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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这些法律法规在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上作了特别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已婚未孕、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下列作业:铅的冶炼、浇铸,铅粉生产;纯苯的生产、回收;汞的生产、蒸馏、回收;镉的生产;二硫化碳的生产;超过卫生保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其他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影响下一代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为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维护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但这些劳动法规及相关政策真正的落实情况又是如何呢?经过广泛调查,听取意见,总体情况尚好,但也是喜忧参半:
1.从各方面报道及相关的社会调查来看,各行业、各部门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及权益方面的履行情况各不相同,参差不齐。目前,执行情况最好的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女职工各方面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基本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其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的女职工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比例在企业中最高,这些企业的工会组织比较健全,由工会出面召开职工大会,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对职工和企业具有约束力,而集体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他把女职工劳动权利保护内容写在合同中,加上工会组织比较健全,劳动合同基本都得到了履行。一些私营企业在保护女职工权利方面做得比较欠缺,大部分私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即使签定了劳动合同对女职工权利保护方面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全面落实。
2.能重视女职工“五期”劳动保护。从生理特征来看,女职工有特殊的生理,女职工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等生理特点,需要特殊的“五期”保护。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单位能遵守《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孕期的职工能给予适当的照顾,特别是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职工,一般不安排夜间工作和加班,对怀孕期的费用一般全部报销,女职工生育后能按法律规定享有产假休息期,但在一些外企、私人企业执行就不那么理想,有些单位明令不招用女职工,有些单位在女职工结婚后即解除劳动合同。
3.大部分患病职工都能及时得到治疗。一般企业都能定期对妇女进行体检,且都是免费用,对查出患病职工,大部分单位都能及时治疗,在这方面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约占99%,国营企业执行较好,但私营企业及外企执行就不是那么理想。
存在问题:
1.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是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是男女职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参与社会的基础和保障,然而由于大部分女职工的文化程度不高,从事的职业层次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维权能力低,即使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不知道,还是那种老概念,觉得自己的地位低,工作难找,工资收入少一点是应该的,一些单位老板正是利用了她们的这种心态,降低她们的收入,即使在同一行业、同一工种中技术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获得的收入都不一定相同。另外,在女职工进入婚嫁期、生育期时,终止与其续定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多,这样女职工因生育而失业的情况不少。
2.企业在组建工会时未能做到工会组织与女职工委员会共同组建。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往往忽略女工委会员的组建,致使女职工委员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在事业单位、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都处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之上,各方面的待遇都较好,但一些私营企业,特别是纺织企业,女职工大多从事一线工作,工作单一,工作时间长,经常加班加点,国家规定是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大多不能执行,这些假日的权利,职工基本不能享受,女职工更甚,对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情况,压低工资标准现象较为严重,测定计件工资的标准低,发放量就低不就高。这样,女工工资收入较低,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五、六百元,累计也不过只有上千元,个别的甚至更少,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4.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假期间的待遇得不到保障。“生育险”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由企业按原工资发给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由于一些企业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生育保险基金,致使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不到相关待遇,即使有的企业缴纳生育保险基 金,由于对工资的构成没有统一的认识,考虑到自身企业的利益,也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导致女职工的享受待遇有高有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企业对女职工的医疗费都不能彻底解决,致使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5.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不健全。虽然现在一些单位对哺乳期、孕期、产期特殊利益进行了保护,但在硬件设施方面做得还非常不够,比如一些企业的哺乳室、女工冲洗室已名存实亡,甚至取消;妇女普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只检查部分计生项目,不是所有妇检项目;新进职工就业的体检工作除部分服务行业外,基本不体检等等。
6.部分用人单位在招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的歧视。有些单位除纺织企业外,基本上是录用男的多,录用女的少,用年轻的多,用年长的少。有的企业在招工时明令已婚面临生育龄的不招,即使招了也明确规定必须服务多少年方能生育,或者在聘用期不得生育;有的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或虽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社会保险内容。
建议: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九十年代,全国开展了大规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但在女职工的权益保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如何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维权能力呢?通过培训、新闻媒体、热线电话、设摊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向企业经营者和在岗的女职工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经营者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女职工遵纪守法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敢于诉讼、寻求保护,缓解工作压力。
2.加强工会组织的在维护女职工管理方面的责任。由于我国现有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即使建立了工会组织,也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有的建立了工会组织,也没有建立女委员会,这样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力促成立工会组织与女工委员,有专人负责,上级工会组织要真正行使其职权,监督下级工会组织,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
3.进一步督促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部分省份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定明显提高,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企业不愿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作为工会组织应配合有关监督部门一起督促企业遵守法律,即使履行其义务,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写进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4.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由于女职工相对来说文化层次低,技能水准较低,工种选择面相对较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职工中的下岗失业比例较多。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做真正的主人翁,女职工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去适应时代的发展,改造社会,走在社会发展的大军中,并牢牢稳固自己的地位。
关键词:老年人 阻塞性肺气肿 护理 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2-0329-02
阻塞性肺气肿是肺气肿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终末细支气管远端的气道弹性减退,过度膨胀、充气以及肺容积增大,或伴有气道壁破坏的病理状态。终末细支气管远端即指呼吸细支气管、肺泡囊、肺泡管和肺泡。
肺气肿的临床症状根据程度而定,早期表现可无任何症状或者是仅仅在劳动、运动时感到气短,逐步地难以坚持原来的工作量。随着病情的发展,肺气肿程度加重,呼吸困难程度更加明显,甚至稍微活动或完全休息时仍然感到气短,并可伴有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上腹胀满。引起肺气肿主要是由慢性支气管炎发展来的,所以肺气肿病人同时会有咳嗽、咳痰等症状。
肺气肿一旦形成,肺组织的破坏是不可逆转的,但是病情的轻重程度以及预后跟合理的治疗护理密切相关。且肺气肿病程相对长,预后差,治疗不及时可发生全身多系统并发症进而危及生命。临床观察统计得出:肺气肿的严重程度与病人不及时就医和缺乏健康教育知识等因素有关。因此高质量的护理对提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治疗、减少住院时间、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心理护理
老年人患者体弱,肺气肿病程长,且又反复发作,患者大多已经饱受疾病的折磨,入院时患者容易出现坐立不安,悲观失望等焦虑情绪,有的患者甚至可能因为焦虑严重导致加重呼吸困难。这就要求护士在接待患者时态度热情友善,主动自我介绍并向患者介绍科室环境以及医院的特点,让患者能尽快的适应医院环境;耐心指导患者缓解焦虑的方法如深呼吸、听轻音乐、按摩穴位等等;教会患者放松疗法,在紧张的时候可以使用,尽可能地达到全身放松。
2 减轻呼吸困难
尽量减少体力活动,患者可根据疾病状况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必要时卧床休息,急性发作期需绝对卧床休息,采取半卧位或坐位,晚期采用前倾位最佳,使辅助呼吸肌共同参与呼吸。给予低流量(2L/min)持续吸氧。湿化瓶内可以加入30%的酒精,减少肺泡张力,从而减轻患者呼吸困难。
3 保持呼吸道通畅
老年人经常因不能有效咳嗽致使痰液粘稠无法顺利排除。所以更应指导老年人掌握有效咳嗽排痰方法。指导并示范病人半坐位,深吸气后屏住呼吸,借助胸腹肌的力量在呼气时用力咳嗽,使处于肺底部的分泌物在咳嗽的震动下产生运动从而将痰液排出。如此重复数次。协助患者翻身、叩背,每两小时一次,防止痰液坠积。翻身时要注意动作柔缓,切忌过猛,应以病人感到舒适为宜。叩背动作要准,力度适中,于此同时应观察患者的神态以及呼吸情况。对于有意识障碍的病人,在翻身前应清除口腔鼻腔的分泌物,以防误吸。鼓励患者多饮水湿化痰液,可以少量多次,同时给予静脉补液增加体内水分,防止气道干燥痰液粘稠或结痂影响痰液排出进而加重肺部感染。
4 合理氧疗
患者急性期应给予持续低流量吸氧,浓度25%—29%,1—2L/min。一定注意氧疗时间需要昼夜吸氧,尤其是晚上睡觉时间不可间断,氧疗的有效指标:患者呼吸困难减轻、呼吸频率减慢、心率减慢、发绀减轻。活动耐力增加。氧疗时应注意肺气肿病人大多需要长期低流量吸氧,长时间吸入干冷氧气,不利于气道的湿化、排痰,应在湿化瓶中加60—70度的温开水或在湿化瓶外包裹热水袋用来保温,以达到湿化气道的目的。
5 加强排痰
利用肺部的变化促进排痰。根据听诊以及X线检查结果明确感染部位,确定变换的方法。感染在肺上叶则适宜采取半卧位,感染位于中叶,则去仰卧位或侧卧位,感染部位在肺下叶应去俯卧位。危重病人排痰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心率变化,动作一定要轻柔,以防止意外发生。
6 改善环境
保持病床的整洁干净舒适,病室内要保持安静,以保证病人充分休息。病室温度应保持在22~24度为宜,若温度过高,患者容易丢失体内水分,痰液不易咳出;温度过低则会使气道的反应性增强,气喘加重,痰液增多。冬天应注意保暖避免直接吸入冷空气。病室内湿度应保持在50%~60%。护理人员在病房要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避免噪音干扰,每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30分钟。给病人创造最佳的住院环境既能保障病人的休息也能降低交叉感染。
7 饮食与营养
老年人肺气肿,大多因年老、体弱、营养不良导致呼吸肌无力,咳嗽、咳痰能力下降,机体免疫功能低下。应鼓励病人多进食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饮食宜清淡多进食高纤维膳食。避免豆类等易胀气食物,这些食物容易是腹部膨胀而影响呼吸。可多喝果菜汁清肠,比如萝卜汁、芹菜汁、苹果汁、西瓜汁等等。尽量不吃难咀嚼的食物,肺气肿老年患者容易在咀嚼时产生呼吸困难。保持烹调环境的清洁非常重要,宜煮、蒸、焖、清炖、熬等方法,这些烹调方法不产生刺激性烟雾,同时有湿化空气的作用,有利于呼吸道。
8 健康教育
【关键词】重庆陪都老建筑;保护;价值
一、重庆陪都老建筑保护的价值分析
(一)、从文化建筑本身的经济价值角度――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提升
越重要的建筑往往占据着越中心的城区位置。中心城区土地的稀缺性正是“拆”与“留”矛盾的根源。随着重庆新住宅楼的建设,与迅速拔地而起的高楼相比,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在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土地配置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边际效用将更大。作为经济活动的要素,文化建筑本身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对稀缺性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或投资,不仅可以提高该处土地的价值,还能提高相邻地块的市场价值。以上海新天地为例,上海新天地在原来的弄堂基础上进行了保护性开发。它虽然放弃了巨额的土地出让收益,却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周边地区房地产升值及商业发展也换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从重庆陪都文化的继承与发扬的角度――重拾陪都文化精华
前不久,法国思想家、城市问题专家皮埃尔?卡蓝默访问中国时,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中国的发展速度让人震撼,但感触最深的是那些发展中的超巨型城市。它们规模的巨大超过了我的想像。每一次进入这样的城市都会让我发抖”。大家以为他说的是恭维话,可接下来他的解释是:“这样的城市对欧洲人来说非常乏味,它们显示的是技术的能量,没有灵魂。”皮埃尔的话,无疑一语中的地揭示了城市个性的重要性。重庆城市的记忆不能缺失了陪都文化的记忆,重庆城市的个性也不能缺失了陪都建筑。
重庆最有韵味的地方当属重庆的陪都建筑群。早在陪都时期,无论是达官贵人所居住的公馆建筑,还是当时各国驻重庆的办事处、大使馆,皆因依山就势、因地制宜的高调设计而成为陪都城市身份的代表,如黄山别墅群、第八区的富人别墅群。这些建筑无不透露出设计师的尊重自然的思想,绝不是一般的大挖大建,而是经济节约,与环境十分协调,相映成趣。可以说陪都公馆是重庆抗战时期特有的民居形式,已经成为重庆这座城市的文化细胞,陪都公馆文化已经成为重庆文化的一种代表。对陪都建筑进行合理性的保护与开发,受益者最大范围覆盖了重庆居民,这是对重庆城市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更将成为我们城市开发的一种新态度。
(三)、从旅游开发和旅游产品经营者的角度――文化产业的发展
旅游消费的实质是一种精神文化的消费。《寻找上清寺》一书就曾引发了重庆旅游爱好者对重庆历史文脉的探寻和持续关注。随着重庆陪都文化带的保护与开发的逐渐到位,重庆陪都老建筑文化旅游将成长为一项经济性的文化产业,成为旅游者和重庆人民文化交流最直接的一种形式。总之,重庆陪都老建筑文化旅游将成为重庆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文化空间,在人们的旅游消费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这一切也智能在保护性开发的基础上进行。我们可以明确,陪都建筑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是一切经济效益的前提。
二、陪都遗址迁建保护的成功范例――品读陈诚公馆
陈诚公馆,是爱将陈诚在重庆的一处居所,地处重庆渝中区最高的台地之上。公馆三楼一底,砖木结构,既有中式木门窗木件,又有西式线条(券)拱门窗、圆窗。青砖墙支承木梁构架。最具特色的是公馆的半圆形的书房,凸出于西立面,顶部是一个半圆形的大露台,体现了典型的陪都时期折衷主义特色。
2009年6月,陈诚公馆迁建主体工程开始施工,2010年2月,主体封顶。2010年3月15日,市文物局会同渝中区文物管理部门组织了“陈诚公馆文物建筑迁建工程验收会”,迁建修复后的陈诚公馆已经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成为了一个在重庆市带有示范性的文物迁建成功作品。
陈诚公馆开发借鉴了国外经验,采用保留建筑外皮、改造内部结构和功能,并引进新的生活内容的方式。首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整个建筑进行了整体性迁建,动用诸多力量和资金来保留并修复陈诚公馆建筑外皮,同事通过改造内部结构和功能,使之适应商业、餐饮、休闲等现代生活形态。其次,经济与文化相促进。为保留建筑外观的保护性改造,使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投资超过万元,而陪都文化吸引中外游客的驻足,也为周边房地产价值及公馆本身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最后,旧建筑与新生活相生。在陈诚公馆的保护与开发中,将老建筑的历史感和新生活形态的文化品位结合在一起,使文化享受达到了新境界,公馆被创新地诸如了诸多时尚的商业元素,变成了一个集餐饮、休闲、会务等功能于一身的首个重庆台商文化交流会所,为重庆名流创造出了又一个具有重庆文化底蕴的新台地。
结语
陈诚公馆迁建保护和利用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范例。重庆作为19世纪末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城市和二战名都,至今还留下了不少历史文物建筑。如何正确协调资源保护、旅游开发与社会发展关系,如何使老建筑涅再生,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精气神,如何平衡老建筑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利益关系,并达成新的一致性,这是我们应该继续重视和思考的事情。
参考文献
【关键词】老年高血压;护理方法;护理效果
高血压是临床上的常见病症,尤其是在老年群体中具有很高的发病率,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而高血压也是一种终身疾病,除了要积极的进行治疗,更需要加强护理[1]。为进一步分析老年高血压患者治疗期间的护理方法和护理效果,本文选取我院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组试验,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10月-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所有患者的舒张压均在90 mm Hg以上和(或)收缩压在140 mm Hg以上。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25名,观察组中有14名为男性,11名为女性,最大年龄为81岁,最小年龄为60岁,平均年龄(69.53±5.46)岁,最短病程为1年,最长病程为28年,平均病程13.5年;对照组中有15名为男性,10名为女性,最大年龄为80岁,最小年龄为61岁,平均年龄(68.99±5.73)岁,最短病程为1年,最长病程为30年,平均病程14.6年。2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等各项基本资料基本相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降压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实施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1)健康教育,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状况、文化程度等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主要对高血压的发病原因、影响因素、危害等方面进行宣讲,让患者提高对病情和自我护理方法的认识,以提高对疾病的重视度以及掌握正确的护理方法[2];(2)心理护理,由于患者常年遭受疾病的折磨,容易产生焦躁、悲观等不良情绪,对疾病的控制、治疗配合度和积极性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心理状态积极的进行心理护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帮助患者树立治疗的信心[3];(3)生活指导,护理人员耐心的为患者讲解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叮嘱患者戒烟戒酒,合理安排自身的饮食结构,应少食脂肪及含盐量高的食物,适当的进行活动锻炼,将体重维持在合理水平,并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定期进行血压检测;尤其是要坚持遵医服用降压药品,据有关临床统计资料表明,很多患者都存在不遵医服药或者服药不规律的现象,护理人员要为患者讲解药物治疗的重要性,并发动患者的家属监督患者按时、按量、按要求服用药物,以此体改治疗效果[4]。最后是对两组患者的降压效果进行分析对比。
1.3 数据处理
将本次统计调查的实验数据均录入SPSS17.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卡方检验,以P
2 结果
观察组中显效13例,占总数的52.5%,有效10例,占总数的40.0%,无效2例,占总数的5.0%,总有效率为95.0%;对照组中显效8例,占总数的32.0%,有效10例,占总数的40.0%,无效7例,占总数的28.0%,总有效率为72.0%。两组数据结果比较具有明显差异(P
3 讨论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等众多原因,高血压患者在不断的增多。而很多老年高血压患者由于缺乏对疾病的认识和重视,往往只在病情发作的时候进行治疗,稍有好转便不再治疗,这样就使得治疗效果大打折扣。因此,除了要对患者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还需要在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进行干预。本文采取分组对照的形式,对我院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采用护理干预的观察组患者降压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由此表明,在老年高血压患者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护理干预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值得在临床应用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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