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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而公司制企业与独资或合伙企业最大的差异在于股东的责任是以出资额为限,也即其责任是有限的。
2、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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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关系;上市公司;股权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理论;负债
一、现行的会计理论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现行的会计理论认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推导出资产=资本,资本=负债资本+权益资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现行的会计恒等式产生于15世纪末,成熟于20世纪30年代,其理论建立在以历史成本法计量属性基础上,其会计报表反映的以历史成本将不同时点、不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进行累加,从而产生相应的会计恒等式。而历史成本法建立基础的条件,一是币值稳定假设,二是社会平均生产率不变假设,二者共同构成历史成本原则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因此,资产计价的结果,是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格始终保持一致。即某项资产要求按其取得或者交换时的实际计价入账,入账后的账面价值在该资产存续期间一般不作调整。
二、上市公司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又称股票净值或账面价值,是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净资产是以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份计算的。股票价格又称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证劵市场买卖的价格。股票市价一般由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影响股票价格因素:1、供求关系;2、公司经营状况;3、宏观经济因素;4、政治因素;5、心理因素;6、政策与制度因素;7、操纵因素;8、其他要素。由于股票价格受上述因素影响,股票的账面价值总是不等于股票市价,在一般情况下,股票市价要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对上市公司而言,净资产总是不等于所有者权益体现的股权价值。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企业整体价值观认为,净资产是指企业未来的可持续的现金流入的现值,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过去形成应该归属所有者享有的经济利益。说的更通俗些,它是企业过去形成自创无形资产及所有者投资的成本并且包括机会成本。两者之间在会计计量上并不完全相等,也并不是同一概念。由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计量模式的不同,体现的价值属性也就不同。在历史成本法下,所有者权益是将反映投资者过去在不同时点上投入资本进行累加,而不反映时间这一因素对会计计量影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就是所有者权益的股权市价。因此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严重失真,从而越发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人们对财务报告目标的改变,报告使用者越来越关注会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效,以有助于评价与决策,因此,越来越凸显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优越性、必要性,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下,会计要素应该按照同一时点市场价格计量即会计要素在不同时点具有不同的价值,在不同一时点不具有可加性、可比性,因此使资产、资本的账面价值与市价存在差异,即:资产市价-资产账面价值=资产的价值变动,资本市价-资本的账面价值=资本的价值变动,现行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有者权益与历史成本计量方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将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视为利得或损失计入利润,反映在所有者权益当中,也就是说将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视为所有者权益价值变动,即形成会计等式:资产市价=负债市价+所有者权益,但在实际中,我们发现现行会计所反映的所有者权益价值并不是该时点的股权市场价格,对上市公司而言,该时点的股权价值即股票的市价,非上市公司而言,要采用技术评估的方法,确认所有者权益的真实价值,因此现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所反映的所有者权益价值会计信息并不真实、有用,使投资者无法进行评判、决策。仔细分析发现,采用现行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反映的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属性既不是投入成本价值,也不是重置成本价值、交换价值、更不是在用价值,它反映价值是介于在历史成本与市场价值之间的价值,显然不符合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属性的特点,使价值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没有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从而会导致其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我们认为,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净资产的价值不等于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即净资产来源于资产与负债的减项,所有者权益对上市公司而言,就是股权市价,非上市公司而言,要采用技术评估的方法,确认所有者权益的真实价值,这也完全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结论
从法律意义讲,净资产最终归属股东所有,但我们由此并不能得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结论。这主要是由于在不同的计量模式下,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属性不同,不同的价值属性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不同时点具有不同价值,不同时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具有可加性、可比性。因此考虑时间这一因素对会计要素计量的影响,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同一时点的净资产的价值并不等于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并且这也完全符合科学逻辑与客观现实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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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作为资本公积反映。
2、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3、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以“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知识经济”以及“风险社会”为代表的新经济使会计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众多专家学者不断探讨新经济环境对会计产生的重大影响;并认为诸如会计基本假设、会计职能目标等的传统理论观点将受到严重挑战,有些甚至需要进行局部改变甚至颠覆式变革或推倒重来式改造。其中作为会计领域最为基础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也不例外,几乎一直在人们的关注与研究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剔、指责。
二、当前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主要争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在随社会环境、经济制度、管理要求等变化而变化的过程中,人们对其认识也是千差万别,有些甚至还相互矛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界定的争论
对什么是会计等式,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1.笼统说法
一说会计等式是表明各会计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恒等式,它可以叫会计恒等式或会计平衡式;另一说会计等式,又称会计方程式,是会计记录与报告方法建立的基础,也是组织会计核算的依据。这些观点只是对会计等式从整体层面上来界定,没有具体指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会计等式之间的明确关系。并且第二种说法将会计等式叫会计方程式不妥,因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等式”一词是指表示两个数或两个代数式相等的算式,“方程”一词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也叫“方程式”);会计等式虽可求某一未知要素,但与方程本身必带有未知数而后再求解不同。
2.明确定义
会计等式趋于一致的定义是上述第一种观点,其中有学者这样描述会计等式,“会计等式揭示了各会计要素之间的联系,它是复式记账、进行试算平衡及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汉证券投资词典》,指出会计等式是在会计记账过程中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恒等关系,如公司资产减去负债等于股东权益;大多数学者往往直接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国际上最常用的等式来说明“会计等式是什么”,如张原、李旭鸿(2009)这样描述会计等式:“会计等式揭示了各会计要素之间的联系,它是复式记账、进行试算平衡及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可以说,会计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企业主体理论(Equity Theory)为基础,反映了市场经济中明确产权关系的要求;“会计基本等式是实体理论和法人财产权的直接写照”(朱学义,1999),该会计等式以其科学性而流传于世。
(二)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类的争论
对会计等式的分类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说法,但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会计等式分类有:
1.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作为基本会计等式,除此之外的会计等式都当作派生或扩展的会计等式。
2.按会计要素性质,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作为静态会计等式或存量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作为动态会计等式或流量会计等式。
3.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整个会计核算与会计要素中的地位作用,将其作为第一会计等式,此外的会计等式为第二、第三会计等式等。
(三)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革的争论
1.基于人力资源会计的会计等式
美国密歇根大学赫曼森1964年首次提出“人力资源会计”这一概念后,人力资源会计在全球范围内的研究日益高涨,相继出现了人力资源会计的有关学术成果与研究组织。而随之出现了许多对传统会计理论加以创新的一些新认识和新看法,其中就有人力资源会计对会计恒等式产生巨大影响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涉及的会计等式有:“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唐松华、1999,宋夏伟、2002,等),或“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含人力资本)”(袁晓勇、1999,朱慧琴、2001);“物力资产+人力资源投资+人力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所有者权益”(阎达五,1996);“人力资产+物力资产+其他利益相关者资产=人力资本权益+物力资本权益+其他利益相关者资本权益”(黄洁莉、张友棠,2006);“人力资产=人力资本(劳动者权益)”或“财物资产+人力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劳动者权益”;“物质性资产+人力资产=负债+货币性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袁晓勇,1999);“物力资产+人力资产=人力负债+所有者权益+劳动者权益”(王晨阳,2009);“资产=负债+财务负债+人力负债+财务资本权益+人力资本权益”(杜兴强、李文,2000);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异质型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非人力资产+人力资产=非人力负债+人力负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李桂莲、贺晓斌,2005);“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所有者(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物质资产+人力资产=负债+物质资产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源权益”(周婧,2001);“资产=负债+(人力资产所有者权益+物力资产所有者权益)”等等。
2.基于知识经济的会计等式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的确立,引起了会计等式的创新。主要的会计等式有:“物质资产+知识资产(包括人力资产)=负债+物质资产所有者权益+知识资产所有者权益”(陈雪峰、孙智平、于莹,2004)或“物质资产+知识资产=负债+物质资产所有者权益+知识资产所有者权益(刘平良,2008);“资产=产权+剩余”(曲小刚,2000);“有价资产+无价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王栋,1999);“财务资产+知识资产=财务债权人权益+知识资产所有者权益+财务所有者权益”(刘国武、陈少华,2004);“资产=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杨政、董必荣、施平,2007),等。
3.基于其他特定方面的会计等式
(1)基于环境会计的会计等式
环境会计要素与一般会计要素一并构成企业的完全会计要素,整体上符合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理论上,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也符合“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李洪光、孙忠强,2005)。程夏,林祥友(2005)指出,对资源要素及其产权特征渐进性认识下的三个不同会计等式:“资产=债权人权益+投资者权益”,表现了物的所有权占统治地位时代人们对企业资源投入要素及投资者权益的认识;“物力资产+人力资产=债权人权益+投资者权益+人力资源权益”,表现了人们对人力资源所起作用及人力资源产权的逐步深化;“物力资产+人力资产+环境资产(资源)=债权人权益+投资者权益+人力资源权益+社会权益”,表现人们对企业消耗的环境资源及其提供者产权的新认识。
(2)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等式
黄洁莉、张友棠(2006)在深入研究利益相关者及其权益的基础上,提出“人力资产+物力资产+其他利益相关者资产=人力资本权益+物力资本权益+其他利益相关者资本权益”这一基于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的新型会计等式,旨在反映国际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企业各生产要素间的产权关系。
(3)基于民本经济的会计等式
在严炳洲1996年开创的“民本经济”思想基础上,朱学义(2007)进一步扩充了“民本经济”的内涵,提出“民本经济”应该是“源本、资本、富本”的经济模式,认为“民本经济”是社会形态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并指出了会计基本等式变革的内容即“资产=负债+民众权益”,形成“财务资产+知识资产=债权人权益+财务资本所有者权益+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其中财务资本所有者权益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民众资本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指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和实体资本所有者权益(除民众资本所有者权益以外的财务资本所有者权益,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等),在会计核算中可以作为二级科目设置。
(4)基于行为会计的会计等式
行为会计在思想上突破二维簿记模式,建立了“资产―行为―权益” 的三维簿记模式,构建了“资产=行为=权益”这一立体等式,全面反映企业价值运动。
(5)此外,基金理论下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资产限制;投资者理论下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指定权益+剩余权益;企业整体资产价值观下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价值变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负债+股本+资本公积+风险金+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资本公积=资本(折)溢价+商誉+其他公积,收入-费用=利润;以及会计等式期权观所认为的从期权估价理论出发,除债务存续期外,会计等式与传统的会计等式截然不同。
三、关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要争论的简单评价
上述的公婆之理,虽是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深入研究后得出的,适应了会计环境改变下新的会计现象和问题出现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动的要求,对完善会计理论体系、密切会计实际联系起到了重大的积极作用、产生了有益的效果,但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很显明,也值得深思。
(一)总体看
上述争论总体上给人一种观点泛滥、思想混乱、无所适从之感;尤其没有明确是否存在一个最基本、最基础的会计恒等式作为会计发展中很内在和较永恒的存在。犹如会计发展有里程碑、有主线一样,会计等式的发展也应有一种相对不变的主流和主导,不能动不动就对其进行扩展、实施改造、加以毁灭,这是违背科学规律和精神的。
(二)具体看
1.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运用,可围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者来进行深入具体地细分内容、细化项目,只对三者的内涵加以详细明确即可,无必要在会计等式上来无限扩容与壮大。如资产,现在一般只区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而这些资产又往往规定在财务资产方面,所以,随着新经济的出现,我们只需对此厚重其内在、拓宽其范围即可;如无形资产就可超越现有内容,把人力资产、知识资产、风险投资等纳入其中,从而使整个资产的内涵细化和扩大。
2.会计等式尤其是最基本的会计等式,是在长期会计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公认的,对会计理论推进和实践深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因此其变革或调整是不能轻易、简单地进行的。上述众多观点虽是理论研究的结果,或者是在一定会计实践中得出的结论,但如果是这样莫衷一是的百家争鸣,势必会影响会计的科学发展与持续发展,对会计实践的借鉴利用价值也将大打折扣。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结论
(一)它是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在会计发展史上有许多不同的表现形式。朱学义(2007)指出,我国会计等式的演变和记账方法的变化结合在一起,经历了“三柱”平账法、“四柱”平账法、“复式记账”法、增减平账法、借贷平账法五大演变过程;西方会计等式的演变也经历了资本平衡、资产平衡、财产与纯财产平衡、动态平衡和权益平衡五大演变过程。1917年,美国会计学家威廉・佩顿建议以“权益”取代静态会计学说下“总财产(各类资产)=总负债(负债+资本)”中的“总负债”开始,会计等式就改为“资产=权益”;后来将权益分为债益(负债)和业益,佩顿的权益平衡公式就演变为我们当今都熟悉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此可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只是会计等式之一,而不是全部;不能将新经济环境条件下对会计等式的影响都只基于此来研究和发展。
(二)它是基本的会计等式
从企业开办之初到企业正式营业的过程中,只要企业持续经营下去,都会在特定时点表现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这种平衡关系可以内在地揭示出会计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可以充分体现出会计要素的不同内容,可以全面反映出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会计属性。前述各种会计等式依托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而派生或拓展出来,也可说明人们还是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作基本的会计等式的。
(三)它是最基本的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作为最基本的会计等式,在当今及以后的很长时间内,都将在设置账户、复式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继续发挥其应有的巨大作用。这是因为:
1.从理论上看
(1)朱学义(2007)认为进行我国会计等式变革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变革不是对原有会计等式的否定,而是一种“扬弃”;二是变革要密切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三是变革要反映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虽然如此,作为会计等式中最基本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却不能随意改变,应保持其它派生、拓展或延伸的会计等式“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地位,成为会计等式较永恒、很内在的一种。
(2)根据美国FASB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一个经济事项确定为会计的一个要素,必须满足如下四个条件:一是可定义性,应予确认的项目必须符合某个财务报表的某个要素的定义;二是可计量性,应予确认的项目必须具有相关并充分可靠的计量属性;三是相关性,项目的有关信息能够在使用者的决策中导致差别;四是可靠性,信息应如实反映,不偏不倚,具有可验证性。前述会计等式涉及的人力、劳动、行为、知识等所进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分,实际上已考虑并符合这些条件,因此也没有脱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最基本会计等式的框架,也不会背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最基本等式的理论精髓。
(3)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确认要求看,前述会计等式中所涉及到的这些要素,实际上是完全可纳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范畴内,没有必要单独在等式上来进行无谓的扩充或放大。比如关于人力资源作为资产的界定,就可根据FASB将资产定义为:“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且必须具有“是一项经济资源、未来可提供收益,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可以用货币计量其价值”三个要素的定论来进行。
2.从实践上看
(1)知识经济和知识型企业的出现,虽然要求将人力资源权益作为其核算中心,应将传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适当修正,把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权益纳入其中。但是,在知识型企业的会计系统中,知识和人才作为一种重要经济资源,是完全可以视同一项最重要的特殊资产(如知识资产、人力资产)进行价值核算与控制的。而知识型人力资源拥有者不仅获得自身价值的补偿,还将以知识型人力资源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参与知识型企业最终剩余价值的分配,这又可作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内容而加以反映和揭示。尤其在公允价值会计出现后,会计有条件和能力对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价值、劳动者权益等进行恰当的评价、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些都说明知识经济条件下,对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衡量,是没有脱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最基本的会计等式的范畴的。
(2)民本经济条件下,会计等式变革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传统的会计基本等式,对传统的资产和权益概念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将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所有权纳入了会计基本等式,并将民众权益进一步区分为公有资本、转移资本和民有资本。但是,这种变革思想均是对会计基本等式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我国现有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特征,具有较为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从本质上看二者均没有脱离“资产=权益”这一传统会计等式的思想,仍然符合“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最基本会计等式的精髓理念。
(3)在未来会计中,不论是知识资产、人力资产、有形资产,还是劳动者行为、环境资源等,均可反映其相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内在特质,都可归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要素。它们充其量只能是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再分类,可以形成报表项目和日常账户。所以,它们都不能也没有改变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作为一项独立要素的特性。同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反映价值运动或增值运动处于静止时的状态。既然知识资产、人力资产、有形资产和环境资源等均可成为报表项目或具体账户,那么就没必要画蛇添足地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前述的一些改变;况且这种变化最多只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形式和内容变化,公式与以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比如,由于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的非凡性,直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如美国才开始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但当时并没有因为这一变化而将会计等式改变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关键词】产权;所有者权益;会计计量理论
一、引言
现行会计计量理论中,所有者权益作为会计计量的最终归属和结果,其计量的理论基础是否科学、计量方式是否正确,不仅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的目标,而且还决定着它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然而,同样作为会计六要素之一,所有者权益的计量与资产、负债的计量相比,似乎并没有得到人们同等的重视。本文试图在系统阐述会计权益理论的基础上,从产权视角出发对现有会计权益理论进行解读,进而推演出适合我国现代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计量的理论基础,以打破所有者权益计量所面临的尴尬境地。
二、所有者权益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础
经过会计界长达数世纪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今天众多权益理论流派相互并存的局面。本文主要以业论和主体论这两大主流理论为依据进行分析,从产权视角对其进行解读,以期有新的发现。
(一)业论与终极所有权
业论产生于18世纪的经济环境中,其产生的最初动因是对记帐规则的解释。当时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独资和合伙企业。业论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的,它认为会计的重心是计算和分析业主净值,业主居于权利的中心,资产是业主所有的,企业的资产和业主自己的物品没有本质的区别;负债则是业主的债务,当企业的所有资产不够清偿时,业主负有当然的偿还义务;企业的收益也归业主个人所有,未分配的利润则相当于业主将财富存放在企业,现金股利则是将存放于企业的财富的一部分收回用于消费,股票股利仅仅表示业益之间的内部转移,并不代表股东的收益,业益代表企业所有者所拥有的企业净值。业益体现了经济学上的财富概念,即它代表业主所拥有的净财富,代表终极所有者存放于企业的财富总量。此时,业主对企业的财富拥有绝对的支配、处置等方面的权利,这种具有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就是产权体系的核心和最基本形式―终极所有权。同时最能体现业理论的会计等式就是:资产一负债=业益。
(二)主体论与法人财产权
到了十九世纪末,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确立,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业理论的局限性开始日渐显露。这一理论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作为法人的公司与作为自然人的股东之间的关系,很快就受到了来自主体理论的挑战。主体理论一般是以收益表为导向的。主体论认为,企业是独立的经济主体,甚至具有自身的人格化,企业与所有者是分离的,会计的着眼点应当是企业这个主体,企业主体才是会计关注的中心。股份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独立的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负债是企业自身的特定义务,资产代表企业自身收受特定物品和服务或其他利益的权利,收入是企业的成果,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消耗的物品和服务,其差额净收益不被视为直接属于股东的收益,而是代表必须以股利形式分给股东和以再投资形式留给企业的公司收益。因此,留存收益应视为公司自有的权益。当终极所有者将资源投人企业后,企业法人即对其拥有所有权,与此同时,终极所有权便受到限制,如不能随意收回和处置等。在这里,法人所有权与终极所有权是各自独立的,而且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前者居于主导地位。基于此,主体论将业理论的基本会计等式“资产一负债=业益”改写为“资产=权益”,解决了业理论在论述公司会计方面的不足。
三、所有者权益会计计量的重新思考
(一)现代企业的产权观
我国的现代企业是指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相分离的,两者分离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即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重要特征,属于财产所有权范畴,因为财产所有权可分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所以法人财产权也应具有这些权利,只是其拥有的是出资者财产上设定的权利,其中收益权和处分权会受到一定限制。同样地,投入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在企业整个存续期内也是受到限制的所有权。
(二)现代企业所有者权益会计计量理论及会计等式的选择
1.所有者权益会计计量的理论选择――一种改进的主体论
现行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了业论和主体论的基本观点。但是,业论强调企业所有者的终极所有权而忽视了现代企业最重要特征―企业法人财产权,而主体论强调了企业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却忽略了企业所有者终极所有权的重要性。所以,本文试想将主体论“忽略终极所有权”的缺陷规避掉,提出一种改进后的主体论,即在强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同时也不忽视终极所有权、在承认企业主体权益的同时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正如美国会计学家Robert N.Anthony所讲:现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的确反映了许多团体提供的资金来源,其中包括贷款人、供应商等等,但股东权益这一项并不反映来自股东的资金来源。为此可以将股东权益部分重新组织,通过确认存在三类资金来源,而非两类。这三类资金来源是:①负债②股东提供的资金,称之为股东权益,反映股东的投资及已确定分配给股东的净收益③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所创造的资金,称之为主体权益,反映除股东投资外,由企业赚得而有待分配的其他净收益和留存收益。
2.会计等式的选择
企业与资金提供者的关系在本质上无非是资金关系,要想更好地体现所有者的权益,就要求按资金的不同来源及其特点对权益进行分类。由上述改进的主体论可以得出,企业的资金来源有三类,分别是负债、股东提供资金、企业经营创造的资金。其中,负债是有明确偿还期限和报酬的资金;后两者是无明确偿还期限和报酬金额不固定资金,终极所有者权益只能是其投人企业的那部分资金,而一切来自企业经营及其他既非终极所有者亦非债权人提供的资金的权益持有者只能是企业主体本身,这种企业主体的直接利益同另两类权益一样源于资金提供关系,不同的是其对资产求偿权的实现形式,要通过企业清算时的终极所有权来体现,那时,企业主体权益与终极所有者权益便合二为一。因此,在持续经营期间的会计等式为: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十企业主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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