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合同风险控制

合同风险控制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合同风险控制

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第1篇

1.对合同的思想认知风险。

很多人觉得合同反正总是要签的,怎么谈还不是白费,这种思想千万要不得,尽管合同是要签的,但是签得好不好可影响到企业最终的利润和操作的空间!简单点说就是你能不能活,能活得怎么样?不想尽一切办法去谈,怎么可能谈的好呢?尽力了不一定能谈好,但是不尽力一定谈不好。合同就是谈出来的,企图谈个两三回就谈OK,这样的合同条件一定对自己不好。当然,作为管理层,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个情况,比如说因为新品要尽快进场,我们就很心急,巴不得明天就谈好合同就进场,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一定要从长远来看自己的生意,把原则立场坚持住(不是说在合同上一定要占多大的便宜,我是说基本的立场,对未来生意可能产生束缚的合同是不可随便签的,不然就算进了场,后面的生意还是做得很痛苦。)有时候上层只是盯着下面的人去谈合同催进度,他们就会为了早点交差,而把合同草草处理。所以,上层除了盯进度,还要给下面明确立场和策略。

2.合同的点数控制风险。

合同的条款名目可能是五花八门的,无论如何最终都会落实到点数上来,也就是按照预估的销售额折算费销比。供应商绝对不可以被卖场的合同条款和名目搞花了眼睛,始终要记得自己的费销比底线是多少?至于叫什么名目,安在哪个条款这都是可以来商讨的,控制合同的关键就是抓住合同的费销比,费销比高了,合作的门槛就高了,对销售扩张和成本控制都是不力的。控制点数是原则问题,怎么变通是策略问题,这点一定要重视。我就曾经看到有的企业因为不注意这个点数的根本,被合同名目麻痹了,结果合同点数逐年看涨,从8%涨到48%个点,最后硬是做不下去,只有退场了。

3.合同的审核权限风险。

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 风险 控制 措施

0 引言

由于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大、工期长,从其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承包人必将面临诸如报价、工期、质量、安全、诉讼、自然气候以及发包人行为等影响项目既定目标实现的风险,而上述项目目标的实现都是通过承发包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来约定,因此通过提高合同风险控制能力,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减少企业损失的目的。本文从承包人角度,分析了工程合同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

1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1 核准双方主体合法有效。应到工商管理部门核查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信、资质证书、注册资本等登记信息,并对其所使用的印鉴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真实、合法,查验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特别是要查明是否具备主体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各方所具备的资格条件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要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投标单位的牵头人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确定。

1.2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应合法有效,并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避免出现同样用辞的涵义不一致的情况,合同内容表述不能存在互相矛盾、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地方。

1.3 通货膨胀或货币贬值等因素可能会对工期较长的工程产生不利影响,承包人容易因此而遭受损失,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将这一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费用增加现象时有发生,有时最终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会远超原来的合同总价,为了规避这一风险,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人要充分重视合同中价格调整条款的作用。譬如,一些国铁项目,建设工期较长,其中很可能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这些因素。有关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格方面的条款,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的,若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整,则承担部分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不宜用在工程范围不确定的项目上。

1.4 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会出现因开工、竣工日期没有明确界定而带来的工期争议。其中,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的区别;竣工日期有“交付使用之日”、“验收合格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为了避免纷争,采用哪种方式界定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开工、竣工所应办理的手续和签署的文件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中间交工的工程同样按上述方法操作。

1.5 合同中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条款,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商、指定建筑材料及设备供应厂家、材料设备等质量检验权,要尽量做到明确细致。如合同约定了业主和工程师有权对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进行认可和检查,那么条款中就应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否则,质量标准不明确将引起争议,承包商可能会因为业主以“不满意”为由拒绝认可,而遭受损失。

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等四个阶段,对于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和支付审批程序的选择,可能会大大影响承包商的成本、进度,譬如,某工程合同中提到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后实施,但具体日期没有明确,这就给施工方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因此,合同支付方式的有关条款是谈判的重要方面。

1.7 双方应通过谈判明确,由于工程变更、恶劣气候影响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解决办法,譬如,沿海地区施工会受台风影响,高寒地区会受冻土条件的影响,承包人应要求合理要求延长工期并对损失争取索赔。

1.8 对于业主扣留的质保金,承包人要尽量争取以维修保函取而代之。因为维修保函可以使承包人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保函的期限一到将自动作废。它对承包人更加有利。另一方面,业主也无须因此承担风险,因为业主可在发生维修费用时,凭保函向银行提出款项索回。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及时撤回保函。

1.9 在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详细评审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同时对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要进行认定,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并组织各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如有异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草稿,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订合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执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表现为当事人的积极行为,如执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等。工程施工阶段合同风险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减少项目损失。整个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2.1 建立完善的企业合同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落实合同管理制度。有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和相关合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未能有效系统建立,即使有某些合同管理程序,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变形,没有将体系和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形同虚设。

2.2 重视合同交底。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很多人不重视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致使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造成合同执行不彻底或不及时,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这需要通过有效的合同分析与合同交底,明确合同目标及主要合同任务,用以指导合同执行的具体工作,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3 施工过程中重视索赔,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索赔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实践、分析实践发生的原因、捕捉索赔机会,及时提出正确的索赔请求,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从索赔中获得效益。

3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3.1 加强合同的管理。要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来加强合同管理。企业要充分重视对内部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要对企业的经营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合同法》培训,促进他们合同意识的提高以及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自觉遵守和运用。通过培训,逐渐转变企业在合同纠纷中处于被动应付的不利局面,使其能够主动有意识地预防合同风险,促进企业应变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3.2 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转化为利润。当出现如下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和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这些情况包括:甲供材料延迟供货、重大设计变更、指定分包合同延误等情况以及付款延迟等发包人违约情况。譬如,某项目自施工之日起,两年内,因甲方征地拆迁不力等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迟迟无法施工,这给施工单位的人力、物力带来了很大经济损失,并且在这期间,物价上涨,因此,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是很好的将风险带来的损失转化为利润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施工企业须注意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提出时限。

为了使索赔的提出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施工企业应掌握发生索赔的原因,对关于索赔的合同条款内容心中有数,同时还要充分收集索赔金额计算的相关证据,明确材机费用的计算方法等。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约定时要注重诚信,以创造良好的氛围来促进索赔问题的顺利解决。在索赔过程中,施工企业既不能因为关系至上而放弃合理索赔,也不要因为过分注重眼前小利而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关系,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平衡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工作关系与企业信誉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掌握索赔的尺度。

3.3 掌握结算的主动权。在项目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因为建设单位推诿而造成的工程结算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为了对发包人这种行为给予制约,鼓励合同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过期视为认可”的原则,其中的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施工企业应充分理解该司法解释的精神,善于利用此条款的规定,在备案合同中写明“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天内审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认可已方提交的结算”,或者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4 结束语

合同风险控制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学习和实践,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分配观念,逐渐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就能够达到为自己赢得利益的同时,又与合作方建立一种融洽的合同关系,达到“双赢”的目的,实现合同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设工程出版社,2010.07.

[2]王霁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法律详解及案例[M].沈阳:辽宁技术出版社,2009.50.

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第3篇

Abstract: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risk has the diversity and complexity, we need to consider systematically in the design of coping strategie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discusses risk control system of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from four areas, risk aversion, risk prevention, risk allocation and risk transfer.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EPC);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分配;风险转移

Key words: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EPC);risk aversion;risk prevention;risk allocation; risk transfer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8-0234-03

0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散、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等四个子系统。其基本逻辑是在进行风险评估之后,首先是对根本性的风险予以回避,放弃或拒绝该项目;其次对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可行而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该风险的发生概率;再次对无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风险进行分散,即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与客户以及相关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风险承担与损失的分配;最后对于自留风险以及公共风险进行风险转移,将此种风险转移到其他进行风险管理的社会组织。

1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风险回避是指EMCo经过对所识别出来的EPC风险进行评估之后,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损失的程度,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或者对原来的项目方案进行修改调整以避开风险源。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风险回避是风险评估之后的决策结果,如果一个具体的EPC整个系统有巨大风险或者某个子系统或某个风险发生的几率很大且损失也可能很大,那么就必须进行风险回避。根据EPC在我国的实施情况,我们认为风险回避一般来自于客户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施工风险、节能量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违约救济的环境风险(行政救济风险与司法救济风险)等,当任何一种风险或某几种风险的组合发生的几率很高、可能引起的损失很大,致使原来预期的收益目标产生负向偏离的时候,就必须要立即放弃或拒绝该项节能项目;如果进行适当的修正可以的话,则也可以进行修正后再行启动。

2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是指对于无法回避的风险我们应该寻找现实可行的方法与途径与以防止和降低,若在采用了防止与减少这类风险的方法之后,该项目的风险仍不可接受,EMCo就应该放弃该项目,转而寻求其它风险低、回报高的项目。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风险中不可抗力的非人为风险就是不可防范的。有关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有:

2.1 EMCo内部风险的防范。内部风险的防范不仅是对EPC所有风险的应对,更是对可行性研究风险的相应防范。

2.1.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里有两种含义:一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按照管理学的要求,制定和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使之达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和谐统一。制度的低成本供给、制度结构的协调、制度的静态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保证EMCo在EPC的整个过程的风险调控能力。

2.1.2 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EPC中有三个层次:员工层次、人力资源层次、人力资本层次,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达到我们所谓的第三层次。特别要注意人力资本的产权界限模糊性所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本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人力资本价值不确定性风险。

2.1.3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构建科学的管理组织,优化管理流程,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使组织资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系统内外的各个运作过程节点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EPC的整个成本可以降到最低,并且可以减少风险源的存在,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能够进行很好的控制。

2.2 客户风险的防范。客户风险的防范旨在选择合适的客户。确定适当的客户是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EMCo必须确保所选择的客户业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会按项目的节能量支付给EMCo应分享的比例。因此,EMCo从一开始就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通过银行、其它客户、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客户的客户等去了解客户的各方面情况,并与客户单位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络,随时获得他们对项目的反馈意见,以便改进工作;同时避免因客户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选择客户从对客户评价开始,以了解与评价客户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2.2.1 客户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评价。①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额、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等。一般来说,若公司成立时间太短,在与其合作时应予以充分关注;公司注册资本较大时,说明其实力较强;如果客户的股东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那么客户的风险就会小一些。②客户经济形式。客户属于国营、民营、三资还是私人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但一般因地区而异,因社会发展阶段而异。③客户与政府关系类别。有些企业与政府关系深厚,这些企业往往在经营上无太大风险,但可能会存在一些信用风险。④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全资子公司有多少,控股公司有多少,参股公司多少,各自的状况如何。了解这些以便全面了解客户的整体经营情况和实力。⑤企业的综合素质。如领导素质、社会评价、厂区面貌、员工精神面貌等。了解这些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2.2.2 客户财务情况的了解和分析评价。①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了解EMCo要投资的项目是与主营业务有关,还是与兼营业务有关。一般来说,企业较重视其主营业务,投资于此风险会小一些。②了解经营情况。包括了解: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同时,还要了解客户产品的市场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市场前景等。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持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的客户是优质客户。③关注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看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报告结论是什么,有无保留意见,存在哪些需要说明或调整的事项。④财务状况分析。包括资产变动的来源分析、利润增减额变动分析、利润构成变动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获利能力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⑤银行负债及偿债能力分析。一方面要分析客户的银行负债情况,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客户的或有负债分析。⑥应收账款与其它应收款分析。⑦现金流分析。除了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分析外,还应分析:a.利润质量;b.未来状况。以便全面了解客户的过去和将来的财务状况,充分评估可能的风险。

2.2.3 重大事项的了解。EMCo还应该关注客户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事项,因为重大事项对投资项目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对重大事项的分析主要包括:①分析客户近期可能进行的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②对客户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体制改革,包括资本结构变化、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③了解客户当前有无面临重大法律诉讼问题;④了解客户近三年是否出现较大的经营或投资失误,如果有,原因是什么;⑤客户是否参与了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果有,客户则会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EMCo的投资项目失败。⑥其它重要项目情况的了解和分析,主要针对客户存在异常情况的资产、负债项目。

2.2.4 科学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可借用银行的信用评估系统,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示范EMCo之一的辽宁EMCo就非常成功地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他们的客户信誉评估系统对自己的目标客户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同时对客户群进行正确评价和细分。他们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本公司的技术特点和全省的行业特点,将客户分为三类:黄金客户、机会客户和高风险客户,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从而将客户信誉风险降到最低。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时,EMCo内部负责相关项目的人员应回避,因为他们的评估意见可能不够客观。向与客户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核实客户的信用情况。如向客户的原设备供应商、合作单位等核实。在对客户进行详细的评价基础上,尽可能地选择优良的客户。这类客户应是真正有节能潜力,而且真诚地愿意与EMCo合作,而不是由于急需使用资金或出于其它目的。

2.3 节点风险的防范

2.3.1 合同风险的防范。合同风险是合同的不完全性所导致的,合同风险的防范重在签订一份尽可能完善的合同。目前来看,这方面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要力争将风险控制在合同上,通过合同的约束来保障项目的正常执行,以及EMCo正常地收回应得的收益。

2.3.2 融资与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够不投资而更新设备、节约能源使EPC的重要优势,如果融资出现风险,则该节能项目将面临失败。融资风险的防范有两个方面:一是EMCo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二是选择好的项目或者是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这是保障项目的未来稳定收益的关键,也是融资途径顺畅的关键。关于财务风险,特别强调EMCo应成为项目成本分析的专家,这是取得项目利润的重要前提。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有:不要忽视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杂费,它们累计起来很可观。例如,更换荧光灯镇流器时,要用的导线和连接件,这些材料的成本虽然低,也应计入项目的成本内;应将“间接”成本如交通费用、清理现场垃圾费用等都计入项目成本内;明确可能的“附加”成本,应让客户清楚地理解这些都是项目的额外成本。例如,要更换泵或风机上的电机时,应将滑轮、密封件、皮带等的费用包括进去。如果门窗玻璃或百叶窗损坏了,EMCo更换时就有额外费用发生。

2.3.3 施工风险的防范。EMCo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以使客户按时向其付款。如果建设期比计划期延长了许多,EMCo的贷款利息就会增加,其它费用也可能会增加。降低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在制定施工进度表之前确定各有关设备的交付日期;仔细地计划施工步骤,让客户方面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介入这一过程,以便他们能指出潜在的施工问题;让EMCo的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全面负责;在施工进度表中留有一定的时间余量,以防可能发生的工期延迟。

2.3.4 设备和技术风险的防范。尽管设备制造商对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有担保,如果所安装的设备运行情况不佳,EMCo仍然会为解决有关问题而承担额外费用。减少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只使用经过考验的技术,EMCo不应在其业务中进行新技术的应用试验;采用有可靠性记录的设备,例如,很多电子镇流器都具有极好的性能,但在实际项目中,应选用有良好运行记录的镇流器;选择愿为其设备提供担保的、优秀的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担保应包括承担更换设备的人工费用。这里要注意,尽量避免接受那些财务状况不太好的设备供应商的设备,尽管他们也提供了优厚的担保。因为,一旦设备出现问题,而该设备制造商却停业了,无力履行其担保责任,这时EMCo就会遭受损失。

2.3.5 节能量风险的防范。这是EMCo容易犯大错误的地方,降低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对项目的目前状况进行实测,而不能靠假定。例如,对调速传动设备更新改造前,必须确定泵的负荷分布,以精确计算节能量。为节能量的计算误差留出余地,确定合理的误差幅度。例如,按计算节能量的80%来确定实际的节能量。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连续地监测,密切注视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期节能量的早期迹象,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3.6 投资回报风险的防范。这是EPC业务的独特风险,需要EMCo关注和研究。在项目开始前,EMCo应结合客户的具体状况制定详尽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案,确保按计划收回项目投资和应分享的效益。根据国内示范EMCo的经验和教训,回避此类风险的方法有:知己知彼,主动安全。只有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在出现风险时有相应的对策来化解。必须在合同谈判时就与客户将效益分享及期限谈清楚,并向客户解释清楚“为什么”和“怎么做”。如辽宁EMCo采用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就较好地保证了EMCo的投资回报,同时也使客户容易接受。制定合理的分享年限,并留有一定的应变余量,以保证在客户方面出现任何不利变化时,EMCo仍然能收回全部投资。选择权威的能源审计部门监测项目节能量,以保证能公平合理地进行项目的能耗评估和节能效益分析。该审计部门最好是国家有关部门、当地或该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机构。

2.3.7 证据风险的防范。在违约与救济阶段,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是EPC的外部环境,或者说是外生变量,在风险防范时我们一般不予考虑,但证据风险我们可以有效防范,措施是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记录准、及时、完整。特别是对于影响履约的因素与结果的记录与签字,对于合同履行变更与解除的缘由与情形要记录与按规定签字盖章。还要注意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作用。

2.3.8 风险的防范。在争议解决时,其EMCo代表人无论是属于公司内部员工还是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都存在风险问题。对于风险的防范除了选择人之外,主要是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把所的事项与其付出的努力相联系,尽力达到中的信息对称性,消除信息的不对等、不充分、不真实、不完整,解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3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配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风险分配,是指对于无法回避而且预防无力的风险,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EMCo与客户以及其他合同当事人甚至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通常情况下,EMCo会将一些损失频率高而损失程度轻微的风险自己保留下来,而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的风险分配出去或转移出去。EPC风险分散是站在法律角度予以阐述的,这里有三个基本假设:①EMCo与客户能够清楚地约定这些风险管理条款;②些约定条款能够被全面适当执行;③当一方没有全面适当执行时,另一方可以无成本地申请强制执行。很明显,救济风险不能以此来分散。下面我们对EPC的风险分散措施予以阐述。

3.1 客户信息的合同化。通常情况下,EMCo要确保与之签订合同的客户具有相应的资格与履约能力以及基本的信用,如果出现客户的信用风险或者经营风险,那么EMCo要承担其不利的后果。但是如果EMCo要把客户的基本或者关键信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订立在合同之内,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客户就应当承担 “欺诈”EMCo的法律责任,这样就把本应由EMCo承担的风险分配给了客户。

3.2 不可抗力的约定。对于EPC中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行政与司法救济风险等非人为风险可以采取不可抗力的条款约定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散。由于这些风险是人力事前不可预见、发生时不可控制、发生后不可克服的事件,故从责任上区分,双方都没有过错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涵义、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以及双方损失的承担,十分必要。这有利于包括EMCo在内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预期行为后果,对于风险进行适当管理。

3.3 情势变更的约定。对于双方节能服务合同中不可抗力没有涵盖的情况,如果发生了异常变化则应约定情势变更条款。特别对于节能量风险、节能价格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等适用较多。当价格或节能量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应属商业风险,EMCo应该自我承担,但如发生大的变动,致使合同履行严重显失公平,属于无法预见的不正常的商业风险,应允许当事人以情势变更原则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如果迟延履行,在此期间发生的异常变化则不能适用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必须是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或是履行合同已没有意义,或对一方造成重大损害。

3.4 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对履约阶段中的风险分配。一般情况下,融资、技术与设备和原材料、施工的风险由EMCo承担的居多,对于EMCo的约束也多,但是这些环节仍然需要客户的密切配合,有时这些配合至关重要,如此在合同中明确客户的违约责任就可以把部分风险分配给客户。而设备监测与维护、节能量的核算以及投资回报风险更与客户息息相关,这就需要约定客户如违约应该承担的风险与损失。

3.5 免除责任的约定。对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EMCo可以依照合同和法律免除责任,将风险转移至客户或共同承担。但在EMCo与设备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技术供应商、资金提供者、施工者等按照合同行事时仍然会受到不可抗力的困扰致使相关的节能服务合同的履行遭受障碍,此时双方协商在节能服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EMCo的免责或部分免责。

3.6 履约担保的约定。由于EPC的节能模式,EMCo承担了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有时会使项目本身遭受不合理的阻碍。为使项目运行顺畅和公平合理起见,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这既可以在节能服务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牵连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融资或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担保主要来自于EMCo之外的其他合同方,如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资产抵押等有效担保方式。

3.7 牵连合同的约定。把由EMCo承担的部分风险通过与其他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形式分配出去,这主要体现在牵连合同中。为了实施一项EPC节能项目,EMCo必须把自己不具备能力的业务承包出去,与相关方订立节能服务合同的牵连合同,如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融资或融资租赁合同等。这时EMCo就有机会把有关风险――融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施工风险等合理地分配给合同方。如邀请设备制造商共同参与实施节能项目,用节能效益分期偿还设备费用等方式。

3.8 合同主体的多元化。按照风险分散的基本原理,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选择风险特征不同的主体进行组合,是不同的风险之间相互抵消,最终形成无风险或风险低的组合。这表现为合同主体的多元化。EMCo可以通过储备各种供应商和分别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分散风险。“不要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合同主体的多样化使EMCo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但并非是越多越好,供应商过多将会带来过高的成本,从而出现新的成本风险。

4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

对于无法分散或无法回避的风险,EMCo可以将该风险转移到合同当事人之外,通常情况下是风险管理的专业组织。本报告认为风险转移有三种方式:保险转移、合同债权转移、期货转移。

4.1 保险转移。EMCo可以根据自身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损失承担能力,将那些认为不能进行有效管理或者管理成本很高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一定的保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EMCo可以获得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此时衡量的是保险费用与得到赔偿之间的差距。但是现在保险公司承保的险种有限,需要EMCo进行通盘考虑。

4.2 合同债权转移。合同债权转移是EMCo将EPC模式下的全部或部分节能利润的收益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折算后节能收益一次性支付给EMCo,由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取代EMCo的合同主体地位,收取将来的节能利润,实际上是将由节能服务合同产生的债权转让出去,这既是一种融资方式也是一种风险转移方式,EMCo在转让自己的债权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了。

4.3 期货转移。期货转移主要是针对EPC模式中所需要的大宗期货商品所具有的风险,如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融资租赁风险等。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墙顶协议,确定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以规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一品种、规格的商品。期货交易的产生,为现货市场提供了一个回避价格风险的场所和手段,其主要原理是利用期现货两个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商品价格的千变万化导致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可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使期现货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锁定企业的生产成本或商品销售价格,保住既定利润,回避价格风险。

上述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控制模式之间既有逻辑关联,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EMCo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要系统考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每一个节能项目的情况(客户情况、节能设备改造、资金与财务等等)进行组合式风险控制或单独式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田基赞,李鸣,关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节能降耗对策.经济视角,2007,(11):70-71.

[2]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估.电力需求侧管理,2007,(9):260-261.

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 风险分析 处理

1. 项目风险的识别

一般地讲,EPC 总承包项目在EPC 合同起草阶段,就应启动项目管理程序进行项目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分析和风险的控制等进行研究,制订风险应对、风险控制及处理办法。

我认为,EPC 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重点是工程质量、HSE 管理、项目进度、项目成本等风险,那么EPC 总承包项目如何进行风险识别呢,首先应建立项目风险识别管理体系,确切地讲应该在项目实施的准备阶段,就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项目组)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分别建立各阶段的风险识别体系。建立该体系的主要目的,首先是判断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各类风险;其次是找出风险源及产生的原因。在项目经理的带领下,项目组要针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度计划、合同草拟等每个具体环节所面临的风险源及产生原因进行识别,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1 充分研究项目技术、经济因素。要研究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和建设规模、采用何种专利技术、建设资金来源、概算(或投资)编制办法;了解项目建设的技术条件、质量水平,设备制造、运输、安装条件、施工及吊装方案(尤其是大型设备,如:加氢或加氢裂化反应器、精丙烯塔等)以及采用的标准、规范;了解项目建设工期、EPC 总承包工作范围和业主承担的风险范围等等;更要了解建设项目的背景和业主(或发包方)的资信情况等。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具体分析,可以切实发现找出很多具体的风险因素和风险产生的原因。

1.2 建立项目风险源清单,列出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可能出现风险点。设计环节,勘察设计条件、设计文件及深度、设计技术条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主要工程量、概算编制办法及规定等等。如:某EPC 项目延迟焦化装置,由于详勘资料没有描述该装置的储焦池(120m×20m)处于一条地下冲击沟之上,开挖时发现,现场采取了毛石回填的措施增加了费用,所以勘察设计条件也是风险源。采购环节,这个环节的风险源主要研究采购合同法律层面上的风险,例如:仅合同条款方面就有合同标的、合同价款、交付与验收、合同支付与结算等等,有经验的承包商在规避物资采购风险方面会有一些关于“物资采购防范法律风险”的提示性文件,这类文件详细明确地提示了不同阶段及各项工作(或条款)所要防范的风险源,项目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制订项目自己的清单。施工环节,现场HSE 管理、施工程序、施工分包管理、施工规程及规范、现场条件及措施、大型机具进出场管理、工程进度、施工方案及变更等等。

1.3 风险的归类。首先把项目风险源清单中列举的风险因素按照风险的类型进行分类细化,针对性地制订应对的策略、方法及实现项目目标的措施;其次参照以往项目经验,划分风险等级。对于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组的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熟悉的是项目管理体系和控制管理的程序,从这个角度来讲项目的风险可以分类为工程质量风险、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工期进度风险、成本费用风险、企业信誉风险、法律风险、其他风险等。另外,项目风险按照其后果或因素属性还可以分为,经济的、市场的、业主(或发包方)的、自然的、其他风险等等,其归类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项目的特定环境或特殊条件设定和分类,不再赘述。

2. 风险分析

从项目管理的角度项目风险可分为:工程质量风险、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工期进度风险、成本费用风险、企业信誉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其他风险等等。项目组内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共同制订风险预防措施和规避风险的办法。为了更好地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各类风险需要了解掌握的重点内容有下述几个方面:

2.1 工程质量风险。了解掌握勘察设计条件、设计技术条件和技术规定、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主要工程量、施工企业管理和工人的技术水平、业主和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现场施工技术方案和条件等。

2.2 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了解业主对HSE 管理的要求、项目HSE 管理体系、项目应急预案等等。项目安全事故是风险的性质是较严重或灾难性的,是项目风险关注的重中之重必须重点防范。

2.3 工期进度风险。了解项目实施计划、关键控制点、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施工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劳动力资源保障情况等等。

2.4 企业信誉风险。调查了解项目业主和分包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业主其他项目的管理与支付的情况,了解分包方的履约能力等。

2.5 合同法律风险。研究招标文件,对合同的协议书和一般合同条件、特殊条件、通用条件进行对比分析,重点研究合同条件中的支付条款、税收、外汇币种、价格调整、合同结算等条款,重点分析各种限制性条款,避免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不慎带来的损失等等。

3. 风险控制和处理

项目风险控制和处理的方法同风险理论是基本一致的,主要有: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分散和风险自担。

3.1 风险预防,系指事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主要方法。EPC 总承包项目一旦成立,在项目策划书或项目实施计划文件中对项目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及预防措施是有专篇论述的,项目组各部门经理及主要成员有义务完善风险内容,并按照文件中建议的控制和预防措施,落实到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及相关的项目实施程序文件中。比如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要求现场专业工程师必须认真核实主要工程量,必要时可针对项目特点,采用颁发项目签证补充规定的方式,重申签证管理要点和工作流程,要求费用控制工程师见证和复核工程量,以避免现场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项目要预防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具体的指导项目管理的各种活动,有意识地采取项目风险主动防范的措施。

3.2 风险转移,系指项目以某种方式将部分风险合理地转嫁给他人承担。项目对风险转移采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利用设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将风险转移给设计分包方、采购供应商和施工分包方;二是将风险转移给项目担保人或担保银行;三是通过购买工程保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险等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损失情况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风险损失。对于EPC总承包项目,业主往往利用强势把属于业主的风险转嫁给总承包方,另一方面项目风险转移给分包也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合同额的5%,总承包方风险压力是非常大的,项目组是否能够合理地将风险转移下去或不接受业主风险,需要通过风险分析活动进行决策。项目HSE 方面的风险,为避免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应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一部分风险损失。

3.3 风险分散,有外部分散和内部分散两种,外部分散是指通过同外部合作,将风险分散到外部去,从而减少其风险损失。风险内部分散是指通过内部调整,将项目风险损失分摊到另外的项目上去,从整体上调整一部分风险损失。一般来讲项目风险在项目投标报价或合同起草谈判阶段应充分预计到的,应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风险分散到别的项目。对于涉及到专利供货商的EPC 项目或涉外(国外)的EPC 项目,可以采用联合投标报价的方式进行,一旦项目发生风险可以把部分风险分散到联合体的另一方,这是目前EPC 总承包项目最常见的风险外部分散处理。

合同风险控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风险; 分析; 控制; 管理

当前我国建筑业普遍存在产高利低的现状,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分析其原因,有一重要因素就是对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控不到位,致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必要的分析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本文分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种类,并从合同的签约阶段和履约阶段分别阐述了对合同风险控制的具体管理措施。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种类

( 1) 投标阶段未对工程项目和发包方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和考查。合同签订后可能会因工程未正式立项、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信誉差、不诚信,导致履约能力差,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和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等。

( 2) 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且报价水平又非常低,直接导致项目“天生”亏损。这种项目多为评标办法为低价中标的项目或是对施工现场和自然、社会环境等不利条件考虑不足,未进行标前成本测算或测算的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致使投标报价偏低,造成项目亏损。

( 3) 合同条款对承包商过于苛刻的要求。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过多规定了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并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不平衡条款,即所谓霸王条款。如规定变更的费用总额超过合同总价 15%以上时才给予补偿; 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 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要承包商大量垫资承包; 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 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风险。

( 4) 合同条文不完全、不清楚、不严密。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完整、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甚至导致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 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 缺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等。

2 合同签约阶段的风险防控

合同签约阶段是合同风险控制的至关重要的阶段,要签定一个对承包商有利的、风险小的、收益高的合同,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 1 对工程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审查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不能盲目跟踪,重点审查拟跟踪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发包方的合法性和信誉情况,从源头上来降低项目风险。

2. 2 认真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在投标文件的编制中,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根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

2.3 做好标前成本测算,确定合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人员应对清单中的主要工程量进行复核,结合施工方案、项目特征、可能变更的项目等应适当采取一些不平衡报价,为后续合同谈判和变更索赔打好基础。根据评标办法并分析投标对手情况,制定投标报价策略,确定合理投标报价。

2.4 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工程款的支付主要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在合同中应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条件及数额作出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应明确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单位,验收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等。

2.5 对监理和双方管理人员的权责约定

工程中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技术管理人员众多,合同方各自的人员往往权责不清,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约定,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合同规定以外的人随意签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6 预防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陷阱

为防止个别发包方恶意骗取承包商的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①核实发包方的资信情况; ②落实工程是否办理了合法报建手续; ③发包方的工程后续资金是否落实; ④对支付给发包方的定金或工程预付款进行公证。

2.7 约定违约条件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若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工程中,很多承包合同对此制定的不全面致使实际操作困难,是整个合同的修订失去了约束的效果,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的条件、方式、赔偿支付等进行详细说明,约束双方在合同上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履行。

2.8 加强合同评审,控制合同风险

合同签订之前应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价。通过评审发现合同条件是否表达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有关不同意见是否已解决,承包工程人是否有能力按合同条件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承担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和潜在风险等。

3 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3.1 组织措施

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一名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管理班子。对风险较大的某一项工程,应成立专门的指挥管理组织,配调经验丰富的专家组织攻关。

3.2 技术措施

对工程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较大的合同款应采取技术措施为主的对策。如设计变更较多且费用调整受限制的工程,集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分析可能变更的各种问题,提出甲方能够接受的,且乙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补偿的变更,或提出合理建议后甲方能主动提出修改设计,使问题脱离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3.3 经济措施

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相应的采取经济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在工程中常见的情况有: 在雨季施工前抢施地下室及基础工程; 在冬季施工前抢施结构及湿作业工程; 在竣工交用前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所有采取的这些抢施工程无非是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施工及管理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

3.4 争取风险化解的机会

合同中必然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情况下,不甚计较个别条款的严格程度。乙方有时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一些隐含风险的条款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形成资料。使一些本来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

4 结束语

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约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约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