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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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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证明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20*〕130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再就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要将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再就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68号)和《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成府发〔2009〕8号)精神,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各区(市)县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执行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同等的优惠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限制的行业与领域,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入。鼓励返乡农民工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商业街建设、灾后重建,创办各类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农委)

三、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在同等条件下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四、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工创业。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凭失业登记证明可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登记费。(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五、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落实小额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政策。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同时,应积极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林权、农业生产用房、大型农用生产设施等作为抵押担保物,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责任单位:人行*分行营管部)

六、要巩固稳定省外劳务市场,开拓省内劳务市场,拓展国外市场,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渠道,为深入做好劳务输出和农民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返乡民工的规模化转移输出就业。积极探索、引导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做好多形式的劳务输出工作。(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七、灾后重建、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返乡农民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建委)

八、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高中阶段随返学生按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安排接收并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第2篇

经过认真的筹备,春节长假后我县第一期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这标志着我县惠及返乡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喜事、好事全面启动。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培训班的开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学员表示诚挚的欢迎!

开展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失业返乡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我县陆续出现失业农民工返乡,截至目前,全县失业返乡农民工返乡(含季节性返乡)已达4.032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数的8.5%,其中,因金融危机直接影响而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已达到2.99万人,占失业农民工返乡总数的74%。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已成为我县当前就业工作一个新的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县劳动就业部门举办本期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县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在对各乡镇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愿望的调查基础上,结合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和实际需要,举办本期培训班,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是党和政府为广大失业返乡农民工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的具体行动。

“外出务工把钱赚,不在家里当穷汉”,已成为同志们的共识。但我县农民工普遍缺乏职业技能,没啥手艺,出苦大力的多,真正干技工挣俏钱的少。因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稳定就业的实际需要。从目前的就业形势看,全国现在不缺大学生,而是缺有技术特长的工人。现在外出务工,不是用工单位难找,而是技术工人难找。只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到哪都能找到稳定工作。二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促进劳动力高薪就业的必然选择。要想挣钱多,必须得有一技之长,这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实现劳动力由“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的唯一途径。劳动者要提高素质,必须走培训这条路。劳动者只有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才能真正就业、就好业,农民工也才能真正转变身份,离开土地创业致富,变成产业工人。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落实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的实际举措。

在此,我希望在座的农民朋友,要珍惜本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虚心请教,确保此次职业技能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现代化进程 新型农民 返乡农民工 市场经济 现代思维方式 创业就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返乡农民工正是新型农民的代表,他们返乡后创业就业,通过各种形式参加新农村建设,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推进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新型村民组织的建设者,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返乡农民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人才瓶颈。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老人、妇女、儿童留守农村,导致农业科技推广不力,公用事业无人兴办,基层组织严重削弱,新农村建设人才匮乏。而农民工的大批返乡,不仅带回了资金、技术和信息,更重要的是返乡农民工经过市场这所“大学”的培育,丰富了见识,更新了观念,具备了现代思维方式和市场开拓意识,也更懂得把农村实际和市场信息结合起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有效地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人才瓶颈。

(二)推动农村工业化进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济基础。农村工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以成为地方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但当前,农村工业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足。而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务工,与产业工人融为一体,经受过严格的技术训练,适应了现代化生产的管理模式,为农村工业化发展奠定了人力和技术基础。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三)形成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带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来源于农村,返乡后通过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产品原料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有力地促进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农业和商业的有机衔接与结合,有效开拓了市场空间,从而带动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成为以工促农的重要载体,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传播科学知识与现代文明,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内涵。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还需要建设者更新思想观念,提高道德水准,改变生活方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而农民工返乡,不仅带回了先进的生产技术,还带来了崭新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得到提升,有助于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崭新内涵。

(五)充实农村基层组织,为新农村建设打造强力干部团队。实践证明,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作为农民中的精英,农民工经过城市文明的熏陶,摒弃了因循守旧的小农意识,返乡后通过担任农村基层干部,一方面用自身的新观念、新思想影响着村民,使村民形成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通过民主管理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农村政治民主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思考与建议

(一)农民工返乡之路充满艰辛坎坷不平。虽然农民工返乡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很高,但由于创业之路原本坎坷,农民创业更是充满艰辛和困难。据调查,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缺乏创业资金,企业融资难。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依靠外出打工时积累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偏窄,流动资金普遍紧张,制约企业发展;二是缺乏创业知识,经营管理难。调查显示,返乡农民工所受教育程度多为初中,虽然外出务工时有过一些企业管理经验,但在创业的过程中,管理知识仍显贫乏,制约企业发展;三是缺乏创业信息,把握市场难。农民工虽然是农民中的精英,但在大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他们仍然面临着知识、信息、思维观念等各方面的挑战,难以把握市场动向,市场开拓能力明显不足。

(二)返乡创业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由于受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影响,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多以手工操作为主,规模较小,品种单一,科技含量偏低,市场竞争能力弱。若没有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他们的创业之路会更加艰难,虽然创业都有风险,但农民往往输不起,一旦失败,他们会选择再次离开家乡。因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面对这一课题,要认识到农民工返乡是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的回流,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一次历史性机遇,加大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想方设法用好这股力量,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栋梁。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第4篇

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的必要性

1.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市民化意愿强烈。据2016年6月2日召开的西安市农民工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西安市农民工总量从2010年的102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130万人,增加28万人。西安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主体,80后、90后超过全市农民工总数一半,而新生代农民工,由于他们在获取信息、找工作、社会交往等方面较之老一代农民工更具竞争力,普遍没有务农经历,对职业前景和工作环境要求较高,市民化意愿比较强烈。在我们调查的82位新生代农民工中,打算或已经在省内务工的约75%,考虑和已经在省外务工的仅占约10%。2.利好政策频频出台,为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西安市相继出台多个文件,重点推动扶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等工作,出台西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序放开农民工在西安的落户限制。“十二五”期间,进城落户农民工达91.7万人。西安市总工会围绕全市大局,制定并实施“服务农民工五项关爱行动”,即关爱农民工素质提升行动、关爱农民工依法维权行动、关爱农民工制度保障行动、关爱农民工帮扶救助行动、关爱农民工精神文化和身心健康行动,旨在推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明显提高、劳动条件日益改善、工资报酬按时取得,参加社会保险面扩大,精神文化活动丰富,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培训农民工32.5万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人数由2010年的35.3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87.96万人,增加52.66万人。3.一系列社会问题“倒逼”农民工就业向“就近就地”回归。一是异地就业成本高。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外出务工必须办的证件主要有:外出前由当地有关部门开具身份证明、务工证、婚育证;到就业地后需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健康证等证明、证件,人为地提高了农民工异地就业的门坎和劳动成本;二是异地就业维权难。异地就业、流动无序不仅制约了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工会组织对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也给农民工有效维权带来较大困难。异地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难度大,很多农民工交不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费用,案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直接阻碍了农民工异地法律维权效率的提高。三是家庭问题引发观念变化。近年来,由于“民工潮”引起的农村离婚率上升、留守儿童群体、独居老人几大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农民工群体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开始出现变化,他们开始寻求既能照顾到家庭又能解决生存发展的就业路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就近就地就业。

制约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因素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民工返乡;城乡二元结构;“离土不离家”的农工;非传统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6―0025―05

引言

中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严重依赖国际市场,世界经济的波动势必会对中国经济造成影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迅速波及到我国的实体经济,东南沿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订单减少,许多工厂倒闭,勉强支持的也纷纷裁员,失去工作岗位的返乡农民工和春节返乡者叠加在一起,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对社会安全的普遍焦虑。据统计,金融危机发生后至2009年春节前约有7000万农民工返乡,其中1800万需要解决就业问题,然而,令我们意外的是,如此众多的农民工返乡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可能的社会动荡也没有出现。2009春节过后,有95%的农民工回到城里就业,有5%的农民工就地或者就近就业或者返乡创业。截至2009年6月底,15097万外出农民工中绝大多数已找到工作,只有不超过3%的农民工还在寻找工作,总人数在420万左右。值得我们反思的是,除了国家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的积极效果,2009年后半年的经济回暖,以及农民工就业的多样化和灵活性之外,中国社会消解农民工返乡潮的隐性机制是什么?这次返乡潮对我们应对非传统安全,特别是社会安全有那些启示。

一、“离土不离家"的农民工

因经济波动而引起的失业问题在其他国家引发的社会问题,在中国社会有不同表现。经济危机发生后,我们所能看到的农民工集体行动的目标是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而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要求工作机会。这是因为农民工是在外寻找经济收入的流动劳动力,往返于城乡之间是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特点。整体来看农民工就业非常具有灵活性,农民工离开农村外出打工的基本目标是获得自己所认为的较为客观的经济收入,在城市中生活并不是他们打工的目的,返乡对农民工主体来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外面的工作机会较少,打工不能够获得较为客观的经济收入时他们就返乡,当宏观经济向好时,外面的工作机会增多,农民工便外出打工。农民工之所以可以这样在城乡之间进退自如,至为关键的是农民工有一个可以返回的农村。历史经验和事实多次证明,农民工的这种特性也是大量农民工失业没有引起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

自从打工潮兴起之后,一直都有农民工返乡。改革开放以来,有多次农民工返乡潮,1989―1991年,因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和城市治理整顿造成的农民工返乡;第二次是1998―200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乡镇企业改制使大量工人下岗,作为下岗工人再就业的竞争对手,农民工被许多城市出台的歧视性政策逼回了农村,2004年左右出现的“民工荒”中,也有一部分农民工返乡。这几次返乡都没有引发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与前几次农民工返乡所不同是,金融危机后的农民工失业多集中在东南沿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失业人数多,来势迅猛,从而引起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但这次大量农民工失业也没有预想的那么糟糕,农民工家庭内的代际互助和性别分工、家庭经济收入中农业和工资性收入的结构性互补,都是他们应对失业风险的保障。

农民工不仅在经济下行时返乡,离开农村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一直是在不断的返乡中进行打工的。我们可以将农民工的这种状态称为“离土不离家”。农民工“离土不离家”的状态,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工的就业方式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为主。限于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职业与身份的分离,农民工以城乡之间双向流动为主,即所谓的“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具体可分为以年为周期在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候鸟式”流动和“兼业式”的季节性务工两种。这两种农民工在农村和和城市之间往返是农民工生活的常态。那些年轻时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往往会面临着中年返乡的问题。他们在打工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斩断与家庭的联系,而且一直在思考是否要返乡,人到中年时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也将农村的家作为其最终的归宿,他们在打工的过程中一直为返乡做着准备。

第二,从家庭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农民工是“离土不离家”的。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几乎无限供给的状况,决定了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具有与资方谈判的砝码,处于世界产业链低端的中国加工业利润微薄,不可能为农民工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大量在非正式部门就业的农民T没有条件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阻碍了农民工实现从农民向市民和产业工人的身份转化,他们的家庭再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在两个空间中来完成。即许多农民工在打工地只能完成简单的劳动力再生产,而其家庭再生产要在农村中完成。也就是说他们很大一部分打工收入一直以汇款形式“返乡”,这是他们“离土不离家”的状态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

第三,“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有利于农民工应对市场风险。黄宗智认为当代中国“半工半耕”的经济体已经被农民的理性选择和国家政策选择制度化了。这个制度的逻辑是,农民因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收入不足而外出打工,因外出打工存在着各种风险,他们难实现城市化,反过来又依靠小规模的口粮田作为保险。黄宗智的判断是对农民工20多年的实践总结,“候鸟式”和“兼业式”的农民工20多年来一直过着这种“亦工亦农”的生活。如上所述,金融危机中农民工的面对就业困难并不恐慌,一是实在不行他们可以留在农村,二是打工机会的减少只是影响了家庭经济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并不一定会危及生存。这也是农民工对土地依赖性强,目前的土地制度为农民工返乡所提供的空间所在。从这种制度的宏观战略意义而言,农民工完全脱离家乡的土地是非常危险的。

第四,从家庭经济收入构成来看,农民工家庭通过性别分工和代际分工来实现“亦工亦农”。性别分工是指那些“季节性”男性农民工农闲时外出打工,家庭和庄稼的田间管理由妻子料理,通过这种夫妻之间的分工合作维持温饱有余的生计。夫妇同时在外打工的,小孩和农田则由父母或者亲友照料,这种代际之间的相互支持,既可以减少夫妻同时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在家的父母和小孩依靠土地也可以维持基本的生存。也就是说农民工的家庭是靠两条腿支撑的,一条是在打工经济中获得工资性收入,另一条是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和家庭再生产。在这个

意义上,外出打工和在家务农两种经济生产方式的合作互补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农民完整的家庭经济。此外,农民工并不是现代性话语中的产业工人,赚钱是大多数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目的,他们不具备产业工人可以脱离农村家庭的精神气质。因为农村有个家,农民工很难也没有必要迅速的摆脱农村。

综合以上四点,这里所说的“离土”是指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之外,而“家”,不仅仅是指地理区位和物质意义上的村庄和农村住宅,而是就社会意义和精神层面而言,是农民工进行家庭冉生产和社会价值再生产的场所。绝大部分农民工的“家”是生养他们的村庄,村庄的社会网络是他们出外打工的就业渠道,村庄生活是他们实现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主要场所,家乡是他们在经历了打工生活的艰辛和城市生活的精神挫败之后疗伤的精神家同。除了维持必要的城市生活成本之外,农民工在外务工的收入通过这个“家”的纽带流入了农村,维持着村庄社会的人情往来、社会关系和家庭再生产,以及新一代农民工的再生产。一直以来农民工没有脱离农村,农村的家即是他们打工的目的也是他们应对打工风险的保障。依照此逻辑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世界金融危机导致的在短时间内大量农民工失业而没有引发社会动荡的秘密在于农民工“离土不离家”的状态。

二、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农民工

以上是从较为微观的意义而言,农民工“离土不离家”的状态有力的消解了经济波动而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全问题。宏观上,这又与农民工流动所处的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有关。

城乡二元结构一方面造成了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是农民工流动的原凶之一,同时也是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抗拒市场风险,乃至世界经济波动的一种隐性机制。从历史过程来看,由于人口与资源关系的紧张,中国要在短期内快速完成工业化,不存在西方国家消解工业化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历史的形成了二元体制内的城乡对立和矛盾。这个矛盾不可能很快解决,而且客观地看,农民工流动的实践也在继续加强和适应着这对矛盾。

在谈到农民工问题时,一般认为,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阻碍农民工城市化的制度。僵化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造成农民工“三等公民”的身份,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放权,与地方政府的自利自保,使得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困难重重。不能说这些批评不正确,然而这些批评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阻碍农民工在城市扎根的经济因素。农民工要在城市安家立业所需要的经济资源已经采取了市场化的配置方式,农民工在经济资源上是弱势的,在这种社会生态下,限制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的制度只是问题的表面。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往往也是缓解问题的隐性机制。如果我们不仅仅以批判的视角看待城乡二元结构,而将城乡二元结构看成是形塑农民工两栖生活状态的历史事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改变,就很容易理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实际上为农民工提供了一个出得去、回得来的弹性社会空间。

具体来说,似设城市放开户籍限制,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城市市民的相关权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农民工仍然很难在城市扎下根并获得较为体面的生活。首先,农民工要在城市扎根的关键是“安居”。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拥有城市户籍的低收入群体尚且要政府出台廉租房等民生lT程来保障他们的安居,而在这方面城市地方政府尚且无暇顾及,更难有能力为农民T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不足以支持他们在城市购房。在当前物价条件下,一个农民工通过10年左右的打工可以积攒10万元,这10万元可以在农村建设一栋体面的房子,若要在城市购买住房,连首付都不够。有学者经过模型计算得出结论,为了达到存城镇定居的最低限度经济条件,农民工夫妻婚后至少需要连续工作21年,这意味着农民工至少工作到45岁左右才有足够的收入完成城市定居过程,而目前中国绝大多数民工面临着中年(40岁以上)失业威胁,这是农民工城市化的主要障碍。其次,即使农民工能够在城市购买一套住房,但是城市的生活成本比农村高,要在城市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绝非易事,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同时就失去了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更不用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失业风险,以及他们在城市定居之后高昂的生活成本和城市社会适应问题。

因此,造成农民工问题的除了制度之外,还有市场对农民工的天然排斥。农民工进城务工是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个自发过程。在市场化的环境中,资源配置以盈利为目的,市场不会自动兼顾社会公平。市场化赋予了人一些自由权利,但是市场化环境遵循的是强者愈强的逻辑。农民工主要的社会资本或资源是自己的身体或体力,和资本、企业、城市地方政府等已经组织化的强势者相比,没有组织的农民工无疑处于弱势地位。理沦上讲,政府最有可能维护农民工权益做出努力,但是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一个力量极,在某些情况下也得给市场做出让步,城市政府首先维护的是市民的利益,况且,城市的容纳能力,农民工城市化所需要社会成本,都是地方政府在宏观决策时需要考虑的。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来看,在农民流动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以劳动力市场分割为表征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从城乡之间扩展到城市内部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农村居民相对于城市居民在传统利益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中央政策与地方政府对农民工流动的讨价还价中,农民工是净受损人。因此,在战略意义上,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为农民工返乡所提供了适应性,维持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二元劳动力市场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一种不自觉的政治安全考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城乡二元结构和低效率的过密化农业,导致了农民工流动,通过打工这种现代“兼业”获得家庭再生产的资源,农民工打工收入不足以支持其在城市安家立业,他们不得不游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流动是一个社会事实,“离土不离家”的生活状态就是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突破。这是20多年来农民工流动的实践样态,也是农民工生存状态的一个突出特点,正是这一点为经济下行时,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提供了缓冲。

大多数在农村还有足以获得温饱的土地,返乡之后的农民工并不会遇到生存危机,这正是城乡二元体制所提供的减压阀作用。在中国经济已经融入全球经济的今天,农民家庭的兼业已经不同于传统过密化农业时代的兼业,农民工的家庭经济已经和“世界工厂”发生了紧密的联系。他们这种兼业的风险比以往更大,世界经济稍有波动就会影响到农民工。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工“离土不离家”的状态,经济下行时的失业不足以对他们的生存以及生活逻辑造成大的冲击。

三、结语

打工潮兴起20多年来,大多数农民工一直处于离土不离家的状态,已经是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既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果,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二元体制的加强和适应。在中国的宏

观经济结构得不到改变、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升级一时难以完成的情况下,在政策上为农民工的返乡与离乡预留一定的空间。在以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宏观思路下,我们应该顾及到世界经济波动对农民工就业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更加长远和宏观的角度看待农民工问题,而不是一味地从道德制高点及单向度的城市化方向来看待农民工问题。从更加开放和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位置中来看,农业和农村具有多功能性。农业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产业,它还有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功能。农村不仅是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蓄水池,同时一个生活成本低廉的农村和“半工半耕”的小农化的农业,可以有力缓冲全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的现实要求我们慎重对待积极的城市化战略,维持目前农村的土地制度,慎思规模化农业,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为农民工返乡预留一定空间,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战略,让农民工能安心地走出去,安全顺利地返乡并有一个可以适应的田园乡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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