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那一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刚刚看了抢先版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在微博分享后居然有幸被官方微博警告说要支持正版,于是自觉删掉了分享。虽然我看了盗版,但我承认我被这个电影打动了,同时觉得自己最近太感性也太容易被感动。或许真的很久都没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才会觉得这个电影那样真实难得的描绘出了每个人青涩单纯的时光,尽管故事情节未必类同,但给人那种冲击感却是相似的,我们会不由自主的被这个电影勾起自己少年时的回忆。十六七岁,情窦初开。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激情似火。小心的呵护着自己心里那份喜欢,用自己所理解爱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爱。担心老师,担心家长,担心所有人知道自己心里的秘密,既主动又被动的暗示着那种好感。
影片里,在上大学之后,男主角去找女主角,他们漫步在火车轨道上,女孩走在前面,问男孩:“你真的喜欢我吗?”男孩说:“喜欢啊。”女孩说:“我总觉得,你把我想的太好了。我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说不定,你喜欢上的,只是你想象出来的我。”
忽然觉得,女孩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少年的感情那样单纯美好,是因为我们用尽一切办法去保护它,我们不愿意让它沾染任何杂质,因为它在我们的心里那样神圣,只要有一个我爱的你,有我自己,就足够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在最后放飞许愿灯的时候,男孩并没有让女孩说出答案,一方面,他怕答案是拒绝,另一方面,他是怕这份喜欢不再是心里那份喜欢。所以他说:“拜托不要现在告诉我,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在两年之后他们在夜晚打电话。女孩说:“谢谢你喜欢我。”男孩说:“我也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那一瞬间我就被男孩这句话触动了,几年来那种感觉似乎只是被冰封,而今又疯狂的颤动着。我甚至突然开始对现在的自己感到恐惧和陌生,就好像坐着时空机回到几年前的一天又忽的回到现在,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让如今的我羡慕,欣慰又怜惜。
后来的某天,男孩收到了女孩的通知。她要结婚了,新郎未必是她最爱的人。但一定比男主角更适合陪伴她走完一生。这样的选择在这个时代是那样必然,那样平常。我们会失落的以为,当初的坚持与努力,换回的仅仅是回忆和不甘。但是我错了。
爱情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眼神的传递,那一秒勾起的嘴角所传达的快乐,仿佛就如同多年前那个初次见面的秋天,阳光映射下明晃晃的轮廓,那单纯灿烂的笑容。
男孩说:“我错了,原来当你真的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的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影片的最后,男孩激烈的亲吻了新郎,他并不是想再以同样的方式去亲吻新娘。只是这些年最珍贵的爱,最单纯的感情,最美妙的感觉,挤压在心底里,在这一刻,说他是释放也好,说他是埋葬也罢,总之,这份感情将永远不再出现,伴随着她幸福的婚姻静静烟消云散。
做一个喜欢的自己
最早对酒吧的印象,源于安妮宝贝的小说。似乎一提起那两个字,就带着迷暗幽蓝的颜色。当然,另一个佐证就是TVB的剧集。每个爱情时装剧里,都少不了酒吧的背景。好像那个在深夜卖酒的小屋子里,总藏着无数风花雪月的故事和寂寞。
记得那年小区门前的街道上,开了一家酒吧,叫“私藏”,很有设计感的黑色Logo,像一摊水,泼出一个暧昧的女人曲线。每次路过,多看一眼,母亲都要对我耳提面命,女孩要懂得自爱,只有“不务正业”的人,才会喜欢那里。
那一年,我正高考,只有做不完的题和睡不醒的早晨。我暗恋的男生,保送去了我永远也考不上的大学。我终日茫然,不知道应该怎样填写我的志愿,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对那个男生做一次明知无用的表白。我忽然发觉自己全部的人生,都要在此刻做出抉择。真累。
那天下夜自习回家,路过“私藏”,我鬼使神差地推门走了进去。那里和我想象得完全不同。酒吧里的人不多,从地板到天花板,都是淡绿的玻璃,连吧台的高脚凳也一样,坐上去冰凉冰凉的,让我想起小龙女的“寒玉床”。吧台上的酒单全是我看不懂的酒名,我正盘算着兜里的零用钱可以买一杯什么。吧台后面的一个女孩,推给我一杯可乐。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但她却是“私藏”的主人。她说,小妹妹,你还是喝这个吧。算是我请的。
我和她就从那杯可乐聊起来,我相信,她一定不是母亲口中那种“不务正业”的人。她是“驴友”,到过很多地方。也许是“私藏”松缓的环境,面对一个陌生人,我却把内心的难过讲给她听。她告诉我,当你茫然的时候,就去做一个你喜欢的自己,这比什么都重要。
那一年,很多事件都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糊不清。同学的分别,考上大学的兴奋,以及我向那个心仪的男生深刻的表白……但是,在“私藏”的这段谈话,我却始终记得。每当犹豫彷徨的时候,我总会放下一切,问问自己究竟喜欢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是我的第一次泡吧经历,只有一杯可乐的时间。那天离开酒吧的时候,耳畔响起一首十分好听的英文歌,其中的一句歌词叫I can fly,I'm proud that I can fly。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听到容祖儿翻唱的那首《挥着翅膀的女孩》,才知道这首歌的原名叫《Proud of You》。我想,这也许是“私藏”对一个还不能喝酒的客人最好的祝福,让她做一个值得自己骄傲的女孩。
我爱免费
大学时代,我是“月光族”的代表,对于泡吧这种高消费的娱乐,只好敬而远之。一天,同宿舍的女生拉我们去酒吧玩,我百般推托。室友却说,亲爱的,免费你也不去吗?
起初,我怎么也不相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世上真有,就在离学校不远的“蓝雀”吧,周四,有传说中的“女士之夜”。每一位到场的女士,都可以得到一杯免费的“Pink Lady”。那天我们宿舍的四个人齐齐地赶到,围坐在一起,只要了免费的酒。舞台上一个抱着木吉他的男孩,轻轻地唱着民谣。那是我第一次坐在酒吧里,安然地享用一杯酒,努力学着电视剧里优雅的女主角,把自己靠进松软的沙发,小口品尝着细长杯子里粉红的酒液。
说实话,很难喝。不过,我却完全被酒吧里轻松的氛围醉倒了。我说,这里真不错,不花钱也能喝酒。
室友却不以为然。她说,你不知道吗?这是酒吧的惯例,表示对女性的尊重。
那天我们全宿舍一致认为,以免费的方式向女人致敬,这个方法很值得向各个行业推广。
后来,在网上报上搜索“女士之夜”,成了我们宿舍的一大乐趣。四个人结伴同行,扫荡全市的免费之旅。
女生宿舍难免会为一些琐碎的小事闹别扭,但我们的宿舍从来没有。因为泡吧让我们总是有时间坐下来聊聊自己,聊聊彼此。女生一些委婉的心结,因为一杯酒变得释然。泡吧成了大学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曾为小四想家一起哭过,为老大失恋一起骂过,为我找到工作一起庆祝,为我们即将分离一起难过。
如果问我,大学时代泡吧最大的益处是什么,那就是让我结下了一生最好的朋友。那时,我们叫“死党”,后来,叫“姐妹淘”,现在,叫“闺蜜”,未来,还不确定。
我的High主题
上班之后,月月稳定的月薪,让我不再满城寻找“女士之夜”。我喜欢上了离公司不远的一家小酒吧,那里不大,酒水也相对便宜。黑木的舞台前,有一块小小的舞池。平时安静闲淡,歌手也只是唱些蓝调的歌曲。但周末却是另一番风景,常常做一些主题派对。我有时会和好友一起前往。
记忆犹新的,是那一场“花样年华”之夜。告示栏里,早早地就贴出了通知,女人都要穿上花卉图案的旗袍,男人西装礼帽。为此,我还烫了一头很怀旧的卷发。我和几个同事约好,从我家一同出发。
只是,我们几个女人这样一身行头出门,自然博得无数关注的目光。而我精心装扮的“花样年华”,却被同事一条超长的白围巾给抹杀了。当我们走到大门口的时候,门卫王大爷忽然探出头来说,你们要去拍《新上海滩》啊?
那晚,我们在酒吧玩得很High。喝铁杯的啤酒,跳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舞蹈。其实会跳的人也不多,大都站在桌边大力地摇晃,算做摇摆舞。我们白日里已经习惯了扮演自己并不喜爱的形象,夜晚,我们装扮成自己心仪的角色,也无可厚非。
第二天,母亲一见我从卧室里出来,就对我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一本正经地玩扮家酒,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看来,她一定是听到了邻居的评价。不过,我们80后的一代女人,向来有High的勇气。恶搞,也要搞得认真,就是我们坚持的生活态度。而母亲之所以不好意思,是因为她会在乎别人的目光。而我们更注重的,却是对自身的认同。我一直相信,一个懂得自我赏识的女人,才是真正自信的女人。
兰桂坊
今年四月,公司派我去香港采购。这样难得的“公费旅游”,让我兴奋了几个晚上。第一次去香港,我当然不能错过著名的兰桂坊。其实兰桂坊只是条不长的小街,和内地的酒吧街差别不大。最大的惊喜,莫过于亲眼看见那些港剧中熟悉的场景。欧阳震华好像在某个阳伞下喝过闷酒,马国豪又好像在哪个门口追过歹徒……我一一不落地拍下“证据”,回去有心情再慢慢比对。
我到的时候,正好是“Happy Hour”,很多酒吧都在买一送一。我挑了一家有大窗的酒吧,可以看到更多夜香港的风情。我喜欢兰桂坊,但我不喜欢那里的服务生,他们只用英语对话。我偏用普通话要了两瓶啤酒。其实也不是我非要特别,而是我总觉得,在中国人的地方,不想和一个中国人用英语对话。
啤酒送来的时候,旁边一个穿淡灰西装的女人,用拗口的普通话说,你是从内地来的吧。我叫Sami。
Sami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们两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因为酒吧的偶遇,就这样攀谈起来。Sami教我怎么喝“Tequila pop”,用杯垫盖住杯口,重重地一敲,满杯便腾起热烈的气泡。一口喝下,如同喝下一串火焰。我很少喝这样浓辣的墨西哥烈酒,Sami也不勉强。我们坐在一起,随性地说些生活的趣事。也许,这就是女人泡吧最大的乐趣吧。不必像男人一样,把喝酒当成一种炫技。我们需要的,只是从容地体味人与人之间平淡而真实的交往。
我问Sami,香港泡吧的女人,是不是都像港片里那样很有故事啊?
Sami笑了,你不也说了,那是电影,怎么会是真的?
可是那么多年,你一直都不知道。
或者,你知道,但是没有说。
因为,我从来不是你的疼。
那晚,我一战成名
是离校前的最后一小段时间,校园里一片兵荒马乱,同室六个女生,一半为工作四处奔波、早出晚归;余下的,一个终日和男友厮混,好像过了今天没有明天;还有一个专心复习准备考研。唯有我无所事事,只等拿了毕业证回家乡找工作、谈恋爱、陪父母至终老……
此城没有什么牵绊我,没有爱情、好友四散,我没有留恋。
那天不知怎么,忽然大家都不曾外出,聚齐了。后来有人提议出去吃饭唱歌吧,就当大家最后的晚餐。
于是齐齐出去热闹一通,然后赶在宿舍关门前回去,却在距学校大门三百米的路边,遭遇一场“战乱”。几个人扭打成一团。
向来不爱凑热闹,正要绕过去,忽听一个室友说,莫里。
心一紧,抬眼去看,路灯下,莫里正被三个青年围攻,衣衫已经凌乱,明显处于下风。
我不假思索冲了过去……
那晚,我一战成名——不是因为战绩好,是因为动作帅。室友后来形容,我一边往前冲一边扯下了牛仔裤上的铜腰带,对着那几个青年劈头盖脸砸了下去,结果,他们被我的气势震到,一时乱了阵脚,莫里趁机反攻,也不知在地上摸起什么,重重砸向一个青年的头部……
室友慌乱中拨了拨了110,几分钟后,警车呼啸而至,一群人集体被带到派出所。然后,就在离毕业还有21天的时候,因为参与斗殴我被记大过一次,而莫里因为伤害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为此,莫里近四年的大学生活化作虚无,女友阿媚在他服刑后弃他而去,毫不顾及莫里的出事是正是因为她——那晚,莫里和阿媚吃完饭回学校,碰见那几个青年拦住他们调戏阿媚,双方就动了手,虽然莫里有过跆拳道的底子,可终究寡不敌众,阿媚又在打斗开始时跑得无影踪……这样的状况,原本莫里该是自卫,偏偏最后他摸到的是一块石头,让其中一个年轻人脑部受伤,据说额头还留了一道伤疤,轻微毁容。而那个年轻人,有着不太寻常的家境,来自远方小城镇的莫里,只能认下这惨痛结局。
而我背的那个处分,亦让我万分尴尬,到底是不光彩的,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到未知前路——人生不堪的一面凸现。
那一年,我22岁,莫里23岁,都是所谓好年华。
好年华的收场却是如此让人颓废。剩余的21天,我开始加入到投简历找工作的大军中。忽然决定了要在这个曾经觉得毫无牵绊的城市留下来,至少,暂时留下来。
为了莫里。
他是英雄救美,我是美救英雄
是的是的,我喜欢莫里,18岁到22岁的好年华,怎么会没有喜欢的男生呢?
当然是莫里,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坐在我后面的莫里。我喜欢他180公分的身高、阳光的肤色和干净的笑容。还有他的沉默寡言,他的不急不缓。
只是啊,只是。只是我的喜欢不曾说出口,莫里身边便有了阿媚,瘦瘦的、娇小的阿媚;在莫里打球时给他抱衣服、拿矿泉水的阿媚;声音柔柔的、笑容软软的阿媚。
莫里篮球打得很棒,而篮球亦我所好,我是诸多球星的粉丝。
但我这粉丝,不如阿媚妥帖,她当拉拉队,但我不。
于是一年半之后,莫里坐到了阿媚旁边,我回头,再也看不到他。即使我很努力转头,也只能看到他棱角分明的左侧的轮廓。
他总是朝右面微转头。右面是阿媚。
或者每一个有英雄相貌的男子都会本能喜欢阿媚而不是我这样的女生。我有点高,又不够柔弱,从小就剪短发,好像一年四季都只穿牛仔裤和波鞋……看上去很男孩子很男孩子气。
于是,那晚的故事,在后来的传说里便是:莫里英雄救美,我却美救英雄。
其实这传说也很好听,可是我知道,在莫里眼中,我从来都不是美女,从来都不是。或者,他从不曾当我是异性。我们读到大四时,有过几次小范围的聚会后,他开始叫我,兄弟。
因为我和男生一样和他咣当咣当碰啤酒,并小有酒量——我不是非要如此,在长久的暗恋之后,我知道,或者,这是他唯一能够记住我的方式。而他和阿媚,眼看着一天天就要开花结果,我不想让自己溺死在这场漫长的暗恋里。
做他的兄弟,是无奈,也是自拔。
谁知世事无常,我终究没有能够在拿到毕业证后按原计划回家,为了尽快安定,最后胡乱找了份推销的工作先做着。然后离开学校,在城中村租了一间小房子,一间连去卫生间都要下楼的小房子。
而莫里的爱情也到底没有结出果来,在花期瞬间凋零。他入狱后,阿媚便杳无音信。
在别人眼中,我和莫里,忽然就成了患难兄弟。可是鬼知道,颓废过后、尴尬过后,我的心里却冒出了一丝丝欣喜。
是不是,上天怜我暗恋的苦,为爱情另辟蹊径?
是爱情,就不会那样收场
领到第一个月薪水后,我去看望莫里。
他在本市郊区的监狱,校领导出面调解,才没有将他遣回原籍服刑。我知道,那是一个23岁的倔强男孩最后的自尊。
好在得以保留。
在小小的探视间,莫里充满歉意,是我连累你了。
我笑说,天意吧,那么小的概率,可是我却碰上了。算我倒霉。
你也是。他责备,哪有女孩子遇见打架不跑却往前冲的,伤了我倒没什么,当时要是你出点事,我该拿什么还?
我想说,我不要你还,是我愿意的。并且,若换了别人,我不会那么奋不顾身。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莫里不知道,我是为他,而不是为当时的情形。
于是我笑说,什么女孩子,不是兄弟吗?
莫里忽然就眼圈一红,转开头去。
我努力仰了仰头,不让冲进眼睛的眼泪落下来。据说这样管用。
果然管用,一小会,眼泪回去了。
莫里轻轻叹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不是说毕业回家的?
我又笑笑,家里工作不好找,我妈说,还是留在大城市吧。果然,看,我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
做什么?他颇意外。
一家公司,条件还凑合,过段没准就跳了。我骗他,你知道的,我成绩好。
忽然有些难过,他的成绩一直比我好,都付诸东流。
付诸东流的还有爱情。后来大家说起阿媚,只感慨女人的不可靠和薄情。我却始终觉得其中有什么问题,我不了解阿媚,可是我目睹了他们一起的时光,觉得不该那样收场。
是爱情,就不会那样收场。
却无从得出答案。而现今,莫里不说,我更加不会提。
那是他的伤口,时间太短,还不一定结疤。
为此,我恨两个人
后来会定期看望莫里,给他带一些新鲜水果。
起初他不解我的行为,或者觉得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深的交情,于是便劝我,别再来了,无非一年,一年后,哥还是一条好汉。再说,这事也和你无关。
我解释,刚巧有时间,闲着也没有别的事可以做。
他就笑,怎么会没有别的事呢?都是大姑娘了,应该去谈恋爱。
我也笑,心里涩涩的,莫里,他知道我是女孩,开始就知道,那么他是真的从来没有对我动心过吧?而我却一直喜欢着他,即使彼时的他穿着刺目的囚服,留着极短的发,不再清朗明澈。我依然喜欢他。
可是如何说出口呢?在这样的处境里,如果我说了,他是否会当作是一个女子对一个落难男人俗气的同情?他的自尊心那样强烈,自始至终,对阿媚只字不问、只字不提。
但我还是明显感觉到莫里变了,曾经的他沉默寡言,反倒是出事后话明显多了起来,神情中明显有了玩世不恭的味道。
这让我心疼,莫里不是这样子的。
为此,我恨两个人,一个是阿媚,一个,是被莫里打伤的年轻人。
依稀还记得他的脸。希望此生别遇见,否则,难保不会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也希望,时间可以慢慢把莫里带回从前,等他出狱,等怨恨和伤口都结成疤痕,在光阴里变浅变淡……
我还有时间,愿意赌一赌,以等待的姿势。
既然已经等了四年。
有情后补,但此情非彼情
莫里提前一个月出狱,我并没有接到他。他在一个狱警那里给我留了简单字条,只一句话:做好汉去了。有情后补。
那个年轻警察问我,莫里不是你男朋友?
我想了想,摇头。我多么希望是,可是,他不是。
于是警察认真地对我说,这小子倔得很。或者,是他现在觉得配不上你,有一天他会明白该珍惜什么。
我笑笑,谢过他。
回去的路上,把莫里写了字条的折成纸飞机,打开车窗丢了出去。
转眼不见。
莫里不是不懂得珍惜,他从来不是浅薄不知事的男子,只是,他想珍惜的人不是我。对我所做的一切,从头到尾,他想的都是补偿。
有情后补,但此情非彼情,莫里,我们都是这般倔强,为自己想要的一意孤行。
我没有试图去寻找莫里,我知道,他并不想让我找到他。所以,我不去做无用功。只是在莫里离开后,我忽然有些茫然,原本,我是为他留在这个城市的,现在,他离开了,我失去停留的理由。
可是我又不想走,曾经的计划已被打乱,很难再从头梳理,而爸妈也真的不止一次说,能留就留在那里吧,别惦记我们,回来工作不好找。
或者,他们觉得我读四年大学,不该再回小城镇讨饭吃,读书,还不就是为了谋个好前途、好生活?
于是,我继续待在这里,少少的闲暇时间无从打发,开始联系同样留在这个城市的同学。
竟然也很快联系到三五个。
现在的学妹都知道我,一个很勇猛豪气的侠女
起初,每个人都会本能提起那晚的事,提起莫里,提起负心的阿媚。
他们这样说的时候,我只是笑笑。我隐藏得很好,过了那么多年,没有人知道我喜欢莫里,也没有人知道他服刑的时候,我如个坚贞的小妻子一般,准时在每一个探视日提着水果出现。
后来,我还给他买换洗的内衣。
我不说,是因为我不想任何人知道这场漫长暗恋的失败结局。
我有我的虚荣。于是,他们说,莫里真不值,我也附和说,嗯,不值。
如此,聚了三两次后,就没有人再提起莫里了。一年后,每个人的生活里都有了新内容,但依然会有人说,现在的学妹都知道我,一个很勇猛豪气的侠女。
我不知道,那样的名气对我是一种赞美还是一种嘲讽。但我倾向于理解为后者,并且慢慢地,对那样的自己也有些失望。若非如此,也不见得只有暗恋的份。
于是那个周末一直睡到黄昏醒来后,忽然决定改变一下形象。连一起跑推销的小女孩都说我,大姐,可以不穿牛仔裤了吗?
可以了,我已经23岁,应该对自己的心性有所约束。
先是换了工作和稍好的住处。曾经的工作辛苦琐碎,每天东奔西跑地上门推销,也非我专业所长。虽然背着一个处分,可英语八级的水准也不是每个应届生都具备的。
当然,改变要先从外观开始,于是在莫里离开三个月后,我花掉了不太多的积蓄,重新置办了行头,高跟鞋、收身小西装、一步裙……头发依旧是短的,做了纹理和一点点颜色。然后,在电视上很轻易地跟着任意一个女主人公学习温文尔雅、柔声细语。
偶尔化妆,用深色的眼影时,给我做头发的男孩说,眼睛那么深,有点异族女子的味道,很独特。
镜子里,我看到当初女侠的气息似已踪迹皆无。
然后,改头换面的侠女瞄准这个城市的大公司,轮番投递简历——有了工作经验的简历。
人生如果必须有一些事情来好好填补,没有了幻想中的爱情,所谓安身立命,那么事业也是不错的选择,
如此地冤家路窄
文宇集团是我去面试的第三家。
三是我的幸运数字,幸运因此如愿降临,我用流畅的英文和一年的推销员经历打败其他竞争对手,被文宇集团收至麾下。
试用期一个月,公司没有形式化地弄一批人来竞争。这是个很人性化的公司,我并不太担心。况且我很努力。
上班第三天,工会人员过来询问大学时是否有运动特长,比如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
或者他看我足够高。
我想了想,答他,乒乓球尚可。其实篮球才是我所长,当初,为了和莫里有共同爱好,我加入了篮球队并小有成绩——所以,我是失败的粉丝,聪明的粉丝不会像我这么干。
莫里和阿媚好了之后,我不再打篮球。
几天后,参加了公司运动会的乒乓球比赛。
到底是大公司,比赛服装都选了大品牌,乒乓球拍也得心应手。于是一路过关斩将,拿到银牌。
混合双打是娱乐项目,不计成绩,我被分配做合作队员。
有一个下午的磨合时间,不知道对方是哪一个,我在活动室等了片刻,一个男子走进来。
和我同款的背心短裤,高挑俊逸,并不是之前比赛队员中的一个。
他朝我伸出手,微笑。
我递过手去,却忽然觉得这张俊逸的面孔似曾相识。恍惚一下,再细看,左侧的眉角至额头,有道浅浅疤痕。
许少。他说,摇一下我的手,松开。
许少?许少!脑子嗡得一声,原来,是当初莫里一石头砸伤的青年。
如此地冤家路窄。
那晚,双方是敌对的,谁都不会留意谁的长相,只想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后来他被送去医院诊断包扎,并没有同我们一起去派出所录口供,我只在仓皇打斗中和他有过照面,所以,只依稀记得大概,可是也不曾忘,因为怨恨。
分明是一个人,却联系不起来,当时以为是社会混混。现在看,全然不是。那么,我忽然疑惑,那晚的打斗究竟因何而起?并且当时以为他是赚了的,现在看到他的伤疤,才知道原是两败俱伤。
但,他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名字,还有伤疤,都是证明
许少热情地看着我。可是我能感觉到,那热情不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交集,不是因为我坚硬的腰带曾经抡在他的身上。
他并没有认出我来,我的变化太大。他的热情另有缘故。
果然,他很快说,看了你两场球,真不错。现在的女孩子基本都不爱运动了。你是例外。
我在想,是否应该把球拍抽到他好看的脸上,为莫里一年的牢狱之苦,为我背的那个难堪的处分。
但终究没有做到,对着这样一张热情洋溢的面孔和那道伤疤,我忽然丧失勇气和骨气。当初对他的怨怒,也骤然弱了下去。毫无疑问,若无那道伤疤,这张面孔更加完美。
他是和莫里完全不同类型的男子,莫里的五官阳光硬朗,但许少的眉目,有一种说不出的清雅精致。
是那种好家世成就的精致。
他到底是谁?
我有疑惑,想解开谜底,所以,压制瞬间冲动的憎恨,回应了他的笑容。说,小时候我颇似男孩子,琴棋书画样样不通,但体育还好。
他笑起来,牙齿洁白整齐。挥挥拍子,我会努力配合你拿个冠军,弥补遗憾。
他知道前一天我是拿了第二名的,他看了比赛,但我不曾看到他。
笑着说好。各就各位,他把球拍给我,女士优先。
我并不推让,白色小球利落发过去,他推回来,动作利落娴熟,显然是熟手。
球来球往地也有话聊,从乒乓球说到足球说到篮球。
同我一样,他亦是诸多球星的粉丝,比我粉得有水平多了。
奇怪,这样的男子,怎么会陷在那晚的争斗里?
我越发疑惑。但分明是他,名字,还有伤疤,都是证明。
后来休息的时候,终究还是聊到了敏感话题,他这样问,听说,你是某大的啊?
又看我两眼。
对,我是,毕业一年了。我不动声色。我想他对某大有点敏感吧。
呵呵。他笑,我和某大还有点渊源呢。
是吗?我也呵呵笑,莫非,当初追过某大的女生?
他又笑,但并不曾答我,眼神在一瞬间有点变幻莫测,又很快恢复平静。
我们已无来日,我们不可方长
果然拿了冠军。配合良好是一回事,裁判又明显有偏颇。如此,不相上下的水平,我同他的组合明显占上风。
然后比赛结束,我便知道他的身份——许少,许氏文宇集团的二少爷。这名字倒是取得贴切,也是他那种气质的由来吧。
也或者,正是这样的身份,才可以忽略前因,只将莫里送进牢狱。
想起莫里,还是有莫名恨意,并且有些不能原谅自己在这样一个处境里讨生活。
莫里若知道,是否会看不起?想一想,我都看不起自己。
但比赛之后,许少却开始在视线范围内频频出现。理由好似都很充分,打乒乓球锻炼锻炼身体、分享某球星的限量版球衣、帮忙翻译各种数据资料——许少在公司负责重要业务,部门其实不乏翻译高手,我知道这只是借口。
所有理由都是借口,即使合理。我开始在夜晚辗转反侧,当一个男子频繁寻找借口出现在一个女子面前时,事情就有点不太寻常了。
太过寻常的不寻常,造化如此弄人,连旁人都看出来,许少爷喜欢唐小白。
唐小白就是我。
但,这多么可笑?这真的有点可笑。若是知情人知道了,难保不会笑掉大牙。
莫里知道了呢?
想想,当初的侠女唐小白,何尝会做这样没有义气的事?留在“仇人”的公司讨生活,还对仇人的种种示好熟视无睹、半推半就。
不不不可以!再一次,下班时间,许少端着球拍笑眯眯走过来询问“小白,打两局一起吃晚饭可好”?我果断拒绝,不好意思,我有约。
许少眼神略有失落,但旋即恢复寻常,自然是,佳人岂会无人约?
言语是调笑,口气却有明显醋意。
是啊,已经太明显,不过是薄薄一层纸没有捅破,我若不走,还等着他捅破这层纸不成?
那晚,没有坐车,走了很长时间回住处。然后决定辞职,虽然,虽然我有许多不舍。不舍这清雅的工作环境和优厚待遇,不舍宽敞的活动室,不舍日渐明朗的前途……
但再不舍也要舍了。纵然莫里从不曾爱我,但我不要,不要有一日他看轻我。
我爱过他,好像还在爱着他。我要对我的爱情负责,这就够了。
然后,在住处楼前,看到一挺拔身影站在树下。
被吓住,竟然是许少。
许少两手塞在裤兜中,幽幽地说,原来是故意拒绝我。
他跟了我一路。
于是,谎言撒不下去,只有迎头而上,对,我是故意的,对不起。
没什么。他耸肩,不过是开始,来日方长。
我一个激灵,不,许少,我们已无来日,我们不可方长。
但辞职信,还是写了三日……
想想,离开后又要冲入江湖四下碰壁,不是不胆怯的。当真没有把握还会有下一个文宇愿意收留我。
原来,我已被这处境贿赂,文宇的宠爱当真令我百般不舍。
于是咬了三天的牙,百余字的辞职信才终于打印出来。
然后,站在部门经理室门外,不曾抬手,心生悲哀,好似眼睁睁看安逸生活就此远去……犹疑间想起许少说来日方长,心一横,抬起手来。
电话却忽然响,心突突一跳,是家中号码。
妈说,你爸出事了……
不知道若是他在,是否不会令我如此为难
终于听明白原为,并非是我爸,而是爸让别人出了事。
前一日,开出租的爸因疲劳驾驶违章撞伤人,对方重伤,好在脱离生命危险,爸面临高额赔偿和刑事处罚……
妈在电话里啜泣不已,担忧、恐惧、慌张无措……
当真是生活的每一段路都会有窄处,不容我们过多考虑自己的骨气。我忽然意识到,我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份高收入的工作,不仅如此,我还需要筹一些钱。
钱钱钱,这众人口中的俗物一下将侠女打趴在地,再无力奋起。
我转身,在没有人的地方撕了辞职信,然后,我去洗手间洗一把脸,十分钟后,重新出现在部门经历门前。
我需预支部分工资救急。
经理很理解我的处境,但是亦很犹疑,需要做申请,他说,之前少有先例。
我懂得,谢过他,幽幽退出门来,深呼吸,却依然感觉透不过气。
一个下午,我四处打电话借钱。然后这个下午,我也再一次知道人情冷暖。他们都这样对我说,对不起啊对不起……
忽然就那么想哭。他们没有对不起我,可是生活好难。
但好在,书上说天亦无绝人之路,工资虽然没有预支,许少却愿意主动借我大笔款项。
大约是我三年的工资。他说,老天对我真好,给我趁人之危的机会。
我心内酸楚,明明是帮我,还要帮得这么低姿态这么自嘲这么给我面子。
但我,无以为报。许少,也许我要很多年才能还你。
可以以身相许。他呵呵笑,我可是认真的。随后神情一转,先别管那么多,还不赶快回去救急。
是啊是啊,真的管不了那么多,救急最要紧。于是我飞奔而出直奔银行转账。
处理完,缓一口气,忽然地,想起莫里。
不知道若是他在,是否不会令我如此为难,纵然,我不是他爱的女子。
但……或者有心无力。同我一样,莫里不是富人。人穷情短,恐怕关键时候,因为贫穷,我们连爱的人都帮不了,何况是不爱的。
现世面前,情何以堪?
他不是薄情的男子。这就够了
好在暂时解了爸妈的围。赔偿及时到位,对方放弃刑事责任的追究。妈在电话里哭,闺女,难为你了。
我故作轻松,血缘情深,哪会坐视不问?父母养育一场,只当回报吧。
如此,忽然就觉欠下许少许多,同他说,会分期偿还。
他笑,还一辈子才好。
那层纸由此便已捅破。其实,早早就已捅破,我装作不知。只是现在,我装不下去且进退维谷。进不可,又哪里有退路?
只好继续装傻,然后努力工作,也算回报。
好在许少并不为难我,并未当真迫我以身相许。
这样过了一年,忽然有了莫里的消息。
才意识到我一直没有换电话号码,或者,就是为了他可以找到我。
然后,我见到了消失一年多的莫里,他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初的样子——穿名牌服饰、戴昂贵腕表、开跑车。一路从广州开回到这个城市。
忽然就成了有钱的男子,原来人生的变幻莫测,我和他在不同的地方都已不同方式经历。
当初,莫里刑满后去了广州,聘到一家跆拳道馆当教练,大约三个月后,遇见一个练习跆拳道的本地女孩。女孩有显赫家世,选中既懂拳脚又受过高等教育的莫里,毫不在意莫里的那段不光彩经历。
甚至,那经历在女孩眼中反倒灼灼生辉,成为莫里的资本。
女孩穷追不舍,拉出家世来做后盾……
如果是曾经,我会把这样的故事当传奇,但现在,我连少少诧异都无。这世界真的什么都可能发生。莫里说,那一年忽然想明白了,生活没有那么简单,一定要活出样子来才会有尊严。
而活出样子,要有丰厚的物质基础。那场事端、一年的牢狱、女友的消失,令莫里的心境全然改变。
无疑,莫里是运气好的那一个,没有在这样的追逐中沉沦或误入歧途。而他回来,自然不是为向我炫富,也无意再为之前的事讨个说法。我们都已经在时光里成熟,成熟到可以为现在的优越而忘记曾经的伤害。
他只是想给与我一些补偿,物质的。他说,只有我还令他相信世间尚有情意在。
他是认真的。
但我拒绝了他。莫里,除了爱,你没有什么可以补偿我,可爱情,是你永远无法给与我的。曾经不能。现在,更加不能。因为现在的你,已不是我当初的莫里了。生活已把你或者把我们变得面目全非。可是莫里,我依然愿意感谢他的回来,回来寻找并试图回报。
他不是薄情的男子,这就够了。
莫里说,别那么倔强,寻个爱你的男子,最好富足。
我说我会。
好似就再没有话了,我先站了起来。然后,莫里也慢慢站起来。
再然后,莫里忽然靠近过来一把抱住了我,抱得很紧,我听得到他手指关节啪啪作响。
这是这么多年,他离我最近的一次,可我却那么清晰的感觉,这一次,我真的失去了他。
终于失去了他,在莫测的生活里。
阴天时,会有一点疼,所以,我记得你
在莫里离开的第二天,许少又一次约我吃饭,这一次,我答应了他。
选了这个城市新建不久的一家旋转餐厅,点了很贵的陈年红酒。在喝了一些后,我问许少,这些年,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他沉吟片刻,不知事的时候,也算爱过。
我笑,什么叫也算?
他眯起眼睛,因为后来想,或者不是。然后语气一重,没准你认识,某大的。
心忽然失衡跳动几下。
还为她打了一架。他指指额头的伤疤。
我屏住呼吸,原来,这才是谜底。
面上却装作不动声色,且做出嬉笑表情,说来听听。
许少就点了一只烟——平常,他并不抽烟。
无意认识了那个妞,附和当时的喜好,虽然当时她有男友,但也去追。没想一追就追到,只是,她说不想落个嫌贫爱富的坏名声,于是决定设个局,制造一场事端。她说那男孩肯定会扔下她不管,这样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和他分手。但是没想到他会那么倔强地反抗,不管不顾,纵然明显寡不敌众……
忽然为莫里不值,如此不值。阿媚,她如此浅薄,不仅背叛且如此看错莫里,他从来不是没有担当的人,从来不是。
许少缓缓吐一口烟,之后发现很,当时如何头脑短路到那种程度?是男人就不可能那样做,明显,是那妞别有心思,利用了他也利用了我……所以,被打伤,是活该吧。
后来呢?我耐着性子询问。
后来,各归各处。你知道的,因为年轻我们总会犯一些浅薄的错,比如做错事、爱错人。为某一个人糊里糊涂地不顾一切。
许少静静盯牢我,不是吗?
那眼神,令我心中一凛,然后电光火石间,我明白过来。许少,你认得我?
许少笑起来,片刻,没有答我。当左侧的落地窗旋转到湖面的方向时,隔着桌面,他轻轻握住了我的手。你知道吗侠女唐小白,我后背也有一道疤,是你腰带的铜扣刮的。我是疤痕性皮肤,伤过就留痕。阴天时,会有一点疼,所以,我记得你。你是我的疼。
我犹豫一下,没有把手抽出来。是的,我们都付出了代价,并在用不同方式偿还。
这就是人生。
许少缓缓将我的手指拉近到他的唇边,数学上负负得正,那么两错相加,希望我和你,会是一个对的结果。
他吻下来,在我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