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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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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改革

税收制度改革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收制度改革 营改增 意义

营改增这个经济词汇的形成和应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对我国的经济生活具有重大的影响,是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概念。我国从二零一二年起对上海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进行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经过一年的实践应用,营改增的效应和意义逐渐在实践中变现出来。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研究营改增的意义,但是人们的研究思路通常是拘泥于结构调整视野或局限于税制改革思维,认为营改增是完善的税制举措,认为其可以推动服务行业的发展,很难从客观的角度对营改增的意义做出科学全面的总结。对营改增的意义的研究更多的是拘泥于经济领域,而不关注其在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的特殊贡献。

如果只是局限于经济层面的研究,很难发掘出营改增在其它领域的重要贡献和重大意义。因此在进行营改增的意义研究时,不但要围绕其战略布局和方案选择来揭示其各方面的意义和效应,还应该将其与社会的发展层面相联系,全面的分析其深层次的意义。

一、在宏观的经济运行视角下,营改增的意义

虽然营改增的提出是为了满足税制结构调整的需要,是一项完善现行税制的举措,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市场环境的变化,逐渐将营改增的潜在效应表现于宏观经济层面,再加上其本身的复杂性,使其更多的意义显露出来。

(一)对现行流转税制进行完善的基础性措施

从税理的角度上来讲,流转税具有特殊流转税和一般流转税两种具有差别的税种,一般流转税是一种不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经济行为产生任何影响的税种,不会改变纳税人在消费、储蓄、投资、生产等方面的选择权利,而特殊流转税则着重实施调节功能。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中,一般流转税具有两个不同税种,即营业税、增值税两种。增值税主要是针对的是制造业,营业税主要是针对的是服务业。虽然在进行税制设计时是希望这两个税种可以通过相互协调来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这两种税制很难达到税负平衡。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兼具服务业和制造业特征的新型生产业快速崛起,使其产业归属很难给出明确的界定。这也就造成了两套税务机构之间的征管范围的矛盾。

基于各方面的考虑,后来将两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税种,增值税。后来对增值税进行通俗化的表述,将其改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为营改增,随着一般流转税税制内部的矛盾的加剧,进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是完善现行流转税税制的基础性举措。

(二)推动经济机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由于我国经济结构不可持续、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愈演愈烈,进行税收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时候诞生的营改增税收方案,它的方案设计和目标设定,必然与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有直接的关系。

营改增是为了调整经济结构而启动的,诞生于经济结构矛盾趋于激化的状态下,他的生成契机是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完成和实施。其主要的变化就是企业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可以不计入增值税的征税基数,从而实行免征增值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是一项减税措施。在整个服务和商品流转环节进行统一征收增值税,是一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三)关系到宏观调控的成败

营增改是基于实施结构性减税的目的而启动的,它产生于国际经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从营改增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就与宏观调控操作有密切的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对营改增的实践应用,其对于宏观调控的积极意义也逐渐显露出来,现行的宏观调控必须兼具推动结构调整和逆周期调节两方面的功能,而稳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任将主要落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上。税收政策的任何减少都与国家的收入分配和节能减排政策有紧密联系,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时,需要格外的慎重,相比于其它减税政策,增值税是最适宜作为结构性减税主要对象的,营增改的税收政策的试行,是一项目前为止,涉及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它与宏观调控政策的成败有重要的联系。

二、深化改革开放视角下,营改增的意义

在进行营改增意义的研究时,不仅要能够超越宏观经济的运行层面,将其延伸到财税体制的改革领域,还应该结合其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等领域的特殊功效进行研究。

(一)营改增将促进地方税体系及地方主体税种的重建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中,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有一大半来自营业税,它是我国地方政府掌握的几乎唯一的主体税种。它的范围涉及到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技术服务、现代服务业研发。随着营业税全部被纳入到增值税框架体系,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营业税随着该项体制的实施而不复存在,这给地方主体税种、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重建地方税体系和地方主体税种势在必行。

(二)营改增将使直接税体系的建设速度加快

在外国现在所实行的税收收入体系中,增值税占有很大的比重,同时营业税所占的比重也很大,在营改增实施之后,我国的两大税种合并成为了一个税种,这时候如果不对其他的税种所占的比例做出相应的调整,就会形成增值税一税独大的局面,这种税收体系的不均衡布局,会大大增加财政风险,所以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对直接税体系的重建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营改增将促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构

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被称为分税制财政体制,它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两类税种收入的分享比例,所得税按照60:40的比例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享,增值税的收入按照75:25的比例实现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共享,这种共享关系比例是建立在现有的税种关系格局的基础上的,营改增的实行,使得中央与地方财政所构成的既有税种归属关系的格局发生变化,使得财政的共享比例必须要做出适当的调整,甚至是起到了加快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设的作用。

(四)营改增会导致新一轮全面改革的启动

与其他政府管理体制和职能相比较起来,财税体制、财税职能具有综合性的特征,它的运行管理范围几乎覆盖所有的政府活动、所有的职能部门、所有的政府部门,如果进行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改革,会带动到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这将推进我国在党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领域的全面改革。

三、实施营改增税收改革制度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启示

营改增与一般意义上的税制改革和调整有所区别,它所产生的税收改革效应从税制改革领域延伸到宏观经济的运行层面,并对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领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它是一项完善现行流转税制的基础性举措,不能使营改增的意义仅止于两税合并,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提升,实现增值税税制的再造。现行的营改增方案,因其产生的特殊背景,还带有一定的修补性质,要使其能够得到长远发展,还需要着眼于增值税税制整体的变革,站在行业的整体高度上做顶层设计。

四、结束语

对于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意义的研究,不能只是单纯的着眼于其在经济领域所带来的变革,还应该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出发,结合其在实际试行中所取得的成果,对其进行全面合理的研究,通过对其在税收体制领域的影响的分析研究,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方案,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彦慧.加快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社会和谐发展[J].海内与海外,2013(10)

[2]梅康明.论“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3(10)

[3]储敏伟,胡怡建,刘尚希,吴云飞,孙昭伦,杨斌,钟晓敏,吴俊培,马海涛,金亚萍,谢耀智,李炜光,王玉梅,李妍,吕敏,孙建龙,黄智聪,彭军,经庭如,连家明,裴育,朱为群,杨得前,章辉,孙嘉蕙.关于“适应经济转型、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 [N].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2(8)

[4]陈霞.浅议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会计师,2012(12)

[5]曹晓燕.“营改增”的试行情况浅议[J].科技致富向导,2013(3)

税收制度改革范文第2篇

低碳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产物,是应对环境保护和温室效应的有效途径。文章在分析低碳经济是税务改革发展必要条件的基础上,针对性的对经济发展同低碳经济相关的地方税收制度进行具体分类,并提出在新时期基于低碳经济优化地方税收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低碳经济;地方税收;税制改革;可持续发展

十报告中提出在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要构建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提倡绿色发展和发展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式,也是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税制改革作为新形势下调整财政收入的重要改革手段,在短期内要形成低碳税种的税制改革,特别是要制定地方税收制度,确保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1 低碳经济是税制改革发展的必要条件

低碳经济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制度创新、技术研发、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等多种手段达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向资源节能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它强调对能源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及二次循环利用,突出“低排放、低污染、低耗能”,强调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做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发展低碳经济的前提就是要合理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通过开发低碳技术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增加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的比重,使能源结构趋向多元方向发展,税制改革就要突出对新能源的保护和对高耗能产业的约束。税制改革就是要对高新技术行业、自主创新行业、新兴行业进行扶持和优惠,制定相应的税收制度来促进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的转型。对那些污染和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的产业和企业,要进行约束,税制改革中也要突出对环境保护的激励,对有利环保的要保护,对不利的因素要制约,利用价格信号来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间接的运用税制改革来限制碳排放。

2 发展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地方税收制度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直在强调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制定了相关的税法和税收条例,不少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区与地区之间也发展不平衡,中央应赋予地方更多税收自,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制定合理的地方税收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增值税

对地方经济发展中有发展低碳经济的给予政策倾斜,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对有对污水或者“三废”进行处理、净化、二次利用的企业可以免收增值税;二是对有引进节能减排设备的,有对再生水、以废旧物为生产原料进行二次生产和循环利用的企业也可以免收增值税;三是对有自主创新的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对企业销售特定的自产货物可以给予即征即退的政策,特别是要通过增值税来激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形成源源不断的科技生产力,加快企业科技产品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四是严格按照国家限制高污染产品、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对一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污染严重或者耗能高的出口产品不允许退税。

2.2资源税

每个省份对能源的消耗比重不同,有的地方煤炭、石油的比重较大,有的地方天然气、水资源、海洋资源消耗的比较多。地方资源税是在以地方资源为课税对象的基础上,对地方开采原油、煤炭、金属矿等矿产资源、生产盐的单位及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种。在地方资源税的征收中可采取级差调节、普遍征收的原则,可根据不同应税资源的地理位置、开采条件、交通枢纽等客观条件因地制宜的制定合理的税额。运用资源税的征收防止企业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推动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另外也要调整计税方法和计税的依据,从量计征税向从价计征转变,通过税收的调整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3企业所得税

地方政府可根据企业的性质开征收企业所得税,分类、分层、分技术进行征收。对地方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可按15%进行征收;对工业园区内新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企业投产后两年内开始征收;对新办的资源综合利用或二次利用的企业看暂行免收所得税;对“三废”进行再度利用或者综合利用的企业也可以免收所得税;对国家扶持的又具有较大环保潜力或者环保作用的经营企业可以实行适当的免收税收的优惠;对技术的收入可以实行免收或者减少税收的方式,特别是企业有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技术类服务的要重点予以扶持。

2.4消费税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也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在低碳经济发展的今天仍然有很多可以完善的空间,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征收消费税。对消费不可再生资源的产品征收重税,对消费环境保护型和节能减排型的产品适当减少税收或者免收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地方企业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可纳入征收消费税的范围,比如煤炭、石油、化肥、农药、氟利昂产品、含磷洗涤液、废旧电池等物品都可以纳入征收范围;对一些低碳清洁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意识,增强百姓购买低碳产品的吸引力,倡导国民低碳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意识,形成消费者购买节能、低碳并且清洁的消费产品;及时调整消费税税率,对一些企业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

3 基于低碳经济优化地方税收制度改革的措施

3.1增强调控功能,整合税收资源

国家将税收制度改革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将税制改革提高到国家的高度来完成,在国家宏观战略的指导下发展地方税制,根据不同省市区的经济发展现状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及时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实现低碳经济的转型。对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出台的各种税收政策进行整理和归类,对一些过时的或者不合当前国情的政策要加以修订和整改,在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上下功夫。及时调整有关税收的征订标准,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采取相应的约束机制,对超标企业应加大惩罚力度,鼓励企业走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当然也要结合地方发展的需要,中央适当的下放权限,选择一些工业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示范点,在税收政策上也采取“点、线、面、体”的探索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政府要整个各方面的资源,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加以引导,以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整合税收资源的同时也要联合民间组织的力量,成立推行低碳经济的特殊专业指导机构,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个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可开通低碳经济网络专线,成立相关的地方税制网站,搭建政府与企业、个人之见的桥梁和平台,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3.2完善税收体系,结合地方需求

我国当前实行的税收体系还没有真正体现地方税收制度改革的灵活性和整体性,低碳经济这一领域征收中还存在着零散征收、片面收取等问题,这样也不利于企业从整体角度统筹考虑见面税收的问题,也间接加大了政府征收的难度。为此需要完善地方税收政策改革体系,能赋予地方税制改革一定的灵活性,让企业能从整体视觉去经营,进一步达到节能减排的合理控制,实现降低征收税率又能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政府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在税制改革中进行政府介入,对有利于低碳发展和环境保护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和补贴。对企业进行评估中,要充分考虑碳排量与该企业生产值之间的比例、碳排放总量、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绿色经济等指标,加入非财务指标的运用。企业在购买有利于能源二次利用或者循环利用等低碳经济的设备仪器时,可以给一定比例的资助;对企业在生产产业链中进行技术革新,降低碳排放和污染,让企业进行低碳运作的同时也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在保护环境和低碳节能上下功夫,使税收政策改革朝着可持续发展、可循环利用、使用清洁能源的方向转变。

3.3借鉴他人经验,树立典型示范

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同国际接轨。可借鉴德国为例促进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而征收生态税,让德国企业充分认识生活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创新理念等方式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也可借鉴芬兰、丹麦等国家在实行低碳税政策的同时控制碳排放的源头,对一部分形成碳化合物的产品再征收税收,双重收费,这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须高度重视产业链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注重链锁反应,保证企业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加快技术个性,走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道路。除此之外,还可以制定并出台相关税收导入政策,成立低碳产业基金。在投资方向上,向“低碳升级、高碳改造、无碳替代”的方向发展。

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一些国家发展低碳城市的示范点,在财政、金融、税收、技术等方面加以优惠和扶持,引进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制度,将最新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优先在示范点使用,并通过税制改革引进一些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落户,之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确保税制政策又好又快的得到落实。如保定的“中国电谷”、上海“低碳经济实践区”、 杭州“低碳城市”、珠海“低碳经济示范区”等低碳区域的税收政策可以形成典型后在各地加以推广。

3.4征税模式多样,创新方式方法

征收税收的方式可以多样化,要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合理调整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和征税范围,强化对低碳环保企业进行奖励和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另外要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环境税和生态税收,适当的开征碳税,对污染的企业征收污染税。各地区可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起低碳税收体系相应的配套制度,在赋予那些节能减排的企业相应减免税优惠的同时,也要在加速折旧、进口退税、投资减免税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将低碳节能的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前企业很难从创新程度去低碳经营企业的发展和生存,不愿意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研究技术革新和更换生产设备,企业的观念还未转变过来。只有在低碳税收上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实际多元化优惠(如投资税抵免等角度、进口增值税的免除、引进节能设备仪器可加速计提折旧、企业年利润达到一定的指标且碳排放又控制在指标范畴内的可以免征税收的方式)才能帮助企业在发展中革新技术、引进技术人才、打造创新团队,走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也可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推动低碳技术的新发展,激发广大研发人员的技术性和企业的自愿行为。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税收补贴等方式将碳税收入用于环境保护、低碳技术研发、低碳投资补贴中去,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阳.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路径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3(3):15-17.

[2]邓子基,杨志宏.低碳经济与税制改革[J].财政研究.2011(8):2-5.

税收制度改革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地方财政,房地产

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越来越完善,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很快。通过近几年来看,在中国一些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房地产市场价格扭曲的增高,运行也是越来越偏离正常轨道。问题的原因是有很多因素的,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制度的不合理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关系到人民的重大民生问题,房地产市场更应该健康发展。它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宏观经济可持续的不震荡的发展,还要合理的规范产业结构这样才能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高质量的劳动力流向,政府还要保证广大人民的信心。房地产税制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是起着很大的作用的是非常有效地工具,也是影响重要政策和地方财政来源。一个规范的好的制度是能够引导产业有序地,不畸形的发展,房地产税保证稳定和地方财政可以可持续增长。因此,中国的房地产税转型改革是必须的。

第一,房地产税改革可以很好的解决很多税费方面的问题。改革最重要内容是税收代替收费,这样德牧的是为了解决现在房地产市场乱收费的问题,一个房地产税收形成的有很多的税种,这些税种作为地方税体系的辅助税。

第二,房地产税转型改革可以监官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从房地产收入的所有房地产税的形式直接向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提供,形成详细的房地产税收和支出数额的项目,根据房地产税收利益多的规定,房地产税收入基本满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我们还要防当地政府把房地产收入作为一个有利可图的对象,乱收费,随随便便浪费的情况发生。

还有就是,房地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房地产税可分为流转税和保有环节这两种税。通过对房地产税的科学设计,如增加土地溢价来积累增值税,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削弱了一些地产商的利润,抑制房价过热,这样可以更好的让房地产市场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据财政税收方面的说法,在税收过程中政府应该在对有效性和公平性进行一个保证。虽然许多的情形下,效率和公平这两个方面虽然很多时候不能同时做到。但是我们应该发挥我们最大的能力来做到,在进行对房地产税的过程中发现的不好的问题,我们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使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更有效率与更为公平。

建立一个全新的房地产税制。中国应该对房地产投资,贸易,职业,收入等各个环节都进行征税,形成许多环节税,实现财产税制度的功能互补。保持征收房地产税,这样就能有效的解决以前的那种不合理的条件,也可以加速房地产的循环。

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调节税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来减少现在交税的负担。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过程和交易环节税费是非常复杂的,税收成本缩减税收严重混乱。负责城市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费用有几十个,这当中不乏有很多一些不合法律法规的收费,究其根底还是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房地产是收入的不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使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当地政府可以灵活调整物业费、房产税改变财政收入,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乱收费的现象。

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评估系统。另一方面,保持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房地产税评估方法体系的实际情况,为测量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内部培训的专业评估人员,增加对房地产税的征收力度。通过专业人员对房地产价格的估价,以实际数据做出判断,这样就对住房税收制定有效的措施。

税收应简化,统一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简化税收不仅有利于有效的计征,但也降低了房地产税,从而引起纳税人的热情。此外,团结税收促进公平和提高效率。将“明租,正税,清费”的基本方向的房地产税制改革产生效应。

加大税法宣传。惩治偷税、逃税行为,提高纳税意识。一些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有房屋的土地,伪造或高估了开发成本,对隐藏收入的行为方式应该加大处罚。税收宣传工作应是税务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媒体和其他方式,以税法宣传为工作,让所有人知道纳税是公民应尽的职责,偷税,逃税将受到惩罚。偷税,逃税不仅影响财政收入,也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从而使房地产税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税务机关不能忽视。

提高地方政府公共预算的透明度。房地产税是一种“税”,要体现互利的原则。通过房地产税制改革,提高房地产的收入,基本上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预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和基础设施支出紧密相连,因此可以有效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让纳税人真正理解财政支出的使用。此外,为了提高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让纳税人的信任,以确保房地产税。

毕竟,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多民族的文化,特定的局部差异也很大,房地产市场是非常复杂的,和房地产本身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相关产业,可以说多米诺。房地产税制改革作为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发展和关键环节的有序发展,需要实事求是,具体结合本地市场的发展,以点到面,积极推进税制改革的认真,真正实现了房地产市场和繁荣有序发展。(作者单位: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吴鹏.时开征物业税的几点质疑

[2]社科院篮皮书: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推高房价(N).

税收制度改革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征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3-0010-05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这个变化过程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循环系统中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共和国成立之初和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实行过多种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势下,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应对之进行较为深刻的变革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指导税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的确立与嬗变

一般来说,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1]税收征管制度包含着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征纳双方应共同遵循的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等涉税规程和行动准则。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是研究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1]税收征管模式是把解决征管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国税收征管改革,除离不开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制度、征管对象的选择等外,更与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围和规模较大的税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间接渗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调整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嬗变与梳理的过程。

1建国初期的税收征管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恢复国民经济、稳定金融物价、平衡财政收支,国家采取统一税政,对税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1950年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规定全国统一征收的14种税,其管理权都集中在中央。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权限是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所必须的,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响,处于“放权”与“集权”的游离不定之中。当时,为了适应统一财政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在税收征收模式上,对纳税人特别是国有企业推行“专管员进厂,各项税收专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当时的国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对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就采取“宽严不同,繁简不同”的措施,减少公有制企业的缴税程序,对私有企业也按照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态度,采取了不同的税收管理办法。由于当时的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虽有所调整,但一般来说仍比较单一,税收的主要课征客体是占公有制绝大部分的国营企业,由于国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中央政府调控,采取统收统支,企业少缴税的情况也比较少。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单一,征收对象范围较窄,而且偷、逃、抗、骗税现象较少,税收管理的任务侧重于“征”和“管”,相比较来税,税务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较少,“专管员进厂,各税归口管理,信息不对称、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专管员“一言九鼎”、权力较大的弊端[1]。

上述税收征管制度虽然在推行时,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但是,20世纪50年代的税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税收征管模式变化缺乏“顶层设计”,使征纳双方对新的征管形势很难适应;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及征管质量也难以提升;税收管理机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轻稽查”的传统方式;税收专管员直接开票的税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合法的税收权益的保护,使税收征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处于“不合理”状态,同时也弱化了税务干部人员配置,淡化了税务稽查工作职能,使税务机关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现象[2]。

2改革开放后的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

改革开放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当时的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反思并推动其改革。20世纪80年代初,先后实行了二步“利改税”,实行新的工商税制,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稳定增长,纳税人与政府的税收分配关系也逐步规范。但是,纳税人偷、逃、抗、骗税现象却增长较快,如果采取以前“专管员进厂”的模式明显不能符合新形势下的税源变化,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在一些地方试点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管理方式[3],逐渐形成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的税收征管新体制,解决了传统征管体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中央财政收入增长的问题,为随之而来的税收管理变革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又确立了“申报、、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旨在放弃税管员户管制度,把纳税人申报纳税、中介机构的税务和税务机关的稽查管理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整体[4]。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实行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为适应当时征管改革的需要,针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突出了“强化管理”的内涵,实施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这就是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评介

从现行征管模式实施的实际情况看,与以往的税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内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的法定义务。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实施过程中,一般由税务干部上门征收税款,对一些单位尤其是重点纳税大户,都有专管员负责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专管员户管制度,规定纳税人按照税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申报纳税。其初衷是要划清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逐步提高纳税人按期申报的纳税观念。与此相适应,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税务组织体系,税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展迅速[6]。

(2)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治税理念。在税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务型政府或机关是与时俱进的理念。作为税务部门除了国家公布的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外,还要及时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持续地宣传、辅导和答疑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涉税审批、办税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税信息和问题,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纳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办税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络办税服务厅各自的作用,使登记、申报、缴纳税款、咨询、发票管理和复议诉讼等涉税事项可以集中办结,不断地为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服务。

(3)运用税收信息技术,逐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适应征管改革的要求,总局组织设计开发金税一期、二期工程,现正在试点运行和开发金税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达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目的,杜绝增值税的流失,有效保障现行增值税制度。同时,各级税务机关都自行开发、使用一些税收征管软件,进一步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4)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资源,持续加强税务稽查力度。原有的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着重征收、轻稽查的做法,在税务机关组织内部形成了强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现行征管模式强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税务机关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力量,为税务稽查工作配备了素质更高的人员和优良的办公环境以及办案设备。在税务稽查部门内部,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设置职能,按岗位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逐步实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责任制、双查制和稽查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税务稽查工作力度不断增强。

(5)突出从源头治税,强化管理职能。为对原“30字”征管模式进行纠偏,凸显从源头紧抓税源,提出强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强化管理”的初衷是为弥补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来的。因为原模式只强调“征收”与“稽查”,缺少“管理”的相关内容。新模式的提出,不仅仅是补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发展和完善了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基本内涵。既是对税收管理方面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是从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础上阐述的。税收征管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战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实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们对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由浅入深、逐步认识和理解消化的过程。如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发挥税务的作用、重视税务稽查工作等。但是,这个模式实施状况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对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产生影响,最终表现出来的效果远远没有实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确体现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单方面强调“自行”,而不是“自主”,没有完全体现税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上的“当家作主”地位。在税务机关任务紧、工作量大、管户多且纳税人不及时申报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对税务干部准期申报率的内部考核,往往有替纳税人申报之嫌疑;未能明确促进税法遵从的根本目标,过于强调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目标;未能整体体现信息化对征管的支撑作用,各自开发自己的外挂征管软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确强调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办公场所(主要指办税厅)的集中,是特指场所和管理事项的集中。随着信息化发展,电子申报和缴税的普及,场所集中的概念已经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纳税人自行缴纳还是税务机关上门征收?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还是小概念等,存在着模糊认识。我们认为,就其实质来说,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体概念,不是税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国际上,具体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经评估和稽查后的强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确定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征管模式后,在具体的征管过程中,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税款占整个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绝大多数份额。在新型的征纳关系和信息化条件下,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征收概念发生实质性的转移。现征管模式中将纳税人自主缴纳的行为定义为征收,本身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说该提法仍保留了以税务机关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迹。

3“重点稽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

“重点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实施税务稽查,并规定稽查人员要达到一线人员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经过十几年的征管实践,这一要求不仅未能实现,而且暴露出一些诸如国地税重复稽查、大征管中的评估与稽查如何衔接与定位等问题。总之,税务稽查的威慑力还未充分发挥。

4体现“强化管理”的两项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税收管理员“一人管多户、各税统管”的属地化管户制度已不能适应纳税群体日益增长、经营方式日渐复杂的需要,尤其是难以对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管理到位。税收管理员过多地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真正用于评估等税源管理方面的时间、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员长期固定管户,也不利于从机制上消除“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二是对纳税评估定位不够准确、程序不够规范,至今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之内容的评估规范性要求,仍然是难以突破“摸着石头过河”的传统思维和做法,未能有效发挥引导和促进税法遵从的作用。

三、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

针对多年来围绕税收征管模式争论不休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反思。如果新的税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袭着传统的思维定式而没有实行“顶层设计”;如果没有把税收征管系统看成是一个有机整体,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税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认为,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势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和基本内容,把税收征管视为一个系统工程不断完善。

1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税务系统“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和信息管税工程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自下而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要求,形成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税收方面的体现就是构建新型的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使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之中。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源状况产生了重大影响。税源状况的深刻变化集中反映是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长。据统计,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税务登记的纳税人3 353万户,全国税收管理员277万人,人均管户数量在100户以上,沿海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人均1 000户以上[8],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相继涌现。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调整、日益复杂,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税诉求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些都给税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带来深刻影响。

(3)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当前,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为我国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机遇,也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庞大、交易复杂的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的复杂性越来越强。虽然近些年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现有信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还不通畅,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

(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必由之路。税收征管是税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经济已经成为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税源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跨境税源管理成为新课题。

2确立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

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2012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提交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率先遵从税法,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管理权力,促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自主申报纳税的质量。通过提高税法遵从度,既要减少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也要减少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税务机关通过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满意,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服务与管理行为的认可程度。

(3)降低税收流失率。缩小税收实征数和法定应征数之间的差距,提高税收征收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体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遵从税法的程度,同时也反映税务机关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纳成本。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实“两个减负”,即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人员额外的工作负担,并提高税务行政效率。

3规范税收征管体系的基本内容

在税收征管目标确立后,针对现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结合征管实际情况,应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内容建设。

(1)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确立税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从税法既是对纳税人义务履行的要求,也是对税务机关义务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活动。真正把纳税人看做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有依法履行自主申报纳税的义务,享有税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征税,不能从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应通过建立税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2)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是独立强调“集中征收”或是“重点稽查”,而是实行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依托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后推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应对,并对应对结果进行管理和评价。对税收风险不同的纳税人可采取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识别和消除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有效防范和避免税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管理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集约化水平。“34字”征管模式强调的“强化管理”更多关注的是“源头”管理和属地管理,而对征管流程中易出现的税收“跑、冒、滴、漏”没有从专业化管理的视角加以足够重视,因而应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分类管理是在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反避税、出口退税等特定业务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按照纳税服务、税收分析、评估与稽查等涉税事项实行管理;分级管理是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调配,并相应设置专业化的机构,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

(4)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的先进生产力改进税收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9]。在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应统一规划,克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发挥信息技术的整体优势,即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业务引领作用,坚持征管业务与技术的协调发展,推动税收征管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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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改革范文第5篇

众所周知,自从我们进入二十一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而我国的多个企业则是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并且财政税收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企业的发展也有不可磨灭的重要影响作用,换句话说也就是财政税收制度是企业规模做大、质量做高以及形象做好的必要前提和必要基础。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关键词:

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通过相关权威部门对我国多所企业运行状态的调查情况可以看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影响着我国多所企业的发展。我们都知道的是,做好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可以促进这个企业的发展,促使企业把自身的规模做大、质量做高以及形象做好。但是目前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对我国众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考验,由此可见,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该根据财政税收制度巧妙地将遇到的考验转化为机遇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今天,本文就来浅谈一下什么是财务税收制度改革以及实行这个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能带来什么影响。

一、什么是财政税收制度

所谓的财政税收制度则是指我国根据相应合法合理的法律原则来建立健全的一种经济制度,也就是指国家与广大群众(收税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财政税收制度是我国的总体财政经济制度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制度的含义不仅仅只指某一样,而是丰富多样的。正因如此,财政税收制度还具备时效性的特点,也就是与时俱进,财政税收制度不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社会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适当地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不断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众所周知,财政税收制度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加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是至关重要的。

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考验

随着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多个企业也在稳定发展中,并且我们都知道在社会市场中,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会带动一个产业链的产生和发展。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的企业要想做到在众多企业中占据优势地位,并且不被竞争大的市场淘汰,企业相关负责人首先就必须加强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给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考验:

(一)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使企业财务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

财政税收制度为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经济制度,其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并且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而财政税收制度又是与时俱进、变化莫测的。所以我国的企业的财务管理为了迎合国家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不断出现一些企业问题,比如企业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跟不上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速度,企业就会花费多余的资金来进行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还有企业的另外的一些问题也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这些问题的共同点就是加深企业财务管理的财务负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这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一大考验。

(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使企业发展面临重大的考验

财政税收制度是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经济制度,我国的众多企业会跟随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由此可见,如果财政税收制度稍微出现任何的问题,不管问题的大小轻重都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的考验。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在进行改革的时候应该选择合理合法、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再进行落实。

(三)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影响企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

众所周知,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具有时效性,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然而目前我国多所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仍然停滞不前,不能跟随时代的进步而得到提高。正因为财政税收制度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并且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政府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的素质要求都更加严格,然而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又达不到政府的相关要求,这就造成了一大考验。这样的社会背景要求企业负责人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支出以及消耗企业的时间。

三、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对财务管理的措施

尽管我们都知道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考验,然而国家在进行改革财政税收制度时应该结合多个方面并且考虑多个利弊因素来实施,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对财务管理的一些措施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企业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然而社会经济的不稳定性太强导致企业发展很容易面临特别大的风险。所以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应该根据相应的原则以及多方面的因素来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加以落实,启用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来对企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对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二)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应该明白企业内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是企业的主体,财务管理人员是影响企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所以企业应该要做好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企业应该开展一系列的专业学习和思想学习进而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开展的专业技术培训课堂和思想课堂中,企业可以根据财务管理人员的身心特点制定一些奖惩制度,从而能提高工作人员对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性,让工作人员自身主动参与进来,从而有效改善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大。我们的企业想要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并且占取有利地位的话,就必须要重视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该明确财政税收制度的内涵以及明白财政税收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作用,从而寻找一些有效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并加以落实来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最终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把企业的规模做大、质量做高、形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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