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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影苏轼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花影苏轼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花影苏轼范文第1篇

浓浓的雾气,总在朗日里在眼前浮现。认定了却是一遍一遍被告知的妄谈,苍白的路途,我曾胆却,我曾驻足,可是我的思说服不了心的意。停留的步足,随着心的不舍,踏着眼角的冰冷,重品风霜味。

沧烟望断,那天还是渺小这身影,微而不够被些许注意。然而我却不量力,尽力凝造的空间,不过是用来被当作束缚而被随意破开的。温室的花受不起外界的诱惑,我不喜欢温室,然而我却想像温室一般护你一途。也许真没必要,也许根本就不够格。樱花,注定是在落后,才懂得回归,所以,默默只仅是我能做的。

无聊永远不是没有含义,习惯永远不是代表喜欢。思随心起,指随思动。灰色头像,我总在期待,有些话打了又删,然后有输入,往复之终化为无聊的话语,甚而只是无言。可是又是为了什么,不是无聊,只是。。。。希望你会懂。习惯夜的寒辰,只因孤寂很有感染力,习惯静静的等待,只因等待的影很殇情。寂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鉴轩辕。可是,我不知道没有远方的等待,我是否有力持续永远的久。

不去受伤,不知道什么是痛。不被深深的伤一次,永远不知道保护自己。楠,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我怕自己伤不起。不要把一点点的出于礼貌,当作继续让自己贱的希望。川,我不舍,星火燎原,就算伤的是自己,我也要那时再说。……时间会是最好的说明,值与不值,尽力了就没必要再说些什么,毕竟谁都没错,还有很多事你还是要做的,这与心情无关,这是另一责任。是吧,鹏?有什么,让时间,去说吧。

……

樱花,有机会一起看看。

……

花影苏轼范文第2篇

就我个人认为,营销理论是专家们栽的树,而成功的实战即树上的鲜果。没有果实的树实在太惨不忍睹了!

当然,我们研究营销实战不能脱离当时的市场背景。环境可以决定胜败就好象环境可以造就英雄一样至关重要。如果我们用目前进步的眼光去否定过去的进步事件,即意味着我们现在距真正的进步尚迟一步。不过,好东西的生命力极强,它不会轻易落伍,这就是M&M巧克力“只容在口,不容在手”的广告语一直沿用至今的原因。好的营销个案也会有持久的市场效能。不过,一本书不可能包罗万象,不可能给你所有的能力。西方的商业名言有一句话说得好:“只要方向正确,跨一步就够了!”营销实战策划至少给了我们方向性的东西,接下来,迈左脚或迈右脚都一样。

最后,我认为营销实战策划有八个要素,在此陋思于众:

①一个中心:以创意组合为策划中心

②二个基本点:营销诊断、市场调研

③三个原则:原创性、操作性、先进性

④四个目标:市场占有率、市场增长率、市场投资回报率、企业投资收益率

⑤五个阶段:策划目标---执行方法---控制进度---评估结果---调整修订

⑥六个学问:经济学、营销学、广告学、公关学、管理学、文学

⑦七个注意:注意社会动态、注意竞争走向、注意消费趋势、注意营销资源配置、注意凸显概念、注意委托人思想、注意头脑发热

花影苏轼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 古代诉讼 诉讼文化 现代诉讼文化

一、传统诉讼文化的含义

文化是人类文明进化所创造的成果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为模式。从内容和结构上看,文化应该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及行为文化四个领域。这样就可以看出,文化体现在法律方面就是法律的制度、法律的思想,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行为方式的综合体。因而,法律文化包括:法律制度文化、法律思想文化以及法律行为文化等层面。

古代的诉讼文化是经过长积月累被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国家普遍认可的一种诉讼模式,是法律文化的一个方面。作为内在于一国国民和社会普遍意识中的精神要素,其不仅影响着司法制度设置和运行,还支配着人们参与诉讼的心理和方式。

二、古代诉讼文化的内容

在长达数千年的古代社会,其诉讼文化的含义大都是以民众抵制诉讼、惧怕诉讼、并且以诉讼为羞耻的。

(一)统治者力图构建无诉的法律制度

在传统的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为了要达到稳定统治秩序的目的,积极推崇息诉的政策,期考核下级官员政绩的主要标准也就是看其断案的数量,如果一个官员所判决的案件越少,也就说明其治理有功劳,也就能得到统治者的赏识。地方官员也就是在这种考核标准的指引下对其所遇到的案件纠纷往往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用说教的方式劝说双方当事人私下、自然解决。

司法制度的设计,还有对诉讼的追求更是没有独立性可说。司法权被各级行政长官所掌握。虽然有以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为代表的中央司法机构专门行使司法职能,但是当其行使司法权时往往就集各种只能为一体了。并且最重要的是要听从皇帝的旨意办事,司法权是要绝对的服从皇权的。在中央行使司法权的各级官员都是由皇帝任命的,没有什么专业性可说。在地方,更是没有专职行使司法职能的法官,各级的行政长官既是当地的父母官,同时也对本地方的司法工作全面的行使职能。

(二)普通老百姓长期形成的无诉观念的法律思想

在严密的封建统治秩序之下,老百姓就自然而然的对诉讼产生一种恐畏。遇到纠纷大都会是在私下解决,很少去对簿公堂。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所谓的“无讼”,是社会因为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一方面,人们不敢轻易涉讼,他们认为一旦涉讼,与对方的关系就变成敌对关系了,并且他人也会认为自己是见利的非君子。另一方面,掌权者在遇到案件纠纷尤其是一般的民间纠纷时往往不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的,而更多地使用调解的方式使纠纷得到化解,进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由于古代的法律大都被认为法即刑,人们往往把诉讼与刑法处罚联系到一起,这样就更使得人们不敢进行诉讼了。

(三)形成诉讼之外多元化解决纠纷途径的行为方式

美国社会学学者布莱克认为,人们并非把法律视为解决冲突的最好办法,实际上只是因为缺乏其他解决手段才导致了法律的增长。中国古代社会是典型的农业经济社会,在这种类型的社会中人们就是以自然村庄为单位聚居的,往往就是一个村落有几个家族组成,这样统治者统治者为了分担自己的统治压力,往往就是采取授权家族的族长或是宗法组织的家长解决纠纷的权力的办法。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避免了国家权力单一解决纠纷的局面,人们对待纠纷也就不只是能用诉讼来进行了。一般来说,民间诉讼“两造非亲则故,非族则邻,情深累世,衅起一时,”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族长或是家长行使自己的授权解决纠纷以维持本辖区的稳定,通过多元化的诉讼之外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使得案件没有经过司法途径就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即使出现了极少数的当事人将案件纠纷向地方父母官提起诉讼,其诉讼的程序也是缺乏明显的程序形式要素的,这样就更谈不上程序正义的内容了。古代立法基本上都是法律的综合体,刑民不分、实体与程序不分,这样就使得程序法没有独立的司法地位。程序本身不仅对制约司法官员行使权力有重要作用,而且对诉讼结果的正当化具有保障作用。先生曾生动地描述过传统的法官办案方式:“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大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脑’,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诉讼中人治主义的盛行、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丧失。

三、辩证的看待中国传统诉讼文化

(一)传统诉讼文化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

1.因对无讼的过分推崇,压制人们对权力的追求

法即刑的观念在古代社会的存在,导致人们因惧怕法律而疏远法律。在这种法律观念支配下,人们没有形成权利意识、权利追求被不当压制,遇到纠纷与冲突,不到万不得以是不会将对方对簿公堂的。在这样的大氛围中人们往往是遇到侵权时能够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就谢天谢地了,而不会奢望得到合理的补偿,反而对其掌管行政的父母官充满敬畏之心,对法律的权威信仰并不存在,民主、自由、权利等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要素都不能正常的发展。

2.司法权力行政化,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结伴产生

传统法律文化使我国的司法体制、法院机构设置、法官制度、司法运行过程都带有明显的行政化的色彩。从审判权的首要含义看,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往往是积极主动的,而审判机关则应该是被动的方式行事。由于古代社会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不分离,行政长官作为司法权行使的主体时,行使司法职能时也都是主动的、积极的对其干预,积极主动的调查证据、询问当事人,有时还恐吓当事人,想方设法把案件给解决掉,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司法的腐败。从法官的产生来看,都是由上级任命的,就得按上级的意志办事,判出上级易于接受的结果,而不管结果是否公正。从此可以看出只要是审判人员的产生方式得不到改革,司法权就极易纵,进而滋生腐败。

(二)传统诉讼文化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

1.解决纠纷手段的非诉化,有利于判决的易于接受

在古代社会的各种纠纷往往是通过私下的和解而得以化解的,这种私下和解相对比那种剑拔弩张紧张关系的诉讼来说气氛要缓和的多。这种非诉化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相对缓和,双方都可以坐下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进而又相互的妥协,最终得到一个双方都要易于接受的结果,这样问题就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非诉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司法资源得以发挥最大效益

关系缓和的非诉讼调处方法有助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作为调控社会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的法律,是一种硬性的以解决矛盾、纠纷为目的的,当事人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往往都是从平衡双方的利益出发,进而得出双方都易于接受的结果。硬性的诉讼方式本身有时只能使当事人被动的接受司法的结果,并不能使当事人从内心伏法。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道德情感教育方式更容易触及人的内心,在双发都参与的过程中使纠纷得以化解,进而出现上诉的问题也会大大减少。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当他们遇到败诉时往往会对判决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这也就使得上诉滥用的问题十分的突出,司法资源不够用,实质是浪费十分的严重,然而通过和解达成的结果,就可以避免以上的问题,使司法资源得以合理、有效的运用。

四、对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影响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进行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我们不光要引进国外的经验,对我们的传统也要看到效用,取其有益的部分,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改革也有鞭策作用,我们要从历史中学习,构建更加符合历史潮流的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探讨。

(一)构建和维护好司法权的独立性

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国家机构,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假如一味的使判决结果符合上级的口味的话,当事人不会从内心接受其判决,进而会质疑其判决,转而去寻求别的救济途径,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就会厌恶诉讼,这样的结果不单加剧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危机,还会使其抵制法律。所以,只有实现了司法的独立,让法院不受外界的干预,做出真正独立的判决,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性,逐渐培养起民众对司法的信心,真正实现对法律的信仰,这样公众就会自然而然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其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治观念得以养成。

(二)公正执法,彰显法律威严

在宣传建设和谐社会主旋律的今天,主政者为了达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使一些判决结果违背公平正义的含义,这样的话当事人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而是通过私力救济解决纠纷或矛盾。只有在社会中树立对适用法律作为最终的判决依据的话,完全的避开一些的政策的指导的话,公众对完全根据现行法律所作出的结果也是必须接受的,这样才会遵守法律的威严。朱苏力教授也说过“当法律规避不可避免甚至有必要的情况下,法律规避也许并不那么可怕,因为规避的存在本身就表明规避者意识到国家制定法或一种权威的存在,当他们努力规避国家制定法时实际上也正是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国家法律的规则。”最终要做到彰显法律威严的目标,就要事事依法办事。

(三)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为非诉解决机制发源地的中国,我们要看到非诉解决机制的在当今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中对利益主体矛盾、纠纷繁杂的有效解决所起到的良好效果。不要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唯一一种方法,我们要善于运用包括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行政处理等非诉解决手段对纠纷的解决,矛盾的化解。只有我们善于把非诉的解决纠纷机制与诉讼解决机制作为一个解决纠纷、矛盾的统一体,使其程序衔接恰当、功能互补,那么我们就可以使其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最终使我国显现解决纠纷的多元化、有效性,以实现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

花影苏轼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园林植物;宿根花卉;南昌城市绿地;园林绿化

宿根花卉是指植株地下部分可以宿存于土壤中越冬,翌年春天地上部分又可萌发生长、开花结籽的花卉。宿根花卉具有色彩丰富的优势,运用得当可使园林的色彩更加绚丽。

1 宿根花卉的特点

1.1种类、品种丰富

目前,在我国广泛栽植的宿根花卉有200多种,主要栽培种类有石竹类、萱草、景天类、、绣线菊、玉簪、鸢尾等。在这些宿根花卉中,有观花的、观叶的、观果的,在色彩上更是多种多样,可以满足城市绿化的需求。

南昌市目前共种植宿根花卉约100个品种,40多万株。近年,从上海引进宿根花卉34个品种栽植,取得了很好的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2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

宿根花卉比一、二年生草花有着更强的生命力,其中大部分具有耐寒、耐旱、耐水湿、耐瘠薄、抗病虫等较强的适应能力,而且具有节水、省工、易管理等特征,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居住区、道路等各类绿地当中。南昌市根据宿根花卉的特点,将耐旱强的景天种植应用于市政府大楼屋顶绿化;水生的鸢尾种植在艾溪湖公园等湖边;喜阳的美女樱、石竹种植在象湖风景区的空旷地带。

1.3栽植简单,见效快

因根系发达、萌蘖能力强,宿根花卉的繁殖、栽培大多没有特殊要求。有些种类如金鸡菊类等还具有自播繁衍的能力,可成片生长。宿根花卉一般在春季种植,夏、秋季即可开花。除采用播种繁殖外,多用扦插、分株(根)繁殖法,一般掌握好栽培季节和方法,均能成活。随着商品化生产的发展,基本采用营养袋繁殖。

1.4种植和养护投入少

宿根花卉如果管理得当,一次种植可以连年多次开花,种植成本低,不象草花一年需4~5次重复栽培。此外,宿根花卉的病虫害较少,只要依季节和天气的变化,对其进行必要的肥水管理即可正常生长和开花结果,用工少。

1.5大多数品种群植效果好

由于个体的形状小,宿根花卉往往在单株种植时,效果不佳。而采取丛植、片植或与其它植物搭配种植时,却可以相得益彰。因此在种植时,宜考虑不同植物的生物学特征、植株外形、最大生长高度、花期、花色进行合理搭配,从而使整个生物群落效益最大发挥。

2 宿根花卉在南昌市园林绿化中的应用

2.1南昌市宿根花卉主要种类及品种现状

南昌市常用的宿根花卉品种主要有:大花美人蕉(Canna generalis)、万年青(Rohdea japonica)、石菖蒲(A-corus tatarinowii)、鸢尾(Iris tectorum)、土麦冬(Liriope spi-cata)、吉祥草(Reineckia carnea)等。在道路旁常用的有葱兰(Zephyanthes candida)、红花酢浆草(Oxalis rubra)、萱草(Hemerocallis fulva)、沿阶草(Ophiopogon)、石蒜(Lycorisradiafa)等。

近年来,南昌市城区建设中,引进了一些优良的宿根花卉品种。

2.2宿根花卉在南昌市园林绿化中应用的实例

宿根花卉在南昌市园林绿化中主要用于与建筑、道路的搭配方面,其应用方式有花坛、花境、花钵、花台等。

2.2.1花坛装饰。多年生的宿根花卉具有色彩艳丽、开花整齐的特点,是盛花花坛的优良材料,主要配置在南昌市的广场和道路中央、两侧及周围等处,常年保持鲜艳的色彩和整齐的轮廓。如类、石竹类、景天类、美女樱等。

2.2.2边坡花境。边坡由于植物层次分明,在后面背景较好的情况下,宿根花卉能充分体现色彩丰富的特性,更好地发挥花境的特色。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采用鸢尾、蕨类、萱草、玉簪、耧斗菜、类等作为边坡花境,把冷色系的植物群放在花境后部,在视觉上产生了花境空间体量加大的感觉。

2.2.3覆盖地被。宿根花卉作为覆盖地面的植物材料,不仅可以固土绿化,而且可以增添景观色彩,特别在建筑物周围与道路之间所形成的狭长地带上栽植宿根花卉,不仅可丰富建筑物立面,在墙基处栽植还可以缓冲墙基、墙角与地面之间的生硬感。如鸢尾类、蕨类、玉簪类、萱草类、景天类等宿根花卉在南昌市玉泉岛等住宅小区内的使用。

2.2.4园路镶边。南昌市多处绿地在园路与绿地的衔接处,运用石竹、紫露草及垂盆草等宿根花卉进行园路镶边,从而增加了园路的景观,还兼有保护路基、防止水土流失等作用。

2.2.5滨水绿地。艾溪湖湿地公园利用宿根花卉中一些有很强耐水湿能力的种类如水生鸢尾类的马蔺、芦竹属的花叶芦竹类等,栽植在水边,与草坪草混合使用,用作水岸草坪周围镶边,增加了立体景观的效果。

3 应用宿根花卉存在的问题

3.1可运用的种类和品种少

露地宿根花卉生长因其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与温室宿根花卉的引种、栽培相比,它的引种速度和范围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各地引种、驯化工作也都局限在特定的一些种类和品种。南昌目前广泛应用的栽培种类只有沿阶草、麦冬、葱兰、红花酢浆草、鸢尾、花叶美人蕉等十几种,难以配置不同花期、花色的宿根花卉,创新更难。

3.2配置不合理

由于不了解宿根花卉生活习性、外形特征、结构特点,也没有对花卉器官的生长、种子发育、生育期、分蘖或分枝特性、开花习性、色彩变化等进行系统研究,造成在运用过程中不能做到适地适花,最终导致配置不合理。

3.3引种驯化工作滞后

宿根花卉的引种驯化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南昌市还没有宿根花卉专类繁育基地。此外,宿根花卉品种退化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植株变小,茎变纤细,花量减少或花朵变小。

3.4管理过于粗放

宿根花卉虽然适应性强、耐粗放管理,但并非栽植后就可以多年不管的花卉,必须通过正常的养护管理才能充分反映出品种的特征进而体现群体观赏效果。由于养护人员对所栽植宿根花卉管理过于粗放,导致其生长势减弱或停止生长,开花不正常,影响景观效果。

4 南昌市发展宿根花卉建议

4.1加强引种、驯化及推广

在品种选育上,要选择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品种,进行引种、驯化和繁殖推广,满足城市绿化、美化的需要。如大花萱草、石竹、福禄考、鸢尾、肥皂草、荷兰菊、玉簪、景天、马蔺、蜀葵、百合等色彩丰富,可构成完整的花色体系,应根据植物习性和生长地特点来选择推广。为充分体现城市园林的地方特色,要大力开发当地野生宿根花卉资源,同时加强国内外新、优宿根花卉品种的引种和驯化,对生长不良的品种进行更新。对于引种驯化已基本成熟、值得推广的品种,要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使其真正服务于广大市民。

4.2注重栽培和管理

宿根花卉主要采用露地栽植,应充分考虑其适应性、抗逆性及对光照、温度、土壤、水分的要求。如宿根福禄考是喜阳的,应栽植在阳光充足的地方;玉簪喜荫,可栽植在建筑物北侧或阳光较少处;景天具有较强的耐旱能力;而水生鸢尾则必须种在水边等。栽后,应加强宿根花卉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分株更新等日常养护工作,才能使观赏效果赏心悦目。可以使用一些较好的介质土来改善土壤的物理特性;在夏季喷施磷钾肥能有效提高宿根花卉的耐热性;秋季针对不同种类和品种平衡施肥,施用ABA、GA等措施延长观赏期,提高抗寒性。荷兰菊、黑心菊、五色梅等可通过摘心控制花期和植株高度;大花金鸡菊、美人蕉、百合、月季花开花后即时剪除残花,不仅可以提高观赏价值,而且能使植株节约养分,开花更多。

4.3合理配置

设计者要掌握宿根花卉的生长习性和适应性,选择相应的喜阳、耐阴、耐旱、耐水湿、耐瘠薄、喜深厚肥沃土壤等不同生理特性的宿根花卉,结合叶形、叶色、花色、花期、观赏特性、园林用途,并充分考虑其整个生长周期中的休眠期与周围景致的立面和纵深艺术效果,使不同花色、花期、品种的宿根花卉搭配在一起,营造自然意境的植物群落。如在建筑物背面、林下等背光的地方选择耐阴性宿根花卉玉簪、一叶兰、麦冬、石菖蒲等;在空旷地或路边选择喜阳性宿根花卉蜀葵、金鸡菊、石竹类、黑心菊、大花美人蕉、沿阶草、萱草、鸢尾、葱兰等,也可以和一、二年生花卉组成混合花境;在湿地或河湖水系中选择耐湿或水生宿根花卉马蔺、芦苇、荷花、睡莲等;在干旱瘠薄、岩石园等处选择萱草、荷兰菊、景天类、紫花地丁等。美人蕉花谢后有一段短暂的休眠期,为了避免地面光秃,可以和麦冬、萱草等混栽。

参考文献

[1]陈娜,徐俊玲,霍学红,赵金盘.宿根花卉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优势[J].现代园艺,2011(9)159.

花影苏轼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宿根花卉;优势及特点;应用

1 宿根花卉的优势及特点

1.1 宿根花卉品种繁多

目前广泛栽培的宿根花卉有200余种,有观花的、有观叶的、有观果的;有春夏开花的品种如芍药、鸢尾、石竹等,也有夏季开花的品种如美人蕉、大花萱草、蜀葵、宿根福禄考等,还有秋季开花的品种如玉簪、荷兰菊、蛇鞭菊等。同一种花卉,也有不同的色系,如蜀葵的色彩有大红、深红、粉红、浅紫、深紫等深浅不同的色彩。

1.2 宿根花卉的群体功能强

在城市绿化设计中,用宿根花卉进行群体、成丛、成片栽植,能充分显示大色块的群体效果。

1.3 宿根花卉的适应性强

宿根花卉有许多品种具有耐旱、耐寒、耐水湿、耐瘠薄、耐盐碱和石灰质土壤等较强的适应能力。所以适宜在污染严重、管理不便、土质较差的城市街头绿地中使用。例如马蔺抗逆性就特别强,它耐干旱、瘠薄、盐碱,无病虫害,适应性极广,可以广泛应用在城市绿化中。

1.4 繁殖容易,管理简单方便

宿根花卉的繁植、栽培大多没有特别的要求,一般采用播种、扦插、分根繁殖法,掌握好栽培季节和必要的科学管理方法,均能成活[2]。

2 宿根花卉在城市绿化中的应用形式

2.1 花坛

利用宿根花卉品种繁多,色彩艳丽的特点在园林中可建植各种花坛。花坛一般多设于广场和道路的中央、两侧及周围等处,要求经常保持鲜艳的色彩和整齐的轮廊。

2.2 花境

花境是将花卉布置与绿篱、栏杆、建筑物前或道路两侧的园林形式。花境主要表现花卉丰富的形态、色彩、高度、质地及季相变化之美,故多采用花朵顶生、植株较高大、叶丛直立生长的宿根花卉,如玉簪、鸢尾、萱草、芍药等。

2.3 公路绿化

道路两旁,一般以乔木为主,可以适当搭配一些宿根花卉。根据道路的形状,将宿根花卉配植成线性带状、螺旋状等,使用大色块,起到美化街道的作用。

2.4 公园、居住区及庭院绿化

宿根花卉在公园、居住区及庭院的应用,丰富了建筑物立面,进而调节了此区域的小环境,减少了建筑物和地面的生硬感,营造出亲切、轻松的居住以及工作环境。

2.5 专类园

为了将某一个宿根花卉品种的特性及其独特景观效果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可以建造它的专类园,比如鸢尾园、萱草园、水生花卉园等。

2.6 地被植物

园林地被植物是指某些具有一定观赏价值,铺设于空旷场地,或适于林下阴湿和林间空隙地等各种环境覆盖地面的多年生草本和低矮丛生、紧密的灌木。

3 宣化区宿根花卉的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应用现状

宣化区气候干燥、较为缺水,宿根花卉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宣化区栽植宿根花卉已有多年历史,在品种应用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丰富了园林景观,提高了园林水平。

3.2 存在问题

3.2.1 宿根花卉的栽植管理有待加强。宿根花卉并不是1年栽植多年可以不管的花卉,而每年都应给予细心的养护和管理,包括修剪、施肥、分根、更新、病虫害防治等,只有管理到位才能更好的体现宿根花卉的观赏效果。

3.2.2 宿根花卉的栽植要适地种花。根据宿根花卉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习性将其栽植在适合的地域。例如耐荫的宿根花卉要栽在蔽荫环境下。

3.2.3 城市街道绿化栽植的宿根花卉,应选择抗逆性强的种类。这样成活率高,观赏效果好。

3.2.4 宿根花卉的应用形式应多样化。

4 宿根花卉的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花卉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宿根花卉的引种、育种、选种和推广应用工作应当引起足够重视,长期坚持下去,对提高城市的绿化景观和环境质量大有益处。与草坪相比,宿根花卉具有适应性强、栽培容易、养护成本低收效快等优点,应用前景广阔。在未来的宿根花卉发展中应重视乡土宿根花卉野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并适当引进其它地区的优良品种,不断丰富本地宿根花卉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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