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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20__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据初步统计,20__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违规建房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另外,工程在役期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质量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房建设方面,工程质量安全没有经过监管,隐患严重。
(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进展
20__年,我们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1、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了三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系统安委会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和安全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立即申请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了20__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3、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确定的“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各类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了五次全县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印发了有关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预警工作。针对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我们相继印发(转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安全预警和管理文件。预警工作的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
6、推动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县建设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供水、燃气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强化了应急制度建设。县建设局专题研究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体会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保障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
2、树立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才能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必须建立起清晰、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才能促使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监管责任。突出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 化,以制度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一)安全法规宣传尚需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后,有关配套文件还需尽快制定出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办法等。
(二)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部分监管人员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从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一些专业工程,以及一些开发区、私房建设、招商引资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建筑市场环境亟待规范。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减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投入;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尚未随管理体制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要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尽快确定承担指标控制责任的相应部门。
(五)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还没有起步。
三、20__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20__年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部位,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
3、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探讨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
(二)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在役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强制性标准,或工程改扩建、装修、不正当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分类,落实监管措施。
2、加强私房建设监管。20__年要出台我县私房建设监管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__]57号)要求,“各地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投资规模建房必须依法纳入建设行政监管范围。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放线,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3、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现将街办7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迎接国务院消防安全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街道安委办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动员会,各村、社区、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活动,要求各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村社区在广播中进行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月17日,分管副区长续卫东和区消防队陪同国务院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鑫佳源建材市场整改情况,督察组对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表示满意。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高温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街道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科学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夏季高温、高热、强对流天气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雨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毒、防坠落等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活动中,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共布置专题版面22个。同时还组织人员向村、社区、企业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悬挂标语、QQ群、微信群,下发文件、开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本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温期间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以及进入受限空间内等危险性较高作业,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专人监护;安监办对辖区两个加油站,一个油库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油料加强了监管,城建办加强了对燃气储罐、管道燃气的监管,要求各企业每日定时采取降温、喷淋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管道等破裂而引发事故。
(四)加强对山区极端天气下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监管。近期高温高热、强对流天气频发,城建办、林业办、各村、社区联合加强对山区极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强对流天气发生时,加强巡逻,入山口严禁人员、车辆进山,避免了发生人员、财物损失。
二、 存在的问题
电动车充电问题屡禁不止,居民对身边安全隐患仍存侥幸心理。
三、下月计划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街道实际,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与派出所、消防大队的联合执法力度,将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安全意识。
2018年7月
街道8月份安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现将街办8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迎接市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工作
8月9日,市督查组来我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督查工作。区安监局局长董文生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黎氏阁北中环店、锦绣欧亚建材城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黎氏阁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示满意,在对锦绣欧亚建材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虚设,公司无直接分管副总,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行业主管单位商粮局和我街道一同对该企业进行约谈,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一周后复查时锦绣已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同时我街道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辖区企业展开排查,要求进一步做好问题隐患整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把柴村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细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覆盖,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警示大会精神
为认真传达贯彻落实8月10日区安全生产警示大会精神,我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我区的几起高空坠落事故,和其中存在安全意识不足、无珍对性培训、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和未批先建等乱象,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行政执法队对街道辖区内14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落实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查看了施工场所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设备部位安全防护、消防安全、高温高热户外作业等安全情况。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在高温天气下制定高温酷暑天气安全施工方案,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有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加强配备防暑降温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给施工人员发放一些防暑降温的生活用品。各工地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危险源头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时间,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明确工商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覆盖,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文件及覆盖监管主业的延伸或相近产业和各单位“三定”方案为依据,共对危化、冶金工贸、教育、建筑、餐饮等多行业进行摸排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台账,将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全部按要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持续推动各部门分责、认责、履责,实现行业监管无盲区。
二、 存在的问题
摸排中发现,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工人侥幸心理严重。
三、下月计划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街道实际,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与派出所、消防大队、质监局、安监局、行政执法队的联合执法力度,将建筑安全大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继续推进和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安〔2011〕4号)、《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建安〔2010〕6号)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安〔2010〕16号)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检测、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特别是高层建筑悬挑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的现场落实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高支模工程:施工现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搭设及验收情况。
3、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建安字[2011]15号)、《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市建安字[2010]22号)的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JSJ/AB01-2011),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情况。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6月上旬之前。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9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上旬。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我局将在各县(市、区)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对各地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11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四个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认真执行批准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要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过程的监管和监测预警,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处于受控状态。要全面应用“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对本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起重机械异地备案现象,对于落实专项整治措施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2020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控制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作为主线,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保稳定,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良好的工作环境。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一岗双责,明确责任
水务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岗位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组 长:
副组长:
安全员:
年初与各二级机构签定了《 县水务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明确了责任,制定了具体奖励和处罚措施,对各二级机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为主,同时加强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的管理,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水利系统的水闸、泵站及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门的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道路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确保水利系统水闸、泵站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三、打非治违,开展多种专项整治活动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20 年我局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 。我局将今年全部工程项目纳入“打非治违”建设施工专项整治范围。目前, 工程已于 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 工程、 项目、 个工程项目正在有序实施。 项目尚在招标,未开工。在“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中,发现 工程施工 标 施工工地存在安全防护设施损坏的隐患,我局立即约谈该项目经理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3日内进行整改完毕,并报县安委会备案。整改完成后我局向县安委会报告并消除隐患备案《关于 县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的报告》。
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回头看”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确定了“三个方面”作为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建设程序排查。对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以及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进行排查。二是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对使用中的涵闸、排灌泵站、农饮水厂等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仓库、城乡危旧管理房屋等的结构、材料、环境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三是管护及应急机制排查。对管理、运行维护和安全监管进行排查。
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我局召开了汛前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参建单位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安排施工。全面排查工地和宿营区安全隐患,特别对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淹溺、密闭空间作业、滑坡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加强办公区、宿舍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应急管理”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开展电气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我局要求各二级机构及参建单位,对所属的水闸、泵站、水厂、在建水利工程、办公区、防汛物资仓库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水利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施工企业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即:发一封信、签一份承诺书、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故事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为了切实做好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各项文件精神,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悬挂了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并积极参加县安委会举办的其他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加强宣传教育
水利局十分重视对水利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水闸管护人员及重点部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培训。结合当前河长制工作对乡镇水利站进行了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的临时工、新招收人员及调换工种人员,要求必须进行安全培训。
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在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辖范围内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深入重点水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劝导、制止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嬉戏玩耍。同时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摸底,检查危险水域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和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汛期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全区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住建局牵头;铁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发改局牵头;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电力工程建设专项整治、通信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经信局牵头;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水务局牵头。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情况。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关规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按规定给施工单位支付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谎报、瞒报、拖延报告事故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三)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检查和监控;检查施工现场观测点设置情况,定人定时进行监测,确保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并迅速上报;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状况、外架与主体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检查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等大型设备基础及与主体结构的固定状况,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提高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能力;检查临时设施,防止出现围墙倒塌、基础失稳;重点检查施工用电安全,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确保暴雨期间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雨后继续施工前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临江、临河工程,要保证河道畅通,安排专人对围堰、临时设施安全性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汛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有效预防建设工程坍塌事故。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深基坑周边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重大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工作。塔吊、外用电梯是否取得了检测合格证(登记合格证编号、检测单位、设备型号、设备使用年限);企业日常使用检查记录(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操作规程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使用合格的备案产品;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处,以及设备的安全环境状况。
(六)加大高空坠落的防治工作。贯彻实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对“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水平。
(七)切实落实施工阶段消防工作。积极开展施工阶段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体系,排查消防责任的落实情况,增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按照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每年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八)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等三项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九)落实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手机等通讯设施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企业的整改进行督促指导。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将排查治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布置到基层,分解到操作手层面,落实“一岗双责”,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建筑工程的建设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个检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要从严把关,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保持高压态势狠抓隐患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有关责任主体,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