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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全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当中最主要的"杀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范文一】
近年来校车事故频发,可谓触目惊心,校车的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为何校车事故,尤其是幼儿园校车事故频繁发生?
一是我国缺乏统一的校车管理制度。虽然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已于2010年7月1日出台了首部专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却遭遇了执行难。目前,我国仍未立法强制执行专用校车的使用标准,校车种类五花八门,有学校的,有教育部门的,有企业的,也有私人的。另外,无运营资质、车质差、从业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也广泛存在。国内媒体曾多次介绍美国的校车管理制度,美国校车的法律制度基础、标准、资金来源、管理机构、校车的特权甚至连司机的招录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在美国,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便是校车。加拿大、法国、德国等国家也都对校车的管理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我们要向先进的校车管理制度取经,制定严格的校车生产和管理标准,包括司机的配备也要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是我国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幼儿园校车事故的频繁发生,暴露出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是"以公办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公办幼儿园数量十分有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的数量增多,社会对专业化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但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公立园量少难进,私立园价高进不去,这就为"山寨"幼儿园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空间,"山寨"幼儿园大多校舍简陋,资金不足,配套设施滞后,更谈不上拥有安全规范的校车。因此,在强化包括校车管理在内的校园安全管理的同时,政府必须加大教育投入,承担起购置、运转和维修校车的责任。
三是政府监管的缺失。就在甘肃正宁事故发生一个月前,甘肃省还集中开展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超员载运学生的情况进行整治。很显然,这项整治活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近年来,校车种类杂、管理乱、惨剧多,这些现象的背后实则是政府监管的缺位。无论是教育机构还是交管部门都无法推脱监管不力之责。校车是一项公共服务,保证校车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能以校车问题"难管"为借口而行政不作为。
【范文二】
近段时间校车安全事故频发,2011年12月丰县校车侧翻造成15人遇难、2011年11月正宁校车事故造成21人遇难、2011年9月淄博校车翻车造成20多名幼儿受伤、2011年9月邵阳渡船下称造成12人遇难20人受伤、2011年7月西安校车翻车造成4人受伤。人们纷纷对那些无辜的生命表示同情,对校车的现状表示不满。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政府拟出台《校车安全条例》以保证校车的安全,准备拨付财政资金对校车进行补贴。然而人们却忽视了对此背后的撤点并校的反思。
在2001年之前,我国采取一村一小学、一乡一初中的办学方式,农村孩子完全可以就近入学,无须乘坐校车,当然也就不会有校车安全事故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学生人数逐年减少,综合分析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农村青年的生育意愿变化引起新生儿的出生率下降,致使农村生源减少;二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父母外出务工,子女随父母在城市就读;三是人们追求优质的教育资源,送子女进城上学。为了提高办学效率,政府于2001年提出撤点并校。这个政策的初衷有两个:一是减少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效率;二是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育质量。
那么在撤点并校之后是否达到了当初的预定目标了呢?在办学效率方面,把原来分散的学生集中到一起,可以减少教师的数量、提高校舍的利用率,便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政府明显地节省了开支。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政府节省的开支却转嫁到了农民的身上。一个学生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的开支上一年至少多出1500元。这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有增加了一些额外的负担。农村孩子之所以乘坐不安全的校车都是为了省钱。如果乘坐标准的校车、住进舒适的宿舍、吃上可口的饭菜,那么学生的生活费还会成倍上升。教育成本的上升将会引发更多贫困学生辍学。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撤点并校可以根据每位教师各自的特长安排合适的职位,优化师资结构,使偏远农村的孩子也同样接受等同于镇上孩子的优质教育。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效果却大打折扣。首先农村整体的师资力量并没有发生变化,优质的教育资源只是在较小的范围内获得了平衡。只有采取提高偏远地区教师待遇的办法补充新生力量才是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根本途径;其次撤点并校后学校的规模扩大,这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班额的增大也不利于因材施教。从美国的教育发展历史看,他们也因为城市化进程出现许多微型学校,但他们利用生源的自然减少推行起小班化教学。这种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最后寄宿制的生活方式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童年期是孩子长身体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充足的营养,然而对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来说,他们在学校的饮食明显不如在家庭。同时童年期也是他们心理发展的敏感期,这些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的情况下又离开自己的祖辈,他们之中有许多人感到缺乏安全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没有对农村孩子的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做好准备的时候,撤点并校应慎行!
【范文三】
校车事故今年已经好几起了,而且事故原因几乎没有太大的分别,新闻报道的文字也近似到让人哭的地步。不用说,教育部马上又下通知,紧急排查中小学校车安全隐患。光今年就排查过不止一次,下通知也不止一次。结果怎么样呢?相似的事故还是一再发生。所以,教育部的通知只能起一个警示的作用,于事故的真正原因起不到太大的效力。
我们可能都清楚,每次事故都是在县与乡镇之间这样的农村地区发生。作为一个乡镇结合部工作多年的教师而言,我太了解这些上学的孩子们情况了。
事故原因我不能肯定,但学生上学的状况我多少了解一些。现在农村学校由于布局调整,特别小的学校都合并了,那些撤校的村子里的孩子们只能到外地上学。或住校或坐车上学。我所在学校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是这种情况,学校没有住宿条件的,孩子们有的住在私人办的接送站,有的坐校车,一年级的孩子就离开父母开始住接送站或在学校住宿,看着真让人心疼。
那么,是不是这些孩子都是村子附近没有学校吗?也不尽然。有的是因为学校撤并没有了,有的是村里有学校或附近村子有学校,但家长认为农村的教育条件、师资都不如城里,想让孩子接受比较好的教育,于是也有择校进城读书的。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让家长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情理之中的。
那么除了住宿的学生,外出上学的孩子就得坐接送车了,也就是所谓的校车了。有的网友不理解,说是三番五次出事,孩子的家长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坐超载的车?不是农村人的命不值钱,而是他们的确穷,贫穷再加上观念的原因,导致他们对安全这一块忽略了。不坐超载车,就得多掏好多钱,不然按正常核载的车,送学生的车怎么挣钱?所以就产生了超载。这是超载的主要原因。
那么,政府一声令下,坚决治理超载是不是就能杜绝事故发生了?也不尽然。治理校车超载肯定有效果,但并非完全有效。因为你治了校车超载,还有非校车超载呢。你治了非校车超载,还有疲劳驾驶呢。总之,交通事故这个杀手的确要好好治一治了。教育部的通知能解决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的交通环境实在是太乱了,尤其是小城镇的交通状况更差。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差,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其二。
关键词:校车安全;政策;道德氛围;法律;经济
近期,校车安全事故在全国多处频频发生,造成众多中小学生的非正常伤亡,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透视近年来的校车事故和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关注的目光,我们发现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 近年数起校车事故瞬间回顾
仅去年一年,校车安全事故已致上百学生伤亡。现就其中几起事故做一简短回顾:
事件一: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运送幼儿的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
事件二:2011年12月12日早晨,广东佛山市,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车被一辆重型自卸车拦腰撞上,校车上37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事件三:2011年12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目前,死亡学生人数已经达到15名。
事件四:2011年12月1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市,一辆满载学生的大巴车与一辆载重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大巴车上两名学生当场死亡,多人受伤。
二、 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探析
近年来,我国的校车安全事故呈现频发态势,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惨重。究其成因,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上的盲点是导致校车事故频发的总根源
之所以校车事故频发,除了显而易见的车体质量不达标、驾驶员违规驾驶等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校车安全责任落实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而这种立法上的缺失导致的后果便是校车事故责任主体模糊。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就指出“很多发达国家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都有校车法的,而且界限界定的非常清楚,我们由于没有立法所以责任主体也非常不清楚。近年来,我国政府虽然就校车建设颁布了一些管理条例,这些管理条例对规范校车系统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校车系统自身的复杂性,这些缺乏长效机制的制度建设并不能从学生安全保障体系和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层面解决实际问题。”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必须从法律层面入手,无责任主体导致的无人管状态只会使校车制度建设无疾而终。
(二)资金(经济)乃导致校车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多数校车事故发生的原因均为超载,同时还天然的伴随着校车的不合标准、规范。而这样的校车为何还能上路运行?又为何要屡屡铤而走险选择超载呢?这背后不得不说隐藏着资金(经济)这一因素。资金因素涉及到三方面主体:政府、家长、司机。
(1)政府资金因素:政府在制定并实行“撤点并校”的政策的同时,由于财政捉襟见肘,未尝给予足额的财政补贴,用以购置符合国标的“真正的校车”。且在农村,道路条件差、交通警察缺乏,政府同样无力给予财政支持,改善这些不利校车安全运行的条件。
(2)家长经济因素:从全国范围来看,寄宿生通常要额外支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寄宿导致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刚刚出版的教育蓝皮书《2009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显示,在中部地区,每个农村家庭因寄宿而额外增加的费用平均为657.3元,在西部,这个数字是787.8元。[3]这使得众多家长选择校车而非寄宿,以此协调本已困难的家庭经济。
(3)司机经济因素:校车驾驶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众多“黑校车”装置简陋,离“国标”差之千里;亦不难理解为何黑校车上黑心司机屡屡超载。
(三)“撤点并校”政策为校车事故频发埋下隐患
自2006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大规模布局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中小学,把学生集中在县乡中心学校,目的是让教育资源集中利用,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一项善政。然而,大量村级小学、乡级中学消失,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们上学路途远了,交通如何解决?[1]在“撤点并校”的同时,现有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并没有得到完善,这就使得学生乘坐“校车”往来学校与家庭之间变得尤为频繁。此外,从归口来说,是交通警察管理。在有学校的地方,交警人手往往比较少,且他们更多地集中在繁华市区和主要街道,农村更没有人管理。这是监管部门的缺位。可见,“撤点并校”政策的后续事宜未能同政策本身一样得到落实这一事实为校车安全事故早已埋下了隐患。
(四)“汽车文明”的缺失为校车事故频发“推波助澜”
我们虽已进入车轮滚滚的汽车时代,我国也已由自行车王国步入汽车王国,但国内与之相对应的“汽车文明”却尚未培养成熟。这里主要分两点论述:车内文明和车外文明。
(1)车内文明:车内文明主要指驾驶校车的司机所展现出的文明风采。校车驾驶员不同于一般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独特的、与肩负安全运送学生使命相匹配的素质。然而,近来屡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显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素质普遍较差,相当部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系统学习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2)车外文明: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都市街头,抑或是路况复杂的乡间小道,都需要与校车运行相协调的社会氛围。在美国,安装在校车上的黄色闪光灯和红色停车牌如同红绿灯,周围所有的驾车人都必须听从它的指挥。当校车停下来时,红色停车牌就会打开,此时过往的车辆都会而且必须停下来等待。[2]对比看看国内呢?不久前,有城市发生火警,但消防车鸣笛多时也无车让路,眼看着大火却无法前行。消防车碰到的“冷遇”表明,培养“汽车文明”,坚守“校车先行”原则亟不可待。
三、科学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之对策分析
校车安全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总理也曾下令法制办,要求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据此足以证明,“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科学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共识已凝聚,举措有待施行。
(一)扫除立法盲点、力求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们不仅惊讶于校车安全事故的高发率,同时更惊讶于在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背后原来一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在法治国家无论如何都是件让人难以想象的事。为此,当务之急在于要从法律层面入手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从而扫除立法盲点,使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具体包括尽快落实校车安全责任主体;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等。[4]
(二)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经济
面对当下“黑校车”当道的不堪局面,政府应在关注寄宿制的同时将部分注意力转移到校车系统建设上,加大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财政补贴重担的形式,将校车系统建设正式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同时,要加快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推进的步伐,使因恶劣路况原因造成的校车安全事发生率大大降低。此外,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使因家庭经济条件差原因造成的主观上不愿让孩子住校但客观上适合住校的现象有所改观。正如马克思所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需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唯此众多制度层面问题方能得到彻底解决。
(三)完善寄宿制、建立校车系统
为解决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国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开通校车,二是实行“寄宿制学校”。然而2002年以后,重心多放在“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至今,不仅寄宿制未得到完善,且校车系统亦未建立。当下,政府要切实做好完善寄宿制的工作,如:督促校方安排生活教师,给予寄宿补贴等,彻底解决家长在让孩子寄宿方面的后顾之忧。同时,效仿国际惯例,在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的两个途径中,优先选择发展校车,因为成本相对低,也比较灵活――可避免广建校舍而日后生源少出现“空壳学校”的现象。[4]而政府要对校车系统的生产、运营、管理与监督各环节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出台相关制度以规范校车良性运营,由被动管理走向主动监督。
(四)培养“汽车文明”,营造道德氛围
诚如上文所述,“汽车文明”主要涵盖车内文明和车外文明两个方面。分而论之。针对车内文明即主要是校车驾驶员的素质问题,可借鉴吉林长春的成功经验――对校车驾驶员实施“考试准入”。对于考试合格者发放校车准驾证,不合格者取消驾驶校车资格。[5]培养“汽车文明”所需下的车外功夫则是指要营造好与校车安全运行相协调的道德氛围: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关注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媒体宣传和思想教育。通过树立典型正面人物、事件发挥榜样作用,同时制造比当下更加激烈的社会舆论这两把利剑来唤醒民众对校车安全的认同和维护意识。培养“汽车文明”、营造道德氛围是眼下规范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必备的软件部分。(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李泓冰.清除校车高危“常态”,不能再拖了[N].人民日报人民时评,2011-11-18.
[2] 任见.美国:校车先行[N].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2007-05-29003版.
[3] 杨东平.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1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然而,当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因为某些不负责任的因素离开这个世界,我们又该作何感想呢?生命是珍贵的,又是脆弱的。我们作为一名幼儿园负责人,我们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我们与之承担的压力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今天,看到了一条这样的新闻:2017年05月09日8时59分,山东威海中世韩国国际学校幼儿园一租用车辆,到威海高新区接幼儿园学生上学,行经环翠区陶家夼隧道时,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车辆起火。事故造成幼儿园老师重伤,司机和11名儿童死亡,死亡儿童中5名韩国籍,6名中国籍。还有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市一幼儿园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入水库,11日凌晨3时许,涉事校车被打捞上岸。此事故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有关校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为什么这些血淋淋的事例不能更好的敲响警钟,为什么老师与司机就这么没有一点点的责任感与安全意识。与此相比,加拿大校车出事率为零。可在中国这样的悲剧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发生。一次次让无数家庭悲痛欲绝的事故,一个个幼儿生命的沉痛代价,人们被悲痛击中,也不得不追问,为什么总是校车,为什么蒙受悲剧的总是孩子?痛悼这些生命,但绝不能再止于痛悼。这些孩子的蒙难,应该换来其他孩子不再遭受类似悲剧。
当今,有些人士分析了一下这些年来发生的校车事故的原因,校车安全事故反映出四方面问题:一是学校的校车管理没有重视安全第一;二是贫困地区缺少足够的校车,为超载埋下了安全隐患;三是对校车的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盲区。四是学校特别是校车的驾驶员对生命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随车教师没有高度的责任感与安全意识。校车管理要规范,应先加强校车司机和随车老师的素质。要提高全社会对校车超载危害性的认识。
通过一次血淋淋的教训,我们深知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的期望,更是群众的重托。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4-02
1 目前我国农村校车安全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始实施教育资源调整,明确提出“中学向城区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幼儿园联片集中办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市和乡镇中心集中”,实行这样的资源调整目的是集中优势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农村,村上的很多学校开始合并,由原来的“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幼儿园几乎都是在镇上集中办理,而目前农村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护这些儿童的责任多由家里的老人或者亲戚承担,上学采用走读制较多,因此需要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上学,这就使得在校车事故中农村校车的安全隐患比城市更多。近一段时间,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三无校车”和“黑校车”大量存在,农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是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中,实载9人,超载64人,19名儿童遇难,43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超载率600%,这一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震惊整个社会。
如何有效地防止这样悲剧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围绕农村校车安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就此展开论证分析导致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校车安全立法滞后
首先,我国早在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校园安全的有关议案,而时至今日《校园安全法》也没有启动,可见校车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导致每次校车事故之后,相关部门仅是“一阵风”的专项整顿。
其次,在现行法律中有关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仅有很少涉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又存在着一定法律空白,既不集中规范,也不成系统配套。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将校园安全纳入常态法律管理之中,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2.2 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
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被迫上学和放学都要乘车,这就使得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在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可是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市场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3 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
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大多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并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
第二,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掌控,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驾驶司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握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超载运营;
第三,由于学校资金薄弱无力购买校车,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这些车辆大多都是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有的是虽然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达不到使用标准。更有甚者,有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或者是改装车,只是图了个颜色就冠冕堂皇的标明“校车”二字。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4 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高
一方面,有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去安监部门登记车辆运营,校车司机也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非常单薄,司机除了自己基本工资以外,校车运营的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的开支需要七八千元,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多拉学生,多赚钱,根本不会考虑是否超载,不遵守交通纪律违规行驶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比较远,孩子上学放学都必须坐车,再加上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家长们或者是监护人往往为了省钱、省事方便,就会让这些孩子坐车。加上目前校车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黑车或者私人车辆,家长们又不得不让这些孩子坐车上学。可见,大多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而学生自己安全意识非常单薄,为了能够按时上学和放学又必须坐这种车辆,有时候遇见交警检查校车孩子们都处于不理解的心态,觉得根本没有必要。
3 完善农村校车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校车安全
将法律责任、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国家赔偿等等进行全面有序地规范和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不管是那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同时立法也能理顺教育、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推动校车安全上路。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以制度保障。目前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校车安全条例》,这项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校车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给校车运营有坚强的制度予以保障。
3.2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投入,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应加强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赋予校车优先同行的权利。同时,校车要纳入学校后勤保障系统,要尽快制定《校车运营条例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3.3 明确划分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权力
首先,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主体地位,有权协调公安、运营公司等部门。校车运营体制则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将运营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审核有资质的公司和政府配合运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
其次,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或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严格校车查验,坚决杜绝为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一经发现就要加大处理,对有些超载司机要从严打非,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驾驶照,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就拘留,要毫不手软。
最后,在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上,国家安监局部门表示,目前国内校车分为自购车辆和租用车辆两大类,责任认定上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校自购车辆,责任主体归学校;如果是校方租赁的车辆,租用正规的客运公司车辆,由校方和运输公司签署协议,那么车辆责任主体就是客运公司,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资质等负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则要对学校进行监管;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赁私人车辆,那么责任主体依然是校方,监管责任在交警部门,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真正建立“政府扶持、管理到位、部门负责”的良性体系。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按照规定对司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校车安全乘行手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家长和学生要普及安全知识力度,对那些超载的校车坚决不坐,对学校的“三无校车”、“黑车”一定要坚决予以举报,防止这些“校车”横行,加大对这些校车司机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违规行驶,严格按照道路规则行驶。同时也要对全社会的公众进行普及知识教育,尊敬校车,爱护校车,养成让校车先行,让“校车”地位能够真正的驻进每个人心目中,给予校车“优先权”。
4 结语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使得这项系统工程健康有效的运转下去,不仅“软件”需要上政府引导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校车准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知识,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模式,而且也需要强化“硬件”,如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补贴,改善政府各部门服务职能等,把校车安全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建立起坚强的防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参考文献
[1]郑港溪.浅谈校车安全管理[J].安全与健康,2007,(4).
[2]周前忠.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问题的对策思考[J].理论探讨,2011,(7).
[3]任长稳.避免校车成“马路杀手”[N].蚌埠日报,2008.
[4]王颍懿.堵住校车安全管理漏洞[J].安全与法治,2011.
关键词:幼儿园 校车 事故原因
我国近期校车安全事故频发,让校车制度的缺失成为了社会的焦点。2012年4月5日,总理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虽然《条例》出台,但校车的安全落实却不容乐观。
国内校车事故频发,主要原因是由超载、碰撞引起。2011年11月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幼儿时,与运煤车相撞,造成21名幼儿死亡,40多名幼儿受伤。2011年9月山东淄博某幼儿园一中巴校车途中翻车,车上20多名3―6岁幼儿不同程度受伤。2011年3月北京门头沟一辆核定载客49人的校车,实载81名师生,超速行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1名幼儿死亡、1名教师死亡、3名幼儿受伤。
1.幼儿园校车事故原因
1.1农村村小被大量撤并,学生上学远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一个学校的辐射半径是2.5公里。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教育以县级为主管体制,农村学校开始调整,大量村小被撤并,使学生上学远的问题出现了。过去十年中,我国农村普通小学(主要是镇级以下的村小和教育点)减少了近一半,这样使近一半孩子面临着上学远的问题。
1.2学校周边交通复杂
学校一般都设在人口集中的社区里面,目前很多家长都驾驶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这样造成了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围的交通环境复杂、混乱的局面。因为幼儿好动,他们在等车、坐车过程中经常嬉笑打闹,并不注意周围的车辆,自家孩子的安全虽然有保障了,但是给其他孩子的安全造成了隐患。笔者曾见到家长为接送孩子方便把车停放在一个只有一个进出口的老式小区里,放学时由于车辆过多,小区进出口狭窄造成车辆刮蹭事件发生,使小区内、马路上严重堵车,最后只有请交警来疏通交通。笔者经过清点发现,一个只有六栋居民楼的老式小区居然停了近200辆车,本小区居民只能步行、侧身从车海中通过。
1.3超载、超重现象严重
现在很多接送孩子的校车是幼儿园自己出资购买,为了节省开支,有的将原有位置拆除,改装成简易的小椅子;有的在车身通道中加塞小板凳;有的一个椅子上面坐3―4名幼儿,造成幼儿拥挤、超载现象严重。现阶段幼儿园校车并不是专车专用,校车在接送完孩子之后,还要进行其他赢利性事情,使司机在接送幼儿过程中超速行驶,抢夺时间。
1.4校车车型混乱,驾驶员安全意识差
按照我国规定,三轮车、货车、双层客车及报废车辆不能作为校车。而在我国的广大农村,接送幼儿的车辆五花八门,有货车、改装车、报废车、手扶拖拉机等。更有甚者,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会将三轮摩托车改装成接送幼儿的校车。这些车内没有安全措施,车厢环境极差,到处是锈迹斑斑的铁锈。一些校车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随意违反交通规则,给他人及自身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2.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2.1幼儿就近入学
由于许多幼儿上幼儿园较远,乘坐校车有见效快、成本低以及孩子能留在父母身边的特点,被幼儿园、家长作为首选。但幼儿园阶段的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它的发展无法可依,更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据专家介绍,国外的校车主要是针对中小学生的,从没有学前儿童乘坐校车的先例,幼儿应该就近入园。农村幼儿也是如此,要解决就近入学的问题,在根本上减少校车事故发生的可能。
2.2提高幼儿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家长在接送幼儿上下学时,可以把车停放在马路两侧的停车线内,把幼儿送到园内后,迅速驾车离开,把马路这个公共资源留给下一位家长,或者把车停放在距离幼儿园较远的一段路上,步行一段距离送幼儿入园。如果幼儿园离家较近,建议家长骑车或步行送幼儿入园,不要全部开车接送幼儿。即使遇到堵车,家长要平静心情,控制心态,避免因堵车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2.3政府建立校车管理体系,注入资金支持
许多地方的校车都是由私人或学校进行运营,赢利的本性使校车超载,并导致惨剧发生。在美国,由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共同管理校车。美国中小学的校车由政府发行债务来筹集,同时各级政府共同补贴校车。在其他国家如法国、日本、古巴、墨西哥、朝鲜等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校车管理体系。朝鲜的两江省30年前就开通了“教育专列”,几十年如一日的接送义务阶段学生上下学。我国应参考这些案例,加以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2.4确立统一的立法规范
全国各地对校车的管理制度不统一,甚至一些地方没有针对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如对校车安全技术的管理、对幼儿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对校车经营企业的管理、对校车营运活动的管理等。校车的运营方式,人员配备等方面呼唤着早日规范立法。
我们期待我国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配合,给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快乐的童年,让家长在工作中安心、放心,让我国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让幼儿在祖国的大花园中快乐的成长。
参考文献:
[1]梅生.防患校车事故―敢问路在何方.交通与运输.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