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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这些法律法规在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上作了特别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已婚未孕、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下列作业:铅的冶炼、浇铸,铅粉生产;纯苯的生产、回收;汞的生产、蒸馏、回收;镉的生产;二硫化碳的生产;超过卫生保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其他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影响下一代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为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维护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但这些劳动法规及相关政策真正的落实情况又是如何呢?经过广泛调查,听取意见,总体情况尚好,但也是喜忧参半:
1.从各方面报道及相关的社会调查来看,各行业、各部门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及权益方面的履行情况各不相同,参差不齐。目前,执行情况最好的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女职工各方面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基本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其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的女职工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比例在企业中最高,这些企业的工会组织比较健全,由工会出面召开职工大会,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对职工和企业具有约束力,而集体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他把女职工劳动权利保护内容写在合同中,加上工会组织比较健全,劳动合同基本都得到了履行。一些私营企业在保护女职工权利方面做得比较欠缺,大部分私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即使签定了劳动合同对女职工权利保护方面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全面落实。
2.能重视女职工“五期”劳动保护。从生理特征来看,女职工有特殊的生理,女职工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等生理特点,需要特殊的“五期”保护。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单位能遵守《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孕期的职工能给予适当的照顾,特别是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职工,一般不安排夜间工作和加班,对怀孕期的费用一般全部报销,女职工生育后能按法律规定享有产假休息期,但在一些外企、私人企业执行就不那么理想,有些单位明令不招用女职工,有些单位在女职工结婚后即解除劳动合同。
3.大部分患病职工都能及时得到治疗。一般企业都能定期对妇女进行体检,且都是免费用,对查出患病职工,大部分单位都能及时治疗,在这方面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约占99%,国营企业执行较好,但私营企业及外企执行就不是那么理想。
存在问题:
1.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是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是男女职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参与社会的基础和保障,然而由于大部分女职工的文化程度不高,从事的职业层次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维权能力低,即使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不知道,还是那种老概念,觉得自己的地位低,工作难找,工资收入少一点是应该的,一些单位老板正是利用了她们的这种心态,降低她们的收入,即使在同一行业、同一工种中技术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获得的收入都不一定相同。另外,在女职工进入婚嫁期、生育期时,终止与其续定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多,这样女职工因生育而失业的情况不少。
2.企业在组建工会时未能做到工会组织与女职工委员会共同组建。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往往忽略女工委会员的组建,致使女职工委员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在事业单位、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都处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之上,各方面的待遇都较好,但一些私营企业,特别是纺织企业,女职工大多从事一线工作,工作单一,工作时间长,经常加班加点,国家规定是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大多不能执行,这些假日的权利,职工基本不能享受,女职工更甚,对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情况,压低工资标准现象较为严重,测定计件工资的标准低,发放量就低不就高。这样,女工工资收入较低,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五、六百元,累计也不过只有上千元,个别的甚至更少,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4.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假期间的待遇得不到保障。“生育险”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由企业按原工资发给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由于一些企业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生育保险基金,致使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不到相关待遇,即使有的企业缴纳生育保险基 金,由于对工资的构成没有统一的认识,考虑到自身企业的利益,也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导致女职工的享受待遇有高有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企业对女职工的医疗费都不能彻底解决,致使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5.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不健全。虽然现在一些单位对哺乳期、孕期、产期特殊利益进行了保护,但在硬件设施方面做得还非常不够,比如一些企业的哺乳室、女工冲洗室已名存实亡,甚至取消;妇女普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只检查部分计生项目,不是所有妇检项目;新进职工就业的体检工作除部分服务行业外,基本不体检等等。
6.部分用人单位在招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的歧视。有些单位除纺织企业外,基本上是录用男的多,录用女的少,用年轻的多,用年长的少。有的企业在招工时明令已婚面临生育龄的不招,即使招了也明确规定必须服务多少年方能生育,或者在聘用期不得生育;有的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或虽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社会保险内容。
建议: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九十年代,全国开展了大规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但在女职工的权益保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如何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维权能力呢?通过培训、新闻媒体、热线电话、设摊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向企业经营者和在岗的女职工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经营者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女职工遵纪守法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敢于诉讼、寻求保护,缓解工作压力。
2.加强工会组织的在维护女职工管理方面的责任。由于我国现有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即使建立了工会组织,也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有的建立了工会组织,也没有建立女委员会,这样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力促成立工会组织与女工委员,有专人负责,上级工会组织要真正行使其职权,监督下级工会组织,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
3.进一步督促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部分省份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定明显提高,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企业不愿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作为工会组织应配合有关监督部门一起督促企业遵守法律,即使履行其义务,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写进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4.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由于女职工相对来说文化层次低,技能水准较低,工种选择面相对较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职工中的下岗失业比例较多。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做真正的主人翁,女职工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去适应时代的发展,改造社会,走在社会发展的大军中,并牢牢稳固自己的地位。
目前,治疗老年腰椎间盘突出症仍以开放式手术为主。在手术治疗过程中发现,老年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无论在临床特点、手术方式以及护理方面都有其特异性和多样性。现回顾我院收治的19例60岁以上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的临床资料,并将其特点及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9例中男12例,女7例;60~72岁,平均65岁;单节段9例,2节段6例,3节段2例,4节段2例;合并腰椎管狭窄17例,合并冠心病5例;全麻3例,硬膜外麻醉16例;全椎板切除髓核摘除术12例,半椎板切除髓核摘除术4例,开窗髓核摘除术3例。患者症状复杂,但多表现为长时间的腰腿痛,具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和腰椎管狭窄症的双重特点。部分合并马尾神经受压表现,常无明显原因突然加重,多数患者经历了长期的保守治疗,如推拿、按摩、牵引、针灸、中药及微创治疗,但疗效甚微,因而手术治疗应严格选择适应证,首选方式为彻底减压,行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术。
2 护理
2.1 术前护理:多数患者对手术产生焦虑、紧张、不安等不良心理反应。针对患者不良情绪和精神状态,采取相应的措施,解除患者的思想顾虑。首先,要了解患者的心理变化,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对待患者要热情和善,用适当的语言转移其注意力,此外,要真正取得患者的信任,护士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和熟练扎实的技术操作,会读X线、CT、MR片,熟悉此病的病因、演变过程、手术方式、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这样才能对病人的病情心中有数,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能做出较全面正确的解释,使患者对病情有较客观的认识,对手术有初步了解,在心理上有充分的准备,放心的接受治疗。
2.2 术后护理
2.2.1 术后平卧6h,压迫伤口止血,轴型翻身,防止脊柱扭转。
2.2.2 观察双下肢的感觉和活动与术前作对比。
2.2.3 术后1w卧床期间,进行直腿抬高锻炼,预防神经根粘连。
2.2.4 指导病人做腰背肌锻炼:①挺胸:病人倾卧以双肘支起胸部,使背部悬空;②五点支撑法(1w后开始):病人仰卧,下肢屈膝屈髋,双足放置在床上,双肘支撑体侧,用头、双肘、双足撑起全身,使背部尽力腾空离床;③三点支撑法(2~3w开始):让病人双臂置于胸前,用头及足部撑在床上,全身腾空后伸;④背伸法(5~6w开始):病人俯卧,抬起头,胸部离开床面,双上肢向背后伸,双膝伸直,从床上抬起双腿,锻炼的幅度及次数应逐渐增加,在不疲劳、无痛苦的情况下进行。
3 出院指导
【关键词】 支气管镜; 老年患者; 护理
中图分类号 R473.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4)12-0108-02
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是诊断老年肺部疾病的主要手段[1]。笔者所在科室根据老年患者的生理、心理、老年人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高的这一系列特点,通过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来明确诊断或者给患者灌洗、给药等治疗的同时采取相对应的护理措施,护理效果非常满意,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11月笔者所在科室收治的行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术的102例老年患者,男62例,女40例,年龄60~76岁,平均(64.2±1.2)岁。其中肺结核60例,肿瘤12例,炎症30例。
1.2 方法
支气管镜检查是将细长的支气管镜经口或鼻置入患者的下呼吸道,即经过声门进入气管和支气管以及更远端,直接观察气管,支气管的病变,并根据病变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包括经支气管镜病灶活检、支气管黏膜活检、经支气管镜透壁肺检,及经支气管镜针吸活检,大多数肺部及气道疾病,如肿瘤、结核、肉芽肿性疾病以及某些感染性疾病需要通过经支气管镜,活检术来确定诊断,这是最常用的一项检查项目。
1.3 护理
1.3.1 术前护理 (1)心理护理。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机体机能减弱,多患有多种疾病,接受能力与适应能力减弱,存在着特殊心理反应。术前应做好充分的心理护理,因大多数患者对支气管镜检查治疗不了解,有恐惧心理,先应做好解释工作,使其对检查的必要性和安全性有一定认识,消除患者紧张及恐惧心理。(2)术前指导。详细介绍电子支气管镜检查的目的及方法,指导患者有效的吸气、咳嗽,告诉患者在检查过程中不要憋气,要放松,教会患者在插管前怎样做好深呼吸以及换气的技巧,告诉患者整个过程持续时间不长,没有太大的痛苦,一般都能耐受,操作中嘱患者尽量做深呼吸,使其以最佳的状态配合治疗,有利于病情观察,以及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及避免医疗纠纷。(3)术前患者及物品的准备。通知患者术晨禁食、水,术前30 min皮下注射阿托品0.5 mg,给予2%利多卡因5 ml加生理盐水5 ml做雾化吸入15 min,后协助患者平躺手术床上,摆好,再给患者2%利多卡因滴鼻腔和咽喉部数滴,这样可使物对咽喉部及气道黏膜表面起动充分的麻醉,而有利于插管,以减轻患者咽喉部的刺激。给患者用盖巾蒙眼睛,防止在操作中给药时药液不慎滴入眼睛,如有患者带有假牙则应去除假牙,同时准备好各种抢救措施。术前仔细检查电子支气管镜及其配件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1.3.2 术中护理 根据患者体质情况给予安定10 mg肌注以稳定情绪。对高龄体弱、心血管疾病等患者给予心电监护及血氧饱和度监测。持续吸氧4~5 L/min,术中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密切观察患者面色、四肢末梢及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如颜面及口唇黏膜发绀及血氧饱和度下降,应提高吸氧浓度。监测血压、心率、心律变化,出现血压下降,遵医嘱用升压药。发现心律失常,应及时给予处理,同时暂停支气管镜操作,配合医生正确处理。支气管镜检查的医生要经验丰富,动作要敏捷轻柔,避免损伤气管黏膜。护士要指导患者做配合动作,医生进镜至咽喉部时,要告诉患者暂时有点不舒服,请听从医生的指导做吞咽、深呼吸动作,并放慢呼吸节律,使患者放松以减少不适。检查中,配合医生做各种治疗的同时还要不时地给予患者鼓励和支持,使患者有安全感,尽量使其情绪放松和稳定。操作过程中切记要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1.3.3 术后护理 检查完毕后让患者平躺休息,继续给予吸氧,给患者摘去蒙眼的盖巾,对患者表示关心,询问有无不适。对患者进行适当鼓励并向患者交代检查后注意事项,告诉患者回病房后要卧床休息,少讲话,并禁食禁水2 h,2 h后方可进清淡易消化的饮食,以免食物误入气管造成吸入性肺炎。严密观察有无痰中带血或咯血,少量可不用处理,咯血多者可遵医嘱应用镇咳止血药。向患者解释术后会有轻度胸痛,咽痛,气促以及少量出血,认真观察有无憋气、呼吸困难、喉头水肿、气管损伤,观察患者的神志变化,定时测血压、脉搏。
2 结果
通过治疗和护理以及患者积极配合,102例老年患者均得到了好的治疗及诊断,无一例发生出血、喉头水肿、心率失常等并发症。
3 讨论
一般老年患者对支气管镜检查的耐受性差,抵抗力低,容易发生并发症[2]。近年来笔者所在科室内镜室在行电子支气管镜检查和治疗中,接触到有越来越多的老年患者,在针对老年人这一特点,笔者研究其心理特点,寻找其护理对策,重点在于实施检查前,加强支气管镜方面的知识宣教,给予患者心理方面的护理和健康方面的指导;并且在检查中,给予患者精神安慰;消除其恐惧心理,在检查后,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及关心患者的需求。行支气管镜的这些老年患者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均较顺利,安返病房,没有明显不适表现[3]。加强术前,术中、术后的护理,确保老年人支气管镜检查的安全,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非常重要[4]。应用电子支气管镜可以对老年人呼吸道疾病做出早期诊断和治疗,是发现老年人喉、气管、支气管病变的重要有效方法,完善的术前检查和准备是保证患者顺利检查的前提。加强术前,术中、术后护理是确保老年患者检查安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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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年高血压;护理方法;护理效果
高血压是临床上的常见病症,尤其是在老年群体中具有很高的发病率,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而高血压也是一种终身疾病,除了要积极的进行治疗,更需要加强护理[1]。为进一步分析老年高血压患者治疗期间的护理方法和护理效果,本文选取我院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组试验,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10月-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所有患者的舒张压均在90 mm Hg以上和(或)收缩压在140 mm Hg以上。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25名,观察组中有14名为男性,11名为女性,最大年龄为81岁,最小年龄为60岁,平均年龄(69.53±5.46)岁,最短病程为1年,最长病程为28年,平均病程13.5年;对照组中有15名为男性,10名为女性,最大年龄为80岁,最小年龄为61岁,平均年龄(68.99±5.73)岁,最短病程为1年,最长病程为30年,平均病程14.6年。2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等各项基本资料基本相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降压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实施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1)健康教育,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状况、文化程度等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主要对高血压的发病原因、影响因素、危害等方面进行宣讲,让患者提高对病情和自我护理方法的认识,以提高对疾病的重视度以及掌握正确的护理方法[2];(2)心理护理,由于患者常年遭受疾病的折磨,容易产生焦躁、悲观等不良情绪,对疾病的控制、治疗配合度和积极性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心理状态积极的进行心理护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帮助患者树立治疗的信心[3];(3)生活指导,护理人员耐心的为患者讲解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叮嘱患者戒烟戒酒,合理安排自身的饮食结构,应少食脂肪及含盐量高的食物,适当的进行活动锻炼,将体重维持在合理水平,并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定期进行血压检测;尤其是要坚持遵医服用降压药品,据有关临床统计资料表明,很多患者都存在不遵医服药或者服药不规律的现象,护理人员要为患者讲解药物治疗的重要性,并发动患者的家属监督患者按时、按量、按要求服用药物,以此体改治疗效果[4]。最后是对两组患者的降压效果进行分析对比。
1.3 数据处理
将本次统计调查的实验数据均录入SPSS17.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卡方检验,以P
2 结果
观察组中显效13例,占总数的52.5%,有效10例,占总数的40.0%,无效2例,占总数的5.0%,总有效率为95.0%;对照组中显效8例,占总数的32.0%,有效10例,占总数的40.0%,无效7例,占总数的28.0%,总有效率为72.0%。两组数据结果比较具有明显差异(P
3 讨论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等众多原因,高血压患者在不断的增多。而很多老年高血压患者由于缺乏对疾病的认识和重视,往往只在病情发作的时候进行治疗,稍有好转便不再治疗,这样就使得治疗效果大打折扣。因此,除了要对患者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还需要在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进行干预。本文采取分组对照的形式,对我院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50名老年高血压患者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采用护理干预的观察组患者降压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由此表明,在老年高血压患者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护理干预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值得在临床应用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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