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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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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政策经济学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养老金经济学

TheTheoreticalFoundationsof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

PersonnelBureau,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s]ProfessorRosnerusesthesetofmicroeconomicconceptsandtoolstoanalyzethecauseofsocialpolicy,theextentofsocialpolicy,theobjectivesofsocialpolicy,somepoliticalscienceaspects,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Itprovidesanewparadigmfortheanalysisofsocialpolicy.WeintroducethefindingstoChinesescholars.

[KeyWords]EconomicsofSocialPolicy,SocialHealthPolicy,EconomicsofPensions

前言

社会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政策针对贫困、失业和社会供养等等问题规划蓝图,因而能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政策的制度设置应当被视为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回答,要理解一项社会政策制度设置的应力,我们必须理解它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要考虑它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对于探询在不同制度结构下,社会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济理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手段。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罗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专著《社会政策经济学》,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基础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笔者将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给国内学者,以期拓宽我们社会政策研究的视角。

1、社会政策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计量方法

1.1社会政策的范围:

社会政策范围不仅覆盖资助贫困人口,还包括帮助人口中的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从实践上讲,社会政策的内容应当包括:(1)健康保险,(2)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供养,(3)帮扶失业者,(4)有关家庭的政策,(5)贫困。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

1.2社会政策的目标:

为了评价社会政策的效果,我们必须清楚所提出的社会政策计划的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评价社会政策的福利效果。社会政策的目标有:(1)反贫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险),(3)再分配,(4)规定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契约结构(例如,劳动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会政策计划,其目标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贫困计划不是为全体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尽管反贫计划对减少贫困有贡献,对于贫困人口来说非常重要。基本养老金是反贫非常重要手段,但几乎不适合防止风险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私人退休供养。我们并不清楚建立社会保险计划的原因,个人要面对许多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避免,如防止火灾、汽车被偷等等。社会政策计划则不涉及防止火灾和汽车被偷遭受的损失。但大多数国家针对一些不测事件,建立了社会政策计划。因此,我们将思考,为什么一些风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而其他的则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赖以设立的最重要的风险有:(1)失业,(2)疾病,(3)残疾,(4)与退休有关的财富损失,(5)寿命超过个人资产和财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社会政策计划的范围。我们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会政策的经济学方法

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社会政策。这种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学家探讨人们面对不同的选择,将如何行动。经济学家把社会现实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社会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视的危险局面,在这种局面下,理性个人不可能做出连续的选择。而且,对于一些人,理性选择假设不适用,例如,精神有障碍的人。限制选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会政策的背景。

社会政策分析使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技术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户效用最大化。这些限制包括预算限制和现存的管制。例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适当的数学,即受约束的最优化技术。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图表分析通常足够了。

1.4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

就社会政策来讲,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结构。按照个人受影响的方式进行区分,社会补助金有:(1)只针对贫困或首要针对贫困的社会援助计划;(2)对所有那些主要通过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支付缴费款的人员的计划;(3)针对所有公民的计划。如果第一种方式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减少贫困是它的主要目的。这种类型社会政策的意图可以与自由思想相联系,即支持穷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给市场。在第二种方式社会政策中,保护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标。第三种类型的社会政策希望为每一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保护工人的收入。有人认为,社会民主思想支持这种类型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这三种类型政策的区分越来越模糊。当评价不同社会政策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时,这些区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们同样需要对国家作为社会政策的管理者和国家作为社会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政策的组织结构:(1)国家组织健康服务等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国家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式。(2)国家为社会政策建立特别机构,使之为社会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这些机构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组织领域和活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机构之间不存在针对顾客或活动领域的竞争。这些的机构通常按照职业界限来划定。(3)国家强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但把组织的机构留给市场。

2、社会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与福利经济学定理[2]

讨论社会政策计划的效果,必须提及比较的标准,否则,不可能阐述一项计划的引入以及它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利于或者减少福利。

前面已提过,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目标,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发现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这样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呢?用保险防止不测事件和确保个人自身的再分配?人们能自我照料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意的、必要的补充。为了理解这种背景下社会政策,我们需要探讨介入市场体制的运行。第一个问题是:商品和服务只通过市场分配给个人,这种经济的后果是什么?这是一般均衡理论所探讨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及:(1)有均衡吗?均衡是价格的向量。(2)如果有,这样的均衡从社会想望的意义上讲,是件好事吗?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政策特别有意义,在一些情况下,自愿合约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卖身为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均衡在特殊意义下是件好事,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种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种极端不平等的分配。关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有一个强有力的定理:在某种经济状态下,市场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们从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导出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定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损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严格的条件下,通过再分配资财可以实现每一个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给竞争的市场。第二个定理能用于社会政策的背景吗?这有一个很大的益处,因为这样,国家可以把它的活动限定在再分配。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是政府征税,以资助特殊群体。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税和转移支付产生大量的分配效应,因此,没有任何分配效应的再分配是不切实可行的选择。

2.2不确定性分析

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经济学中分析不确定性问题,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预期效用函数或者叫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NM效用函数不是处理不确定性问题唯一的效用概念,但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从数学上讲,NM效用函数的优越之出在于他容易操作,并且经过适当修正,均衡分析(包括福利经济学定理)的基本结果有效。不确定性对于社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在帕累托意义上不存在外部性,一些人在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后,情况变得相当糟糕——一些人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得病,或者寿命超过他们的预期和他们积累的财富资源,解决这样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保险。不测事件有关的涉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可以通过市场来保险来防备有些不测事件的发生,而对其他一些不测事件,则不存在市场保险,必须由社会政策来补充?

是否存在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特定的市场失灵?从帕累托意义上讲,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条件是什么?均衡有效的条件有两个(1)事件的独立性,(2)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不对称信息相联系,导致非帕累托最优均衡的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事前机会主义),另一个是道德风险(事后机会主义)。这些都是研究社会政策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2.3.制定社会政策的经济原因

首先是风险分离与保险金供给不足。在不同的保险计划中,风险分离不被社会想望,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规范方面的原因:为什么具有不同风险的人要支付不同的保险费?二是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分离可能导致保险金供给不足。避免风险分离的一个办法是建立社会保险。当社会保险建立后,它不可与以能够分离风险的保险公司为竞争对手。因为保险公司会拿走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而把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留给社会保险。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竞争,但风险分离必须被抑制,抑制的办法是,强制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合约。另一个办法是,竞争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横向补贴,即拥有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给拥有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补贴。一种风险,由于它产生恶劣后果的概率很高,市场保险公司不愿为它保险,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为它保险。社会保险是在一种制度安排内保险和再分配收入的设置。

第二个方面是经典的市场失灵观点,即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分配的结局是非帕累托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市场失灵。这可以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是没有被覆盖的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然而,如果抑制个人所属的群体产生成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群体被约束在市场中,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3]

2.4社会政策的效应

不管社会政策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政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有时候,这种考虑会被拒绝,因为一些人认为社会政策颁布的目的是应当将经济考虑置于一边。但社会政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学家要做的事情不是讨论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否应当实施,而是分析社会政策应当怎样实施,并有收效,即以最小的成本达到社会政策的想望的效果。

社会政策计划有两种类型的效应:一是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二是D型分配效应(distributiveeffects)。这两种分配的意思几乎一样。之所以做出区分,是为了分析两种不同的问题:A型分配问题是分析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影响资源的使用,即在引入养老金制度后,总的储蓄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以及劳动供给由此受到怎样的影响。自由地享用健康服务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计划的供给,这是总的福利问题,不考虑在不同人群之间如何分配。对D型分配后果的分析是探讨既定的福利总量如何被分配。它探询的是谁受惠和谁支付的问题。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两个问题不可能被明确地区分,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必须做出区分。

2.4.1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A型分配效应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实施社会政策计划,相对价格改变。价格变化是因为某种商品或活动变的便宜了,以及资助计划需要缴纳保险费改变其它商品或活动的相对价格。为了了解税收或收益如何通过改变相对价格影响经济活动,我们可以使用标准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家庭户理论和公司理论中,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分(具体分析略)。这些A型分配效应是目前许多国家社会政策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社会政策背景下讨论的最重要的A型分配效应包括:(1)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如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贫困减少等)。(2)储蓄和消费(如养老金计划、健康保险等)。(3)使用免费和(或)补贴价格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如健康服务、住房补贴、贫困减少等)。

2.4.2D型分配效应。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收入分配的效应时,我们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判断和假设:

(1)、比较分配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使用“历史上既定的分配”还是使用“理论上解释性的分配”作为标准呢?一个现存的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理论分析,使用理论标准更可取,不应把这条标准看成规范标准——一个公平的分配或非常不公平的分配,而是在具体假设下的奏效的分配。经济学可以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2)、计算再分配的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一方面使用以个人、家庭户或家庭为计量单位的数据,会使研究的结果产生差异;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数据的可得性。在一些国家,关于家庭户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

(3)、再分配或保险?我们不能从理论上区分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提供保险好还是再分配收入好。有时候,把再分配计划看作保险是一个有用的方法。因此,当探询一项计划的垂直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收入流看作是既定的;而当探询一项计划的水平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某些特征看成是既定的(如家庭规模、发生疾病的概率等等)。

(4)、缴费和补助金的归属,即:谁得到补助金,谁缴费?社会政策法规只从形式上规定谁必须纳税和缴费,谁接受补助金,而不决定谁实际承担税收负担和谁实际得到补助金。“税收归属”探讨这些问题。

(5)、应用研究,使用解释性的案例,还是使用真实数据,哪个更好?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喜欢用实际数据,但研究社会政策时,使用实际数据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问题是由于在终生框架和在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中,分析收入再分配出现的。首先,研究者会需要几十年个人化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很难得到,因为缺乏对过去几十年数据的系统处理,另外,还因为被分析的制度设置存在的时间不够长。其次,在使用经验数据的时候,研究者可能混淆社会政策计划的效应和结构变迁的效应。例如,分析垂直再分配,研究者需要生命周期过程的收入数据,但由于不同的时间环境,收入发生变化了。由于经济增长,对于特定的同批人来说,收入增加对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垂直再分配是无关紧要的。

3、应用分析

在这部分,我们重点介绍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和养老金政策。

3.1社会健康保险政策

3.1.1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两种方法

在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文献中,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精选的假设方法,另一个是社会政策方法。精选的假设方法把健康看作一种资本储存,这种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下降,并增加健康支出。以这种方法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那些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政策方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就卫生健康问题来说,只有在技术的可得到的情况下,才有特殊服务需求在卫生健康与其它商品消费之间没有多少替代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不探究卫生健康效用,但是探究卫生健康服务的效用,不考虑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与其它商品之间的选择。这种方法是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的社会政策立法的基础。这两种方法只有在事实的和规范的假设下才切合实际。精选的假设方法假定关于自己的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人们能够并且应当做出决策。社会政策方法则拒绝这种观点,并假定哪有疾病,那里就有服务。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方法与事前和事后的观点联系起来:经济方法采用事前的观点,它考虑预期效用;而社会政策方法关心实际结果,采用事后的观点。每种方法都不全面,因为一种方法忽视的重要方面往往被另一种方法包含。概括地说,精选的假设方法忽视了需求问题,而社会政策方法没有考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经济问题。

3.1.2公共健康保险的目标:规范方面的问题

(1)贫困。让一些收入太低买不起保险的人能够得到健康服务。(2)维护人口健康。一项成功的政策不仅减少疾病发生率,还要提高健康水平,这是一种定位于输出型的目标。还有一种定位于输入型的目标,即保证良好的健康服务的供给。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口健康并不随着医生和医院床位数量的增加而提高。(3)社会健康政策要覆盖没有被商业保险的风险。(4)实行有利于家庭的再分配计划。(5)实行有利于高风险人群的再分配计划。

3.1.3A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政策具有A型分配效应,它影响一个国家经济资源的使用。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政策是否导致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效率。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人均健康支出也增加,健康支出成本增加的原因归结于(1)价格上涨。我们必须对价格上涨与质量提高做出区分,因此可以说,成本的增加不一定就是由价格上涨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的因素。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得到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部分归结于政治和社会因素,即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健康服务延伸到都市以外、过去被认为是偏离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健康问题。(3)人口演变。人口参数的变化会影响健康支出:预期寿命增加和人口构成的变化。(4)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许多医疗服务变得便宜了,但同时刺激新的医疗产品的研制,增加医学研究成本。

3.1.4D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制度具有许多D型分配效应:人与人之间垂直的、水平的和代际的再分配,以及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再分配。评价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的基础是公平保险。评价再分配的数量,必须假设收益和成本的归属。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定在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中没有赤字或剩余。假设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仅仅是一项以健康服务成本为标准的保险、别无其它,把分析D型再分配效应建立在这样的假设的基础上是明智的。健康支出还要考虑社会地位和教育等问题。

3.2养老金经济学

3.2.1养老金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金制度比较,非基金制度的长处

要了解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情况,我们很自然地假定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即探讨最优的储蓄量是多少。为了方便起见,通常把养老金制度放在一个特殊的框架内,即迭代模型中来分析。假定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两代人,一个人在第一时期工作,在第二时期不工作、如果没有公共退休制度,只能消费储蓄金。再假定他只关心自己的消费,不打算留下遗产,进一步假定死亡的时间是确定的,那么:

maxU(c1,c2)

c1是第一阶段的消费,c2是第二阶段的消费。如果没有公共养老金,他必须考虑以下限制:

c1=w-s

c2=s(1+r)

s为储蓄,r是利息率,结果是最优储蓄数量为s*。在封闭经济中累计的储蓄决定资本存量。

为了讨论公共养老金引入后的效应,需要区分非基金制和基金制。在基金制下,如果缴费比率不大于人们自愿选择的储蓄率,那么,限制不会改变(b:对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比率)。

c1=w(1-b)-s

c2=s(1+r)+bw(1+r)

如果义务储蓄挤出自愿储蓄,那么最优储蓄量s*(=s+bw),。如果引入非基金制计划,并且缴费比率定为β、养老金为p,那么个人面临不同的限制,假定非基金养老金制度既没有赤字也没有剩余,β决定p,反之依亦然:

c1=w(1-β)-s

c2=p+s(1+r)

可以看到,如果两个时期消费的都是正常物品的话,∂s/∂p<0,非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减少了私人储蓄。在实行PAYG(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由于较少的资本存量,利息率更高,边际劳动产量更小,这是引入非基金制的结果:第一代的消费增加,而后代的资本存量更少。这对福利有何意义呢?为了比较非基金制和基金制的差异,仍需要采用帕累托标准(具体分析略)。由于人口增长,实行PAYG制使所有几代的福利更好。

通过引入非基金制确保所有几代人更多效用的另一个假设是:什么时候通过要素W,一代人与下一代产生捐赠,W相当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那么如何比较两种养老金制呢?如果缴款率不超过最优储蓄率,那么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不起什么作用。为了比较两中制度,我们需要比较两种收益率。假定缴款率b不变,如果(1+w+n)>1+r,或(w+n)>r,其中,w表示劳动生产率(W=1+w),n表示人口增长率(N=1+n),r表示收益率。那么PAYG制比基金制有更多的收益,因而更优。如果利息率低于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那么引入PAYG制将确保帕累托改进。从长远来看,我们不得不假定利息率不比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低,这就是为什么非基金制通常不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因。概括地说,将PAYG制转为基金制通常不会产生帕累托改进。

3.2.2A型效用:劳动力供给

大多数国家的有效退休年龄在下降,分析这个问题必须假定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个人财富,即这种养老金是一种公平养老金。尤其是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回推后退休,财富不变。如果有公平养老金,是什么原因刺激在某个具体年龄退休?假定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分为消费和闲暇两部分,U(ct)+V(lt)。其中,ct表示消费,lt表示闲暇。他从t=0工作到N;储蓄率为s;缴款率为b。那么c+b+s=1。终身效用是(T为最大生命跨度,c为一年的消费):

U(c)N+[(U(c)+v)(T-N)]=U(c)t+(T-N)v

人们最大化效用:

Max:TU(c)+(T-N)P

N,c

s.t.Tc≤N(1-b)+(T-N)PP: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是公平的,因此:

P=bN/(t-N)

预算限制减少到Tc≤N

如果没有遗产,他消费所有工作期间所挣,养老金不影响退休时间。如果有借贷限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贷款的利息率明显高于储蓄利率,那么养老金制度会影响退休决策。C*表示工作期间最优消费量,如果C*>1-b,他不能有最优的消费,因此他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是1-b,。最优化问题变为(Cr表示退休期间的消费):

maxNU(1-b)+(T-N)[U(Cr)+v]

Cr,N

s.t.N(1-b)+(t-N)C*≤N

可以看到∂N/∂b<0。增加缴费率相当于增加养老金,降低退休年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养老金制是公平制的,通常有最低退休年龄和最低缴纳年限的限制,另外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使用于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还有对提前退休的特殊规定等。

3.2.3D型分配效用

没有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一般理论,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完全取决于制度是如何被解释。许多养老金制度慎重地再分配收入,通常是低收入人群受益,但也有意外的再分配效应,主要是由于收入与生命预期的相互作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高收入人的预期寿命更高,因此由于生命预期的差异,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有计划的再分配通常被削弱。而且,比较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必须考虑其他社会政策计划,如社会援助、健康服务等。

影响再分配总量的三个重要方面是:(1)性别。女性预期寿命长于男性,平等对待男女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收入再分配有利于女性。(2)收入。由于高收入人群预期寿命更长,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有利于高收入人群。(3)婚姻状况。大多数养老金制度支付幸存者养老金,主要接受者是女性,因为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如果幸存者养老金制度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确定补助,那么幸存者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有利于单身有工资收入的家庭户,如奥地利。

3.2.4人口变迁与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

预期寿命的增加和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减少劳动人口,这两种人口学要素的变化对养老金制度产生的影响有:(1)从绝对数和占GDP上讲,加重养老金负担。(2)为了保持养老金制度收支平衡,必须增加缴款比率。(3)缴纳的保险费的收益率显著下降。(4)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规模发生变化。

4、评论

罗斯那先生的研究成果至少给我们这么几个印象:

第一、多学科交叉研究问题。罗斯那先生不仅使用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作为分析社会政策的原因和效果的基础,还在分析过程中,涉及了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将经济学与政治学巧妙地结合起来。另外,将人口学的变量(如预期寿命、生育率、人口增长、抚养比等概念)纳入到分析中来。当然,这在西方学者中并不希奇,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政策来说,仍然是富有启发性的。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一般比较熟悉或习惯于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很少或甚至不太愿意关注去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在研究中如果需要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时候,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常常是研究经济学的不熟悉社会学,研究人口学的不熟悉经济学和社会学。错用、误用其他学科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单一的知识结构是远远不能社会政策研究的,社会政策研究需要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科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背景,不仅如此,还需要在研究中把这些知识综合起来,作到融会贯通,只有这样,社会政策研究的根基才会厚实。从我们阅读的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社会科学的文献来看,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政策研究的一种趋势,我们需要补课并迎头赶上。

第二、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有新古典主义、后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学等学派,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体现了新古典学派的思想,罗斯那先生的社会政策经济学也不例外,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的研究[4]。但不管怎样,罗斯那先生为我们研究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他提示我们社会政策不仅仅是对社会问题简单的描述和提出解决的办法,社会政策更是一门学问,需要有理论基础。广泛地说,在经济学内部,不仅新古典主义,其他学派同样能够为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其他学科的理论如社会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也是如此。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做社会政策研究,习惯于就某种社会问题和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不太注意基础理论的阐释,使得政策建议显得单薄、空泛,缺乏说服力,往往是一项社会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不象学术论文,政府工作报告不象政府工作报告。象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国家,一种社会问题涉及许多方面,更有必要采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政策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在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有效的理论。

第三、社会政策的研究范围。一般来讲,社会政策应当有其研究的范围,不能将其外延泛化。罗斯那先生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社会政策限定在五个方面,并指出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对这种限定可能会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中国社会政策的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外延是否需要扩大或缩小,在内涵上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值得进一步探讨。时下,学术界和政府界关注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他们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如何,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社会政策的效应。罗斯那先生区分了社会政策两中不同的效应,我们的理解是,A型分配效应主要从物的或者说是资源总量方面反映社会政策的效应,D型分配效应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划分为我们评价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范式。他启示我们进一步分析:除了这两种经济学的效应,是否还有其他效应呢?比如,社会政策的政治学效应是什么、社会学的效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挥空间思维能力,认真思考。罗斯那先生的两中划分对于我们建立和实施一种崭新的社会政策评价体系和评价的手段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评价体系和评价手段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如果一项社会政策研究有理论基础,恰当的方法,细致的实证分析和可行的评价体系,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五、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罗斯那先生明确指出,他的社会政策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对于东亚国家和穷国几乎没有涉及。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比我们高得多,由于是一元化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社会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人口的,他们没有也不会涉及农村人口。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城乡差别仍就很大,二元结构还要持续很多年,我们的社会政策显然与西方国家既有相同的地方,更多是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我们做社会政策研究时,对城市和农村问题是分别论述的。所以,我们必须考虑西方社会政策经济学在中国的适用性。我们借鉴西方研究的最新成果,但决不能盲目地追随,盲目的追随会使我们失去方向。我们借鉴要善于从社会政策经济学中体会其活跃的思想火花和开放的学术精神。我们研究和制定一项社会政策时需要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现有关社会政策的制度结构的信息,从中发展出中国的社会政策经济学。

参考文献

[1]Rosner,PeterG..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M],EdwardElgarPublishingLimit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2003.1-21.

[2]Myles,GarethD.Publiceconomic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10.

社会政策范文第2篇

维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是政府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其中社会管理水平高低关键在于社会政策的价值和实践,本文从社会管理的概述出发,分析社会政策在社会管理中的价值以及优化实现途径,进而为规范社会秩序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政府社会管理;社会政策;价值;实践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国家对社会政策的制定标准规范不断在更新,近几年来国家对现代市场经济主体的两大管理形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为社会管理政策的优化和更新指明了道路,需要依据“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进行进一步深化探究。

一、政府社会管理概述

依据《关公管理学》相关理论,在结合《社会管理学》和《社会学》的基础上,有关学者对政府社会管理进行了界定,认为社会管理可根据社会主体的类型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即以政府为主体,政府依据相关的准则和规定对社会事务进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主要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实现社会有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期间可以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例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家庭等维护社会的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第二类则是社会组织,主要包括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公民,政府在其中扮演协调者的角色,控制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平衡,并通过宏观调控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进而实现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二、社会政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社会政策充当市场干预主体和社会事务管理之间的桥梁,即将理论制定为方案并付诸于实践的中介,在工业文明时代政府单依靠自身职能和文化职能实现社会的管理难免出现不可抑制的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求社会要不断进步,顺应时代的新潮流。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社会政策这一概念理论出现并在长期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得到推广和应用,且逐步发展成熟,成为社会管理中的主要参考依据。当今社会信息化、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发挥社会政策功能的重要机遇,尤其针对我国社会管理事务而言,社会政策贯穿于活动的始终,社会政策重要性不言而喻,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有效实现了对我国人口的控制,而近几年“二胎政策”的出现可有效延缓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满足时代要求的体现,因此社会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以社会福利问题的解决、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秩序维持为重点,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优化社会政策在社会管理中的途径

(一)满足社会需求,实现社会整合

社会政策是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工具,也是国家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组织、群体、个人产生影响的重要途径。例如我国的科教兴国政策,是顺应国家发展的需求、民族进步需求的体现,也是我国基本矛盾“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的解决对策之一,在该政策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211工程”等具体措施,在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高了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实现了“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促使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上升,这就是一个成功的社会政策所起到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价值无可替代。例如近几年我国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土壤贫瘠化日益突出,且与疾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不断增多,环境问题成为不得不解决的热点问题,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策的出现则是对人们呼吁保护环境需求的体现,通过政策的推行,全国各地均结合当地的现状制定了一些列的具体措施,例如关停重污染产业、勒令重工业整改、禁止乱砍乱伐、开垦湿地、进行垃圾资源回收、采用多种措施进行节约意识以及行为宣传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环保节约意识,发展经济更加注重可持续、绿色化。因此社会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人们大众的需求,尽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各个组织、群体利益的平衡,解决社会阶级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此外要想实现社会整合,提高社会有机资源的利用率就要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调动一切社会的积极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生产管理,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此外协调社会各个组织之间的矛盾,形成一个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维持社会稳定

维持社会稳定是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社会大众才能安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实现整个社会的大生产,因此维持社会稳定是社会政策必须要体现的基本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期间实现了经济的大发展,但不可避免“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激发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关系日益紧张且社会矛盾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不仅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还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因此社会政策制定中要以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各个阶层关系的调和为中心,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

事实证明,社会政策的制定、管理目标的明确有助于国家有计划的发展和进步,能够为社会管理活动指明道路。社会事物包括教育、卫生、医疗、科技、环境等各个层面,因此社会管理目标的确定要多样且符合实际。政府是社会政策实施的主体,政府在执行政策时要充分领会政策的精神和意义,制定相适应、相规范的执行体系,为政策的实施提供法规依据。目前我国的社会性社会政策体系尚不成熟,需要在实践中结合国家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公众的需求不断进行政策制度的完善,进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目标。

四、结语

社会政策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政策的落实可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经济体制不断加深,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力量发挥其作用,进而实现社会管理目标。

作者:杨丽 单位:保定市国资委综合处

参考文献

[1]冯光娣.中国高等教育社会政策研究[D].南开大学,2012.

社会政策范文第3篇

答:(1)应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2)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的措施包括:①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②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③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问: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处理处罚有哪些规定?

答:(1)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理处罚规定有:①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②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2)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处理处罚规定有:①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对经办机构处置有争议的协调处理的规定有:由同级或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但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争议协调处理的最终单位。

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多少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区规定涉案金额多少元应当移送案发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行查处?

答:(1)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2)我区规定涉案金额3000元及以上应当移送案发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行查处。

问: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投资运营过程中发现有哪些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及其上级相应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答:(1)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2)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费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3)单位或个人利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工作的机会,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费或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他的工作人员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的。(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他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6)违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p失的其他行为。

问:举报我区范围内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的奖励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1)查实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奖励200元。(2)查实金额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奖励500元。(3)查实金额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奖励1000元。(4)查实金额在50000元以上70000元以下(含70000元),奖励2000元。(5)查实金额在7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奖励3000元。(6)查实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可对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问:根据规定,我区范围内的就业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哪些方面?

社会政策范文第4篇

一、引言

近些年,语言政策研究逐渐成为国内的学术热点,有关语言政策的实践研究不断涌现,但“语言政策和规划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套独立的、普遍接受的理论体系”。[1]即便如此,国内许多学者尝试从不同角度探索研究语言政策,经济学视角、文化学视角、人类学、教育学视角等都丰富了语言政策的研究内涵,加深了我们对语言政策理性认识,是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视角。

本文在肯定以上研究成果的同时,尝试从社会学视角入手,力图阐释语言政策的研究轨迹与社会学的密切关系,从而呼吁学术界更加重视社会学视角下的语言政策研究。

二、研究轨迹与社会学影响因素

(一)概述

1.语言政策的内涵与作用

语言政策包含显性语言政策和隐性语言政策,[2]它可以是“一套思想、法律、法规体系”,也可以是“语言社团(代言人,即语言规划决策者)关于其语言价值系统达成的共识等语言意识形态的体现”。[1](2)世界上有125个国家在宪法中确立了语言地位,其中近百个国家将一种或多种语言作为其国语或官方语言,[3]更有众多的国家不断出台并修订其语言法规,用以促成族际间互通交流可能性和国族身份建构可行性的实现。除了这些显性立法形式之外,语言政策还可以隐性存在于利益主体的意识形态中。语言政策可以涉及微观语言结构、语法标准、词汇规范等的制定,可以涵盖语言工具性和地位合法性关系的确立,也可以包括促进语言及其文化意识形态的传播等。从本质上看,语言政策并不囿于规范、标准的制定,更需发挥协调矛盾、解决冲突的作用。

2.语言政策研究的三大阶段

语言政策的实践活动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学者们对语言政策研究却相对滞后。直到20世纪40~50年代(1945年),第一本以语言政策命名的出版物才得以问世;[3](11)但到了60~70年代,语言政策研究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形成第一阶段;20世纪70~80年代,语言政策研究出现转向,由“以问题为导向”的思路转入“以资源为中心”的思路,两种截然不同的指导思想催生了反映不同意识形态的语言政策理论,研究进入第二阶段;80年代到现在,出现“以权利为口号”的新时期研究重点,这表明语言政策研究进入第三阶段。[4]

(二)社会学思潮影响下的语言政策研究

语言政策研究的三个历史阶段对应三个关键词,即语言问题、语言资源和语言权利。它们构成语言政策研究中的“三大语言话题”。[5]研究发现,三大语言话题的产生与社会学理论的影响具有渊源关系。

1.问题论与实用主义

语言政策研究领域著名学者豪根曾指出,“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令人不满意的语言现状,都可以由语言政策来解决。”[6]这种问题论导向下的语言政策研究往往强调用政策行动解决问题,强调行动作为思想基础的重要作用。[7]而这种实用主义的倾向与当时的社会学理论发展有很大关系。皮尔斯和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影响到社会学的研究取向,并自此开启象征互动论的研究热潮;处于同一时期的语言政策研究也同样具有实用主义特色。功能派占据主导地位时期,语言政策更多从功能角度入手,认为社会秩序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调整实现功能整合,从而达到秩序井然。也正因为如此,语言政策研究出现普遍的乐观情绪,认为语言政策自身就是为解决问题而产生的。

2.资源论与生态主义

学界和政府对语言政策的乐观态度迅速降温,研究侧重点也迅速转为以资源论为研究重点。资源论导向下的语言政策研究大多从生态角度、从资源存在的必要性角度进行论述,这种视角也可以从社会学家的思想宝库中找到渊源。社会学家孔德率先用生物学中的细胞、组织和器官概念来比喻社会结构中的家庭、等级、城市和社区,[8]并由此认为失去生态平衡的社会系统会自此陷入“病态”。[9]斯宾塞则更进一步指出每种结构和功能都是在相对依存结构中才得以维系,实现整合。[10]语言政策资源论与社会学理论的巨大相似性绝非偶然,语言政策其实就是语言社会学,它受到社会学理论的巨大影响。

3.权利论与后现代主义

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权利论的研究重点很快兴起。在此导向下的语言政策倾向从弱势群体角度出发,主张权利的获得;将语言权利视为人权内容之一,认为每个人都有使用语言、发展语言的权利。“以芬兰语言学家托芙?斯古特纳伯―康格斯为首的欧洲语言学家,在广泛研究语言、语言教育和语言政策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语言人权’的思想”。[11]这种视角是冲突论的典型特点之一。当代社会理论研究重点之一就是“语言作为权力运作的脉络”,这种切入点是对“社会运作中的权力体系及其更替和正当化”过程中语言和社会关系的探讨。[12]也正因为如此,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自然而然成为社会政策的一部分。

总体来看,语言政策研究的三个阶段各有不同侧重点,但尽管如此,以资源论为主导研究方向的第二阶段和以权力论为主导研究方向的第三阶段都是从弱势群体语言的角度入手,因而与其说第三阶段是第二阶段研究的转向,倒不如说是其扩展;但不容忽视的是,第三阶段更加强调语言垄断市场中现实地位的不平等性。语言政策研究的三个阶段体现出以整合和解构为典型代表的两大派系特点。换句话说,体现的恰恰就是社会学领域的功能和冲突的两大范式特征,而由实用主义到批判主义的转向很大程度上也受到社会学理论转向的影响。

(二)语言政策实则调整社会关系

语言不仅仅是人类交流的工具,更是文化载体和身份象征,这使其成为“当今世界最敏感的问题” 。[22]语言政策也由此超越单纯语言问题,成为处理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利益的政策。换句话说,语言政策表面上是处理语言间相对关系,实则是调整族群及其利益等深层社会关系。

当语言政策主体行使特殊权力,确立语言的不同地位和功能,赋予优势语言③特殊语言地位时,往往参照的是该语言族群的优势特征;反过来,语言的特殊地位又使其语言群体更易获得更多社会利益,从而加强其族群的优势特征。当这种循环的叠加效应越来越凸显,语言地位差异引发宗教、经济等巨大社会差异时,语言战争在所难免。[23]这种战争,可以表现为原有政体框架内获得更多权利的温和改良派诉求,也可以升级为旨在推翻政权的极端民族诉求。由此可见,没有兼顾不同族群利益的语言政策将导致利益分配的极度不公,从而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也正因为此,在平衡族群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国族身份的过程中,有的国家没有选择其国内优势语言,反而退而求其次选择本土语言之外的语言作为其国语或官方语言,④有的甚至干脆选择一种根本不存在的语言作为其国语或官方语言;⑤也有的国家将两种或更多种语言作为其国语或官方语言,实行双语制、三语制或多语制;但是即便如此,语言之间和族群之间仍然存在着动态的竞争关系。任何形式的语言政策都不是一劳永逸的,都需要根据不断动态变化的社会状况进行适度微调,从而缓和由社会竞争关系所带来的冲突。如此看来,语言政策研究必须从冲突与和谐这对矛盾中寻找规律。语言政策与冲突激化没有必然性,即便是相同的政策在有的国家可以是国家整合的重要工具,而在有的国家却可以成为冲突的激化因素。[24]因此在展开对不同国家语言政策研究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不同国家的历史因素、文化特性和价值观特征,同时要研究不同群体在其国家内的社会权重、资本占有情况和不同的心态博弈。这种社会学视角无疑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分析语言政策背后多模态的社会现象和深层的社会动因。

结 语

库珀曾经指出语言政策理论构建实为遥不可及。[20](182)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库珀的观点是对语言政策理论构建的清醒认识,语言政策研究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却受到诸多交叉因素的影响;许多不可控的社会因素给理论构建带来巨大挑战;也正因为如此,瑞申涛直言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领域缺乏普适性(overarching)理论的大部分原因是由语言牵涉的社会复杂性造成的,[25]正是社会的复杂性给语言政策研究带来众多干扰因素。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从社会因素入手,将语言政策视为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充分认识语言政策的社会学本质,恰恰可以解决语言政策的理论建构难题。依托社会学理论,有助于使其“遥不可及”的属性具有可及性,社会学分析方法和理论框架有助于促进该学科进一步发展。

注释:

①本体规划包含因文化禁忌而进行的语言调整,这一调整表面上与政治无关,实则反映出的恰恰是特定群体的文化品位;本体规划也包含从众多方言中选择一种或融合多种作为标准语,表面上看当一种语言方言不复杂、历史不悠久的话,本体规划与政治的关联度较小,实际上本体规划的政治色彩没有变,关联度指数也没有变,区别的只是由方言分歧度、复杂度所带来的执行难易程度不同。当方言分歧越大,历史越久远的时候,带有政治色彩的本体规划所引发的冲突就越明显;也正因为此,由方言标准引发的语言问题屡有发生。

② 海因兹?克劳斯在1969年报告中将语言规划划分为本体规划和地位规划。

③ 优势语言的族群使用者可能在人口数量上占有优势,也可能在社会地位上占有优势。

社会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公共政策 社会治理

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共政策的契合点

概念的内涵:价值取向契合点。企业社会责任应定义为:企业结合内在动力和社会其它主体的外在要求,在社会空间的经济、法律、道德、慈善等领域中所采取的“有助于社会公共利益和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的行动和承诺。此定义概念的内涵中说明了企业行为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和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同时,在公共政策的定义中,政府采取影响社会主体及其关系的活动,通过在实现社会公共目标的基础上,维护国家统治的稳定秩序和利益。政府的价值取向虽然最终以国家统治的社会稳定和统治阶级的利益为目标,但是以社会公共目标的实现为手段,这就使得政策的价值取向在客观上行成了契合点:“实现社会公共目标,公共利益。”

功能:行为作用契合点。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是以社会公共利益和持续发展为长远目标,企业可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人民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也可以通过慈善公益来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调节社会矛盾,缓解贫富差距;还可以通过慈善公益向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地区进行爱心捐助。公共政策功能是社会性的管制,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等目的而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生产过程进行管制。并对不同群体间财富、收入、权力转移的政策,其目的不是财富或权力运用方式的改变,而是财富或权力的重新分配。其典型是在穷人和富人之间进行财富转移的政策,比如,通过所得税(累进税率、负所得税)来进行财富转移。从双方功能的能角度构成了行为作用契合点。

社会治理:合作关系契合点。我们现在处在一个“治理社会”中,治理的空间从国家到社会、从城市到乡村。在社会治理这个空间维度中,它包括了公共空间、私人空间、公民社会空间,各种社会问题出现:经济增长停滞、失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单一的治理主体则面临“社会治理危机”,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不足,社会自治的能力缺失,这将造成社会的失控状态。转型期的中国,目前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很多问题得不到应有重视和及时有效解决,社会紧张状态可能因某个具体事件,就演变成为一种大规模的群众性事件,继而造成社会危机全面爆发的可能。所以,政府和企业面对社会治理的危机时,需要承担共同责任,形成合作治理的关系。政府要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对企业的行为形成强制约束,同时,企业则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自我约束,这样构成应对社会治理危机的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的实践

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不仅是商业层面问题,而应该放到一个更大的国家制度空间背景当中进行分析,也就是把它纳入到政府公共政策的框架。企业社会责任既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的发展。在过去的十年中,为了培育和推广企业社会责任,世界各国政府都制定了广泛的措施。在欧洲,欧洲委员会于分别于2001和2002年了《推动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这两个文件是较早且比较明确地表明政府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推动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而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过程中的政府不同行动模式则可以反映其所发挥的作用差异。目前,欧盟成员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行动模式具有代表性的四种类型(如表1):

中国政府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模式的思考。笔者以国外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过程中行动模式为借鉴,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和阻碍因素为突破点,初步构建适合中国企业责任动态发展,内驱力和外驱力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路径选择。

第一,政府培育为主导。政府为主导的企业责任培育,基于我国社会经济的特点和政府地位与职能的转变。企业“功利性”本身是其生存特征,“功利主义”可分为两个层面“功利恶”和“功利善”,“功利恶”是贯穿企业整个生命周期,而“功利善”的基因则需要外部强制性诱因对其促发。中国政府的强势地位和其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使其成为强大的制度供给和法律约束力量。我国政府具体从以下方面来引导企业社会责任:

一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专门的监察机构。政府建立的专门组织的职能就在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监管严格执行和和协调各种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首先,针对企业责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先出台的各类法律虽然针对各类问题具有法律依据,但是都是从总体上和原则上的指示,缺乏从微观具体可操作针对性的法规,会造成政策的混乱和法律适用的错位。因此,制定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法规是协调各种法律政策统一的基础。其次,虽然有法可依,但是执法不严,执法真空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由于各部门多头指挥、政出多门造成的。因此,设立专门的监察执行机构是协调各部门行动,保持政策一致性,使得监督约束机制产生效果的保证。

二是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建立。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适合自身的企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很多企业就钻了制度的漏洞。中国企业只是被动地接受跨国企业根据全球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SA800是全球第一个有关企业道德规范的国际标准,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人权宣言等制定,包括环境污染、健康安全、工作时间、劳资分配等问题。因此,政府制定适合本土化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基于两方面原因: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具有差异,中国企业技术和发达国家存在差距,中国企业评价指标不能完全采用国外指标;专门的监察机构只有在建立统一口径的评价指标前提下才能对各家企业实施可量化的评估和监管。

第二,社会组织力量的助推。社会组织力量发展的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型和公民社会的建立。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威中心,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更多的社会职能由“第三部门”社会中介组织来承担,社会组织就成为政府“溢出”职能的“补缺者”。社会组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助推作用可以由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完成。

一是“压力型”社会组织。此类社会组织往往“扮演压力团体”的角色,其作用在于和公众形成联盟,收集民意,成为公众利益诉求的渠道,把相对弱势的分散群体相联系,和企业抗衡,从而实现自身的利益。同时不同社会组织形成网络对政府进行监督,使其成为隔断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谋的屏障。

二是“参与型”社会组织。此类型社会组织,一方面积极参与到帮助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通过专业的学术研究理论向企业传导CSR的理念,并帮助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培训和相关管理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自身投入到社会责任的履行过程当中,公益创业是典型的途径,由社会组织转变为社会企业,把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结合,最终实现以社会价值为目标的行为。

第三,企业资本张力的平衡。企业的资本是由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体系。由于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三者之间处于紧张状态,表现为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对立矛盾。实现企业资本张力的平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我国企业的社会资本恰恰是“短板”,根据我国学者李敏对社会资本的定义:企业社会资本是有益于获得资源和支持,企业内外个人及组织之间建立的社会信任网络。而社会信任关系网络建立的前提是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功能,其根据“社会文化善恶”准则,做出对于企业相应的回报和惩罚的行为选择。因此,承但社会责任是对其社会资本的积累,从而有利于企业资本张力的平衡。(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