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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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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的特征

中国建筑的特征范文第1篇

一、农耕文明的若干特征及其在建筑设计意念中的反映

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无论是精英文化的诸子百家还是作为民俗文化的民间信仰和风俗,大多可以归纳到“以耕作居于支配地位”、社会分工不发达、生产过程周而复始的农业文明的范畴之中。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系列基本性格,其根源都深植于这样一种经济生活当中.

这种农耕文化以其深刻的影响力,无孔不入地左右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筑,尤其是官式建筑,作为社会文化的载体,在许多方面表露出与之相应的特征。

1、务实精神

农耕生活“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特征渐渐形成了一种求真务实的群体趋向。农人在农耕活动中认识到“利无幸至,力不虚掷”的真理。这种农人的务实之风也感染了文化人,于是“大人不华,君子务实”便成为贤哲们一向倡导的精神。正是这种民族性格使中国人发展形成了实用、理性而不太注重纯科学玄想的特征。“重实际而轻玄想”的另一种表现在于对待宗教的态度上。自周秦以后2 000余年,基本上没有陷入全民族的宗教迷狂,实用理性逐渐成为根深蒂固的民族精神.

这种实用理性的务实精神,在建筑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其一是注重结构逻辑的真实性,很少刻意地附加装饰。

中国古典建筑是建立在一套完备的木框架结构的技术体系之上的,一直十分注重结构逻辑的真实性的表达与传递。从椽、檩、梁、柱到基础的结构力学传承,关系非常清楚。不仅如此,有些看似装饰物的构件,也有其结构方面的原始需求。如雀替,似乎是为了解决立面构图问题而发展的,但是本身也是出于一种构造上的需要演化而来的。又如室内装修的“彻上露明造”。为了避免屋顶构架的木材朽坏,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们处在一个干燥通风的环境之中。因此,很多时候不在室内另作天花,而是让构造完全暴露出来,对各个构件作适当的装饰处理,就形成了“彻上露明造”。

在中国古典建筑中,纯粹装饰的构件是很少的。构件一般是在充分反映用途和构造的情况下,加以有节制的装饰完成的。适用则可,绝不无谓添加。

其二是以人体尺度为出发点,不求高大永恒。

中国古典建筑体系一直坚持着有节制的人本主义建造原则。无论什么类型的建筑,都很少建像西方教堂那样超尺度的东西.中国建筑的庞大,是通过小尺度单位的“院”不断有规律地衍生而产生的。不论建筑群多么庞大,人在其中活动,所感受到的永远是与人相亲和的尺度。这种设计取向,正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实用理性思想居于统治地位的特点,迥异于西方在神学迷狂之下所追求的超尺度。

在审美方面,中国建筑给人设定的路径决定了人在其中是以一个个院落为中心对建筑进行审视的。故而在建筑设计中,匠师们仅就院中视野所及进行仔细推敲,而对目光不及的侧面则彻底不管,任其质朴平淡,从而形成了立面构图的“场景式”特征。步移景异,则是以面为单位在变,而不是如西方的以体为单位进行。这种“二维”审美特点,是真切认识古建设计的一把钥匙,可以纠正长期以来以西方审美观点来判定中国建筑的误区.

2、恒久变易观念

农业社会人们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缺乏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因而社会运行缓慢,大体呈静定状态.这样的环境便易于滋生永恒意识,认为世界是悠久的、静定的。好常恶变,反映在精英文化中,则是一种求“久”的观念,《易传》中所谓“可久可大”,《老子》中所追求的“天长地久”,“深根固蒂,长生久视”。董仲舒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反映在民间则是对器具追求“经久耐用”,对统治方式希望稳定守常,对家族祈求延绵永久。

反观建筑,恒久观则导致“守常”意识的产生,如以不变应万变、世界在改变而我心以不变待之等心理。在中国传统的设计思想上,对一切的房屋、车、服、礼器等的制作都是采用一种灵活性很大的通用式设计,预计到使用情况有了变化时也可以同样应用.传统的中国式房屋设计原则就采用“通用式”设计思想,“房屋就是房屋”,不管什么用途都希望合乎使用。经久耐用和广泛适应性便成为其追求的目标。

与恒久观相辅相成,变易观念在中国也源远流长,并形成“寓变易于保守之中”的特点。历代革新,无不是托古改制,一直走“复古以变今”的思路.这正是农耕经济养育的中华文化在古与今、常与变的问题上的独特表现。

建筑则一方面推行灵活多变的“通用”设计原则,另一方面则渐渐形成成熟的“标准化”建造方式。中国传统建筑体系的框架结构和标准化则满足了这种恒久与变异的社会心理的要求。空间与序列的丰富多彩最终落实到平实而定型的标准化框架之中,成为一种得心应手的方式。

再深一层次,以不变应万变之心理,在对待事物上,则须有深刻的反观内省的能力,于是在中国对“参悟”情有独钟。注重感受、注重点拨与觉悟的思想,可以说贯穿于古代建筑的每一个层次。例如,中国建筑不注重外表直观的形象,而注重人在其中的序列安排。随着道路穿过一道道大门,便会有一个个院落,使人一次次豁然开朗。建筑序列尤如一轴长卷,且走且思, 道不尽则思不尽,一直达到有豁然醒悟之感。这一点在园林设计中表现得更为充分。古典建筑在重领悟、重层次、重气氛等方面极下功夫, 反倒对单座建筑淡然处之。古人对感受与领悟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于建筑物本身的注视。

建筑以恒久的构件和不变的院落,通过无限“衍生”便能演绎出无穷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中国古建群体独有的内涵。

3、中庸思想

“中庸”是中国人的基本精神之一。“中为适应之谓,庸为经久不渝之意”,“中庸”即适用而经久不渝。这一点实际是与“恒久意识”相通的,进而演绎为不偏不倚、允当适度之意。 在人格思想上并不注重强烈的自我表现,而是追求执两端而用中的温顺谦和的君子之风。所谓“君子讷讷于言”。

施之于建筑,则表现为不求外显而求内涵的特点。可以认为,君子之建筑亦是“讷之于言”的。中国建筑往往把精华和放到最里面,放到最后面,而前面则只是朴质的墙。庭院深深深几许,精彩之处全在这一层层的化解之中。农耕文化内向型的特征决定了中国古建必然要选择这种重感悟、重内涵的建筑布局方式。

二、宗法特征与建筑设计意念

中华民族以农业社会形态经历了氏族制度解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族血缘纽带解体的不充分决定了后世大量地保留了由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特征.主要由血缘家族组合而成的农业乡村最终形成了中国千年不衰的宗法制度。

注重血脉相承的纯正性以及长幼尊卑的秩序伦常,成为维系宗法制度的必不可分的东西。“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成为一种沿袭久远的传统观念。在中国,宗法制度兼备政治权力统治和血亲道德制约的双重功能。虽然历经动乱,社会经济形态、国家政权形式多有变迁,但构成中国社会基础的始终是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性组织——家族。

“家”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致的,国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国,具有“家国同构”的特征。

在这样一种社会特征之下,一切思考便均是由“家”开始的。家,是社会思考的基本单位。这一点,在建筑上有着深刻的反映。

以家为起点的特征,导致中国古代建筑以“住宅”为发展原型的特征。

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有明显的特点表明一切建筑形制均是由住宅发展而来,一切均以住宅概念为原型。西方的教堂不宜作为住宅,中国的住宅却可以改作佛寺,官衙是官员的住宅,佛寺是佛的住宅,皇宫是皇帝的住宅,至于商店也是“前店后居”、是商人的住宅。总之,似乎没有一种类型的房屋是完全和居住无关的,而且,任何一类建筑似乎都是由住宅发展而来的.

在古代,住宅和房屋之间的含义是没有分别的。最早的时候称为“宫室”,后来叫作“居处”。居处就是生活起居,以至于包括一切户内工作的地方。在这个总概念之下,似乎无须再作什么房屋种类的详细划分。

三、结论

中国建筑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经济主体;行为特征;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经济人假设”;博弈论

税收征管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是由多个行为主体共同参与完成的。根据新古典理论,任何市场主体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而公共选择学派则认为非市场主体如政府也是“经济人”。博弈论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他们总是根据所获得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关于其他主体的行为信息而做出相应的行为,以获得最大化的收益。本文主要根据“经济人”假设及博弈论的有关理论,分析税收征管过程中各经济主体的行为特征。

一、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内容

通常认为,税收的征管过程主要涉及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及其他经济主体。课税权主体是指通过行政权力取得税收收入的各级政府及其征税机构。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所有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他们有着与一般市场经济主体大体一致的偏好及类似的利益函数。

课税主体有法律上的主体与经济上的主体之分。法律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经济主体,称为纳税人;经济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称为负税人。课税主体缴纳税收收入,为政府的行为提供物质基础。由于税收具有较强的无偿性,课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税收征管或转嫁税负,以降低税收负担水平。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利益群体,如税务征管人员及税务中介机构。他们不代表课税权主体的利益,也不代表课税主体的利益,他们有着自身的利益,是税收税管过程中的特殊利益集团。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及公共选择学派所作的理论补充,无论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及其他经济主体,其行为都具有下述特征:(1)有独立的经济利益;(2)有独立的追求目标;(3)采取一切可能的行为与方式追求目标。简单说来就是通过经济主体之间的行为博弈,达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目标。当然,课税权主体由于其特殊的地位会受到较多的行为限制,以避免给其它经济主体带来非效率的损失。

二、课税权主体的行为特征

通常来说,课税权赋予国家或其代表(政府)。政府是由其行政长官①、财政机关、税务机关等机构组成的。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政府机构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目标可能存在不一致,而在政府内部其行政长官和其它机构的利益基础及偏好也不完全一样。因此,政府的行为具有与社会公众不一致的特征,而政府内部各组织也有其自身的行为特征。

① 行政长官包括普通意义的行政首脑及其幕僚机构。

行政长官一般来说属于某个政党,代表某个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在我国,行政长官及其附设机构主要有两种产生方式,即间接民主选举或者上级政府任命。在组织政府收入问题上,行政长官一般是希望组织到足够多的收入以满足政府支出的需要。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公众有着扩大政府支出的偏好,以强化其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同时,行政长官也有实现政绩目标的内在压力与动力,从而不断增加政府的支出水平。在民选的条件下,行政首脑对收入的组织要求会更多地考虑民众的意见。因为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才可能赢得下一次的选举。在上级政府任命条件下,行政长官的行为则更多会迎合上级政府的偏好。因此,虽然行政长官都有尽力组织政府收入的内在要求,但是由于受到社会公众或上级政府的压力,他们可能并不能组织到其满意的税收收入水平。比如,在社会公众不愿意多交税的条件下,行政长官可能会用借债来替代税收。

行政长官本身并不组织收入,因此他们将组织收入的职责交给了财政、税务机构。财税机构接受行政长官的指令,贯彻执行既定的财税政策,但是他们仍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财税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其工作一般是业内专业技术人员来承担,相对比较稳定;财税机关在不同程度上拥有自行决策的权力,如解释税收法令及行政长官制定的相关政策;财税机构比行政长官更容易掌握其工作的难易程度及组织收入的成本,即在财税机构与行政长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财税机构的独立性为其谋取自身利益创造了可能性。

财政、税务机关虽然都是政府的收入组织机构,但是他们在行政系统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因而其行为也具有不一样的特征。在行政系统中,财政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安排与控制政府的预算支出,并组织一些非税收入,如行政性收费;而税务机关的任务则主要是组织税收收入。财政机关是安排预算支出的政府机构,即使在行政长官的强烈控制下,它也能够轻而易举地为自己安排较大的支出规模。税务机关的支出安排则是由财政机关来负责的,因此在财政机关与税务机关间存在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一方面,财政机关的预算安排要考虑税务机关的收入组织能力;另一方面,税务机关的税收收入组织活动要受到财政机关安排的预算支出规模影响。

税务机关的特殊地位为其谋取特殊利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同时,税务机关更多的代表着税务人员的利益,或者说它是税务人员的集合体或利益代言人。比如,在我国现有的税收收入计划制度下,税务机关常与财政机关讨价还价,减少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以降低工作的难度。至于税务机关为谋求工作条件的改善,比如修建漂亮的办公大楼、购置豪华的工作用车等而进行的各种非正式活动更是司空见惯。

另外,我国目前并存的国税与地税两套税收征收机构也是各自为政的。它们分别为中央与地方财政系统服务。在分税制条件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并不一致,因而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工作边界及重点也不尽相同。目前,国税与地税之间的税收争执集中反映了其利益的偏好。比如,在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收边界上,两套税务机关经常发生矛盾;因为增值税是共享税,而营业税大多属于地方税源。同样,在消费税应税企业中,国税与地税机关对消费税的减免权限也颇有争议。可以预料,在企业所得税分税分征的条件下,国税与地税在其税基的确定权上也免不了纷争。

三、课税主体及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特征

课税主体包括纳税人与负税人两类,他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经济地位与作用是不同的,因此有着差异性的行为特征。

负税人是税收负担的最终承受者,会反对税务机关的征税活动。但是,负税人并不能直接与税务机关打交道,因此能够对税务机关施加的压力比较小。负税人主要是影响政府(狭义)及其行政长官的活动,如对税收的立法过程施加影响,以减轻整个社会的税收负担率。同时,负税人也支持纳税人反对征税机关的征税行为,因为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就减轻了纳税人转嫁税负的程度。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处于与政府和税收征管部门的对立面,其行为目的在于少交税款,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现行的税收大多不是按照受益原则开征的,同时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也不能够非常准确地衡量。因此,在公共产品的享用问题上,大多数纳税人或公众的合理选择是保持理性的无知状态,即“搭便车”,纳税人尽量少交税款便是其合理的选择。纳税人要达到少交或者不交税款的目标,与税务机构的博弈就不可避免。在目前条件下,纳税人大多采取了偷逃税款的办法。随着税务机关对偷税漏税稽查力度的加强,纳税人转向了合法避税及税务筹划,即与税法博弈。部分纳税人则转向勾兑税务征管及稽查人员,通过行贿等方式拉拢税务人员,使其在征税及稽查过程中为纳税人打开方便之门。还有部分纳税人因无法支付税务筹划成本及行贿成本,被迫按照税法正常纳税,或者“以脚投票”离开相关经济活动领域。当然,纳税人也会通过税负转嫁将其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其他经济主体,以降低其经济活动的成本。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利益群体,如税务征管人员及税务中介机构等。税务征管人员是直接执行税收法规的人员,其活动是受雇于财政及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与财税机关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关系,即税务人员税收征管活动。但是税务人员与财税机关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可能存在“激励不相容”的情况。在妥协工资制度①下,税务稽征人员的工资低于其他职业所能挣到的工资。如果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或个人有选择职业的自由,那么只有不诚实的人才会选择此职业。这种税务人员一般会在其工作中通过受贿或者其他方式获得利益来弥补其固定工资的不足。因此,税务人员在很大程度上会与纳税人互相勾结,通过损害国家税收收入的方式来为双方谋取利益。

① 妥协工资制度是指业内工资水平低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

税务中介机构是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产物。建立税务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架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达到简便纳税手续、减轻征税成本的目标。但是,在我国税务中介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税务中介一般与当地税务机关有着非常特殊的密切联系,他们大多利用此关系来拉拢客户,创造超额垄断利润。更有甚者,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指定了税务中介机构,与税务中介合谋侵害纳税人的权利。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我国某些地方还比较普遍。当然,如果某个纳税人与税务中介存在某种密切关系的话,税务中介机构则可能会利用其与税务机关的特殊关系为该纳税人服务,尽管这种活动是危害国家税收利益及其他纳税人利益的。

四、启示

上述分析表明,各类经济主体具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具有特定的行为特征,在税收的征管过程中他们通常会自动结成一定的利益集团。各利益集团一般会为了集团利益而在相互间展开博弈活动。但是,各利益集团的规模及成员不同,其给予成员的选择性激励不一样,因而能够对税收征管过程施加的影响也就存在差异。研究表明,税务机构拥有的影响力超过其他经济主体。一方面,经济主体间的博弈活动能够为税收征管漏洞提供发现机制,进而改进税收制度及税收征管体制。另一方面,它却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税收征管难度,进而降低税收效率,增加税务成本。为了尽量放大经济主体相互博弈的正面效益并降低其负面影响,需要整合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实现相互间的“相容性激励”。

第一,要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使纳税人能够支持政府的合规性征税行为。如果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利益趋于一致,即政府真正代表民众的利益,或者说政府更多考虑民众的意见,那么社会公众则会更有效的支持政府的活动,包括征税活动。同时,要在政府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防止各利益方过分牟取私人利益,损害纳税人及社会公众的福利。

第二,要合理界定国税与地税系统的利益边界。分税制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决定了国税与地税系统的差异目标。国税与地税系统间的利益冲突是双方利益边界不清晰的集中体现,它不仅大大增加了整个税务系统的运行成本,而且极大地增加了税收对社会的超额负担。合理界定二者的利益边界,是正确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有效途径。

第三,要设计有效的税务中介制度,切断税务中介机构与税务机关的特殊利益关系。在现行制度体制下,税务中介与税务机关存在非常强烈的共同利益关系,它是二者共同损害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根源。切断二者的特殊利益纽带,不仅有利于税务机构的正税行为,而且可以保证税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化运行。

第四,要实行有效的效率工资制度①。实行效率工资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加税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减少税务人员主动受贿的可能性。实行效率工资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防止税务人员的贪欲。

① 效率工资制度是指业内工资水平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

第五,要增强纳税人及负税人对税法的遵从性,必须有效降低社会的整体税收负担。纳税人存在逃避税收、降低税收负担的内在动机,因此制定规范化的税收法规及其征管体制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要减少税收给纳税人造成的超额负担,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遵从。

[参 考 文 献]

[1]蒋 洪。财政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2]张维迎。博弈论及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s三联书店,1996.

中国建筑的特征范文第3篇

摘要建筑是人类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合体,建筑的形式反映且丰富着文化的内涵。中西方文化内涵的不同也必然导致中西方建筑风格的差异。本文在文化视角下,通过对中西建筑文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出中西方建筑形式下富有差异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中西建筑 建筑文化 差异

中图分类号:TU -0文献标识码:A

中西建筑文化的本身具有民族性、丰富性、历史性,但是从宏观上来讲,整个西方建筑具有共通的特征和文化内涵,这与中国建筑文化存在着较大差异。为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文化视角下的中西方建筑进行比较研究。

一 建筑材料的差异

中西方建筑对于材料的选择,除受其自然因素影响外,更重要的是受文化心态的影响。中国建筑自古以来以土木为主要建筑材料,而西方主要以石头为主要建筑材料。

发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华夏文明,由于地理环境辽阔,而导致各个地域之间存在较大的自然差异,但是无论民居或者宫殿等建筑,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土木为建筑材料。中国以农业为主的原始经济,使得人们对土地和植物有着特殊的眷念,造就了中国人自古以来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方式,所在从上古时期建筑材料的选择上,人们自然将十分常见的土木作为最为基本的建筑材料。而后衍生而成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更是将人与自然看成一个整体,可以说,讲求“天人之际,合二为一”的中国古人,将土木结构作为建筑的最基本的材料,从本质上说是重视生命亲和关系的体现。

据考证,我国古代的穴居、浅穴居、巢居等建筑,基本上都是黄土与树木建造而成的。随着人类生产技术的进步,建筑材料也在不断进步,然而以黄土树木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传统,却依然被沿袭至明清,成为中国传统建筑最基本的特征。例如,在中国南方,由于气候湿润,植被茂盛,南方民居除了采用青瓦覆顶,以砖砌墙外,大量的建筑材料都是木材。以粉墙青瓦、砖木石雕、亭台楼榭、层楼叠院等为主要建筑基调的徽派,就是一个典型木质结构建筑形态。与此类似的还有我国云贵高原一带常见的木楼和竹楼。西南地区因为气候潮湿把民居抬离地面,便有了所谓的吊脚楼,这类民居所用的材料都是木材。而我国的北方民居却一般多用砖瓦黄土作为建筑材料,例如西北地区的窑洞,东北地区的土坯房,都继承了我国古代穴居的传统。

比较之下,位于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古罗马地势崎岖,河流短促,缺少平原,土质稀松而石材丰富,蕴藏有大量石灰岩和大理石等石材资源。这也成为古代西方人选择以石材作为建筑材料的自然环境基础。加之,西方以狩猎为主的原始经济,造就出西方人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心态,而后衍生成为“体分为二”的哲学传统,都影响着西方人的社会文化。西方人选择石材作为建筑材料,一方面体现其追求真理的理性精神,一方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强调人的力量能够战胜一切。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宗教观念的影响,石材隐喻着宗教的神秘感与神圣美感。这种产生于原始文化中的“恋石情结”,使得石材建筑成为欧洲自古希腊到西方现代崛起的20世纪初期,整整2500多年建筑史中的主流建筑文化。古希腊的神庙、古罗马的斗兽场、中世纪欧洲的教堂等等,都是以石材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建筑。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主义建筑以及宫殿等官方建筑,都已经以石材为主要建筑材料。

以土木为建筑材料的中国建筑,在质感上偏于朴素、自然而优美和谐,更富有生命的情调和阴柔之美。而以石材为主要建筑材料的西方建筑质地坚硬、可塑性很小,给人以力量感、力度和刚度,体现了一种阳刚之美。

二 建筑结构的差异

北宋精于修造木塔的喻皓在营舍之法的著作《木经》中说:“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为上分,地以上为中分,阶为下分”。这里的“梁以上”指屋顶,“地以下,梁以上”指屋身,屋身以下阶梯、台基便是屋基。喻皓的这种描述,明确指出了中国建筑结构的3个组成部分即:屋顶、屋身和屋基。无论是以木材构架的叠梁式和穿斗式,还是土木混合结构混合式建筑,作为中国建筑的个体,都是由这3个部分构成。在空间造型中,中国建筑最显著的结构特征莫过于屋顶之美。传统的中国建筑多采用梁柱支撑屋顶,同时为了防止以土木为主要材料的构件损坏或腐烂,而采用了斗拱技术使得屋檐在斗拱的支撑下向外延长,以便阴雨天气将积水排出屋顶。

梁思成曾有过这样的阐释:“历来被视为极特异、极神秘的中国屋顶曲线,其实只是结构上直率自然的结果,并没有什么超出力学原则以外和矫揉造作之处,同时在实用及美观上皆异常的成功。这种屋顶全部的曲线及轮廓,上部巍然高耸,檐部如翼轻展,使本来极无趣、极笨拙的实际部分,成为整个建筑美丽的冠冕,是别系建筑所没有的特征。”正如梁思成所说,中国建筑的屋顶多种多样,并且成为中国建筑空间造型中最为精彩的一个部分。这种如翼轻展的具有坡度的屋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各具特征,例如在大唐时期,建筑的屋顶坡度平缓,屋檐出挑深远,在日照之下投下美丽的阴影,使人深感其自然生动之美。而清代的建筑屋顶坡度陡峭,让人深感其庄严肃穆。总体上,由于受儒家“中和”思想的影响,中国建筑多表现出和谐含蓄之美,重视建筑各个结构部分的协调共生,统一通顺。因此无论是损坏了建筑中的哪个部分,小到一木一墙,都会给人以残缺不全的感觉。

比较而言,西方建筑追求一种与自然对立的结构形式。夸张的尺度和精密的几何比例之下的西方建筑,体现了西方人改造自然的征服精神,这种“数的结构”建筑,处处强调的是人工伟力而非人与自然的和谐。例如古希腊帕提侬神庙的立面、平面和剖面,在内外部空间都有着相互适宜的几何比例,从而建造出一种“数的结构”美。

就如中国建筑的屋顶之于中国建筑文化的重要性,西方的雕塑艺术之于西方建筑,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力量。经过了巴洛克文化和洛可可文化以后,西方建筑开始营造一种雕塑美。其注重建筑立面的雕塑,而不是结构,这种雕塑与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结构的美是透过雕塑来创造的,结构是内在的,雕塑是外在的,因此从外表看,西方建筑雕塑感十分强烈。这种雕塑感是富有重量和力度的顽强的美感,伟大崇高而又震撼人心。例如柯布西埃充满激情的建筑作品“朗香教堂”,实际上是一座令人充满想象的雕塑品,这部经典创世之作不仅体现了西方建筑追求雕塑感的建筑文化理念,也在现代建筑文化中,体现了西方建筑对于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三 建筑空间布局上的差异

中国社会自古以血亲关系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这种血亲家族关系对中国建筑的群体布局的影响深远。我们常见于中国建筑的群体空间布局,多是以“四合院”的形式出现,讲究以和为贵的中国,建筑上体现了一种家族式集体的美。王国维曾说:“我们家族之制古矣。一家之中,有父子,有兄弟,而父子兄弟各有匹偶焉。即就一男子而言,而其贵者有一妻焉,有若干妾焉。一家之人,断非一室所能容,而堂与房又非可居之地也……然欲诸室相接,非四阿之屋不可。四阿者,四栋也。为四栋之屋,使其堂各各东西南北,于外则四堂,后之四室,亦自向南北凑于中庭矣……”王国维的这段话,说明了中国古代家族制对中国建筑群体布局的影响,家族结构与建筑布局的相互照应,最常见的庭院是四合院、三合院、二合院。总的特点是由数座建筑个体与墙、廊等围合而成,一个院落接着一个院落,构成一个递进式的建筑群体。多个庭院被组织到一个群体布局之中,表现在出一种主从分明,轴线齐整。庭院建筑组接的过程中,体现了中国建筑布局的条理性,也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秩序和清醒世俗的理性精神。

与中国建筑不同的是,欧洲建筑不受血亲关系,家族观念的影响,不再追求中国式的封闭式的建筑文化形式。在西方,广场是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它与城市一起成长,成熟。它是城市政治、经济与文化交往的中心区域,在广场的四周往往建有政府大厦、教堂、剧场、商场、神庙等等。广场是一种富有民族个性的建筑文化,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圣马可广场,是威尼斯一个中心广场,周围有市政府大厦、圣西密尼安教堂,总督府与圣马可图书馆等著名建筑。圣马可广场为市民们提供一个开放的娱乐休闲场所,是一个人们用于嬉戏玩耍的露天客厅。广场的开放性,是西方人活泼、好动的个性的体现。

另外,西方建筑在空间布局上呈现出一种高空垂直、挺拔向上的形态。同时,重视主体意识,强调个体观念的社会文化心态,这决定着西方建筑重视个体特性的张扬特点,在空间布局上多努力突出其个性特征,尽可能建造得高大挺拔。例如法国莱茵河畔的斯特拉斯堡主教堂,高达142米;德国乌尔姆市教堂高达161米;古罗马的万神庙,其穹顶直径和顶端高度均达43.3米,混凝土建造的墙体厚度达6.2米,实为庞然大物。古罗马城的一个平面呈椭圆形的大角斗场,规模巨大。长188米,短轴156米,观众席立面48.5米,分为四层,可容纳8万观众。这些巍然耸立、雄伟壮观的建筑个体,在体积和高度上的庞大,突出了西方建筑的个性形象。这样的建筑空间布局,是西方世界开放民主的社会文化氛围的有利体现,反映了西方人崇拜神灵的狂热,利用技术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支撑。

四 精神层次的差异

布鲁诺・塞维在《建筑空间》论一书中,对欧洲建筑文化的人与神的冲突做了这样的阐释:“埃及=敬畏的时代,那时的人致力于保存尸体,不然就不能求得复活;希腊=优美的时代,象征热情激荡中的深思安息;罗马式=武力与豪华的时代;早起基督教式=虔诚和爱的时代;哥特式=渴慕的时代;文艺复兴式=雅致的时代;各种复兴式=回忆的时代。他指出在建筑史上这一主题是不断转换的,从精神层面上来讲,建筑和其他文化一样,也是以人与神的文化冲突调和作为文化主题的。

中国建筑文化中提及人与神的关系,当然要从最原始的天地宇宙观开始说起。上古时代的中国建筑实际上就是人们心中的宇宙,世人从天地宇宙中划出一个人为的时空领域,房屋建筑效法人们想象中的天地宇宙的外形。可以说在古代中国,人与建筑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宇宙的关系,中国天地宇宙起源于建筑文化的起源,原是合二为一的。“人类之初,仅能取天然之物自养而已。稍进,乃能从事于农牧。农牧之事,资生之物,咸出于地,而其丰歉,则悬系于田。故天文之智识,此时大形进步;而天象之崇拜,亦随之而盛焉”。早在殷商之际,地上的王权观念放映到“天”上,便形成了人们心中关于“天帝”的观念。而后,“天帝”,“天”,在殷末周初被奉为神灵,人们在行事之前,常常问卜于“天帝”。而古代的皇帝就是“天帝”的替代,帝号统摄天下,进而使得人们对天地宇宙的崇拜,演变成对建筑营造活动的崇拜。

相比较而言,在体现人与神的冲突调和关系时,西方建筑有着比中国建筑更为明显的特征。例如其宗教建筑,都在空间的建构中留下了“神”的痕迹。正如黑格尔所说:“自由地腾空直上,使得它的目的虽然存在等于消失掉,给人一种独立自足的印象”。“它具有而且显示出一种确定的目的,但是在它的雄伟与崇高的静穆之中,它把自己提高到超出单纯的目的而显示它本身的无限”。西方教堂人与神的冲突,基本上是以神的灵光压倒人性为特征,却不等于人性的彻底毁灭。在神面前,人一方面变得渺小,一方面又把自己的理想寄寓到神那里。而在中国,由于儒家传统文化的强大和顽强,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淡泊宗教的民族,使得中国宗教建筑,尽可能收敛神的灵光,舒展人的姿态。

参考文献:

[1] 陈志华:《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9年版。

[2]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 王振复:《中国建筑艺术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柏瑞克・纽金斯:《世界建筑艺术史》,安徽科技出版社,1990年版。

[5] 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作者简介:

杨锋,男,1987―,浙江杭州人,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建筑设计。

中国建筑的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中国建筑文化;转型

1 引言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却没能留下关于中国建筑文化方面的系统理论著作,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不过建筑本身就可以被看作是一部壮丽的史书,而中国有详细记载甚至仍然保存的许许多多伟大的建筑,充分证明了中国的建筑文化不仅源远流长、高深醇厚,而且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别具一格的建筑艺术理论,其中所包含的建筑哲学理论及其空间与形体的构图方法,在世界建筑史上均具有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文简要地阐述了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精神,并对其如何进行现代转型展开了分析和探讨。

2 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精神

2.1 人文主义精神的鲜明体现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其本质就是一种人本文化与人伦文化。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进程中,人本主义精神已经渗透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哲学的每一个角落。而建筑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的文化载体,自然也就鲜明地体现出了这一精神。

2.2 文化底蕴高深醇厚

中国古代建筑几乎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文化礼制伦理观念的影响,比如宫殿、帝王陵墓、宗教建筑以及城市规划等等,基本上都是极富中国特色、独树一帜的建筑类型,尤其以肃穆的气氛和隆重的规模而闻名,可谓举世瞩目,而其在建筑群体组合以及单体数理构图比例等方面的技巧和构思也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2.3 追求“天人合一”的环境理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观念源远流长。先民们从对自然的敬畏到与大自然产生亲和关系,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在农耕为主的生产背景中,人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对风调雨顺的期盼,使先民们在对四时交替及气候变换格外敏感,逐渐形成了与环境和宇宙间的自然生命相互依存的文化心态。

3 中国建筑文化现代转型探析

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与文明进程面前,在我国辉煌灿烂的建筑文化及其传统精神面前,怎样对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价值进行良好的继承和发扬,使之能够与现代文明完美融合,从而创造出一脉相承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建筑,是当代我国建筑师们必须正视的挑战。

3.1 巧妙地运用象征和隐喻

象征和隐喻是古今中外建筑设计中常用的手法,传统建筑中的象征和隐喻,更多的是表达一种发自内心的朴素意识,表现出对方向、节令、风向和星宿等的象征意义。我国当代有一些基于建筑本体的象征与隐喻建筑,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3.2 建筑文化的传统再现

传统再现是指通过保护或重建有特殊地位的建筑,仿建具有特定文化氛围的街区,对原有文化结构极易维护,表现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与尊重。把传统、地方建筑的基本构筑和形式加以强化或简化处理,突出形式特征,从形式上营造一种视觉上对文化传统的认同;同时通过建筑与特定的地理环境和乡土文脉相结合,巧妙地将民族化的传统建筑与现代化的设施融为一体。

3.3 挖掘地方文化特色

作为一个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国家,我国目前总共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与汉族建筑相比,这些少数民族的建筑也是各具异采,大大丰富了中国建筑的整体风貌。诸如藏族佛教建筑,维吾尔族、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傣族、土家族和朝鲜族民居等等,都自成体系,非常富于特色,其代表性杰作已成为世界级的建筑艺术精品。这些民族的建筑艺术作品,象闪现在天空的点点明星,与汉族建筑一起,共同组成灿烂的中华建筑。

4 结语

总而言之,中国建筑文化的现代转型,实质上就是对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精神进行良好的继承和发扬,使之与现代文明能够完美地融合,从而使得现代的中国建筑不仅富有独树一帜的中国传统特色,而且又能够折射出现代文明的璀璨光辉。因此,我们应当在对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精神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而通过不断地思考和探讨,逐渐积累和沉淀出灵光与精华,勇敢地在中国建筑设计的道路上摸索前进。

参考文献

[1]陈海. 浅谈中国近现代建筑的文化艺术 [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

[2]韩朝晖.王悦. “现代建筑”的地方化和地方建筑的“现代化”――对当代中国建筑文化的思考 [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7(01).

[3]班琼.戴慧. 浅析中国建筑文化的现代体现 [J].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6).

[4]袁志准. 当代中国城市建筑文化嬗变与社会转型 [J].艺术百家,2007(06).

[5]付本臣.梅洪元. 海外建筑师与中国建筑文化转型 [J]. 城市建筑,2006(04).

中国建筑的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传统文化;建筑创新

建筑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化、习惯和传统的彰显和载体,也是经济、技术、艺术、哲学、历史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体。它承载着不同时代的社会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政治文化等等。我们国家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传统建筑更是独具一格,是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的瑰宝,这不得不让我们把继承传统文化和争取建筑艺术创新放在首要的位置。

一、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本质内涵

(1)传统建筑的物质文化。建筑的发展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建筑艺术则是人类文明史诗中最辉煌的篇章。不同地域和民族其建筑艺术风格等各有差异,但其传统建筑的组群布局、空间、结构、建筑材料及装饰艺术等方面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具有强烈的程序感和对称均衡的层次。中国传统建筑,论其结构,不论是皇家的宫苑,还是散见于各地的各类型的建筑,包括民居,其结构特点在世界古代建筑史中董事独一无二的。具有代表性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抬梁式和穿斗式,中国传统建筑的屋顶尤其大,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比例及标准做法,构件、符号、装饰、色彩丰富多彩。在我国流传下来宏伟的古建筑数不胜数。如战国和秦时期建造的万里长城,明清时期建造的北京故宫,还有汉唐时期建造的西安钟楼等等数不胜数,而被人破坏的精美绝伦的建筑除了历代宫室,还有亲带建造的阿房宫“前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这些都是我们伟大祖先勤劳和智慧的结晶,凝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2)传统建筑的哲理观。中国建筑文化源远流长,有丰富深远的文化哲理,重情知礼,以人为本,创卓思维上强调“天人合一”的整体性。“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理想和最高境界。它浓缩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全部特征和精神。“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强调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协调发展。建筑与环境、生态、地貌等均是共生的。建筑是环境的科学与艺术。建筑环境自然化,自然环境人文化,是中国传统建筑创造的永恒主题。中国传统建筑在不同功能的建筑,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和屋顶形式,通过室外结构、构造、色彩、装修、家具、陈设、工艺品及美术作品等有机结合,达到功能所要求表现的艺术效果和空间意境。所以,继承和发挥传统建筑文化就要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思想,将其与当今时代和社会相适应的精华发扬光大,以指导我们的认识,创作和实践。(3)传统建筑的审美艺术。中国人偏于理想美的寄托。这种理想没的寄托,渗透到各个门类的艺术中,也渗透到建筑艺术中。中国人很早就把自然山水风景作为审定的对象,把山水赋予“中和之美”的特征加以推崇,追求平和、宁静、淡泊、雅致、含蓄、自然而不造作。中国建筑艺术给人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情趣,并同时给人以人伦的教化,人文的熏染。从自然的意境美达至人的精神境界的升华,直抒胸臆,得到最大的精神享受,形成了建筑和谐于自然的环境态度。这正是中华民族在建筑与大自然关系的处理上所体现的独特的环境意识。

二、继承传统,不断创新,实现当代建筑创新

(1)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建筑艺术。中国传统建筑艺术是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现代中国建筑要跟贴近中国人自己的生活。同时要当面的现代化,将传统建筑中具有特色的局部用于现代建筑中,寻找传统建筑形象中有代表性的象征,将其运用于创作中。弘扬中国传统建筑艺术要抓住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本质内涵,将传统的艺术观念和艺术手法与现代方法、现代要求相结合,灵活运用。(2)不断创新,实现中国建筑文化现代化。万物皆流,建筑也处在发展和变化之中。建筑创新是对传统的突破。新时代的建筑就应当反映出我们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努力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这一新的民族精神风貌。新建筑的制作应当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可片面追求建筑物外在形式的华丽和气派。中国当代建筑应该扬长避短,善于吸纳世界先进的建筑科学,广泛借鉴各民族的建筑艺术,敢于创新,设计出无愧于先贤对得起子孙的作品,发扬中国的建筑艺术,传承中华文明。

中国建筑艺术是中华文明之树别美丽的一枝,随着中国一步步坚实地步入国际现代建筑舞台,中国的建筑创作水平将愈来愈受到全球的关注。中国建筑师理应肩负起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现代化的使命。应吸取古代建筑文化丰富的营养,按现代建筑文化的要求,继承中国传统,发扬民族形式,实现建筑创作的民族之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