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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今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今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今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工作,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我区市场管理总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取缔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进一步限制和缩小早夜市数量和规模,重点保证城市主干道以及年进行升级改造的北方综合市场、华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城路市场、农家超市海伦路店等规范农贸市场不受周边非规范经营的干扰。
三、实施原则
1、以闲置场地安置和就近市场吸纳早夜市业户分流。利用闲置场地安置迁址经营的早夜市业户,充分利用农贸市场空置摊位吸纳周边早夜市和摊点群业户分流。
2、依托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依托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将市场周边特定路段指定农贸市场使用管理。
3、依法取缔一批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重点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农贸市场合法经营的早夜市和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干道和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
4、全面规范早夜市管理。对保留的早夜市由市场主办者按照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管理,并负责处理好与周边农贸市场的关系。
四、工作措施
1、采取不同措施清理规范现有早夜市。保留人民一路夜市、路夜市、路早市,根据主办单位申请和所提报的材料,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备案审批;适度扩大人民一路夜市规模,合并周边夜市;对一路夜市、河早市压缩规模,重新选址安置或向周边农贸市场分流;暂时保留宣化路早市,加强管理;取缔位于主干道两侧的兴隆路夜市、人民路夜市、南路-路夜市、南路夜市,对原经营业户进行分流或由主办单位另寻空置场地安置;组织对华农贸市场周边路段游商浮贩进行清理取缔,对周边经营业态进行规范,减少非法经营对农贸市场的冲击。
2、依托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为便民利民和规范农贸市场周边违法经营,选择北方综合市场进行试点,将市场周边特定路段指定给农贸市场使用管理。
3、加强早夜市收费管理。政府部门主办的早夜市所收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办者要落实收费管理两支队伍,使用规范合法的收费凭证,按规定进行备案,对摊位费收入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允许市场主办单位将早夜市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人员经营代管和委托收费。区财政局制定出台规范早夜市收入收支管理办法,市场主办单位从返还的收入中按财政规定的比例留出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卫生清扫和行政执法补助等费用。
4、加强早夜市环境卫生整治。早夜市主办单位负责早夜市环境卫生管理,对经营场所环境维护负责。不允许设置早夜市固定经营设施,市场卫生要统一委托区环卫公司进行清扫和保洁,确保经营环境整洁卫生。
五、实施步骤
1、11月15日前,各早夜市主办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完成清理规范具体方案的制定。保留的早夜市,由主办单位向区服务业发展局逐个提报管理措施、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以及详细电子布局图(含四至范围、摊位业态设置、摊位数量)等材料。
2、11月17日前,对要求审批的早夜市,由主办单位向区服务业发展局递交开办申请和报批材料,
3、11月20日前,对要求审批的早夜市,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服务业发展局向市申请审批。
4、11月30日前,确定迁址和取缔的早夜市主办单位完成早夜市迁址和原址经营清理工作,城管和街道负责完成对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的清理规范任务。
六、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加强早夜市管理。
1、早夜市主办单位。早夜市主办单位为清理规范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的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早夜市迁址、清理和取缔相关工作,对保留的早夜市按照规定强化管理,切实做到不影响农贸市场正常经营、不冒市、不扰民、不影响交通和安全、不占路经营生鲜和餐饮。主办单位应统一经营设施,与环卫公司签订卫生清扫和保洁委托合同,按规定缴付公共资源占用成本,负责处理好与周边农贸市场的关系。
2、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
区委宣传部:负责早夜市清理、规范工作的媒体宣传。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
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制定早夜市整治方案,将区政府同意拟审批保留的早夜市上报市政府备案审批,会同规划、建管、城管等部门对市场建设进行布局规划,牵头做好早夜市划范围、定标志,做好早夜市清理、规范的牵头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制定出台具体的对非法市场及游商浮贩的清理取缔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对违反规定开办的、政府确定取缔的早夜市和摊点群依法组织清理取缔,对保留的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闭市和超越四至范围经营等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责令主办单位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查处无照商贩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违法经营的行为,并负责查处经营业户损坏人行道板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区卫生局:负责对保留的早夜市符合要求的业户办理健康证,加强早夜市卫生监管。
区财政局:制定规范早夜市收入收支管理办法,确定合理比例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卫生清扫和行政执法补助等费用,规范早夜市收费凭证。
区建管局:加强对早夜市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将现海泊河早市改为停车场,根据需要进行部分封闭。
区文化局:负责对早夜市内符合条件的图书、音像经营者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对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管理监督。
区物价局:加强对早夜市收费标准公示和经营者销售商品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分局:加强对早夜市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对早夜市周边交通违规行为进行治理,查处乱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工商分局:负责对经市审批保留的手续完备的早夜市的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分局:对早夜市的度量衡器具加强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设置公平称,查处计量违法经营行为。
食药监督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治和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与早夜市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潜在危害的监控工作,对场内乱排乱放进行监督查处。
街道办事处: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负责辖区早夜市清理、规范的宣传发动和牵头工作,对早夜市主办单位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游商浮贩非法经营,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内早夜市和非法摊点群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区整治早夜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综合协调,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清理、规范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把打造成为洁美靓丽、舒适宜居的现代化湖湾型城区。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抓手,通过整合全区各级城市管理资源和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着力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上下联动、问题联处、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组织构架
按照“指挥统一、权责明晰、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城市管理的四级联动平台。
一级联动平台(组织指挥平台):在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一级联动平台,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为:(1)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落实责任,监督实施。(2)指导镇、开发区、街道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落到实处。(3)及时协调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镇、开发区、街道,解决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责任全面覆盖、不留盲区。(4)对城市管理“大联动”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组织多方研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对市容顽症问题的解决和处置能力。
二级联动平台(归口管理平台):在经贸、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卫生、环保、房管、城管、公安、交巡警、工商、规划、国土等区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二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根据“大联动”管理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对一级联动平台下达的各项“大联动”目标任务,牵头制定联勤联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三级联动平台(联动处置平台):在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三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对各项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联动处置,自觉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大联动”属地责任。
四级联动平台(巡查监管平台):按照“四级网络、重心下移”的原则,将全区所有村(社区)作为四级联动平台,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巡查监管。主要职责为: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
四、联动内容
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将农贸市场管理、背街小巷管理、村容村貌管理、道路桥梁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村道)日常保洁、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违法建设整治、废品回收站和洗车场点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五小行业管理、城中村和老新村环境综合改造治理、环境保护管理等15大类项目,纳入城市管理“大联动”管理主要内容。2012年,率先对农贸市场、建设工地、违法建设三项内容实行“大联动”管理试点,具体实施意见由区城管委办公室另行发文。
五、推进措施及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城市管理“大联动”一级联动平台,要切实加大对“大联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考核力度,加强对问题整改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大联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指挥平台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处置、有效解决,真正形成行之有效、常态互补的条块联动新格局。
3、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区城市管理“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围绕“大联动”管理的各项内容,按照市、区有关要求,牵头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处置、化解各类显见性的市容难点顽症,确保区域市容环境面貌整洁有序。
4月份,经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综合整治,4月13日,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动员会议后,全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落实行动,并召开了五次专题协调会议,经过村镇办、农村办、城管、交警、派出所、工商、环卫、交管、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各相关部门一个多月的联合综合整治,集镇环境存在的十三个方面,四十三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振胡路侧石完成改造、车辆基本有序停放、环境卫生保洁到位、外地大型车辆全部按规定停放指定地点、农贸市场相关设施改造到位、乱设摊、摊外摊整治到位,集镇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集镇的环境管理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老百姓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薄弱环节,保持长效管理的任务还很艰巨。
从刚才检查的情况来看,还至少存在着五个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地方:一是商贸街的路侧石还没有改造到位;二是集镇主干道路两侧车辆有序停放还需进一步加强引导;
下阶段,要进一步从一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实施管理力度,存在重突击轻经常,重治标轻治本的思想。二是存在畏难思想。要保持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就要坚持不懈,没有一劳永逸的措施,这就是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年年搞的原因。我们的干部普遍存在着怕的思想,怕麻烦、怕动手。三是存在松劲思想。认为环境卫生状况管好了没有多大实效,群众也得不到多大实惠,所以能拖则拖,认为松一松、歇一歇无关大局。思想上总认为群众素质意识差。搞环境卫生管理,动态性大,再要加上高标准就无法无力了。四是存在怕花钱的思想。大家都清楚,要使环境变优变美,必须要用人工,要添设施,要花钱。有的单位认为要用钱的地方很多,不值得在卫生上花费大量的资金,即使花了钱也起不到多大效果,没有积极性,不舍得投入。五是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由于没有受到系统的卫生教育和引导,不少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懂得珍惜环境资源,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乱倒垃圾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是导致环境卫生状况差的主要原因。要彻底改变我镇的环境面貌,必须要克服上述存在的问题,但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特别是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更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扎扎实实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而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三、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时间为一个月,从3月13日至4月13日,具体分三整治。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至3月10日为,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特点,排查本单位在集镇环境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拟出整治方案。此项工作已从从3月初起全面展开,目前已基本结束,各部门也已拿出了各自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从今天动员会议起正式展开,时间到4月7日,共25天。
第三阶段为验收提高阶段,由镇农村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时间到4月13日,共6天。
四、工作措施
1、明确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要把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摆上重要位置,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要集中物力、人力、财力,坚决杜绝推委扯皮,做到统一部署,相互配合,集中整治,有效提高集镇环境卫生工作新水平。
2、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内部要落实责任包干区和包干路段,责任区域包干范围内要立责任公示牌,形成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对集镇沿街门前“三包”的落实,要与私营业主和户主签订集镇环境卫生责任书。
3、工作例会:根据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部署,镇成立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并实行每周三、五下午4:00工作例会制度,所有参与部门共同参加,并对照集镇整治的工作方案,认真排查难点、重点,谋划对策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工作例会制度,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圆满完成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目标。
4、工作督查:镇建立以督察办等职能部门为主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就是计奖依据。
5、奖惩制度:镇设定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奖励基金。通过考核对责任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推委扯皮、效果较差的年终要与发放工资相挂钩。
6、确保有效投入:镇积极筹措资金,并由财政排出专项资金,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设施添置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集镇建设,形成多元投资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消费品市场活跃。1—3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6.5亿元,同比增长18%,占“开门红”目标的100.5%。
(二)外贸平稳发展。1—3月完成外贸出口额150万美元,占“开门红”目标的107.1%,同比增长1400%。
(三)商贸物流项目投资增长明显。1—3月,预计完成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500万元,同比增长4.5%。
(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建设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购物店10个。
二、主要工作
一季度以来,我局克服人少事多,任务艰巨等困难,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扩大内需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多形式的刺激消费活动。认真开展2012年迎春购物月活动,依托城区五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以“送货下乡、服务大众、拉动消费”迎春购物月活动,活动消售总额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16%。
(二)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的检查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督促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实施到期后,全部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和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三)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商贸服务网络建设。大酒店、首座国际大酒店、专业建材市场等重点建设项目按倒排工程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折迁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都达到形象进度。
(四)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常规工作,大力夯实基层统计。一是认真做好统计常规报表工作,按照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月报、年报。二是与统计局沟通交流,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与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料相一致,逐步做到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三是新入库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月23日,会同区统计局联合召开2012年区商贸流通业统计培训会,进行了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业网络直报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做好了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工作,召开了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会议,进行了统计知识培训,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于3月中旬结束。
(五)抓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目标任务,我们组织召开了外贸企业工作专题会议,将全年外贸出口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多次深入企业座谈了解实际困难和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出口任务指导,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是抓好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部门专项整治等方式,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商场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以打假治劣和打击商业领域欺诈行为为中心的联合执法,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开展了对酒类市场、粮食市场、肉食品市场等为重心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制订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须品供应的工作预案。建立和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等。三是紧紧抓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生猪肉食品、粮油副食品等进安全监督,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七)强化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食品安全。一是认真做好屠宰场升级改造清查工作,联合经信、财政、工商、环保、畜牧等九个部门下发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督促屠宰场(厂)完善内部管理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检验、检疫、屠宰加工、台账登记和服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坚持日常检查,特别是春节期间肉品安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1-3月共印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执法人员50多人次,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八)抓酒类流通市场管理和打击非法经营。一是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专卖条例》对全区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清理整顿工作;二是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对不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流通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对批发、零售、餐饮等企业坚持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四是严厉打击了制造销售、贩运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加强了酒类市场管理,保证了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酒类生产、销售经营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商贸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大酒店、首座大酒店、家居市场等商贸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按要求如期完成。
(二)扎实推进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逐步解决长期以来我区部分乡镇市场设施简陋、以路为市的现象。培育发展农村市场,活跃商贸流通,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城乡环境综治服好务。
(三)继续抓好商贸惠民工作。一是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建设和日用品店的升级改造;二是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做好两项惠民工程结束后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售后服务工作。
(四)努力抓好限上流通企业的培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排查新的流通企业,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入库。认真搞好限上流通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限上企业资料报送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争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达到16%以上。
(五)努力抓好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星级酒店的建设力度,继续搞好国贸美食街的升级改造,认真做好住宿餐饮业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区住宿餐饮业的档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