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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同比下降7.98%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1亿元,16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83亿元。同比下降11.27%实现利税1.95亿元,同比下降36%虽然上半年总体经济运行形势同比回落,但环比趋暖,总体向好,整个工业经济运行平稳。随着我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工业发展后劲将不断增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运行调控水平。
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调控。委充分发挥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形成了良好的抓工业、谋工业、兴工业的良好氛围。协助市里出台了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要点》市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每个月编制经济分析报表,对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走势和发展后劲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紧紧抓住全市31家重点骨干企业和经济增长点。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行。
通过召开工业企业座谈会、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会、项目协调会、现场办公等方式,针对企业遇到资金、土地、能源等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和后续问题协调工作。年工作基础上。
生产过程中遇到原材料、电力、资金、环境等问题,金德铅业作为我市新建企业。香屯22万伏、新岗山11万伏电站在初步运营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委在服务好项目建设之后,继续跟踪服务,协助协调处置生产运营当中的系列困难和问题。
待对项目市场风险进行再次评估确认后,银山矿日处理5000吨原矿技改项目正式实施;江铜60万吨/年硫铁矿循环利用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可开工建设;江西铜业日采选13万吨扩建项目,日采选新增7500吨的能力已形成,日采选新增22500吨的各项工作在积极推进。百勤集团—年产1万吨VC酸及年产800吨核黄素项目正紧张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装置工作。
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积极搭建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和工作机制,不时提高服务意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科学有效地调控电力资源,实施废品油有序管理,扎实有效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展开。上半年我进行了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调研,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了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环保行”活动,协助江铜化工、德铜共橡胶、德畅集团、泗洲新型建材厂等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个,认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3家。
4强化服务发展理念。
实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委聘请大学课题组编制《市循环经济战略演讲》目前“演讲”已基本定稿。
帮扶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组织了主题分别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节能减排”等系列调研活动,并对调研活动实施效果转化工程,切实推进工业科学发展。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以政银企合作、企业自主创新互动等为主要平台。极力解决企业在发展和经营中遇到困难。充分利用经贸信息、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资源,主动为企业服务,政府和企业之间初步搭建一个调控、引导和沟通的互动平台。4月份,委成功筹办了2009市(市)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活动中各金融单位同企业共签订融资合同资金共达20亿元人民币;6月份我委成功召开“市企业自主创新互动会”
5积极处置改制遗留问题。
这21家企业共有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4756余人,委承接了原预算内7家改制企业和原二轻系统14家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管理工作。其中58%为4050人员。对改制企业职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困难,想方设法、多方协调,积极稳妥地给予解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庆“七·一”活动中,上半年。委分别召开了二次由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参与的座谈会,会上,各企业代表分别就离退休党员学习、医疗报销、离退休工资、福利、职工丧葬抚恤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贸委班子分别予以一一答复,对有条件解决的会上作了安排和承诺;暂时条件不成熟的列出整改计划,发明条件整改;对不切合实际的委作出老实解释,消除职工误解。
委根据实际情况,为了认真抓好下岗、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多次向市政府汇报,经批准成立了市企业服务中心”并收回一楼二间商用临街店面改作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为职工提供更新更好的服务。
原二轻一职工在车祸中被撞成脑瘫,6月份。由于夫妻均为下岗工人,经济困难;肇事司机也因家贫,无力赔付巨额医疗费用。委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经贸系统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委在将善款送到脑瘫职工家属手中的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掀起一次爱心汇集活动。
三、机关内部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建设。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两个活动为契机。
1不时创新机关学习制度。年初编制年度学习计划。机关全体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参与学习,集中学习会议一般有四个议程,一为班子成员和科室长轮流作课件讲座,主讲人分别就与经贸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带学、探索;第二个议程为讲座讨论,与会人员对课件讲座进行讨论评估,促进共同进步;第三个议程为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还有一个议程为领导讲话,分管领导就当前工作进行安排安排,主要领导对会议进行总结,针对具体情况和具体问题,进行思想交流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2大力提升机关效能。依照“改进工作作风。理顺办事顺序,提高整体效率”要求,通过领导表率、制度激励,全委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继续推行人情化管理方式。委班子领导始终致力于构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机关氛围。上半年,委组织了红歌会活动,组建了一支经贸委篮球队,利用空余时间,开展了篮球、乒乓球、健身操等体育活动,一方面强健干部职工体质,另一方面通过集体活动进一步加强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积极面对新形势,半年来。找准自身定位,主动对上当好参谋,对下搞好服务,做了大量富有效果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缺乏和问题。主要是谋划经济发展的进程中,重抓经济运行和项目的落实,对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深层次问题和对运用经济手段指导经济发展等研究不够,拿出有效和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不多。
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下半年我委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深入分析运行形势,加强工业运行深层次分析上下功夫。面对上半年工业经济的情况和完成全年工业经济预期任务的压力。发现存在问题和不利因素,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
认真学习掌握上级精神的基础上,扶持企业发展上下功夫。面对世界经济危机的新形势。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推动加快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办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完善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协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与企业一道共渡危难。
1、进一步完善经贸委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自2003年底我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来,我委的机关效能各项规章制度已历经5次修改,因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我们经验不足,同时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步适应经贸委的具体实际的过程中也需要修改,修改的过程也就是完善的过程。另外,市里和县里都要求建立健全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而我委有十项制度,这样容易让本机关人员产生混淆,所以,我们计划在今年合并为八项,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落实,落实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自治”,而不是为了“治人”,那么如何实现“自治”呢?一是加强学习,有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并不是十分了解,有的同志甚至完全不了解,埋头苦干本职工作,认为只要不违法就行,要扭转这种局面,只有加强学习,让干部职工人人熟知本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而再去自觉执行这些制度。二是强化责任追究,违反制度的坚决追究其责任,不徇私情。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因为都是本单位的同事,难免放不开情面,不敢得罪人,不愿得罪人,但实际情况是,放松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制度就会逐渐流于形式,如果一视同仁,大家久而久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制度执行自然容易。
3、积极营造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讲效能的良好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建设不同于其他工作,如果只有效能办抓效能、讲效能,那么经贸委就不会有效能,应该逐步形成人人抓效能,人人讲效能的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应该大家一起抓,各项制度人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等制度,那么经贸委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将别有洞天。
一、加强科学规划引导,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一)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经贸委予以协助指导,邀请专业机构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编制《板材行业专项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板材产业下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品门类、重点企业等,以科学的规划引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举办板材高层论坛。市委、市政府与市经贸委共同负责,邀请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等国内著名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培训,帮助企业分析当前板材行业国内外形势,引导板材企业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
(三)实施“提档升级”计划。市委、市政府与市经贸委共同负责,着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扶持销售超亿元板材加工企业,引导板材企业加大资本运作,采取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鼓励企业采取靠大联强、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运营经验,提高国际化水平。对板材企业在用地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支持行业集群集聚发展
(四)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协助,帮助板材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上级汇报,将板材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由“资源类”调整为“速生杨加工多层胶合板单列类”,争取将出口退税比率恢复到13%。
(五)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市经贸委、科技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专项支持,并在市技改专项补助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方面对板材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六)其它相关优惠政策。市林牧渔业局牵头负责,实行定额征收育林基金政策,帮助龙头企业办理林业贴息贷款,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国家、省财政贴息支持。
三、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整体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推动产学研联合。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在具备条件的板材企业设立市级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帮助申报省级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板材产业自主研发能力。
(八)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市科技局、林牧渔业局牵头负责,加大市级科技经费对板材企业支持力度,实施林业品种、技术、知识三项更新工程,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应用步伐,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重点研发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产品和功能产品。
(九)鼓励企业争创品牌产品。市经贸委、科技局、质监局负责,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对申报成功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板材企业申报国家专利的,对其申报费用给予补助。帮助板材企业制订企业技术标准,争取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修订任务,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支持建设国家级板材检验检测中心,并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大生产要素协调,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
(十)加强原材料供应。市林牧渔业局负责,鼓励企业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帮助企业办理林权证及用林权证作为抵押取得贷款,并延长贷款贴息年限。
一、目的及意义
清洁生产是指将污染防治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它包括清洁的能源及原材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等三方面的内容。清洁生产是人类协调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对立统一中逐步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是人类长期进行工业污染防治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当代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生态平衡的最佳结合点。
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合理产业、产品布局,完善产品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更新改造设备,推进技术进步,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强化科学管理等。清洁生产谋求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以及节能、节水和节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二是通过减少废料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降低整个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我省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有利于工业污染由传统的末端治理转变为从源头抓起、以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有利于由过去的大量消耗资源、能源转变为综合利用资源、节约能源,有利于全省工业最终形成清洁生产的运行机制,建立符合现代工业文明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
我省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是:以总书记“七一”讲话为指导,实践“*”的重要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预防,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组织领导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厅、环境保护局将共同组织在全省开展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全省清洁生产,贯彻实施国家清洁生产政策,制定全省清洁生产技术指南、指标体系、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监督管理企业清洁生产。
四、总体目标
在“*”期间,通过政策扶持,社会支持,科技先导,环保监督,企业实施的方式,依靠技术进步,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到*年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并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0%以上,废水回用率达45%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率达97%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具体目标概括为:“*”期间,建立“一支队伍”,实现“三个100”,形成“政策机制”。
1、建立一支由企业经营者、专家和技术人员等组成的推行清洁生产的专业队伍;
2、培植10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3、推出100个原污染严重、经治理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4、研发、推广100项以上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产品;
5、制定、配套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形成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
五、具体任务
(一)以科技为先导,加强技术创新,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环境优化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针对重大关键性技术组织会战。“*”期间,省科技厅设立“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专项,支持造纸、食品与发酵、电镀、化工、建材、印染等我省传统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及示范建设。各市、各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省市联动,政企联动,一方面结合实际,落实地方、部门配套措施,另一方面要积极选项和向省推荐以上污染重点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
(二)以技术指南为导向,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贯彻实施《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国家经贸委编制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公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57项清洁生产技术,是当前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践的总结和指导原则,这些技术和指南,经过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市、各部门在推荐、审批新项目、技改项目时,应积极采用这些技术,贯彻在项目建设之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防治工业污染,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在国家公布的57项清洁生产技术基础上,“*”期间,结合总结我省清洁生产的实践和技术攻关成果,经筛选、审核后将不定期公布我省鼓励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示范案例,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成果。
(三)以指标体系为基础,以清洁生产审计为手段,引导规范企业清洁生产
制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建立清洁生产审计制度,通过审计,规范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设立一方面要与现有的环境、质量、经济、劳保等方面指标体系相衔接,体现指标的合理性和简洁性;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符合我省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需要。要加大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力度,分行业分期举办清洁生产审计培训班,实行清洁生产的审计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清洁生产监督检查,定期清洁生产状况公报,促进企业不断地开展清洁生产。
(四)以企业为主体,以防治污染为目标,培植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
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的主体,清洁生产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所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利益所必需。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增强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意识;二是通过淘汰高耗能、污染排放量大的工艺、产品,采用先进、低污染、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三是减轻企业末端治理负担,有利于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步伐加快,要求全面开放、履行国际公约,共同保护全球环境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清洁生产有利于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通过鼓励、倡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期间,筛选一批企业领导重视、管理基础较好、实施清洁生产成绩显著、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培植为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经审计认定后给予挂牌。
(五)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培训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思维、新的生产方式,需要一个被广大企业和社会民众认识、理解的过程,省将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宣布清洁生产联合行动的启动,在报刊设专栏刊登本方案,在电视台播出清洁生产公益宣传口号,印制宣传清洁生产手册,举办清洁生产研讨班与培训班,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交流。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广东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宣传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提高广大企业对清洁生产的认识。
六、政策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有经贸、科技、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清洁生产协调小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利用现有政策,齐抓共管,积极推动本市清洁生产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清洁生产项目,各市经委、科委、环保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二)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
对节能、降耗、减污、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开发,省科技厅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攻关和示范建设。对列入国家经贸委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环保部门在审批环保补助资金时,优先安排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
经审批的清洁生产项目,凡企业自筹资金落实且条件符合的,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优先发放贷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清洁生产中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环保设备(产品)以及节水设备(产品),按照国家有关鼓励政策,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经省经贸委、省财政、省国税、省地税联合认定后,予以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对技改项目中国内不能生产而直接用于清洁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和技术资料,可以享受国家进口税减免优惠政策。
(四)将清洁生产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中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针对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的方案进行详细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
(五)清洁生产审计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相结合
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对提交清洁生产审计报告和实施清洁生产进展报告的企业,优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转用于企业的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
(六)实施清洁生产标志认定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考评基础上,对清洁生产企业和清洁生产产品进行认定,颁发清洁生产标志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洁生产名单。
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采购中应优先采购并提倡社会优先采购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的产品。
(七)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争取境外资金、政府间合作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和示范,多渠道加大对清洁生产方面投入与交流合作。各级政府部门应鼓励进行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
(一)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
(四)外国企业向我境内转让技术,凡属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五)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六)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年底前成立的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在*年底前,选择执行"不征不退"或"免抵退"政策(只能选择一次)。
二、鼓励扩大出口
(一)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支持出口
1、进一步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从*年7月1日起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按增值税的征税率执行。
2、有关商业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出口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适当增加进口料件的外汇贷款;对实力强、效益好、重合同、守信用的出口企业经过信用评级给予一定的出口信贷的授信额度。
3、取消对企业出口收汇结汇和入帐的审核,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和入帐。
4、放宽对出口核销单的发单限制。
(二)规范加工贸易管理
1、尽快落实并逐步完善制定的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标准,鼓励企业争当a类企业,对评定为a类且符合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简化管理程序。2、暂停加工贸易进口食糖、植物油、天然橡胶、羊毛的进口配额管理,列入加工贸易管理限制类商品目录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由海关严格监管。
3、为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实转"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
4、进行设立规范、封闭式的出口加工区的试点,逐步引导出口加工企业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集中。在划定的区域内,实行"境内关外"管理体制,由海关监管。对区外运入区内的物资,视同出口,按规定予以退税,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现企业将销售不出去的商品运入区内仓储的现象;对区内运往区外的产品视同进口,按产品适用的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的加工增值不征收增值税。
(三)简化进出口环节管理手续,减少收费。
1、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收费。减少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清理进出口检验检疫和港口经营性收费,禁止乱收费,取消重复性收费,降低行政性收费总规模,制定新的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2、进一步简化各出口环节的管理手续。各海关要加快出口商品的通关速度;税务部门要加快退税进度。
三、对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补充规定
(一)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投资性公司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4倍。投资性公司因经营需要,贷款额拟超过已缴付的注册资本额的4倍,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二)鼓励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三)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投资性公司可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
(五)投资性公司可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
四、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外方股东担保和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应符合产业政策,可用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购汇。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不超过50%的股本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三)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四)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五)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五、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全业的管理和服务
(一)适当减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要求中方控股和不允许外商独资等限制项目。
(二)凡属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均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备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及企业设立的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
(三)进一步完善对经常项目下售汇真实性审核的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缩短审核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可凭企业设立时的技术转让协议及批准文件办理其技术引进项下的售付汇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可在限额内将外汇结算帐户中的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的审批权限,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备案登记制度、(四)逐步缩小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范围、改进鉴定办法,取消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规范海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通关速度。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各种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