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保证金协议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网上交易服务”指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网上买卖服务,包括电子买卖服务,_________网址上的任何资料,以及其中的软件;
“电子买卖服务”指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的设施,以及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资讯服务;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经不时修订);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1.2 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 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后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亦不会尝试)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a.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b.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一、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二、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三、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四、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五、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一、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二、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三、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四、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五、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一、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二、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三、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一、案情描述
笔者结合临沂市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A银行)近日发生的一件很有代表性的关于保证金的诉讼,对金融机构贷款担保保证金的法律分析、风险以及防范进行解析,以供借鉴。
2010年10月12日,A银行与某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就担保公司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向该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约定担保公司在A银行开立担保基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担保责任余额的20%,性质为保证金,即金钱质押,自担保基金存入担保基金账户时起视为交付。2011年1月20日,担保公司根据担保的贷款余额向A银行转入270万元,该行按规定存放在“其他存入活期保证金”科目之中。
2011年5月19日,当地一家法院在执行B银行与担保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时,扣划担保公司在A银行账户中保证金92万元,A银行依法向该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出该保证金只能冻结不能扣划,且A银行对保证金具有优先受偿权,请求法院将保证金返还。
6月1日,该法院依法召开了听证会,会上A银行提供了合作协议书、担保公司为A银行担保贷款的材料及证明划拨的款项系保证金的相关证据。6月14日,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以保证金账户的状态为正常,未显示质押字样,以及账户开立时间亦与合作协议不符为由,认定担保公司在A银行的270万元的存款是否是保证金无法认定,驳回了A银行的异议。A银行不服,已依法向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二、法律分析
(一)关于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信用证保证金和承兑保证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只有在上述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才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对于贷款担保保证金的执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各地法院操作不一。但是我们认为担保保证金和上述保证金具有同样的性质,因此其执行亦应参照。
(二)关于优先受偿权
本案中,涉及为金钱作为担保用于质押。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用金钱质押需先将其特定化后再交付质权人占有,其特定化的形式可采用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本案中,A银行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约定,该协议即为金钱质押合同,双方无须另行签订质押合同。担保基金的性质为保证金,即金钱质押,自担保基金存入担保基金账户时起视为交付,质权成立。双方根据协议履行了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质押关系成立,质权依法设立。故A银行对该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关于保证金账户开立的时间以及账户资金是否显示质押字样是否影响保证金的性质和质权的成立
根据协议约定,担保公司应在A银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担保基金账户,但是对于开立时间并未要求,法律亦未规定要求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显示质押字样。因此,保证金账户开立的时间以及账户内的资金是否显示质押字样并不影响保证金的性质和质权的成立。
三、贷款担保保证金的风险
(一)操作风险
金融机构一般以保证金的形式将质押的金钱特定化,为其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但是,一些银行为照顾担保公司利益,将担保金放入存款账户予以计息,向担保公司出具单位存款证明,这样做极不规范,实质上仍为存款,不具备保证金的性质,也就不能对抗司法机关的冻结扣划。
(二)保证金的执行风险
由于现行法律未对担保保证金的执行做出明确的规定,故法院扣划保证金时,金融机构只能对法院的扣划提出异议并请求优先受偿。虽然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从立法精神上认为适用于承兑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很可能驳回异议,被法院认定案外人的金融机构只能向做出驳回裁定的法院提讼。做出裁定的法院经过审理后,无论哪方败诉,案件都有可能进入二审程序。漫长的诉讼程序,影响了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加大了贷款的风险。
四、风险防范对策
(一)在新的司法解释未对保证金的执行作出明确规定前,为避免操作风险,金融机构应当与缴纳保证金的担保公司签订书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
金融机构首次与担保公司合作时,往往先签订合作协议,由于不交缴纳担保金,不能确定存放账号,所以合作协议中往往不能明确记载保证金账户。建议一旦生成保证金账号,金融机构应当及时与担保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专项用于存放保证金的账号。如果是二次合作,双方应当签订质押合同,明确既有账号作为保证金账户。
(二)保证金账户管理应当规范,即独立开户、专款专用
建议金融机构在保证金账户中设立贷款担保保证金科目,专门用于存放担保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与一般资金分开存放,涉及保证金的业务和一般结算业务分别在不同的账户办理和记录,严格保证金用途,禁止将其挪作他用。
(三)建议金融机构改进对保证金账户的设立,增强质押的公示公信效力
目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区分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账户,在采取扣划措施后,通常进入提出执行异议和民事诉讼的程序。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改进对保证金账户的设立,区别于一般结算账户,使法院查询中即可认定为担保保证金,避免进入繁琐的法律程序。
门面租房合同协议书(1)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 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 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 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 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 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 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 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2、 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 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2019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底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门面租房合同协议书(2)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房屋一套,地址: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
三。租期内。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五。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六。租房押金: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要赔付对方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
八。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九。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备注:室内有电视柜及茶几各一套(分别有几处损坏);木质餐桌一张;太阳能(正常)、热水器( )、换热器( );油烟机、煤气灶;网通宽带一年使用费肆佰捌拾元整由甲方负责交纳。
说明:
一、关于培训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中确定的培训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金的填写
1、短期出国培训的人员免交保证金。
2、中期和长期出国培训的人员须交保证金。
3、出国培训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违约金及担保金额,保证人条件、担保办法等按照《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联系电话:(0311)7022498
传真:(0311)7022498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甲方: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培训人员)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
出生曰期: 年 月 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 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