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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薪酬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和项目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发展,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基于项目负责人权、责、利相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了项目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了项目负责人积极性,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体制和机制的制约,加之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目前还存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设置不合理、业绩考核机制不健全,薪酬水平失衡等问题,导致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效果不佳,约束力度不够,最终影响了项目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
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要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突出管理要素在项目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项目负责人的薪酬设计明显区别于现在流行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年薪制适用于持续稳定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而项目则不同,项目最大的特定就是具有阶段性,一般项目的周期大概在三年左右,除此之外项目的经营管理与持续稳定的企业相比也具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项目负责人薪酬设计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按照“责任、风险、收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项目自身规模、难度等因素和经营管理业绩,结合项目管理周期阶段的特点合理确定项目负责人薪酬水平。才能调动和发挥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目标和项目承包风险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最终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
1、项目负责人薪酬制的实施对象和实施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管理周期的全过程来确定薪酬制度,具体指依据项目规模、施工难度,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工程项目为核算单元,根据整个项目经营管理业绩,在项目任期内支付项目负责人薪酬的一种分配制度。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实施对象一般是指项目部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根据其岗位和责任的不同,可按照按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一定比例确定。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实施条件为:项目按照项目法施工,有明确的责任成本控制目标,项目负责人与上级企业签订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或项目承包责任书),明确了项目工期进度、成本、安全质量、效益等各项指标,并严格按照责任书中规定指标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薪酬。
2、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的构成与确定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应突出项目管理的特点,在薪酬结构设计上贯彻项目全周期管理理念,薪酬单元的设置要统筹考虑不同薪酬单元的功能和作用,从而有效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一般来讲由三个大的单元组成,分别为:基本薪金、年度绩效薪金、项目终结奖励。其中,基本薪金是项目负责人的保障性收入,在项目任期内按月发放,主要考虑项目负责人的岗位价值,同时综合考虑任职项目的规模、经营管理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绩效薪金是对项目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管理成果的考核兑现,依据年度项目综合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项目终结奖励薪金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的特点,贯彻项目全周期管理理念,是在对项目进行完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完成预先约定的利润指标,依据超额实现收益上缴情况给予奖励的薪酬单元,旨在引导和激励项目负责人,落实责任成本控制,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最终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效益与个人收入的双赢。
三、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笔者通过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调查,发现国内大多建筑企业对采取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认识比较一致,都采取了基于项目成本责任目标,通过动态考核确定项目负责人当期薪酬水平,并按照项目终结实现效益状况进行奖惩的薪酬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中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企业项目负责人权、责、利不统一
项目部是建筑施工企业利润的基础,项目部管理水平关键靠项目负责人,从一般管理学角度来讲一定的权力是确保承担一定责任的先决条件。要想让项目负责人切实发挥能动性,负起责任管好项目,就必须使项目负责人成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权力和利益主体。在经过严格的责任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各项管理指标,并作为薪酬考核的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束条件。在此基础上充分赋予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权限,尽量调动项目负责人积极性。部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中的部分权利受到限制,如人员、物资、材料、外协队伍选择等,却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责任,在考核目标设定的前提下,导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客观,反映到薪酬标准上,造成薪酬结果的不公平,制约了薪酬激励约束作用的发挥,不利于调动项目负责人积极性。
2、责任目标不明确导致项目负责人薪酬激励与约束作用不明显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理念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项目责任工期内,根据项目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动态考核来确定项目负责人收入水平的一种分配制度,它的实施必须有利于提高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项目效益。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项目负责人都采用了基本薪金+考核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的模式,基本薪金一般按照岗位工资的标准按月预先支付,考核薪金大都也是根据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控制、项目财务指标等内容的考核结果来确定,奖励薪金一般根据项目的效益来确定。但项目负责人任职薪酬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在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之上的,项目中标后上级单位一般通过推选等方式来确定项目负责人,严格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双方确定各项责任指标,签订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书,由于项目施工周期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面临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和变化,因此作为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核心的承包经营责任书所规定的相关考核指标必须进行及时的调整,许多项目在正式实施后没有就内外环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项目成本、上交款等相关责任指标进行及时调整,致使早期约定的项目收益上缴指标早已失去客观项目经理期薪制的实施失去了客观依据,流于形式甚至带有随意性,失去了约束力。
3、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不规范
通过调研发现不少单位在施行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同时,项目负责人还存在享受项目自定的、奖金、津贴补助等其他工资性收入,存在自定薪酬的现象。导致任期薪酬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收到影响,同时还在业绩考核流于形式,没有遵循绩效的“强激励、硬约束”的原则,奖励薪金按规定要在完成项目预期效益目标后,根据超额上缴收益情况给予的奖励,也存在奖励薪金在没有彻底完成项目终结考核的情况下兑现等问题,都制约了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管理的作用。
三、做好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注意事项
1、明确项目负责人权、责、利关系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项目经理要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关系、履行合同、控制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四大目标,因此赋予项目经理一定的权力,是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的必要条件,对于负责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来说,最重要的权力就是用人决策权和财务决策权,也就是说项目经理在遵守企业人事制度的前提下,有对项目管理人员设置、聘任有关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考核监督、奖惩的权力,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项目内部管理人员分配奖励及其他费用进行合理使用。
2、项目负责人薪酬要激励适度约束到位,有效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
针对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责任成本控制目标不合理,考核指标不能有效反映项目经营管理成果的问题,实施中要把项目评估、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书动态调整,作为项目负责人薪酬考核兑现的基础,通过动态项目评估,对作为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考核依据的项目承包者任书中的考核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克服当前由于部分企业对项目动态评估的不足与滞后,而导致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书激励与约束不到位的问题,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动态承包经营指标的要求认真对项目运行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及纠正经营管理偏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避免因承包经营责任书一签了事,在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进行调整,造成项目管理失控,项目盈亏到竣工时才算总账,缺少过程控制,最终导致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流于形式。绩效薪金和奖励薪金的标准要基于项目责任成本进行严格的测算,确保项目负责人薪酬水平合理可控,不能上不封顶,同时也要兼顾企业内部的公平性,理顺项目负责人薪酬水平与项目其他人员的薪酬水平的关系,避免挫伤其他人员的积极性。
3、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操作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是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既是对项目负责人收入分配领域的重要改革,也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持,如需要完善配套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成功实施提供制度保障。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奖励薪金更是需要在项目终结实现超额上缴利润后才能发放,因此在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管理中,要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项目上级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年度考核和项目终结考核后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在一定期限内及时兑现项目负责人薪酬,以提高项目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4、 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绝不单单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主管部门的事情,设计到项目的全周期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薪酬、工程、安质、财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门管理机构,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将考核指标设计,考核组织实施,薪酬标准确定等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度中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在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监管力度,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和在项目管理、考核指标上弄虚作假的项目负责人,要收回其违规所得,相应薪金也进行重新调整。视情节轻重,处理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项目负责人任期薪酬制是基于施工项目机构特点对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做的有意探索与尝试,旨在有效调动项目负责人积极性,在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项目收益的同时实现个人收益。具体执行中一定要坚持“激励到位、约束到位、监督到位”的原则,在调动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下,保障薪酬水平激励力度适度,避免薪酬水平失控,才能使制度具有生命力,促进建筑企业生产实现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泽忠.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求职信由开头、正文、结尾、落款四个部分组成。
求职信的开头,要注意对收信人的称呼。对于不甚明确的单位,可写成“人事处负责人同志”、“尊敬的领导同志”、“尊敬的某某公司领导”等等;明确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可以写出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如“尊敬的王教授”、“尊敬的张处长”、“尊敬的李总经理”等等。称呼写在第一行,顶格书写,以示尊敬和有礼貌,称呼之后用冒号,然后,应该写上一句问候语“您好”,在底下再接正文。
求职信的正文是求职信的主体部分,也是求职信的核心。要从自己的专业知识、社会经验、专业技能、性格特长、能力等方面使用用人单位相信,他们需求的正是这样的人才,你不仅有兴趣,而且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
求职信的结尾应当写好结束语。可以提醒用人单位希望得到他们的回复或回电,或表达面谈的愿望。如可以写“希望得到您的回音”、“盼复”等,或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通常,结束语后面,应写表示祝愿或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发展”等等。
求职信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两部分。署名应写在结尾祝词的下一行的右后方,要注意字迹清晰。日期应写在名字下(年月日)。若有附件,应在信的左下角注明。例如“附1:个人简历”、“附2:获奖证明”等等。
大学生求职信的写作
书写自荐信要有针对性。自荐信是有目标地针对不同用人单位做自我介绍,是对个人简历所做的必要说明和补充。相对目录式的简历,自荐信的书写格式与一般书信相同,信的开始要先作自我介绍(姓名、学校、专业),正文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谈谈自己对从事应聘职位感兴趣的原因、愿意到该单位工作的愿望,二是谈谈你的资历具有了应聘该职位的资格。最后,要提出你希望能有面试的机会。
一般来说,简历叙述了求职者的客观情况,而自荐信则反映了求职者主观意愿及求职意向,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涉及到具体职位。自荐信后往往要附上简历,所以自荐信不应简单重复简历的内容、风格。
求职自荐书(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写此信应聘贵单位测量方向的岗位。很欣慰也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来阅览我的简历。
我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测绘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如大地测量学、现代测量学、控制测量学、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工程监理等课程,曾在校内外进行了多次专业实习,并多次跟随老师到外边干工程,从而在各方面锻炼了自己。在大学期间,为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自学了几种编程语言,而且在计算机方面的课程都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本人专业基础扎实,熟悉各种办公软件,计算机已通过二级c语言考试,英语熟练并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我出生于农民家庭,天生就具有劳动人民的天性---淳朴、善良。父辈们的殷殷嘱咐,让我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做人;对军人的尊重和向往,让我养成了生活中严于律己、学习上认真负责的态度;坦诚、踏实的性格,让我在担任两年的体育委员工作中与干部、同学相处融洽,很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爱好篮球运动,篮球场上的配合,教会了我团队合作的精神。学校发给的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让我更好的领悟了生活的哲理:天道酬勤。
我期望:有一个合适的平台,用我的所有热情和智慧全力去开拓、耕耘。
我坚信:只要不断地在社会这个大熔炉中学习,用“心”去面对一切,必然能不断战胜自己、超越自己,逐步走向成功!
希望您看到此处时没感觉到我浪费了您的确宝贵时间。如果觉得我符合您提供职位的要求,请与我联系,让我们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求职人:王果
求职自荐书(二)
尊敬的女士/先生
我是xx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四年级学生xxx,指导教授建议我到贵公司应聘高级程序员一职,并认为我符合贵公司的要求,能胜任这份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的工作。
我大学二年级始进入系实验室兼职,三年级通过高级程序员考试,并在指导教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多项任务,其中复旦单片机中心,负责开发IC卡读写器、分布式出入门管理系统;在复旦网络中心负责开发办公室自动化系统;在复旦CAD实验室负责开发FPGA逻辑优化与工艺映射软件包。
关键词: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GLP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的缩写,中文意思是良好实验室规范,是有关实验室试验项目的设计、实施、审查、记录、归档和报告等的组织程序和试验条件的质量体系。要求试验机构在为国家管理部门提供数据而进行的化学品评价和其他与人类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的产品的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循GLP原则。GLP原则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试验数据质量的提高(准确性、可重复性)。
第一,我国农药行业GLP发展简介
我国从1991年开始起草GLP规范,经过20多年的努力,GLP建设已经从药品领域拓展到了农药、化妆品和化学品等领域。现在我国的GLP体系建设由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环保局和卫生部负责。其中,农业部负责农药、兽药、饲料的登记管理,GLP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中国兽医兽药监察所承担。 我国农药行业GLP始于2002-2003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沈阳化工研究院共同承担的“十五”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农药创制研究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中的子项目“农药安全评价GLP/SOP体制的建立和完善”。2006年2月,农药检定所分析室、残留室和生物技术中心有关人员作为GLP实验室检查的观察员参观了北京颖新泰康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的GLP现场认证审查。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通过比利时政府IPH(The Scientific Institue of Public Health)部门审查并获得了GLP证书,成为我国第一家通过GLP国际认证的农药GLP理化实验室。2010年5月,我国农业部根据《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73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首次批准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等6个单位为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实验室(农业部1386号公告),标志着我国农药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技术水平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
第二,OECD对农药GLP理化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就是将某一测试或活动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工作,从而不需要在每次的试验计划(Study Plan)中详细描述。
OECD的GLP原则中,对于在GLP实验室中需要建立SOP的方面(但不是仅限于这方面)都有详细的描述。图1是OECD GLP原则中对于SOP的要求(部分)示例。
根据OECD的GLP原则,在农药GLP理化实验室需要建立一系列的书面SOP,并且所有这些SOP要形成一个整体和体系。SOP是构建农药GLP实验室软件部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GLP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GLP质量体系的体现,同时也对质量体系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药GLP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几乎是无一例外,都需要制定和建立SOP来规范和指导相应日常工作的实现和完成。
第三, 农药GLP理化实验室需要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个符合OECD GLP原则的农药理化实验室,建立的SOP需要包括管理、质量保证和分析方法三个方面。
1. 管理方面的标准操作规程
1.1标准操作规程和表格的编写导则
该标准操作规程是用来规范实验室中SOP和表格的编制、审核及批准的。
1)需要明确实验室SOP的分类,SOP需要包括管理、质量保证和分析方法三个方面。规定SOP和表格的编号规则、版本号规则及SOP的修订要求。同时,也需要明确不同种类SOP的编制者、审核者和批准者。不同种类的SOP可由不同人员编制,比如:分析方法由课题主管编制,质量保证方面的SOP由质量保证人员编制,但SOP都需要质量保证部门(QAU)和试验机构管理者(Test Facility Management)的批准。
2)分别规定SOP和表格的内容。SOP内容可包含:实验室信息(比如:标志、实验室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等),SOP信息(比如:SOP标题、SOP编号、版本号、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页码与总页数等),SOP正文主要内容(比如:目的、职责、步骤、附件、参考文献和历史情况等)。表格内容可包含:实验室信息(比如:标志、实验室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等),表格信息(比如:表格标题、表格编号等)和所需要数据记录的表格。
3)规定SOP和表格的格式。格式包含:语言种类(比如:英文,还是英文和中文两种语言。对于一家计划通过GLP国际认证的农药GLP理化实验室,语言需要包含英文。),所用纸张的页面设置和边距格式,SOP和表格中各内容的位置或次序(比如:在文件第一页标题的第一行居中给出实验室的名称,第二行居中给出实验室的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不同内容所用的字体、字号和行间距,文件中的日期格式等。
1.2文件的分发、保存和销毁
农药GLP理化实验室中的文件除了SOP和表格外,还有主计划表(Master Schedule)、试验计划和试验计划修订(Study Plan Amendment)、原始数据(Raw Data)、最终报告(Final Report)、实验室平面图(Layout)、组织架构图(Organization Chart)、个人履历表(Curriculum Vitae)、职位描述表(Job Description)、培训记录(Training Record)、签字样本(Specimen Signature)、人员任命书(Nomination)、实验室温湿度记录、设备相关记录(Instrument Related Record)、被试物和对照物记录(Test and Reference Item Record)、化学试剂相关记录(包括采购、存储和使用记录)、QA审查记录、文件存档和销毁记录等。
该标准操作规程是用来规范实验室中文件的分发、存档和销毁。内容主要包括:
1)规定SOP、表格、主计划表、试验计划和修订等文件的分发负责人,应该分发到的人员,文件分发时需要的记录,文件原件和分发的复印件应做的标识(比如:盖“Original”和“Controlled Copy”的章),工作现场旧版文件的收回、登记和销毁等。
2)规定各种文件原件需要归档及不同文件的存档期限,并规定各种文件的归档时间点、步骤和方法。
3)规定各种文件到了指定的存档期限后的处理方法,比如:延长存放期、销毁或返还给试验项目发起方(Sponsor)。并规定文件需要延长存放、销毁或返还给试验项目发起方时所需要的申请、批准和相应的记录。
1.3 试验机构管理者、试验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等的职责
该标准操作规程是用来明确:试验机构管理者和管理者(Deputy Management)、试验项目负责人(Study Director)、质量保证人员(Quality Assurance Personnel)和试验人员(Study Personnel)等的职责。OECD的GLP准则(OECD Principle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中,对试验机构管理者、试验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的职责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1.4 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
1)明确实验室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英语的要求,并形成职位描述表。比如对于试验人员的要求:大专以上化学相关专业毕业,有农药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英语专业基础,能看懂英文的分析文件。
2)明确被招聘人员的面试步骤、评估方法和录用的批准。
3)对培训提供者/机构的资质做出规定。
4)明确新录用人员报到后需要提供的文件(比如:简历,毕业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规定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的期限、培训内容、考核方法和标准,明确新录用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的JD签署和工作任命的颁发。
5)规定实验室人员日常培训和考核的要求,同时明确培训和考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记录。
1.5 主计划表的维护和管理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明确:主计划表的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人、主计划表的更新和分发频率、主计划表所使用的表格(GLP课题和非GLP课题的主计划表是不同的。)和电子档主计划表的阅读权限。
试验计划批准并分发后,该项试验应在主计划表中登记。主计划表应记录实验室所有的试验项目。很多实验室由QAU负责维护主计划表,但OECD的GLP准则中并未如此规定,但QAU至少要拥有一份最新版的主计划表。
1.6 试验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和替代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明确:试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替代课题主管的前提条件、在任命及替代课题主管过程中需要的评估和记录。
1.7 新试验项目的接收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试验项目委托方向试验机构管理者申请新试验项目时所需要的资料和样品,明确试验机构管理者同意接收新试验项目时的前提条件和所需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为新试验项目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等。
2)明确试验项目编号的规则、试验项目编号分发的责任人和规则。
委托方可将试验项目申请、被试物(Test Item)、对照物(Reference Item)、MSDS和CoA提供给试验机构管理者或试验机构管理者指定的专门人员。在试验机构管理者同意接收该试验项目后,会给该试验项目分发一个试验项目编号,并把所有相关的样品和资料转移到样品管理员(Test Substance Control Officer)。
1.8 试验项目计划的准备、审查、批准和分发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试验计划准备、审查、批准和分发的负责人。
一般来说,试验计划由试验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质量保证人员负责审查,由试验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机构管理者和委托方共同签字批准。试验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相应数量的试验计划复印件,分发给委托方、质量保证人员、试验机构管理者和相关研究人员。
如果已批准的试验计划需要改变或修正,需要由专门的表格做记录和经试验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经质量保证人员审查。
2)明确试验计划准确前的准备工作。试验计划准备前,应检查试验体系(Test System)的可用性和充分了解委托方的要求。
3)规定试验计划中应该包含的内容及文字的格式。OECD的GLP准则中,对试验计划的内容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试验计划中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需要符合GLP准则。
1.9 最终报告的准备、审查、批准和分发
该标准操作规程是用来规范实验室中最终报告的准备、审查、批准和分发。
1)明确最终报告准备、审查、批准和分发的负责人。
试验项目负责人准备最终报告草稿,连同原始数据一起交给质量保证人员审查(在最终报告草稿交质量保证人员审查前,可由试验机构管理者先审查最终报告草稿)。根据质量保证人员审查后的建议,试验项目负责人修改最终报告草稿。如委托方有要求,修改后的最终报告草稿需提交委托方审查。根据委托方的建议(如有)修改后的最终报告草稿,连同原始数据等详细资料再次提交质量保证人员审查。
试验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最终报告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以表示他对数据有效性和试验结果的科学解释承担责任。在GLP遵循声明中,试验项目负责人需要表明该试验是否遵循了GLP准则(如果只是部分遵循,应指出哪些部分没有遵循)。质量保证部门(QAU)需要提供一份声明,指明该试验项目的审查细节。如果需要,试验机构管理者可在一份确认证明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通常试验项目需要准备两份原版最终报告,一份提交给委托方,一份保存在档案室内。
在最终报告签字定稿后,如果仍需要修改,那最终报告的任何修改均应最终报告修订的形式进行,要经过QA的审核并提供相关QA声明和试验项目负责人批准,并指出修改原因。按照注册管理当局的要求对报告格式进行重排,不属于报告修订。
2)规定课题报告中应该包含的内容及文字的格式。OECD的GLP准则中,对课题报告的内容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1.10 仪器设备、化学品、玻璃仪器和易耗品的采购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规定: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的内容、步骤、方法和责任人,所要采购物品的要求,物品采购的申请、批准和实施过程,物品到实验室后的检查和确认方法,物品在采购过程中应有的记录等。
1.11 化学品等易耗品的标识和储存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规定实验室所采购和使用的化学品(包括在实验室中配制的溶液和试剂等)等易耗品的标识方法和储存条件,包括对用来做标识的标签上的内容和格式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明确在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有的记录。
1.12 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校正和使用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明确仪器设备在实验室中的安装、维护保养、校准、和检查的要求及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有的标识及记录。该规程也需要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的处理方法做出规定。
一般来说,仪器设备到实验室后,需要由仪器供应商技术支持工程师和试验人员一同安装,技术支持工程师调试并校验设备合格后出具安装合格报告。每台仪器设备都需要有ID编号、履历表和使用日志,且仪器设备只有在国家相应机构校准或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标签后才能投入使用。
玻璃仪器可送国家相应机构校准,也可由接收过培训并有资格证书的试验人员校准。经校验合格的玻璃仪器粘贴合格标签后储存备用。
1.13 原始数据的记录和收集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明确:原始数据的范围和来源、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收集的形式和方法、保证原始数据不被错放和丢失的措施、对于错误的原始数据的修改方法等。
一般来说,原始数据需要记录和收集在有课题编号的专门文件夹中,文件夹中用来记录原始数据的纸张要事先标注页码。课题人员使用黑笔记录原始数据,同时签名并注明日期。记录原始数据的笔迹应该完整、清晰和易于追溯。原始数据如需修改,需要在修改时留下清楚的审计轨迹,表明什么被修改了、为什么要修改、谁修改的、何时修改的。试验项目负责人需要检查实验过程中每天的原始数据,同时签名并注明日期。
1.14 试验项目的实施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规定试验项目开始前应有的准备工作,及从样品管理员(TSCO)获得被试物和对照物时所需要的记录。
2)明确在试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工作环境的要求、使用仪器设备所需要的记录(包括实验室的温湿度记录)、原始数据记录的要求(比如:试验项目相关的所有样品和材料,包括原始数据、电脑和仪器设备的打印件等都需要用课题编号来标识。)同时,也是再次强调试验项目负责人和试验人员在试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比如:确保该试验项目的所有检测项目都要严格按照已有的计划执行,如果某检测项目在实验开始前有改变,试验项目负责人需要完成试验项目修订。定期监督课题进展并复查原始记录的符合性等。)。
3)明确试验项目所有实验完成后,未使用完的被试物和对照物的处理方法。
1.15 被试物/对照物的接收、储存和分发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样品室(Test Substance Control Office)的主要设施设备:档案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配备合适的文件柜和样品柜,满足特殊化学品存放的低温存储设备,称量被试物和对照物的天平,通风厨,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的门禁系统和满足环境温湿度要求的环境调控及温湿度检测设施等。
2)明确样品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
收到委托方的样品和资料后,需要按要求对于样品和资料做检查和确认。然后按规定在样品瓶上粘贴标签(标签上的内容需有明确规定,包括被试物/对照物代码、批号、接收日期、有效期、数量、存储说明等)和资料上做标识(比如:注明试验项目编号等)并做好记录。还需要按规定分出一定数量的被试物和对照物,和MSDS、CoA等文件资料的原件一起存档,留下文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以便以后分发给试验项目负责人和供自己参考。
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存储规则,完成样品和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等)的存储并做好记录。样品存储期间,需要按规定定期做检查并完成记录,包括样品室的温湿度记录和低温存储设备的温度记录等。
在收到试验项目负责人的被试物/对照物的分发申请后,样品管理员按要求分发样品并做好记录。
试验项目完成后,剩余的被试物和对照物会被退回到样品管理室。样品管理员需要按要求做检查和确认,并做好记录。然后可按要求将样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样品进行销毁,并完成相应记录。
3)对发生停电等紧急情况下的措施和记录做出规定。
1.16 计算机系统的验证、操作、维护和安全性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IT服务器的主要设施和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要求。
IT服务器房应有门禁系统以防止非授权人员的进入,和满足环境温湿度要求的环境调控及温湿度检测设施。需要明确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品牌或供应商资质要求。另外,为防止火灾或地震等不可抗力损坏IT服务器导致数据丢失,还需要备份服务器(最好能在不同的建筑物内,甚至在不同的城市)等。
需要有能够保留全部核查记录的计算机系统。以显示全部数据修改的痕迹,而不覆盖原始数据,并能让试验人员按要求电子签章和修改的理由等。
2)明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在投入使用前的验证方法和步骤、验证的责任人和需要的记录。
3)明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日常使用中的维护、验证、故障排除方法和步骤、及相应的责任人和需要的记录。
4)明确不同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权限(用户名和密码),包括邮件收发、上网浏览、原始数据的修改和删除等。
5)规定软件和数据的备份、存档和数据恢复的方法、步骤及相应的责任人,以保证系统出现任何故障(如磁盘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同时需要做好记录。
6)规定计算机硬件报废时,该计算机内的数据和软件的备份及删除的方法、步骤、责任人和需要的记录。
1.17 存档实施和管理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档案室的主要设施设备:档案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配备合适的文件柜和样品柜;满足特殊化学品存放的低温存储设备;天平;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的门禁系统和满足环境温湿度要求的环境调控及温湿度检测设施等。
2)规定文件柜等的编号规则、文档登记系统和交叉索引系统的规则。同时规定档案材料的存放规则。
3)明确档案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比如:在接收存档资料时需要完成的检查、确认和所需要的记录;按要求存档资料;完成日常档案室的温湿度记录和低温存储设备的温度记录等。
4)明确人员出入档案室的规定和档案查阅规则。非档案员(包括GLP实验室其他工作人员和GLP审核机构的审核人员)出入档案室需有记录,且事先必须得到试验机构管理者的书面批准。查阅档案事先也需要得到试验机构管理者的书面批准,在档案室可控制的区域当着档案员的面阅读或由档案员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阅读后要及时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5)规定档案室内防止虫、老鼠等损坏档案的方法和措施及相应活动的记录。同时,也对发生火灾或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下及试验机构破产且没有合法继承人情况下的措施做出规定。
1.18 试验项目的委托
当缺少仪器设备或技术,或由于暂时性的能力限制,可向外部实验室委托试验项目中的某些技术性任务(而不是整个试验项目或试验项目的关键部分)。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明确:在某些技术性任务委托外部实验室前,试验机构管理者、质量保证部门和试验项目负责人对外部实验室所需要的评估工作及记录。另外,GLP实验室也需要保存一份委托实验室和委托任务的记录。
1.19 实验室安全防护规程
该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
1)明确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用品(PPE)的穿戴要求,实验室需要配备的安全设备(比如:洗眼器、紧急冲淋装置、温感/烟探报警系统,灭火器和紧急逃生通道等)和安全设备周期性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相应的记录。
2)明确紧急情况下(比如:火灾)的报警和处置方法,包括撤离路线、紧急集合点、集合点名和紧急营救等。
3)明确实验室化学废物的收集、标识、转移、处理的要求和方法及相应的记录。
2. 质量保证方面的标准操作规程
OECD的GLP准则中,规定了QAU的主要职责是审计和控制。作为整个研究过程和组织结构框架的独立观察者,QAU必须审查试验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计划、研究进程、报告和记录文件存档。QAU除了需要审查试验计划、标准操作规程和最终报告等外,还需要进行三类审查:针对试验项目的审查(Study-based inspection)、针对试验机构的审查(Facility-based inspection)和针对过程审查(Process-based inspection)。
QAU需要对审查工作进行计划。对于试验项目的审查,必要是需和试验项目负责人共同商定。通常QAU会有每个试验项目的审查计划,同时这些审查计划又需要登记汇总到一个总体审查计划中。总体审查计划中除了这些针对试验项目的审查项目外,还要包括计划进行的设施审查和过程审查。
一般来说,针对QAU的三类审查,需要分别建立三个标准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明确:不同类型审查所覆盖的范围和内容,审查的计划,审查实施的步骤或方法,审查发现的记录和报告等。
3. 分析方法方面的标准操作规程
在农药GLP理化实验室中,会有很多理化性能指标需要检测,比如:pH值、闪点、粘度和5批次全分析等等。针对每一个需要检测的理化性能指标,都需要建立分析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
以pH值为例,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信息:pH计名称、型号、供应商、pH计图示和pH计使用的环境要求。
2)仪器设备操作相关的内容:pH计的开启和关闭,pH计的校正步骤(包括该过程需要的标准pH值缓冲溶液的配制、使用和储存。),pH计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包括pH电极的选择、清洁、维护和保养、更换)及要求的记录,pH计内校和外校或检定的要求及需要的记录,pH计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pH计的主要故障可能和解决方法等。
3)被试物的pH值测试方法:测试过程所需要的玻璃仪器,被试物测试溶液配制过程和要求(浓度、温度等),平行测试次数的要求,样品的测试和测试结果的读取及记录等。
第四,结束语
作者结合自己在农药GLP理化实验室的工作经验和查阅到的相关资料,对于根据OECD的GLP准则需要在农药理化实验室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每个标准操作规程需要覆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希望能为有志于建设自己GLP理化实验室的中国农药企业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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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首先要树立安全管理新的理念,正确认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运用现代科学的企业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提高投资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
1 安全管理概述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促进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安全管理状况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安全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国民生产力、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就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通过严加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要素,例如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所用的机械设备、各种物料及周围环境等,有效地组织和运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发挥人的智慧,从而使得这些要素当中的危险状态或危险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甚至达到完全消除,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并最终使得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达到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在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首要位置,没有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认为抓安全工作主要是质监、安监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安全行为不规范,不按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对于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从而影响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未能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未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无从考核。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仅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
2.3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的大部分施工作业人员都没有接受过系统完整的安全教育,其安全操作的技能水平较低,对于一些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也是极度匮乏,安全教育培训滞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较低,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尤其是施工一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甚至一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
2.4 建筑施工技术不够规范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建筑施工现场对施工技术操作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没有精密结合工程实际或没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不能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起到应有的作用。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现场平网、立网材质不合格;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一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工程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2.5 施工安全监督不到位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督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但由于监督单位在人员的配置与安排上不合理,如:工程项目与人员不匹配,监督工程内容与人员所学专业不相符等等。从而不能有效开展安全监监督工作。还有一些施工企业没有配备专职的施工安全管理员,对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督促建筑企业进行整改,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反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有效地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和进行整改后的验证,安全监督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
3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解决对策
3.1 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因此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的高低决定着整个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质量。在实际工程中要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宣传安全保护措施,如施工通道要确保畅通,各种物料要分类放置;建筑进行全封闭保护,设置安全网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带等。其次要加大奖惩制度,现在一些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同虚设,施工现场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奖惩制度是施工人员切实体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排除安全管理出现问题的隐患。只有重视建筑施工的安全,优质工程的建设才能有所保障,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3.2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具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穿到施工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之中,以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通过严格管理,增强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3.3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对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加强对管理层人员的培训,定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通过培训和安全体系的建立,把各职能人员联系在一起,使管理人员增强管理意识,认真为安全生产负责,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设施的安全性、防护的有效性,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3.4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而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为保证正常施工,需要严密的计划组织,规范的施工技术手段,加强技术操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证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工作,力求做到从严从细。
(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2)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例如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
3.5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对施工现场强化执法检查;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原则,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绝不手软,采取停工、整顿、罚款等手段;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严格检查建筑工程设计中是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检查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4 结语
关键词:投标招标文件合同管理
1制作投标书的注意事项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首先,投标人要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这些内容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
款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以下3类:
1.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具其资信文件供招标人审查。
1.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价格文件。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为了保证投标能够在中标以后完成所承担的项目,本条还要求“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招标人控制工程发包以后所产生的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机械设备是完成任务的重要工具,这一工具的技术装备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质量。所以在本条中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写明计划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2招标文件的审核
审核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诸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核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审核和分析。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渐完善,业主在招标阶段就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合同条款。这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是好事,也存在不利之处。好的方面是在投标时,就了解了合同情况,便于投标价格的编制和投标策略的制订;不利的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有的业主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所以,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审定、分析合同条款是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确定投标策略。施工合同一般由十一大部分组成,即: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条款。
3合同管理细则
俗话说,合同无小事。如有一方面审核不够细致,就有可能为以后的施工带来隐患,致使工程的进度拖慢。所以,应逐一审核这合同的细则与条款。
3.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应着重看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适用语言和法律、使用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和图纸等方面。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对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一般应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该解释顺序必须坚持,否则会使施工因类似问题出现而陷于被动;对于标准规范要看是国内还是国外规范,国内规范一般由业主提供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外规范由业主提供译本,如果由承包人翻译,则业主承担费用;适用的法律名称,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名称要详细注明,特别是涉及收费的行政法规必须列出,并注明费用由谁来交纳,以便承包方进行报价;对于要实行监理的工程,最好列出监理单位的名称,因为监理单位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价格,如果其不能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则加大了承包方的风险,报价就要相对高些,反之可适当降低;而对于图纸来说,则要看合同约定的图纸份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约定提供的具体时间,一般为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
3.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主要审核发包方有无凭借自己起草招标文件和地位的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有,可在标书澄清阶段提出,如果发包人态度强硬,则承包人要考虑因这些不公平因素而相应增加的费用以及如何规避风险。
3.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般情况下,承包方都要考虑提前工期,因为这样可以在业主评标时得到加分的机会,但首先要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是否合理,有无业主因为想赶进度而恶性压缩工期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则要考虑赶工、增加人员机具调遣、食宿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都会提供初步的进度计划,承包方除了在投标时对其细化外,还要注意注明对业主供应的图纸、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要求,为日后工期和费用索赔创造条件。
3.4质量与检验
这方面承包人需注意两点,一是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重新检验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注意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试车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含有工程试车,因为一般情况下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负责,无负荷联动试车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需承包方保镖、配合,其费用在合同价外另计,或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考虑。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6合同价款与支付
主要应注意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目前,合同价款的方式多以固定单价为主,尤其是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确定综合单价水平尤为重要。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的风险相对较大,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用和影响施工进度。所以,对于此条款承包方要给予足够重视。最后就是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一般为收到乙方报告后七天内完成。同时,应注意工程量的确认原则,有时承包商习惯了某种确认方式,审合同时又不注意,按惯例确定了单价。这样一旦有变,就会造成某些费用的损失。
3.8工程变更
主要看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的规定,如果有设计变更,是有价格范围限制的变更,还是只要发生变更,甲方就支付变更价款。如果这样,投标价格可适当降低些;相反,如果甲方规定本合同的一切变更均不计取,投标价格就要相对高些,以便规避风险。
3.9竣工验收与结算
发包人应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要求承包人提供具体竣工资料的详细要求,如竣工图的份数等信息是否合乎正常要求,以避免业主拖期验收而又不对承包商给予补偿的事件发生。同时,应具体约定竣工结算的时间范围和双方拖期结算的解决方式,从而避免因业主故意拖期结算而使承包商的财务费用及其他成本增加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