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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税务纳税评估实践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提高征管质量,优化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但随着经济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税收征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对纳税评估工作运行初期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到目前为止,对纳税评估作出最高法律解释的文件是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的渊源来看,属于部门规章。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内部衔接和工作要求所做的规定,不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对于一线操作人员而言,最关心的是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虽然有许多人认为其适用《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但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一种推测而已。纳税评估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撑,工作开展缺乏法律保障,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却规定,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或者,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评估人员很难把握其尺度,从而造成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工作产生一种困惑。虽然《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但是如果纳税人真正提出复议和诉讼,我们又拿什么应对呢?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由于取得的是评估数据,而没有确凿的证据,纳税人不承认则税务机关很难予以确认,使纳税评估人员左右为难,移交证据不足,自查补税又怕日后通过其他检查方式确认为偷税行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可预见风险,产生对纳税评估工作性质的怀疑,很容易损伤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想使纳税评估工作真正发挥其效能,就必须在《征管法》中明确其法律地位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使纳税评估人员真正知道纳税评估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哪些方面是评估人员不该做的,做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从而使纳税评估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税收管理员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成为纳税评估最关键的保障基础。税收管理员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税款征收上。基层征收单位日常式、临时性工作大多数都落在税收管理员身上,哪项工作都不能不办。为了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税收管理员整日忙于应付,身心疲惫。而要完成好一项纳税评估工作大约需要7天时间,这需要税收管理员在没有其他事务性工作打扰的情况下完成,否则,对纳税评估工作只能是应付了事。这就需要给出各行业的一些评估方法,使税管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纳税评估任务。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即专业评估人员以行业纳税评估为主,总结出一些带有本地区行业特点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参数,指导税管员有条不紊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评估格局。对税管员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复核时发现的有问题的评估报告,认真开展复评,避免出现税管员和纳税人对评估工作怀有应付了事的侥幸心理,并将其作为考核税管员业绩的主要指标。同时进行税管员之间的评估经验交流,从而提升全体税管员的税收征管水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不要急于求成,只有做到“评估一户、规范一个行业、监控一个行业”,才能达到纳税评估工作的目的,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评估与征管查的有效互动,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专业化评估机构建立起来以后,纳税评估工作并不是评估部门一个科室的事情,而是各个税务部门相互配合的事情。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从数据信息的采集上看,除了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平台上采集数据外,税管员日常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更是不能忽视的;从税务部门的角度上看,最了解企业的是税管员,税管员为评估人员提供的信息更可靠、更真实、更有价值。笔者认为,如果能和税管员共同评估,捕捉的评估点更准确、质量更高,同时又能使税管员放下思想包袱,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更好的纳税评估效果。要使我们的评估结果发挥事后监控的目的,就需要税管员了解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否则评估过的企业有可能又回到老路上去。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有税收政策作保障,这就需要业务部门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使评估工作中税收政策运用得更准确、更规范,使纳税人心服口服。而稽查部门可以为纳税评估工作保驾护航,如果纳税人对经科学分析、符合实际的评估结果不予认可,就需要稽查部门予以配合,而不以纳税评估证据确凿为前提条件,因为评估人员在目前情况下并没有收集各种证据的权力,只要纳税评估结果符合逻辑关系,纳税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并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稽查部门就可以介入收集证据,确认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使纳税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否则,纳税评估工作的存在就无意义可言,纳税评估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难以发挥其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合理测算评估指标预警值,使评估参照标准更具科学性
在日常评估工作中常常遇到我们所参照的省局或国家局指标不被纳税人认可的情况,他们认为不符合本地区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各级评估机构结合各地区的实际进行审计式评估,必要时可以在企业“蹲点”,真正了解掌握企业的真实性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出更加细化,具有可比性的评估指标预警值,使纳税评估结果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上述观点并不是要对每户企业都进行审计式评估,这样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太大,税收成本太高。我们可以通过个别企业的审计式评估以点代面,使本地区的纳税评估指标更符合本地区实际,使纳税人更容易接受,评估质量会更高。同时将测算的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向省局备案,以备省局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创新并不能丢掉我们过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我们可以借鉴过去老的“纳税鉴定”方式,设计更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表》,对每道工序的耗电、耗料等数据指标由企业负责填写,特别注明如不如实填写应承担的责任。税管员要对情况表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等使用说明书进行备案。有必要的还要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决定企业产品产量的关键数据指标,这些资料必须在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前就要事先搞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税务登记,从源头上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对企业的指标变动,随时要求企业进行更正备案。笔者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去做了,那么评估工作质量会更高,更具科学性,评估结果也会为纳税人所接受。
论文关键词:蚋税遵从遮税税收流失
论文摘要:纳税遵从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征纳关系是否和谐的标志之一,因此研究纳税遵从对于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着深远的意义。总结了国内外关于纳税遵从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作了简要的说明。以期为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1国外对纳税遵从的研究
1.1对纳税遵从理论模型研究
纳税遵从的正式理论研究起始于1972年Allingham&Sandmo的《所得税逃税:一种理论分析》。他们在“纳税人都是理性人”的假设基础上建立了预期效用最大化模型(即A—S模型)。他们研究认为,纳税人作出纳税遵从或不遵从的决策只是为了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同时,他们从理论角度论证出罚款率、稽查率与纳税遵从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而税率与逃税之间的关系不能确定。A—s模型是第一个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提出的静态研究模型,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研究范式和方向,但也存在若干缺陷。
Aim(1992年)用期望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现实的纳税遵从度高于预期效用理论得出的遵从度。认为人们纳税的可能原因是高估了稽查概率。所以在低概率损失面前,纳税人是风险厌恶型的,所以选择遵从。
Elffers和Hessing(1997年)的实证研究表明-有意提高预扣税款可以提高纳税遵从。因为人们往往将获得税款返还视为一种获得。而将补缴税款视为一种损失。
1.2对纳税道从成本的研究
纳税遵从成本的测量源于1934年,海格(Haig)首次对税收体系的遵从负担进行了正式地估算,但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税收流失现象充斥各国,遵从成本问题才开始在国外的研究中凸现出来。当时的代表性的研究就是英国学者锡德里克·桑德福(Sandford)的《税收遵从成本:计量与政策》和《税收管理成本和遵从成本》两本著作。
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者对纳税遵从成本的研究大多是集中在对全都税收或某项税收的遵从成本进行测量。且基本上都是采用的抽象调查的研究方法。美国Slemrod(1989年)的对税收遵从成本与税收遵从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得出税收遵从成本与税收不遵从程度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即税收遵从成本越高,则税收不遵从程度也越高。
20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对税收遵从成本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编写纳税遵从成本的指导年鉴。现代的税收遵从成本研究的重点也不同于最初测量的目的,它不再是对仅整个遵从成本进行测量,更重要的是估计特别税收条款变化的影响。Blumenthal和S|emrod(1995)在《美国的近期税收遵从研究》中就提到,他们的研究目的除了研究纳税遵从成本的规模和组成成分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公司的税收状况与遵从成本之间的关系以及要了解企业对当时税改方案的态度以及对税改措施的建议等等。
2国内对纳税遵从的研究
国内对纳税遵从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直接研究纳税遵从的课题不是很多。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及西方国家。
王火生(1998年)、麻勇爱(2002年)、张文春(2005年)对国外纳税遵从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其对我国税收征管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马国强(2000年)在借鉴西方学者对纳税遵从和不遵从多项分类的基础上,对它们进行了更集中的概括;将税收遵从分为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和忠诚性遵从;将税收不遵从分为自私性不遵从、无知性不遵从和情感性不遵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决定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税收观念、二是税收知识、三是税收制度、四是纳税程序、五是逃税成本。
近十几年,国内学者对税收流失的研究相对密集,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税收流失规模的测算、成因的探讨以及对策的提出上。马拴友(2001年)、郝春虹(2003年)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应用于税收征纳行为分析中。研究得出纳税人与税务当局的非合作博弈。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分别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稽查和逃税。税收流失表现为征税中存在的纳税人与政府、政府与纳税人以及政府、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三种委托问题。贾绍华(8002年)采用现金比率法和税收收入能力测算法,利用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对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税收收入流失情况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1995—2000年我国的税收流失率均在26%以上。国内学者对纳税遵从成本的研究也不在少数,但大多局限于定性分析和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引进。雷根强、沈峰(2002年)介绍了纳税遵从成本的概念和分类、分析其组成要素,提出了在我国应重视对纳税遵从成本的研究。李林木(2004年)对国外纳税遵从成本的研究成果作了比较全面的介绍,特别是对纳税遵从成本的评估和构成作了比较详细地介绍。
李林木(8005年)结合我国的实际对纳税遵从同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奉行成本方面,提出了测算我国企业税收奉行成本的系列公式。并通过抽样调查推算了我国企业的税收奉行成本;在税收威慑机制方面,提出了建立我国“第三方税源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化的税源信息比对系统和税务审计选案系统的构思;在税收激励机制方面。研究了提高我国纳税遵从度的诚信激励政策,还研究了国际上旨在激励税收不遵从者改过自新的税收赦免政策,并评估了这一政策在我国的应用前景。他的研究较为全面,也给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杨得前(2007年)研究了税收道德与纳税遵从之间星正相关的关系。作者将税收道德定义为促使纳税人付税的内在动机,是纳税人自觉支付税款的意愿。从关系契约的角度研究指出,公民的税收道德在相当大程度上内生于公民与政府、公民与税务机关及公民与公民的互动之中。政府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纳税人的税收道德,主要体现在司法腐败和安全这两个因素上。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性别、年龄及婚姻状况对税收道德有显著影响。而收入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对纳税人的道德没有显著影响。作者对税收道德的研究在国内对纳税遵从问题的研究中是比较有新意的,拓宽了国内学者的研究范围。
总的说来,国内学者对纳税遵从的研究大多是对国外纳税遵从经验的总结,缺乏深入的理论分析。在研究视角上较窄,更多的研究仍局限于税务机关本身的实际税收管理模式、具体的征税方式等,割裂了纳税人、征税人关系角度去考察,没有从整个环境角度如管理机制、行为机制等来分析问题,对纳税遵从问题的研究缺乏系统性。此外,研究中对其他学科成果的利用不够,具体治理对策的提出缺乏理论支撑,也没有形成相对系统的解决方案。
论文摘要: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现代税收管理方式,在世界一些发迭国家地区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对有效实施税源监控、处理好税收征蚋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包括评税)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拳文就其与中圆大陆简要作一比较,以资借鉴。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根据掌握和获取的各类涉税信息资料,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准确性、合法性、全面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及时处理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动态管理活动,是强化税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纳税评估作为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被看作是强化征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包括评税)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中国大陆借鉴。
一、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与中国大陆纳税评估制度的比较
(一)、从开展纳税评估的历史来比较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开展纳税评估的历史相对较长,有比较完善的纳税评估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而中国大陆近几年才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尚处于摸索阶段,有关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并不多。
(二)、从纳税评估的组织机构来对比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的纳税评估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专门的评估人员,纳税评估机构与稽查机构的界限比较清晰,而且逐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激励纳税评估人才成长的机制。譬如,新加坡税务局的评税部门主要有:
税务处理部,其职能是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
纳税人服务部,其职能是对个人纳税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
公司服务部,其职能是对法人纳税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
纳税人审计部,其职能足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而稽查机构则设有税务调查部,专门负责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如果上述评税部门在评税中发现重大涉税问题,必须转入税务调查部进行调查。澳大利亚也专门把纳税评估机构和稽查机构分设,以维多利亚州税务局为例,总共400人的队伍,除70人从事稽查,160人从事电话服务以及信息处理工作、60人从事内部管理以外,其他130人都从事纳税i’F估工作。香港为纳税评估人员设置了评税主任、助理评税主任等一系列职位阶梯,形成了一个良好的育才、留才的机制,纳税评估方面人才辈出。
中国大陆这几年开展的纳税评估并没有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专门的评估人员(除北京市地税局等少数税务部门专门设立纳税评估处室或科室之外)。征收系列的纳税评估主要由税收管理员兼办,稽查系列的纳税评估主要由稽查员兼办。目前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普遍平均管户400至500户左右(未算个体户、临时经营户),常常忙于应付案头工作,根本无暇开展纳税评估;而稽查员每人每月只主查一户纳税人,他们通常把纳税评估作为稽查的前置程序,纳税评估深度与纳税面远远不能满足税收管理的要求。
(三)、从对纳税评估的定位来对比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把纳税评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纳税评估是一种非现场的检查,与现场检查的稽查有一定的区别。如前所述,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的纳税评估机构与稽查机构的界限比较清晰,前者侧重税源管理,后者侧重执法打击。这些国家(或地区)普遍认为。刻意逃税的纳税人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纳税人是想诚信纳税的,不希望被税务机关追究违法责任,出现税收问题多是对税法没有正确理解与把握。如果为了打击少数刻意逃税的纳税人而伤害了大部分诚信纳税的纳税人,这是不值得的。通过纳税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那么此事将由无知事故定性为主动事故,处理方法电由纳税评估转为稽查。这种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比较符合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这从他们人员的配置上可以看出来,例如香港税务部门负责评税工作的人数为570人。负责税务稽查的只有160人,两者比例超过4:1。
中国大陆这几年纳税评估主要定位为稽(检)查的前置程序,是作为打击偷逃税的手段,纳税评估和现场稽查往往相混淆。纳税评估力量也倾斜到稽查部门,稽查部门人员往往占到全部税务人员的30%左右。这两年在推进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进程中,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虽然也强调把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机构、人员等力‘画未得到有力的保汪,征收管理部门的人员真正能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寥寥可数(与香港的情况刚好相反),纳税评估对税源管理的作用只是停留在理念阶段。
(四)、从纳税评估的手段来比较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已建立比较完善的计算机评估系统,可凭借大量的涉税信息,运用计算机程式进行纳税评估,再通知或辅导纳税人补税,其评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税源管理也非常到佗。
中国大陆这几年的纳税评估主要依靠评估人员的经验、业务水平和对涉税问题的敏感度进行人工评估,虽然个别税务机关如北京市地税局、山东省国税局等在某些行业探索制定了一些评估指标体系。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较差,加上评估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这项工作开展起来还不尽理想。
(五)、从纳税评估的方式来比较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一般主要采取先由纳税人自我评估或聘请税务进行评估,然后由税务机关专门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通过评估信息系统评估决定是否收税或退税。譬如,澳大利亚采用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_Jt的自我评估系统。纳税人自我评估后,在评估通知书上提出缴纳或退回的税款金额。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收税或退税。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如何,最终由税务来定论。如果一个企业企图在自我评估时弄虚作假,出现偷逃税记录,它将因得不到银行的信任而难以筹措贷款,还口丁能失去客户的信任而影响企业经营。如果个人有偷逃税不良记录,他将冒失去社会信用的风险、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其就业、职位提升、个人信贷甚至人际关系都将因此受到影响。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冒这个险。
(六)、从纳税评估的效果来比较
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纳税评估的广度和深度都比较高。例如,香港税务局在1999至2000财政年度做出的利得税评税40多万宗,年内评定涉及的税额合共361亿元(注意:361亿元不完全是查增税额,而是审查后确认全年应纳税额,其中含有查增税额),在1999至2000财政年度共处理超过7万4千宗反对评税个案。中国大陆这几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稽查部门承担,纳税评估只是作为稽查的一种辅助手段,由于稽查局不直接掌握纳税报表、财务报表等涉税信息,纳税评估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单独采用纳税评估、质疑约谈方式补缴税款的金额和典型案例并不多。虽然征收管理部门掌握纳税报表、财务报表等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的情况也比较了解,而目.围家税务总局也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控管的重要手段,但囿于人力所限.这些重要的涉税信息并没有被充分利用来开展纳税评估。
二、改进中国大陆纳税评估工作的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香港等地纳税评估工作(包括评税)成功的经验可用来改进中国大陆的纳税评估工作。
(一)、健全完善信息资料获取手段和制度
纳税评估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是获取涉税信息资料,而信息资料的准确、顺利获取,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纳税人的诚信度,而需要有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手段予以保障。首先,完善信息获取手段,针对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新设计纳税申报表,设定逻辑关系更加严密、具有更高相关性的数据申报项目,保证申报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在基础环节最大限度的避免申报信息遗漏或者虚假申报等情况的发生其次,健全纳税申报附送财务报表制度,使评估机构得以通过企业附送的财务报表掌握企业收入、成本的变动情况和资金流向,实现申报信息的即时比对,为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奠定基础,实现对税源的动态监控。
(二)、调整纳税评估的环节和重点
在中国大陆当前国家所有制结构占较大比重的经济大背景下,组织税收收入中大部分是由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缴纳的,这砦企业的老总、财务负责人并不是产权人,不是偷逃税款的直接受益者,理论上他们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动机。这些企、l的税收问题多为对税法是否正确理解与把握,而人为伪造、隐匿财务数据的情况较少。针对这种情况,事后稽查对这些企业不利,因为一旦发现问题,处罚较重,对这些企业的负面影响较大;如果能通过纳税评估,把税收管理的“关口”前移,及时收集仓业涉税信息,建立一个对涉税信息进行纳税评估分析的有效平台,并按现代审计方法进行审核,一旦发现问题便可及时告知企业纠错,这种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和机制,不仅企业欢迎,税收管理效率的质量肯定也会大大提高。
(三)、成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
中国大陆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推出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规定,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员12项工作职责之一,同时义是一项比较新、难度较大的工作。它要求税收管理员蛰有较丰富的税收经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时对涉税问题有较强的敏锐性。
目前税收管理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加上人均管户400至500户左右(未算个体户、临时经营户),精力有限,纳税评估很容易流于形式而够深入,从而影响税源监控。应该组建纳税评估机构,赋予纳税评估机构合法而完整的权限。包括在税务机关内部从其它相关部门获取数据信息的权力,以及纳税评估机构从税务机关之外的相关职能部门获取有用信息的权力。另一方面,制定正当程序以规范评估机构的查询行为,从而以保证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且可借鉴新加坡设置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的做法,通过纳税评估机构定期对一些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或复评),在评估纳税人的同时,评估税收管理员的二[作质量,有利于强化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
(四)、建立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库
建立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库,可参照MBA案例教学法的模式培训广大税务人员,提高他4r]开展纳税评估的实际操作水平。一方面可激发广大税务人员的荣誉感和成功感,提高他们钻研纳税评估业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可以为纳税评估人员实行能级管理提供评价、晋升的依据,从而建立起育才、留才的机制。
(五)、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
可以参照新加坡、香港等地纳税评估的先进经验,将有用数据和信息进行整合,确定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分阶段、有目标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有效地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首先是前期筹备阶段,要实现涉税信息资料获取手段的完善,保障纳税评估基础信息的完整真实。这还需要有完备的社会外部条件作为支持:
一是要有行之有效的集中给付制度。国际上的趋势是用无纸化的电子支付方式逐步代替现金支付,通过银行结算掌握资金的流量。
【论文内容摘】:本文将从理性思维;讲求实效;理论先行,方法科学;知行合一行重于知三个方面阐述如何进行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管理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外部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纳税资料系统的审核、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现象,监督、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为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
一.理性思维,讲求实效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它一开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形成的规则,而不是对人们自觉形成的纳税习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认可。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征税权凌驾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之上,是对纳税人收入的再分配。税法属于侵权规范。征纳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是显而易见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并不存在。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一定,不允许任何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这与义务性法规的特点相一致。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并且这些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例如,纳税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依法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但这些权利都是以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也是为履行纳税义务服务的。
由此可见,征纳税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勿庸讳言,纳税人进行的税务委托、税牧筹划等都是为了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而征纳双方的经济信息又是不对称的,按照约翰•纳什的“零和博弈”理论,谁获得的信息更客观,谁将会更有利。对税收征管而言,尽管存在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依据,对税法内容理解上的差异。但税法信息是公开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纳税人对自身组织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信息的掌握,远高于税务机关。所以说,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还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所谓的税收的经济观,就是税收的多少,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正是为了获取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使税收工作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而展开的。由于税法的特点,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是比较困难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要理性地思维,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纳税评估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理论先行,方法科学
究竟怎样进行科学的纳税评估,用什么样理论作指导,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现行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这方面的理论阐述是不充分的。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经济已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其理论体系已被我国政府采纳。这也是中国人世承诺的条件之一,因为我国的有关组织,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正式成员。因此,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是完备的,其理论是先进的,其方法是科学的。税务部门正在逐步借鉴、采纳政府审计中一些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为税收工作服务。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约谈制,就是审计中的符合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符合性测试程序是为了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再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就是审计中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两部分:(1)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2)对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应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运用这一类审计程序是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各项认定是否公允的证据。可以说,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
如果我们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高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为最低。而控制风险越低,我们就可以执行越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如果内部控制为低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很高,那么,我们只有依靠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才能控制检查风险处于低水平。可以看出,无效的内部控制必然导致我们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具体到纳税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应是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内部的控制程序。如果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程序不值得信赖,那么,我们将无法从纳税人提供的经济资料中获得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纳税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更是无从谈起。纳税评估这项工作就会流丁形式。所以说,我们工作的重点应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指标的计算上。关键在于取得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计算机学上有一句名言: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也是垃圾。由于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着完整的体系,其理论内容也较多,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对于获取企业经济信息的方法,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历史,仍然以审计为例:从1844年到20世纪初,审计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从20世纪初到1933年,审计对象转为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中心的全部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广泛采用抽样审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可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审计理论及方法发展演变的脉络,对我们税收工作,其借鉴意义非常重大。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应由理论指导着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机关是要讲求效能的,方法科学是很重要的。
三、知行合一行重于知
税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体现着国家在经济上的存在。马克思说,税收官后面紧紧跟着吓人的法官。税务人员肩负着使命是很重要的。同时,社会对税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权力和义务从来都是相互统一的。税务机关是所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一个机关,它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尚没有哪部部门法像税法那样包含着内容那么多。税法的执法力度仅次于刑法。它要求税务人员既要精通税法,又要精通会计财务理论,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但亦不能妄自菲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断完善,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济管理理论、方法被我国大量吸收采纳。如,从1993年的会计“接轨”、“两则”的颁布,到2005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地说明。目前,、财政部已经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收入”、“债务重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非货币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存货”、“固定资产”、“中期财务报告”等。可以说,这些准则的内容就是我们税务工作的对象。不精通这些知识,如何工作。例如“财务失败预警系统”概念的引入,对于我们快速诊断企业的经济状况大有裨益。而运用多变的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型函数公式,即运用多种财务指标加权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称为Z值),来预测财务危机,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具实用价值。最初的“Z计分模型”,由美国爱德华-阿尔曼在20世界.60年代中期提出,用以计算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其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Z--判别函数值;XI一一(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100;X4-一(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X5一一销售收入÷资产总额。
如果企业的Z值大于2.675,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反之,若z值小于1.8l,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如果z值处于1.81-2.675之间,阿尔曼称之为灰色地带。进入这个区间的企业财务是极不稳定的。为了动态管理税源,快速获得企业量化的总体经济状况,对重点税源企业有必要进行Z值的排序。。
我们要更加重视总预算的作用。现行纳税评估办法中的主要指标所需信息,多取之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这些信息反映的都是企业实际已经发生的情形。而纳税评估的主要作用是面向未来的,是有预测性的。总预算是指预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它反映企业的总体状况。其反映的经济信息,对于纳税评估来说,意义更大。
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要注意可持续增长率这个问题。可持续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4项财务比率。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资产净利率,它体现企业运用资产获取收益能力,决定于企业的综合实力。收益留存率和权益乘数的高低是财务政策选择问题,取决于决策人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企业的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增长速度。因此,实际上一个理智的企业在增长率问题上并没有多少回旋余地,尤其是从长期来看更是如此。
财务会计和税法体现着不同的经济体系,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立一定时期由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税法还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一种必要手段。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确认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完备,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对取自纳税人的财务指标,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有些财务指标是不能直接运用的。广大税务人员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与时俱进。
生产力的诸因素中,人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国家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好的制度需要人去执行、去落实。对于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我认为以管理科室为主,综合科室、征收申报大厅为辅的管理方式较好。其理由有三:第一对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的详尽了解,非管理科室的人员莫属。第二在纳税评估工作的执行中,对一些适用法规,政策的确认上,评估指标的具体含义、计算及一些具体实务的协调沟通上,综合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而综合科室的职责也在于此。第三,征收申报大厅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其掌握的征管信息是比较充分的,如果它的作用能够确实发挥出来,对纳税评估工作是有很大支持作用的。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调账问题是很重要的。账务调整,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审查结果,正确及时地调整账务,既可防止明补暗退,又可避免重复征税。但账务调整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该由综合科室的专门人员来做。管理科室的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出台,对于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纳税遵从度; 随机前沿分析; 排序算法; 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7-0098-05
一、纳税遵从度文献综述
纳税遵从又称税收遵从。2002年我国明确了纳税遵从包括及时申报、准确申报、按时缴纳三个基本要求。纳税遵从度是指纳税人遵从税法,自觉依法纳税的程度。在我国,由于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的长期存在,税收征缴入库的管理亟需加强[ 1 ]。纳税遵从度是衡量税收体制与征管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具有直观反映纳税人纳税意愿与遵守税法的特点,能够客观评价一国税制优劣和征管能力的高低。
1972年,阿林厄姆建立了著名的A-S模型,该模型基于贝克尔关于犯罪经济学的研究和阿罗关于风险及不确定性经济学的研究。此后,斯里尼瓦桑提出了基于预期所得最大的评估模型,构筑了纳税遵从度评估分析的基本理论框架[ 2 ]。此后,国外学者又对以上两个模型不断修正,例如改变假设条件、增加影响因素,研究因素之间的彼此作用,使模型与税收征管实际更为贴近。
综上所述,国外纳税遵从度的研究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基于预期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的理性经济决策模式,另一类基于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和心理学的理论模式[ 3 ]。
我国对纳税遵从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彭秋容(2010)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心理学理论,着重以实证方法研究了纳税遵从心理。徐慎刚博士以博弈论模型为基础,引入关联规则挖掘技术和OLAP技术分析了纳税遵从影响因素[ 4 ]。韩晓琴等(2011)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设定6个影响因素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构建了基于遵从概率估计的风险预警模型。
二、基于随机前沿分析的纳税遵从度评估模型
将纳税人抽象为独立的纳税生产单元,以纳税人财务经济指标为基础,构建财务经济指标与年度纳税总额的关系及其数学模型,并推导出生产前沿函数。基于纳税人的年度纳税总额与外部边界的距离,即可推算出纳税人的纳税效率,从而计算出纳税遵从度。
随机前沿分析能够将生产边界的模糊估计与主体追求最优化目标的效率程度相关联,并且分析影响因素,为提高效率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基础,进而提出改进对策,提高生产效率,这无疑对促进生产、减少浪费有重大意义[ 5 ]。笔者认为,该理论适用于纳税遵从度评估,即以纳税人的年度纳税额为研究对象,一旦纳税生产函数和年度纳税额边界被界定,就可以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税款额到年度纳税额边界的距离来定义其纳税效率,进而推算各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并对影响因素进行排序,达到为政策制定和征管改革提供决策支持的目的。
(一)随机前沿分析模型应用思路
当前,用于纳税遵从度的效率评估方法主要有财务指标法和前沿分析法。随机前沿分析原本应用于技术效率分析,在1977年由Aigner、Lovell、Schmidt等和Meesuen、Vanden Broeck等分别提出[ 6-7 ]。该模型的优点在于承认随机干扰因素对产出能力的影响,并将影响产出能力变化的随机干扰因素与技术有效性中的其他因素分离。本文将该模型引入纳税遵从度评估与影响因素的分析中,并展开实证研究,提出MATLAB实现思路。
随机前沿模型在纳税遵从度中应用的基本思路为:通过采集相同或相近行业、地区中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财务经济数据,采取横向比较的方法,计算出各个企业的纳税效率,再进一步推出各个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及税收流失规模。其核心思想在于把企业当成一个产生税收的机器,根据所选取的税务数据指标,模拟出企业产生纳税额的数学模型,再通过输入原始数据和估计出的生产函数,推算出企业所具备的税收贡献能力。其原理如图1。
基于以上原理,首先估计生产函数(本文采用对数型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同时考虑到生产函数中误差项的复合结构、分布形式、分布假设的不同,采取对应的数学算法来估计生产函数的各个参数(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该模型的优点在于通过估计生产函数,对个体的生产过程进行描述,从而实现对纳税效率的估计。从微观企业的角度来看,运用随机前沿方法测算纳税效率,有利于考察和评价每个企业的综合纳税指标。另外,在涉及行业分析或区域横向比较时,通过测算各个行业或地区的纳税效率,能够预测每个行业或地区的税收增长质量。
(二)随机前沿分析模型的算法实现
构造出合理的生产函数模型后,结合各生产单元的输入数据,估计出对应的技术参数,进而给出相应的随机生产边界,最后比较各生产单元与随机生产边界的距离,计算出各生产单元的生产技术无效性值。基于以上数学分析,本文提出纳税遵从度与技术有效性的相关性以及影响因素权重的计算方法,如图3所示。
其中:纳税遵从度=TE(技术有效性)×100%=(实际年度纳税总额/年度纳税总额边界)×100%;影响因素权重=该因素与全年纳税总额边界的显著相关性=t检验值。限于研究方便,本文暂定只提供应用极大似然估计法来估计各参数的数学原理,进而计算纳税遵从度和影响因素权重。
(三)模型的参数估计――极大似然估计法
应用极大似然法估计有效值主要包括两个步骤。首先,使用极大似然法估计模型中的各个参数;其次,在这些极大似然估计值已知的条件下,将极大似然估计的残差分解成噪音项和技术无效项,从而得出各生产单元的有效性。为研究方便,本文将经对数化后的生产函数模型表示为:
步骤二:根据已经估计出的参数计算出各生产单元的技术无效值及平均技术无效值。基于以上数学推理,本文运用对数型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及某市2013―2014年餐饮业重要财务指标的面板数据,对该市餐饮企业的纳税遵从度进行测定。
三、数据采集与变量选择
为保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本文实证研究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且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指标如表1。
部分企业(随机抽取10户)基本情况如表2。
因实证研究的需要,本文将所采集的面板数据全部以元为单位,在模型数据处理的过程中全部对数化处理,以满足随机前沿模型的技术要求,参数估计使用最大似然估计,评估体系数目300,时期数目2,总记录数600,自变量个数9,?滋i为半正态分布。
四、检验与结果
(一)变量的有效性检验
变量的选择是纳税遵从度评估的重要前提,选择科学、全面的指标可以使纳税遵从度评估的结果更加准确客观。针对本次实证研究选择的9个自变量,经过模型的数学计算后,其变量指标分析结果如表3。
按照0.05的显著性水平查询t检验值表,有t299,0.05=1.968。因此,只要自变量t检验值的绝对值大于1.968即可判断该自变量与因变量(全年纳税额)显著相关,本次研究所选择的9个自变量均大于该临界值。
(二)评估结果分析
本文选择了300户纳税人的财务指标数据,经过处理后得出其纳税效率及纳税遵从度的排序。
1.餐饮业纳税遵从度跨度大
本次评估结果显示,餐饮行业的纳税遵从度分布不均匀且跨度大,从20.48%到99.88%,跨度超过79个百分点,最高比最低多出近3.9倍。同时,整体行业的纳税遵从度从2013年的48.3%上升到2014年的54.3%,增长12个百分点。说明即使在同一地区,相同或相近税制的背景下,餐饮企业的运营状况因受经营地段、服务定位、管理体制等复杂情况影响,特别是企业对纳税守法认识程度的不同,各企业表现出来的纳税遵从度存在较大差异。
2.餐饮业税收增长空间巨大
根据本文提出的纳税遵从度计算方法,即实际年度纳税总额与年度纳税总额边界的比值,该市2013年、2014年的均值都低于60%,主要原因在于该行业经营形式多样,同行不同利现象突出,再加上财务核算方面的欠规范化,给税收征管提出难题,导致税款流失问题难以彻底解决。这也说明,当前该市餐饮业的税收征管还有进一步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而通过提高整体行业的纳税遵从度,能够实现45.7%的税收增长空间。
3.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通过对评估结果的分析发现,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如图4。
基于图4得到如下结论: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绝对控股上市企业的纳税人其纳税遵从度最高,原因在于其经济业务透明,财务制度健全,所受监管较多,依法纳税的意识高;其次是(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纳税遵从度均超过90%,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企业管理体系健全,财务制度较为完善,依法纳税意识较高;最低的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仅为49.2%,说明其依法纳税意识相对薄弱,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容易产生税收流失漏洞。
4.行业类型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纳税人行业类型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如图5。
通过分析发现,行业类型对纳税遵从度的分布影响较大,其中快餐服务业和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的纳税遵从度最低,仅为42%和45%。其原因主要在于:这些行业属于劳动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其税款总额在税收主体中所占比例较低且入库税款零星分散;同时,纳税人成本核算混乱,经营淡旺季现象突出,经营规模差距悬殊,进而导致税收难,税款流失严重。
5.纳税遵从度与纳税额大小无直接关系
传统观念认为,纳税遵从度与全年纳税总额有较强关系,即纳税大户遵从度相对较高,纳税额少则遵从度相对较低,但通过将300户企业纳税遵从度与各自年度纳税总额相比较,发现并未呈线性相关性。实证研究中有9家餐饮企业2014年全年纳税额均超过100万元,但其纳税遵从度均不足80%,这说明纳税遵从度与其实际纳税额大小并无直接关系。
五、模型推广策略研究
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愈加重视现代评估手段的引入,以便优化征管资源,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并弥补经验式纳税评估的不足。本文构建的纳税遵从度评估模型,借助于随机前沿分析的方法体系,具有信息化和系统化的优点,易于推广应用。
(一)适用于大规模选户与初步疑点筛查环节
本文所用的随机前沿分析模型,通过企业财务经营数据,模拟出企业生产经营结构并推算出企业年度应纳税总额的前沿分布,综合性强,可以有效解决选户排队和锁定疑点科目问题。从上文分析结果可知,与传统指标评估相比,随机前沿分析模型能够更好地反映各项考核指标要素对税收能力的综合作用,并能结合企业状况得出初步、合理、可供参考的结论。与此同时,该模型还实现了对各企业的纳税遵从度进行排序并估算企业偷漏税数额的功能,为征管工作选取重点关注企业、强化征管力度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二)先难后易便于推广应用
随机前沿分析算法复杂,求解存在困难,初步构建后需要进行系统的探索、实测和校验,困难主要集中于模型构建的早期,而后期应用则相对简单。原因为:一方面数据采集主要源自金税三期系统,工作人员需集中精力开发复杂的SQL程序并从海量数据中筛选符合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在指标固定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只需更新、变换数据,便可得出所需的结果。
(三)接入第三方数据提高评估准确度
通过采用第三方数据,既可提高评估模型的可靠性,又能够在质疑企业时增强说服力。以餐饮业为例,可考虑引入工资薪金支出、电量、用水量、经营面积、所在街道平均租金等指标数据,进一步优化随机前沿分析模型。
(四)不同行业推广应用
金税三期上线,对企业经营状况、年度报表等数据的采集日趋便捷,为数学建模打下坚实基础。理论上讲,可以对大多数行业进行类似的建模,借此科学地评估企业纳税遵从度,并评估税款流失额度。评估模型的推广对偷逃税款的企业具有较大威慑力,因为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处的信息一旦披露,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公司股票价格,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10 ]。
六、结语
总体而言,通过随机前沿分析模型开展纳税遵从度评估,有传统评估手段不可比拟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能够实现以往经验式评估难以达成的目标。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随机前沿模型的应用、纳税遵从度评估的推广,都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长远来看,通过结合信息手段,为模型开发配套的软件系统,有利于开展规模化、高效化的纳税评估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采用科学化手段,将各类优秀的经济模型应用到税收征管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动税源专业化改革,实现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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