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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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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收入证明

财产收入证明范文第1篇

刘兵原系某县化肥总厂(国有企业)销售处副处长,1968年3月至1971年在柳州军区服役,1971年底至1986年11月在某县武装部服役,历任参谋长、军械科长、后勤科长。1986年转业到了某县化肥厂工作。初到化肥厂,刘兵即任行政处副科长。从1986年11月至1988年底,刘兵一直担任行政处副科长。自1989年元月起任销售处副处长,1993年5月兼任供销总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副经理。

刘兵之妻唐某与刘在同一化肥总厂工作,是一名质检处的工作人员。刘兵因受贿被查,检察机关对刘某的财产收支状况进行了清查鉴定。在清查鉴定中,检察机关发现,刘兵现有财产除金额为81.4万多元人民币存单外,还有折价金额为3.4万多元人民币的其他财产,两项合计为84.8万多元人民币。刘兵及其妻子唐某自1986年1月至1995年11,月的合法财产收入为11.7万多元,实际生活支出的财产为16万多元,收支相抵,超支4.2万多元。在这些财产中,有23.7万多元属受贿所得,2.51万元属非法所得,接受送礼4000元,三项共计历。6万多元。此外还有62.5万多元刘兵个能说明其来源的财产,刘妻也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这笔巨额财产的合法性。

1996年10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兵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个明罪。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刘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构成受贿罪。另外,刘兵有62.5万多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

[法律分析]

刘兵犯受贿罪不言而喻,但其为何还犯有巨额财产呢?难道钱多也犯法吗?所谓巨额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3(2)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必须是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 (3)司法机关不能查明行为人巨额财产的来源;(4)行为人不能或者拒绝说明巨额财产的来源。所谓“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是指已知的公开合法收入数额与支出数额和其实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两者差额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这个程度在5万元以上。就本案而言,刘兵身为国有企业销售处的副处长,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主体。他实际据有的财产在除去受贿和其他合法与非法所得后,尚有62.5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因此,刘兵的行为构成巨额财产。

财产收入证明范文第2篇

唐述权

2009年1月1日,依据《阿勒泰地区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阿勒泰地区廉政网对2008年12月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个人财产申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各领导干部的年收入差距不大,“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年均收入在3万元。有个别干部填写申报了第三项的“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第四项“申报人及亲属接受馈赠的现金等”则全为“无”。

排行榜中,年收入最高的为阿勒泰地区卫生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叶尔兰别克。阿哈太,提任前为阿勒泰地区卫生学校学生科科长,年收入为44284元。年收入最低的为阿勒泰地区人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郭永峰,提任前为阿勒泰地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科长,年收入为24180元。

年收入最高的副县长为青河县副县长李劲松(35340元),提任前为清河县发改委主任,最低的是哈巴河县政府副县长盖革庆(27048元),提任前为吉木乃县托斯特乡党委书记。年收入最高的县人大副主任为吉木乃县人大副主任王书民(38952元),提任前为吉木乃县水利局局长。年收入最高的县政协副主席为富蕴县政协副主席马海虹(32504元),提任前为富蕴县教育局局长,最低的是富蕴县政协副主席巴合提・卡热甫(27269元),提任前为富蕴县畜牧局局长。

填写了第三项申报内容的有3人:阿勒泰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党支部书记阿勒玛斯。阿布都哈力(2000元,1982~2008年写作所得),阿勒泰地区伊斯兰教协会专职副会长赛力克别克・沙合什(15000元),哈巴河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军剑(6000元)。

反腐败:“阳光法案”重于刑事制裁

姜明安

“不敢”只能治标,“不想”和“不能”却能治本“阳光法案”的技术性和理论性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解决变“不敢腐败”为“不能腐败”。

中外反腐败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治理腐败必须惩防并举,且防胜于惩。“惩”主要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防”(包括教育防腐与制度防腐)主要解决“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的问题。“不敢”只能治标,因为对许多意志薄弱的公职人员来说,即使刑罚再苛严,在强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们也可能铤而走险,腐败仍难以遏制。“不想”和“不能”却能治本。通过制定“阳光法案”和建立“正当法律程序”制度及廉政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则贪欲无存,或贪欲虽存,但欲贪而不能,腐败得以遏制。正因为如此,十七大报告强调,今后的反腐败,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立法条件基本具备

有人担心,我国目前制定“阳光法案”的条件是否成熟。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2008年5月,在新覆阿勒泰地区,一个位于西北边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推出了一个《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这说明中国制定“阳光法案”条件不成熟论难以成立。

诚然,“阳光法案”的出台和运作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理论准备为条件,新疆阿勒泰地区的《规定》是否能够真正有效运作还有待时日考验。但是,很多技术性问题和理论性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暴露,在实践中才能解决。就技术手段而言,“阳光法案”的出台和运作需要解决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一系列技术性难题;就理论准备而言,需要解决官员申报和公开其本人及其家庭的财产的义务与保护官员及其家庭成员隐私权二者的平衡,需要解决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有关市场交易活动的商业秘密二者的平衡,还需要解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范围,申报、公开的方式和拒绝、拖延申报或做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及追究责任的方式等一系列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设计的难题。目前,我国制定“阳光法案”,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条件应该说基本具备了,尽管不是很完备。

两种因素是阻碍

是什么原因阻碍了我们推出真正的“阳光法案”?

恐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是对整个官员的家庭财产的基本底数不清。其二则是部分官员对“阳光法案”的反对。

怎样看待上述两种因素?第一种因素主要是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必须对整个政府官员队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应该是清清白白做事的。其中有些官员,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官员,家庭财产比较多,只要其来源合法,人民群众是完全能够理解的。至于有一定数量的官员,其家庭财产中有较多来源不明或来源非法的部分,对之予以公开、查处,不仅不会影响社会稳定,反而会有助于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和政府官员整体的信任,有助于加强社会稳定。相反,如果对官员家庭财产存在来源不明或来源非法的情况不公开,人们就会私下传播,私下传播则可能把问题越传越大,甚至有人还会无中生有,造谣惑众。两者比较,道理自明。

至于部分官员通过各种途径,以各种理由对出台“阳光法案”的反对,对策应该是将反对的理由公开,认真进行分析和答辩。绝不能因担心拒绝他们的反对可能影响“团结”而停下反腐败的脚步,将“阳光法案”的出台时间无限期地推延下去。

官员财产申报的“破冰之举”

舒圣祥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所期盼久矣,如今,“阳光法案”在边远的阿勒泰地区揭开盖头,意义非同小可。敢不敢公示财产实质是反映了反腐败的决心问题,阿勒泰敢于走出这“勇敢的一步”,并将公示内容由“收入”扩大为“财产”,真可谓是“破冰之举”。它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开了个好头,更为我们今后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制度示范。

尽管此次将财产申报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没有做到完全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财产,但我们完全理解这种有选择性的公开,因为渐进的制度设计,也许更适合社会发展的节拍,所以,我们不妨把“阿勒泰阳光”当作是“砖引玉”的一个开始。

事实上,“阿勒泰阳光”不只是简单的反腐力举,而是着眼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而出台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全面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

作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官员财产公开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更是对官员保持廉洁预防腐败的有效保护;同样,通过制度性设计,来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也是维系经济平稳增长和国

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改革开放从来都是一个吸取先进文明成果的过程,财产公开制度是已经被国际经验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反腐举措,借鉴好、利用好这一“外来经验”,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无论如何,我们已经走出了第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说,“阿勒泰阳光”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日出”。

官员财产申报的“两个不足”

毕晓哲

新年第一天,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专设的公示栏里,5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财产申报表,如期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1月4日《新京报》)实施这项反腐败预防制度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笔者还想说说其中的两个“美中不足”。

一是官员财产申报时间“缓冲期”过长。反腐败以及掌握腐败证据线索务求效率。而阿勒泰地区纪委正式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出台时间是去年5月25日,从颁布到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给相关反腐部门提供充裕的筹备时间的同时,但也给腐败分子、“问题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有关人士称,财产申报制度后,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仅139廉政专用账户就收了76万多元。或许,对于能挽救的腐败分子我们还是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但是,极少数腐败分子却由于我们的一再“仁慈”,肆意钻法律的空子,和申报制度打“球”。而且,今年1月1日当天,仅仅公布了55名初任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财产收入状况,而对那些最需要公布公开的“老领导们”、老资格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们依然有20余天的“缓冲申报期”,实在令人不解。

二是财产公开范围不到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生命是公开。让官员的真实收入状况接受群众监督,是这项制度的关键所在。从阿勒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公开范围来看,距离全面公开仍有一定的差距。对于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官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款待和各种由对方给予的补偿、好处;动产、不动产购置……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等七项内容却以涉及官员个人隐私被列为秘密申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秘密申报当然仅限于内部反腐机构掌握,由于没有向社会完全公开,容易为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办案提供可能。而且,缺乏公众的监督参与,群众对官员的真实财产收入无法做到真正知情,也就无从监督,导致财产申报制度最终流于形式。

制度创新之难,难在冲破阻力,破旧立新。当然,新制度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不周到的地方,重要的是我们能正视问题、查找漏洞、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进一步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方面的积极探索坚定地向前推进,使其在预防和惩治官员腐败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国“阳光法案”

“阳光法案”――官员将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公民有权随时查看各级官员的纳税清单。瑞典首创,延续至今,为世界多数国家或地区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

瑞典――240多年前首创申报制

240多年前,瑞典公民可随时查看各级官员的纳税清单。

早在1766年,瑞典官员均被要求“晒财产”――不论是一般官员还是首相,其家庭财产均须申报、登记和公布,公民有权随时查看各级官员的纳税清单。在当时的瑞典,下至普通官员,上至首相,均都被要求申报、登记、公布家庭财产。

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并完善了这一机制。这便是举世闻名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英国――出台首部申报法律

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

美国――谎报漏报重则吃官司蹲监狱

1978年,美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政府行为道德法》,明确规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门的官员,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

30年间,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官员,必须遵照规定,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格,由联邦政府道德署收存,随时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在美国,那些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的官员,轻则被处罚款,重则要吃官司、蹲监狱。

1985年,美国国会曾通过《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众议员及雇员的家庭财产的申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墨西哥――7天未报万名公务员受惩处

墨西哥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施的《财产申报法》规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从科长到总统的各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易于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

财产收入证明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做好和完善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设房[20****]258号)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甘民发[2006]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城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具体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建设、金融管理、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以城市低保标准为基础,按40%的上浮比例为原则并适当考虑家庭住房等因素确定,随城市低保标准的调整而适时调整,由市民政局报请市政府公布执行。

第二章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第五条凡持有我市三年以上常住户口城市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将被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在半年内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或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打工的;

(二)拥有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

(三)三年内购买或使用高级音响、空调、钢琴等高档电器和非生活必需品的;

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自建住房人均超过15平方米的;

饲养高级观赏性宠物,或经常出入于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四)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五)故意放弃法定赡养、抚(扶)养费和转移个人资产的;

(六)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其他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

第三章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七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扶)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具体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双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其他经市民政局依法认定的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第八条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成员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和其他经常性的人均收入。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实发,只要在调查期内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主要包括:

(一)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确定)以及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

(二)经营净收入。指个体、私营业主等在工商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等,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1、财产性收入

主要包括:

①投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价证券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

②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将家庭拥有的产权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租产生的收入;

③知识产权收入。自己创作、发明或者参与创作、发明、并归个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带来的收入,专利人将专利权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所得的个人收入和非专利技术所有者将非专利技术有偿地提供、转让他人所取得的个人收入;

④除上述之外的财产产生的收入。

2、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费、赔偿收入、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安置费)、赡养费、抚(扶)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接受馈赠收入、继承收入以及经认定应计入收入的其他收入;

3、出售财物收入。主要包括出售住房收入、因建设征地农转非等原因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收入和出售其他物品收入;

4、借贷收入。主要包括提取储蓄存款、收回借出款、收回储蓄性保险本金、兑售有价证券、收回投资本金、其他借贷收入等;

5、经认定应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九条以下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义务兵的退伍费;

2、政府颁发的对特别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和荣誉津贴等;

3、因工(公)负伤人员的护理费,因工(公)牺牲人员及其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

4、按规定由在职人员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5、政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救助金、生活补贴和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等;

6、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7、政府和社会发给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

8、国家和省上规定的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对工薪收入的调查评估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的在职职工,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对兼职性收入等其他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其中,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收入情况证明,证明其收入情况;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第十一条对经营净收入,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调查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对财产性收入的调查评估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二)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屋等资产的收入,按照租赁等合同核定收入,合同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评估确定。

第十三条对转移性收入的调查评估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离退休金。凭本人离退休金领取存折予以认定;

(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凭本人《失业证》予以认定;

(三)遗属补助费。凭单位开具的遗属补助费证明等予以认定;

(四)赔偿收入。凭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证明文件予以认定;

(五)经济补偿金(安置费)。凭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以及发放证明资料等予以认定;

(六)赡养费和扶(抚)养费。按照有关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费按照被赡养人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减去城市低保标准后的50%,再除以被赡养人数计算。扶(抚)养费按照给付方收入的25%计算,有多个被扶(抚)养人的,最高不超过给付方收入的50%。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应付赡养、扶(抚)养费。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双方关系的家庭成员,其相互之间的赡养和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应尽义务等,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原系我市非农业户口,现在外地就读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口;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凭公积金查询存折予以认定;

(八)接受馈赠收入。由被调查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评估认定;

(九)继承收入。继承房产不列入收入,除此外的其他继承收入由申请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一个家庭占多项出售财产收入项目的,应合并计算;其支出项目不能重复扣减,并由申请家庭进行支出举证,不能举证的视同没有支出;其收入剩余部分应进行分摊。

第十五条对借贷收入,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第十六条家庭成员拥有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第四章低收入家庭的申报和认定

第十七条申报认定程序:

(一)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未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每个家庭成员的户口及身份类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收入类证明、婚姻状况类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类属性材料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每个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填写《****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证明材料应认真审核,并将申请名单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群众有异议的,须及时通知申请人本人。

(四)市民政局对经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成立低收入家庭调查评估小组,负责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评估认定,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评估小组由5-7人组成。

第十九条申请家庭的所有成员应主动配合民政、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调查,主动到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时送交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经办工作人员应逐项核对,根据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原件。

第二十条对不按规定出具收入情况证明或者在出具证明时弄虚作假的单位及负责人,由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提供诚信申报或提供的诚信申报不真实,以及提供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认定或取消其低收入家庭相关待遇。

第五章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时,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相应登记,年度末上报市民政局审核。

第二十二条对低收入家庭每年审核一次,连续二次无审核记录的作自动放弃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处理。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三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跟踪与监督,确保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过程公平、公正、有序。

第二十四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凡举报查实不属于低收入家庭的,一律予以取消低收入家庭相关待遇。

第七章附则

财产收入证明范文第4篇

每个伟大的男人,在女人那里,似乎都有一根“软肋”。

托尔斯泰再雄辩,一切言语在她妻子那里,也有理说不清。还好,托尔斯泰底足够豁达,他诙谐喻之为“我早知道打雷之后一定要跟着下雨”。

林肯再英明,也终生遭受悍妻玛丽的暴烈及动辄咖啡浇头的“待遇”。当然,林肯足够幽默,他向世人证明有一个怕老婆的总统的国家会是更民主的国度。也可以这么说,大师与丈夫,压根是两回事。

托尔斯泰与索妮亚呢?如果不是晚年的索妮亚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症,在精神上自酿悲剧,她称得上是一位伟大的妻子。

从19岁开始,索妮亚一共为托尔斯泰生育了13个孩子,还有过3次流产。托尔斯泰一生沉溺于男女之欢,即使中年皈依后,依然在禁欲与欲望之间挣扎。

索妮亚的前半生充满牺牲精神,她出色地完成了人妇与人母的角色。她才干出众,打理雅斯纳亚庄园,使其财产收入较原先增加4倍。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每夜挑灯抄写托尔斯泰的文稿,在她不厌其烦、无比繁冗的誊写下,《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巨著浩浩荡荡地诞生了。

“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却各不相同。”托翁的这句名言,赫然写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扉页上。信徒多如山的大师,在这场婚姻纠葛中到底充当了一个怎样的不幸角色?终其一生,他多情而软弱,自负而彷徨,无私而自相矛盾。索妮亚则始终精力旺盛,强悍异常。愈到晚年,她随更年期而来的支配欲、狂躁症,愈发强烈。

两人的家庭矛盾,在于对生活等级的选择与对待财产的价值观的分歧上。托尔斯泰在写了两部鸿篇巨制后,突然对自己的作品产生了一种“羞于提起”的否定与厌恶感。更有甚者,他对靠作品赢得版权以及对私有财产、贵族生活产生了罪恶感。他宣布,1881年后的所有作品版权公有,并想把自己的庄园分给贫困的农民。

在庄园里,他与妻子就著作版权与私有财产问题进行了一场“至死方休的争吵”。托尔斯泰日渐在家庭纠葛中耗尽精力,疲惫绝望。

1910年9月24日,托尔斯泰和索妮亚结婚48周年纪念日。信徒布尔加科夫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张照片。照片中,索妮亚紧攥着托尔斯泰的手,如同攥紧她余生里的爱与财产,她身材健壮,精力充沛,脸部透着神经质的乖戾痕迹,再看托尔斯泰,白须,白发,驼背,衰老,两眼直勾勾盯着镜头,除了冷漠,孤独,他的眼光已不投向眼前人。他对女人的恨意,从安排安娜・卡列尼娜的卧轨自杀开始,到晚年更甚。

1910年10月28日,莫斯科寒冬。托翁8 2岁,他在拂晓前离家出走了!“亲爱的索妮亚,像每个老教徒那样,我想把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奉献给上帝。感谢你,并怀念你给予我的一切。”

财产收入证明范文第5篇

为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常态化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政〔〕6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年月10日起在全市城市区实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常态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从年月10日起在全市城市区实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常态化。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保障性住房常态化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联动机制,实行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公示、登记备案一站式服务。

二、进度要求

(一)配备人员设备。月28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齐“窗口”人员,完成办公设备配备,印制《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和其他所需表格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培训。月5日前,各级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组织业务骨干和办事人员进行培训。

(三)按规定时间运行。月9日前,各“窗口”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一次试运行,确保月10日能够顺利启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保障部门职责

1.负责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指导;

2.对各城市区定期上报的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和登记备案,将登记结果告知各区廉租办;

4.建立和管理已申报家庭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档案;

5.对各区保障性住房受理常态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6.其他应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职责

1.接待和解答辖区内办事人员的业务咨询;

2.综合审查本辖区内低收入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

3.本辖区内低收入家庭成员产权档案查档和住房情况调查核实;

4.及时向市住房保障“窗口”上报本辖区范围内低收入家庭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

5.建立和管理本辖区内已登记备案家庭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档案。

(三)市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1.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城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政策培训和指导督查;

3.区民政部门提请鉴定的家庭收入信息比对,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复核工作。

(四)各区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1.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并出具《低收入家庭确认书》;

2.将收入核定结果和申报材料及时返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受理本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进行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情况调查,建立低收入家庭档案;

2.对本辖区内申请家庭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参加对配租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进行的复核联审工作;

4.负责将相关材料和电子表格报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综合审查。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市区财政和编制部门在人员和经费上要予以支持和保障。人社、公安、建设、国税、地税、工商、人行、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配合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确认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残疾情况、收入情况(工薪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收入、经营收入)等项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办理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请按照受理、初审、复核、核定、公示和登记备案等程序办理。具体流程是:

(一)受理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窗口”领取和填报《市保障性住房登记申请表》和《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收入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低保、残疾、孤老、烈属、特殊慢性病、死亡等证明)。

对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出具受理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初审

由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验证并查看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走访和入户调查(可委托居委会进行),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家庭所在社区、所有成年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10日。初审合格的送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收入核定和复核,初审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退回申请材料。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三)复核

1.收入情况复核。区民政部门按规定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收入复核,并将签署意见后的《低收入家庭确认书》和申请材料返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收入认定合格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窗口”进行住房情况复核,收入认定不合格的申请家庭材料,在注明原因后作退件处理。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含在其居住地公示10天)。

2.综合复核。综合复核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其“窗口”依据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逐项复核,对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查档。复核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复核不合格的,注明原因后,退回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退件处理。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四)核定

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比对产权登记资料和住房保障档案,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并在5个工作日办结。

(五)公示

公示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名单确定后的1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六)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分类录入省住房保障信息数字化系统,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备案。有异议和举报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常态化受理、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办事人员的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按时完成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上岗人员政策精通、业务熟练,程序设置合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承诺时间,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