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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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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转让

煤矿转让范文第1篇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范文第2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专项审计;问题;方法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07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1

煤炭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我国是一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目前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70%以上,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煤炭产业仍将是我国能源的支柱产业。

经历了煤炭行业“黄金十年”的发展之后,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大,高耗能产业受到限制,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煤炭消费需求不旺。随着煤炭资源的整合,主要产煤大省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矿井产能将逐渐释放,国内煤炭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目前,国内煤炭价格已接近一些大型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处于低谷时期。同时,伴随着煤矿估值的降低,各煤炭主产区的交易也逐渐增多。笔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矿业权评估师3个执业资格,参加过山西和内蒙古多地的煤矿产权变动的审计和评估业务,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两点在煤矿产权变动的专项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1 采矿权

采矿权是煤炭生产企业合法存续的基础,山西和内蒙古等地存在较多的民营矿山,财务基础很差,有时为应付审计,临时虚构帐套和凭证。审计人员必须在对国家和当地政策了熟于心的基础上才能发现纰漏并让对方服气。采矿权价值确定涉及的参数主要包括: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和评估计算年限、产品方案、采选技术指标、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采矿权权益系数和折现率等。其中资源储量作为矿业权价值评估中的出发点,直接影响采矿权价值的大小。用通俗的话来说,矿业权的资源储量越大,该矿业权的价值就越大。但是各省实务操作中又有不同,比如山西省按照全部保有储量为基础收取价款、内蒙古按照可采储量为基础收取价款。国土资源部为确保国有资源收益不流失,明确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必须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与评估有关的其他地质报告为依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矿产资源储量必须符合国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有关办法的规定要求。资源储量必须得到国土部门的评审认定,是审计核查的关键点。审计中,应以国土部门评审认定的储量为依据,核查评估单位采用的数据是否符合其规定,如未采用国土部门评审认定的数据,则认定评估方法违规,选定资源储量数据小于评审认定的数据,会造成少评估采矿权价款,最终造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的问题。此外,还要关注是否存在滥用假设,除储量之外,影响价值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就是售价和折现率。与储量不同,这两个因素要借助于职业判断,合理的假设是可以的,但必须要甄别滥用假设。

2 井下实物资产评估

煤矿井下实物资产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强、不易进行实物监盘、历史因素多等特点,给评估煤矿的井下实物资产造成很多障碍。评估人员往往无法去现场进行实物监盘(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培训的人不能下井),更无法确定实物资产种类、数量、状态等。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只能依据对方提供的财务资料、生产资料和工程管理资料进行评估。因此,在国有小煤矿改制转让给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所有的小煤矿转让给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过程中,某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这一漏洞,少评或多评井下资产,达到廉价获取国有资产或高价将资产卖给国家的目的。

煤矿转让范文第3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 兼并重组 路径

煤炭占据着重要的战略地位,促进煤矿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煤炭工业的深化改革,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其能够更好的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需要,在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下改造中小煤炭企业,加快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已成为目前煤炭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背景

规范煤炭行业发展、整合煤炭资源以及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河南省自2004年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煤炭资源整合,于2010年3月始河南省全面启动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一)河南省煤炭企业概况

目前河南省的煤炭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煤为本,多元发展的产业布局;河南煤炭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产量和生产能力大幅提升:2009年,全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1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同比增长14.6%;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8219亿元,同比增长12.1%;利润总额达到2377亿元,同比增长10.7%。2009年,河南省煤矿共生产原煤23018.1万吨,同比增加10.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在全省38个行业大类中利润总额居居第三,实现利润275.98亿元,增长3.9%。

但当前我省煤炭工业的发展还受到三个方面问题的制约:(1)煤炭产业集中度依然不高。全省各类煤矿的平均规模不足30万吨,有670处小煤矿,占总数的84.5%;5000万吨的大型煤企只有1家,数量偏少。(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随着矿井采深的不断增加,煤矿瓦斯、煤尘,火灾、水害、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日益严重,生产条件恶化,小煤矿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3)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仍较薄弱。众多小煤矿安全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国家政策要求推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兼并重组,使全国形成一批年产在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意见》强调,加快我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规范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集约开发煤炭资源、保障能源可靠供应的必然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河南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措施

此次兼并重组的重点是全省年生产规模在15~30万吨的煤矿,包含15万吨和30万吨,力争在全省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企;省骨干煤企产量占全省总量的75%以上;单个矿井年生产规模不低于15万吨。兼并重组采用以六大省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即:中平能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多种方式进行。配置相应的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资金、安全监管、矿权转让及调整、税收、金融、资产补偿、行政审批等方面均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1.资源配置方面:根据兼并重组规模和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按照就近适量原则,优先将被兼并企业周边或部分深部资源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2.资金方面:在向国家申报争取国家煤矿安全改造等项目资金时,优先考虑兼并重组的省骨干煤炭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时向兼并重组煤炭企业安全技改等项目倾斜。

3.安全监管方面:被兼并重组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承担,两年内安全指标单列、单独考核,两年后纳入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统一考核。

4.矿权转让及调整方面:对已全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被兼并重组煤矿,原则上应将其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折价入股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被兼并重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由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向其支付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兼并重组的煤炭企业新增资源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分批缴纳采矿权价款。

5.税收方面: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在印花税、契税、所得税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6.金融方面:省政府支持具备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各类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金融资源投放决策时,对兼并重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其贷款授信和不良债务回购等予以优惠;鼓励省内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设立小煤矿兼并重组专项贷款资金,加大对小煤矿兼并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

7.资产补偿方面:兼并重组的煤矿,现有的生产设备、工程投入以及地面建筑物等财产经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后,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

8.行政审批方面:各产煤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对涉及工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等事项的,要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涉及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变更或转移,以非交易形式办理的,减免相关费用;对被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和省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进行处置,符合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规定的进行无偿划转。

三、河南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路径

(一)企业的兼并重组包含两层含义

(1)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2)企业重组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包括股权重组和企业重组俩个概念,其中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的重大改变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二)企业兼并重组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企业相互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隶属关系限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立足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兼并方有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和向被兼并企业增加资金投入,盘活存量资产,搞活企业的能力。

(三)河南省煤企兼并重组的主要方式

1.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

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2.转让:主要是指产权的转让,即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偿转让。

3.联合重组: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以资源、资产为纽带,联合成立一个新企业或者联合收购一个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参与企业或原企业股东分别在新企业中拥有股权的一种方式。

4.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具有法人资格,不过是被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兼并企业作为被兼并企业的新股东,对被兼并企业原有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仅以控股出资的股金为限。这种控股式兼并一般都是在企业运行之中发生的兼并行为,而不是以企业的停产实现转移。河南省要求控股比例达到51%。

截止2010年6月28日,省骨干煤炭企业已与456处煤矿企业签订了兼并重组框架协议,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总数的97.9%;与445处小煤矿签订了兼并重组正式协议,占兼并重组小煤矿总数的95.5%。目前,已完成259处小煤矿的安全评估、资产审计和现场评估工作,占兼并重组小煤矿总数的55.6%;各单位已累计选拔培训“五职”矿长及管理人员1519人次,部分矿井进入证件变更和复工复产阶段,有21处兼并重组矿井已复工复产。

四、河南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路径的反思

兼并重组的方式和手段可以更丰富一些,比如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一)购买式

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方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为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使目标企业丧失经济主体资格。这种购买只计算目标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依其价值而确定购买价格。

(二)承担债务式

即在目标企业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作为被兼并企业,所有资产整体归入兼并企业,法人主体消失,丧失经济主体资格。

(三)吸收股份式

煤矿转让范文第4篇

《通知》要求,尽快制定辖区内地(市)级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方案,确保在10月底前建成,做到机构挂牌、人员到位并按职能运转;尚未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可依托已有的土地交易机构建立,也可采取新建、在已有事业单位增加职能或利用政府建立的产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方式建设;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要与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在功能和运行上做好衔接,按方案确定不建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地(市),要在省级或委托的地(市)级交易机构中开展矿业权交易活动。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制度,运行操作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确保出让转让信息在交易机构大厅、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市场网上同步公开;分类指导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做好本级的或授权、委托的矿业权交易活动,细化公示公开具体措施。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法定权限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报价、竞价,由系统自动确认竞得人。

国土部将严格矿业权年检制度

我国矿产实地督察范围逐渐扩大,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5个省(区、市)设立督察员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今天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严格矿业权年检制度,年检结果直接与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挂钩。

国土资源部表示,矿产督察工作是通过聘用专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自1990年我国实施矿产督察制度以来,目前全国共有矿产督察员1485人,其中国家级督察员334人、地方督察员1151人。国土资源部先后出台了《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部同时提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新举措,其中包括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规范矿山储量检测工作,严格矿山储量核销,拓展矿山储量检测成果的应用范围,加大监管力度等。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实际督察矿山5753座,提出整改建议225条。

内蒙古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开工近九成

记者从煤炭工业局了解到,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全区的235处火区已开工接近90%,完成火区治理总工程量的60%。

据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陈泽介绍,内蒙古共有煤田、煤矿火区235处,治理总面积7100万平方米。最近三年,投入专项资金3亿元,煤矿企业累计投资100多亿元用于火区治理,火区治理抢救回收煤炭资源约5300万吨。

陈泽说,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治理的有104处,正在施工治理的102处,完成治理面积4200多万平方米、复垦绿化2100多万平方米,完成火区治理总工程量的60%。

据介绍,内蒙古是我国煤田火灾最严重的省区之一,12个盟市中有10个盟市发现煤田、煤矿火区。火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古拉本煤田、乌达煤田、桌子山煤田、准格尔煤田、东胜煤田、石拐煤田。

据了解,对煤田、煤矿火区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模式:有矿权的火区由矿权人实施灭火,无矿权的火区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灭火工作。灭火中回收的煤炭由政府组织销售,收入用于补贴治理。灭火中确保优先解决民生问题、环保问题、安全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治理中的非法转让、倒卖项目区块、借灭火之名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煤矿转让范文第5篇

华兰生物( 002007 )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疫苗公司研发的适用于6月-35月龄人群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已申请生产文号,目前药品审评中心正在审评中。目前疫苗公司具备年产3000万人份四价流感疫苗的生产能力,若产品顺利获批,将尽快安排生产,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润达医疗( 603108 )15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作价11.37亿元收购苏州润赢70%股权、上海润林70%股权、杭州怡丹25%股权、上海伟康60%股权及上海瑞美55%股权,同时配套募资不超5.35亿元。交易后将分别持有上述公司70%、70%、70%、60%及100%的股权。这些公司为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企业、医疗器械仓储物流服务商和医疗卫生信息化软件企业。

 桂发祥( 002820 )5月15日晚间公告,中华津点、中华投资分别转让所持桂发祥5%股份给陕国投A( 000563 )。转让后,中华津点持有公司8.01%股权,中华传统持有5.91%股权,陕国投持有10%股权。陕国投此次受让股权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的计划。

创力集团( 603012 )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安徽马鞍山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共同合作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电动重卡进行战略合作。

公司表示,本协议的签订将推动本公司在电动重卡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发挥本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链资源和在煤矿行业的市场优势,重点推进电动重卡在煤矿行业的推广和应用,实现本公司煤矿装备与新能源汽车两大主业的协同发展,符合本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并有助于借力本公司煤矿装备主业的市场优势带动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