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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工作是实施兴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以晋价文件下发了《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从2007年9月1日开始执行。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对新征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并确定在今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按照《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关于调整水资源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打井管理
全县范围内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地下水开发许可证,并与有资质证书的凿井队伍签定工程建设协议书,经县水资办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按《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平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区确定为禁止地下水开采区,严格禁止新打井,并在三年内逐步封闭自备井。
二、严格取水许可
在全县范围内使用地下水、地面水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使用现有水源(地下水、地面水)、但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者,用水者须向县水资办提出书面申请(城区范围内不再办理取水许可),县水资办根据区域水资源量和取用水环境进行审批。2008年12月底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者,将依据《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为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水法》明确规定,向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资源调节和补偿性质的水资源使用费——水资源费。
1、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范围。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厅晋价文件规定执行,对洗浴、洗车行业加倍征收水资源费,即:自备水源每吨征收水资源费2元,城市自来水供给水源每吨征收水资源费1元。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前款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等。
第三条下列情形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和免征水资源费:
(一)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m3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000m3以下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农业抗旱、维护生态与环境、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根据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规定,按照“谁发证、谁收费”的原则,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征收。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发放的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五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
(二)与全省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
(四)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和行业的差别。
第七条根据我省水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将全省划分为两个类区,并按不同行业对水资源费的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水资源征收标准(见下表)。
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另行制定。
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用
途
水源
标准
取用水类别
地表水
地下水
除城乡自来水企业外
取用地下水
城乡自来水企业取用地下水
自来水公共管网
覆盖区域
自来水公共管网没有覆盖的区域
超采区
限采区
一般区域
水力发电取用水
0.008
火力发电贯流式
冷却取用水
0.006
城乡生活取用水
一类区
0.06
按其取用水用途,比照当地自来水公司分类到户价格水平
0.50
0.25
0.15
二类区
0.05
工业
取用水
一类区
0.08
二类区
0.07
除工业取水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取用水
一类区
0.12
1.20
0.60
二类区
0.10
备注:
1、工业取用水包括火力发电闭式冷却等取用水;
2、表中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的计征单位为元/千瓦时,其它的计征单位均为元/立方米;
3、一类区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市;二类区为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市;
4、对处于海水与淡水交界处的火力发电企业,按用水量的实际淡水消耗量征收水资源费,其中淡水比例的界定,由省水利厅组织论证确定。
地热水、矿泉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m3
取用水类别
标准
地
热
水
公共澡堂、温泉水厂
0.50
居民等非经营性用户
0.90
桑拿、宾馆等经营性用户
2.00
温泉保护区内低温水(<40℃)
0.30
矿泉水
生产、经营性用户
1.50
居民等非经营性用户
0.60
第八条凡是由水利工程供水的,水资源费在水利工程环节征收,由水利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缴纳水资源费,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水利工程水利价格时应当将水资源费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中。
第九条水资源费按省级有权机关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实际取用水量计征。
水力发电取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按实际发电量计征。
第十条严格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装置符合计量要求的量水计量设施,未按规定装置量水计量设施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量水计量设施的,按工程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铭牌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征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一条水资源费征收单位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应当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送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在接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的7日内,按照缴纳通知书要求和收入级次填写一般缴款书就地缴库。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对应当征收而不征收或者未足额征收、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等违反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征收并全额缴同级财政。
第十二条水资源费征收单位应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征收的水资源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票据的领、用、存、销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总额分成。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省级财政分成80%,征收所在地市、县级财政各分成10%;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设区市级财政分成80%,征收所在地县级财政分成20%;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全额留归同级财政。
第十四条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水资源费的使用范围: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水资源信息化建设;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水资源质量监测;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
(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水源涵养工程建设及生态公益林补偿。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从征收的水资源费中,按不高于征收总额5%的幅度内,安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费征管业务费。
第十七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水资源费征用情况。各级价格、财政、审计、监察、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检查和监督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违法和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
第十八条地热水、矿泉水的水资源费标准按本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地热水、矿泉水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暂时授权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分清职责、统一管理的原则确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市水利局:
根据云水资源[2012]1号文件通知精神,对我局近几年来的取水许可办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将存在的问题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11年我局对历年来所审核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清理,对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重新建档,对已逾期且从未按时年检的《取水许可证》吊销作废,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责令取水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11年12月共清理建档《取水许可证》用户28户,责令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水户6户。
2、2009年至2011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2009年征收6万元,2010年征收14.7254万元,2011年征收19.3636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水资源费征收我局一直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核查用水量和发电量,按照省里制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缴入国库。
三、存在的问题
1、水资源费存在应征但未征收情况
我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从2007年至今未缴纳水资源,我局多次上门追收,因多种原因对方一直未缴。
2、计量设施安装不多
我县用水企业未安装计量设施,水资源费实地核定取水量和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征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的广告虽然随处可见,但是并没有得到人们的真正的重视,我国是有大量“水资源”的国家,但好的水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如果人们继续没有节制地浪费水资源和污染水资源,而只靠污水处理是难以扭转缺水这局面的。
一、水资源的浪费现象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发现了这几个浪费的现象:1、刷牙时任水流淌;2、洗澡
涂肥皂的时候不关淋浴喷头;3、自来水管发生漏水或爆裂并未得到及时的修理;4、用过多的水冲洗汽车,洗车的水白白浪费掉了;5、随便开启消防水龙头;6、老式的抽水马桶容水量太大,大小便不分档;7、洗衣服时只用自来水冲洗;8、在浴室里往往“人去水未关”;9、直接用自来水冲洗道路;10、解冻海鲜时通常使用自来水解冻。
二、为什么人们对“节约用水”不重视?
我猜想是因为近年来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节约用水”在我们的心里早已
淡却了。中国是一个大国,全国人口就有13多亿,就这样浪费下去,造成的影响必然非常大。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如果每人每月浪费1吨水,一年全国就浪费了15600多亿吨的水资源。积少成堆,积水成河。我们能每天都节约一点,就不会再出现这么大的浪费了!
三、真正的“节约”?
很多人认为,节约是一种“寒酸”的生活方式,现在的生活过得很舒适,一点浪
关键词:陕西;水资源;农业非点源污染;防治措施
一、陕西水资源污染现状
水是干旱地区最为宝贵、无法替代和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是绿洲生命、生存和生产的基本前提条件,水资源应当由量与质两个概念组成。陕西属于缺水省,全省水资源总量为455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2%左右,耕地每亩平均占有水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 。关中、陕北人均、亩均占有地表水量分别为520立方米与232立方米,相当于全国水平的19. 2%(相当于世界公认人均水资源最低标准的52%)和17.5 % ,属于资源性严重缺水地区。[1]
陕西水资源除了数量上的不足,在质量上也污染严重。2004年,陕西全省主要河流的23个断面水质的监测,超标水质占监测断面的51.9%,其中Ⅳ类水质占17.6%,Ⅴ类水质占21.3%,劣Ⅴ类水质占22%,主要污染物有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2]2005年全省主要河流的40个监控断面,18个断面超过Ⅲ类标准,占45.0%,其中7个断面属Ⅳ类标准,占监测断面的17.5%,11个属劣Ⅴ类标准,占监测断面的27.5%,主要污染物有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3]2006年第一季度陕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下属五个监测分中心对陕西主要河流23个重点水质断面及4个重点水源地进行监测评价,在污染断面中Ⅴ类水质断面占监测断面的8.7%,劣于Ⅴ类水质的断面占监测断面的26.1%。[4]第二季度的监测Ⅳ类水质断面占监测断面的4.35%,劣于Ⅴ类水质的断面占监测断面的30.43%。[5]
在陕西的六大水系中,渭河的污染历次监测都是最严重的(渭河流域的农业产值占陕西农业总产值的50%),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也是黄河最大的一级支流。渭河的主体功能是农业灌溉,同时是宝鸡、西安、咸阳、渭南等大中城市工业用水的主要补给源。统计渭河近年水质监测断面资料显示,全长818公里的干流河段,全年III类水质河段长占37.2% ,1V类占12.2% , V类和劣V类水质的河段已超过渭河总长的一半,为50.6%。1991至2003年渭河氨氮年平均值为5.78毫克/升,是V类标准20毫克/升的2.89倍。污染最严重的监测断面是“天江人渡”,年平均值为9.47毫克/升,是V类标准2.0毫克/升的4.7倍。峰值出现在7月份,氨氮浓度达到了24.06毫克/升,是V类标准2.0毫克/升的12.03倍。渭河污染尤以中下游宝鸡、咸阳、西安、渭南等河段最为严重。渭河已成为一条黑河、臭河,其中干流中下游河段现已丧失了基本的水体功能。
陕西除了地表水污染严重外,受污染水体的下渗及引污灌溉的影响,地下水污染也很严重,沿渭河宝鸡、咸阳、西安、渭南等重点城镇地下水水体亦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以兴平、三原、蒲城、富平四县为例,兴平市2000年8个监测点中NO-3平均含量171.1毫克/升,超标率达37.5%,三原县3个监测点NO-3平均含量166毫克/升,超标率达66.7%;浦城县12个监测点NO3-平均含量120.75毫克/升,超标率达42.9%;富平县 14个监测点NO-3平均含量120.5毫克/升,超标率达41.7%。[6]
水污染加剧了陕西水资源的短缺矛盾,同时对陕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污水增加了工业生产的成本,降低了产品质量,如造纸、印染等工业产品使用不清净的水会造成产品的色泽晦暗,酿酒、食品工业等使用不卫生的水会导致饮料和食品的卫生质量不合格,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污水对农业的影响更为严重,用污染的水灌溉农田,会造成土壤质量降低,农作物减产、变质,甚至颗粒不收;污水对渔业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大,可使水生生物缓慢中毒,出现畸形的或是带有怪味的鱼虾,严重时一夜之间成百上千的鱼死亡;饮用被污染的水还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水污染是全球范围内最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污染源一般被划分为点源和非点源。点源是指以点状形式排放而使水体造成污染的发生源, 非点源污染是相对点源而言,是指溶解的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点,在降水(或融雪)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并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点源污染容易识别和治理,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得到较好的控制。相反,非点源因为过于分散,不易识别和收集,其严重性逐渐显现出来。有报道指出,目前非点源污染是导致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其中,又以农业非点源污染贡献率最大。近年来,陕西省为了净化环境,保护水源,采取了许多环境整治措施,如关闭了渭河沿岸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在咸阳、西安等城市建造了几个大的污水处理厂,但污染依然很严重。究其原因,陕西环境整治主要解决了点源污染的问题,非点源污染尤其是农业非点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非点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和磷等营养物质以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的形式,通过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的水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场污染等。2003年,美国环保局的调查结果表明,农业非点源污染是美国河流和湖泊污染的第一大污染源,是河口污染的第二大污染源,是造成地下水污染和湿地退化的主要因素。在芬兰,20%的湖泊水质恶化,而农业非点源排放的磷素和氮素在各种污染源中占到50%以上。在荷兰水环境污染总量中,有60%的总氮和40%的总磷来自农业非点源污染。[7]世界银行的报道指出,中国地下水有将近50%被农业非点源污染。有专家估算,目前中国水体氮磷污染物中来自工业、生活污水和农业非点源污染的大约各占1/3。
二、农业非点源对陕西水资源污染贡献分析
(一)高残留毒害性农药的应用
农药对治理农作物病虫草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陕西农作物病虫草害发作频繁,导致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资料,陕西2000年农药使用量为10 323吨,2001年为10 449吨,2002年为10 200吨,2003年为9 761吨,2005年为9 888吨。其中杀虫剂占70%,杀虫剂中应逐步淘汰的有机磷药占70%,其中高毒农药又占到70%。我国农药施用的有效利用率一般在20%-30%,其余大部分落于土壤,还有一部分漂浮在空中,陕西是个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进入土壤后的农药大部分随地表径流进入江河,一部分渗入地下水,飘浮在空中的农药最终随降雨、地表径流进入河流和湖泊。这些有毒有机物大多数是人工合成的物质,化学性质很稳定,在水中浓度虽然很低,但毒性很强,与人体健康关系很密切。高残留毒害性农药使用不仅造成了水体污染,也导致农作物残留超标,2004年对西安市、宝鸡市、三原县、富平县、商洛地区140份蔬菜与水果食品样品中8种有机磷农药残留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发现蔬菜与水果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检出率分别为20%和1.7%,其中蔬菜样品中对硫磷和水果样品中乐果的平均残留率分别为6.22微克/公斤和3.02微克/公斤,大大超过国家的限量标准。现代医学证明,在致癌因素中,环境因素占80%,在环境因素中,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占80%,在有毒化学物质中,有毒有机物占95%以上,因此,近几年来,世界各国对有毒有机物研究日益重视,已成为当今水环境研究的主题和热点。
(二)化肥使用不当,利用率低下
陕西省1990年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为67.94万吨,耕地亩均施肥12.82公斤;2000年全省化肥施用量达到131.19万吨,耕地亩均施肥28.09公斤,分别比1990年增长93.10%和1.19倍;2002年化肥使用量为131.9万吨,耕地亩均施肥已达到30.80公斤,氮肥占54.9%,磷肥占12%;陕西的耕地随着工业和城市化的发展在逐年减少,但化肥的使用总量却在逐年上升,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资料2003年至2005年陕西化肥的使用量分别为142.7、143.1和147.3万吨,氮肥的使用量分别占54.5%、54.2%和52.1%,磷肥的使用量分别占11.1%、11.3%和11.5%。
研究表明,在施入农田的氮磷化肥中,大部分被土壤颗粒所吸附,作物对氮素的利用率只有20%-35%,挥发到大气中有5%-10%,其他氮素随降水径流和渗漏被流失。施入农田中的磷肥,作物利用率约10%-20%, 50%-60%被土壤颗粒吸附固定,部分随降水径流从农田中排出进入水体。化肥中的营养成份流失到水域中,一方面造成化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和地下水体硝酸盐污染。人长期饮用被化肥污染过的水,可引起慢性中毒,会有头痛、头晕、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中毒时会引起肝、肾损害。
(三)禽畜养殖粪便随意排放
随着“菜篮子工程”的实施,陕西养殖业迅速发展,2000年,陕西省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到22.9%,达110亿元,农民人均牧业收入3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1.7%。据《中国农业年鉴》资料,2003年至2006年陕西的猪出栏量分别为770.1万头、816.4万头、932.4万头和930.4万头,牛出栏量分别为71.1万头、78.6万头、83.7万头和88.2万头,羊出栏量分别为447.0万头、518.9万头、571.3万头和618.7万头,家禽出栏量分别为5 505万只、59 189万只、5 853.2万只和6 366万只。
因陕西城镇和农村中的禽畜饲养场,一般没有排污设施,污染物大多数直接排放。禽畜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和磷,它们进入土壤后,会转化为硝酸盐和磷酸盐,过高的含量会使土地失去生产价值,进而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使水中的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且氮和磷含量过高使水体富营养化,大量滋生蚊蝇,藻类过量繁殖,水中氧含量减少,鱼、虾等水生生物因缺氧而死亡。
三、控制农业非点源污染的对策
农业非点源污染要从法律、政策、技术体系三个层面推动治理:
(一)法律措施
1.尽快制定、完善非点源污染防治的法律。
我国197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环境保护予以规范,为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84年和1988年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96年和2002年分别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也涉及到水污染防治问题,为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1998年、2002年和2005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流域实际分别制定了《陕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然而,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陕西省的地方性法规基本上是针对点源污染的,没有将非点源污染纳入总量控制计划,对城市和非城市的、农业的非点源污染控制不足,而且内容也十分简单,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效果。要解决我国严重的非点源污染问题须从立法、政策、技术三个层面来推动治理,而立法是当务之急。不过在国家立法以前,地方立法可以先行,国家立法不可能对各地具体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规范,非常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地方结合本地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立法,因各地自然环境较大的差异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步骤有所不同。陕西应结合本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地面径流量、流域地形、气候等制定非点源污染防治综合法规和单行条例,为陕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强化执法。
与立法相比,执法环节更待加强,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贯彻执行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大对因农业开发、畜禽饲养等农业生产活动和不按规定使用农用化学物质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协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和其他活动造成的非点源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业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和执法管理队伍,加强监督部门管理力度,尤其要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对于有法不依、违反法律法规者,决不姑息,严惩不怠,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政策措施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了防止农业非点源污染,制定落实了一系列支持农业清洁生产的政策。从外国的先进经验可以得出,要保护农业环境除了要有相关法律作为保障外,还应有相关政策的响应,一方面要体现出法律的约束力,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政策调动农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农业非点源污染本身具有分散性、随机性、隐蔽性,再加上我国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村生产生活单位日益细化,对大量分散的农业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成本是很高的。所以,政府应更多地通过经济政策引导农民自觉采取有利于环境的行为,使农业生产朝着有利于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如建立以围绕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科枝、产业结构调整的产业鼓励政策、优惠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业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培训的项目,列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资金的扶持范围,在信贷方面给与充分支持;相反,对化肥和农药的生产、销售课税,对污物的排放收费,从源头上减少化肥的投入和污物的排出。
(三)技术措施
1.推广清洁、无公害的农药品种和施用技术。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还未能代替农药防治为主体的情况下,根据危害发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农民用药,使用那些低污染、低残留的农药,在施用技术上,要采用科学、合理、安全的农药施用技术,根据农药的特性,农药在农作物中的变化、残留规律、农作物的收割期等特点安全使用农药,为了提高农药的治理效果,可将两种或多种农药合理混合施用或交替轮换使用,以避免或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
2.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利用作物间的相生相克、共生互利关系,采用轮作、间混套种等种植方式控制病虫害与草害,通过调整收获和播种时间,打乱害虫食性或错开季节,可有效地减少危害。利用动物、微生物及作物分泌化学物质来治虫、除草,通过放养天敌也能有效控制病虫害。
3.科学、合理的施肥技术。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及养分的测试值以及农作物对养分的吸收规律,确定施肥量、施肥期,多施有机肥、微生物肥,少施化肥。我国目前己开发出根瘤菌肥、磷细菌肥、钾细菌肥、固氮菌肥和复合菌肥等,这些肥料具有无污染、提高农作物品质、改良土壤、增加土壤肥力等优点,应大力推广和使用。
4.禽畜粪便资源化技术。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将粪便由废弃物变成资源,变成农业的肥料、饲料和燃料。第一,用作肥料。禽畜粪便经过一定处理后作为肥料使用,是优质有机肥,合理地施用既能促进植物生长、增产,又可避免过量施用化学肥料导致的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以及由于化肥的流失可能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非点源污染。第二,用作饲料。禽畜粪便所含的氮素、矿物质、纤维素等营养成分,经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后,可以作为奶牛等的饲料。第三,用作燃料。采用厌氧发酵法,就是将禽畜粪便进行发酵产生沼气,这是禽畜粪便利用的最有效的方法。[8]
5.构建缓冲带,防治水土流失。土壤侵蚀过程造成的养分损失,是土壤退化和非点源污染的直接原因,陕西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3.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6.8%,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达4.2万平方公里。[9]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壤退化,河流、水库淤积,非点源污染严重。缓冲带,全称保护缓冲带,是指利用永久性植被拦截污染物或有害物质的条带状、受保护的土地。它是由美国农业部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局向美国公众推荐的土地利用保护方式。[10]缓冲带防治农业非点源污染主要是通过滞缓径流、沉降泥沙、强化过滤和增强吸附等功能来实现的,能明显降低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缓冲带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土壤质量、环境质量,提高水质,降低径流对河道的冲刷能力。
参考文献
[1]马致远.陕西水资源的分布与可持续开发利用[J].西北地质,2003(4):96-100.
[2] 陕西省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EB/OL].[2007-08-06].陕西省环保局.lrn.cn/basi.data/communique/136483.htm.
[3] 陕西省2005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EB/OL]. 陕西省环保局sxfs.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64.
[4]陕西水资源质量通报[EB/OL].[2006(13)].WWW.SHXSW.COM.CN.
[5] 陕西水资源质量通报[EB/OL]. [2006(14):2].WWW.SHXSW.COM.CN.
[6] 姜桂华. 关中盆地地下水脆弱性研究[D].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22.
[7] 赵永秀.农业面源污染及防治对策[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19(1):9-12.
[8] 李传红.集约化禽畜养殖业废弃物污染及其综合防治[J]. 环境保护,2001(12):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