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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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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作风

机关工作作风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加强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我局决定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与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到勤汇报、勤请示、勤沟通、勤联系。各部门在向上级汇报时,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避免上下沟通脱节。

2、自4月16日起,以分管副局长牵头。业务股安排专人对2011年换证工作开展以来的所有《收费许可证》进行清理,重点清理2009年1月至现在所有取消、停止的收费项目,及降低收费标准项目,对照文件严格执行。

3、在《收费许可证》发放工作中,严把审核关,实行首问负责制。业务人员首先按照有关最新的文件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名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名,驻办事大厅人员检查《申请表》无误后,网上登记、审批、发证。

4、价格认证方面,一个按照《价格认证工作制度》执行,由认证人员接受委托。并要求委托机关(公民)认真按要求填写《价格认证委托书》或《估价委托书》,严格按照《价格认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格式向委托书面出具《价格认证结论书》或《估价鉴定结论书》。结论书,须经有资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认可,较大涉案鉴定必须向局长汇报。工作结束后,有关材料须整理齐全,装订成册,统一由专人存档保管。

5、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实行执法检查预告和检查登记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格禁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在价格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开展价格检查,从立案、调查、检查的时间、范围、查出的主要问题、适用的法律法规、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案件处理的初步意见、案件审理;所长和分管局长集体做出的处理决定、案审委员会的的处理决定,都应有详细的笔录、记录,相关人员的签名。在价格执法检查中同时要注意查处金额与处罚金额的把握,更要避免以罚代法、以收代没现象。

6、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般招待费用(含土特产)由局办公室和分管副局长把关,超过600元的费用由局长把关;汽车维修费用,无论大小多少均需告知局办公室与分管副局长同时知晓。

机关工作作风范文第2篇

一、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学习是熟悉规章制度、增强遵章守纪意识的重要途径。规章制度是保证有令必行、政令畅通的一条重要保障措施,也是每一位员工工作行动的基本准则。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对提高个人综合业务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机关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除坚持集中组织学习外,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真正起到学习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对规章制度的反复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

加强学习是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当前新业务、新知识层出不穷,尤其对从事机关工作的同志来讲,不学习、不更新知识结构,大脑就要僵化、就跟不上当今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看问题就把握不住主流和重点,就会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落伍。他指出: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和提高的过程,人的智能先天是基本相近的,只有通过后天即社会化的学习之后,人与人之间的综合素质才逐步拉开差距。因此,后天的学习对人的一生非常重要。处在新旧知识不断更替、社会知识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才能不逐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才能真正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员工。

加强学习是工作的需要。随着商业银行机关扁平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职能的不断转化,机关员工不但要直接参与市场营销、不良贷款清收等主要业务经营工作,而且还要肩负对业务经营的指导,机关工作的这种双重职能,就必须要求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如果不加强自身学习、不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就难以正确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当然,学习要讲究方法,增强针对性,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专业知识,把握侧重点,了解这些知识,使大家都能熟悉和掌握每一个操作环节和操作流程,对促进自身岗位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具有很大的帮助。

加强学习更是管理需要。机关除了担负参与指导经营职能外,更重要的还担负着经营管理职能,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员工要真正履行好管理职责如果不懂得新的管理知识、不掌握金融活动中的先进管理经验,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为此,只有多看书、多学习、才能明世理,顺应时展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对专业管理知识、专业管理经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储备,才能不断适应机关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

机关工作作风范文第3篇

一、主要做法

1.广泛动员,提高思想认识。8月1日,制定并印发了《县城市管理局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8月2日下午,结合我局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活动动员大会,局长塔斯加布作了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在我局掀起了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分工,切实做好学习资料印发、活动信息编报、网站专题建设,确保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建立了局党支部成员联系指导局各股室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全程跟踪指导检查整治活动。

3.拓宽渠道,确保学习成效。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对照检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座谈讨论与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相结合,抓好学习教育,为局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一是领导干部领学。局长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作辅导讲座,示范带动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二是调查研究深学。围绕机动车辆人行道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户外广告规划设计及健全完善市容环卫管理、城市建筑风貌长效机制等课题,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考察报告,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三是经验交流互学。通过座谈讨论、设置学习心得宣传栏,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四是检查指导督学。配备统一学习笔记本,明确必学篇目、自学要求,建立学习考勤、检查指导制度,确保学习落到实处。截止目前,编发了学习资料8份,撰写了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五是网络平台送学。在我局qq群设置集中专项整治专题,及时上传各类学习资料,便于党员干部随时能学、学得轻松。六是警示教育助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4.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一是广泛征求意见。从8月15日开始,局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坚持“走下去、请上来”原则,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县级各单位、环卫保洁人员、管理相对人对我局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涉及5方面8条意见建议,准确反映了当前城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深刻自我剖析。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局党支部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从主观上、工作上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全面谈心交心。围绕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局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三层谈话”活动,开诚布公地交流思想,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相互帮助,增进了解,达成共识。据统计,谈心交心6人次,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四是开好专题会议。局党支部在充分学习和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分析查找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解剖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重点查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5.制定方案,理清工作思路。围绕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局召开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专题整改会,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建言献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县城管局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确立整改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完善保障措施。

6.落实整改,推动城管发展。局机关把整改方案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公布。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向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整改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通过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认识到,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也是城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助推器。

2.机关形象进一步改善。这次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顿活动对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是一次有效的教育,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干劲和责任心明显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遵守纪律不严、自我要求不高的问题得到有效克服,机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纠正,全面推行恳谈式执法、说理式处罚、首违不罚等人性化举措,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的要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积极探索行政奖励、行政指导、行政示范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运用,不断改善执法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重塑了城管形象。

3.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局各股室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作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同时,从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公开承诺等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公开、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服务质量得到提高,服务水平再上台阶,规范服务、高效服务进一步体现。

三、主要特点

我局在开展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坚持“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领导带头。我局在机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领导坚持带头:带头自觉学习、记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谈心交心,带头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基础调研,带头整改提高,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二是注重贴近群众。我局的各项工作是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的,所以从活动开展,就本着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检验,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的原则,在查摆突出问题向群众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向群众问计,整改承诺向群众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向群众通报,真正做到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建言、让群众表达。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县政务网站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信息的指导、交流和参谋作用。截至目前,编发了4期简报。

机关工作作风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州兽医局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岗位责任制,是指各科室确定的总体职能、职责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各科室必须按照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岗位责任制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七条领导岗位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八条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岗工作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第九条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二)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第十条各科室要将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对不执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兽医局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行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局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电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科室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本科室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科室与其他科室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科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本局机关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科室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科室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

(七)不属于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

(八)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局机关将结合年度考核,对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兽医局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改善局机关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兽医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兽医机关的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条坚持执政为民。着力规范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畜牧业生产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履行以下承诺:对承办的兽医行政审批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外,依据相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逾期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第五条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以下承诺:

(一)接到辖区内涉及畜牧兽医案件的举报,要当天赶到,并调查处理。

(二)接到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确定病因,提出防控方案,指导防治。

(三)接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案的24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坚持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畜牧兽医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资格要求、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责任追究和举报途径。公开畜牧兽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禁止乱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坚持廉洁从政。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坚决查处在公务活动中等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坚持履行八项工作承诺:

(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九条服务对象认为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权向县畜牧兽医局投诉。

第十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本制度的,要给予 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兽医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州兽医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熟练掌握相关办事流程和业务技能,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既要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职责,又要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行政事项没有规定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或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明确标准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为增强限时办结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理由和延长的办理时限。逾期未能办结且没有书面告知的,视为默认或同意。延长办理时限由局主要人决定或批准。

(四)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施行限时办结制度负总则。

(五)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对以下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2、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

3、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4、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5、局领导交办、批办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

6、各类公文、信函件。

7、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或承诺办理时限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材料或行政指令的次日起计算,遇有法定节假日顺延。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对告知行政相对人补正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第一次收到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三)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

1、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局务会议决定或局领导批示时限办理。

2、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一般性事务、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办理;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告事项负责人。

4、对于各类收文,办公室应当在当天送领导指示。要件和急电,应按照领导批示立即送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阅办,其他来件一般应在1个工作曰内清理分送。对于传阅的文件,传阅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阅签完毕并交还办公室。对于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承办科室应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并将文件送还办公室。

5、信函件(包括电子邮件、各类件、州领导批示件和群众来信等)有时限的,按照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备案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6、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主办件应在3个月内办结并作出书面答复,协办件应在1个月内办结度作出书面答复。不应由本局办理的,应当在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送交办单位。

7、局领导交办、批办事项,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8、其他需要限时办理的事务、事项,由交办人提出,

承办人按期办理。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谅解。如因分管领导或人员外出,可由主管领导委托相关领导和人员,按时限办理。

(四)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兽医局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给行为对象或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局机关各科室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实行行政机关首长问责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应当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机关首长、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一)所在科室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行为;

(二)没有确定本科室重点监督检查的审批事项;

(三)属于本科室审批的事项,推诿不予办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行政机关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

(二)不按规定向社会承诺本科室办理事项时限或者不按规定上报重点审批事项和责任岗位办理情况;

(三)本科室出现无人值班或者工作人员粗暴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等现象;

(四)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补办;

(五)其他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

(二)在值班时擅自离岗;

(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

(四)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

(五)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

(六)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机构造成延误办理;

(七)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八)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

(九)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

(十)其他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责任行为;

(三)干扰、阻挠行政责任追究调查;

(四)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应当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行政管理相对人已谅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三)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

(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责任人的行为违反纪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机关工作作风范文第5篇

一、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下降。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国保情报信息工作评价机制,全面推行不安定因素定期排查机制和重大活动期间情报信息每日研判机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主动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年内,圆满完成了十七大安全保卫等一系列重大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38起,全市同比下降5%,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命案侦破、禁毒、“粤鹰3”、“端窝”、口岸地区专项整治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年内,全局破获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8%;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增多13.8%;查处治安案件数同比上升8.9%。刑事发案在连续四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又下降8%,其中“两抢”案件下降31.1%、盗窃机动车案件下降17%,使我市成为珠三角刑事发案低、社会治安秩序好的城市之一,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及火灾事故全面下降。交警部门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行车秩序,确保了市政府“135”计划的顺利实施。年内全市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7.1%、6.6%、35.6%和43.9%;消防部门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组织开展了“一畅两会”、安全生产月等专项行动,切实强化消防监管工作。年内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8%和62.5%。全市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治安长效机制。以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市为契机,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顺利完成;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510个监控点已全部完成;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已完成19个卡口建设;火灾远程监控系统第一批260家重点单位系统终端设备已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开发了全市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动态管理。坚持务实创新,不断调整完善警务机制,构建完善了覆盖全市的全时空巡控网络,并通过社区、巡警等各警种联勤协作机制将防控范围延伸至住宅小区和街、巷等区域,有效提高了路面见警率。推进社区警务和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全市安全文明小区总数达到823个,常住人口覆盖率达91.2%。年内,我市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五)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公安工作基础。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要求,本着创新求实的精神,推出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坚持全方位倾斜基层,从市局机关调整科级领导职数高配基层所队领导,实行基层所队正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充实和优化基层领导班子;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建立了市局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工作机制;在办公场所改造、警用车辆、防护装备、计算机配备等方面全方位倾斜基层。相继调整完善了社区警务、路面巡控、行业管理、刑侦工作等警务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基层所队民警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建立了信息资源库。

二、提升服务效能,服务基层和群众

(一)开展民情调研,整改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了以“听取民意、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调研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11月份,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市国有、民营、个体和外资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及时有效地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年内我局承办的5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

(二)拓展服务职能,推行便民举措。扎实推进应用全市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工作,确定了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核准等8项行政审批项目上建设使用市公用审批平台系统。本着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拓宽服务渠道,相继推出机动车号牌号码自动选择由2选1增加为5选1、消防建审网上公布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切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民警宗旨意识教育,规范办事流程,争创窗口服务品牌,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厅、交警机动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公安机关“人民满意窗口”先进单位。

(三)关注基层民生,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农村工作,多次派出工作组到斗门区莲洲镇东安村开展调研,捐赠资金20.4万元资助该村完善基础设施。踊跃参与公益活动,全局208名民警与我市240名困境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为卫生强镇、灾区群众共捐款2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