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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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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建设论文

体系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开放,这对我国保险业将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新的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构建我国保险机构监管体系,为我国保险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和环境保证,是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应由政府监管为主导、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为依托和社会监督为补充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管层次组成。只有让每一个层次都发挥出自己的作用,我们的保险监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保险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建设应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完善保险监管中政府监管组织体系

要强化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系统,进一步树立风险监管为本的监管理念。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专业保险监管机构,肩负着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任,强化保监会监管地位是新时期强化保险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目前我国保险监管系统存在的问题

1.存在无监督的真空地带。如对保险公司利润有很大影响的准备金项目缺乏审计。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在积极准备上市,投资者会极为关注其经营成果即利润情况。而对利润数字存在极大影响的因素——准备金项目数额是否真实、准确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的状况是准备金数字由各家保险公司精算部门自己提供,鉴于准备金需要精算师根据一定方法评估算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人为调节,从而调节利润,影响损益的真实性,有可能对投资者的判断产生影响,并且各保险公司准备金是否充足,影响未来的偿付能力,对利益相关者,即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保户也有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准备金精算方法较为专业,国际上是由获得资格认证的专业精算师提供的,而目前国内的相关人才紧缺,政府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很少涉及对其进行审计。

2.监管方式、手段尚需改进。目前保监会的监管工作依然主要是靠手工操作,有关信息依然是通过现场收集和保险机构填报报表两条渠道获得,这显然与目前保险业相当程度的电子操作的现实不相适应,开发保险监管报表的电子报送系统成为必需。

(二)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应承担的三大监管任务

1.制订资本金监管机制

充分认识到资本是防范风险、弥补风险损失的防线,将其与风险的载体(即资产)有机相联,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资本金监管的生命力在于突破了单纯追求资本金数量规模的限制,建立资本与风险两位一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机制。以不同的风险权重将不同风险的资产加以区分,资本的保障能力随资产风险权重的不同而异,使得同样规模的资产可以对应不同的资本量,或者说同样的资本量可以保障不同规模的资产,达到对资本金进行动态管理的目的。在这个机制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资产的风险权重,其次确定每项资产对应的最低资本金规模,最后得出总的所需资本量。

2.监督检查

强化监管当局的职责,制订较为详尽的配套措施,增强监管效能。重视保险公司作为利益主体,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做出违背监管规则的逆选择,并由此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监管机构应担当起三大职责:一是全面监管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可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是判断保险公司是否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判断的依据主要有公司所处市场的性质、收益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以往的风险化解记录;其次是根据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高于最低限度的资本金要求;最后在资本规模低于最低要求时,适当进行必要的干预。二是培育保险公司的内部信用评估体系。三是加快制度化进程。如要求各保险公司向监管当局提交完备的资产分类制度安排,内部风险评估制度安排等,从而使得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方法得到有力的制度保证。至于监管方法,应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二者并用的方法。

3.市场约束

信息的不对称应该是保险公司可能损害社会利益从而需要监管的重要原因,而市场是一股强大的推动保险公司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并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外在力量,具有内部改善经营、外部加强监管所发挥不了的作用。作为公众公司,只有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委托关系、确立了内部制衡和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匹配关系,从而在接受市场约束的同时赢得市场。资本充足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及控制记录良好的保险公司能以更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从市场上获取资源,而风险程度偏高的保险公司则往往要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市场约束方法是以推进信息披露来确保市场对保险公司的约束效果。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是指认为不仅要披露风险和资本充足状况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以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不仅要披露定性的信息,而且要披露定量的信息;不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其次是对信息披露本身也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并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体系进行评估。

二、强化保险公司的内控机制

有效的金融监管,必须注重外在约束和内在约束的有机统一。入世后,在不断完善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监管的同时,还需要各商业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科学、严谨、有效的内控机制。

(一)解决商业保险公司强化内控机制的动力问题。要使保险公司所有者真正具有强化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在动力,就必须积极推进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使保险所有者成为真正的所有者;而保险管理者和员工重视内部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将由于内控不力给保险公司造成的风险损失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建立一种直接关联。

(二)进一步明确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明确哪些是商业保险公司自己要管好的事情;明确在经营中的风险情况怎样,应当承担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职责。

(三)法律和政策上的有效支持。国家应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商业保险公司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经营风险的大力支持;还要求监管机构在监管方式和手段上予以配合,逐步减少行政干预。

三、社会监督是保险监管的潜在力量

社会监督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舆论监督、公众监管等等。如果能够有效地利用这些职能,社会监督可以成为金融监管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好社会监督力量,保险监管机关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保险监管机构以外的独立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的专业力量进行监管

随着保险经营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新型的保险品种如分红型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等不断推出,有效的监管必须随之加强,而加强管理的要求又会进一步加剧劳动力市场上有经验、有能力的从业人员的稀缺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在一些特定的适合的技术领域向注册会计师寻求帮助已经成为必然。

在过去的监管工作中,监管者的管理内容主要是通过对各家保险公司上报的各种财务信息进行规范性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合理、谨慎地确认收入,是否遵循各项比率规定等。然而,随着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监管的范围也在不断延展,监管机构越来越感到只完成基础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仅仅坐在办公室里进行比率分析,难以探知各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潜力发展业务、跟上变革速度;难以了解各公司是否具备可以信赖的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聘请外部审计针对监管的具体需要采取必要行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上述不足。此外,由于可以将审计费用直接与被审计的保险公司挂钩,聘请外部审计的做法也是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

体系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然而只有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通过建立一整套能够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有效调整的法律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的良好状态。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是依赖于行政法所调整的政府与公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行政法通过对这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方面维护和促进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化解和协调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从而不断地追求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实现两者之间的利益协调。显然,行政法的这种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的内核完全相契合,支撑和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的成功与否。为此,我们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对现行行政法观念及其制度实行根本性的变革,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

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中,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利益协调的社会,但在现实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既相一致又相冲突。与利益关系的一致与冲突相对应,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行为分别呈现出“服务与合作”的互相信任关系和“命令与服从”的斗争或对抗关系两种不同的状态。既然我们应当倡导和促进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就决定着政府与公众间关系应当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命令与服从的对抗关系。政府在建构和谐社会中扮演双重角色:建构和谐社会主要就是通过削减政府职能和重塑政府来理顺社会关系;而作为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又需要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有所作为,而不能消极无为。政府之于建构和谐社会的这种双重属性,就注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构法治政府成为建构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即强调政府行使职权的目的不再仅仅是为了“管理”,而是使政府能够更有效地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最好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机关应当改变过去那种高高在上的观念,真正树立起为民服务的观念;不要把自己手里的职权看作一种绝对的命令和强制,而要看作是为公众服务的职责;不要把公众当作敌人或小偷来防范和对待,而要充分信任我们的公众,诚实地对待公众,把公众当作行政的主人或参与者。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然而行政立法在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行政法规、规章与法律的冲突;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的冲突;同位阶行政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同一行政法律规范自身的相互矛盾等。

行政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是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规定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立法主体在配置职权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时应当严守“对等”规则,力求使职权与责任对等,权利与义务对等。但是,我国行政立法内容对法律责任尤其是对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为薄弱,例如对直接责任人员过错责任的规定较少、对行政侵权损害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较少、对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应以何种形式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较少等。

行政立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薄弱不仅减弱了行政法规、规章对行政权力或行政行为的约束力量,不利于建立起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政府,也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行政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是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规定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立法主体在配置职权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时应当严守“对等”规则,力求使职权与责任对等,权利与义务对等。但是,我国行政立法内容对法律责任尤其是对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为薄弱,例如对直接责任人员过错责任的规定较少、对行政侵权损害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较少、对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应以何种形式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较少等。行政立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薄弱不仅减弱了行政法规、规章对行政权力或行政行为的约束力量,不利于建立起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政府,也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我国行政立法需特别注意解决职权与责任的对等问题。

参考文献: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法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

[2]王连昌著:《行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版

[3]周佑勇著:《行政法原论》[M]中国方正出版2000年版

体系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困境和压力。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服务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推广养老志愿活动的必要性。

(一)能增强全社会的敬老助老意识

老是不可抗拒的,每个人都将面对因衰老而引发的各种照料需求。当前,家庭孝道伦理观念在现在年轻一代不断淡化,“常回家看看”被作为法律条文写入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众多网友表示,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范畴,应由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共同的社会认识和标准的道德建设的方式来进行。而经常组织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家庭、社区开展敬老、助老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引起子女的重视,加强对老人的身心照料,带动增强全社会的敬老助老意识,浓厚敬老助老社会氛围。

(二)可弥补不断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步入老年期、人口老龄化进入高峰期,家庭人口结构呈倒金字塔型已日益凸显,独生子女夫妇家中有4个甚至更多老人已是寻常事。老人们都健健康康还好,一旦生病住院,年轻夫妇的压力可想而知,家庭养老功能面临严峻挑战。加上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子女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对老年人的照顾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若是子女自身在住房和经济上比较紧张,不但无心照顾老年人,有的还成为“啃老”一族,反被老年人照顾。实践证明,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年轻夫妇的养老压力,弥补不断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

(三)是适应养老方式转变的可行之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外出务工作为一种主流的谋生方式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难以从传统的家庭中获得养老资源,各地开始尝试推进机构养老和居家式的社区养老方式。机构养老需较大的一次性投入,除由政府主办,为三无、五保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收养机构外,其余人员入住的都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养老机构里统一的住宿和作息时间管理也为习惯自由生活的老人所不喜。因此,发展老人在家庭居住、社会化服务上门的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成为政府、老人、子女都能接受的选择。这产生了大量的服务人员需求,在我国当前未富先老的现实状况下,发展为老志愿服务是解决护理人员短缺,养老经费紧张的可行之举。

二、推广为老志愿服务的可行性研究

(一)社会公众参与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意识不断增强

中华民族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部份人都有自觉的帮困助老的意识。近年来,随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逐步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政府、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问题的认识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空巢老人、失能老人、三无、五保家庭作为一个群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志愿服务也不断更新和完善,在传统的送爱心、送温暖之外,以家庭为单位的志愿服务老人的模式、爱心银行时间储蓄模式等养老志愿服务活动不仅更能满足老人的实际需求,同时活动的组织更加日常化和灵活化。通过媒体宣传和各类志愿活动的组织,公众敬老、助老意识不断提升,参加敬老志愿活动的意愿性得到强化。

(二)当前志愿者来源充足,在人力和素质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证。

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志愿活动热情高涨,志愿者来源充足。在雅安地震时,甚至出现了志愿者赌塞交通的情况,这虽然反映志愿活动组织方面的一些问题,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是社会公众公民意识增强,愿意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体现。当前在铜梁,主要依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队、巾帼爱心志愿服务队、红岩党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开展敬老志愿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也经常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活动,参与志愿活动的人员和素质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

三、当前为老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缺乏有效统筹

当前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志愿者和单位自发组织,志愿者不仅出人还要谋划资金出处,受财力和精力限制,很少能形成长期、有序的活动模式,活动开展零星化、零散化,呈现“一阵风”的状态。如每年的3月5日学雷锋活动期间是各单位、学校开展到敬老院开展为老志愿服务的高峰期,而平时,则少有志愿团队前往开展活动。

(二)志愿服务内容与老人需求脱节

目前为老志愿服务大都是由志愿服务组织或志愿者个人单方面提供的,往往事先没有很好地与老年人进行沟通,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同时,志愿者因为缺乏培训,也无法提供老年人所需的服务。只能开展一些物资赠送、家政照料、陪老人聊天等简单的服务内容。

(三)社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缺乏

相当一部分人都认为,为老志愿服务就是去敬老院为老人服务。因此,当前大部份的为老志愿活动都是到敬老院组织开展。实际上,当前在社区居家的高龄、空巢、独居等老人精神生活更加空虚,生活又要处理,更需要人帮助。铜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12个,其中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6个。各站点把建设一个场地、配置一批设施、健全一套老年资料、组建一支服务队伍等“七个一”要求当作养老服务的基本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服务。但这项工作目前主要是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社区的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还很缺乏。

(四)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不够健全

一是为老志愿服务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突出表现为志愿者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权利和义务模糊,志愿者组织没有为活动提供人身、医疗等保险,一旦在为老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或者是老人出现意外问题,无论是为老志愿服务的活动组织者还是志愿者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都无 法可依、束手无策,以致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为老志愿服务没有很好的激励措施,如参加了为老志愿服务是否可享受评先评优、优先优惠政策待遇等,正是由于未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导致志愿者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热情日渐降低。因此,要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保障和激励机制是当务之急。

四、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的建议

(一)探索建立“政府+社工+义工”的为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当前的为老志愿活动志愿者一包到底的模式是造成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停滞的主要原因。在养老志愿活动中,建议采取政府出钱出资源,引入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和资源整合,志愿者单纯提供人力服务的模式。如在深圳龙岗南湾街道康乐社区服务中心,由政府提供养老活动场地,提供活动资金,聘请社会工作人员做好需求调研,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档案,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登记,加强与老年人的信息沟通,掌握老人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通过调查建立了社区志愿者档案,了解志愿者的活动意向及特长,合理进行资源调配,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活动,形成健康、长期、有序的为老志愿活动模式,为社区的文明、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不断丰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

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遵循自愿性、公益性、实效性、规范性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就近就便,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不断丰富为老志愿服务内容。如建立家庭与居家的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帮扶的模式,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和帮助;在社区开展健康讲座、咨询服务以及老年义诊等活动,宣教一些有关疾病和预防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和战胜疾病的信心;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组织并引导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通过陪老人特别是独居、空巢老人聊天、读报等,加强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引导低龄健康老人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主动实现自身价值,从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为等。

(三)切实加强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以社区为单位,采用宣传发动、活动带动等方式,吸引社区居民参与到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建立一支以社区党员和低龄老人为中坚力量、学生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参与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统一开展活动,统一安排培训,共同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从而改变当前存在的“为老志愿服务就是去敬老院为老人服务”的片面观点,让社区居家的高龄、空巢、独居等重点对象老人得到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体系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流通体系;问题;对策

农村流通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流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先导”作用。进一步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对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的企盼。

一、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流通体系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等方面。近年来,随着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产品购销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市场日趋活跃,涌现出了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流通企业。农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农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农村市场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交易方式和流通业态进一步提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小型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开始从城市走向农村。农产品交易由过去的传统集市贸易扩展到专业批发、“订单”购销、拍卖和期货交易等现代方式,农产品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发展迅速;农资连锁配送发展势头较好,分销、直销、超市、总、总经销等多种经营模式蓬勃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呈多元化格局,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相关龙头企业,构成了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农村流通体系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城市流通体系建设相比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仍然比较落后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农村总交易额的比重不足10%,夫妻店、食杂店仍然是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的主要形式,农村超市等新型业态发展滞后。而且,由于交易方式落后,流通技术滞后,导致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上的损失率较高。

(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目前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已经制定了整体规划,但由于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不够,造成农村商业网点整体规划缺失。

(三)政府指导不够,政策支持力度不大

政府信息引导不够,农副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信息不对称,农民想种什么就种什么,随意性大,“订单农业”发展迟缓,部分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农民丰产不丰收。政府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政策上的支持力度不大。

(四)缺乏监管,假冒伪劣产品肆虐农村市场

由个体商户构成的农村流通体系,其运行方式和交易行为很不规范,政府监管难以到位,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加之农民鉴别能力低,致使假冒伪劣商品肆虐农村市场,给农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害。农民吃的(如盐、味精、奶粉等)、用的(如牙膏、化肥等)、种的(如种子)假冒多,劣质品多。

(五)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缺乏后劲

至2006年底,湖南益阳市农民专业组织720个,这些专业经济组织为助农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小、散、差等诸多问题,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经纪人队伍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尚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村流通的需要。

(六)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不少农村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陈旧,电子信息、冷藏等设备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单一,缺乏信息服务、质量检测、交易结算、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部分农村市场的管理比较滞后,重收费、轻服务现象突出,沿街为市、占道为市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尽快制定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应将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提上议事日程,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全面调查,为出台政策提供依据。各级政府根据商务部2006年10月20日出台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及相关文件,制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网点规划统筹考虑,纳入整体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并成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机构,就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二)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政府要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加强宏观指导,尽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平台。

2、政府应给予资金扶持,一方面对农村流通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产品交易市场)实行财政贴息,另一方面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行扶持(如农产品仓储、物流和电子商务系统),并逐年递增。

3、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手续,放宽市场准入。

4、政府给予税费政策优惠。

5、执行优惠电价政策。

(三)加快农村现代消费品网络建设

要抓住商务部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发展机遇,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以连锁超市、便利店为主要流通形式,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为特色,逐步形成以大型商场、超市、物流企业为龙头,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为纽带,以镇村两级农家店为基本单位的“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引导信誉好、实力强劲的大型商场、超市、物流企业向农村延伸,创新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新网络、新模式;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鼓励多条经营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活跃农村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不同形式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小型超市、仓储式商店、专卖店等新型流通形式,提高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性和流通效率。

(四)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政府要引导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要通过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加强管理等办法,引导和支持订单农业发展,逐步提高我市农业的市场化程度。

(五)积极发展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农村流通经纪人队伍

采取政策措施对经纪人队伍和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予以支持和引导:一是加强对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和营销人员和经纪人队伍的培训;二是给他们创造公平的信贷环境;二是对合作组织的自主品牌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扶持;四是对农村经纪人和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奖励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引导和支持农村合作组织逐步建设成法人经济实体,鼓励农村合作组织按地域和行业或专业进行横向并联和纵向串联,从而将其迅速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王新利,吕火花.农村流通体系对农村消费的影响[J].农业经济问题,2006(3).

体系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对策

1新时代下的物流标准化发展的意义

1.1有利于提高现代化的物流管理

在新时代的发展下,物流的标准化能够为物流的现代化奠定基础,同时有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物流标准化起着纽带的作用。只有在标准化的不断的发展完善中,才能够逐步的实现现代化,这也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构建国际物流发展的首要前提。只有在物流的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发展,相互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整个物流体系的和谐统一,从而不断的提高物流工作的效率,提高物流管理的水平。

1.2有利于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我国物流水平的不断提高,物流的标准化能够有效的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同时也能够有效的为物流的发展提供更加合理的保障。物流的标准化是物流业快速发展交流的平台,使得物流产业能够快速的集中起来,实现物流产业的规范化,同时,物流标准化的提高使得服务的技能更加的具有市场竞争力,提高了物流工作的效率,保证了物流服务的质量。

1.3有利于提高物流的经济效益

由于物流被分割成了若干个阶段,使得各个阶段的发展不能够有效的协调在一起,信息共享的传播速度十分缓慢,使得物流的效率十分的低。物流的标准化有利用设立一个完整的系统,将物流中的设备、信息、包装、等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各个部门能够相互的配合,使得物流工作能够更加的快速便捷,在物流标准化的手段下,加快了物流中运输、装卸等过程的速度和效率,减少了中间过程中的浪费,有效的提高了物流的经济效益。

2新时代下的物流标准化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尽管我们国家的物流行业取得了重大的发展,但为了促进物流行业标准化的快速发展,仍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再加上物流标准化工作十分的繁琐复杂,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等等问题,仍然要不断的发展提高。

2.1各个管理部门之间联系滞后

由于物流涉及的方面十分广泛,物流标准的管理也是在各个行业中进行管理的,相互之间没有个相互连接的点,在加上标准制定的规则分割成若干个组成部分,没有一个统一的版本,而且形式也是十分的多样化,使得各个规则都存在很多的差异,导致了物流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十分的艰难。

2.2采用国际标准比重比较低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是否采取国际标准决定着是否能够快速有效的在国际的竞争中获得优势条件。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开始与国际进行交流。并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采用了国际标准,但是仍然与国际间相差很大,我们国家的物流产业发展仍然有很长远的路要走。

2.3物流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存在问题

就目前来看,虽然我们国家建立了相应的物流标准,但是在推广和实施过程十分的困难。我们国家的物流流市场仍然不是很完善,标准化程度很低,在操作上不能够完善服务的内容,无法形成一个完善的产业链。再加上,现在物标准化人才比较缺乏,大多数的物流从业人员都是从其他行业转业过来的,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使得真正有经验的在物流行业中的人才十分的匮乏。此外,人们对于物流标准化的意识十分的薄弱,对于市场的经济发展需求了解不够,没有将物流细分,使得标准化进程十分的缓慢。

3新时代下的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对策

3.1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监督

为了能够使得物流能够快速的发展,就要不断的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在国家的支持领导下,将全国的物流工作有效的协调起来,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标准化的工作制度,加强领导的能力,协调系统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物流单位和行业以及政府之间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善物流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弥补市场对于标准化的需求。

3.2加强与国际之间的合作

为了能够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国家的物流产业,要不断的促进物流标准化的推进工作,推动与国际物流标准的统一,使得我们国家能够全面的与国际进行良好的合作。

3.3加强物流标准化的信息服务

要加强对于物流企业的标准化的制定,贯彻落实信息沟通,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也要不断的加快步伐,建立信息平台,使得行业之间能够采取标准化的检验、收集、处理、服务一体的共享机制。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中,现代化的物流是无法和物流的标准化两者分开讨论的,为了能够快速的促进我们国家的物流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就要加快建设物流的标准化。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对物流的重视,物流企业也要积极的参与到相关部门的管理中来,采取国际统一的物流标准,服务每一个人,保证物流标准化的体系能够有效的完成。

作者:胡珊珊 赵方靓 单位: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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