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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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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第1篇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园林绿化承包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 苗率应达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 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树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 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合同范本《园林绿化承包合同》(kt250.com)。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第2篇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

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___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第3篇

摘要:绿化工程 合同结算条款 优化建议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住宅的追求由“居者谋其屋”转变为“居着选其屋”,越来越多的高品质楼盘顺应而生。作为楼盘品质形象的重要评价因素之一,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日渐增大,园林绿化的成本管理也受到了开发商前所未有的关注。本文仅针对房产项目的绿化工程,就如何优化合同结算条款的设置提几点建议。

一、概念

1、绿化工程的定义

绿化工程作为园林工程一个重要分支,与园林工程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园林工程指在一定的区域,通过改造地形、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美的环境和游憩境域。而绿化工程仅指植物部分及种植植物必需的土方。

2、绿化工程的特殊性

(1)绿化工程的种植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同个品种同样规格的苗木会呈现不同的生态特征;

(2)绿化工程的效果,不仅仅体现在种植完成时,更需要后期的精心养护和管理;

(3)绿化工程的许多植物材料在信息价上都查询不到,且市场价格波动大,甚至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树一价”的情况,较难准确把握;

(4)绿化工程的设计常常会因为苗木的采购原因或现场因素、人为因素发生较频繁的变更,从而导致项目竣工时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与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出入。

二、现状

1、目前,园林工程已作为造价体系中的一个独立专业存在,有专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预算定额。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普遍运用于施工招标、过程控制、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目前,大部分房产项目的绿化工程都采用固定单价的模式,施工合同中对结算条款的约定也都基本参照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

三、问题

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设置的合同条款一般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若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则按现行定额、相应取费类别及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组价来确定综合单价。”

虽然根据此设置的合同条款能完成最终的结算工作,但是否能通过优化合同条款来提高绿化工程造价变更的可控性,减少变更苗木的定价争议,尽可能地减少不平衡报价造成的投资增加。这是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曾碰到过这么一个案例。某小区招标图纸设计种植H41-50 P49-60的夏鹃5000 m2,种植密度为25株/ m2,H31-40 P21-30的红花继木600 m2,种植密度为49株/ m2。种植时施工单位提出H41-50 P49-60的夏鹃采购困难,因此业主对设计作出如下调整:其中1500 m2调整为H31-40 P36-49的夏鹃,种植密度为49株/ m2;另外3500 m2调整为H31-40 P21-30的红花继木,种植密度仍为49株/ m2。H41-50 P49-60的夏鹃合同综合单价为3.3元/株,施工期信息价(主材价)为4.4元/株;H31-40 P36-49的夏鹃无合同价,施工期信息价(主材价)为3.4元/株;H31-40 P21-30的红花继木合同综合单价为3.95元/株,施工期信息价(主材价)为1.8元/株。

从这个案例,可以反射出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定额、相应取费类别和施工期间信息价来组价”这个条款进行结算,则规格调小后H31-40 P36-49夏鹃的综合单价反而高于合同中规格大的H41-50 P49-60夏鹃的综合单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2、由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因,H41-50 P49-60的夏鹃(种植密度为25株/ m2),调整为H31-40 P36-49的夏鹃(种植密度为49株/ m2)。调整后,整体绿化效果变化不大,但单位面积投资额却增加了。若两者价格均按13年6月施工当地的信息价来估算,单位面积便增加投资约62元。

3、H41-50 P49-60的夏鹃有3500 m2调整为H31-40 P21-30的红花继木,使该规格的红花继木工程量增加了240%,而该规格的红花继木合同价正好明显高于市场行情。

四、建议

1、约定“苗木规格的变更事先须经投资方的确认,规格变更后的苗木综合单价均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现规格信息价÷原规格信息价)后确定。若以上公式中的现规格信息价和原规格信息价有一种为无信息价的,则均变为现规格市场价和原规格市场价。”该条款既解决了组价后同品种苗木小规格的价格反而高于原合同中较大规格的价格这个问题,又能维持变更后规格与原规格价格水平的一贯性,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2、绿化色块苗可要求投标单位按m2报价,并在招标文件的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绿化色块种植效果以不见土为宜。投标单位在根据业主的清单报价时,应慎重考虑设计的苗木规格和苗木密度是否能达到不露土的要求;若投标单位认为设计无法满足该要求时,则应自行考虑相关措施,费用按单位面积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该条款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预估种植效果并进行二次设计的能力。

3、约定超额部分应进行重新组价,具体可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条款“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按定额、相应取费类别和施工期间信息价重新组价”。该条款能减少因大量增加投标价格较高的苗木而给投资方带来的额外损失。

五、启示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设置合同结算条款虽然能为一般性的变更提供价格调整的依据,但对于绿化工程来说并非是最优的。房产项目相对来说,在合同结算条款的拟定方面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在条款拟定的时候,应尽可能全面地把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因素考虑进去,从而达到减少结算阶段争议和更好地控制成本的目的。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第4篇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认真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

(二)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书的年审考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法人员日常学法由各执法单位负责,每月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学法讨论要有记录,考勤情况和学习效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其作为建筑劳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年内培训建筑农民工2000人。

(四)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宪法》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配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宣传活动。

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核论证和报批工作。争取年内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暂行办法》、《市廉租住房入住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及配套的《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市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和绿化合格专用章的实施意见》、《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制定《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二)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文明规范执法等为重点,推进依法规范和治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决策、相关协议和合同文书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案件应诉及其他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并使其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认真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科学细化行政处罚幅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标准、提升处罚程序透明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五)落实行政处罚集中委托制度。加强对做出的房地产和建设领域行政处罚的审核把关,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协调、沟通和配合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审判机关,妥善处理和应对每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法律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根据单位机构职能的变化,及时调整理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并将依法行政纳入住建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细化完善考核标准,切实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第5篇

会议宣传报道范文一10月5日至7日集团第二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公司总部温州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集团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适时召开的重要会议,在总结1-8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经营管理工作思路、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创新的提出了大布局、小团队、精分工、再创新的战略目标。

集团各分公司和部门负责人重点汇报了20xx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1-8月份,各分公司和部门紧紧围绕公司年初预定的经营目标,积极落实抓产品、抓管理、抓营销、抓合作和抓队伍的工作思路,规范经营,创新举措,深挖潜力,开源节流,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努力化解市场不利因素,积极做好项目的规划落实和公司发展管理,科学制定完成经营任务的举措和方法,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层层分解,为公司实现稳步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集团董事长沈永贤在听完各分公司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发言后做了重要讲话。

他充分肯定了集团1-8月份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要求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在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单位成本的产出率,并积极开拓市场,抢占资源,创造新的盈利点和闪光点,积极完成公司下达的本年度经营任务。

沈董强调,战略决定成败,细节成就完美,各分公司和部门要从公司发展、经营效益、管理创新、财务管理和加强学习等方面,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后续动力。

各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战略决策能力,各部门要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从而保证中天昊宇富有创造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现代化企业。

沈董指出,1-8月企业能在各种环境影响下取得又好又快发展,这说明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战略管控、科学发展在公司是富有成效的。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全体员工自强不息的奋进努力和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得益于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化集团管控能力,让中天昊宇成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得益于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的改善,促进了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得益于领导团队的经营管理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

沈董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客观地分析了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

他指出,当前公司一是要抓住老客户进行大客户营销和开拓新客户的营销问题;二是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同质化的企业发展问题,及其定位、规模效益问题;三是要解决分公司专业能力培养、专业化定位和综合大型化定位的导向问题。

针对公司今后的经营管理工作,沈董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加强经营管理能力,促进经营管理工作创新、升级、增效。

经营管理是质量效益企业的一个主要抓手,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培育和提升公司品牌的基础工程,是企业软实力一个本质要素。

沈董要求各分公司和部门把经营管理工作作为主攻方向来抓,加强经营管理的领导力建设,主要负责人要把经营管理工作当成重中之重,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加强培养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和管理团队。

把技术系统尖子培养成经理管理高层高级人才,把经营管理工作与生产放在同等地位;提升团队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企业质量效益;强化合同管理和成本管理,创造无障碍发展环境;坚持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过程管理;坚持提高认识,做好企业考核评价工作,引导我们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

此次会议由温州公司总经理张亮主持,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0月7日落下帷幕。

会议宣传报道范文二7月16日上午,由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

新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长江文明馆策划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文化产业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齐聚一堂,ESCFP董事长康伟作为城镇运营服务商的代表受邀出席。

据悉,本次会议主要着力于解决长江文明馆的展示内容与布展形式以及长江文化长廊的展示内容及展示方式两个主要问题。

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就以上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SCFP董事长康伟认为要解决以上两个主要问题,则必须要逐个解决其引申出来的五个问题,即长江文明是什么文明、国家和民众需要怎样的展示场馆、武汉需要怎样的城市名片、怎样的场馆才能得以持续和保留、什么是长江文明馆的灵魂和定位,如此才能形成一个系统而合理的解决方案。

随后,康伟根据其首创的五划合一理论,从国家战略高度和区位发展层面深入剖析了建设长江文明馆的时代背景,认为在全球经济转型,中国大国崛起,中国由沿海经济转入内河经济,以长江为中轴的经济、文明崛起。

并串联起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历史实践巨幅画卷的背景之下,建设长江文明馆承担着让世界因长江认识转型中的中国,让外界因长江文明馆认识发展中的武汉的重任,从而提出国家文明引擎,江河文明典范的总体定位。

接着,康伟从长江文明馆及长江文化长廊的布展与总体要求、展现方式、展示内容、后期运营等四个方面分别作了具体阐述。

康伟认为,在项目的布展上,应力求体现真诚、振奋、互动、与时俱进四个核心点,凸显长江崛起、中部崛起及中华复兴,串联起构筑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核心内涵。

因为,长江文明馆不应只是静态的展示与罗列,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新时期国家发展意志,是长江文明的宣言,中华文明的宣言;要凝聚文明的

力量,唤起全社会的共鸣,共创未来。

在展现的方式上,康伟认为要统筹策划整合,实现展馆建筑设计、外部园林景观、室内陈列题材(含科技表现运用)、展馆品牌宣传、后期维护运营五位浑然一体。

在展示的内容上,应围绕文化文明、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五个主线,贯穿交叉展现,并引发思考;外加长江之城武汉文明展厅,以借力长江文明之势、构筑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为目标,从国家战略高度上拔升长江文明的同时,也从城市发展高度上整合武汉文明特色。

此外,在项目的后期运营上,康伟则建议一方面可赋予其文化传承与学术研究功能,如设有具有高度而非规模化的长江文明论坛会址、学术研究机构,长江文明之声等,不仅让其成为建筑名片,更将其打造成为新时期的文化名片;另一方面,也可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邀请企业冠名,与知名企业共建,体现长江文明的共鸣与合力。

康伟从城镇运营服务商的角度所作的战略分析和具体阐述赢得了所有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据悉,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博导张薇,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导罗运环,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傅才武,长江科学院空间所所长、教授级高工谭德宝。

湖北省博物馆馆长、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方勤,湖北省美术馆馆长、一级美术师傅中望,湖北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研究员徐新桥,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涛,武汉园发文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旭等也参加了本次策划研讨会。

会议宣传报道范文三10月14日,《市中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评审会议在区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

来自国家旅游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旅游报社、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院、山东大学等部门的七位旅游专家担任《规划》评审委员会委员。

区委副书记、区长朱国伟,区长助理胡安玉参加了评审会议。

会议由市旅游局副局长张玉涵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朱国伟致欢迎辞。

评审委员会专家在认真听取了北京大衍致用旅游规划设计院课题组的《规划》文本和图件展示和汇报后,逐一进行了会议评审发言。

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该《规划》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结构清晰,体例科学,图件完备,符合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旅游主题与产业目标定位准确,功能分区合理,产品设计科学,项目规划富有创意且十分详细,规划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和很强的可操作性。

采取的4162的技术路线、SWOT-P分析、旅游形象系统设计、线路营销,旅游项目黑帝城、齐鲁武当山,旅游产业中的旅游餐饮、特色旅游商品的设计以及规划体例结构富有创新性。

同时,《规划》能够依据区位特色,以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核心竞争力,为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找到了一条可行之路。

评审专家还对《规划》中诸如法规依据、与周围城市衔接、非优势旅游地区如何打造度假目的地和大企业参与旅游事业等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