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老婆是会长大人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许多研究都发现,婚姻品质良好,孩子的发展会比较正向。因为懂得经营婚姻的夫妻,他们的观念、言行、举止对孩子都是最好的身教。更重要的是,好的夫妻关系,是一份足以让你的孩子享用一生的礼物。
你的礼物。能给孩子什么
建立安全感:好的夫妻关系,是孩子建立安全感所必需的。稳定、温和、有秩序、责任明确、规则统一的关系,可以帮助孩子更好地打开心灵,探究世界,学会关爱和被爱,感受幸福。
未来幸福婚姻:你的夫妻关系,为孩子将来的婚姻关系奠定基调。我们对于爱情、婚姻、家庭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大多来自日复一日地对父母关系的观察和无意识地模仿。多数人都会得到与他们自己父母相似的婚姻,而这不是因为遗传,只是大家在追寻着他们熟悉的家庭模式。
良好社交力:和谐的夫妻关系,能够教会孩子如何与他人互动。如何表达爱,如何解决分歧,怎样进行协商,怎样做决定……父母的婚姻给孩子提供了真实的教程,是孩子迈向社会前的自学课堂。我们可以这样做
发挥优势,团队合作:在教养孩子上,夫妻可以有分工,但重要性却没有高低,因为你们是一个合作团队,共同的目标都是教养好孩子。夫妻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团队,就要找到共同的教养方式,避免因教养不同调而争吵。
“妈妈和我”不同于“爸爸和我”,“我什么时候最想找妈妈”和“我什么时候最想找爸爸”,也不会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在家庭的分工里,妈妈常常是孩子生活起居的照顾者。那爸爸呢?一旦不需要那么细致的生活照顾,做爸爸的,似乎就成了孩子的大玩偶与“最佳玩伴”。
每一个孩子,与爸爸妈妈的关系不仅各不相同,也无法互相取代。爸爸或妈妈与孩子之间独特的互动模式,只有靠自己去经营、培养。这是妈妈和爸爸的个别功课,谁也无法帮谁做。夫妻教养子女时,应该先有共同的目标,再各自发挥擅长的教养影响力。
爸爸扫除盲点:经常会有爸爸抱怨:“孩子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去怪老婆,老婆就会生气,不跟我讲话。”“我从来不跟我妻子沟通孩子教养的事,我觉得我已经做好父亲的事了,可是妻子永远觉得我做得不够。”其实大部分爸爸共同的盲点是,都认为在教养孩子上妈妈会担负主要责任。这常常成为夫妻争吵的原因。爸爸觉得自己在管教上无法着力,根本的原因其实是对父亲角色的认知与夫妻沟通出了问题。
夫妻要能愉快合作,得先拉拢另一半的心,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另一半。有问题的时候,夫妻才会站在同一阵线,互相讨论怎么做才好,而不是互相责备。
妈妈管好嘴:除了爸爸心态要调整,妈妈的角色也很重要。国内外研究都显示,男人能否成为好爸爸,妻子很重要。爸爸照顾小孩时,妈妈常会贬损他,骂他“笨手笨脚”“会宠坏孩子”等。这些贬损爸爸的言行,让爸爸无法积极参与教养。
在教养孩子上,良好夫妻关系的第一个要诀,就是肯定对方的重要性。不管他做什么、做得如何,爸爸只要愿意动手做,妈妈就应该表示支持。就算不同意或不支持都应该私下沟通,避免当着孩子的面批评对方。爸妈之间互相尊重,不但能让孩子在充满安全感的环境成长,也让孩子感受自己被接受、被尊重。
是亲密伙伴,也是亲密爱人:夫妻在教养子女上是同盟、是伙伴,但也别忘了更是彼此的亲密爱人。夫妻应该一起沟通教养孩子的责任,但也应该让两人都能拥有一点属于个人的时间,不至于让养儿育女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
不论孩子多大,夫妻都可以巧妙地安排两人共处的时间,享受下“今天不当爸妈”的时光。比如可以跟同小区的爸妈“交换小孩”,或者有时让孩子去好友家住几天。孩子感觉新鲜有趣,爸妈也可以趁机去看电影、喝咖啡,重温两人世界。夫妻两人扮演父母亲的角色时,如果也能经常有机会为自己、也为两人关系充充电,换换心情,必定能成为更好的教养伙伴。因为好的婚姻品质,正是好教养的关键。
用钱买不到的礼物・美好的回忆
你的礼物,能给孩子什么
健全的人格:有天我们去朋友家吃饭,那对擅长理财的夫妻说:“要是能够重来,我们不会像以前一样,为了替孩子存钱,全家人哪儿都没有去。在孩子小的时候,全家人一起旅行,一起做许多事,那些珍贵的记忆,才是传家之宝。”
对孩子来说,少了与爸妈共处的欢乐,也是个缺憾,那是再多玩具也弥补不了的。虽然那缺憾不至于让孩子长不好,但要是没有那缺憾,孩子会长得更好,不是吗?时间会过去,但记忆会长存心中,永不褪色。父母在孩子生命里所搭建的爱和互动,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温暖和稳定。
在大人的世界里,不把自己和他人做个比较,好像就不容易找到自己的价值。孩子却不一样,他们对分析比较不在行,但非常擅长从他人和自己的互动里,感受到不同的喜爱、厌烦、烦恼的反应模式,建立自己和每个人之间的特殊联结,无可分离。
良好的传承:“全家人在一起”,是一个努力,也是一个承诺。我最记得我父母什么?我不但知道,而且还有很清楚的影像。二十几年前,爸妈带我在田埂上放风筝,爸爸在前头跑着,我在高高低低的田埂上跟踉跄跄地追着,妈妈笑着在一边手里拿着点心……那些影像,无关乎岁月和光阴,只有浓浓的想念和温暖。爱我们的父母,给了我们记忆,给了我们想念,给了我们温暖。有人让我们这样想念和温暖,那就是幸福,而能感受那份想念和温暖,那就是珍惜幸福的能力。孩子记得的你,将直接影响到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大人和父母。你在他的记忆里是温暖的、是挑剔的、是宽容的、是欢乐的、是常为他人着想的,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只有你能定义。
我们可以这么做
亲子共同DIY:父母与孩子一起从事建构性的游戏,或共同组装、动手完成一项成品(不论是家具或玩具),这种“共同完成一件事”的成就感,不仅能增添亲子共同记忆,也能建立家人更深的默契与信心。
除了动手DIY之外,一起做家务,可以说是全家人建立默契最好的活动。德国教育学家薇兰尼・梅尔兹不断强调,陪伴孩子共度“日常生活”才是最珍贵的,小至绑鞋带、穿衣服或准备餐具、铺床单,允许孩子用自己的速度去完成,父母在旁边“专心”陪伴,陪孩子体验做事的过程,孩子自然可以学到东西。
喜欢扮演她的同学、玩伴、道具。不在乎在她面前卖萌、装酷,甚至甘心像个侍从。女儿随便娇声娇气地一句话,岂止微醺?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她长大,你衰老。有一天,当她嫁人,你会大方地笑着把女儿的手交托给另一个男人,自己却背地里难舍得哭成个泪人儿……
是的,父亲对女儿的情感就是这样既夸张又内敛,明明显眼却又刻意掩饰。他们或许不善言谈,不爱表露,且乐于借助道具去记录宝贝女儿的一切。请跟随Hers一起来看看三个超级奶爸珍藏的影像日记。他们都在用自己的相机记录女儿的成长,让我们透过他们的镜头看见女儿,发现父爱,从男人、父亲的含蓄方式中感受一次这些图片里满满的温暖父爱。
按下快门,只为女儿的一抹微笑
女儿的降生不存在偶然,可以说,从结婚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期盼着她的出生。酷爱电影的我为她选择了一个很平凡的卡通角色做乳名:Nemo。不用问我这样的新手爸爸,女儿是否改变了我的性格与世界观,因为答案都会是肯定的。从她出生那天,我的确就已经被她改变了。如今,这个﹃小情人﹄已陪伴了我十个月,我想用相机记录下她生活中的点滴时光,即使当她一晃成为窈窕淑女的时候,不会记得这段岁月,我相信也总会有一张相片,能够令彼时亭亭玉立的她,微笑,足矣。
粉红萌宝——Nemo
这是女儿降生后的第一张照片。她有着少见的黑密的小头发,睁着大大的眼睛,不哭也不闹,安静地看着爸爸妈妈。最初医院采用72小时封闭产后护理,爸爸只能每次通过手机微信来欣赏女儿的一举一动。即使如此,我已经很是满足。
女儿的小肉手、小肉脚是我最喜欢亲的部位。起初是睡着后偷偷亲,后来随时随地想亲就亲。
终于熬过了严寒与雾霾,我们的口号是:不做小宅女!每个周末,我都会带Nemo去逛商场、遛公园,小家伙东张西望的样子俨然有她老爸我年轻时的神韵。话说7年前,孩儿他妈就是被我直勾勾坚持不懈的眼神给“骗”回来的。
Nemo一身的肉肉跟藕节一样,以至于经常被我们起各种外号:藕巴妞、米其林轮胎妹、肉笼丫头等等。不过,她可是个害羞的小淑女呢。
安全座椅的使用是我对孩子出行保障中最严格的要求,刚出满月我的小公主就已经开始享受这种VIP专用座位的服务了,有负责开车的“机长”爸爸,还有端茶倒水陪聊哄玩的“空姐”妈妈。
父母强悍的基因,造就了“超能力”的女儿。瞧,现在又添新能耐了!时不时就会盯着眼前的某一件物品,准备用“念力”将其移动或飞起来。
看看我们这位“自拍达人”的技术怎么样,摆POSE的意识很强呀,抬头仰望45°的拍摄窍门简直是无师自通,不对,一定是受我这个摄影师老爸的基因影响,是的,臭美,要从娃娃抓起!
格瞬间帮女儿 记住生命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如果不看以前拍的照片,很难回忆起可乐出生时的样子。大部分的父母,总是在期盼着孩子长大,期待孩子精彩的未来,但我们却总是忘记,今天正在流逝,我们需要把那些即将变成﹃昨天﹄的时光﹃保存﹄下来,以使我们的孩子将来可以看见自己生命的完整历程。假若有一天,可乐长大的时候问到:﹃我什么时候会走路的啊?﹄我可以给她一份属于她的档案。于是,我打算给可乐的成长历程打上印记,写日志、拍照片……等到可乐出嫁那天,我和她妈妈要把这些记录装订成册,送给她和她的老公。我想,那天她一定很感动。
表情妹——可乐
可乐100天的时候,还是一个穿着纸尿裤、咬着大拇指的奶娃娃。作为一名专业的儿童摄影师,如今我终于可以为自己的孩子拍照片了,内心的激动是无法形容的。
10个月大的可乐越来越淘气了, 喂饭对奶奶来说每天都像一场战斗。虽然可乐大多数时候还是很听话的,但偶尔碰到这样的情形,只能通过“诱、骗”的方法。可有时各种方法都失灵,真拿她没辙!
可乐第一次生病。带可乐去医院,挂号 、抽血、打退烧针,最后得出病因是病毒性感染。宝宝生病真可怜。
可乐现在才4岁,我还可以把她扛在肩头,陪着她唱儿歌,然而我知道,可乐很快就会长大,不会再央求我陪她玩,但是,我仍旧会坚持用1/100秒的快门定格生命印记中她最灿烂的瞬间。
可乐从来不畏惧我的相机,她能够无视我的存在,而做出很自然的表情,这让我可以随时捕捉到她最天真、最可爱、最真实的表情和生活。
小可乐不仅是个非常好的服装模特,做起车模来也是有模有样的,美得让我骄傲。
幸福与成就感 就在镜头对准女儿的刹那
自己的孩子就像自己的影子,我对女儿的爱是难以描述的。若一定要形容,恐怕只有﹃大无私﹄这三个往日里在我脑中形而上的词才能定义吧。女儿未出世时,我一向自诩是个习惯了漂泊的人,然而当她降临以后,一颗心似乎突然沉静下来,稳定在一个地方。是女儿将我体内的流浪基因彻底清除了。尽管如今我依旧手拿相机,游走在光怪陆离的时尚圈,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唯有镜头对准女儿的一刹那,我的内心才是最安宁也是最幸福的。
天生名模——张家楚儿
楚儿6个月大的时候,带她在温州的一个公园里玩。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她拍照的经验是从哪里来的,坐在台阶上,竟然像童装模特一样。
楚儿周岁生日前几天,带她和朋友的儿子一起玩耍。朋友的儿子比楚儿大,却被楚儿欺负。于是,我猜想她要是将来长大了,估计也是个小辣椒啊。哈哈,不过,现在至少我不会特别担心她被人欺负。
楚儿两岁的时候第一次来北京。这身装扮是她外婆给她打扮的。小小的她不会知道,这座城市承载着她父亲的梦想,也承载她自己的梦想。
老爹来了才几天,矛盾就出现了。啥矛盾?老婆小晴是富里生贵里长的城里人,本来就自命不凡,对乡下人从来不给正眼,更何况要跟一个糟老头子住一屋,她能乐意吗?那吴老汉做了一辈子农民,一张老皮又黑又皱不说,身上老有一股汗臭味,洒多少香水也不管用。小晴一背身就嚷爹臭,受不了,意思要把吴老汉扫地出门。
小边开始还坚持原则,等小晴使出撒手锏,搬出小边的顶头上司她老爸,小边权衡再三,选择了让步。
吴老汉呢?也不想让儿子为难,就大大方方地问儿子,他是咋个意见?小边嗫嚅半天,说:“爹,要不……你回老家住住,啥时想来,就来!”
吴老汉点点头,啥也没说,三步一摇头,五步一叹气回乡下去了。
老爹走了一个月,小边胸膛上忽然长出一些小泡泡,又痛又痒。到医院看了看,吃了几回药,总不见好,反而蔓延开了,搞成巴掌大一块,皮肤又红又烂,奇痒难当。
这天下班回家不久,忽然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愣了,原来是他爹吴老汉来了。小边说:“爹,您咋来了?”把爹让进屋坐下。
小晴一见,屁股一扭进卧室去了。小边以为爹要回城里住,看看卧室门,顿时急得汗都冒出来了。
没想到吴老汉瞧瞧他,说:“你出啥汗?快,把你衣服解开!”
“爹,您要干啥?”小边不解地解开胸前的扣子。吴老汉凑近一瞧,“哎呀”喊了一声,盯着左看右看,一边自个儿点着头。小边忙说:“医生说是疱疹,没啥大问题!”
吴老汉从带来的蛇皮袋里取出一根小树枝,放到桌上道:“你把树皮剥下来,用树皮擦它,有时间就擦,多擦几次,过几天它就结疤了!”
说罢站了起来:“记住了吧?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活!”小边忙拉住他:“爹,你急什么呀,吃了饭再走吧!”
话音刚落,就听卧室传来一声咳。吴老汉说:“我还是先走吧,怕晚了赶不上车!”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爹……”小边看了看老爹的背影,张着嘴,却喊不出来了。回头拿起老爹送来的树枝,突然一拍脑袋:怪事!自己可没跟爹提起过生疹子的事呀?爹居然能未卜先知,掐指算出他胸膛长疹子,专程送药上来了。
他用老爹送来的树皮擦了两天,果然胸前那块疹子很快就结了疤,很快又脱落下来,露出里面一块鲜嫩鲜嫩的肉。
可高兴没一阵,小边发现那块地方还没长出新皮,反倒又起了一层新的小水泡。像上次那样,奇痒难当,而且越来越多。
可老爹送来的树皮已经用光了,小边正想老爹会不会再送树皮来,爹说到就到了。见了他就说:“解开衣服让我看看。”
看了两眼,点点头,从蛇皮袋取出两根更大的树枝,一边说:“这种树皮能很快消退水泡结疤,可不太容易根治,多擦几次就行了。上次忘了跟你说,以后禁一下口,不要再吃腥酸的东西了!”
小边连连点头,把树皮收好,问:“爹,您怎么知道我长了这玩意?”
爹不说,把裤腿拉到了大腿。小边一瞧,呀,爹的大腿全是小水泡,东一块,西一块,而且看起来像是好了,又复发了。
“这……爹,你怎么也长啊?难道这是咱们家族的遗传?”
“你别乱想,你爷爷就没长过……”吴老汉瞧一眼卧室的门,站起来匆匆走了。他怕坐多一会儿,走后要害小边挨骂。
小边还是想不明白,爹长疹子,咋会知道自己也长呢?他晚上跟小晴一说,没想换来小晴一顿奚落:“这都是你老爹害的!你呀,就是脱不了胎换不了骨的农民,连这个也继承了!”弄得小边好没意思,心里有气,却不敢发作。
用树皮擦了几天,那些小水泡又结了疤。小边不敢大意,继续再擦,直擦得那些小泡泡没了影,过得半个月,也不见再长了。
这天老爹又拿树皮来了,一看儿子好了,就说:“我估摸着,也应该用不上了,不过还是先带来。”说着,拉起裤腿让小边看,“爹的也好了。”
说不了几句话,老爹又要走。小边一把拉住爹:“爹,留下来吃顿饭吧!今天小晴单位有事,不回来了!”
吴老汉犹豫一下,缓缓又坐下来。小边特意给爹开了瓶好酒,爷俩对饮几怀。正喝着,忽然门一开,小晴走了进来。原来她感觉不舒服,就请了假回家。
进屋一看,小晴的脸刷地布满阴霾,一摔手走进卧室,“砰”的一声,把门关得震天响,以示抗议。
小边没想到小晴来个回马枪,顿时束手无策。父子两个眼对眼瞪了一会儿,里面发话了:“小边,你给我滚进来!”
小边惴惴不安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又耷拉着脑袋走了出来,不敢抬眼看着老爹:“爹,要不,你、你……回去再喝……”
“什么?”吴老汉脸涨得通红,到底喝了几杯,有些酒力,这次他没有及时替儿子的大局着想了,嘴唇抖了几抖,颤颤地说,“小边,爹还想在这吃完这顿饭呢!”
这时,小晴从里面走了出来,捂着鼻子,喊道:“好臭,好臭,哪来的臭味呀?”一边拿起一瓶香水满屋子喷了起来。
吴老汉胸膛激烈地一起一伏,霍地站了起来:“我老头子不香,但也没有这么臭,你要是嫌我臭,以后你就别摸我这块肉!”
“什么?你、你……我什么时候摸你了?”
吴老汉嘿嘿冷笑:“天天床上睡一块,你敢说你没摸过?就是嘴,也不知亲过多少回了!”
小晴一听,气得脸又白又红,冲着小边歇斯底里大吼:“小边,你看你这死老爹!”
“爹,你你你……你醉了!”小边愣愣地看着爹,不明白爹今天为啥发起了脾气,看来是喝多了,说起了胡话。
吴老汉眼里闪着泪光,哈哈一笑:“儿子,你还记得你七岁那年,被火烧过一场吗?那会儿,你胸膛的皮都被烧死了,长不出新皮来,只好从别处割一块移植……”指指小边,“把衣服解开!”
1、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可以为他舍弃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2、我生命里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
3、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
4、哥,请你自由地,自由地……
5、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6、在每个星光陨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
7、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8、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9、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麽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麽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
10、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11、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
12、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让天空所有的星光全部损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13、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14、朋友总是为你挡风遮雨,如果你在远方承受风雪,而我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在我的身上。
15、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16、只要知道你还活在这个世上,我就可以了无牵挂。
17、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18、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19、一晃神,一转眼,我们就这样垂垂老去。
20、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21、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22、如果回忆象钢铁般坚硬那么我是该微笑还是哭泣,如果钢铁象记忆般腐蚀那这里是欢城还是废墟?
23、我没有奢望,我只想你快乐,没有哀伤。
24、不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死去,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卑贱地活着。
25、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家?
26、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27、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手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
28、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
29、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30、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
31、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32、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
33、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34、本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却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遗忘。
35、小A说:让我死吧让爱情留下。而我要说:让爱死吧我要卑贱地活着!
36、破牛仔裤怎么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怎么可以和你的钢琴合奏。
37、可能是我的性格过于消极吧,只要是那些忧伤而凄美的,我都喜欢。郭敬明经典语录
38、有些事情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39、每当我看天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天。
40、我的第6个愿望就是:我想和你作一辈子的朋友。
41、我再怎么着,你也要把我当个人不是?
42、一群羊在草地上吃草,一辆车开来,只有一只羊没去看车静静地吃草,这只羊显得特别孤独。
43、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
44、当我的灵气变的无比强大时,我想要保护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45、我会回来,带回满身木棉和紫荆的清香,然后告诉你,我已找到天堂。
46、那时候我只是一个每天都抱着一堆书在图书馆和宿舍之间来回穿梭的人。
47、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全世界崩溃的声音。
48、我喜欢站在一片山崖上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副一副奢侈明亮的青春泪流满面
49、我们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却无能为力
50、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
51、坚硬的城市里没有柔软的爱情,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
52、出去并不可怕,就怕是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53、我总是这样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
54、原来和文字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象贪玩的小孩,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
55、我就像现在一样看着你微笑,沉默,得意,失落,于是我跟着你开心也跟着你难过,只是我一直站在现在而你却永远停留过去。
56、哥,你怎么可以离开我,你怎么会离开我……
57、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58、我不知道死亡的时候,凝望苍穹竟然回那么凄凉,一声一声霰雪鸟的悲鸣,斜斜地掠天而去,我看到你的面容浮现在苍蓝色的天空之上,于是我笑了,因为我看到你,快乐得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59、我站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60、我们一直在寻觅,寻觅,那个我们都有的结局
61、大提琴的声音就象一条河,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
62、歌声形成的空间,任凭年华来去自由,所以依然保护着的人的容颜不曾改和一场庞大而没有落幕的恨。
63、咱俩的感情像人民币一样坚挺。
64、是我勇敢太久,决定为你一个人而活。
65、打死我我也想不到我想打死在多的人也想不到。
66、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见了你心中的海洋
67、我站得太久说的太久了我自己都累了,你怎么还是听不懂?我写的太多了写得太久了我自己都累了,你怎么还是看不懂?
68、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的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69、我站在人群里,伤心的感觉如同灭顶,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滴下来,滴在他们牵手走过的红毯上。
70、没有黑暗中的那盏光芒,我担心您像个小孩子一样怕黑怕迷路。
71、我落日般的忧伤就像惆怅的飞鸟,惆怅的飞鸟飞成我落日般的忧伤。
72、我想知道这些仓皇南飞的大雁带走了谁的思念
73、全世界的人都离开你了我也会在你身边,有地狱我们一起猖獗。
74、总有一天我会从你身边默默地走开,不带任何声响。我错过了很多,我总是一个人难过。
75、那是可以让我潸然泪下,让我用一生去交换的笑容。
76、天空的飞鸟,是你的寂寞比我多,还是我的忧伤比你多,剩下的时光,你陪我,好不好,这样你不寂寞,我也不会忧伤……
77、我总是爱蹲下来看地上时光的痕迹,像一行一行蚂蚁穿越我的记忆
78、如果等待可以换来奇迹的话,我宁愿等下去,哪怕一年,抑或一生!
79、就在我以为一切都没有改变只要我高兴就可以重新扎入你的怀抱一辈子不出来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已经沧海桑田了,我像是一躲在壳里长眠的鹦鹉螺,等我探出头来打量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原先居住的大海已经成为高不可攀的山脉,而我,是一块僵死在山崖上的化石。
80、习惯了你对人的依赖,虽然我也是一个孩子。
81、天亮说晚安
82、我蹲在路边,哭泣的象个孩子。
83、最好的事情就是经常和你在一起
84、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转轮已经开始,请您耐心地等待
85、因为我知道路的尽头总有笑容灿烂的顾小北在等我,这让我勇敢。
86、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
87、小陪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我是一个人。我们是三个人。小陪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我是一个人。我现在是一个人。53.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它却让我爱上黑夜给我的疼痛。
88、没有我为您掌灯,您在回家的路上,会觉得难过吗?
89、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90、飞机场的骚乱一会儿就停止了,这里的人都是有着自己的方向的,匆匆地起飞,匆匆地下降,带走别人的故事,留下自己的回忆。
91、温沿着心脏经过脉络渐次冷却,剩下一声又一声心跳化成呼喊,飞了天,遁了地,也不知道你听见了没有。于是心理碾过轰隆的战车,你的眉毛银白色,重新染白所有银白色
92、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总会长大。
93、我的眼泪留了下来,灌溉了下面柔软的小草,不知道来年,会不会开出一地的记忆和忧愁……
94、那些刻在椅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地上的花朵开出地老天荒的没有风的森林
95、曾经一直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心情,那些沉重,那些无法讲述的悲伤和苍凉。可是,我要如何在浅薄的纸上为你画出我所有的命轮?我要如何让你明白?
听风唱歌和万法归宗在全力相搏,一招一式都狠辣无比,完全看不出有放水的嫌疑。玩家们在赞叹之余看得兴致勃勃。这简直就是一堂诗人与法师PK的教科书,可以从中学到不少东西。
因为不能吃药回复血量和魔力、活力、体力等数值,听风唱歌的血条降得比万法归宗要快得多。
万法归宗全是大范围群攻法术,火海狂涛、雷霆万钧、炎魔怒火、风雷滚滚、地狱之火、天雷碎魂,地面全是熊熊燃烧的火焰,头顶更是雷电交轰,根本让她躲避不开,只能硬扛。
听风歌唱全身都是极品装备,尽可能地增加了血量和防御值,一边扛着他的攻击一边飞快地拨动琴弦。“天使的号角”让人昏睡,“缠绕之歌”定住敌人的身形,“沉沦协奏曲”使对方晕眩,“冰风和弦”发出寒冰群攻,“绝望之歌”降低对方的攻击力,“静默之音”让对方沉默,无法吟唱,不能发出法术攻击,衰弱、陨落、毁灭三部曲交替奏响,猛烈摧毁对方的生命力。
两人的血量和魔力值不断下降,谁先见底就是谁输。观战的上百万玩家情绪更加亢奋,更有不少男子高呼着“两个老婆一起收了”。
“第一诗人加第一奶牧,有这么两个老婆跟着,单刷迷失城堡都不怕啊。”
“可惜,系统不支持纳妾。”
“什么年代了,还想一夫多妻?”
“渣男去死去死!”
世界上吵成一团,大男子沙文主义猪与妇女解放运动骨干剽悍地对骂,几乎上升到开会战、军团战以及无公会玩家组队群P的程度。
正在吵闹间,抢亲战进入尾声,听风歌唱的血条已经见底,大家尘埃落定的轻松心情里又有着一丝惋惜。他们觉得,听风歌唱这样的女王级强悍玩家是很多人爱恋或仰慕的偶像,她敢在这个时候出来说“反对”,当着无数玩家的面挑明自己的感情,并且与实力强大的第一法师激烈对战,以捍卫自己的爱情,实在是至情至性的好女人。
说实话,就连守护千年都对她没有太大的反感,虽然与她的每一次相见都被她轻蔑鄙视,但游戏里实力至上,她没什么战斗力,也不是第一次被人瞧不起,所以对此一直很淡定,这时见她的抢亲即将以失败而告终,心里肯定会很难堪,守护千年也就更加不会怨恨她了。
眼看着万法归宗再砸一个法术过去就可以锁定胜局,场面却是异变突起。听风歌唱忽然冷叱一声“碎魂”,手中的竖琴立刻飞起,带着凄厉的啸声直射向万法归宗。
大家都是一愣,便看到听风歌唱的口中狂喷鲜血,接着胸出一道金光,正轰在竖琴之上。琴身发出一阵哀鸣,便爆裂开来,巨大的力量全部轰在万法归宗身上,将他还有一小半的血条一砸到底。
听风歌唱凄然一笑,无力地倒在地上。万法归宗一怔,飞快地冲上前去,将她扶起,抱在怀中,痛心地说:“你何必如此?”
这玉石俱焚的一招是以前他和听风歌唱一起去刷副本时偶然得到的,能发出玩家攻击力的十倍,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武器毁灭,本身降十级。他曾经多次告诫过,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用这一招,没想到,她初次使用,竟然是为了抢亲。
原来她这么爱他……
他无比感动,她无限深情,转播的记者们打准最佳角度,将这动人的情景传播到四面八方,又引来无数玩家的尖叫和感叹。
守护千年看着这狗血的一幕,在心里自嘲地想着,还以为自己真的有主角光环,原来还是炮灰配角。其实细想想也没错,她既不是故意玩低调扮猪吃老虎,又不是被人迫害的单纯小白花,更不是实力强大性情剽悍的女王,也不是倾国倾城的妖孽,不过是个会加血的小奶妈,外貌仅是中人之姿,性情惯于内敛,实在不是做主角的人选。
自己出现,大概就是为了成全他们两人感天动地泣鬼惊神的所谓爱情吧。虽然她也为万法归宗动过心,但是真的做不到为他不顾一切。所以,她这个配角现在该谢幕下场了,何必看那些人同情的眼神,或者,大家不会同情,只会觉得这样才是应该的,她一个小奶牧本就配不上第一大公会的会长。曾经让那么多人羡慕嫉妒恨,她也算是风光了一回。
系统在世界:播报新郎万法归宗战败,不选择自杀方式。抢亲者听风歌唱抢亲成功,新娘自动转换为听风歌唱。婚礼继续进行。以抢亲方式成功结婚的夫妻受系统顶级保护,赠予极品夫妻技能,三年内禁止离婚。祝万法归宗与听风歌唱新婚愉快,永结同心!
婚礼颂歌重新响起,守护千年平静地将手中的花束放到旁边的花丛里,心念闪动,将身上的衣服切换到装备,结婚礼服消失,换上的是星辉长老送给她的极品套装,外面仍是星辰长老制作的白色长袍,上面闪动着星星点点的辉光,圣洁而庄重。
她拿着法杖,对星眷长老轻声说:“谢谢老长,我先走了。”
星眷长老略带遗憾轻轻点头:“别难过,孩子,在我们精灵的世界里,如果一桩婚姻有了波折,那是因为两位新人并不适合,他们没有认清自己的心,所以神灵做主,将他们分开。这不是失败,而是新的开始。孩子,祝福你。”
“谢谢,谢谢长老。”守护千年温和地笑道,“我明白了。我会认清自己的心,也不会不快乐。”
星眷长老欣慰地点头,低声说:“你去风灵城找星辉长老。他是你的导师,他会为你去要补偿。”
守护千年微感诧异,随即明白过来。她是被抢亲的人,是受害者,系统应该给她补偿,至于要怎么补偿,她不知道,但可以找星辉为他做主,去跟系统交涉。
她本来感觉有些难堪,这时却心里一暖,眼中有了愉悦的笑意:“谢谢长老,我马上就去。”
在万众瞩目中,她从容退场。无论如何,在万法归宗和听风歌唱为主角的这出大戏里,她都算不上恶毒女配,顶多算是炮灰,广大人民群众对她自然是持同情态度,所以让开通道,目送她离开。
更有热血上头的男孩子大叫:“奶妈威武,别难过,我们愿意娶你!”
在周围玩家的哄堂大笑中,守护千年也回眸一笑。
这一刻,她明媚灿烂的笑容定格在屏幕中,让围观的所有玩家都记在了心里。
她急步走出广场,立刻召出坐骑小白马,直奔传送阵,回到了风灵城。
这里仍然很热闹,到处都播放着婚礼盛典,柔美的音乐配着激动的解说,响彻大街小巷,幸好大家都觉得她这个婚礼保卫战的失败者多半是躲到哪里疗伤去了,万万想不到她会出现在风灵城街头,所以从她身边经过的玩家都没注意这个小奶牧。
她漫步在美丽的精灵建筑中,微笑着走到星辉面前:“我来陪你喝杯茶。”
“好啊。”星辉俊美的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优雅地坐到身后的白色方桌旁,拿起桌上的茶壶倒出一杯碧绿的茶水。
守护千年坐下,闻着清甜的茶香,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目光变得更加清澈,洒脱地说:“我是来找系统要补偿的,你是我师父,可不能让我吃亏啊。”
两人对坐品茶,全然不谈刚才那场缭乱的婚礼。
慢悠悠地喝完一壶茶,星辉见她确实没有自怨自艾的迹象,似乎想得很通透,便没有再劝解什么,而是直奔正题:“你想要些什么补偿?”
守护千年想了想,笑眯眯地说:“我想要小妖庄园连升三级,修得美仑美奂,还希望有什么灵丹妙药,能让我家小孩吃了快长大。”
“要求挺高嘛。”星辉笑得更加温柔,如星光灿烂的双眸中满是欣赏,“你稍等,我问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显然在与系统主脑沟通。守护千年悠闲地一边喝茶一边观赏外面的景色。
其实做炮灰也挺好的。以前她是路人甲,得了几个好技能后被万法归宗拉着硬做了几天主角,现在回归路人甲,继续过自己的日子,种田、刷怪、带孩子,想想也不错。
她正在出神,星辉已经得到了回复:“我们的主神同意给予你这两个奖励,小妖庄园升三级,另赠予你灵心玉五颗,大概能让你家小孩同样升三到四级。”
守护千年大喜过望。她并不贪心,提出这个要求时就准备着她漫天要价,系统就地还钱,最后能给她的小妖庄园升一级,再给她家孩子两颗灵药,也就心满意足了。她很理智,系统开了抢亲程序,人人皆知,并没有对她有什么欺诈,而她武力值不够,挡不住抢亲的人,输掉了新郎,也不能怪到系统身上,现在系统主动提出补偿她,以安慰她“受伤的心灵”,那是宅心仁厚,她非常感激。
陪星辉长老闲聊了一个小时,从他手上淘到了一本有关精灵的历史书《精灵王战记》,守护千年顿时如获至宝,珍而重之地收进背包,这才笑逐颜开地告辞,欢喜地离开。
精灵长老们都已经知道她在举行婚礼的时候被人抢了新郎,所以对她都特别好。她去看过星辰长老,把小孩从护罩里放出来,让她给小孩量身,做件漂亮的袍子。
星辰长老仔细打量着眉眼标致的小正太,和蔼可亲地说:“他是魔族,可不能做精灵的袍子,得给他做魔族的衣裳。这孩子喜欢黑色还是紫色?”
守护千年低头看着小孩,抬手指着桌上的各色面料,柔声说:“你喜欢什么颜色?自己挑一个吧。”
孩子听懂了,仰头看了一会儿,抬手指向一块葡萄紫带暗光的衣料。
守护千年也很喜欢这种颜色,有种矜持的高贵,做出衣服来肯定好看。她笑着对星辰长老说:“等一下,我先让他把灵心玉吃了,长大以后再做。”
星辰长老轻笑着点头。
守护千年便带着孩子去了里面的一间试衣室,拿出晶莹剔透的心形无色琉璃玉,摊开手掌放到小孩面前。这种晶玉外表光滑,入口即化,守护千年却仍然怕小孩会不小心割伤喉咙,所以就轻声哄他:“来,张嘴,我来喂你。”
小孩很乖地张开嘴,守护千年就把一块小晶玉平放到他的舌头上。小孩闭上嘴,很快就把融化的香甜蜜糖咽了下去。
一道柔和的白芒从他头顶闪到脚底,他就长大了一点。
守护千年连着喂了他五块灵心玉,他就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大约有十三、四岁的样子,身材修长高挑,超过了守护千年的肩头。
守护千年看着眼前一脸单纯可爱的少年郎,欢喜地说:“小妖,你长大了,现在我可再也抱不动你了。”
小孩定定地看了她好一会儿,然后张开双手搂住她,轻轻地叫道:“千年。”
在游戏里没有变声期的说法,他的声音仍然清脆软糯,让守护千年听得心软如水,连忙抬手圈住他的肩,向他保证:“放心,我会一直陪着你。”
小少年的眼睛生得很大,如杏仁般,形状美好,而且清透水润,明亮璀璨,就这么专注地看着她,一点一点地透出欢快,拉长了语调,如麦芽糖的丝带着甜甜的味道:“千年――”
守护千年再也忍不住,猛地抱紧他,冲动地说:“小妖,小妖,你是我的心头宝,别的都是浮云。”
小少年依偎在她怀中,将脸埋进她的肩头,感受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清爽温暖的神圣光明气息,忽然觉得头脑里发出“砰”的一声轻响,似乎有什么屏障碎裂了。他静静地站在那里没动,凝神体会里那些崭新的汹涌而来的东西。
他有些慌乱,有些好奇,有些急切,有些向往,那么多混乱的情绪掺杂在一起,让他本能地有些畏惧,想要逃避,于是紧紧抱着守护千年。从她的拥抱里能够感觉到她全心全意的爱护,这让他的心里稍稍安定下来,能够勇敢地接受那些思绪的冲击。
守护千年没注意到他的变化,只是很享受现在这样温馨的气氛,便搂着他坐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起身,习惯性地拉着他的手,慢慢走了出去,一举一动间都是自然而然的温柔呵护,让小小少年目光闪亮。
星辰长老看见小正太进屋了一会儿就变成小少年,却也并没有诧异,仍然温柔敦厚地笑着重新给他量了尺寸,然后又与守护千年看着画册定好了款式。守护千年与她约好三天后来取衣裳,便带着孩子骑上白虎,出城回庄园。
白虎现在的速度极快,犹如一道白色的闪电,而且因为他们还有黑虎,白虎有了同伴,心情也很愉快,似乎更想要表现一番,所以还施展了飞虎一族的飞行术,贴地狂飙,只用了十分钟就到达庄园。
连升三级的小妖庄园气势恢宏,无比精致美好,堪比各种神话传说中的仙境、天堂。白虎飞快地蹿进大门,然后才在守护千年的示意下减速,慢悠悠地在园子里转着。
进入大门后,便是一条白石铺就的大道,在阳光下闪烁着淡淡的光辉。道路两旁是整齐的矮冬青,然后就是平整的草坪向左右延伸出去。一边草坪上有巨大的喷水池,池子中央竖立着精灵王与他的独角兽王的雕像。另一边的草坪上建了一座小木屋,四面镶满玻璃,看上去非常漂亮。
再往前走,就是花园、假山、小桥、流水,其中一座座小屋星罗棋布,或是平顶木制,或是灰瓦白墙,或者尖顶斜檐,或者雕梁画栋。每幢小屋的周围都是花园,有些主调为绿色藤蔓植物,渲染出一种百年沧桑的味道。有的是各种果林,杏花、桃花、梨花、李花等等,将白色小楼掩映其中,愈见幽雅。有的临水而建,将清澈的溪水引进来形成一个池塘,里面有各种鱼活泼地游动,还有水生植物开出妖娆的花。
花园的面积虽然没变,但其中有山有水,低矮而形状优美的青山间有一个碧蓝的小湖,岸边做了一个古朴的木制码头,拴着两只小舟,颇见野趣。
守护千年骑着白虎慢悠悠地散着步,看到有不少小动物在花草丛中钻来钻去,小白兔、小狐狸、小梅花鹿等等,水边还有白色的仙鹤展翅起舞,发出阵阵欢快的鸣叫。
守护千年看得心旷神怡,低头对小孩说:“可惜你长大了,不然还可以跟它们一起玩。”
小少年傲娇地一抬下巴,意思很明显,对这些无害单纯的动物没什么兴趣,光可爱是没用的。
守护千年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愉快地道:“我去厨房给你做好吃的,你自己去玩吧。”
小少年拉住她的袖子不放,却不肯说出心里的想法。
守护千年善解人意,立刻懂了:“好好,我们一起去,你坐着,看我做,好不好?”
看着小孩眼里流露出的一丝喜悦,她很开心,立刻掉转虎头,朝着厨房的方向奔去。
23 小孩长大了
庄园里的每幢小屋都附设厨房、卫生间,但是整个庄园还有一个大厨房,是提供给护卫、园丁、家务助理等园内工作人员使用的。要不要招人进园,守护千年还没想好,所以这个设备齐全的大厨房就先自己用着。
她仍然在做儿童食谱里的各种点心和菜肴,虽然孩子长大了,但这些食谱中的各种成品都是养生的好东西,多营养,易消化,就是依然楼里也没有这种药膳级的美味佳肴。
大厨房里什么都有,各种厨具和调料齐全,让守护千年很是欢喜,一边忙碌一边对坐在一旁看着的小孩念叨:“你现在四十六级了,根据系统设定,到了五十级可以有一次转职。你跟普通玩家不一样,不管你最初的设定属性是什么,都可以随意转成别的职业。你好好想想,打算转什么职业?等你升到五十级,我就带你去魔族主城转职。”
小孩专心地看着她揉面、做点心、烤肉、做水果沙拉,这时认真想了一下,缓慢地一字一顿地说:“魔――法――师――”
“嗯,做法师挺好的。”无论他选择什么职业,守护千年都会大力赞同,“魔族法师与精灵族的法师有很大不同。精灵族的法师偏光明系,魔族法师偏黑暗系,很有意思。小妖快快长大,以后我们一起下副本刷怪推BOSS。我做你的专属牧师,你当我的专属法师,好不好?”
看着她微笑的脸,小孩的眼睛里也流露出愉悦。
守护千年开开心心地做着各种美食,接二连三地收到朋友的密语,基本上是最近一起做任务的牧师小队成员,还有一些对她很欣赏的黎明公会成员,她都三言两语地回复:“我很好……谢谢关心……最近我自己要升级,打算做一些任务,所以暂时不想跟人组队……谢谢谢谢……”
那些亲朋好友都很体谅她,毕竟女孩子脸皮薄,被人在无数玩家的围观中抢走新郎,实在是奇耻大辱。而她武力值太低,朋友也不多,想要报仇是不可能的,只能忍下这口气,所以心里觉得难堪,暂时不愿意见人,他们自然不会勉强,只是安慰了她一番,说明需要帮助的话就打个招呼,必定前来鼎力相助,然后就结束了通话。
当把第一份用七种灵花做成的七花糕从烤箱里拿出来时,守护千年接连听到两声提示。她放下手里热腾腾的美味点心,唤出板面一看,感觉有些啼笑皆非。万法归宗和听风歌唱分别给她转来一千水晶币,万法归宗的留言是“对不起”,听风歌唱的留言是“很遗憾”。
她想了想,并没有恼羞成怒地把钱退回去,而是很平静地收下,回信说:“收到,谢谢。”就仿佛双方做了一个交易,现在货易两讫,再无瓜葛。
万法归宗和听风歌唱都没有再与她联系。当然,他们两人都领导着大公会,又刚建成风吟城,每天有许多事要做。个人要升级,公会要升级,敌对要打仗,还要开荒、下副本、推BOSS,抢夺各种资源,忙得不亦乐乎。对于他们来说,游戏里开创的是一份事业,挣到的钱是可以兑换到现实里用的,而游戏里的名声、地位也会对他们在现实里的发展有巨大的影响,所以他们都很重视。现在两大豪门公会完美结合,正是走向更加辉煌的契机,抢亲这样的事不过是小小的插曲,对他们利多弊少,如今给了足够的金钱,表达了歉意,对方也接受了,事情自然也就完结了。
现代人人情冷漠,能在游戏里释放出友善,已经是很不错了,大家都已经习惯,也不能苛求。
将做好的点心放到小孩面前,守护千年坐到他旁边,笑眯眯地说:“先尝尝,别吃太多,等下还有很多菜。”
小孩点头,拿起一块香喷喷的七花糕,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一个忙着做,一个忙着吃,两人都非常开心。等到吃饱喝足,守护千年将厨房收拾干净,就带着小孩回到坐落在湖边的一座小楼。
二楼有两间卧室,守护千年带着小孩进入其中一间,体贴地扶着他上床躺下,给他盖上被子,就打算去另外一间。
孩子已经长大了,再睡在一起总有些不妥。虽然她并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玩家还是NPC,但是她都会把他当成拥有独立人格的生命来看待,所以要尊重他,让他拥有私人生活空间。
她正准备转身离去,小孩却一把抓住她的手,晶亮的大眼睛澄净纯稚,里面满是疑问,对她要离开自己感觉很不理解。
她站住了,认真想了想,觉得他现在应该在心理上还是个小孩子。长到现在这么大纯粹是她用经验和灵药堆出来的,可能要等到他转职后能够自己出去打怪练级了,才会渐渐有阅历,在心理上成长起来。这么想着,她便没有坚持与他分房,而是像往常那样躺到他身旁。
小孩似乎对她的举动很满意,连忙拉开被子替她盖上,那副可爱的殷勤模样让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守护千年安静下来后,顿时感觉疲惫不堪,很快就睡着了。
小孩靠着她,也安静地入睡。
庄园的夜很安宁,守护千年一夜无梦,睡了一个好觉,醒来后神清气爽,昨天发生的那些事恍如隔世,似乎已经过去很久很久,再也不想记起。
她到小厨房做好早餐,然后上楼把睡醒的小孩带下来,与他一起坐到餐桌边吃饭。
“今天我们去魔族的地图,认认地方,采集些材料,再刷怪升级。”她用商量的口吻,笑着对小孩说,“我还没去过血月堡呢,听说那里有很多牛鬼蛇神、魑魅魍魉,还有不少独特的材料,精灵族和人族的地盘里都没有的。我们去见识见识,顺便把那些材料都弄回来,好继续给庄园升级。”
小妖庄园的最高级是十级,现在不过才升了一半,她很向往,不知道升到十级时的庄园会是怎样美轮美奂。
像过去一样,小孩对她的安排全无异议,喝着从一种奶果里榨出的鲜美奶汁,吃着精致美味的各式小笼包、煎饺、烧卖,眼睛惬意地微微眯起,让守护千年很有成就感。
亲手养大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长得好,性格也好,什么都好,真是十全十美。
两人吃完早餐,守护千年将一些点心和饮料放进背包,然后就带着小孩往外走。他们骑在白虎上,轻快地往外奔去。
刚跑出大门,守护千年便止住白虎,看着站在那里的一只乌鸦。
扔石头的红乌鸦已经将红名洗白了,现在浑身上下不再冒出血光,而是清清爽爽的一袭黑衣,那张脸也能让人看得很清楚,不算英俊,只能说五官端正,不丑而已,不过,可能是因为杀过太多人的缘故,他身上有种凌厉的气势,顿时就显出了不凡。
他站在大门旁,似乎是在等人,一见到白虎蹿出来就动了。守护千年反应快,赶紧停下来,就见他已经站到自己面前。
她眨眨眼,有些困惑地问:“怎么?房子有问题?”
“不,房子很好。”红乌鸦的神情比较平和,气势也收敛起来,“我最近没什么事,想约你一起去打怪升级。”
这话听上去很正常,战斗职业找辅助治疗职业组队,是最标准的配置,但是红乌鸦专杀牧师,现在却来找牧师一起刷怪,听起来太荒谬了。
守护千年一时都不知道做出什么表情才妥当,愣在那里半晌没吭声。
红乌鸦见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便低头看了看坐在她身前的小小少年,温和地说:“这孩子是魔族吧,我也是魔族,可以带你们游览魔族地图,还可以帮孩子做转职任务。”
守护千年一听,顿时精神一振,什么顾虑都没了:“对对,他是魔族,我们打算去血月堡看看。”
红乌鸦微微一笑:“那么,我们一起去吧。”
“好。”守护千年很干脆地接受了他的组队邀请。
红乌鸦召唤出自己的坐骑地狱追魂马,翻身骑上,便与守护千年一起奔向风灵城,从那里直接传送到血月堡。
魔族主城与精灵族和人族的主城截然不同,整个色调都是阴暗昏沉的,天空中乌云密布,当中隐隐泛着血红的色泽,地面凹凸不平,街道上的石板要么龟裂,要么缺边少角,有的地方还长出了杂草。所有的建筑都是用灰黑的砖砌出来的,乌沉沉的,犹如欧洲那些古老传说中的魔鬼古堡,破败而神秘,不时有乌鸦“嘎嘎”地叫着,从头上飞过,落下几片不祥的黑色羽毛。
魔族的职业装大都是黑色,走在街上的玩家却有不少在装备外面套上没有任务属性的时装,有些女玩家更是穿得大胆暴露,要么是露肩露背迷你裙,要么是露脐装,还有的索性就是性感三点式,露出魔族特有的妖娆身段,火爆艳丽,勾人心神。游戏里是绝对不可能霸王硬上弓的,顶多能拉拉小手,所以这些大胆野性的女玩家很高兴地在街上,让那些男人看到摸不到心里如刀绞。
红乌鸦和小妖都是魔族,只有守护千年是精灵族,还是个魔族里没有的职业――牧师,走在血月堡中非常醒目,那种圣洁端庄的职业与种族气质与魔族的邪恶妖媚格格不入。
魔族没有牧师,没有骑士,没有诗人,没有战士,所以他们没有忠诚,不讲浪漫,阴险狡诈,狂放不羁。法师和刺客是魔族的两大主流职业,不过仍然有类似医生的职业祭司,但是练祭司的玩家很少。选魔族这个种族的玩家似乎都很自我,内心十分强大,选择的都是攻击力很强的法师或者刺客,大都情愿背着一包药出去刷怪,也懒得找医生组队。
其实,红乌鸦是刺客,小妖已经决定选法师,再加上守护千年这么一个强大的奶牧,一远攻一近战一辅助,这样的配置非常合理,无论打怪升级还是下副本、推BOSS,基本上难度不大。不过,现在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只是单纯地想要找个稳妥的地方打怪,让小孩尽快升到五十级。
精灵族的NPC大多是长老,人族的NPC是各种队长,这里的NPC却背着各种爵位身份,所以精灵族的长老们都很优雅,人族的队长们气宇轩昂,而魔族的公侯伯子男爵们都很贵族,或高雅,或傲慢,或彬彬有礼,或僵化死板,让守护千年大开眼界。
在这个游戏里,魔族是个正常存在的种族,并不是天生与人族和精灵族为敌,他们也有自己的社会结构、文明进程,当然也就有各种天灾人祸,光明与黑暗都有可能伤害到他们,因此他们也进化出了强悍的攻击力和生命力。为了种族的延续,血月堡的魔族NPC们就需要外来的冒险家们帮忙做许多事。
红乌鸦带着守护千年到血月堡深处一个残破的建筑里找到NPC诺顿伯爵,这位脸色惨白的中年贵族悲伤地讲述了一个因魔气弥漫而使无数平民死伤的故事,给他们派下了几个消灭疯狂的僵尸和魔族败类的任务。
守护千年对这里不熟,完全跟着红乌鸦走。
他们没有在城里逗留,迅速奔出城门,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往山上跑去。
血月堡建筑在群山之中,一出城就是连绵起伏的山岭,当中散落着一些居民点,因为魔气凶猛,所以那些居民常常出事,不是变成僵尸,就是被不知名的魔物给血洗,玩家们必须频频出动,或是调查血案、铲除凶手,或是消灭魔化的人形怪物,以保证附近其他居民点的安全。
红乌鸦接的任务地点在几座山之外,是已经变成废墟的一个村落,剧情说明,不久前这里被忽然冒出的魔气笼罩,接着是大批魔兽进攻,将整个村落几乎夷为平地,那些村民要么感染魔气,成为僵尸,要么丧命于魔兽之口,这里从此就成为一处绝地,只有凶猛的僵尸和魔兽存在。血月堡任务,请玩家们前去灭杀这些怪物,以免它们的数量增长,威胁到主城的安全。
出城不久,守护千年便习惯性地给奔跑在前面的红乌鸦加防御加血量上限加各种抗性。一道又一道不同颜色的光辉降临到那位刚刚洗成白名的红名杀手身上,带给他清爽、温暖、愉快、精神大振、身体强健、力量暴增等等正面状态,让他异常感动。他进入游戏这么长时间,第一次有人主动关心,这让他冰冷的心有了几分暖意。
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特别关注这位名噪一时的纯奶牧,细想起来,应该是她把自己的武器卖还给自己,那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善良的人,按理说,他袭击过她两次,一般玩家都会选择把武器卖给别人或者干脆分解成材料,让他破财大出血,这才能消气解恨,可她却选择把武器还给自己,虽然是收了钱的,但也没有漫天要价,很实在,既不圣母得让人觉得愚蠢,也没贪婪得叫人恶心。
他对她有了好感,暗中跟踪了她一天,就发现她居然拥有游戏里独一无二的私人庄园,而且那里可以开店,还是安全区,他又惊又喜,立刻抓住机会找她买房,终于拥有了一个清静安全的家,以后再成不必在荒野里流浪,连睡觉都时刻担心着被人偷袭或是被怪攻击。
等到她在万众瞩目中被人抢走了新郎,那场景猛然让他回想起了始终不愿去记起的回忆,于是想要安慰她,不让她沉溺于那些羞辱和痛苦的情绪里。看着她带着小孩骑着白虎从庄园蹿出来的那一刻,他忽然感觉到自己长久沉寂的心涌现出淡淡的欢愉。
这个牧师果然是个好医生,竟然还能治疗心灵的创伤。
他默默地思忖着,带着守护千年和小孩来到任务地点,一个被毁灭的村庄。
里面分三部分,进了村口一部分魔兽,村子里面才是游荡的僵尸,再往里走有三个精英级的怪物,分别是以前的村长和两位长老。
那些魔兽是六十级的怪,僵尸都是六十五级,精英怪有七十级,如果是守护千年独自来,只敢在打魔兽,而且是一只一只的引过来打,绝不敢深入其中。
红乌鸦停在一片荒凉的村口,对她说:“以我们的级别,打魔兽的经验不是很多,刷僵尸比较好。”
他六十六级,守护千年六十三级,最适合他们刷的怪确实是六十五级的僵尸,七十级的普通怪也能打,但是精英怪就不一样了,他们是带小孩升级,还是不惹为好。
守护千年完全同意:“好,听你的。不过,打怪的时候,最后一下要由我来打,不然孩子吃不到经验。”
“行,没问题。”红乌鸦痛快地答应,催动坐骑,飞速进入村中。
守护千年一手握着法杖,一手将小孩抱紧,紧紧跟随着他,飞快地冲了过去。
24 小妖转职
在这个被毁灭的村庄里待了三天,白天引怪打怪,晚上回庄园休息,日子过得很快活。
在这三天里,除了回城交任务外,守护千年很少在山里看到玩家,其间来过几拨人,对着他们围了几个圈,对红乌鸦或调侃或讥讽或谩骂或挑衅。
守护千年开始还莫名其妙,后来恍然大悟。
人类的天性还是喜爱光明的,玩家进来后,有一半选择成为精灵族,剩下的一半有三成选人族,两成选魔族。因为魔族人少,所以很多魔族玩家走出新手村后就奔向精灵族的地图,一是围观帅哥美女,二是旅游,于是精灵族的练级点总是人满为患,而魔族这边则是冷冷清清。人族和精灵族的玩家到魔族地图来旅游,也多是在血月堡逗留,至于山里的穷乡僻壤,没人有兴趣。
因此这里渐渐成为红名杀手升级和猎人们猎杀红名的天堂。
红乌鸦是著名的红名,被专杀红名的猎人们追杀过很多次,可现在他是白名,如果那些人先动手杀他,就会红名,这是违背猎人们宗旨的,所以他们只能在语言上挑衅讥嘲,激他先冲过去杀人,等他成了红名后就将他击杀,可红乌鸦却很沉得住气,随便他们怎么骂,都只是闷头打怪,连点反应都不给,让那些人无可奈何,只得悻悻而去。
间或也有几个红名过来,想在这里刷怪,看到他带着一牧师一小孩打怪升级,都觉得稀奇,纷纷在旁边围观,还帮着引怪。守护千年的牧师本能发作,也给他们每个人加了状态,让他们大加赞扬。
热闹了一会儿,红乌鸦对他们说:“千年有个属于她的私人产业小妖庄园,我在那儿买了个院子,你们都可以过去住,也可以拿那里当仓库。那里是安全区,敌人和怪物都进不去。不过,我是花大钱买的,你们要住的话,也得给钱。”
红名们都很惊奇,立刻问长问短,然后果断表示愿意入住,钱不是问题,随即又七嘴八舌地为小院命名,最后定为“红名院”,还真是通俗易懂。
守护千年听得直笑,以前总觉得那些杀玩家的红名面目狰狞心理变态可恨可杀,是人渣,是垃圾,不过现在感觉这些红名与那些红名也是有区别的。这些与红乌鸦交好的红名都是性格直爽的人,年纪都不大,杀玩家什么的也不全是报复社会,有的是找刺激,有的是觉得好玩,有的是当初做新人菜鸟的时候被欺负了,后来长大了就杀人报仇。他们大部分都是富家少爷,有钱砸装备,所以不怕被追杀。不过在拒绝他们入城的主城外有个落脚点可以休息和补给,是非常好的事情,而且他们都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奶牧就是那个新闻人物,于是纷纷大骂万法归宗和听风歌唱,表示可以帮她去报复。
守护千年连忙劝阻:“不用,不用,其实我也不是非嫁他不可,掰了就掰了。黎明公会对我不错,我以后只想做自己的事,不想找麻烦。你们也知道,我是纯奶牧,没什么战斗力,所以还是尽量不要打吧。”
那些红名倒是很理解人,便不再提杀人的事,纷纷申请加入他们的队伍,帮着引怪扛怪打怪,然后让她去打最后一下。
守护千年玩得很开心,将自己做的美食佳肴拿出来与他们分享。晚上她带着孩子与红乌鸦一起回小妖庄园,那些红名则绕着主城走,也跑到庄园的红名院去住。住在舒适安全的院子里,从窗口眺望庄园里的美景,他们对守护千年这个大庄园主是各种羡慕嫉妒恨,都想买这么一个土地,建个自己的庄园,可惜现在系统没开放此项功能,让他们郁闷不已。
守护千年不肯把院子都卖给红名,这会让她建在庄园外的房子贬值,所以红名们只好都在红名院里落脚。过了两天,专门猎杀红名的猎人通过依然微笑在她这里买了一个院子,取名“猎园”,猎人们从此与红名们毗邻而居,过起了相爱相杀的美好生活。
那些红名、猎人去了又来,来了又去,热热闹闹地过了三天后,守护千年升到了六十六级,红乌鸦升到七十级,而千年小妖终于升到五十级,变成了一个介于稚嫩与成熟之间的美男子。
守护千年为已经与自己差不多高的美男换上星辰长老做的长袍,葡萄紫的立领,窄袖衣袍滚了一圈暗紫色的边,前襟绣着银紫色的东方飞龙,活灵活现,直欲破衣飞出,衬着男子修长的身姿、浅灰的肌肤、俊美的相貌、紫色的眼瞳,仿佛暗夜君王一般完美无瑕。不过,他清澈的目光中仍然是单纯天真,让人感觉得到,他仍然是个孩子。
虽然以快速的手法将他拉扯大了,但是守护千年认为他的心理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变得成熟起来,所以仍然当他是自己的小孩,对他说话依旧轻言细语,脸上永远是温文和蔼的笑容。
“现在你可以去转职了,任务什么的,我已经帮你设定为全队共享。你别担心,我和乌鸦哥哥都会帮你的。”他现在的面板仍然归她掌管,所以她习惯性地调出面板,为他打点好一切。
这两天,小妖仍然很少说话,时常看着她,目光很深邃,仿佛有千言万语想要表达,却又不知该说何说起。守护千年觉得不必操之过急,所以总会用目光或笑容去安抚他,让他安静下来。只要是跟她在一起,小妖的表现就比较平和,对外界的事物开始充满好奇,就连看到面对那些外表恶心难看的僵尸怪,他也会拿着红乌鸦送他的小匕首过去捅几下。看着他越来越有活力,守护千年很是欣慰。
他们来到血月堡,去找的还是诺顿伯爵,原来负责转职任务的也是他。
诺顿伯爵看着笔直站在面前的少年,始终板着的脸有了一丝笑容,慈祥和蔼地说:“勇敢的孩子,你已经成年,前方的道路必须由你自己选择。你要想清楚,到底选择什么样的职业。这一次选择将决定你未来的人生,它不可更改,无法放弃,所以你必须慎重。”接着,他将魔族能做的职业一一介绍了一番。
小妖认真听完,严肃地说:“我选法师。”
“好。”诺顿伯爵笑着点头,“你要为我们的种族延续而战,为我们这个世界继续存在下去而战。”
小妖毫不犹豫:“是,我会做到。”
“很好。”诺顿伯爵一副老怀大慰的模样,“那么,想要成为法师,必须要通过考验,我这里有个任务,你去完成它。等到你平安回来,就可以成为强大的魔族法师。”
小妖说道:“好。”接下了这个任务。
三人离开残破的古堡,守护千年忍不住唏嘘:“好好的伯爵,怎么不把自己的住处弄舒服些?瞧着倒有点像那种苦行僧,何必呢?有什么想不通的?生命如此美好,能活着就应该好好地过日子。”
小妖转头看着她,似乎对她的话有所触动。
守护千年察觉到他的反应,连忙对他灿烂一笑:“我一向就是这样的原则,珍惜每一天,开开心心地过。”
小妖点点头,目光中流露出笑意。
守护千年心里大乐,很想扑上去亲两口,可惜他不再是小小孩了。她惆怅万千,在心里连连叹气。她家小孩实在长得太快了啊。
红乌鸦好奇地说:“小妖,让我看看你的任务。”
守护千年马上教小妖将任务设置成全队共享,每个队员都能在自己的任务面板上看到。
红乌鸦看完剧情和任务说明,轻叹一声:“看来老诺顿对你的印象很好啊,交给你的任务很容易完成。”
转职任务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很多种,根据NPC的好感度而随机变动,而好感度这种虚无缥缈的参数实在不好把握,大家就只能看自己的运气了,显然,小妖的表现让诺顿很欣赏,于是给他的任务难度比较低,既不必无聊地去刷怪几天几夜,也不用面对比自己的级别高三五十级的大BOSS,更不用去没头没脑地推理找线索,要做的任务简单明了,去前线的诺维尔要塞,抵挡地狱军团的进攻。
据说地狱军团来自九幽,地狱魔王与魔族并不是同一个种族,就像大熊猫和小熊猫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一样,从地狱来的妖魔邪恶凶残,不断侵袭这个世界。但是因为地形和结界的关系,他们只能从三个地方发动进攻,而人族、精灵族和魔族在这三处建起了坚固的要塞,各自负责守卫,同时不断有高额奖励的任务,让外来的冒险家们去帮助守卫要塞。
守护千年的转职任务就是去精灵族的维林诺要塞帮忙,不过她不必与地狱妖魔对战,而是要治疗一千个己方的战斗人员。那时候她的级别低,刚学的治愈术很鸡肋,足足做了十天才完成任务,虽然没有危险,却累得半死。
千年小妖的任务是到诺维尔要塞去守卫一处山口,保证三天之内不沦陷,允许组一个六人小队协助他完成任务。这是很优厚的条件,只要组几个级别高的玩家,完成任务毫无压力。
守护千年迟疑地看向红乌鸦:“我想找我们牧师队的成员过来。”
红乌鸦沉静地看着她:“你确定他们见了我不会开PK?”
守护千年眨了眨眼:“我会事先跟他们解释清楚。”
红乌鸦沉吟片刻:“我本来想找我那几个红名朋友来的,他们的攻击力绝对很强大。”
守护千年想了一会儿:“我记得三个要塞都不是安全区吧,见了红名是可以随时随地开杀的。”
“对。”红乌鸦思索半晌,终于点了点头,“那就找你的朋友来吧,先跟他们说清楚,我现在是白色,他们不必开红来杀我。他们虽然是暴牧,却没有做红名的本事。”
守护千年笑了:“再暴力也是牧师,职业本能就是救助玩家,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开红杀人的。”
“牧师与牧师可不一样,只不过你和你的朋友都是好牧师而已。”红乌鸦淡淡一笑,“那就叫你的朋友来吧,就不知他们有没有时间。”
“嗯,我问问。”守护千年立刻联络了奉旨救赎和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大手,顺便把情况通报给了依然微笑,让他放奉旨救赎过来帮忙。
最近依然楼生意太火爆,扩展速度迅猛,依然微笑忙得要命,不过仍然关心地问了问她要做的任务,听她描述过后知道那任务并不危险,只是要花费三天时间,便放下心来。他实在走不开,奉旨救赎和大小手夫妻却没事做,正百无聊赖地刷怪练级,一听她的邀请便兴高采烈地飞奔而来。帮守护千年家的小孩转职,三个人都觉得责无旁贷。
看到红乌鸦站在那里,三人一时都没反应过来。洗掉红名,去掉血光,红乌鸦变得很正常,实在让人无法联想到他是之前那个疯狂的红名人渣。
守护千年见他们没认出来,也就没有多事说明,笑容满面地让小妖将他们组进队伍,便一起奔向诺维尔要塞。
入了队,彼此都能看到队友的全名,小手拉大手最先注意到扔石头的红乌鸦。她突然大叫一声:“你你你……你是那只垃圾乌鸦?”
红乌鸦转头看向她,唇角微微勾了一下:“对,我就是那只垃圾乌鸦。”
“这这这……”小手拉大手忽然觉得有些头晕,“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一直在杀牧师咩?怎么忽然又和我们这些牧师一起做任务?”
奉旨救赎和大手拉小手都比较成熟理智,所以并没有大惊小怪,只是询问地看着他,等他解释。
红乌鸦抿了抿唇,看在守护千年的份上,对他们表达了一丝歉意:“很抱歉。我以前……被牧师严重伤害过,所以行事有些偏激。后来遇到千年,我忽然发现,其实不能一概而论,牧师也有好的,就决定放下屠刀,以后不杀牧师了。”
“哦哦,这样啊,那可以理解。”小手拉大小很活泼地连连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既然你不杀牧师了,我们也不杀你了。”
大家都笑起来。
她说的话虽然很孩子气,却最接近真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是正道的主流规范,无论在游戏里还是现实中,这都是规矩。
一行人说说笑笑,在阴暗的崇山峻岭间跑得飞快,其间遇到各种妖魔鬼怪,他们都是全速冲过去,一分钟都不耽误。
翻山越岭地跑了三个多小时,他们终于到达建筑在峡谷中的巍峨要塞。
这个峡谷叫一线天,两边都是参天巨峰,陡峻难攀,两边的广大地区都难以通行,只能从谷中经过,所以在这里建起要塞,就完全堵截住了地狱军团进入魔族地区的通道,于是双方在这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
他们进入城门,找到要塞总指挥官威尼安公爵报到。威尼安公爵也是魔族,虽然一身铁血很威严,却仍是个有着优雅贵族气质的英俊中年。他对小妖笑着点头:“感谢你们来支援要塞,请接受我的敬意。我刚得到前线传回的消息,坎帕山口正受到地狱军团的猛烈进攻,急需支援,但我这里已经抽不出兵力了,请你们过去帮忙守住。只需要三天时间,我先击退西线的敌人,就派人去接替你们。”威尼安公爵向他们行了一个军礼。
“好,愿为公爵大人效劳。”小妖优雅地还礼,“我们这就出发,赶往坎帕山口。”
威尼安公爵大为高兴,亲自送他们出了要塞,并送了他们一张地图,将通往坎帕山口的道路描绘得很详细。
小妖向他道了谢,一行人便上了坐骑,踏上了去往前线的曲折山路。
25 优雅高贵的魔族法师
坎帕山口此刻正是硝烟弥漫,队长已经阵亡,副队长身受重伤,却仍在坚持指挥。与地狱军团的妖魔兵卒激战的魔族士兵只剩下几十个人,眼看就要失守。
小妖一到,副队长便将指挥权交给了他。
守护千年他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小妖虽然是来做转职任务的,但他跟普通玩家不同,以前并没有学习过什么职业技能,连武器装备都没有,根本不能与敌人厮杀,挂个指挥的名头待在后方,杀怪的事交给他们这几个大人就行了。
小妖似乎也习惯了坐在领导的位子上,所以并未推辞,便接受了坎帕山口的队长职务。不过,他是什么也不懂的,自然不负责实际指挥。红乌鸦最熟悉这里的情况,也最明白要怎么做才能在交任务的时候得到最佳评价,所以他成为实质上的队长。
这里除了他们外,其他人都不是玩家,而是游戏主脑创造的人物,现在他们都受了伤,又不会法术,战斗力远远比不上守护千年这一队人,所以红乌鸦让那个副队长带着士兵撤回来保卫哨卡,然后就带着自己这队长冲上前去。
哨卡用圆木和巨石搭建,像是一个小小的寨子,扼守住狭窄的山路,让地狱军团无法通行,从而保护要塞的侧翼。
哨卡门前有几排鹿角状的沉重木栅拦着路,红乌鸦他们冲出鹿栅,往前走出二十多米的距离。全队五个人分成三排,红乌鸦是近战职业,作为尖兵顶在最前面,奉旨救赎和大小手夫妻在第二排,用群攻技能猛轰敌人,守护千年站在最后,加血救人。
小孩待在哨卡里面,足以保证安全,他们便没了顾忌,可以放手大杀。
所谓地狱军团,大部分都是半人半兽的模样,人头蛇身、人首马躯、牛头人身等等,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魔兽,有的用物理攻击,有的用法术攻击,有冲向前的坦克型巨兽,还有刺客型、法师型的各种妖魔,不过没有医生给它们加血加状态,所以死了就是死了,不能复活再战。
哨卡士兵退回来时,地狱军团已经把伤亡得七零八落的兵将撤了回去,所以交接得很顺利。红乌鸦他们站好位置,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地狱军团才再次发动了猛烈攻势。
先是手拿巨锤的牛头人队伍,轰隆隆地冲上来。后面跟着半人马队伍,手持标枪,远程掷来。蛇人、鬼面蜘蛛、僵尸、地狱犬等魔怪纷纷涌上,毒箭、魔焰、蛛丝等等劈面喷来。攻势如潮,十分凶猛。
红乌鸦开了隐身技能,飞快地冲进牛头人群中,找到带队的精英,展开强劲的袭杀。
奉旨救赎和大小手夫妻配合默契,联手发出不同的群攻技能,互相叠加,效果增加了好几倍,还频频打出致命一击。牛头人不断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嗥,轰然倒地。
守护千年密切注视着红乌鸦的血量变化,不断为他加血并消除负面状态,间或还用群加技能为三个暴牧把血条拉起来。她的战斗节奏掌握得越来越好,既保证了队友们的安全,又不会把仇恨拉到自己身上。大战虽然激烈,她却好整以暇,游刃有余。
魔族的地图全是阴沉晦暗,这里也不例外,昏暗的天空、幽暗的深谷、乌黑的土地、寸草不生的山峰,再加上魔族的职业装备都以黑色为主,让人感觉心里沉甸甸的,特别窒闷,四位牧师的白袍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特别醒目圣洁,加上他们的法术技能也多为光明系,更加耀眼夺目。尤其是守护千年施放的大地回春、普降甘霖等技能,让周围的世界仿佛陡然增添了无穷生机。
小手拉大手一边痛快淋漓地打怪一边看着地面上的绿草茵茵和空中飘荡的花瓣连声赞叹:“千年啊,你真是我们的天使啊。”
守护千年轻笑,顺手将一个治愈术扔到红乌鸦身上。他已经宰了牛头人首领,正与蜘蛛人首领大战。守护千年对他说:“那些首领掉落的材料要捡起来,我要拿去做菜。”
小手拉大手惊恐万状:“那么恶心的东西,怎么能吃?”
“做出来就好吃了。”守护千年开心地说,“况且我要的是它们掉落的东西,而不是从它们身上切割下来的部分。”
“那倒是。”小手拉大手顿时明白过来,“哎呀,乌鸦别忘了捡啊,到时候我们就有好东西吃了。”
红乌鸦不吭声,手中的长刀盘旋飞舞,脚下的步法飞快,带着一溜残影,围着蜘蛛人首领一阵宰杀,终于将它劈死,随即俯身下去飞快地捡起几件东西,然后长刀一挥,杀向蛇人首领。
小手拉大人又忍不住大发议论:“红乌鸦果然厉害,不过既然这么厉害,装备也很不错,何必杀那么人?杀牧师多没有挑战性,应该去杀骑士、战士、法师、刺客,嘿嘿。喂,红乌鸦,你杀得了万法归宗咩?”
红乌鸦闷头杀怪,将蛇人首领割喉之后,才淡淡道:“一个人杀不了,要天时、地利、人和,各种布局,才有可能。”说完,他如箭般向前射去,直奔远处的半人马首领。
牧师团赶紧跟着顶上去,将失去首领而变得混乱的妖魔鬼怪圈在一起,狂轰滥炸。
守护千年的群加血技能可以延伸到方圆一百米,所以仍能罩着红乌鸦,让他不至于在大群半人马魔怪的围攻中挂掉。
很快干掉了类似弓箭手的半人马首领,剩下的仗就好打了,犹如摧枯拉朽,砍瓜切菜一般,那些小怪很快被全歼。
红乌鸦带着他们退回哨卡,对他们说:“这个地方的进攻很有规律,打退一波敌人,可以休息一个小时,到晚上七点休战,大家回去休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晨八点又开战。”
“哦,这跟精灵族的要塞是一样的。”牧师们都点头。他们全都去做过任务――支援守卫要塞的精灵族军队。
“既然你们也清楚,那就好办了。”红乌鸦不再嗦。大家都是老手,不是菜鸟,即使是第一次配合战斗也感觉很爽。
小妖坐在守护千年身旁,看着她拿出各种吃食,还分了一部分给那些守卫哨卡的官兵。
守护千年递给他一瓶果汁,温声问道:“累了吗?”
小妖摇头:“不累,闲得慌。”
“哦。”守护千年想了想,“我给你开通电影频道吧,你可以在屋子里看电影,就没那么闷了。”
游戏里什么都有,那些媒体除了报道新闻和各种八卦,进行技术指导、攻略解析外,还有一些娱乐频道,播放微电影之类的,供那些生活玩家或是不爱打怪练级的玩家们消磨时间。
小妖好像没怎么看过电影,听她一说,顿时眼睛一亮:“好啊,我看电影。”
他已经长大了很多,像是十七、八岁的人了,不过其他人都仍然当他是孩子。
在游戏里,玩家们喂养宠物和坐骑的时候,如果舍得砸钱,拿灵玉去喂,都是很快就能把它们养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真的有了成熟的智慧。除了守护千年外,所有人都以为小妖是游戏里新出的人形宠,因为从理论上说,别人的玩家也能去领养,只是条件苛刻,不容易达到要求而已,所以大家都很热心帮忙,一是觉得小妖很可爱,另外也想看看这种人形宠最后能成长到什么地步。
这时看到他很坦然地表示自己留在后方看电影,让其他人在前方帮他做任务,红乌鸦没吭声,奉旨救赎和大手拉小手也觉得本该如此安排,小手拉大手更是热心地向他推荐了好些最近流行的动漫连续剧,说得眉飞色舞,把小孩煽动得就快要坐不住了。
守护千年好笑地看着他们两个大小孩,看着小妖越来越活跃,心里也觉得很快乐。
他们就这样在这里待了三天,白天打怪,晚上在哨卡里的空地上架起帐篷休息,有些人药剂快用完了,会赶回血月堡补充,然后立刻赶回来。守护千年在背包里带着炊具和材料,一日三餐都做得美味可口,让队员们赞不绝口。
三天后,有新的一队魔族援军赶到,与小妖进行了交接,并表示诚挚的敬意。
他们终于松了口气,说说笑笑地回到诺维尔要塞,找到威尼安公爵交任务。公爵对他们给予了高度评价,然后请他们回去向诺顿伯爵报告战况,表示一定会将地狱军团堵在这里,寸步不让。
小妖全部以“是”来回答,很快完成了这一环任务。
这时已近傍晚,为了安全起见,他们打算在要塞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再奔回血月堡。
诺顿伯爵对小妖笑得很热情,听完战报后就给他的任务完成度标记为“优等”,然后亲切地说:“勇敢的人,你已经通过了考验,现在可以到魔法师导师诺菲勒伯爵那里去,让他教你怎么样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师。”
小妖立刻答应:“好。”
接下来就没有任务障碍了,只需要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来走就行了。他们去到血月堡的黑暗喷泉旁,见到了浑身冒着小火苗的诺菲勒伯爵。他念念有词,将魔法的历史和魔族法师的责任详细介绍了一遍,然后拎着黑色的法杖对小妖点了一下。一道血红色的光芒从小妖身上升起,他便成为了一个法师。
接过诺菲勒伯爵递过来的初级法师袍、法杖和魔典,小妖顺手递给了旁边的守护千年,然后转头问她:“我们可以回去了吗?我想家了。”
守护千年一怔,随即笑着点头:“好好,我们回家。”
他们从血月堡传送回风灵城,然后直接疾驰出城,回到小妖庄园。守护千年将他们的名字加到庄园的客人上,他们就能进入了。
一走进庄园大门,小手拉大手就忍不住大声吸气:“这太过分了,千年,你怎么能这么腐败?这不科学。”
守护千年轻笑:“我可以在庄园里给你们一人一幢楼,可以住,也可以当仓库,不过,你们不能带别人进来。这年头人心难测,我怕不安全。”
“嗯嗯,这是必须的。”小手拉大手使劲点头,“给我和大手一幢小楼就行了,奉姐和笑哥也要一幢小楼……”
奉旨救赎打断她的话,咬牙切齿地瞪着她:“你想死是吧?”
小手拉大手敏捷地一蹿,躲到大手拉小手身后,笑眯眯地说:“你也别太矜持了,差不多就得了。笑哥不错,对你那么好,你其实也是喜欢他的嘛,何必一直不松口呢?我觉得你们可以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然后在这里度蜜月……”
奉旨救赎把法杖拿了出来:“再说我开PK了啊。”
“淡定,淡定。”小手拉大手嘿嘿直笑,“其实我这个建议挺好的。话说回来,你家那个财迷赚了那么多钱,怎么不像千年这样,也修一个美美的庄园?”
“要系统愿意卖地呀。”奉旨救赎显然大为心动,继而很是泄气,“他到处打听了,在游戏里向城主府申请,在现实中也咨询了运营公司,都跟他说还没开通此项功能,千年得的这块地属于特殊任务的特殊奖励。”
“不就是因为领养了可爱的小妖嘛。”小手拉大手觉得这事很好解决,“你们俩赶紧结婚,然后组队去领个小孩子来养,不就可以拿到一块地了?”
“没那么容易。”奉旨救赎叹气,“已经有不少人去试过了,各大中型公会都派了各种类型的夫妻过去要求领养孩子,结果没有一个成功过。”
几个人都把疑惑的目光转向守护千年,不明白那么难的事,她这么一个既老实又弱小的纯奶牧是怎么做到的。
“呃……”守护千年也有点迷糊,回忆了好半天,才不确定地说,“当时是小妖认定了我,那位长老才同意把他交给我的。”
几个人恍然大悟。
要让很小的小孩子认定一个陌生人,这确实不大容易做到。
他们说说笑笑地进了庄园,守护千年让他们自己挑了一幢楼,和红乌鸦同等待遇。但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客人,所以不经庄园主守护千年或者千年小妖同意,他们也无法带别人进来。
选好了住所,队伍就此解散,大家各自活动。
大小手夫妻很开心地计划要怎么布置属于自己的家,奉旨救赎去找依然微笑商量事情,红乌鸦出了庄园大门,回到红名院,忙他自己的事去了。
很快,庄园里就恢复了平静,只剩下守护千年和小妖两个人。
守护千年带着小孩成功转职,感觉像是完成了一项大事业,有些懒得动弹,于是带着小孩上了湖边的木船,解了缆绳,躺在上面望天,任由小舟随风飘荡。
“小妖,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她看着蔚蓝的天空,仿如梦呓般说,“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打打杀杀,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过日子,偶尔出去刷刷怪、采集材料,回来种种田、做做饭,有你陪着我……多好。你说是不是?”
小妖侧躺在她身旁,枕着她的胳膊,默默地看着她,一张俊美的脸很柔和。
小船有节奏地轻轻摇晃,很有催眠效果,不一会儿,两人就一起睡去。小船慢慢荡到湖中的荷花丛中,被硕大的绿色叶子卡住,就停在那里,随着水波微微荡漾。
不知过了多久,系统的“嘀嗒”声把他们吵醒,温柔的女声问道:“千年小妖已经成长,守护千年任务完成。千年小妖可以选择‘保持现状’或是‘解除契约’。若选择‘保持现状’,则千年小妖仍然和守护千年为特殊召唤关系,千年小妖可自主战斗,但必须在守护千年召唤时立刻传送到她身旁。如果选择‘解除契约’,则千年小妖将成为独立的玩家,从此与守护千年不再有任何实质上的关系。千年小妖,请做出你的选择:一、保持现状,二、解除契约。三十分钟内必须答复,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契约。”
小孩也不知是否听明白了,根本想都不想,斩钉截铁地回答:“我选一:保持现状。”
“叮”的一声,天上有一道金色的光环降下,将他们套在一起,闪烁三次后再熄灭。系统女声温柔地说:“永久契约建立,不可解除,不可破坏。”
守护千年一直怔怔的,到这时才明白过来。她神情有些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小孩,轻轻叹了口气:“你知道你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吗?”
小妖平静地看着她,俊美的容颜如玉般温润,红宝石般的大眼睛纯净动人,当中盛满了信任、依赖以及决心。
“千年,我长大了,以后让我来保护你。”他说得很平淡,却让守护千年感动得无以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