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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品牌;创立;营销;策略
1汤营农业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羊安镇汤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初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其基本模式为:羊安镇政府成立农业风险投资公司,汤营村组织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镇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入风险金100万元作为该公司的启动资金,一方面引导农业公司规范经营,一方面吸引大型的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汤营启动发展。农民以土地入股,每年保底分红。
2品牌创立
品牌的创立可以使农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可替代程度降低,使农业产业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变得不充分,从而产生市场竞争力差异。另外,在目前蔬菜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提高质量是开拓市场的主要条件,开发绿色蔬菜,改进产品质量,通过净菜附加值和出口创汇来提高蔬菜产业的经济效益,不失为一条很好的途径。
2.1品牌绿色农产品具有相对市场垄断优势
品牌是产品品质差异的标志,不同品牌的农产品差别化程度不同,消费者就会对某些品牌形成一定的偏爱,使不同品牌农产品之间形成稳定的消费群体。品牌农产品吸引很多的消费人群,这样,就排斥非品牌生产者的进入,潜在竞争者遇到的进入障碍就更大,从而压缩非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2.2品牌绿色农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渗透能力
品牌绿色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较大,即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会倾向于购买品牌农产品;另一方面,品牌农产品的需求交叉价格弹性较低。这两方面就使品牌农产品面临较大的市场机遇。因为,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会对同质性强的农产品的需求不会随收入的提高而同步增长,而对具有不同质的品牌农产品的需求却会高速增长。
3品牌战略
创立绿色农产品品牌使农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可替代程度降低,使农业产业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变得不充分,从而产生市场竞争力差异。品牌农产品具有相对市场垄断优势,获得相对高价的优势和较高的市场渗透能力。
要创立农产品品牌,并使之形成名牌,需要明确农产品品质的差异。
①品种优化。不同的农产品品种,其品质有很大差异,主要表现在色泽、风味、香气、外观和口感上,这些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需求偏好。②生产区域优化。因地制宜发展当地农产品生产,大力开发当地名、优、特产品的生产,从而创立当地的品牌农产品。③生产方式优化。不同的农产品生产方式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如采用有机农业方式生产的农产品品质比较高,而采用无机农业方式生产的农产品品质较差。④营销方式优化。市场营销方式也是农产品品牌形成的重要方面,包括从识别目标市场的需求到让消费者感到满意的所有活动。
4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主要措施
(1)实施科技创新,生产有个性的异质性农产品。
以公司为主体,加强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的培养,优化品种结构,形成各自特有的专用性品种。如向农业研究机构购买某些新品种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以便形成个性化产品。
(2)实现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的标准化。
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标准化和系统化,符合国家和国际市场标准。
(3)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品牌。
市场对品牌农产品的冲击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假冒伪劣农产品的冲击,二是自砸牌子的行为。目前,来自第一种冲击的风险非常大。因此在公司发展中一定要有保护品牌的意识,巩固自己的品牌形象。5品牌营销渠道策略
(1)农产品超市。
尝试在成都市生活聚居区建立农产品超市,专门经营日常生活必须农产品,按品牌上货架。并注明该品牌的相关信息,让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产品,形成理性购买,时间久了就可以形成品牌忠诚度。同时还能依靠老顾客的口碑无形中宣传了产品品牌的同时带来新顾客,带动销售量增加。
(2)直销专卖店。
专卖店的农产品不仅要从质量上无可挑剔更是要在包装、商标、数量的设计上有独到之处,有排他性,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品牌店可以摆放权威质量检测机构的认证和相关证件,可以供消费者考证。
(3)定制营销。
农产品在定制营销也分为两种:一种是BtoB,即通常所说的“订单农业”。它是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加工者或批发商的要求进行生产,农产品收获后由生产者直接送达到加工者或批发商,或由后者自己运输。另一种是BtoC,它是农产品生产加工者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进行专门生产或品种搭配并直接送货上门的营销方式。
参考文献
[1]阳国新.农业区域经济发展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中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地形复杂,气候多边,农作物病虫害种类繁多。而农业保险却严重滞后,与目前的整个保险业迅速上升的势头很不相称。近21年来,农业累计保费收入仅为83亿元,2002年仅为3.3亿元。农业保险的供求格局一边是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下降,另一边是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农户无处投保—中国农业保险:路在何方?
Abstract
Chinaisvastinterritory,isalargeagriculturalcountry.Butterrainiscomplex,climatechangeable,andtherearemanytypesofcropdisease.Theagriculturalinsuranceactuallylaggedseriously,notverysymmetricwithinsurance''''sfastascendanttrend.Inthepast21years,agriculturehasaddeduptopremiumincomesonly8,300millionyuan,andonly330millionyuanin2002.Thesupplyanddemandpatternoftheagriculturalinsuranceisthattheagriculturalinsurancebusinessofinsurancecompanydropsononeside,whetheranothersideurgentneedagriculturalpeasanthouseholdofinsurancehaveplacethatisinsured-China''''sagriculturalinsurance.Whereistheway?
关键词:农业保险Theagriculturalinsurance
再保险Reinsurance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都处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威胁之中。仅据全国植物保护总站1973-1992年统计,全国农作物因病虫害受灾面积平均每年1.7亿公顷以上,损失粮食总产量10%以上。1998年我国遭受百年一遇的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今年淮河水灾,今安徽省颖上县八里河镇直接经济损伤达8654亿元,而这些损失绝大多数将由农户自己承担。面对广大农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20年来建立起来的农村保险补偿制度近乎完全失灵。
二、农业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分类
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蔬菜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烤烟保险、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等保险。
三、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一)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
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通常是政策性保险。要使农业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推动。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都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美国1994年颁布的《农作物改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4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这4大险种是: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该法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事实上的强制参加。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投保率大为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农险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我国对这项政策性保险业务至今尚无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予以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对农业保险的规定是,“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提到,“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近年来,每年都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出台农业保险法规,但目前仍未见这一“另行规定”。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致使我国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很大。
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支持。国外农业保险,强调利用政府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配合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共同融合来支持农业保险的运作,确保农场主、农户的实际利益得到保障。美国通过成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俄罗斯则是国家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
我国的农业保险,却长期处于自主经营状态。政府既没有拿出资金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也没有给予投保农户减税等优惠条件,更没有出资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这些都导致了农业保险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二)现有的农业保险业务进一步萎缩
自1982年我国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先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农业保险,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开始经营兵团系统内部的农业保险,到80年代后期,民政部门开办农村救灾保险。其他经营主体也或多或少地做过尝试,但由于经营亏损严重,都相继退出了农业保险领域。目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就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
应该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得较为成功。一则它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较好地解决了准备金积累问题;二则该公司实行全兵团统保,既有效防止了逆向选择,又使风险充分分散,使责任准备金能够在各险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与场、团的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也解决了展业和理赔的困难。然而,这种经营机制是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现行生产机制为基础的,难以得到推广。
目前,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日益萎缩。199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8.29亿元,占当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58%;199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5.4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的1.41%,比1993年下降2.17个百分点;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5.26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仅为0.9%,比1997年又下降了0.51个百分点。
(三)农户风险意识淡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
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得益于市场的长期酝酿。日本从开始建立农业保险到农业保险制度真正建立起来,花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中国的农业保险,恰恰缺少这个“孕育”过程。
长期以来,我国农户生活在“靠天吃饭”的阴影下,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式——“老天爷才是收成好坏的决定因素”,人是违背不得的。
随着农户风险意识的提高,也有不少人投保农业险,但由于农户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道德诚信的意识水平不够高,因此保险公司时常被农户的道德风险所困扰,同时逆向选择问题也令他们头疼。黑龙江省某村庄,只有几个养鸡专业户投保了养殖险,可当出现了鸡瘟时,村民们就把全村的死鸡都放到了投过保的养鸡户那里,去找保险公司索赔。面对这么多死鸡,保险公司很难辨认哪些是承保过的,哪些没有承保。如果全赔,公司将损失惨重;若拒保,又会被诉至媒体或法院,最终使得保险公司进退两难。
政府、保险公司、农户没有结成利益共同体。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是:政府管得少,保险公司不愿管,农户没人管。从政府的角度看,国家财政比较困难,而需要发展的地方很多,暂时拿不出很多资金支持农业保险,同时农业投入大,见效慢,短期内回收投资是不可能的,故政府不愿意把过多的资金用于农业发展。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我国的保险市场长期由国家垄断,保险公司之间缺乏竞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重要的是,缺乏从整个国家高度考虑农业问题的战略眼光,自然不愿意经营不盈利甚至是负利的农业保险。从农户的角度看,相当一部分农户不相信保险,认为保险是负担,是一项不必要的支出,而另一部分投了保的人,心理也是忐忑不安,害怕到时候得不到赔付。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千方百计地从保险公司获得尽可能多的赔付。他们将最容易出险的农作物投保,造成了逆向选择;索赔时,将没有投保的农作物也一并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导致了道德风险的产生。
四、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的高费用、高费率与农民购买力较低的矛盾。
农业生产由于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自然灾害的频繁和范围广泛等特点,使得其风险损失率较高,加之农产的分散,展业不便,成本很高,使得农业保险比起其他财产保险(例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价格高得多。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切险农作物保险的费率在2—15%之间,比之家庭财产、企业财产的损失率(1%。左右)高出十几倍到几十倍,而农业保险面对的是收入较低的投保人。特别是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主要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一般来讲大多缺乏为其农牧业生产项目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这种特殊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收入较低并不是农业保险参与率不高的唯一原因。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按照农作物的损失率厘定保险费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都不高,所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都给予较多的保费补贴。墨西哥的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
(二)农业和农业保险的较低预期收入与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的矛盾。
在我国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或中西部的城市郊区,农户的收入相对较高,但这些地区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农户也很少有投保的意愿。我们曾经在广东地区做过调查,当地的保险公司出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目的,积极开发难能为公司赚钱的农业保险险种,地方政府为了振兴当地农业,非常支持农业保险,有的还补贴部分保费。但是由于对于从事大田作物的农产来说,农业的预期收益相对于其从事乡镇企业或外出打工的收入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一亩水稻就是产500—700公斤水稻,毛收入也不过几百元。部分农民甚至将农田无偿转让给他人种植。而农业保险的补偿水平一般不会超过当地前几年平均产量的70%,连农作物收成本身都没有兴趣,更不可能有投保农业保险的热情了。
(三)农业保险利益的外在性与保险双方长远利益的矛盾。
理论分析表明,农业保险的利益从长远来讲是外在的。因为农业保险能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使其解除后顾之忧,即使在风险较高的地区,农民会因保险而不回避农业风险,从而增加农业产量。日本在战后通过立法(《农业灾害保障法》)强制土地面积超过一定面积的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使自然条件较差,农业风险较大的北海道等地区的农民,也种植当时国内极缺的水稻等农作物,加上其他条件,使其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解决了粮食问题。稳定了国内粮食价格。如果用福利经济学进行分析,农产品供给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必然引起价格下跌,使农产品消费者的福利增加,而生产者剩余在一定时期内虽然会因产量的增长而增加,但从长期来看会减少。因此,农民购买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得益。换言之农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是农产品消费者。这实际上是在商业性农业经营的制度下,农业保险不能成立的经济学原因。(参见《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p97—9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
五、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选择
(一)政府主办,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格局就像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办,并由政府设立相关机构从事经营。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成立专业性的隶属于中央政府或其某部门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以该公司为主经营全国农村保险业务,它既可以经营农业(种植和养殖业)保险,也可以经营农村的寿险和其它财产保险,其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亏损可以通过农村寿险和其他财产保险得到弥补。各省、市、自治区相应建立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支公司及其人组织办理,并以县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一切险保险和(或)多重风险保险除政府的农业保险公司外,也允许商业性保险机构、合作社和相互会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各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组织机构都必须由农业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各自业务范围应依法规范。成立专业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是一种政府、整个保险业、单个的保险公司和农民四方受益的举措,对政府来说,农业救灾的压力可以减轻,农业生产风险在全国的分散可以保持地方农业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对于保险业来说,农村这块潜力巨大的市场尚未开发,由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在政策的扶持下着力开拓农村市场,对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十分有利;其它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进入农村市场,与农业保险公司合作或竞争,也可以选择暂时不进入农村市场,等农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垦荒”完毕的一个恰当时机,以较小的成本进入农村市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的最大受益者。
第二,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政策性的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也可以由目前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这部分业务),其职能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再保险机制,使农业风险在全国的范围内得以最大程度的分散,维持国家农业生产稳定;二是补贴各省、市、区农业保险的亏损,这种补贴不同于一般的民政救济,它是一种差额补贴,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一般的保险互助合作社或愿意经营农业保险的其它商业性保险机构,可以按低于农业风险的实际费率来承保,当赔付率超过一般赔付率时,由国家再保险公司来补足,所以这是一种差额杠杆撬动机制,既可以保证农民以可以接受的费率参加保险,又可以撬动一般的保险机构以不少于社会市场利润率的水平来承保农业风险。由于它发生作用的范围是参加了保险的人,因而也就调动了被保险人、保险人双方的积极性。在这里,国家是通过差额调节来保证农业保险发展。
第三,根据有关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保险基金通过多种渠道(政府、消费者、销售者、加工者和生产者)和方式(除收缴保费外,还可征收专项税、费,如广东那样)筹集,由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统筹使用,由税务、财政部门征缴和管理,做到“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分离”,避免渗漏。
第四,实行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根据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有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的少数几种农林牧渔产品的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产品的生产实行自愿保险。宜将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结合起来,凡有农业生产借贷的农业保险标的,即使自愿保险项目也应依法强制投保,政府至少对法定保险险种提供保费补贴。此外,农产品加工部门和农产品消费者都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分担部分保险费。保费补贴和分担可因保险险别、险种、保障水平的不同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有所区别。
第五,农业保险的经营是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或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由政府拨付。政府还应给予农业保险经营免征一切税赋的优惠,以利于其总准备金的积累和长期稳定经营。
第六,除了经营农业保险外,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性保险如农村财产和人身保险的险种(如农房、人身意外伤害等)的税赋电可适当减免。使其可用这些险种的盈余补贴农业保险。
第七,为保证上述各项能够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先制定和颁布有关法规,因此,《农业保险法》的制定是当务之急。
鉴于各地情况的较大差异,农业保险的决策和经营主体可以下放到省、市、自治区,类似加拿大那样。举办农业保险与否,成立农业保险公司的迟早,由省、市、自治区依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各省、市、自治区的农业保险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成体系,自求财务平衡。在统一的经营体制框架和总的原则下,各公司经营范围、强制和自愿保险的标的、保障水平、补贴水平等允许有差异。在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独立经营的体制下,中央农业保险公司不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主要经营全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或者就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并通过全国再保险公司给予举办农业保险的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资金扶持。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这种灵活的体制,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差距。上海市试验的政府推动、以险养险、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模式,就是我国地方政府办农业保险的一个比较成功的范例二)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试验经营农业保险已有不短的历史,美国近10年农作物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也表明,由商业保险公司在政府政策性保险经营的框架下来经营农业保险也并不是一条无效之途。
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就是在我国政府统一制定的政策性经营的总体框架下,由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具体设想是:
第一,在中央设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或“中国农业保险管理公司”,该公司是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财政部或农业部等)的事业性机构,不直接经营(或少量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其经费由财政拨款。该公司主要负责全国农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改进;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设计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具体险种;接受和审查有意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并根据各商业公司每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量向保险公司提供经营补贴;向各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性公司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对经核准的商业保险公司依法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情况施行监督。
第二,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主要是财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由政府提供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政府的补贴可分为保险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或)数额因政府的财力状况和不同险种而有异。获准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或中国农业保下管理公司)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除补贴外不承担其它责任。
第三,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设计的基本险种,采用规定的费率规章,也可以自行开发自愿投保的农业保险险种,但自行开发自愿投保的农业保险险种,需经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审查和批准后,才可以出售。保险展业、核保、理赔均由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人进行。
第四,这种制度下的农业保险项目要实行法定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对少数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作物和畜禽的一切现货多重风险保险项目,有必要实行法定保险,以避免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项目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便于风险在尽可能大的空间上分散。其它作物和畜禽的多风险责任保险和单一风险责任的保险项目可以实行自愿保险。政府只对法定保险项目给予补贴。
第五,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所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还应该给予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对法定保险项目应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自愿保险项目也应该免除大部分税负,以利其健康经营。
第六,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要为经营农业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其它国内外商业性保险、再保险公司也可以向其提供再保险,再保险可以采取自愿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一定范围的法定分保方式。
第七,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同样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在我国如此分散和规模狭小的农户经营的农业制度下,其展业、承保、签单、防灾、查勘、定损和理赔,离开了各级特别是乡镇、村的支持与协助,不仅成本很高,还会因难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而使其归于失败。
论文摘要探讨了现代农村建设中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战略,从加强农技培训、进行技术组装、抓好示范典型、加强基础建设和有效行使政府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对策。
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中存在着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另一方面,真正运用于生产,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国仅为30%~40%;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0%~80%,而我国只有42%,这说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现代农业的科技推广不是靠农业技术人员向农民说教,而是通过示范使农民购买作为科技载体的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以及把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农民依靠多项新技术新产品组装生产,实现高产高效低成本,其中政府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1开展农技培训,优化科技成果的转化
开展农技培训,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农技培训中心建设,各市县要组建一定数量的培训中心,让这些培训中心成为培训农民学习农业科技和文化知识的大学校;二是开展科普之春、科技之夏、科技之秋等活动,分别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把科技致富能手组织起来,组成科技致富大王讲师团到各地进行科技致富宣传,使农民在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中受到教育;三是推广绿色证书制度,通过培训合格后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使这些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培育和选用良种、防治病虫害及技术咨询的带头人;四是实行农民职业规范化教育,以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实行3+1体制的普通中学和各类技术培训中心为阵地,对农民进行较系统的培训,使农民职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五是结合实施星火计划培训人才,优先考虑星火计划的实施,按计划要求的内容进行专题讲座。
2进行技术组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综合效益
技术组装重点是从2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粮食(水稻、大豆、玉米)、畜牧(牛、猪)、水产(中小水面)、优势特产资源和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进行攻关,使其形成规模效益。例如在农作物新品种方面,围绕水稻、大豆、玉米三大优势作物,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些关键技术(如耕作方法、病虫害防治)开展系列攻关,取得像水稻大棚盘育、水稻育苗床土调酸综合技术、盐碱地种稻技术、大豆综合丰产技术、玉米早熟丰产综合技术、玉米抗旱保苗技术、玉米大面积机械化综合高产技术和赤眼蜂、黑光灯防治玉米暝等一大批科技成果,初步建立起与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耕作栽培技术以及与病虫害防治的配套技术。二是合理组装,全力组织推广。把各单项技术组装起来,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大力推广。
3积极抓好典型示范,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
在农业科技示范工作中,重点抓“三区”建设。一是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主要产粮区和城市郊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有代表性的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对园区的科技培训,大力转化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强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使之迅速成长和发展起来。二是重点建设几个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是科技成果推广的基地,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吉林省梨树县,自建立星火技术密集区以来,连续几年实施了以转化推广玉米丰产、耐密型玉米高产、工业应用的良种玉米栽培、米麦间作及长白杂交瘦肉型新猪种、四良四改、塑料棚舍北方全年养猪等农业科技成果的星火计划项目,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把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和农业生态区结合在一起、健全技术体系与技术经济体系。结果显示:示范区内农民纯收入比辐射圈内的农民同期年平均增长60%;示范区内粮食每年增长1749kg/hm2,比全省同期增产1050kg/hm2,提高了60%以上。4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疏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
基础建设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①建立农技推广组织机构,形成以省为主渠道,以市为重点,以乡为骨干,以村为基础,以民间科技组织为补充的农技推广网络和以农业站、畜牧站、园艺特产站、农机站、林业站、经营站、水利站等为主体的横向网络的农技推广组织体系。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农业成果推广的全程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促进科技成果向规模化、产业化方面发展。例如,为了转化肉食鸡高产综合配套技术这项科技成果,在养鸡的重点乡成立科技服务公司,对养鸡行业进行全过程服务,做到“七统一到户”,即统一贷款到户、统一送雏到户、统一送料到户、统一培训到户、统一防疫到户、统一回收到户、统一结算到户。③抓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建设、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会、召开成果转化交流会、大力宣传科技成果等4个方面,疏通信息渠道,把科技信息尽快送到农民那里。④从3个渠道促进科技人员与农民的结合。一是以农业科技人员为核心建立农业专业研究会和农民技术协会;二是采取“四包一挂”的形式,即包技术、包产量、包效益、包赔尝实行责权利挂钩;三是以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骨干组成的科技服务小分队,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到农村去搞技术讲座,现场传播技术知识。
5有效行使政府职能,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5.1强化决策系统的科技意识
要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所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强化决策系统的科技总识。一是成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科技进步工作的考核制度,三是积极选派科技副职。
5.2制定优惠政策
要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科研、推广单位投身于农村科技事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省本地情况制定各种政策文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论文摘要:强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针对枣庄市农业环境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能为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枣庄市生态农业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探索了一些经验,具备了逐步推广的条件,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解决农业发展难题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1利用现代工程技术,解决农业污染难题
农业污染,主要是指化肥、农药以及养殖场排出的粪便所形成的面源污染,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秸秆废弃物对水体以及焚烧后对大气的污染等。中国农科院土肥所调查显示,全国已有17个省氮肥平均施用量超过国际公认的上限225kg/hm2。目前,我市化肥使用强度超过600kg/hm2,在施用的化肥中,只有1/3被农作物吸收,1/3进入大气,1/3沉留在土壤中,残留化肥已成为巨大的污染暗流。
化肥污染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化肥中的氮元素等进入大气后,增加了温室气体,导致温度升高;二是残留在土壤中的化肥被暴雨冲刷后汇入水体,加剧了水体的富营养化;三是一旦土壤中某种营养元素过多,还会造成土壤对其他元素的吸收能力下降,从而破坏了土壤的内在平衡。
化肥污染源于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危害的也是农业。过量施用化肥直接影响了农产品品质,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出现“城里人吃啥都不放心,农民种啥都不赚钱”的状况。因此,建议我市在”生态农业”建设中,一是着力建设农业治理面源污染示范工程。通过配方施肥,科学施肥,提高使用效率,增加有机肥的使用量,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通过综合防治,推广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农用地膜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有效控制农业残留物的污染。二是在畜禽粪便的无公害化处理上重点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我市山亭区的藤花峪村和薛城区的店子村,通过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了粪便污染问题,应引以为示范。由于农村自来水普及的有限性,户用沼气的发展对改善全市农家自备水井的水质,保障全市农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应积极推广“一池三改”(建设1个沼气池,配套改善猪圈、厕所、厨房)和“一池五改”(一池三改再加上改水、改路)项目,结合我市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形成种植—沼气—养殖为主体的庭院经济发展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食物结构的改善,养殖场特别是一些大中型沼气工程更是当务之急。三是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秸秆的综合利用仍有局限性,用作饲料、燃料仍是农业的首选,要彻底地变废为宝,还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装备的进一步发展。省柴灶、小型秸秆气炉、种蘑菇、青贮(氨化)等设备和技术的推广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大门。
2建设技术体系,解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难题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表现为食品有害物质超标。为此,要充分利用全市特有的生态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一是建立以生态农业环境建设为基础的绿色食品物质、技术支撑体系。把消除面源污染、培肥地力、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测等,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去抓,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规范的有机和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平原地区可依据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发展蔬菜、瓜果、畜禽产品以及专用优质小麦、玉米、大豆等;沿湖沿运河地区(如台儿庄区、薛城区),可依据水资源优势,重点培育优质水稻、藕和淡水鱼等水产品;丘陵山区(如山亭区)可立足山区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培育优质苹果、大枣、石榴、葡萄、梨等水果,以及花椒、花生、药材等名贵特稀优质土特产品;市、区近郊,可发挥城市近郊资金、技术、交通、信息优势,重点培育种植基地、规模化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保鲜、花卉基地等。二是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原则,加快全市生态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全国农作物测报网枣庄监测站为依托,建立市级生态农业环境监测中心;以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测站为依托,建立区级生态农业环境监测站。加强土壤、大气、水质等生产环境要素,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药肥残留量及最终产品质量等监测,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都纳入监测的范围,保证最终产品质量。
3拉长农业产业链,解决效益增缓难题
农业的出路在于科技兴农,农民的出路在于大规模的从种植业转移出来。我市农业的主导产业多年来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牧、渔、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规模小,且分布不均衡。农业产业链的拉长应以种植业为基点,实行农牧结合,向精深加工延伸,提高附加值,实现农业生态体系的物质和能量平衡。要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以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以加快市场建设服务农民,挖掘农业资源潜力,提高农业和农民收入。山亭区洪门村的兔(羊)—沼—葡萄立体种养庭院经济使全村人均增长1000元左右;台儿庄区泥沟镇的农作物秸秆—食用菌—有机肥模式使秸秆变废为宝;峄城区做大石榴产业,开发出石榴汁、石榴茶,以石榴皮萃药品,以石榴籽榨取石榴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增收潜力;鲁南牧工商联合公司通过龙阳镇养鸡协会,带动全镇饲养合同鸡,依靠企业联协会、协会带农户的机制,形成物质生态循环利用的产业链,致富一方农民。
4遵循生物多样性规律,解决抗风险能力差难题
物种越单一,农业生态系统就不稳固。我市现有农作物32种,但主要栽培的只有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几种;瓜果蔬菜有150余种,但大面积种植的却不足20种;林木果树共有100余种,但大面积栽培利用的只有10余种,特别是用材木、行道树,成了“杨树天下”。我市农业利用的动植物资源,不仅种类单一,而且品种单一,像肉鸭基本上是“樱桃谷”品种;黄瓜基本上是“新泰密刺”系列。种类和品种的单一,不仅在自然灾害面前容易造成全面减产甚至绝产,更重要的是对病虫害的防御能力脆弱,容易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因此,我市“生态农业”建设要在生态理论指导下,遵循生物多样性规律,加强对种养生产上的计划和指导。具体做法:一是明晰产权,奖补结合,在绿化上变追求经济利益为追求生态效益;二是保护、开发野生物种资源,开发农家品种资源,丰富生产作物(畜禽)的种类和品种;三是积极引进优良物种或品种,但要先试验后推广,避免造成生态灾难;四是要加强外来物种入境检疫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生物入侵。要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生产能力持续、高效,与自然和社会环境和谐的农业生态体系。超级秘书网
关键词:生态农业;推广;创新
生态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来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农业生产体系。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国家的农业走上了高投入,高产出的道路,也就是投入大量的能源,农业动机械、化肥和农药等,以获得农业的高产。这种做法,实现了农业高产的同时,也造成了能源和资源的大量消耗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新型生态农业,能在有限的土地空间,创造出更具效益的农业价值,既能对农业发展起着增长作用,解决现面临的“三农”问题,又能对生态环境起着保护作用,实现农业对生态平衡的效益作用。并朝着资源多功能分配和利用,循环式发展,多种产业共同受益的方向发展。所以中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生态农业的发展程度是个衡量尺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便开始了生态农业的建设,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新型生态农业还需不断深入发展,遍及各个县市。
我国生态农业经过20多年的推广历程,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可以说生态农业在我国的推广步履缓慢,这其中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生态农业推广缓慢的技术创新内因。
推广学认为,影响一项创新被采用速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的特性。这里所讲的创新特性强调的是指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特性的认识,或者说是潜在采用者所感知到的创新特性,而非技术专家或行为变革者所理解的创新特性。要想推广我国的生态农业,必须先了解它的技术创新特性。研究表明,影响创新采用的创新特性主要相对优越性、相容性、复杂性、可实验性和可观察性。
1、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
所谓相对优越性,是指一项创新的采用较未采用前的状况的改进程度。创新优越性与创新采用率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潜在采用者感到创新的优越性越明显,其采用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所谓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指的是生态农业与以往其他农业(传统农业、石油农业)的相对优越程度。下面主要从效益性因素来分析。
这里所说的效益性因素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我国当前的生态农业的试点来看,生态农业的三个效益是较为明显的。
我国1993年开始建立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5年的实践,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首先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51个县中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的,1994~1997年平均年增长分别为8.4%、7.2%和6.8%,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分别高2.2%、0.6%和1.5%。其次是显著改善了生态环境。经过5年的努力,试点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3.4%,土地荒漠化治理率达60.5%,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其三是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拓宽了农林牧渔各业的生产领域,缓解了新的就业压力。
但是,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在经济效益上的优越性并不突出。在全国2400多个生态村和生态试点中,几乎没有一个村镇经济发展水平能在当地居于首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者居多。纵观我国所有的亿元村镇,均是靠大力发展乡镇工业致富的。而追求生态建设的村镇,主要力量都放在了改土造田、林网建设、太阳能建设、沼气利用、生物链建设上了,工业往往发展不快,或者被有意加以控制。因此,在现阶段,由于各种限制,生态农业的生态效益还无法“显化”为丰厚的经济效益,它主要是综合效益明显,远期效益突出,而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只看重经济效益,而且是只看重近期的经济效益,并以此单项指标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从而大大缩小了农民对生态农业优越性的实际体验。
2、生态农业的相容性
相容性是指潜在采用者认为创新与其需要、既有的观念、以往及现在的经验等相适合的程度。从创新采用导致的不确定性而言,相容性越高,意味着采用创新的不确定性越小,从而对采用者的冲击越小,不至于受太大的抵制。一般来说,相容性往往会影响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的认可。
就目前来说,我国广大地区的农民对生态农业知识知之甚少,对常规农业存在难以割舍的恋旧情结,再加上我国农业的总体利益较低,农民们从心理上认为农业不能使自己致富,因而对生态农业持怀疑态度,没有情感上的需求。一方面是因为常规现代化农业从50年代起就开始宣传,已对农业科技人员、管理者和农民起到较深的潜移默化作用,人们一讲农业现代化就自然想起“四化”,对“四化”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不熟悉,对全球现今的新发展不了解,习惯性认识有意无意地阻碍着人们对生态农业的认同。另一方面,生态农业毕竟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实质内涵、它的优越性和他的技术要求,推动起来也容易被动和盲目。此外,我国生态农业研究和实践上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的阐述比较复杂,科技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效果的定量分析和描述也很不够,尤其是未总结出一套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短时间内就出效益的生态农业实用技术,这些也是影响生态农业相容性的原因。
3、生态农业的复杂性
复杂性是指一项创新被认为难以理解和使用的程度。一般说来,创新越易于理解和使用,其被采用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复杂性和采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都是一种主观感觉。一种创新的复杂性越高,自觉可以领会和使用该创新的人就越少,因此人们采用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从总体上讲,我国生态农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首先,生态农业的系统既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又是一个松散的集合体,有多重时空上的相对独立的组分组成,这些组分按一定的比例组合在一起,或构成时间上的延续,或得到空间上的互补。其次,在食物链设计上,试验的农业生物数量和种类、物质和能量投入的最佳值、生产管理条件等都要从实践中获得数据加以分析,拿出科学的依据,而这无疑是一个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其三,生态农业的原理、原则过于抽象,难于为大多数农民所掌握。例如,何为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如何协调系统和组分间的关系?如何充分发挥系统的组织作用等等问题,这都是很难掌握的。最后,生态农业强调的是对现有的技术的优化组合,这是生态农业的创新之处,但过多的利用现有技术往往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生态农业同其他农业形式没有什么区别。同时,由于生态农业的技术支持系统不过硬,缺乏具体的优化组合技术,又受系统复杂多样性的影响,如何在实际生产中实现技术的有效组合仍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如农业资源保护增殖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等都比较抽象难懂,再加上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要真正掌握生态农业的技术可以说是非常困难。
4、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
可实验性是指用户在正式采用创新前对创新性能所能试验、考察的可能性。由于采用创新的决策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消除不确定性和风险感的过程,即使是有限度的实验或使用,也能够使用户对创新的特点和功能有一个实在的感觉,帮助消除诸多担忧和疑虑,从而有利于创新的扩散,因此,创新的可实验性越强,创新的采用率越高,它们之间有正向的相关关系。总体上讲,我国的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较差。由于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技术的生产体系,技术种类需要多而且整合起来还比较复杂,且短期内不易见效益,单靠农民现有的知识水平难以消化和掌握,更别提单独操作和实验了。特别是对生态农业的早期采纳者来说,它们对生态农业可实验性特别看重,因为它们可参考的经验不多,他们可以借鉴的通常只有从大众媒体获得的有关生态农业的一般知识。因此,他们常常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感,对采用可实验性较差的生态农业可以说是慎之又慎。从宏观上来说,对于一个生态农业示范县或省,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事业,建设面广,综合性强,单纯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生态农业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业务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采用生态农业的积极性,以弥补生态农业可实验性较差的不足。
5、生态农业的可察性
可察性是指创新的采用结果对其他人来说显而易见的程度。有些创新被采用后不易为人所知,有些创新的采用则一目了然,尽人所知,通常,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可察性是和其采用率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生态农业毕竟是农业,无论是生产过程或是最终产品,外观上和其他农业的区别不大,其效益具有滞后性,因而,导致其可察性在短时间内不够明显。各种生态农业类型1999年比1995年粮食产量增长幅度远没有环境效益的增幅大,单从粮食产量这种可察性方面来看,生态农业的可察性就比较低。不过,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和发展生态农业,特别是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成功,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相比,可察性有所提高。
从当前的农业生产来看,新型生态农业已有所体现与发展。林下养殖酒是一个典型例子,将养殖业与林业种植相结合。改变了过去仅仅以林业为主或仅仅以养殖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形成了具有多种物质循环的关系和物质多级利用的农业生态系统。首先,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副产品在林业中得到普遍利用,这使得养殖产业而带来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又开发了林业生产。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向生态农业的调整力度,将能很有效的解决目前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农村劳动力外流,由于农村土地有限,收入少,使得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在农村自给自足的传统观念很普通。如果新型生态农业在各乡镇各村发展起来,不仅仅是现有的粮食种植为主,同时,蔬菜、花卉、烟叶、果树等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充分利用种植业与饲养业以及其他有利产业结合发展,使人民真正走上“小康”富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