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鸢尾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在草原的波涛起伏中,草原牛和草原羊正在一边吃草一边聊天。
他们说话间,忽然听到天空中传来巨大的“嗡嗡”声,抬头一看,一片“乌云”正从天空的一端快速移动到他们的头顶。从“乌云”里劈里啪啦地掉了一些东西落在了他们的头顶上。草原牛睁大牛眼一看,大叫一声:“不好,是蝗虫来了!快去找治蝗专家刘芳博士!”
亿万只蝗虫仿佛战斗机群一样从天空俯冲下来。
“蝗虫有什么好怕的,看我的!”草原羊边说边快速吃草,一会儿功夫就在草地上吃出了几个大字:爱护草原光荣,损害草原可耻。
蝗虫看到了这几个大字,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哈哈,草原上的牛羊真是大傻冒,凭一句话能吓退我们吗?”有一只蝗虫笑得甚至忘了飞,“啪”地一声摔到草地上成照片了。
“看到了吧?怎么样,我的招数管用吧!蝗虫都吓得掉到地上了!”草原羊得意地说。
“只掉下来一只蝗虫,管什么用啊?”草原牛并不服气,“天哪!你快看呐!”他们看到那只摔成照片的蝗虫像电影里的机器人一样躬腰伸臂站了起来,钻到草丛里开始大吃特吃。草原牛吓得大哭起来:“妈呀!这可怎么办呢?蝗虫把草吃光了,我们吃什么呀?没准会饿死!”
“那我以后就不吃草了,改喝牛奶!”草原羊临危不惧。
“行,那我就吃手抓羊肉!”草原牛被她的话逗笑了。
此时,刘芳博士正和她的妹妹刘香用QQ聊天呢!由于想家,正哭鼻子。听到帐篷外传来的嘈杂声,刘芳博士急忙跑了出来。看到天空中的蝗虫雪花一样从天而降。她赶紧打电话,调了一架农用飞机过来。
蝗虫正洋洋得意,在草原上大块朵颐的时候,飞机仙女散花般把杀虫剂从天上撒了下来。所有的蝗虫当即伸腿蹬足、一命呜呼了。草原牛和草原羊高兴地跳起了舞……
谁也没有想到,蝗虫死前已经把虫卵下到了土地里,草原的危机依然没有解除。
第二年,草长莺飞的时候,蝗虫
“土行孙”一样从土里钻了出来,对草原再次发起攻击。更可怕的是,蝗虫的外国亲戚“飞蝗”也赶来趁火打劫,“飞蝗”一次可飞行上百公里,飞到哪里吃到哪里。
面对着当地蝗虫和“飞蝗”的里外夹击,刘芳博士皱起了眉头。她知道,从飞机上喷洒杀虫剂治标不治本,对地里的虫卵和飞行能力极强的“飞蝗”几乎难以起到任何作用。
她把自己的苦恼通过QQ告诉了妹妹刘香。
刘香是个机灵鬼:“姐,我有一个好办法。我马上去你那儿,你看我的吧!”
刘香开着一辆大卡车来了,车箱里装满了鸡。
姐妹俩把群鸡散养在草原上,鸡果然大吃特吃起蝗虫来,不一会儿就把一片草地的蝗虫吃光了。蝗虫开始四下逃窜。刘芳和刘香各骑一头牛,开始在草原上寻觅蝗虫的踪影,一旦发现哪里有大量的蝗虫,就把鸡群赶到哪里。可恨的是,有时,她们发现一片草地有蝗虫,刚把鸡赶过去,没想到早被一群草原鸟吃光了。更让她们沮丧的是,由于草原温度低,鸡开始大量地死亡,一个星期后,所有的鸡都被冻死了。用鸡消灭蝗虫的办法彻底失败了。
“鸡怕冷,鸟为什么不怕冷呢?”妹妹刘香的话一下子提醒了刘芳博士。为什么不用鸟来消灭蝗虫呢?她和妹妹开始观察这种专吃蝗虫的草原鸟。发现这是一种候鸟,窝搭在草原上的乱石堆里,由于鸟窝过于简陋,经不起风吹雨打,很多幼鸟没有长大就夭折了。所以鸟群的数量并不多,难以对庞大的蝗虫群构成威胁。
“我们可以为他们搭建更多更好的鸟窝,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鸟到草原栖息。”姐妹俩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个办法。
说干就干,她俩发动草原上的牛羊一起动手,为鸟筑巢。鸟的别墅群很快就建好了。
来年春天,刘芳博士和刘香带着激动不安的心情期待着草原鸟的光临。来了,草原鸟呼朋引伴,千千万万只草原鸟飞来了。看着这壮观的场景,姐妹俩相视一笑。
当本地蝗虫和“飞蝗”再次袭击草原的时候,草原鸟凌空飞起,迎接来犯之敌。遮火蔽日黑面包一样的蝗虫群瞬间就被吃光了。太阳重新露出了笑脸。
第二天一大早,记者来到美丽的金银滩大草原。朝远处望,绿油油的草原上,静静地流淌着一条河,而蓝天白云便恰如其分地映射在这澄澈的河水中,像一幅画卷呈现在记者眼前。青海省96%的区域是牧区,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农牧结合省份。青海省草原面积5.47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4.74亿亩。2011年国家对青海等省份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以来,青海省落实草原禁牧面积2.45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29亿亩、牧草良种补贴330万亩、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7.2万户,核减超载牲畜570万羊单位,已累计兑现补奖资金58.41亿元,全省76.53万户牧民享受了补奖政策,聘用上岗村级草原生态管护员9489名。
补奖标准:差别化对待
在青海省海北州,作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为表示尊敬,当地人们向记者献上了洁白的哈达。海北州拥有禁牧草场1180万亩,草畜平衡2700万亩。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带动,牧民自觉实行国家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海北州农牧局局长游海洪告诉记者,海北州禁牧区平均每亩草原补贴10块钱。补贴后人均收入700块钱,算到牧户上大约为2000块钱左右。
针对这一点,青海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告诉记者,国家下达青海省的天然草原禁牧面积为2.45亿亩,测算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补助6元。由于牧区草原类型多样、不同地区间人均占有草原资源量以及不同草原的载畜能力差异大,如果按照6块钱补贴的话,最高一户牧民可以拿到60多万元补助,最低一户却只能拿100多元。为体现政策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实施指导意见规定,青海省采取了差别化补助的方式。
这种差别化补助方式,综合考虑各地人口数量、人均承包草原面积、收入差异及减畜压力等因素,确定了各地的禁牧补助标准,测算确定了四个禁牧补助测算标准,即果洛州和玉树州为5元/亩、海南州和海北州10元/亩,黄南州为14元/亩,海西州为3元/亩。具体实施中“封顶保底”,其标准由各州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并报省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避免出现因补助额度过高“垒大户”和因补助太低影响牧民生产、生活的现象。政策施行后,一户牧民最高能拿到18万元,最低2000多元。
考虑到禁牧区以外的2.29亿亩草畜平衡区草原生产力差异不大的情况,草畜平衡奖励统一按照国家标准即每亩每年奖励1.5元。牧民生产性补贴标准,包括两项,其中牧草良种补贴按照直补牧民或项目管理方式补贴,对一年生牧草采取直补牧民方式补贴,每年每亩补贴20元,补贴面积为150万亩;对多年生牧草补贴采取项目管理方式补贴,每亩补贴25元,每年补贴60万亩,5年补贴300万亩,确保5年牧草良种补贴面积稳定在450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500元。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考虑到草原的可持续发展,牧民很欢迎这个政策,牧民最担心的是草原政策的延续性。
牧民声音:后续产业需跟进
为了解牧民对草原政策的看法和实施情况,记者来到海晏县青海湖乡达玉日秀村,采访了当地的牧户。记者赶到时,恰逢当地村委会开会。该村党支部书记尼玛才仁告诉记者,村里有牧户151户,共538口牧民,全部享受补奖政策。
今年大约40岁的尖本才让是该村的一名普通牧户,他家拥有4口人。尖本才让家现在养80余头牦牛。减畜之前,除了养这些牦牛外,还养200余头羊。按照一只羊400元算,2年出栏可收入8万元,差不多一年毛收入4万元。那么减畜之后,这4万元的空缺如何弥补呢?尖本才让说,目前他家里拥有草原1900亩,国家草畜平衡补贴为2500元,还有500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共补贴3000余元。2011年,村里专门成立收购牛羊的合作社,社员30余人,尖本才让通过入股,年末有分红收入。除此之外,村里还建立乳制品加工厂。尖本才让还可以通过销售牛奶增加一些收入。
在草原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村支部书记尼玛才仁告诉记者,草原政策使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出来,这样便要求后续产业同时能够带动劳动力就业,例如设施养殖业、饲料加工业等。他坦言:“给实物比给钱好!牧民现在实实在在的需求,如固栏、草料、灭鼠、畜棚等方面需要被关注,而现在后续产业这块主要是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补奖政策实施带来的富余劳动力就业和牧民增收问题,积极发展后续产业,拓宽增收渠道,青海省当地近年来已逐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续产业配套政策。引导和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和转产转业,努力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扶持生态畜牧业、采集加工业、家庭种养业发展,吸纳更多农牧民转移就业。就实际情况而言,青海省后续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转移就业难度大。大部分牧民技能欠缺。目前,青海省正加紧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牧民。
畜牧产业: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
青海省盛产牦牛和藏羊。那么,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以来,草原上牛羊供给有何变化呢?张黄元告诉记者,存栏数并没有减少,而是处于略增态势。虽然青海省草地畜牧业3年减了570万个羊单位,但由于环湖和农区畜牧业是在增加的,所以总体数量没变,只是结构上发生一些变化。
据记者了解,在加强天然禁牧减畜、积极推行草畜平衡制度的同时,为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青海省各地积极开展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人工饲草料基地,积极推行规模化舍饲、半舍饲养殖,2014年规模养殖场达到2000多处(其中已认定的900多处),牲畜饲养量达到325万羊单位,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发展,畜产品产量稳步增加,据统计,2013年全省草食畜肉产量达到24.77万吨,奶产量达到36.17万吨,分别比2011年增加13.12%和12.6%。
农区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场与牧区建立西繁东育关系,减轻了牧区天然草原的压力。牧区牛羊三四月份产羔,四五月份草场返青,期间牛羊一直放牧到9月份枯黄期,之后将牛羊集中到冬季草场,搞舍饲、育肥养殖。湟源县日月乡大石头村养殖户陈生财,依托饲草种植,与果洛州玛多县多家牧户建立西繁东育关系,开展舍饲育肥。每年从玛多地区调购300多头毛牛, 3000多只羊进行舍饲育肥,并在他的带动下,周边40户农民与牧区建立西繁东育关系,开展舍饲养殖。
青海省当地将饲草种植与规模养殖有机结合,饲草产业发展支撑牛羊养殖。青海夏华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庆告诉记者,该公司成功种植了高原青燕麦饲草和牦牛设施规模化养殖,示范引领带动了海晏县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周边农牧民种植饲草的面积不断扩大,加快了从传统草原放养向设施养殖业转变的进程。随着饲草料产业发展,西宁、海东2市6县的牲畜存栏和出栏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安县饲草种植面积从2010年的3.7万亩增加到今年的14.5万亩,种草面积增加了4倍。草食畜的饲养量从2010年的9.82万头增加到今年的14.93万头,草食畜增加了5.11万头。此外,青海农区畜牧业采用旱作地膜覆盖种植玉米,支持规模养殖场,而养殖场牛羊粪还田,可促进玉米生长,使畜牧业处于循环发展过程。草畜联动、农牧结合已成为当地发展畜牧业的典型模式。
今年8月22日在青海西宁举办的全国农业援青合作对接活动暨青藏高原生态畜牧业发展论坛上,农业部同意在青海设立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
1.加强以围栏和牧区水利为重点的草原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草原围栏、牧区水利、牲畜棚圈、饲草饲料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加强饲草饲料基地、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建设,增强牧草供给能力。
2.加快退化草原治理。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生物、工程和农艺等措施加快退化草原治理。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治理退化草原。当前要突出抓好西部地区退化草原的治理,逐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3.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加强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改善防扑火手段;
4.要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确定草原防火责任单位,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重点草原防火区的草原防火工作,实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
1、 在材料相同的情况下,蒙古包做成圆形的是因为可以最大化地利用居住面积,因为当周长一定时,所有图形中圆的面积最大,圆柱形具有最大的支撑力,再者能防止外来的伤害;
2、 蒙古包为天穹式,呈圆形,木架外边用白羊毛毡覆盖。因为它是圆形的,所以立在草原上,大风雪中阻力小,再大的地震中也不会变形,顶上又不积雨雪,寒气不易侵入,是非常安全的住所;
3、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
4、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
(来源:文章屋网 )
小刘于2002 年8月被A公司录用,并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03 年3月A公司更名为B公司,A公司同时注销,法人资格终止。虽然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公司成立后,却未与小刘变更劳动合同。2003 年10月,B公司的小刘突然不辞而别,前往C公司工作。这一举动使B公司在管理上十分被动。B公司一气之下,将小刘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小刘赔偿违约金50000 元,并追究C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但仲裁庭的仲裁结果是:驳回B公司全部的申诉请求。
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跳槽,职工本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何仲裁庭却驳回用人单位全部的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败诉?
解答分析
在庭审过程中,B公司出示的劳动合同依然是A公司与小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认为,正是由于B公司在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认识上的不明确,致使其在变更公司名称后未能与职工及时变更劳动合同,造成了劳动合同书上甲方与实际用人单位名称不符。在公司法人变更的情况下这份劳动合同当然不能成为双方新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合法有效合同。由于B公司未与小刘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对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具有约束力,故全部驳回了B公司的申诉请求。
仲裁委员会这样的裁决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意思协商一致的结果,其上记载的内容既包括双方的权利,也包括双方的义务。合同一方主体变更了,就意味着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本案中,劳动合同一方主体A公司变更为B公司,但原先A公司与小刘间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进行任何变更,因此,A公司与小刘间的劳动合同对于B公司而言并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2:没约定违约金也要赔单位培训费吗?
我是一名技术人员,现服务于一国有企业,与该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于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服务期为十年,该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但写明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日渐衰落,本人也觉得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我想到外企去再创一番事业。如今我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已将近期满,但培训协议还有八年服务期。我能够合法地离开吗?另外,两次培训公司的花费只是五六千元,而我也为企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果赔偿能离开,大约要赔多少呢?
解答分析
你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合法的离开,但应根据你和单位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给予公司一定的补偿。培训协议是你们双方意思的反映,是合法有效的。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双方培训协议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在你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内,单位对你进行了两次培训,第一次培训你已经为单位服务了两年,而第二次培训你只为单位服务一年,根据上述规定,你给予单位的赔偿应该根据递减的原则,分别按每次培训后的实际服务期占十年服务期的比例乘以该次的培训费用计算补偿的培训费用,然后再相加。即可计算出你应该赔偿公司的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范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问题3:办户口算不算出资招用,要付违约金吗?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和一家上海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违约金25000. 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这是不是说不符合上述规定而约定的服务期无效呢?是不是可以随时和公司终止合同吗? 另外公司帮我解决了户口算不算出资招用?
解答分析
1、你是2003年7月签订的合同,肯定能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你引出的是第十四条的规定。由于该条例是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因此,在实践上,凡是在这个日期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情况的,即使约定了违约金,对违约的员工也是无效的。但是须注意:不是服务期无效,而是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2、单位为你解决了户口问题,这能不能算出资招用的行为呢?我认为,关键是解决户口问题是否有出资行为。在该案中,公司是否为你出钱办了户口?如果出了钱,那设立违约金是可以的,25000元在我所接触的案例中还不算"奇高".如果没有出钱,那设立违约金是没有道理的,你完全可以拒绝。
从出资招用的定义可以看出,其首要特征是出资。当然这个出资也是有范围的。一些企业在这样的案子上抗辩:我们为了招人做广告了呢,这也算出资吧;我们为了招人还特设了专人呢,这人的工资算出资吧……听到这样的抗辩不禁令人哑然失笑。如果这样也算是出资招用,那就违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这一规定的本意了。显然,《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不赞成对员工设立违约金的,这从该条例的立法方式上可以看出。之所以这样偏向劳动者,是因为从以往的矛盾来看,违约金往往成为企业遏制员工的手段之一,特别是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员工签订违约金,违约金基本变成了劳资双方不平等地位的象征,影响了社会稳定。所以制订条例时,上海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并不鼓励违约金的设立。但是有些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由于受到了国外企业员工成长思想的影响,对员工的培养往往花费颇多。为了防止一些员工受了好处就跳槽,所以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3种情况是可以设立违约金的。
所以,所谓的出资招用,一般不是一项所有员工能够享受到的待遇,这是一个根本的理论基础。此外出资行为,意味着企业为了招用员工要有真金实银出去才行。在我们劳动法实践中,为了招收外地员工而出钱办户口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该可以作为设立违约金的理由!
问题4:服务期是对员工单方面约束?
我有以下的问题:
1)公司引进人才办理户口,是否有出钱和不出钱之分?
2)我所在的单位是国企,我请问国企引进人才是否要出钱?国企有什么特权吗?
3)单位与我约定的是五年的合同,其中服务期是3年,请问什么是服务期?按照公司人事的解释,服务期是对员工单方面的约束,而不对企业形成约束,请问这样合理吗?
解答分析
1、对于前两个问题,其实关键不在于引进人才是否有出钱不出钱之分,而是到了法庭上单位是否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为引进员工而花费了必要的费用。通常来说,办理手续总是要一些费用的,只是费用的多少而已。以上海市办理人才引进的情况来看,基本都在2000元上下。
2、对于第3个问题,人事部门的解释不能说完全对,但也有些道理。首先,服务期是指员工因接收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单位服务的年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条例中列举的三种可以设立服务期的情况都是单位为员工付出一定的财物,而且是特殊待遇,不是普遍员工都享有的待遇。其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将违反服务期约定作为劳动者应支付违约金的一种情形。这两个条款串起来告诉我们: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时就可以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设立违约金条款。 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单位为员工付出了与众不同的人力、物力,如果这时员工得了好处就撒手而去,另谋高就,对于单位是极其不公平的,这样单位就会吝啬付出,相反对于员工的成长也没有好处,形成恶性循环。保护了单位的这些做法后的权益,等于保护员工自己的权益! 所以,服务期的规定主要是保护单位的利益而设的。可以说,服务期是赋予企业的一种权利,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可见单位有权选择是否要求继续履行服务期,这是权利的体现。
在本案中的合同比较特殊。你的服务期比合同期短,也就是说是服务期比合同期先2年结束,这样的话,只要注意不要在服务期内离职,以免发生违约金问题,如果单位要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话,则要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定了。
问题5:调至子公司后还要遵守原来的服务期协议吗?
我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今年2月,公司为我进行了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为5年,到2008年3月止,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0元。2003年8月,公司将我调至集团下的一子公司,但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我的四金也是由该子公司为我缴纳的,该子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由于该子公司管理混乱,今年11月,我向一家跨国公司应聘并被录用,但新公司要求我下周即来上班,现在我想提出辞职申请,请问:我能够立即走人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解答分析
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你也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