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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农合发展现状和主要成效
该县于2015年10月被列为山东省省新农合第二批示点县。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新农合累计筹集基金10313.15万元,基金共支出9702.92万元,截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610.23万元;根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164677人,每人筹资290元(其中个人50元,政府240元),筹资额达4775.63万元; 2015、2016年农民参合率分别达96.9%、98.5%。基金运行安全,筹资水平和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开展以来,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意识,进一步缩小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平,使农民活得更有尊严,使农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在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 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县委县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普惠性民心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合领导小组,县里还成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业务管理,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1.2 农民群众的认识不断提高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农合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每年都召开全县新农合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县乡参合率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把新农合惠民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加深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为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和缓解因病致贫返贫奠定了基础。
1.3 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全县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全省统一药品目录,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补偿范围;配备了专用电脑、安装了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操作系统,2015年底开始,参合对象到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就能进行即时结报,方便了群众就医报销;2015年起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5的上半年完成16万参合对象“一卡通”个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为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打好了基础。
1.4 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一是新农合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补偿以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等多种形式补偿。2015年每人每年提取15元,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费自付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70%比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我县当年有74人受益,补偿总额达57.97万元,患者最高补偿额达14.35万元。二是补偿比例不断提高 。普通门诊补偿从20%提高到50%,特殊门诊不设起付线,从零增加到26个病种,补偿比例为50%,最高年封顶线从原来8000元提高到2万元。三是住院补偿大幅提升。乡级、县级、市级、市外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5%、80%、60%、55%;起付线分别降到50元、300元、500元、600元;参合对象医药费用补偿年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8万元。
1.5 基金监管逐步规范
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账户,对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基金支付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管理中心复审、县财政部门终审后,将补偿款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严防基金违规支出。三是实行了医疗服务监督制约机制。把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给予暂停下拨新农合基金、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理;确定费用控制目标,对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用等指标进行量化管理,超出部分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扣回;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数量,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新农合补偿信息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不到位。在调研过程中,有关人员反映,乡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里下达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新农合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等他们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实施新农合的主要“窗口”--医院,对新农合政策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新农合政策含糊不清,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二是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在走访座谈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讲新农合政策,往往群众在就医时想问没地方问。部分群众对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报销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致使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在问卷调查的农户中,只有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农合的政策不够了解。没有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对“以保大病为主”和“体现互助共济”的宗旨理解不够,掌握不透,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四是在外农民工新农合资金收缴不方便。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他们往往要春节过年才回家,新农合政策宣传无法到位,也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2.2 政策保障目标狭窄、农民总体受益面小
一是定点医院就诊少、个体诊所就医多。从问卷调查分析,村民看病有40%的人选择在没有报销的村卫生所就医,有40%的人选择在乡镇卫生院诊治,有20%的人选择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看病。在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偏远村庄农民群众到定点医院看病路途远、车费贵,额外费用高,不划算,平时头疼脑热都是在本村卫生所开药,不愿意去有补偿报销的定点医院看病。二是定点医院费用高、吸引力小。据查2014、2015年1-4月份,定点医院次均普通门诊费用分别为141.78元和105.43元,而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次均门诊仅15-20元。一些常用新药没有列入补偿目录,有的医生常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新农合虽然有补偿报销,但实际花费仍然比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高,因此,定点医院对农民群众吸引力不大。一患者感冒发烧在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716.79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124.78元,仅占65.5%,实际补偿660元, 范围内费用补偿比58.6%,实际补偿比仅38.3%。
3 对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领导,认真解决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农合各项制度建设。县政府把门诊纳入新农合补偿报销范畴,是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政策向服务于更多农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的门诊拓展,是诊疗“扩面”的重要举措,能让更多的农民得实惠。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运行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从制度上、机制上认真加以解决。对50%左右农民游离于体制之外就诊看病问题认真分析,要有质的转变,通过政策设计要适时扩大特殊门诊病种范围,让更多更困难的群体受益,使制度更加完善,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二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医院、农民三者利益关系。解决好需求方、供给方和政府三方吸引力不足问题,使政府花同样的钱让农民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疗,医院少成本多看病,农民少花钱看好病。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已由财政供养更应当突出公益性、服务性。
3.2 加强管理,积极创新乡镇卫生院医疗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在管理机制上,建立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医务人员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的医疗技术服务,是新农合定点医院的基本要求,严禁把基层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破除以药补医旧体制,医生看病要与创利脱钩,与医疗质量、服务水平挂钩。二是在人才培养上,抓紧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的各类卫技人员,解决专业人员短缺问题。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选送和委托代培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增强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三是在设备配置上,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卫生院诊疗水平,让农民能就近就地看病,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1.城乡收入差别分析。
西方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之初,工业化程度一般都已较高,由于这些国家农民少,所以他们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并没有单独的农村社会保障。我国与西方国情存在巨大差异,我国由于农民多,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这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造成严重障碍。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呈现出极不均衡状态,二元性特征突出,城乡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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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民医疗负担逐渐加重。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
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
3.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
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二、构建我国农村医疗保险
所受的制约
1.保障资金来源不足。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筹资来源问题。首先是政府不可能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大块用于农村社会保障。1991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455元,如果参照这一标准,农村也实行同样待遇的社会保障,那就意味着国家每年将增加支出4550亿元。与增加4550亿元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相比,国家会更愿意将这笔钱用于“反贫困”、促进经济发展,更何况即使在1998年,中央财政收入也才5483亿元。因此在“发展优先与效率优先”原则的指导下,政府尚无足够能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其次随着农村“费改税”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从试点情况来看,集体可支配收入减少,甚至出现收不抵支,因此集体、农民也负担有限。而要在广大农村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筹资制度还需很长时间,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办法也不可行。
2.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难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
三、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险形式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
1.合作医疗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险的初级形式。
【关键词】新农保;筹资方式;基金管理;参保意识
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2.筹资范围: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以及政府补贴组成。
3.记账模式: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此模式由两部分构成: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提供的非缴费性补贴构成,用以确保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2)个人账户部分则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账户,实行逐年累积。
4.基金管理: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5.待遇标准: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新农保政策推行难点
新型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推行中可能会遇到筹资难、基金管理难、参保意识维持难等问题。但是,为了扩大我国农村居民的福利,就要保证新农保政策的不断改进与顺利实施,所以,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I.筹资结构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共同构成。
个人缴费,新农保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以及500元,共5个档次,另外地方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新农保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该对参保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中央政府补贴,新农保要求对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资金主要由财政支出。
地方财政补贴,新农保中规定地方政府对于农民的年缴费给予补助,其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1)个人缴费,除了对家境非常不好的农民产生一定压力外,全国绝大多数的农民都能够负担的起。所以,新农保基本上做到了覆盖面最大化。2)集体补助,除了我国少部分的城乡结合部外,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基本上都没有能力拿出补助。所以,集体补助的设立,基本上是空头支票。3)新农保中中央财政补助是纯粹按照政策模式来划分政府补贴标准的。事实上,我国部分中西部富裕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甚至高于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所以,完全按照东、中、西部地区来划分筹资结构,并不能体现出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水平和生活条件,而对地区性差异考虑不全面,会直接导致对中央财政补贴的利用不合理。
II.基金管理
新农保在基金的管理、运营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基本没有创新。但是,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展开,新农保基金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而目前基金的运营仍旧缺乏相关的法律限定,导致新农保基金的安全运营与管理难以得到保证。
目前来讲,新农保基金的投资渠道狭窄,保值增值很难实现。新农保规定,基金的增值途径只有两条: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或购买国债,这就加大了新农保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同时也会抑制农民参保的意愿。
III. 参保意识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生存环境的限制,大部分农民更加重视眼前利益,而且对于新农保制度能否维持长期缴费意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对于个人账户基金安全性和保值增值的担心,都会严重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因此,如何打消农民的顾虑,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实惠,是新农保制度在推行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三、相应改进措施
在论文的上部分,我已经分析了新农保在推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为了新农保能够顺利推行,最大限度的扩大农民的福利,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找到解决方法。下面,我就浅谈一下我总结出的相应的改进措施。
I.筹资难
全国绝大多数农民都有能力缴费;集体补助基本上是空话;中央财政补助虽然“不差钱”,但是分配还不尽合理;而地方财政才是筹资最困难的部分。对于中央财政补助,应该重新划分补助层次,根据各个地方具体的财政情况划分,对于财政困难的地区实行全额补贴,负担起部分当地的地方财政补贴,而对于财政充裕的地区,应该将二分之一的补贴减少至三分之一。
II.基金管理难
针对基金管理难的问题,我认为,应该提高统筹层次,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首先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基金的增值率。
III. 参保意识维持难
针对参保意识维持难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农民存在着“短视”问题,而新农保特意强调的自愿参加,难以解决部分农民的短视问题,因此,新农保应该强制实施。另外,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新农保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新农保的信任度,从根本上解决新农保参保意识维持难的问题
四、总结
以上就是我要介绍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推行的难点以及解决方案,如有不足之处,还请老师指出,以便改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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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海伟.新旧农保转轨瓶颈因素规避刍议.
关键字:农村医疗保障 改革现状 解决措施。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运行机制初步确立后,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卫生需求也逐步释放。农村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农村卫生工作能力得以提高。截止 2007 年,全国已有 2452 个县(市、乡)参加了“新农合”试点,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到7.29 亿人,参合率达到 80.20%,与往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不仅如此,医保基金数额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具体见表 2-1)。
表 2-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注: 数据来源于《2008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应该清楚的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资源投入不均衡,城乡居民差异过大。
我国当前现有的制度都是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分割开来,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加以覆盖。在过去的六年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有突飞猛进的增长。2006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5732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 11580 万人,分别比上一年末增长 1558 万人和 391 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 2367 万人。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已经达到 1999 年的 26.5 倍,增长态势十分迅速。然而,覆盖面的增加主要集中在城市,且构成人群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村和城市的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2003 年 3 月,河北省海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开展了“医疗保险热点难点问题”调研,结果发现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排在十大问题之首,选择频率为 51.7%;紧随其后的是困难企业参保问题,选择频率为 50%。同时从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看,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一直相当严重(见表 2-2)。尽管自 2000 年以来国家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一直在大幅增加,但其占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仍然低于 20%。所以我们不仅要考虑提高覆盖面,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将公平、效率、可及和质量等作为核心指导原则。
表 2-2 社会保障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李放,韩翠萍《试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支持》,《农村现代化研究》(长沙),2005 年第 1 期。
(二)资金运用不到位。
10 年的发展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收入和结存量的上升幅度都较快。2006 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8643亿元,比上年增加 19.33%,其中统筹基金收入 1041 亿元 . 但是比较基金的支出和收入,我们发现结余积累额很高。2003 年之前,结余额与每年的支出额几乎相等,从 2004 年开始,结余总额已超过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金额,2006年高出2166亿元。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从这些年来基金的运营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沉淀很多(见图 2-2),虽然这可以防治基金账户赤字的出现,但是过量的沉积意味着资源的浪费。
以海兴县农村医保基金为例(见表 2-4),2007 年基金总使用率为77.82%,统筹基金使用率为 83.4%,2008 年基金总使用率为 60.62%,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为 63.42%。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基金的使用率仅仅占到一半多,这样不仅不利于基金的充分利用,而且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
表 2-4 河北省海兴县社保基金使用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障部门。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这引起了政府及有关农村医疗保障部门对于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但是我国至今仍未建立有关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相对健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对较少,相对较多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由于立法还不是很健全,使得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即使感觉价格过高也无法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属于事业单位的医院及一些卫生院或者诊所也具有盈利性质,这就使一些患者更加受蒙蔽。
(四)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农民工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缺乏医疗保护、没有医疗保障权使得农民工的生活更加困难。一方面农民工很难参与城市医保,另一方面即使农民工可以参与医保,但是由于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一个地区参与的医保到另一个地区如何计算如何过渡也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转贴于
二、解决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
政府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保障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所以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大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具体以河北省海兴县为例,2007年,全县参合农户40558户,参合农民142194人,参合率为 78.56%,共筹资 710.1686 万元。其困户和五保户的参合资金为民政代缴,共计8340元,参合率为100% ;各级积极补助农村居民(见表 3-1)。
表3-1 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筹集概况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障相关部门。
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2008 年海兴县筹集资金的数额为 2007年的1.75倍,但是在各分项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筹集资金的数额在减少,而省市中央的补助金额在增多,并且增加的比重还很大。所以这更加表明中央的财政支持是很重要的,我们改革过程也是要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中央应该在资金方面给予农村以更大的支持。
(二)强化基金的监管与审查。
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以海兴县为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根基冀财社[2008]35号文件要求,对新农合账目进行了调整。不仅如此,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常运行,海兴县还成立了由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住院患者补偿的费用、就诊医院等每月公布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参合农民的民主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合理使用。
(三)进行有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法律建设。
法律建设为农村医保提供终极的保证,使其在国家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即使存在官员调动升降,也不会使其受到影响。同时法律可以确定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集体、保险公司、用人单位、参保农民等各方如若发生纠纷、产生责任问题,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则的贯彻落实,使农村医保建设逐渐纳入到法律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上来。现阶段我国农村医保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不好的现象:一方面,医疗机构缺少一些监督措施和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严格遵守的制度准则,使得一些医生可以“钻空子”,为自己谋私利。另一方面,我国现在对于患者缺乏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很多人为了贪图小便宜,往往不按规定办事,守法观念薄弱。所以我们必须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有关农村医保的医院患者等多方面的行为,在社会上营造一种人人都以依法参与医保为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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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合 大病保险 分析
一、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本次调查活动围绕“鹤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以鹤庆县2013-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情况和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相结合,所有问卷调查由新农合管理人员深入到村民家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并对有关的新农合大病保险问题予以解释,确保问卷调查的有效性。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为200份,有效率为100%。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方法主要有:统计分析法、问卷调查法。
二、鹤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状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3年鹤庆县新农合住院25992人次,其中大病住院1087人次,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27972886.23元,大病住院人次占总住院的4.18%;2014年鹤庆县新农合住院26404人次,其中大病住院1637人次,大病住院人次占总住院6.2%。问卷显示:关于性别,男性占45.5%,女性占54.5%;关于年龄,30岁以下占11.5%,30-40岁占18.5%,41-50岁占10%,51-60岁占37.5%,60岁以上占22.5%;关于对新农合大病保险了解,很了解占13.5%,一般了解占59.5%,大体了解占22.5%,完全不了解占4.5%;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很满意占36%,基本满意占60.5%,不满意占3.5%。以上反映出大病保险受益人次逐年增加,对大病住院患者减轻了经济负担,绝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新农合了解,对新农合补偿政策满意。
(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医疗大病保险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拓展和延伸新农合保障,提高参合群众大病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出台的《大病保险指导意见》所指的大病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大额费用的概念,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筹资方法
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分级管理。2013-20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年人均筹资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全额划拨至州级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专户。
2、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新农合相衔接。即住院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单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大病保险才能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支付条件是建立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新农合补偿停止补偿时,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也同时停止支付。
3、新农合大病补偿比例
单次住院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下部分,不予补偿;5000元-1万元(含)部分,补偿比例50%;1万元-3万元(含)部分,补偿比例60%;3万元-5万元(含),补偿比例70%;5万元以上补偿比例80%。
(三)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情况分析
1、对新农合大病保险了解情况
对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了解情况,很了解占13.5%,一般了解占59.5%,大体了解占22.5%,完全不了解占4.5%,由此可见,对新农合大病仍有少数人对此不了解,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度农合大病保险的管理和宣传,提高村民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对此次问卷调查200份,走访对像都参加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总体上看,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人数较多,覆盖面较广,部分村民通过大病住院得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疗费用高的经济压力,得到大病保险的实惠。
2、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36%很满意,60.5%基本满意,3.5%不满意。大部分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满意,大病保险的资金没有让参合人员单独交费,按年人均筹资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统一划拨至州级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中,实行州级统筹,州、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即时结报,对大病住院患者,得到新农合报销后,又报销大病保险,减轻了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得到了实惠。对于个别人员不满意,因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时,大病住院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单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才能得到大病补偿。所以,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在现有筹资、管理制度下,设定一定的起付线,是为确保合理使用大病保险资金,以后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补偿比例,降低大病保险的起付线,让大病患者得到更实惠。
三、结束语
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降低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是一项切实有效的惠民政策,对农村医疗制度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宣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加强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大病补偿公示制度,探索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大病患者得到更实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