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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短期融资券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1篇

《办法》在赋予短期融资券以明确政策指向的同时,还突出了在发行。监管、流通等各环节的市场化原则,并为后续发展留有空间,这使短期融资券在性质上基本实现了与国外融资性商业票据(CP)的接轨。

作为一种短期无担保票据,商业票据在国外已有200余年历史,由于在发行的程序。成本和流通上的优势,日益成为优质企业尤其是高等级公司解决短期资金或过渡性融资的重要渠道,在美国更被喻为企业的自动柜员机,某些年份,其融资余额甚至超过银行的短期贷款。

然而,短期融资券不仅是债券市场尤其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创新之举,更将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完善,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管理产生长远影响。不断增长的短期融资券规模将促使银行强化投资银行业务,为优质企业提供综合化增值服务;同时,“替代信贷”效应要求银行必须积极应对优质客户的分流,逐步调整业务结构、产品结构和盈利结构,构建新型银企关系。事实上,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也曾经历这样的挑战,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不能忽视的另一个问题是无担保下的风险。上世纪70年代美国一家交通公司的巨额违约事件使商业票据的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而安然倒闭案更直接导致200 7年美国非金融类公司商业票据发行额同比减少了1/5,为40年来最大降幅。此外,一些银行持有过多低等级票据或持有票据的信用级别的不利下调等,都对银行稳健运行构成威胁。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融资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局资料显示,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这也是自02年以来首次增长率低于10%。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10.6%,二季度增长10.1%,三季度增长9.0%,四季度增长仅为6.8%。我国整体经济增速已经明显放缓。企业资金链趋紧、盈利能力下降,使得债市的整体风险上升。作为对经济变化最敏感、却担负着重大就业功能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此轮金融危机中,不仅提前感受到经济下滑的风险,更是遭遇了巨大的困难。经济进一步下行和中小企业盈利恶化,眼下银行贷款仍是更多地向大型优质客户倾斜,虽然央行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实施信贷倾斜,但是考虑到不良贷款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依然有限。至此,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有关工作部署,酝酿已久的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终于浮出水面,短期融资券市场将迎来新的发行体。

一、6家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为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2008年10月9日,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通报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举行。会长时文朝宣布,接受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源自动化)、横店集团联谊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联谊电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爆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七星华电子)、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兴集成电路)、江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光微电子)6家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额度共2.52亿元,首期计划发行1.97亿元。(详见表1-1)

然而,据2008年11月13日中国财经报报道: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遭遇了市场“寒流”。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对此并不看好。从发行情况来看,由于2008年10月16日,广东宏大爆破在宁夏大峰矿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基建剥离工程时,发生爆破伤亡事故推迟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福建海源自动化、横店联宜电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3家企业短期融资券于10月17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除了横店联宜电机(因为有集团担保)得以顺利发行外,其余2只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都受到市场冷遇,当天的发行工作均没有顺利完成。江光微电子10月20日发行,深圳中兴集成电路10月21日发行。

二、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发行中凸显出来问题

(一)本次短期融资发行呈现买卖两难及主承销商包销的现象

目前能购买中小企业融资短券的只有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三类经济实体,其中保险公司需要提供信用担保,否则不能参与购买,剩下的只有银行和信用社,而这两个经济实体的投资是很保守的,且抗风险能力比较低。所以他们更倾向于投资那些信用度比较高的大企业,故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从上市交易情况来看,5家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小企业已经有4家上市交易。“08联宜CP01”、“08闽海源CP01”、“08七星CP01”在2008年10月21日上市当天分别成交1900万、2004万、4004万元,不过22日却是按兵不动,均无新的成交额。2008年10月20上市的“08光CP01”成交一笔,成交额为500万元。广东发展银行承销的“08光CP01”上市首日市场认购踊跃,有多家机构致电主承销商询问该期短融的交易要素和出售价格,不过其在组建承销团时一家出手“阔绰”的机构却不愿意卖。因此想买的机构“望券兴叹”,而这些机构主要来自于券商和银行间市场上的一些企业。4家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上市后,出现了这样买卖两难的现象。再者,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的10月20日短期融资券持有情况,北京七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承销商交通银行持有本期发行的“08七星CP01”的80%,而中信银行持有自己主承销的“08闽海源CP01”的比例也高达75%,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了短期融资的绝大部分。

(二)本次短期融资券试点缺少担保发行受阻

根据公布的情况来看,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是在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IBOR)的基础上设定,而3家公司的簿记建档日(2008年10月17日)当天的SHIBOR利率为4.57%,这就意味着3家企业的借款成本仅在基准利率上浮动了200个基点左右。企业发行短融的评级费、承销费、律师费等加起来要占到发行总额的0.5%-0.6%,以江苏微电子7.02%的利率来看,发行成本就会达到7.25%的水平。与大企业相比,根据公布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短期融资比市场上已经发行的短融利率高了大约2个百分点。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缺乏规范、完善的担保体系。在此次发行短期债券的6家中小企业中,联宜电机有横店集团作担保,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有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对发行主体没有担保的要求。就目前而言,有担保的企业债券发行相对要顺利得多。非担保发行利率比担保发行利率高约60-90多个基点。

(三)中小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是其发展直接融资的一大障碍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信用不佳、经营风险较大,内部制度建设较为薄弱。但是没有相关政策的完善,银行不会有力的支持。央行有信贷额度的限制,银行会首选大型企业,这样的投资比较保险,而且一些银行连购买A+企业的意愿都不是很强,此次试点的中小企业都为行业佼佼者的企业,其债项评级仅为A-级企业。对中小企业、主承销商、各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信息披露工作是一大挑战。

(四)本次试点传递出低评级的高收益债券市场建制亟待完善的信号

此次中小企业试点发行短期融资权被市场视为对高收益债券市场探索的开始(高国华,金融时报,2009-1-13)。债券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对违约率不同的债券作出不同的定价,最终达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高收益的企业债、信用差异大的产品都处于严重缺失状态。债券市场几乎全部是最高信用评级产品,收益率相差不大,市场单一。低评级的高收益债券市场亟待开发。由于中小企业是一个新的发债主体,其信用风险评估和债券定价尚无参照系数,这本身就是一个难题。此外,由于地方评级的市场认可度不高,再加上为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偏高,作为承销商的商业银行销售压力不言而喻。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定价的重要依据,中小企业的参与将打破市场主体仅为信用级别高且无差别的大型国企垄断的市场格局,这对信用评级机构将提出严峻的挑战。

三、启示

(一)尽管这次试点的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不大,随着2008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央行提出也提出了要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以及2009年1月9日央行公告宣布取消对在银行间债市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限制条件。今后将引入更多的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市场前景还是相当广阔的。一方面,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有待取消投资者限制,金融系统要有一套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的机制,要有系统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能切实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本身信用等级比较低,因此放在二级市场上,如果对企业并不熟悉,仅仅通过书面的判断很难会对其债券的风险作出准确的衡量,所以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具体的发债主体的监管部门、违约处置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为低评级的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针对担保难的症结,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具有政府背景的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或者是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发债。循序渐进地建立规范的担保增信体系,一个全国性的、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和体系。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与此同时,工商管理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推动它们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以利于银行、评级机构和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三)投资人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与判断能力。市场既需要保护,也需要完善,既需要规范,也需要创新,只有健康的市场,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更大。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自身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改进发行人财务数据的披露方式,方便投资人阅读。发行人财务报表数据应采用标准化、电子化的格式向信息披露机构(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国货币网)提供。一些国际发达国家的监管部门也先后实现了采用XBRL格式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格式,例如美国证监会也已经于2005年4月开始,要求上市公司采用XBRL格式报送公司财务数据;日本也已经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全面采用XBRL格式。此举可以作为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 李彬.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启动[N].第一财经日报,2008-10-10

[2] 王海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遭遇市场寒流[N].中国财经报.2008-11-13

[3]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信息部.2008年债券市场年度分析报告[R],2008-12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从紧货币政策;商业票据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4-0093-03

短期融资券自2005年5月面世以来,得到了市场的热烈追捧,发展势头迅猛,累计发行额已超过了企业债规模,成为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后第四大债券市场,为许多企业解决急需的流动资金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短期投资工具。截至2007年10月末,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一共发行了884种短期融资券,累计发行额已达10104亿元人民币。

在商业银行开始收紧信贷后,作为首选可替代的信用风险资产,短期融资券在各债券品种中表现出众,绝大部分短期融资券在发行上市后基本都保持平价或者溢价交投,个别资质优良的短期融资券还在发行上市后出现大幅溢价现象。从紧货币政策下发展机遇凸现。

一、短期融资券的融资优势分析

(一)信用化的融资工具

1、一级市场发行。

(1)一级市场的发行制度。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制度是我国目前金融经济运行中信用化程度最高的金融创新。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采取备案制而且发行无须抵押品担保。这就最大程度上激励了企业发展自身信用条件的能力的愿望。在短期融资券的组织和发行中,发行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将无形的企业品牌价值以及产品功能渠道的优势,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这一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企业自身信用质量的金融工具而将筹资优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2)一级市场的发行定价。

决定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高低的关键就是企业在一定的经济运行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信用质量的优劣。在一级市场中,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是一种无担保的筹资形式,企业的信用资质就对最终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水平起决定性的影响。这一关键的影响因素也在另一种积极的层面上激励企业关注自身的信用历史,从而为今后更进一步的以更加具有优势的成本来进行资金筹措带来巨大推动。

2、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分析。

由于在二级市场的交易当中,企业信用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交易债券的买卖需求,进而决定所交易的短期融资券流动性的优劣。在短期融资券的持续发行便利的运行机制下,一个信用质量不断提高的企业能够及时地从市场上获得积极的反馈。随着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过程的不断展期,企业本身信用质量不断完善对市场的积极信号将通过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便利以及筹资成本的不断降低来体现。这种良性互动也正是短期融资券二级市场发挥短期融资券信用依托优势的具体体现,是企业信用资质为其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良好的流动性市场基础并进而优化企业筹资流程的积极结果。

(二)市场化的融资机制

1、从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的角度看,短期融资券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创新型筹资工具,具有如下优势:

(1)筹资成本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效率损失较低。一般情况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在5%左右,再加上承销费用的0.5%,通过短期融资券的筹资成本大约为5.5%,而银行的短期流动性贷款利率一般为7.5%以上,这样的话短期融资券的成本就比银行流动性贷款低2个百分点,对目前竞争激烈的下游企业来说,能否获得市场化定价的资金支持已经成为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2)筹资方式便利,发行审批市场化。对于短期融资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规模、财务情况以及面临的市场环境,自主的选择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并与承销商协商发行利率。这些市场化的举措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筹资的需求。同时,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采用备案制,一般上报央行后30天即可顺利发行,这使得企业可以在市场快速的变化中及时变化自己的筹资成本,提高了筹资效率。

(3)市场化的持续发行,促进企业资金运营效率的提升。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制度,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融入到整个企业的长期经营策略中去,使得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成为整个企业运营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这种企业市场化的资金运营和管理理念的建立,将为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向国际先进银行所注重的市场化的中间业务转变。

(1)短期融资券将银行的短期流动性贷款这一表内业务剥离了出来,从而减少了银行的风险资产,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并促进了中间业务发展,使得我国银行业不断向符合现代银行经营理念所要求的发展具有自身比较优势的资产业务而转变。

(2)面对新巴塞尔协议的各种降低风险资产的手段,我国银行业应该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利用短期融资券等为代表的市场化金融工具,将商业银行表外资产业务积极地应用到我国银行的管理中去,实现我国银行业资产质量的整体改善。

3、央行宏观调控政策的角度。

(1)短期融资券的发展为我国中央银行应用金融工具调控经济金融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为央行调控短期利率提供了更加市场化以及更加敏感的市场,可以为央行进行相关利率敏感性测试以及观测市场对调控的反映程度提供良好的依据。

(2)短期融资券的市场化利率可以作为经济运行的先导性标志。由于短期融资券市场比较自由的运行环境,参与短期融资券投资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可以比较敏锐地观察到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变化。在我国央行下一阶段的宏观经济调控中,由于短期融资券市场的优良的市场特性,短期融资券市场利率将对我国各类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先行指标,从而为市场主体有效参与经济活动带来理性预期。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信用化发展问题。

(1)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视野不强,往往孤立地对待信用环境的建设。

我国现阶段的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而全面的体系框架。比如这次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则》,《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则》两个配套文件就仅仅将短期融资券看作一个孤立的金融工具,而没有从整个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信用经济的发展的角度进行宏观考量。笔者认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应该是为我国今后其他信用产品的开发提供了一个契机,对短期融资券市场的规范也应从这个大角度来思考,而以上三个文件对短期融资券的规定仅仅停留在操作层面上,而没有将此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融入到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的整体事业中来考虑。

(2)与信用活动相关的法制建设比较落后。

我国《票据法》中就没有对商业本票的规定,对于短期融资券这一本质上的商业本票从根本上就缺乏

相应的法律约束规则,从而在实践中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福禧事件的解决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则》,《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则》没有相应的规定,事件的解决难免像当年“327国债事件”一样由行政指导来结束。这样的行政指导行为直接破坏了人们对市场发展的信心,从而给我国今后的信用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市场化发展问题。

(1)市场参与主体的企业的信用制度十分薄弱。

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企业中,还没有形成基本的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每次发行的相关数据和准备材料都没有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存档。同时,从至今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上看,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企业仅仅是将每次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当作各自独立的筹资过程,而不是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融入到企业今后的信用制度建立的层面上来考虑,没有认识到通过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提高自身信用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得短期融资券这一本来可以积极提升企业信用制度水平的创新性工具仅仅成为企业的一种新的筹资工具。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造成了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交易成本过高、市场联系不强的缺陷。

(2)市场化的信用评级形式还没有有效建立。

1)评级方法不科学,评级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我国的评级业务尚未设立统一的协会进行管理,各个评级机构都有自己的评级体系,在评级程序、评级指标、信用级别设置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随意性较大。而且评级过程僵化,目前的评级公司还没有特别为短期融资券设计相应的评级指标和体系,所以在具体操作中往往采用对长期债券进行评级的标准来进行,这种评级方法严重忽视短期融资券的特征,产生了极大的模型风险。

2)缺乏具有国际声望的市场化的评级机构。

我国现行的评级机构大多数拥有行政背景,这就使得评级过程中难免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使得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国的评级机构才会出现市场创新性不强,提高自身评级能力的动力不足的现象。

3)评定信用等级的可操作性差。

检验评级结果的标准是违约概率,并不是信用等级本身。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要素之一是不同信用等级对应不同的违约概率。缺乏违约率统计的信用等级内涵是不完整和没有说服力的,甚至是没有应用价值的。我国评级业发展时间短,特别是在企业评级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使得评级结果对预计企业违约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

三、今后发展对策

1.实现从大金融的角度发展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体系。应该将短期融资券市场体系的构建设定在我国长期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上来思考,不能仅仅将短期融资券市场体系视为一个简单的金融工具领域,而是应该从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角度来考虑,将提升短期融资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全面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适当地进行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安排。比如,在《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后续规范中加入对信用评级和信用事件处理的规范性意见,使得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不仅局限于一种工具的创新,而应该成为一种制度的创新,观念的创新,进而实现良性互动,最终形成我国资本市场体系通盘整合、上下互动的积极局面。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4篇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

自1981年中国债券市场起步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也逐步发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不断丰富。2000年以前,企业债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工具,细分为中央企业债、地方企业债等形式。2000年以后,债务融资工具逐渐丰富。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推出了短期融资券,2007年证监会推出了公司债,2008年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推出了中期票据。各种债券融资都有相应的起源、适用条件及优劣势。本文拟通过全面分析四种债务融资方式,以期为企业债务融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企业债

从1984年起,我国就已经开始发行企业债券,1987年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其核心是发行计划规模管理、筹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等。

(一)企业债的定义及相关的规定

企业债是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社会募集的资金,而形成的货币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主体一般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二)企业债融资的优缺点

从目前来看,企业债基本被公司债取缔,企业债制定后出现的问题给了我们一些启发:

(1)程序复杂,企业债由发改委与国务院负责审核,需经过额度审批和发行审核两道程序,程序较复杂,周期较长。

(2)资金用途受限,企业债的资金用途仅局限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且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企业没有自。

(3)资信评级形同虚设,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政府信用,有强制担保机制,因此其信用评级多是3A级。

二、短期融资券

2005年5月23日,央行以[2005]第2号银行令公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短期融资券融资方式的产生。

(一)短期融资券的定义及相关的规定

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办法》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发行条件有:境内设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其他。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并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内交易。

(二)短期融资券融资的优缺点

相比于其他三种融资方式,短期融资券具有以下优势:

(1)融资成本低。短期融资券的成本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投资者的利息,以发行利率为载体。其中,发行利率主要受央行利率、市场的供求关系、主承销商的议价能力、企业的信用评级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中介机构的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律师费、评级费及注册会计师费用;发行登记费、兑付费。以2005年6月前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为例,一年期发行利率最高为3.6970,最低为2.9270,加上中介机构的费用,综合成本率约为3.4%~3.7%,相比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5870),低近两个百分点。

(2)期限灵活。根据规定,短期融资券可在央行核准的总额范围内分期发行,每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具体期限由企业根据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自主确定;发行的融资券主要有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四种;央行对此采用备案制实行余额管理,企业可一次申请余额、分次发行。在核定总额度之后,企业只需在每期融资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的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材料报央行备案即可发行。

(3)融资便利快捷。短期融资券有以下几个特征: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准入门槛,只强调有稳定的现金流和最近一年需要盈利;备案制的管理模式使得发行程序及申请手续相对简单;审批难度小、发行速度快,企业只需找到愿意承销的中介机构及相应的投资者,即可提出申请,央行对于业绩优良、信誉度好的大型企业持鼓励态度。

同时,短期融资券也具有以下局限性:

适合发行的企业面较窄。作为理性经济人,投资者对规模大、经营业务成熟的国有企业更为青睐,而具有高科技类或新业务类的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资金较难。

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化。发行短期融资券时,企业须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上披露企业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的财务报告;融资券存续期间,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财务信息披露和不定期的重大事项临时披露。因此,企业的财务信息将为银行间的债券投资者、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获得,不利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三、公司债

公司债源于企业债,并在其上进一步发展,克服了公司债的很多不足之处。

发行主体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程序是证监会主导,采取随报随批的模式,加快了审批的速度;信用评级采用严格的债券信用评级,注重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发行债券,可用于改善融资结构、项目投资和兼并收购;突破了银行担保方式,采取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方式,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最重要的是引入了保荐人制度,这有利于发行过程中,使中介机构更好地承担责任,规范公司债市场。

四、中期票据

2008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开始接受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这标志着作为企业直接融资方式的中期票据业务正式启动。

(一)中期票据定义及相关的规定

中期票据是一种融资性票据,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的发行审批是在交易商协会设立的注册委员会注册。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交易商协会组织券商、银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注册审核委员会,对企业发行的中期票据等进行审核,每次审核会议由5人组成,3票同意即为通过。

(二)中期票据融资的优缺点

中期票据是一种依靠信用评级、无需担保的企业直接融资工具,与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相比,中期票据融资具有发行成本较低、发行市场化、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发行机制灵活化和管理自律化等特点。

(1)发行期限适中。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是1年以内,企业债多是5年以上,公司债多是5-6年,缺乏卜5年期的信用债券,中期票据的3-5年的期限正好填补了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断档”。

(2)资金用途自主化。中期票据融资所或资金既可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又可以偿还银行贷款,或回购本公司股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合理分配和灵活运用。

(3)无需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债和企业债均需要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而中期票据的发行者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机构或企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和较高的市场信誉,故无需第三方提供担保。

(4)发行手续相对简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企业债发行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公司债由证监会审批,且现阶段仅限于上市公司发行,而中期票据在交易商协会进行发行注册,并且企业对于票据的发行时点具有选择权,在获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两年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手续灵活方便。此外,发行者还可以就利率进行选择。

(5)融资成本较低。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受央行知道,且因发行企业均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故发行中期票据可享受到比银行贷款利率低的发行利率。如3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大约为7.5%,而3年期的中期票据的利率约为5.3%,加上年承销费率0.3%,综合利率也仅为5.6%。

五、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详细地知道四种主要的债券融资方式的区别及适用的企业(如表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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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漆文华.浅谈中期票据在企业融资中的利弊[J].实务探索,2009,(1).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5篇

起源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它给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改变了传统的投融资体制,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巨大变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带来了一种新的短期融资工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它属于金融资产证券化别目的公司发行结构下的循环交易结构化融资产品。

简单来说,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是指发债人以各种应收账款、分期付款等资产作为抵押而发行的一种商业票据,一般来说其发行期限通常不超过270天,因此可以适用于发行主体的短期融资需要。

1、abcp和资产证券化、abs以及mbs的比较

从严格意义上看,abcp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资产的短期证券化模式,能更好满足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要求。但同时abcp又有自己的特点。它大多以循环的方式进行,企业资产进入证券化程序后可以循环融资。并且其资产池既可以只接受一家大型企业的应收账款,也可以把不同企业的应收账款纳入其中,使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以参与其中,从而解决了中、小型企业无实物资产进行担保融资的难题。

与资产证券化的其他方式相比,尽管abcp也采取了证券化技术,并属于广义的abs,但abcp与普通的abs产品也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在期限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期限多长于1 年;而abcp通常为1 年以下;在信息披露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的信息披露较为完整,而abcp则通常不披露这些信息;在风险隔离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通常需要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风险隔离程度较高。而abcp的风险隔离程度相对较弱;在成本方面,abs 产品由于发行过程比较复杂,时间较长,成本较高。而abcp发行时间相对较短、程序相对简单、成本较低。

2、abcp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1)全球abs市场

根据美国债券市场协会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球abs市场余额已经达到19552亿美元。如果按照abc基础资产市场余额进行分类的话,从1995到2006年第二季度累计计算,占整个市场份额最多的是信用卡应收款,占到整个余额市场的四分之一;另外,汽车贷款和债务抵押债券合计也占到将近25%以上。

(2)abcp在美国的发展

从1981年美国美林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以后,美国票据市场一直保持高度发展态势。从图3中可以看出,美国abcp市场规模在近些年迅速增加,占商业票据市场的比重也不断增加。

图4 给出了美国市场现存abcp的基础资产种类分布(截至2005年12月),可以看出,基础资产种类分布相当广

泛。总体而言,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债务抵押债券以及应收账款的比重较大。

从图5到图8也可以看出,美国的商业票据和abcp发行规模也都不断壮大,而abcp占据票据市场的比例更是连年攀升,从2001年的近30%发展到2005年的近40%。

(3)abcp在欧洲的发展

在欧洲,尽管围绕着巴塞尔协议ii的执行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紧缩市场利差空间的影响,2005年欧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市场仍旧持续增长。截止到2005年底,欧洲渠道发行商发行的abcp余额为1420亿美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2.6%。

3、abcp产生发展的动因

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能够在全球得到快速的发展,其中除了政府等力量推动外,关键是具有强大的内在市场动力。

首先,对于资金需求者企业来说,abcp的资产池更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可以把不同公司的应收账款等资产纳入其中,从而解决了中、小型企业没有实物资产担保融资的难题。且abcp采用流动性支持、信用支持等多种信用增级手段,能大幅降低票据的信用风险从而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因此能够以比银行借款更低的成本为运营资本融资。再有,对一般企业而言,通过发行abcp,可以将该项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且循环发行的abcp让企业可以针对自己的资金需求来弹性决定abcp发行规模。

其次,对于保险、养老和投资基金等资金来源充足稳定、追求资产安全基础上收益的资金提供者来说,abcp就正适应了这部分投资者的要求。再有,与一般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依靠内部增级机制不同,abcp更多可以采用外部增级的方式,且这种支持机制一般是必须的,而这也正成为投资者愿意投资的重要前提。

最后,对于渠道发行商等中介机构来说,abcp以企业的资产作为支持将间接减轻银行的企业贷款融资压力。且由于abcp一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承担产品设计以及承销工作,再有发起人通过发行abcp 融资收购债务类资产,还可以有机会获得基础资产收益与发行abcp 成本之间的利差收益,这些都为金融机构等中介增加中间收入开辟了新的途径。

4、abcp的主要参与方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项目参与方主要由破产隔离的特别目的机构(spv)或者渠道发行商(conduit)及提供不同服务的成员组成。

(1)渠道发行商(conduit)

渠道发行商是指专门发行abcp项目的商业票据发行商。通常他们可以由spv注资,由独立于投资商的管理公司所拥有并且结构化为破产隔离。

虽然渠道发行商和一般的证券化spv都为破产隔离的法律实体,并通过它来向融资方购买资产,向投资方发行票据,但他们在一些方面也有区别:一是渠道发行商在资产上的投资可以在规模上循环和波动。二是渠道发行商可以投资于不同的资产,因此可以构建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三是渠道发行商为避免资产偿付不足和债务时间不匹配而设的流动性支持,而不断地借短贷长,即发行短期债务,为长期资产融资。四是渠道发行商没有资产和债务有计划的摊销。五是渠道发行商自己也可以充当票据发行收益与成本的套利者。

(2)发起者(originator 或者 sponsor)

abcp项目通常由一般为大型银行或者财务公司的发起人发起,发起abcp项目的机构通常要为项目指定相应的资产和融资需求方。但发起人并不拥有渠道发行商的所有权,而是由不相关的第三方所拥有。尽管并不拥有渠道发行商,但发起人通常会同时承担渠道发行商的管理机构以及充当信用加强、流动性支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提供商的角色。

(3)信用增强及流动性支持提供商

abcp项目通常通过结构化信用增强来防止潜在投资组合的损失,而信用增强提供商则是为了使发行的票据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更吸引投资者而设的信用辅助机构。

一般来说,信用增强措施既可以是特定交易基础上的信用增强,也可以是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交易基础上的信用加强仅仅为某一项特定资产的交易提供了损失保护,一般可以采用超额担保、履约保证、对原始权益人的追索权、损失储备、超额现金流等方式。整个项目范围内的信用增强则可以用来覆盖资产组合里面任何资产所导致的损失。主要形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贷款便利、次级债、信用证、保证债券、担保等。

      虽然信用加强在规模上可以确保潜在资产池的信用质量和由渠道发行商发行的商业票据评级信用相当,但如果损失超过了信用增强的数额,即出现了资产非信用风险的因素,则渠道发行商仍可能出现无法全额偿付到期票据的情况,这时就需要额外的流动性支持。另外,流动性支持也在渠道发行商不能新发票据来偿付到期的商业票据或者在现行的交易下不能获得额外的流动资产时也可以作为一个备选的融资来源。

流动性支持通常包括内外源两种融资方式。内源融资通常指的就是通过潜在循环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到期票据的偿付。外部流动性支持是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并且通常采取贷款或者资产购买便利的方式。和信用增强一样,流动性支持可以既存在于特定资产的交易基础上,也可以是整个项目范围内。

(4)机构

一般来说,abcp渠道发行商会和不同的商订立合同来获取和运作管理这个项目相关的服务。典型的机构包括有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 agent)、经理人(manager)、发行偿付机构和保管人(issuing & paying agent and depositary)、票据销售机构(cp placement agent)和担保机构(collateral agent)等。

5、abcp的主要类型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有不同的类型:

(1)按照发行期限的不同,abcp可以分为270天以下的多个品种。以美国的abcp为例,发行期限有1天、7天、15天、21天、30天、45天、60天、90天、120天、150天、180天、210天和270天,当然每种期限的票据利率也不尽相同。

(2)按照发起者在项目中用来融资的资产和融资目的来划分,abcp项目有三种架构。

第一种为单一资产出售方架构(single seller),即在abcp项目中,项目发起人是融资资产的唯一组织者。在这种安排下,原始债务人可以有效控制资产管理的相关费用,但同时也必须单独承担着相关费用,票据的发行通常也需要相应较大资产规模支持。第二种为多资产出售方架构(multi seller),即在项目中渠道发行商可以从多个出售方手中购买到多家发起者的资产,显然这种结构提供了从多个不同的卖方购买一系列不同的资产的灵活性。第三种为证券支持架构(security backed),其中项目发起人一般是寻求套利机会或者希望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与资产相关的资本,从而免除债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支持的abcp项目通常投资于证券,这包括评过级的资产支持、抵押支持和公司债券。

当然abcp项目也可以结构化为证券支持和多个卖方策略的混合方式,这样既满足了发起人自己融资需要的灵活性,也满足了客户的需要。

(3)按照提供给abcp项目的外部信用增强的水平不同,abcp项目还可以分为全额支持(fully supported)和部分支持(partially supported)两种结构,见图10和图11。

 

在全额支持的情况下,支持提供商必须同时吸收商业票据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在部分支持情况下,abcp的信用支持方仅补偿不超过一定比例的损失。其中在多资产出售方架构部分支持的abcp项目中,信用支持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特定交易增强和项目范围增强。对于前者,信用增强措施只用于支持某特定出售人所出售的资产组合,而不能用于支持渠道中其它出售人的资产组合,而项目范围的信用增强中,信用增强可以用于支持所有渠道中的资产。

二、 abcp的信用评级

和商业票据类似,abcp的评级综合考虑了几家评级机构的意见,表1描述了了最主要的三家机构对abcp的评级标准。

一般来说,在对abcp进行评级时,评级机构主要以考虑信用增强和流动性支持为主,兼顾资产质量、信贷投资政策以及发行交易关联方,以便对投资者负责。这两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为了得到最高的评级,渠道发行商所发行的abcp必须获得100%的支持,例如,一个abcp项目受到15%的信用增强的保护,就必须有85%的流动性支持,才能得到最高评级。另外,对abcp的评级也与提供支持的机构的信用有关。

三、 abcp的法律监管

abcp商业票据证券化的过程实际上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经济法律领域,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系统工程。

具体来说,首先是对abcp性质的判断。abcp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产品,对其性质的判断涉及到其适用于哪一个法律规范和哪一个机构对其监管的问题,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在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过程中,abcp依据证券法的宽泛定义和司法判例的规则被认定为是一种证券,并受到证券法规的约束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

其次是对abcp注册交易的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abcp发行的监管相对宽松和灵活。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3(a)3的要求,abcp是免除注册的,但通常这些商业票据的到期日是不能超过九个月的。而且其发行所融到的资金只能用于现时的交易。而根据证券法4(2)的要求,不包括公募发行的商业票据只可以出售给合格投资者。《投资公司法》也是abcp结构化融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适用法律之一,因为没有其中的相关豁免条款,一个结构化的融资主体就需要首先注册为一个投资公司。

最后是对abcp关联各方权利义务的确认,这也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abcp渠道发行商破产隔离身份的确认。破产隔离一般是通过限制渠道发行商的经营范围、强化它可能出现的责任、保留其与所有者、参与者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独立性和确保所有关键参与方同意不会在发行的最后到期票据偿付完毕后的一年零一天内向渠道发行商提出或参与提出非自愿破产申请下实现的。二是对资产收益从出售方到渠道发行商转移的确认,这一转移过程一般会包括一个媒介spv或者让与人。在这一过程中,卖方首先必须通过真实出售将资产卖给中介spv,然后spv分派权利和利益给渠道发行商。三是对abcp证券收益取得和保有的确认。商业票据投资者和其他债权人通常都会在资产偿付中保有第一序列。这些其他债权人通常包括流动性提供商、项目范围内的信贷增强提供商和其他合约主体。

四、 abcp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是证券化中的生力军,它是以各种应收款(贸易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应收款等)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一直以来,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无疑在2005年5月我国的中央银行推出短期融资券满足部分企业融资需求后,abcp的诞生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又一新手段。

1、我国发行abcp的历史

早在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公司)就曾经发行过abcp产品。为了支持贸易业务的扩展,中集集团一直通过发行商业票据进行国际贸易短期融资,这种融资方式直接受到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稳定性比较差。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集公司开始尝试新的融资方式--abcp,在自己的应收账款基础上发行商业票据。经过一年半的谈判与准备,中集公司与荷兰银行合作,将未来三年内的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再将这部分应收账款出售给荷兰银行专门注册的tapco公司,由tapco公司在海外向投资者发行商业票据。tapco公司获得资金后支付给中集公司,结果仅仅经过两周时间,中集公司就获得了本来138天才能收回的资金,同时该应收账款从中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中集公司达到降低负债率的目的,获得了低成本资金,开创了国内企业通过abcp途径进行短期结构化融资的先河。 2、我国发行abcp的环境适用性

(1)市场环境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虽然在一些方面仍有不足,但金融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从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银行来看,他们在摆脱自身困境,追求规范化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将注意力转向为企业提供更为人性化的融资服务。同时以前重点发展的资本市场也慢慢走上正轨,目前相应的政策重心也在逐渐转向货币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的发行和流通规模更是在起步中稳步增长。另外人民币利率的真正市场化正日趋成熟,这些宏观金融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必然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发行、定价、风险控制、二级市场的培育提供较好的发展空间。

(2)信用环境问题

再从信用环境来看。从前面对abcp的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出,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是abcp项目中最体现信用工程特征的主要环节,也是abcp项目得以进行的必要前提。虽然中国历史上信用经济的落后,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对信用的轻视和破坏,目前的信用观念仍然不甚强化,但从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改革在信用重塑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只是确立信用和信用评级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在企业发行债券等融资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评级机构和评级体制也在慢慢适应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要求。

(3)微观主体企业

从微观企业主体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达到证券化标准的还不是很多,这可能有很多原因。首先是应收账款的历史记录问题。由于企业市场化的历史很短,因此无论是行业中应收账款的统计规定性还是企业这方面的资料都是很难获得的,也就很难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性进行把握和评定,这就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带来困难。其次是应收账款的规模和分散程度。由于我国企业应收款的规模多数较小,这与证券化的规模效益要求是相悖的。同时由于消费信用的规模较小,应收账款更多发生在相关企业之间,分散程度极其有限。通过多卖方融通结构可以解决规模问题,但卖方太多势必造成更大的操作难度,也会带来更大的试验风险。虽然如此,但相信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众多企业发展周期中强烈的融资愿望会直接推动发行主体进行金融产品的结构化创新,而且随着这一融资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各方面参与者行为和法规的健全、规范和完善,我国企业合规化融资的情境将得到大大改善。

(4)法律环境问题

abcp项目成功与否取决于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是否能够平稳地转付给投资者,一旦有某些风险发生,有关法律主体就应当明确知道必然采取哪些行动、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现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规章来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具备,但还应进一步完善,明确目前尚未清晰的一些法律程序,以保证abcp的高效

和规范,为下一步abcp的推广奠定基础。

3、我国发行abcp对各相关方的影响

从企业融资角度考虑,与国外成熟的abcp产品相比,我国央行计划推出的abcp最大的特点是,我国的abcp不属于短期融资产品,人民银行要求设计的abcp产品期限将超过1年,大多数产品期限在2年到5年之间,有的甚至长达10年,接近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和证监会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长期年限。因此我国的abcp本质上应该属于国外常见的资产支持中期票据或者资产抵押债券。这一期限票据的计划将填补我国短期融资券(最长期限不超过365 天)和企业债之间的空白。自2005年4月发行首批企业短期融资券以来,市场发展速度相当快,截止到2006年8月已累计发行超过3429 亿元。但是短期融资券由于期限较短,仅能用于弥补企业的流动性缺口,而企业债的发行审批环节较多,发行周期较长,因此企业申请到额度后,通常就会选择发行10 年以上长期债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计划的推出,无疑将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可满足企业对中期负债的需求,有利于其更灵活地进行资产负债匹配。

从投资者角度考虑,abcp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将弥补投资者对中期信用产品的投资需求。目前投资者可投资的企业信用产品市场,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市场,期限集中于1 年以下和10 年以上。而发展中期票据市场,可以填补中期信用产品市场的缺失,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进行期限结构的匹配。而银行作为票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开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资产的质量,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而且形成了新的赢利手段。

从债券市场角度考虑,短期融资券首先迈出了重大的步伐,真正基于企业信用的短期融资券打破了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在债券发行中的垄断地位,同时打通了货币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连接,进而形成包括货币市场和实体经济在内的更广泛的市场利率结构。短期依靠大量发行短期融资券,将使得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相对市场化;从中长期来看,在信用评级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公司债大规模发展受到制度及审批程序阻滞的局面下,大量发行有资产支持的中长期固定收益品种,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相对合宜的债券收益率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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