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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红舞鞋从此就这样
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因为他再也不想
站在舞台上了曾经的哭泣
曾经的一段段苦难的历程
走的是那么的累那么的累
活的是那么的开心
而苦的是那么的无滋无味
再也无法去保护那一双
从美国念书回来,我在一家甜品店遇到了史丹尼。
那是史丹尼的甜品店,在史丹尼转身拐入厨房的瞬间,我陷入到莫大的自责情绪中。
史丹尼的父母都是坦桑尼亚的植物学家,是特派到中国来学习交流的,所以史丹尼是初二下学期才转到我们班的借读生。黑黝黝的皮肤,厚嘟嘟的嘴唇,加上一头曲曲虬虬的卷发,史丹尼实在算不上漂亮。
那年初三新学年的文艺晚会,我站在舞台后面,穿着天鹅裙,打着赤脚大声哭泣。还有五个节目就轮到我了,偏偏我的红舞鞋被忘在了舞蹈室里。
史丹尼胖胖的身子摇晃到我面前,嘟着厚厚的嘴唇用一口不是很纯正的普通话问我怎么了。我鼻涕眼泪一齐掉,也不顾自己以前是多么不爱搭理他,含糊不清地指着光着的脚丫说:“红舞鞋,忘在了舞蹈室。”
等我揉了揉眼睛,史丹尼的身影已经不见,我哭得更厉害了。当我站在舞台上准备跟主持人说要放弃这次演出的时候,史丹尼突然冲了上来把揣在怀里的舞蹈鞋掏出来,递到我的面前,然后憨憨地望着我笑了笑说:“班长,加油。”便又跳下了舞台,我看着他的背影,一瘸一拐的。我不知道他的脚怎么这样了。
演出很成功,当评委们把一等奖的奖杯颁发到我手里时,我完全忘记了那个给我送来红舞鞋一瘸一拐的史丹尼。
后来我才知道,那双红舞鞋是史丹尼冒着风雨跑了很远的路去买来的,回来的路上他被一辆小车撞倒,弄伤了腿。
史丹尼住院的第二天,班上开始谣言四起。那些无聊的男生会突然跑到我面前,怪腔怪调地说:“班长,加油!”就连我最要好的朋友都在私底下拿我打趣:“去医院看看史吧!你一去,没准他就好了……”
我偷偷跑去医院看史丹尼,他的腿被绷带缠着高高悬在半空,像我看过的恐怖电影里的木乃伊。我快步从医院逃出来,生怕被同学看见。感激、愧疚、烦躁,种种情绪反复折磨着我,我却因为那些该死的谣言只能选择沉默,不道谢也不道歉。
年少时期的自尊心就是这么可笑,我甚至连噩梦里都充满了史丹尼黑黑厚厚的身影。
史丹尼住院的第三天,我从存折中把自己存的一百多块钱取了出来。我要把买红舞鞋的钱还给他,不欠他的。或许,我还应该跟他说声谢谢。
刚到医院门口,突然看到几个同班的同学聚在一块议论。
“史丹尼为什么要那么帮她啊?”
“这你还看不出来么,他喜欢班长啊。”
我忽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练习一整个晚上的“谢谢”就这样被生生地咽回肚里,人僵硬着脸来到史丹尼的病床边,从口袋里掏出包得好好的一百二十块钱扔到床上,冷漠地说了一句:“这是舞鞋的钱,还你!以后,别那么无聊了。”
史丹尼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我看见史丹尼的眼里满是失望,有液体在打转。我却背过脸飞快地转身走掉。
有时候,年少的我们排斥一个人的原因纯粹到令人发指。
星期一早上回到学校,史丹尼的位子还是空着。我的抽屉里躺着一个蓝色信封,那是我给史丹尼的舞鞋钱。他原封不动地退给了我。
史丹尼再没有来过学校,他的父母在中国的交流活动结束,带他回了坦桑尼亚。
听说,他回国的时候,腿上还绑着绷带。
不是没有后悔,如果我知道那是和史丹尼的最后一次对话,我不会那样冷漠地对他。
其实我想说一句对不起,我还想说,谢谢他。在那么年轻任性的岁月里,这些简单的句子却成为我们的禁忌。
朦胧的灯光里,史丹尼托着一只碟子从厨房走了出来,里面盛满了小点心。我们相对而坐,他仰头喝完杯里的奶茶,说:“班长,你还是这么喜欢笑。那个时候我可崇拜你了!成绩好,也从来不曾捉弄我,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子。”
我忽然感到无地自容。
我看着灯光下史丹尼暖暖的微笑,突然想告诉他那些被我生生咽下去的话。
“史,其实那天我去医院,本来是想跟你说谢谢的!可是,我却说了完全相反的话。对不起,是我太自私了,只在意自己,没有顾及你的感受……”
史丹尼长长的手臂环绕到我肩膀上时,我听见他说:“其实,我也一直想说对不起,害你被那些谣言困扰,甚至不跟你们道别就回国……”
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
年少时期的我只爱穿红色的舞鞋,因为固执地认为只有红舞鞋才能获得台下观众的赞许。长大以后我才渐渐知道,自己的坚持是多么幼稚可笑。观众的喝彩与舞鞋的颜色无关,一个不太漂亮的黑人少年也无损友谊的快乐。狭隘的只是我的内心而已。
云朵的飘拂,是拥有韵味的,所以,路氏集团的小公主就叫了这个名字,路云韵,当时她的妈妈自己生下她,就是希望她跟自己成为一个有名的芭蕾演员。
路云韵的身世是谜,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她两岁就被送去学芭蕾,五岁考到了国家四级,参加过二次国家级演出,十二次普通演出,已经很厉害了。那天,她已经十二岁了,十级已经在九岁考完了。但她对舞蹈的热爱,是没有人能相提并论的。
那天,那个女孩将披散着的这绾绾长发盘成盘发,用金鱼辫固定住。脚尖,绷直了,光线暗淡着,这个宽大的舞蹈室,是她十年的陪伴……她的柳腰就剩一块板了,人长得也亭亭玉立,情书堆得有她卧室这么大了。云朵依旧飘拂着,木质的地板已经被她刻下了岁月的痕迹,她看过多少关于芭蕾的书。对芭蕾的了解已经很多了。安静着,这个舞蹈室,但是这个女孩穿着洁白与圣洁的舞裙,使舞蹈室一下子有了生机。这些年的梦想,坚不可摧,多么美的一道风景线啊!那天……
还在舞蹈……
五年级:童瑶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为中国赢得“衣冠王国”之称的服饰艺术发展至明代,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地步,特别是女子服饰,由于清兵入关后实行“男随女不随”的政策,使得明代女服形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占据主流。甚至一直到《红楼梦》时期,仍时时可见明代的气息。
但服饰在明代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服装首饰等工艺领域的成就,其地位和宋代的绘画颇有些类似本是“工匠”的活计,却为文人们重视并参与其中,从而带上了浓郁的文人气息,形成独特而鲜明的风貌之外,也成为当时文人审美理想的载体,在实体与理念方面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女子的美,总是需要服饰衬托,只不过有的华丽,有的淡雅。因此,爱美的女人,只要有条件,多半会有无数衣服,美丽而又爱美的女人,更是如此。
以荣国府当家人王熙凤为例,她有多少衣服,恐怕连自己也难说出准确数目,就看她让平儿替袭人找衣服一节,就有“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 “玉色绸里的哆罗呢的包袱”,还有“大红猩猩毡” “大红羽纱”的“雪褂子”等服饰出场.应付太监的“打抽丰”,又借用了“一个金累丝攒珠的,那珍珠都有莲子大小,一个点翠嵌宝石的”金项圈,可见她的衣物首饰是手到擒来,数目之多质量之精,也就可想而知。
凤姐的服饰虽然多到“头面衣服折变了够过一辈子的”,她自己的穿衣戴花,却并不一味堆金砌银,并不是那种俗气脂粉。
书里几次详细描写凤姐的具体妆扮,“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撤花洋绉裙。”“家常带着秋板貂鼠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撇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头上皆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袄,青缎披风,白绫素裙”——后一次是孝服妆扮,清洁俏丽不必说,前两次出场,却往往令读者看得眼花缭乱,甚至觉得她的妆扮艳丽而俗气。但若令书中景象再现于眼前,恐怕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被凤姐引了过去。
先看凤姐几次出场,衣服的主色调是“石青”“青”——也就是黑色:石青是一种非常柔和温暖的黑,青色则是浓郁稳重的黑,再加上“褂”
“披风”的式样,效果当是黑色的主调加上金翠辉煌的装饰,必然如“镶嵌了钻石的黑天鹅绒”,其雍容华美,难以言表。
再看凤姐周围的环境:房间是“门外錾铜钩上悬着大红撒花软帘,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红毡条,靠东边板壁立着一个锁子锦靠背与一个引枕,铺着金心绿闪缎大坐褥”。丫环要么是“插金带银”(平儿),要么“穿红着绿”——凤姐身处如此一个绚丽灿烂的氛围,又作如此妆扮,想不出彩都难——如果肯想想,老托尔斯泰倾力描写安娜在舞会上惊艳全场的情节时,给她安排了怎样的服饰,也就不难理解,凤姐的华丽是如何的尊贵不俗。
当家奶奶如此,丫鬟的着衣又是另外的气派,难怪黛玉未进府时已经注意到“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
也举一例为证,袭人。
袭人的姿色,在大观园里并不特别显眼,特别是怡红院里还有一等一的美人晴雯,在“美貌”这一方面,她好像吸引不了多少目光。
如果就此认为,袭人的外表不漂亮,那可就错了。只不过她的美,不是晴雯“粗服乱头,不改国色”那种绝美。袭人不够这样,但她也会以精心的打扮,使自己显得妩媚美丽。
在所有丫环里面,写袭人的服饰打扮,大约是最多的,不仅多,而且下笔细腻,特别讲究而写实。如果说作者刻画黛玉、可卿的美,纯然描“神”描“态”的话,写袭人,就是画“形”画“体”了。
其实写袭人“神态”的语言也有,如“柔媚娇俏”(第六回)、“满面”(第二十一回)等,但是全然不如对她穿衣打扮的描写更着力,而从衣饰化妆的交代中,又可以模拟猜测袭人之美。
袭人最引人注目的服饰,当推五十一回她回家探母之前,经凤姐过目的一番妆扮:“半日,果见袭人穿戴来了,两个丫头与周瑞家的拿着手炉与衣包。凤姐儿看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
转贴于
上穿着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
电视剧《红楼梦》晴雯剧照金彩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已经非常正式而华丽,却又因为凤姐犹嫌“褂子太素了些,如今穿着也冷”,再换装成“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而且用“玉色绸里的哆罗呢的包袱”替换了“弹墨花绫水红绸里的夹包袱”,在原有的衣包里又加上一件“大红猩猩毡”的“雪褂子”……讲究程度足以令人眼花缭乱,也真如蒙回末总批所言:“阁起灯谜,接入袭人了。却不就袭人一面写照,作者大有苦心。盖袭人不盛饰,则非大家威仪,如盛饰,又岂有其母临危而盛饰者乎。在春(凤)姐一面,衣服车马仆从房屋铺盖等物——点检亲嘱;即得掌家人体统,而袭人之俊俏风神毕现。”
恰红诸鬟的服饰,费去曹公笔墨多多,而各人的描写,无不细致入微,风采各异。如晴雯,虽被王善宝家的骂作:
“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被王夫人定性为:“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但综观全书,几乎没有关于她穿衣戴饰的详细描写,更没有她刻意打扮的段落,给人印象最深的倒多是她“衣冠不整”的模样,如第五十一回,想吓唬麝月时“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七十回,“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更不用说七十四回见王夫人的“钗辩鬓松,衫垂带褪”了,妆饰的描写,除了在七十七回,病重的时候,“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恐怕就是第五十一回医生看到的“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而关于这指甲,七十七回里还特特交代:“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
衣服的色调也是如此,怡红院里的人,穿“大红”的(不加限定的“红”色,理解为“正红”,也就是“太红”,大约不会离谱),似乎最多,晴雯,前文已有引述,临终交给宝玉的,除了那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还有“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麝月有“红绫抹胸”。宝玉的服饰最多,大红衣服举不胜举,如“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第三回)、“大红金蟒狐腋箭袖”(第十九回)、“大红毡斗笠”(第八回)、“血点般大红裤子”(第七十八回)。芳官的衣服,色彩比较多,“丝绸撤花袷裤”(第五十八回)、“玉色红青酡绒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第六十三回)、“撤花紧身儿”(第七十回)是花色,比较明显的色彩则有“海棠红的小棉袄”(第五十八回)、“柳绿汗巾”(第六十三回)、“水红撤花夹裤”(第六十三回)等等。而袭人身上“银红袄儿”“白绫细折裙”,都是高明度的纯色,特别是那条白裙,非常独特,别人几乎没有穿过,对她也十分合适,能选择这种别人很少穿的颜色,也足以证明她对自己服饰的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