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学基础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经济法、凯恩斯主义、干预主义、协调主义
经济法的本质和法的本质一样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种就是经济法和其他所有的法律部门一样,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另一种含义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质的规定性,也就是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传统法律部门是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来划分的。这种划分方式,受到了来自经济法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挑战。因为包括经济法在内的许多法律部门都可以调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本文是在第二种含义上讨论经济法的本质,对法律部门的划分采用的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观点:任何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客观方面是由社会环境造就出的具有某种特殊性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领域,主观方面要由法学家来解释和总结。 对于从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
一、干预主义
1.干预主义的内涵。持干预主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实际上,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是没有本质的区别的。因为国家干预是通过政府或者说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实现的。 干预主义的经济学基础是凯恩斯主义。1926年,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发表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开始否定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命理。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下简称《通论》)。在《通论》中,凯恩斯否定传统经济学中建立在萨伊定理上的充分就业观点,论证一国短期的均衡收入和就业水平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商品总供给与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时的总需求,而总供给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动,因而就业水平实际上取决于总需求或有效需求。他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存在萧条和失业,是因为“消费倾向”、“对资本的未来收益的预期”以及对货币的“灵活性偏好”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所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资本主义不存在自动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的机制,因此,他主张国家干预经济,通过政府的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
凯恩斯主义从产生直到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一直以其为理论基础,制定了大量的以国家干预主义为基础的经济政策,并且将许多政策都上升为法律。1946年英国制定了《就业法》,首次把凯恩斯的“充分就业”思想应用于立法实践。二战之后,英、法、德、日都制定了反垄断法,在经济法思想比较发达的日本制定了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大量的经济法。这一时期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也受到凯恩斯主义的影响,把经济法定为国家干预之法。人们将凯恩斯称作战后“繁荣之父”。
2.干预主义的破产。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经济现象:滞涨,即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同时并存。滞胀的现实对占统治地位的凯恩斯主义给予了有力地批判。因为,按照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失业率高时,通货膨胀率下降;失业率低时,通货膨胀率上升。于是,西方学者开始怀疑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向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复归”;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货币主义、以拉夫尔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华莱士为代表的产权学派、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在西方经济学中逐渐代替了凯恩斯主义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主张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是正确的;资源的有效配置只能由市场来执行,任何市场以外的力量都不能代替市场的作用,而只会起破坏作用;即使市场本身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但克服与纠正市场缺点的唯一办法在于通过产权明晰等措施来予以完善,决不能依赖市场以外的政府干预。以往之所以会出现市场失灵,正是由于政府干预的结果,而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政府本身也有不可克服的致命缺陷。因此,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取代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取得了主流地位。多数西方国家都加速私有化,减少政府的干预,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80年代,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解释现实问题上依然乏力,一批主张“国家干预”的经济学家在继承原凯恩斯主义基本信条的基础上,引入一些新的经济分析方法对原凯恩斯主义进一步修正,提出国家的经济政策还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批经济学家的主张被称为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西方不停地论战,以建立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但从经济生活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经济学的主张将长期并存,任何一方都不能绝对地取代另一方。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现代社会对经济生活的调整,是综合运用“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的结果,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二、经济法本质:协调主义及其经济学基础
从人类发展史看,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支配着人类社会的始终。这一矛盾又表现为国与民、国家和企业、宏观和微观、统和分、管理和自主、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计划与市场、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秩序和自由、公平与效率,以及公法与私法等等。在以上矛盾中,最重要的是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即要处理国家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关系协调、利益兼顾,使各方都处于应有的合理位置和最佳的联结状态。经济法是社会协调说,是社会经济法。“经济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协调主义的经济学基础是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对立统一的经济学。一般地认为,市场缺陷有三类: 第一类是市场本身缺陷:一是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必然导致垄断,而垄断必然增加社会成本。二是市场不能很好地解决某些外部经济问题。“只要一个人或一家厂商实施某种直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而且对此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得到赔偿的时候,就出现了外部性。”(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 第146页。)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 负的外部性一般来讲对社会是有害的,比如污染使一方受到损害却得不到赔偿。三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均衡,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时或效用最大化行为恰使每一市场的供求相等,均衡价格把秩序强加在可能发生的混乱上,这时政府或国家的干预是有用的。四是市场经济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五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公共物品的生产。六是市场无法解决社会公正问题。自由竞争所导致的收入和财富的两极分化,只有通过国家广泛控制社会资源的制度,从而使中央有计划地分配工业品成为可能,这样才能找到有效的补救办法。 第二类市场缺陷是由于市场本身发育不完善而出现的功能。市场缺陷的存在要求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但国家干预也不是万能的。国家即政府在干预经济时,也存在国家失灵或曰政府失灵(虽然政府失灵和国家失灵在政治学上有一定的区别,但从对经济生活干预的角度上来说,国家失灵和政府失灵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下文中提到政府失灵也是指国家失灵)。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说“对那些提议对市场失灵和收入分配不平等采取政府干预的人们,经济学家提醒他们也不要忘记政府同私人市场一样有缺陷”。(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02—503页。)“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政府失灵便产生了。”(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 威廉?D?诺得豪斯:《经济学》(下),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1189页。)受现在流行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经济学家又把政府失灵称为公共失灵。(注:公共选择理论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学研究领域。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了现实生活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政治个体(选民与政治家)的行为特征以及由此引出的政治团体,特别是政府行为的特征。公共失灵即政府失灵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认为,公共失灵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政府所获得的经济信息受政府本身的信息传递机制和政府本身的判断能力的限制,这些限制会使政府的决策失误。 二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即政府机构本身缺乏竞争导致低效率;没有机制能降低成本;监督信息不完备。 三是政府的干预容易导致寻租(rent seek)。 寻租是指“为了寻求对自己有利的政府政策而采取的活动”。(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26页。 )政府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它拥有一般组织所没有的权力。政府制定的政策有时会对一些人有利,而对另外一些人不利,这时,某些企业或个人就会设法使政府制定对他们有利的政策,导致政府的政策不一定对社会的资源配置有利。 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在自由主义盛行的时代,忽视政府或国家的作用,市场失灵就更加明显。在国家干预主义盛行的年代,忽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失灵更加明显。“市场机制的缺陷和有时失灵为政府干预留下了作用的空间,其存在和发生作用的价值需要经济法加以确认。而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失灵也不容忽视,它需要经济法予以纠正、限制乃至禁止。这样,就产生了我们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注:王保树:《论经济法的本质》,载马俊驹主编《清华法律评论》(第二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 因此从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出,强调任何一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强调经济法的本质是协调。
三、把协调主义作为经济法的本质有重要的法学意义
第一,有助于正确指导我国经济立法的实践。法学理论对实践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对立法活动的指导。强调经济法的本质是协调主义就要求在制定经济法时,既要规定政府的权利,也要规定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既要规定市场主体的义务,也要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忽视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任何一方的义务和责任,都会导致法律的失误。特别是对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我国,既要肃清国家干预过多遗留的问题,又要防止片面强调市场调节的作用,认为市场调节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不切实际的做法。
第二,强调经济法的协调主义符合法律的发展趋势。其实,强调公正的法学家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论述了协调思想。美国社会法学的创始人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种在通过政治组织的社会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安排而满足人们的需要或实现人们的要求的情形下,能以最小代价为条件而尽可能地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制度。庞得对法律秩序所应保护的利益进行了分类。他把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后一类利益中,除了其他内容以外,他还把一般安全利益、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保护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利益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包括在内。庞得也认识到了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提出在一个时期可能应该优先考虑一些利益,而在另一时期则该优先考虑其他一些利益。但是庞得认为“法学家所必须做的就是认识这个问题,并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向他提出的,即尽可能保护所有的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这些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注:庞得:A Survey of Social Interests,57 Harvard Law Review 1 (1943 ),pp.1—2,转载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148页。 )虽然庞得是从法学家的任务提出的,但是他的各种利益的平衡协调的思想是与经济法本质的思想是一致的。这也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思想在协调主义方面的耦合。事实上,要求所有的法律部门都兼顾各种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种法律部门总要优先考虑某一方面的利益。比如民法始终不能也不必冲破“自由的财产流转法”的藩蓠,否则民法不就是民法了。而作为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管理的社会化与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即两只手的协同并用、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的平衡结合、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之经济法,比其他法律部门更应当强调协调主义。
垄断反垄断法法经济学经济学基础
一、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垄断的社会损失
市场竞争是否有效率,关键在于边际收益是否接近边际成本。为了使利润最大化,经营者必须高效率的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最有价值的利用资源。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是合理的经济学假定,这是市场机制正常有效运转的结果。只有竞争均衡出现时,市场中的资源才得以优化配置,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之和才能达到最大,社会总财富才能达到最大。如果市场中出现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寡头们会通过价格大于边际成本的手段攫取垄断利润,从而造成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小于自由竞争的收益,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减少了社会总财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损失。
(一)生产者剩余的损失
如果仅仅限制产品价格而不限制产量,垄断成员为了增加利润就会竞相扩大生产规模,这样垄断价格就难以维持,所以数量垄断总是与价格垄断联系在一起的。产量的减少会造成生产者剩余损失,导致社会得到的产品达不到它应当得到的数量;而垄断高价又同时引起互补品的价格上涨,会压低互补品的消费量,导致互补品需求量下降,生产互补品的行业也会萎缩。
(二)消费者剩余的损失
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分两种情况:第一,部分消费者放弃购买垄断产品转而购买廉价的替代品,这部分消费者剩余的损失无法从垄断者的垄断利润中得到弥补,这是社会净损失。同时,消费者购买廉价替代品刺激其他经营者利用稀缺社会资源生产劣质产品,花费了更大的成本。第二,垄断者提高价格后,部分消费者仍然购买垄断产品,消费者多付的价款,转化成了垄断者的垄断利润,此时社会财富总量并未减少。但是在此种情况下,以垄断利润的形式获得有利可图的转移支付这种机会,会把真实的资源吸引到销售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中去,在这些努力中所消耗的资源的成本,其实是获取垄断所造成的损失,这也是垄断的成本。
(三)其他损失
除了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损失之外,垄断还会造成其他的社会损失。为了获取垄断地位,经营者可能会利用投资游说立法机构和管制当局;为了维持垄断地位,经营者也可能采取广告等非价格竞争形式耗费资源;虽然从长期来看,垄断能促进创新,应当鼓励,但经营者很可能滥用垄断势力造成反效果。垄断造成的这些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有形的物质财富损失,但是整个社会的实际收入会低于自由竞争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潜在收入,这一损失长时间累积也是相当巨大的。
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反垄断实践中的冲突解决
现今的反垄断的实践过程仍充满了冲突,比如许多学者主张大部分甚至完全废除反垄断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反垄断法或相似的反垄断政策;在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越来越提倡采用”理性原则”时,根据”本身原则”来执法的情况还是到处可见;利用经济学的成果,可以调解反垄断在实践过程中的冲突,通过对反垄断司法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使这些冲突能够在诉讼和抗辩过程中自发的得到解决。
经过一百多年的实践,美国判例的趋势表明“本身原则”无法识别哪种商业行为是肯定有害的,然而根据“理性原则”,试图通过考虑某种商业行为的综合社会效果来判断其是否有害,也不能解决问题。原因如下:
1.反垄断诉讼中的不同角色,对所谓的社会效果,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而反垄断法的目标本来就是多元化的。如反垄断法的立法者会担忧低价对垄断竞争的小企业造成伤害,也担心歧视性定价的问题,他们还担心高价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然后他们对高价的担忧主要是认为垄断性定价会造成财富分配不公,而不是担心垄断性定价会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保护竞争者免受低价的伤害与保证消费者免受高价的伤害--这是不相容的政策目标。
2.司法会出现两种错误,一种是把本来是促进竞争的行为错判为反垄断违法;另一种是把本来具有反竞争效果的行为错判为合法。法庭如果把本来是促进竞争的行为错判为反垄断违法,即错杀了无害的商业行为,会对社会造成持久的伤害;法庭如果把本来具有反竞争效果的行为错判为合法,即放过了有害的商业行为,这种错误可以由市场力量来纠正,不如第一种错误造成的损害严重,所以重要的是第一种错误。在实践中,法官的出错率是比较高的。
由上可知,在反垄断的司法实践中,”理性原则”仍然是一套含糊不清和自相冲突的诉讼程序,不可能得到很好的适用。此外,司法过程会出错,错杀无害的商业行为这种错误会由于法律的强制力而放大它对促进竞争的商业行为的抑制,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解决反垄断实践中的冲突的方法:为了慎重起见,反垄断司法的”理性原则”应该解释为让反垄断的原诉人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即证明其控诉的经济学基础不仅是逻辑自洽的而且是具有现实性的。
三、结语
反垄断法应当以效率为优先的价值目标,同时兼顾公平,这在我国现阶段尤为重要。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提高社会总体福利,需要竞争和企业这两个工具。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使企业经营的结果与竞争市场运转的结果协调一致,即企业运转的结果符合自由市场运转的结果。在法学和经济学逐渐渗透和融合的今天,运用经济学理论解决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问题,在我国的反垄断法实践中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薛兆丰.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基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
[2]关立新,杜江.反垄断法: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解析[J].商业研究,2008(8).
一、“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困境分析
1.教学内容过多,学时分配不够
“经济学基础”作为高职财经类和管理类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其内容非常庞杂,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部分。微观部分包括价格理论、消费理论、生产理论、市场理论以及分配理论等,宏观部分包括国民收入理论、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理论、宏观经济政策等内容。笔者根据对各大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的调研,了解到高职“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一般安排在一个学期完成,学时为56课时,而本科院校“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几乎都安排在两个学期完成,学时一般不少于96课时。高职院校要在一个学期,仅几十个学时的时间内完成“经济学基础”课程微观、宏观主要内容的教学,学时显得非常紧张。
2.学生学习基础薄弱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专业招生是文理兼收,文科学生偏多,他们与工科类学生相比,有其自身的知识特点和思维方式,这些学生数学、英语基础普遍比较薄弱, 再加上高职院校数学课程学时较少,导致学生对数理知识掌握不深入,对“经济学基础”课程的学习产生了比较大的障碍。不少学生在数理推导、经济学术语理解等方面具有一定困难,不能很好地理解相对抽象的经济理论、数学模型与经济理论之间的关系等。老师在教学中讲到经济学的一些案例、当今经济形势时,学生非常感兴趣;而讲到逻辑推导、图、表、公式、数学模型等内容时,就觉得很枯燥,学习兴趣不浓,学习积极性不高。
3.教师过分注重讲解
经济学原理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教师往往照本宣科,不注意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到生活中去并分析当今经济问题,学生没有进行思考,只是死记硬背知识应付考试。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会“纸上谈兵”,达不到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很多高职院校的老师都有深入学习相应学科知识的经历,专业能力都比较强,问题是如何把晦涩难懂的经济学基础的理论知识通过更简单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在课堂上机械地从头讲到尾,不顾学生是否消化吸收,不管学生是否乐于参与到课堂教学中。这样呆板的教学方式只会不断降低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高职院校与普通大学相比,更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许多课程都根据所学的理论课程配备实训环节,但是在高职经济学原理教学中缺乏这一块,整个学期就是老师在讲理论知识,学生做习题,要么讲几堂案例分析课,学生只能学到书本上的知识,理论联系实际不够,这样的学习可以说是没有成效的。
二、改进“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效果的建议
1.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应进行针对性的教学
为了培养出符合市场和企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适当削减过于高深的经济学理论知识,而应该结合市场和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更实用更接近生活实际的理论知识,并且结合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把理论知识内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学习目的。虽然“经济学基础”是经济管理众多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但是并不代表各专业对于该课程的教学应该一成不变。每个专业有自身的特点,专业课程的设置都应该以服务于本专业的学习为目的。另外,高职院校“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受到教学课时的局限,在讲授过程中就更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经济管理中众多专业应该选取更接近本专业实际应用的经济学理论知识进行讲解。比如,物流管理专业应该加强企业理论最大化理论的学习,会计专业应该加强成本理论的学习,市场营销专业应该加强消费者均衡和生产者均衡的学习。只有真正以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才能有的放矢,让学生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
2.用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及各种有趣故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学现象来解释经济学原理,可以使学生学习更加直观,记忆深刻。如在学习影响需求的因素的内容时,可以从以下经济学现象引入: 汽车涨价了,消费者对汽车的需求有何变化?社会收入普遍增加了,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是增加还是减少了?汽油价格涨了,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是增多还是减少了?
利用《渔夫与金鱼的故事》说明深刻的寓意:老渔翁的妻子代表了人类的本性――总是追求更多更大的享受,永无止境。这无可厚非,也无所谓善恶。问题在于怎样来满足人类无止境的欲望。这正是经济学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介绍《三个犯人的故事》告诉学生:什么样的选择决定什么样的生活。我们要了解最新的信息,了解最新的经济形势,从而更好地创造自己的生活。而经济学就是如何选择的学问。
通过上述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引导,用学生熟悉的有关现象来解释经济学概念,让学生感到经济学不仅不那么难学,而且非常有趣。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应多和时政相结合,多用最新的数据说话,这对后期知识的学习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3.解放课堂,以任务推动学生参与
《经济学基础》是理论和实践都很强的一门课程,它侧重于了基本概论、基本规律和基本图形的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学效果不理想。本文根据近几年的教学经历,总结出这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
经济学基础;教学改革;课程教学
一、《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性质
《经济学基础》是工商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一般都设置在大一第一学期,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和探索问题的能力,以及为后续的专业课程做好铺垫,如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等。该课程包含了微观和宏观的部分,共十一章,条理清晰,结构严谨,系统性和连贯性很强,如微观部分,先是简单认识经济学;然后介绍价格理论,包括需求和供给理论;接着分析消费者行为和生产者行为;最后是不同的市场结构以及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课程较强理论性和实践性也增加了教学的难度,要求学生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因为理论部分有很多是需要画图的解释说明的。学生学习这门课程,除了学习相应的理论,更重要的是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用来解释和解决实际的经济问题。所以这就需要教师将抽象的理论讲的通俗易懂,同时也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经济思维。
二、《经济学基础》在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教学发现,《经济学基础》在教学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经济学基础》这门课程的学习需要一定的求导数基础,但大多数高职院校都会将这门课程安排在大一上学期,学生还没有开始学习高等数学,这样就增加了教学的难度;同时,大一新生从教学计划上来看,课时数要少一到两周,对于这一课程的特点和教学内容来说,48学时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往往会使得教师为了赶教学进度而完成教学任务,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就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由于课程的连贯性,如果前一章的内容没有理解就会影响下一章的学习,时间一长,学生就越来越对经济学没有兴趣,这样就使得教学和学习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教材编写不合理
针对高职院校编写的经济学教材有很多,可是大多数教材都是高鸿业的经济学删减版,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图形都有,删减了推理和解释的部分,反而增加的学习的难度,这让学生更无法看懂课本的内容;再加上学生本来基础就薄弱,面对全部都是理论的内容,学习的积极性就不高,别说学好经济学了。
(三)教学方法过于简单
经济学一门理论和实践都很强的学科,但很多教师依然沿用传统的应试型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满堂灌的形式,教师用PPT授课,学生就听着,讨论活动非常少;授课内容也是理论阐述多,案例分析少,所以学生一直处于被动学习状态,课堂上听懂的知识点再自己做题还是不会,对课程的兴趣也越来越缺乏,以至于让学生都认为学这门课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大多数高职院校的《经济学基础》课程的考核时采用期末卷面分和平时分加权求和而来,有的是七三分,有的,也有五五分,随意性很强,没有统一的标准。平时分就是通过学生的出勤率和作业来给定,依据也是很简单。期末考试往往采用的是闭卷考,考前,教师会将题型以及考试重点都划给学生,学生只要临时抱佛脚,卷面分都会很高。也就是说平时认真学习的学生和不学习的学生考的分数相差不大,这样就会使得学生失去了平时学习的动力。考试题型主要有填空题、单选题、判断题、计算题、论述题、画图题、简答题等,这些题型都是侧重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的考核,忽视了学生用抽象的经济学理论来解释现实的问题,难以全面考核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综合实力。
三、《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思路
本课题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构建形成适应高职课程特点及自身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的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教学创新:
1、教学理念的转变。教学的两个主体即教师与学生,他们的教学理论都需要转变。教师首先要转变传统教学理念,不要一直是教师站在讲台上讲授课本上的理论,将知识点灌输给学生,而应该将知识点联系到案例或生活中,让学生分组讨论案例从而能更深刻的理解知识点。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也需要学生转变传统学习理念,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组讨论也可以增加学生合作探究学习的能力。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一定要发现学生的优点并将其好好运用到课堂上,以此来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教师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授课需要教师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可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很多教师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知识储备和教学经验有限,这就需要青年教师多渠道多方面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扩大教学资源储备量。(1)向老教师学习,多听听老教师上课,学习如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2)多阅读相关专著,巩固和完善自己的理论基础知识,多学习,多思考,这样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教材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同时也可以及时更新教学内容。(3)可以成立一个经济学课程研讨小组,各位老师可以分享案例、教学思路、教学方法等等,集思广益。之后可以编写更适合高职学生的经济学教材,将各种小故事和小案例插入到教材中,帮助学生理解,提高学习积极性。(4)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来学习。如可以关注知名的经济学家、经济学期刊的微博或微信公众号,每天都可以获得各种资讯以及最新的经济学案例。也可以报名参加各种网络培训课程,也能在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国高校微课平台、浙江省微课平台等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内容及方法。
3、教法和学法的多样性。《经济学基础》里面的内容都是理论性的,如果只是用传统的讲授法,那课堂就会很枯燥,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教师需要结合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法、合作讨论法、任务驱动法、讲授法、自主探究法等都可以运用到教学中,将知识点引入到学生比较熟悉的领域,帮助其理解,例如在讲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的时候,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介绍完这五个需求的具体内容后,我们将西游记里面的师徒五人匹配下这五个层次。这样既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很好的掌握知识点。学生也不能只是听课了,教师可以分配任务,让学生分组讨论甚至是安排去做各种调查,然后制作成PPT在讲台上汇报调查结果,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就将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起来,课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除了精心设计上课的内容外,也要很好的组织上课的语言等,将幽默的语言、丰富的脸部表情或肢体语言用来打造魅力课堂,这样不但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而且可以强化学生的知识记忆。
4、考核方式的多样性。传统的考核方式是期末卷面分和平时分的加权求和,是一次性结果性考核,不利于全面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影响平时学习的积极性和课堂教学效果,所以要将其转变为过程性考核。如将之前的期末卷面分占70%,平时分占30%,转变为期末卷面分占50%,平时分占30%,实践分占20%。这个实践分主要是来自于学生完成老师布置的调查任务的程度来定,调查结果以PPT的形式汇报,教师就直接在课堂上打分;也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经济学知识竞赛等。这样的考核偏重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而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了。教学改革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这需要每位教师不断的积累、总结和反思,并最终将其运用到课堂上,同时也需要学生积极的配合,当然也少不了学校的对教改的大力支持。
作者:俞健萍 单位: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赵燕,闫贺平,董彦霞.浅析高职高专西方经济学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思路[J].教育研究,2014(12)
[2]周艳.高校经济学教学改革路径探析[J].商情,2016(31)
【关键词】低碳经济;理论基础;经济学价值
引言
在低碳经济理论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人对低碳经济理念有了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而加深对低碳经济理论基础的研究,并且了解有关理论的经济学价值,则有助于坚定人们发展低碳经济的信念。因此,有必要对低碳经济的有关理论和经济学价值展开分析,以便更好的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分析
(一)经济学理论
从经济学研究历史上来看,政治经济学研究学者西蒙曾经指出,财富是使人们获得物质性度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人类物质享受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政府成立的目的不仅仅是进行财富的累积,更是为了使所有公民享受物质生活。这一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为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众多综合性经济学理论中,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是四大经济学体系,都需要利用生态学规律和理论进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运作的引导。从本质上来讲,都是从三高一低转换为三低一高的运作模式,可以实现资源高投入及高效率向低投入和低效率的转变,并且实现高排放到低排放的转变。而这些新世纪经济学理论和思想,就是低碳经济的主导思想。
(二)能源学理论
世界上的能源数量显然是有限的,但是经济发展却会进行能源的不断消耗。所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出现了能源不足的问题。改变能源利用方式,从而实现能源的循环利用,才能够使人类社会的发展情况得到改善。正是遵循这一能源学理论,低碳经济才取得了发展。通过对废弃物二次利用情况给予充分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能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连续的动力,并且也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学理论
一直以来,人们都将低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联系起来。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以低碳为重点,需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贯彻低碳环保理论。因为,经济的发展将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忽视环境因素进行经济的发展,将导致环境压力不断增加,并且使环境污染不断加速,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所以,想要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得到保护,还要进行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环境学理论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理论,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解读
(一)使传统经济内容学得到了丰富
低碳经济的发展,使得碳货币、碳关税、碳交易和碳期货等概念得以出现。随着低碳经济理论发展与研究,这些概念也得到了不断丰富,从而成为了相关学科的研究重点。就目前来看,国际贸易和金融学等经济学科都对低碳经济理论及概念进行了研究。而引起气候变化的因素较多,所以该类问题的处理十分复杂。通过对最基本和最常见的经济学概念展开分析,则能够重新进行传统概念的界定,从而为经济学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因此,低碳经济理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传统经济学内容,从而推动力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二)使经济学体系构建得到了完善
就现阶段而言,低碳经济及相关理论已经被纳入到了国际经济研究中,从而使有关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得到了拓宽。从理论关系角度来看,经济学为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所以国际经济学的发展能够使经济学得到进一步延伸,并且使其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而对国际经济学展开研究,最大的目标就是利用有关理论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通过使国家的国际收入和支出保持平衡,则能够完成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贸易和金融体系的建立。因此从国际经济学角度来看,其会被划分成多个部分。将低碳经济理论融入国际经济学研究,则能使国家之间的经济协作得到加强,继而使其成为真正的国际经济学。
(三)使新型消费方式得到了推广
低碳经济理论的发展,使得低碳经济与“刺激消费”的不协调关系得到了妥善处理。从国际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的居民将成为消费的主要全体,而这些人的消费方式已经开始转变,即逐步完成从生存消费到享受消费的过渡。在这种情况下,持续进行物质消费刺激,将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更加严重,并且将导致能源遭到过度消耗。而这样发展经济,将导致经济出现毁灭性的发展趋势。低碳经济理论的出现,则使人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再次转变,从而使人们由物质消费转变成精神消费,继而使经济发展获得了新的动力。
(四)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途径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和能源的不断减少,人们对环境问题也越发重视。而想要实现环境治理,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工作,所以使人类的发展受到了困扰。低碳经济理论的出现,则为丰富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措施。利用界定产权的相关方法,低碳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得到了大幅度缩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机制的作用则十分有限。此外,在处理无法界定产权的温室气体排放治理问题时,也可以采取碳交易、碳关税和谈贸易等低碳经济相关办法,从而使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接近。因此,在对国家与国家的环境问题进行处理时,通常需要以低碳经济理论为指导。
三、结论
总之,为加强环境保护,我国还应该坚持发展低碳经济,以便使经济发展带来的碳排放问题得到解决。为达成这一目标,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还要以低碳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便通过不断尝试新的发展途径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浩,付皓.低碳经济的特性、本质及发展路径新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5: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