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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科技为先导,走现代农业之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农业科学技术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农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使项目区农业优良品种覆盖率和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入户普及率明显高于非项目区,从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落石出稻免耕抛秧技术培训和狗牯脑茶新品种引进
主持单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技术依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实施规模: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培训500人次。狗牯脑茶叶基地示范面积150亩及新品种引进30万株。
实施期限:2011年10—20112年9月
三、实施地点与规模
示范推广项目选择在交通方便、群众基础好、领导较重视的狗牯脑茶主产区镇村,示范面积150亩,引进新品种30万株。技术培训项目在珠田镇、泉江镇实施,培训规模为500人次以上。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有二项: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培训,狗牯脑茶叶基地示范及茶叶新品种引进。
(一)、农民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与安排
1、培训地点与方式水稻免耕抛秧新技术推广培训以中低产田改造示范区中的行政村为单位,分别举办技术培训班,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对象重点为项目区农民。培训人次要求达到500人次以上。
2、培训时间在2011年10月至20112年9月内完成。
3、培训内容聘请县农业局技术专家讲课。重点讲授内容为二晚免耕(或少耕)塑盘育秧抛秧新技术。其次讲授:①水稻病虫防治关键技术。②多用一斤种,增产百斤粮技术。③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⑤超级稻和优质稻的基本知识。
(二)示范推广的主要内容与安排
1、示范推广地点在狗牯脑茶叶主产区的村实施
2、示范推广时间在2011年10月至20112年9月内完成。
3、示范推广内容茶叶基地示范面积150亩,引进茶叶新品种30万株。
四、项目物资与经费
为了充分发挥项目区农民的积极性,方便他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操作,以便达到项目预定的目标,从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购买项目必备物资、技术培训费用。①项目物资:主要是购买茶叶新品种。②技术培训费用:主要用于技术资料打印费和专家讲课费。
五、项目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科技推广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各小组的组成成员及岗位职责如下。
1、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开发办主俊任组长,县农业开发办副主任、县农技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珠田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确定项目区地点和规模,协调关系,监督和检查。
2、技术指导小组:由县农技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任组长,县农技中心研究员、县植保站长、县农技站长、珠田农技站长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方案,承担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协助采购项目配套物资,田间技术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项目实施小组:项目乡镇要成立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小组,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乡村干部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农民实施,分发有关物资,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开好现场会,搞好项目总结等工作。
关键词 杨树;丰产栽培;示范总结;安徽固镇
中图分类号 S79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178-01
在安徽省、蚌埠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固镇县于2012―2013年度实施了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通过科学施肥、年龄轮生枝法修枝、防治病虫害等组装配套技术的综合运用,促进杨树加速生长,培养大径材,大大提高了杨树栽培的综合效益。
1 项目内容与任务
1.1 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选择固镇县良种苗圃2006―2007年营造的杨树片林作为示范林,林龄6~7年,建设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示范林33.3 hm2。
1.2 推广技术的来源与内容
通过采取修枝、施肥、生物防治技术的组装配套,提高林分生长量,培育大径级杨树原木,提高木材价值和土地收入,至主伐期后可增加木材产量45 m3/hm2,增加收入4.5万元/hm2,33.3 hm2低改林可增加收入150万元。通过示范带动全县开展杨树低产林改造,整体提高森林质量。
1.3 项目建设任务
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建设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示范林33.3 hm2,地点位于固镇县良种苗圃。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徽省杨树发展现状及优质丰产栽培技术、杨树间伐与修枝新技术、安徽省杨树常见病虫害识别与防治技术等3个方面,培训100人次以上。
2 项目执行情况
2.1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总体情况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示范林、修枝、施肥和防治病虫害都为33.3 hm2;实际完成指标及面上推广情况:实际完成示范林33.3 hm2,推广200 hm2,修枝、施肥和防治病虫害都为33.3 hm2。
2.2 项目建设任务具体完成情况
2.2.1 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固镇县林业局于2012年10月底组织编写了《固镇县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将县良种苗圃北场青年沟堤坝和窑场杨树片林作为项目示范林,进一步细化了建设内容和时间安排。
2.2.2 做好设备购置和前期准备工作。11月初,由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统一购买了20把ARS牌伸缩式高枝锯,县森防站购进了防治草履蚧使用的胶带10 000 m,同时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2.2.3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按照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的安排,12月6日邀请省项目专家来固镇县开展了1 d的技术培训,进行了室内业务授课,并进行了外业操作ARS牌伸缩式高枝锯杨树修枝实习,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李孝良讲授了杨树间伐与修枝新技术,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中能讲授了安徽省杨树发展现状及优质丰产栽培技术,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高级工程师张卫兵讲授了杨树常见病虫害识别与防治技术,参加人员126人,包括林业局全体人员、各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造林大户、企业代表、林农等,使大家掌握了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2.2.4 组织开展杨树修枝作业。培训班后,县林业局组织苗圃技术工人12人,采用ARS牌伸缩式高枝锯,对项目示范林杨树进行修枝,修枝方法为年龄轮生枝法[1-2],至12月25日已全面完成33.3 hm2示范林修枝任务,经林业局检查修枝质量良好。
3 项目资金与效益分析
3.1 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情况
固镇县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预算安排,有计划地支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一支笔审批,确保资金安全,发挥项目资金的应有作用。目前,已完成支出103 271元,主要有购买ARS牌伸缩式高枝锯20把和锉刀等,投资20 000元;技术培训费10 161元;人工修枝费26 640元;施肥费用40 970元;病虫害防治费用5 500元。
3.2 项目效益分析
3.2.1 经济效益。实施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示范33.3 hm2,通过修枝产枝桠材510 t,价值420元/t,销售收入21.42万元。同时,缩短木材培育期3~5年,至2014年底主伐期后培育出大径级优质无节良材,提高木材价值,增加木材产量45 m3/hm2,增加收入36 000元/hm2,33.3 hm2示范推广面积增加收入120万元。
3.2.2 生态效益。实施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科学修枝、施肥、防治虫害,林分郁闭度保持在0.6左右,不会降低森林覆盖率,不会影响森林生态效益发挥,林分内部生境改善,林木生长加快,林木质量提高,抵抗病虫害能力增强,森林生态效益能更好地得到发挥。同时,本项目采用人工做巢招引啄木鸟系成功的生物防治天牛技术,无毒无公害,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3]。
3.2.3 社会效益。通过示范带动全县推广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整体提高森林质量,全县5 333 hm2杨树低产林可通过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抚育出材8万t,供给本县东升木业作原材料。固镇县有大小板材厂60余家,年可加工吸收杨树原木25万m3,目前原料50%以上系从外地调进,所以实施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项目,可以为本县板材加工厂提供更为充足的原材料。
4 主要做法或经验
4.1 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县林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营造林、森防站、财务管理等人员共同参与,监督检查项目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业务科负责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和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等,森防站负责病虫害防治,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拨付。
4.2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省计划下达后,固镇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要求编写了《固镇县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任务、建设地点、时间安排、资金分配和使用、保障措施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同时,严格按照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没有违规使用资金。
4.3 精心安排,周密实施
一是签定协议,县林业局与固镇县良种苗圃签定了项目实施协议,明确技术标准、资金使用等要求。二是购置必要的施工机具,购买了20把伸缩式高枝锯、修枝剪、卷尺等工具,做好相关准备。三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组织120余人参加技术培训,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培训,讲解修枝技术要点,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四是精心施工。项目施工地段的杨树为2006―2007年营造的中龄林,根据生长状况,按照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制定的《杨树修枝技术推广要点》,提出原则上修除最下一轮枝条,修枝后枝下高接近树高的1/2,锯口要求平滑,严禁劈裂,树干保持光滑,林地清理干净。
4.4 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建档管理
坚持以督查促工作开展,以督查促综合平衡,以督查保质量达标,抽3名同志组成工作督查组,由主管领导亲自任督查组长,实行分环节分阶段督促检查,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现场指正,限期整改到位;施工单位逐一建档,将相关文件资料一一归档,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中的实施方案、施工合同、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资料,装订成卷,建立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同时,建立项目电子档案,将项目小班的各类信息输机备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4]。
5 结论
实施杨树优质丰产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固镇县属淮北平原县,杨树是主要的造林树种,市场前景广阔,在全县推广杨树丰产经营技术必将全面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全县林业经济和木材加工产业快速发展。
6 参考文献
[1] 马永春.杨树人工林修枝机理及修枝技术体系的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2.
[2] 冯慧想.杨树人工林生长特性及生物量研究[D].北京: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07.
一、主要工作
(一)突出项目开发重点,扎实抓好2014年度项目的招投标和组织实施及迎验工作。以实施2014年项目为重点,积极抓好2014年度项目的开工实施任务。一是项目开工情况。2014年度子项目总共3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0个,产业化项目2个。现已基本完成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项目实施已完成。2015年度土地治理正在财政预审中,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二是资金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年度项目累计完成资金使用640万元(财政资金350万元),占计划总资金1410万元的45.4%,其中财政资金投资到位350万元,占计划财政资金的33.33%。
(二)切实开展2015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准备
1、坚持项目计划的科学编报。通过充分调研,初步明确落实开发主体,结合全县秀丽乡村建设工作,调整开发思路和重点,于年初认真编制了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产业化经营财政贴息项目计划,并已通过上级农发部门审查。
2、积极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坚持“早计划、早准备”原则,进一步落实开发主体,签定开发协议,积极开展2015年度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抓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2016年项目的编审上报工作
我办对应上级开发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骨干业务人员开展调研、筛选和计划编制。
(四)统筹推进各项中心工作
1、按照“三严三实”活动要求,扎实开展“三送”工作。严格按照市、县三送工作要求,选派得力干部深入鹅公镇大风村抓好“三送”工作,建立单位与村、干部与村民结对帮扶机制,全单位联系大风村重点户205户,其中:驻点干部每人50户联系结对,不驻点干部10-25户不等。坚持做好民情日记,实名注册民情网。各种制度上墙,工作计划、内容进行公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一年里,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帮助当地村民解决道路、耕地、果园的基础设施项目5个,慰问困难群众和儿童,
2、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3月开始,按照县委“5432”干部结对要求,我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鹅公镇大凤村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全办共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7户,并按照结对农户的发展要求,积极开展以养鸡、养鸭为主的产业扶贫,帮助农户结合家庭生产资源等情况,选准产业、筹集项目启动资金,启动项目。截止目前,有6户群众开展的养鸭、养鸡、养蜂等项目已验、拨付补助金。其他结对农户的产业项目仍在筹备中。
3、积极开展大风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活动。根据县委安排,我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点为鹅公镇大风村。前期重点整治大风村公路沿线和陈年垃圾堆放点,之后完善了大风村保洁组织、制度和措施。一是创立了大风村农村生活环境治理理事会,负责大风村生活环境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垃圾治理方案,垃圾分级投放、定期运输、定点投放、常年保洁的相关措施;三是积极开展整治运动。9月之前,开展了陈年垃圾整治,重点在大风村主要公路沿线、村民居住重点区域的陈年垃圾展开集中清理,拉到制定地点堆放、焚烧;10月进行常态化保洁,从9月底开始,我办在每个月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大风村开展为期2-3天的农村卫生保洁活动,现身引导村民搞好农村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完成县里下达的年度招商任务,我办成立“招商工作小组”。半年来,通过广交朋友,积极做好工作。11月12日引进深圳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
5、抓好争资争项工作。今年上半年上报土地治理计划1个,实施小流域治理1万亩,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可争取上级财政投资806.4万元。目前,正在跟踪争取中。
(五)认真开展“三单一网”工作
3月以来,我办认真按照县“三单一网”办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对照要求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情况登记,绘制了各项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10月中旬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编报了责任清单,报县“三单一网”办审核。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各方配合
在年初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上明确指出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当作引导我县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来抓。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积极配合我办抓好项目实施,能够利用下镇村调研等机会,深入农业开发项目点指导开发。各项目镇指定具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抓难点、抓关键。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好脐橙主导产业开发的氛围
坚持平时汇报与重点汇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积极利用短信平台、电视媒体等加强我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宣传;派员深入项目镇、村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开发政策,激发群众开发的热情。
(三)规范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抓好年度项目前期工作
坚持年度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按照“早计划、早准备”原则,落实开发主体,签定开发协议,采取招标制,完成项目的扩初设计和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前期工作,坚持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完善各项管理程序,始终把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监督,严格管理
1、勤于监督,严格质量进度管理。一是坚决执行严格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对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执行公开招投标制、监理制;二是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为使开发办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和质量,加强对挂点干部工作情况的了解,督促开发进度和工程质量;三是实行群众义务监督机制;四是通过扣留工程保证金,督促项目施工队增强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2、坚持按程序办,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县级报账制度,坚持财务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四专”管理,资金拨付坚持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拨付手续,做到一环扣一环,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工程上。
(五)统筹兼顾,平衡各项工作进度
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县里安排的各项工作。坚持“多手抓、同推进”,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项目业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等有机结合,用弹钢琴手法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水保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建设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按项目区组织实施,严格立项审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中央、省、地(市)、县分级管理。
第二章前期工作与计划管理
第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每期五年。
第六条国家水保工程按项目区组织实施,项目区选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区应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所在流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治理区范围内;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
(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年度计划下达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实施县水利水保部门依据批复的规划,以项目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须达到施工深度,由地级以上水行政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第十条国家水保工程规划和初步设计根据《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承担单位应熟悉水土保持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生态建设工程相结合,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与管护等方面的意见,优化工程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的规划编制,于当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十三条水利部根据各省申报的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编制国家水保工程年度资金补助和治理任务计划,经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下达。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经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做出承诺后,方可列入规划申报立项并实施。
组织群众投劳一般只在项目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应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要把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规模、预期效益和所需群众投劳数量等向受益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计划,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如属一般性的设计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开展效益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效益评估。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进行,并及时将监测评价成果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项目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治理成果产权或使用权,能落实到农户的一律落实到农户,并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管护责任不落实或治理成果被破坏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第二十三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分类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持档案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所有项目区包括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治理成效、管护制度等在内的图文资料数据库。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中央补助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技工及机械施工费;籽种、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费;监测、封禁治理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费用,由地方负担。
第二十九条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给承建单位,其余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五章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国家水保工程检查验收实行年度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年度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年度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分措施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得少于完成任务量的15%;淤地坝、坡面水系和集中连片的机械施工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县级自验要对各项治理开发措施的数量、质量,对照图班逐项、逐块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提出自验报告。
第三十一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向水利部、财政部报送上年度项目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不定期检查由水利部组织抽查,对抽查的项目执行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减少投资直至取消项目实施。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在项目规划实施期满后,在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自验的基础上,由水利部和财政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二)各项建设内容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建设标准;
(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五)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六)工程管护责任是否落实。
第三十四条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所在县水利水保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一)项目建设竣工自验报告;
(二)监理报告;
(三)项目的现状图、设计图、竣工图以及相应的数据表;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五)工程管理、管护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不得通过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为配合300个节水灌溉重点县的建设,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方向,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高标准高效益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特制定《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当地气候、水土条件,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产出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为今后高效节水灌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探索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示范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各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建设重点
第四条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确定的原则是:(1)项目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相对不足;(2)地方各级领导对节水工作重视,节水灌溉推广有一定的基础,群众积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种植作物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范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是配合完成“九五”期间增加800~10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任务的一项具体措施,因此,项目的建设应以增产粮棉,增加产出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附件1),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计委审批,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施工。
第四章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示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地方各级政府应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示范项目的建设。地方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的比例不小于2∶1。
第八条国家投入示范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在中央水利基建投资(水利专项)中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市、自治区)在地方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落实,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第九条国家投资部分主要用于购置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批复同意的各种节水灌溉设备、材料和观测仪器,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建设。其它类投资(包括生产性管理设施)由地方负责,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投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条为确保示范项目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示范项目的建设要区别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科技含量、高效益和示范作用大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示范项目建设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示范项目所选用的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应属国内先进水平,能够起到示范样板作用,以指导和带动周围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
(2)示范项目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按水利部制订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示范项目建成后,要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认真执行。
(2)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组织,培训专业人员上岗,责任落实到人。
(3)要开展气象、土壤、栽培、灌水、产量、投入、效益等基础数据资料的观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使示范项目的建设切实起到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各示范区要注意收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图片、录像片等资料,搞好宣传和展示等项工作。
第六章项目考核和验收
第十二条省(市、自治区)计委和水利厅(局)对本省示范项目的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落实示范项目省内各项配套资金,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编写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十三条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地方配套资金下达文件,技术方案,工程进度,领导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灌区机制改进情况、工程效益分析等材料按附件要求于12月底之前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项目考核评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示范项目建成后,由省计委会同省水利厅(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省计委和省水利厅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对示范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等,以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