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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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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山水

四季山水范文第1篇

    关 键 词:山水画教学 观赏 临摹 写生 基础训练 创新思维

    中国山水画是一个古老画种,它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尽管历来绘画美学思想也曾有过各持己见的观点,譬如有的在艺术实践上过分偏重于师承古人笔墨,强调继承性而忽视结合生活实践的创造性;有的过分强调抒情、写意“神采为上”,而忽视性质、理法;有的过分强调毫发毕肖“谨毛失貌”。但是,优秀的传统始终起着引导的作用。一个山水画家必须懂得两个法则:其一是古人之理法;其二是自然之理法。只有把客观自然景物和主观情感熔铸于艺术形象之中,将状物与抒情、摹景与运情相统一,才能达到“物我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黄宾虹先生是近代山水画史上一个集大成者,他贯通古今未来的秘诀为“于传统溯求本源,与未来以求开放”,就是说要继承传统文化精华,大胆变革,要有“创新思维”,要注入“时代精神”。要学习传统文化中最本真的东西,就是继承有生命力的部分,剔除其过时的陈旧的糟粕部分,代之以新的内容,这就是发展。在教学中,如何使学生继承、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又具有创新精神,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临摹和写生辩证统一的训练与运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由于学生对传统绘画接触甚少,所以在山水画教学中,如何使学生提高自身审美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学生必须“观赏”历代名画,教师要通过对历代作品的研究分析和现代信息技术教学,使学生了解山水画的历史概况、艺术特点和艺术成就。正确引导学生读画、临画、摹画,先会“古人之心”,与古人对话、交心,从而揣摩优秀作品的意境、气韵与笔法、墨法。在读画、临画、摹画的同时,还要注意深入生活,观察自然,这是山水画教学的根本。

    我们借鉴运用传统技法,目的还是在于表现自己对现实的感受,反映“时代精神”,创作出有自我个性的作品来,因为技法的产生毕竟是认识对象和表现对象的结果。如何了解和学习古人作品中的传统技法,是十分重要的。学习山水画,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要深入观察生活,观察自然,这样必然和当今时代绘画美学思想、理论探讨等问题联系起来,从而创造出有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历代有许多画家在不断研究传统文化的同时,不断深入生活,观察自然。宋代郭熙力主“饱游饫览”;元代赵孟力主“久知图画非儿戏,满眼云山是吾师”;明代董其昌力主“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方可作画”;清代石涛力主“搜尽奇峰打草稿”。又如近代画家齐白石画螃蟹,案头养螃蟹为师,日夜观察,方能画出栩栩如生、姿态多变的螃蟹。他们在深入了解自然、了解生活的基础之上,把握自然万物之灵魂,从而创作出许多造诣颇高的作品。所以,一个成功的山水画家,脱离不了“传统文化”的支撑,脱离不了“自然造化”的支撑,脱离不了“创新思维”的支撑。在山水画教学中,我们必须把握好,处理好这个基本原则。

    一、课堂临摹是掌握古人理法的重要途径

    在山水画学习中,临摹可以使学生对历代优秀作品留下极深的印象,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眼光。在具体的学习中,对那些优秀作品的意境营造、构图经营,以及皴、擦、点、染等技法的掌握,必须通过有计划地临摹研究,才能懂得何谓传统,传统涵盖了哪些因素,才能科学地把握传统,才能将自然观察所得的深刻领悟重现于笔下。

    临摹分对临、摹临、背临三种。在山水画基础训练中,更注重于对临、背临,使学生对范画作最大限度的再现。

    在对临教学中,“形似”易而“神似”难,所以教师必须启发学生“先会古人之心”,教育学生“师古人之迹不如师古人之心”,要首先体会大师作画时的背景和心境;其次用心揣摩其笔墨关系和用笔的力度、节奏。有时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古人笔意,可以将范画某一个局部进行放大研究,去体会其用笔的抑扬、顿挫、徐疾、轻重、虚实和墨的焦、浓、淡等感觉,从而临出范画的精神内涵。黄宾虹说:“名家临摹古人,得其笔墨大意,疏密参差,而位置不稳,位置妥帖,浓淡淆杂,而远近不分。树木有根株,或偶失其交互;泉流有曲折,或莫辨其去来。苟能瑕不掩瑜,论者犹宽小节。画贵神似,不在貌求。”明代董其昌说:“妙在能合,神在能离。”临摹贵在把握范画的精神内核,而不在一笔一势。先要合古人,后要离古人。在具体对临中,要求学生用笔有力度,笔在指间,指实掌虚,运用腕、肘、臂、肩,去体会平、圆、留、重、变的感觉,去体会笔笔见功夫、笔笔有通情、笔笔有醒透、笔笔有脱尘、笔笔有相生的主要感受,从而求得“形似”和“神似”的效果。

    背临,是在对临的基础之上,离开范画从而进行临摹,通过对范画的深刻印象,而再现其风貌,使学生逐步稳定自己所学的各种技法,使学生的表现能力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

    二、课外写生是掌握自然理法的重要环节

    在山水画教学中,一要重临摹,二要重写生。

    写生,是观察自然、观察生活的继续和深化。通过写生,使学生在观察自然、观察生活的基础之上,更加熟悉自然、热爱自然,了解自然界风景佳胜、名山大川、城市园林、村野乡居、舟桥楼宇、亭台楼阁、山川烟岚的规律。写生不同于临摹。临摹,对象是静止的范画,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写生要受到环境、气候、时间、空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然界山川、烟云,远近不同色,早晚不同景。郭熙在《林泉高致》中有这样的记述:“山,近看如此,远数里看又如此,远数十里看又如此,每看每异,所谓山形步步移也。”“山,正看如此,侧看又如此,背看又如此。每看每异,所谓山形面面看也。”所以深入生活要深刻领悟自然界变化无穷的魅力,要了解远山近山,正面山侧面山的多样变化。自然界的树木、烟岚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节也不同。郭熙说:“春山烟云连绵人欣欣,夏山嘉木繁荫人坦坦,秋山明净摇落人萧萧,冬山昏霾翳塞人寂寂。”“欲夺其造化,则莫神于好,莫精于勤,莫大于饱游饫看,历历罗列于胸中,而目不见绢素,手不知笔墨,磊磊落落,杳杳漠漠,莫非吾画。”这是说,春夏秋冬,东西南北,一山百态,一树百态,百山一理,百树一理,有势的把握,有质的探微,有景外之意,有意外之妙。组织学生深入生活,深入自然,将课堂教学和课外教学相结合,要讲究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先简后繁,由静到动,从而循序渐进。

    1.树木写生

    学生初到自然界写生,因不了解树木形象特征及其结构,可先用铅笔或钢笔对树的正面、侧面、背面等各个角度进行写生,使其了解树的生长规律,然后再用毛笔,先由树干下笔,注意用笔的笔势、力度,在画树干的同时添枝加叶。这样既能认识它的生长规律,又可兼顾造型练习。同时重视用色用墨的观察、体会和写生。在写生树木时,在深入观察对象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对复杂的自然现象要有所取舍。注意树在四季的各种状态、早晚的各种状态、南方树与北方树的不同状态、山林树与平原树的不同状态、背光树与受光树的不同状态……从而善于准确地捕捉自然中最美、最生动的素材入画。在写生中,还要注意到自然界包罗万象、复杂多变的特点。如树木枝叶美的穿插组合规律,不是自己能凭空想象的,而是要用对比、平衡、节奏、统筹这些形式美的法则去锻炼构图处理的。 2.云水写生

    潘天寿说:“山无水不灵,山无石不奇,山无树不秀,山无水不活。”山水家要“青山洗面,白云为衣”,要了解大自然的烟云万状。在教学中,引导学生用毛笔或铅笔对自然界云、水进行写生表达,了解云、水在不同时节的变化特点。当直接用毛笔写生时,注意水墨浓、淡、虚、实的变化,体会春夏云水和秋冬云水的不同,体会大山云水和平原云水的不同。用真心、真情去体味中国画笔墨在表现自然云水时的无穷变化,力求学生胸有大千,囊括万象,这样才可创造出“画中有龙蛇”“腕低有鬼神”的作品,才可营造出富有时代人文精神的新境界来。

    3.山石写生

    山水画以树、石为骨肉,以云、水为灵魂。树木、云水、山石是一幅山水画的最基本要素。所以,画好山石也是写生练习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写生中同样要求学生先运用铅笔或钢笔,具体而严谨地勾画出山石外形,山石本质结构,使学生对山石在各种状态下的丰富变化熟记于心,用心去体味自然山川的精神内核。然后用毛笔去寻找自己的感受,利用线条本身的粗细、长短、疏密、组合、交错等去表现山石、山川形态的微妙变化,把握自然山川在潮汐阴晴风霜雨露中的千变万化。用笔要有顿挫、刚柔、转折、虚实。一张画中只有线是统帅,是首要的,像建筑中的钢架,没有线,墨、色都是零散的、松垮的,要求学生力求中锋用笔,线要遒劲,要毛,要沉着,不能草率;用线要追求毛、涩、辣、变,沉着入纸。龚半千谈到用笔时曾说:“线忌草、忌梗,要遒劲。”草,就是软弱;梗,就是枯硬;遒劲,就是内在的,像崩着的弓,箭还没有放出去,有内在的力。古人在山水画中用笔力求“点如高山坠石,横如万里阵云,垂如万岁枯藤。”也就是这个道理。在写生中,在把握用笔用墨的同时,更要体味山川的精神,要用哲人的头脑、诗人的情怀,去体味大千自然,用真情去感悟自然山石、山川。古人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用心灵与自然沟通,用思想与自然对话,以求“物我共化”的心境,从而给山石铸入灵魂。

四季山水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制改革 煤炭行业 纳税管理 建议对策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含义

增值税转型是增值税改革中的一部分,它是解决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而产生重复征税和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在我国,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合理断裂的现象,更主要出现在营业税征税领域里。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不仅要依靠增值税转型改革,也离不开征收范围的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生产型增值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扩大了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二、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2、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

5、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三、增值税转型中煤炭行业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石壕煤矿实际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 增值税转型了,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了,增值税转型对我们煤炭企业的有着深远的影响。下面根据我从事税务会计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以石壕煤矿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点对税制改革和纳税管理进行思考和分析:

1、增值税税率从13%上调到17%增值税税负增加4个百点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 表面来看其税率提高可以通过流转而转移到下游企业。税率从13%上调到17%,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净增加4个百分点,怎么办,真能转嫁吗?只存在理论的可能。由于税率提高增加的税金部分都需要煤炭行业自己进行内部消化,造成我们企业负担的税金明显增多。下表是石壕煤矿2008年―2010年统计出的数据,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这对于企业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税率的提高让石壕煤矿这两年多负担的增值税税金就增加了1007.11万元。伴随增值税的还有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由此可见增值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收入来源,其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

对策及建议:

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大了对增值税税收稽查的力度。这就要求我们要严格遵守增值税的各项规章制度,对2008年以前销售的煤炭要及时的予以开票,以防造成2009年税收额外多缴。另外也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要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免引起税收纳税风险。同时政府也应根据煤炭企业实际情况,在政策执行中区别对待。

2、煤炭企业的矿井和巷道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煤炭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不能把煤炭业视作一般的制造业,煤炭采掘过程就是以矿井和巷道为载体,进行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排水、支护和维修的过程。煤矿的巷道是一种为采煤服务且不断更新的构筑物(也就是非永久性的,只要煤采完了,巷道自然坍塌报废),是煤炭企业生产的必要投入。像(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煤炭企业的矿井和巷道为构筑物,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以矿井和巷道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也不能抵扣,包括通风管道,抽风设备、排水系统、井下的通讯系统等,同时为修理这些设备发生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显然不合理。

对策及建议:

该文规定不能抵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的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主要是针对一般房屋、建筑物如高层楼宇,厂房等,对于煤炭企业不具有针对性。而固定资产目录中涉及的矿井及巷道,也仅仅只是指煤炭企业主井、副井及井下大巷等会计上构成固定资产的永久性构筑物,不应涵盖煤炭生产企业的所有井巷。虽然说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了,但是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很多需要抵扣的抵扣不成。现在的煤炭企业税负相对很高。国家应将税务管理的焦点尽快转移到煤炭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上,对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严格管理。所谓真实,就是要有购进固定资产的资金流出、固定资产的货物流入、固定资产的发票取得。票、货、款是否一致,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抵扣政策虚开发票,或是一些要货不要票的人,将票转让给可以抵扣的另一方,或购货人从销售方的第三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虚增进项税额,偷逃国家税款。国家也应从政策上适当扶持煤炭企业,或为煤炭行业增加补充规定,以减少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

3、巷道发生的材料作为进项税转出比例有待调整

煤炭生产为地下作业,生产环节多,工作地点不断移动,劳动强度大,劳动组织复杂,是多工种、多工序的连续性的综合性作业。具有突然性,不稳定性。像企业的采购部门,也会根据突况去就近的商店采购一些急用的小批量的材料,以供井下作业正常运行。这些材料大多数都只能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根据井巷工程材料不能抵扣规定,企业就要把这部分用于井巷的材料费进行转出。例如:2010年我们石壕煤矿用于井巷工程的材料有953万元,其中取得普通发票30万元材料用于非生产,这些都是要转出的,但是取得普通发票的材料是含税金额入账,转出时却是按17%转出的,如果30万元材料取得是增值税专票,那么我们矿就可以抵扣进项税4.36万元,这就相当于我矿多交税款0.74万元。

(1)30*0.17-(30-30/1.17)

(2)[17%+(1-1/1.17)]/2=15.75%

=5.1-4.36

=0.74(万元)

对策及建议:

通过上面的例子,不难看出矿上多转出0.74万元的税金,其实当我们能够分清企业购进开具普通发票的材料时,就可以按当时入井巷工程材料的进项税转出,当材料比较多,工作量大不容易分清时,我们可以按综合税率15.75%对井巷材料费全部转出。

四、纳税管理对策及建议

2008年我们石壕煤矿向国税局预交1230万元的税款,2009年预交税款770万元。本来矿上就承受着每年两三千万左右税款,再加上预交的税款,导致我们矿上的资金周转困难,财务费用加大。也是就是我们矿在资金上往往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同时给也给矿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对策及建议:

四季山水范文第3篇

关键词:纳税评估;监督;税务

一、纳税评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获取渠道的局限性

由于当前国税系统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作还不够完善,从而导致纳税评估人员在获取外部数据时存在一定的难度。在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源有:财务信息、纳税人申报的信息、征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等。由于这些信息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完整,甚至是虚假的。从而导致纳税评估缺乏信息基础。而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否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成效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国税部门获取的信息渠道窄,数据真实性较低,成为了当前限制纳税评估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

(二)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评估指标体系(参照值)的时效性与完整性不够,很多数据未能及时更新,因陈旧过时而导致疑点失真;评估深度不够,评估方法单一,案头审核大多基于纳税人所申报的信息,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

(三)纳税评估运用的方法和手段落后

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停留在手工和纸质阶段,在纳税评估的过程中仅靠堆积大量的书面资料、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简单审核等传统手段在各类数据庞杂的今天难以取得实效。并且由于国内税务系统内信息化程度不高,纳税评估并没有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因此评估效率并不令人满意。

(四)纳税评估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不够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方法也不够科学合理。纳税评估流程也需进一步优化,如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规程规定纳税评估原则上在税务机关内部进行,一般不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实地稽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核算资料及账簿凭证,仅依照目前规程,不足以深层次的发现和说明问题。

(五)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要求精通税收业务知识,并熟悉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目前从事纳税评估人员大多缺乏系统培训,掌握纳税评估相关知识不够全面和系统,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的问题,纳税评估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评估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及对策

要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不断完善,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一)多渠道采集和广泛储存纳税人各种涉税信息

首先加强国税与金融、工商等部门横向联系。通过建立完善的沟通与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特别是与国税部门信息交换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在现有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基础上,充分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进一步拓展资料占有域;三是在纳税评估时,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流向等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了解资金结算变化情况,实现对企业全方位监控;四是依靠科技手段,最大限度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搜集并有效整合纳税人涉税信息。

(二)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统一纳税评估工作中运用和参考的指标

继续优化评估指标的相关体系,尽量不要一味地依赖已有的过时的指标对最新的目标进行的评析。对已经不能反应实际情况或者不能完整体现评估对象真实情况的指标可以进行删减或更新。并适当添加一定在最新的日常工作中总结出的最新指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需要注意的是,仅仅通过对大数据按照一定指标进行测算、比较、归纳之外是远远不够的。在进行定量分析的同时,若评估的税务人员能对被评估的行业的背景、公司运营状况等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进行定性分析。则评估的质量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纳税评估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

纳税评估工作是一个获取、分析、使用信息的过程,它离不开涉税信息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信息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信息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前,我国纳税评估的一个制约“瓶颈”便是涉税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信息量不足、信息可靠性较差,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关键是建立四通八达的税务信息网络。应建立和完善信息提供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日常信息收集机制,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四)要适当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放大评估效应

对纳税评估中涉及补税的,应当区分是案头审核与实地核查,对案头审核不愿自查自纠的,在转为实地核查或移交稽查后涉及补税的,严格依照征管法予以行政处罚,不能以补代罚或是以罚代刑,如果一味地强调和谐和改善征纳关系而弱化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的震慑力,实际上是放纵了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

(五)加大对纳税评估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

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注重培养评估专家。努力培养或引进通晓财会知识、税务知识、计算机知识且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发挥好老中青的传帮带的优良传统。以评估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从案中来到案中去,摸索分析评估规律、注重评估分析方法与约谈技巧,不断地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整体水平,从而提高评估效率。

三、关于完善我国纳税评估的初步设想

目前,我国各地纳税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缺乏一个切实的整体规划思路。本文从我国税务实际工作出发,通过对国家相关经验的借鉴,并且适应管理成本的相关要求,分四个阶段提出了完善我国今后纳税评估的基本思路:

第一阶段:现阶段国内的有效数据来源的渠道较局限、数据处理大多数通过人工的操作来完成。因为处理的数据以及指标的相关算法没有事先在计算机中进行编程,计算机不能按照税务部门所提出的要求对有关信息进行所需的处理。所以在当前阶段,数据的录入工作不得不由税务人员人工实现录入。综上所述,评估对象的选取要遵循量少但是高效。对某些营业收入和企业所得税高度不匹配的公司进行重点跟踪。

第二阶段:数据获取途径仍存在一定程度生的局限性,但对数据的电子处理能力逐步完善。因为可靠数据的不足会造成评估错误率上升,所以建议在评估对象的年应纳税额到达预先设定好的某个标准时再对其进行评估,在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下,使评估工作逐步完善,成为税务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业务。

四季山水范文第4篇

忽呼绢素翻砚水,久不下笔或经年。

异时踏门闯白首,巾冠攲斜更索酒。

举杯意气欲翻盆,倒卧虚樽将八九。

醉拈枯笔墨淋浪,势若山崩不停手。

数尺江山万里遥,满堂风物冷萧萧。

山僧归寺童子後,渔伯欲渡行人招。

先君笑指溪上宅,鸬鹚白鹭如相识。

许生再拜谢不能,原是天机非笔力。

自言年少眼明时,手挥八幅锦江丝。

赠行卷送张京兆,心知李成是我师。

张公身逐铭旌去,流落不知今主谁。

大梁画肆阅水墨我君盘曹忘揖客。

蛛丝煤尾意昏昏,几年风动人家壁。

雨雪涔涔满寺庭,四图冷落让丹青。

笑酬肆翁十万钱,卷付骑奴市尽倾。

王丞来观皆失席,指点如见初画日。

四时风物入句图,信知君家有摩诘。

我持此图二十年,眼前绿发皆华颠。

许生缩手入黄泉,众史弄笔摩青天。

四季山水范文第5篇

财税法是一门比较特殊的课程,其特殊性在于法学和经济学两者融为一体,而且不同质的知识特性相互渗透的深度是其他哲学社会科学难以比拟的,以至于在笔者所亲历的几所各具特色又颇具代表性的高校中,财税法本科教学显示了鲜明的个性特点。

1.财经类高校拥有得天独厚的财经类学科、教学、科研等方面比较丰富的资源。不仅有财经类师资力量、专业图书和刊物、实践场所、设施设备等都具有极强的学科专业特性,而且将财税法纳入财经专业,尤其是CPA、财税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其结构体系之中,财税法课程就不得不在经济的氛围中,被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理论、微观经济理论、数理逻辑、数学模型、计算公式、技巧、方法等工具进行全方位的翻来覆去地梳理与解读,使初来乍到本不具有专业方向及定位的知识背景的本科生,不仅因其激情、兴趣与偏好,还与经济霸权脱离不了情感瓜葛,更源自于经济学的话语,理论与学术氛围,似乎到财经校园,时时都能呼吸到流动清新的经济气息,处处都能觉察到财富的价值形态变幻无穷的奇妙,财经类本科学生早已在一个被设计成固定模式的财经类专业知识框架体系里被熏陶,使其思维方式无不打上经济或算计的烙印。

因而,财经学校之财经专业本科生在理解财税法时,其思路似行云流水般对财税法的认知也能充分扩充其价值损益的想象空间和来龙去脉。

当然,财经专业本科学生对经济的悟性和敏感,并不能掩盖其对法律规范和法学理论之技术和技巧同样深地介入财税法之中给财经专业学生造成的艰涩与困惑。即是说,在教学的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地感到财经学校财经类专业的本科生对法、法律及其规范的理解和反应就较之本校经济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迟钝,这使得他们在把握法律主体及行为的界定上比较困难,这类学生追询的问题,大都是涉及法理学的基础理论问题。不过,同一所学校,经济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在财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其进度相对明显地慢于前者,效果也明显不如前者。由此可见,财经学校内的财经专业与经济法

学专业的本科生在财税法教学过程中,并不能因为在校园踏内同一块草皮而相得益彰和发展得比较平衡,这里当然涉及到教学计划的设计与课程的科学合理安排问题。

2.政法类高校拥有法科教学与科研的最高话语权。在高校复招之初,政法类财税法意识形态化,其教材及理论体系,课程内容、设置、教学计划等基本要素与眼下的财税法理念截然不同而无法相提并论,前者更多的是人治和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后者系法治和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理论与实践,前者的内容被后者所替代其形式的表象也就失去了内力的支撑。为此,一方面,如今政法类高校的财税法教学应追逐法治和市场经济的理念,将法权的人人享有和应有的公平、正义道德基础价值贯穿其中,不仅要有描述,更应该增加评价和倡言驳论。虽然,财税法只是税收、预决算等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但解读现代法治自古罗马法漫长的进化历程所构建的实存法律的有机整体,并不能孤立地去看待某一法律规范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否则“设想美国法律实际上或者可以不受财政权衡的影响,这种设想只能使我们对权利保护的政治现实熟视无睹。尽管让人心痛,但是很现实,权利的成本意味着提取和再分配公共资源的政府部门实质上影响着我们权利的价值、范围以及可行性”。[1]所以,尤其是法理性解读财税法需要旁征博引去揭示和充实纳税义务背后的东西——权利。

另一方面,如今政法高校之财税法课程的开设不必复言是法治经济的要求,而不可不说的是政法高校的财税法讲授仍停留在法律基本概念、原则、理论等抽象的话语上,至少于市场对税务人才的需求是格格不入的。财税法贯穿始终的计算公式、技术、技巧设计,不可能因为重复千万次公平、公正原则就能使公平赋税、纳税人的权利得以保障、税收征管等诸多问题迎刃而解。他们必须接受经济学思维方式和计算的技术技巧等方面的强化训练。否则,如果说只懂计算,不知概念,就可能是那种自己被卖了还帮别人数票子的人;那么只懂概念,不知计算,则无异于那种被“忽悠”之后还如数奉送谢意。在教学实践中,法学专业的学生对财税法中有关法的东西耳热能详,对钻文字、概念牛角尖有浓郁的兴趣,每逢阐释、界定之内容,他们总是眼亮嘴快,津津乐道,然而一遇到实务性、操作性问题,就明显感觉到一脸茫然,思维瞬时停顿。培养这样的学生,一旦步入社会难免不背上“光说不练”、“动手能力差”之骂名。当然,这与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内容要求、师资的知识结构和素养是否合理和科学是密切相关的,只有学科交融,资源互补,财税法的教学才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不论是财经类大学,还是政法类大学概莫如此。

二、财税法本科教学平台的市场定位

相同的财税法教材和课程,不同的区域、学校、学科、教学资源配置、市场需求和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不同专业学生对财税法课程的反应是不同的。综合分析上述元素,可以梳理出财税法需要明确的与WTO全面接轨的方向和市场经济的定位,以及因应的教学改革对策。

财税法本科教学平台定位于何方?换言之,财税法本科教学之内容虽属国内法的范畴,但他的理念却理应是以人为本的,而不应被区域和专业学科个性化所分割出现明显的差异。从资源配置上,不应存在严重的“瘸腿”现象。自我国引入和确立“公共财政理论”和“纳税人”概念,以及加入WTO时起,就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遵循国际规则的法治经济之路,而不能让传统意识形态成为经济、贸易、金融,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发展的桎梏。由此,在实务上应尽可能扩展眼界,多了解别国的经验和操作办法,在比较和分析研究中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在理论讲授上,则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仅应在专业课程教学计划的结构组合上,采取兼容并包的不同理论流派并存的差额选课制度,而且还应提倡良好的学术批判精神。毕竟,理论只有在批判中,才能确立其自身的恒久价值。

纳税人的普遍性及其义务和相应的权利的法定化便注定了财税法制继往开来,发扬光大的广阔的未来前景。纵使不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那也至少不能不为其提供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和主张相应权利所需要的精通专业知识人才的储备,而且,法治经济对这一专业人才资源的需求总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增强,因而,财税法本科阶段着眼于培养社会应用型人才,其教学定位当是法治经济的内生性与外生性的统一。

一国财税法之效力及于本国疆界之内的所有不同区域之公民,除了国家根据宏观层面的特殊情况在财税法中作出差异性制度安排之外,作为纳税人的国民对财税法的受用并不存在因文化而出现的实质性差异,故而在社会层面普遍适用且属于应用型和操作性的本科财税法,不仅应有法意和法理学的规定性,而且还要有可操作性,前者遵从税收征纳法定原则,而后者则取向于立法之规范层面上技术技巧的合理安排和运用。

不论本科生自己的偏好怎样,对财税法的感受如何,原本就不影响财税法作为普适性的法律应用于企业、集体和公民个人将产生的征纳法律关系,财税法知识结构及其深度的特殊性亦不会也不应该因难度而被削弱,尽管纳税人的义务还有待其他权利的伸张、落实和保障来支撑,但即使是这种实然性状况,也反证了财税法知识的普及程度还不足以达到或上升到具有民主国家公民纳税人意识的思想境界,而要建立良好的财税法法治秩序,作为本科段凡开设财税法课程的专业教学计划的设计,无疑都应当身体力行地承担起传播和应用财税法,服务于税收法治的重任。从实然走向应然。

特别需要提及的是:我国加入WTO意味着其规则对国内各主体具有约束力,国内不仅要扬长避短、强其自身、增强国力,而且还要努力提升本国国民的国民待遇,包括经济的和政治的;不仅要在社会活动中体现平等,而且应当纳入财税法教学内容,这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越性的内在要求,否则,在国内的垄断或非公平竞争,何谈树立作为义务主体的纳税人意识呢?

三、财税法本科教学改革的对策

综观财税法本科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培养既有一定财税法学理论功底,又侧重于娴熟自如地运用财税法技术技巧的实务人才,财税法本科教学改革应有以下对策。

1.财税法所涵盖的知识结构。财税法不仅具有一般法及法律渊源意义上的界定、概念,规范、解释等抽象的知识及体系结构,而且税作为国家向企业、集体或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其表现形态并不像一般人们所理解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体,而是要在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化形态中去作纷繁复杂的甄别与计算才能得出赋税的量化指标,这个量化指标无疑是本科法学专业学生倍感困扰之所在。当然,这丝毫不意味着财经专业的学生在税法法理学的知识结构中没有迷惑或偏好劣势,只是因为法律的规范性较为客观和稳定,而不显得不可捉摸而已,因而财税法本科教学照本宣科是对学生隐性知识结构失衡缺乏认知的表现,这意味着财税法本科教学的起点,就应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学科环境形成的不同偏好或差异性取长补短,强化应对其环境可能存在的“软肋”的教学计划设计,适当增加其辅助课程、课时、教学和实践环节,以达致“扭亏为盈”的知识结构的平衡。

2.财税法课程的教学长期陷入困境。皆因财税法自身独特而又要求较高水准的法学和经济学知识结构,而国内长期缺乏基于财税法专业人才及师资的培养所致。实际上,不论是财经类大学的财经专业,还是政法类大学的财会专业,或是综合性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专业,都存在着缺乏法理学及部门法学方面的专门训练的思维单一的问题;相反,不论是政法类大学的法律专业,还是财经类大学的法律专业,或是综合性大学的法律专业,同样免不了存在经济学及财税知识的短缺问题。现有的财税法师资均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施以“恶补”之后转化而成的,即使如此,实践中也很难否定有带着“一条腿”上讲坛的。因此,财税法师资的培养,不仅应从高校中自身培养财税法专业的知识结构兼具的专门人才,而且还应当引入相关实务部门培训师资(高级人才)的议事计划,以矫正现有财税法教师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最终使财税法师资队伍形成一支知识兼备、年龄、层次结构合理的独立的力量,以适应市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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