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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争鸣的盛况使得政策纷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又反过来直接刺激理论升级,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多年来的各界争鸣内含两条主要的理论线索,第一,城乡统筹思维的确立,第二,城镇化内涵的不断扩充。
早在1980年代,由于城市中居民对于农副产品的需求上升,农民进城买卖农副产品、进行小规模商业买卖的情形渐多,中央鉴于实际情况,准备逐步开放城乡间劳动力流动的大门。首先由国务院农委主任杜润生提出准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入城市,从事商品买卖和务工。而著名社会学家则发表一系列文章讨论“小城镇,大问题”,鼓励小城镇的人口集聚和经济发展,并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提出了“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以乡镇企业为中心发展区域经济”的指导思想。
与国内政府和学界积极吁求城乡人口流动不同,同时在海外,Richard Kirkby于1985年出版《中国的城市化:1949~2000年的发展中经济下的城市与国家》(Urbanization in China: Town and Country in a Developing Economy 1949-2000AD),书中指出中国在1949年以后,由于过度重视重工业,轻视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导致城市化与工业化程度严重不匹配,城市化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这一论断预示着中国城市所面临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大力汲取人力资源,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城市建设相对落后,没有足够的空间和能力去容纳巨大的劳动力人口。此后,2010年林毅夫与陈斌开的合作论文,也基本支持了Kirkby的这一判断。沿此历史观察,可见完备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外来劳动人口创造生活、工作空间,从中国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是城镇化的重要课题。
在世纪之交的这个转捩点上,中国经济在加入WTO的大前提下,城市对劳动力的渴求上升,对城市用工也逐渐规范。中国大部分地区呈现出一种农业人口往区域核心城市移动的流动趋势。1998年,南京大学教授郑弘毅撰文强调,在中国城乡分隔严重的情况下,城市化问题不能就城市谈城市,而应该具备“城市--区域”的视角,城乡统筹的核心概念,第一次作为一个成熟的表述,在学界成为讨论中国城镇化问题的基本范式之一。而2000年,伊利诺伊卫斯理大学教授Michael C. Seeborg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农村政策的转变、合同工制度的成熟以及民营企业的迁移,将会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铺平道路。
随着城乡统筹理论范式的确立,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城镇化理论的内涵与细节层面的问题。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教授,在2002年和2010年三次撰文,提出合理的城镇化进程应该加大对西部和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投入力度,深化户籍改革政策,从而消解掉城镇化过程中可能加剧的地区不平等。同时,蔡昉还指出,农业已经不是农村劳动力人口的蓄水池,人口红利正在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农民的(深度)市民化能否完成,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因素。与土地的城市化比起来,人口的城市化也许更为重要。其实早在1962年,美国学者Kent P. Schwirian和John W. Prehn就提出了两种城市化的概念,即以城市中心的理念和实践向周围地区辐射的过程,强调人口密度和经济功能(城市化I)和以乡村生活进化为城市生活的转变,农村人口的价值观、思维、态度、行为方式的变迁,强调社会心理层面(城市化II)。在2002年之后,中国的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开始把目光从单纯的城市化I,渐渐拓展到了城市化II的范畴中。城镇化的内涵获得进一步扩充,观察城乡二元结构的视角增加了社会心理一维。
理论的深入表现为范式的突破。2006年,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John Friedmann发表《中国城市化研究的四个论点》(Four Theses in the study of China's Urbanization),文中表示,中国的城市化问题已经不能再简单地从城乡二元等结构出发,城乡统筹的现时视角过于狭隘,而要考虑到其在一个多维度社会--空间中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向,需要从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性反思。
于此相类似的,还有一些学者也适度地反思城乡统筹范式,集中关注城镇化大潮中农村留守人口的生计和人力资本问题。黄宗智在他2007年的论文中,重新强调城市化过程中农业的重要性,其认为在大规模非农就业、人口自然增长缓慢和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三大变革环境下,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彻底解决农业新的隐性失业的问题。这一研究表明,三农视角在以前的城乡统筹理论范式中是缺失的。
2004年重点镇规划的启动,是基于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但当年批准确定的1887个重点镇分布很不均衡。据统计,四川省共有125个重点镇,居全国首位。广东省119个,河南省115个,均位列前茅。相较之下,地处中西部地区的新疆26个、宁夏11个、11个,其劣势可见一斑。
住建部指出,总的来看,全国重点镇的数量偏少,一些镇出现了撤并调整,一些镇发展比较滞后,还有一批未列入全国重点镇范围的镇发展迅速,已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扶持重点。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增补调整全国重点镇十分必要。
住建部明确,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推荐条件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各地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省级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住建部牵头增补全国重点镇的数量,被业内人士理解为城镇化加速布局之举。住建部表示,通过增补调整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镇,有利于增加投资需求和拉动内需增长,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有效转移农村人口和缓解大中城市压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区域差异很大,“现在强调每个县至少一个重点镇,计划经济思路非常重,要防止小城镇遍地开花。”他担心,重点镇增补将会使原本有重点的城镇化工作失去重点。他认为现在应该着手推进那些符合条件的城镇升级为城市,比如东部地区有的城镇已经达到40万-50万人的人口规模。
住建部在文件中也强调,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将县域中心、副中心等优先发展的重点镇纳入全国重点镇范围,防止不切实际的低水平分散建设。
在业内人士看来,全国重点镇增补无疑是城镇化加速的讯号。
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介绍说,我国的建制镇有17000多个,人口超过10万人的仅有56个,且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江重要产业带,经济比较好的地方。大部分的小城镇很小,1/3的小城镇人口不到5000人,发展速度很慢。我国小城镇人口占整个城镇人口的比重最高时也仅仅为27%,远远落后于美国和德国这些欧美国家。
在此背景下,不仅住建部官员,很多专家学者都强调小城镇战略的重要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张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指出,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以各式各样的专业特色构成了小城镇类型的多样性。比如有农业镇、工业镇、矿业镇、旅游度假镇等。
而全国重点镇恰好扮演了试验田的角色。重点镇的一个申请条件就在于:经济基础与市场机制良好,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符合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理念,产业发展无明显土地、水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制约。
从根本上看,传统城镇化基本上源于“求大求强”的城市发展思路,其中大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并且向城市群、城市圈发展;小城镇遍地开花,除了国家重点镇,还有大量的省级、市级、县级重点镇,点缀着各级政府的“政绩”。
可以看到,包括重点镇在内的“自上而下”式的区域改革,往往只是给了下级政府以“争资金、引投资、扩行政、要资源”的“尚方宝剑”,当然这“宝剑”是否管用,还受制于重点镇的协调能力与地方实际情况。坦白地讲,目前重点镇的发展仍未跳出“人为造城”的思路。
【关键词】城镇化;问题研究;中国
一、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口问题
1、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巨大
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就业总量的44.8%,与农业产值仅占GDP的12.6%的状况极不相称。农村人口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的局面没有根本缓解。通过减少农民实现富裕农民,解决农村发展人地关系紧张的深层矛盾,需要进一步转移农业劳动力,才能增加农村人均资源的占有量[1]。据农业部测算,我国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在1.5亿人左右,每年转移800万农村劳动力的任务需要通过推进城镇化进程来实现。
2、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对象没有实质性的延伸和扩大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流动大大推进了城镇化进程,流动人口虽然实现了就业的非农化,却没有实现身份的市民化。现行户籍制度把大多数农村流动人口排斥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之外,城与城之间的流动人口也难以均等地享有居住地的公共服务,农村人口的平均资源占有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城镇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对象也没有实质性的延伸和扩大,使得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2]。
二、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土地问题
城镇化实质上是人口与土地两个层次同步转型的过程[3]。然而,长期以来,城镇化被狭义地放大了城市(镇)房地产业的发展,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还出现了乱占耕地现象。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的空间失控现象严重,突出表现为城市以一种粗放地方式快速蔓延,大量占用耕地,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
三、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1、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城镇的形成发展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其发展依赖于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也深刻影响着自然环境。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可利用资源的相机减少,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或消耗行为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城镇的土地和淡水两大资源的直接占用或消耗所占的比重还不高,但在人类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诱发的物质消费法则下,全国城镇化发展使用的土地资源占用比例达到20%以上,淡水资源的占用比例达到30%以上。其次,尽管能源和矿产两类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存在于点、线的空间形式,但其资源消费的80%及以上都发生在城镇系统范围之内。
2、排放废弃物的数量超过了自然环境的净化能力
从我国东部地区来看,相当一部分小城镇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乡镇企业的“三废”问题没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城镇内的生活垃圾和废水也不能及时清运。至于西部内陆地区尽管乡镇经济不太发达,但城镇化滞后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是不容忽视的,我国92%的乡镇企业分布在自然村,7%在建制乡镇,1%在县城。这种遍地开花式的、分散发展的乡镇企业布局对企业治污无疑造成了很大困难。因此,城镇化的物质消费需求使得整个国家的资源环境基础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四、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制度问题
1、缺乏区际城镇化的协调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在城镇化政策调控方面,一个主要问题是城镇化政策的行政化和地方分割化。现有不少地区在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推进方式上,存在着用行政推动代替市场推动的倾向。这种行政性政策推动型的城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政府行政机制超越市场机制,成为影响城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明显不足,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城乡公共品建设积极性不高,城乡产业融合主要是依赖于政府行政性政策,城乡资源融合的市场机制主导地位还没有确立[4]。
(2)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行为主体结构中,政府往往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企业和城乡居民主动参与不足,尤其是农村居民还没有真正成为城镇化主体。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往往重“城”而轻“市”。
(3)在现行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下,许多区域城镇化过程,实际上是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城镇之间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分散进行城镇建设的过程。因此,在较大区域范围内,由于各区域城镇化政策的制定都是从本区域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的,区际间的城镇化政策缺乏协调性,致使区域城镇体系中城镇定位不清、功能雷同,不同类型的城镇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分工协作关系,难以提高区域城镇体系的综合效益。
2、城乡分割的政策壁垒阻碍了资源无法公平自由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农村城镇化,我国在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推动了城乡融合,但阻碍城镇化发展的城乡分割政策壁垒还没有完全打破,城乡资源公平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的宏观环境条件还没有完全形成[5]。
(1)户籍制度上附着的城乡利益差别政策没有根本改变。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和迁徙是城镇化实现的重要条件。我国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登记制度,但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利益差异性政策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政策和教育政策等城乡分割的局面没有完全改变。
(2)土地产权结构不合理,土地产权市场政策不完善。我国当前农地产权制度不健全,是一种半独立型的产权制度安排,农民没有拥有完全的农地可持续产权,农地产权自由交易市场还没有建立,尤其是农地产权交易的监管政策没有建立起来,农民不能在农地产权交易中获得所有的市场交易收益。这是造成现实中农地被征用后农民成为无业、无土地、无保障的新“三无”人员,城镇建成后成为无产业支撑和无人流、物流聚集的空壳城镇等现象的最根本原因。
(3)推动城乡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融合的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城镇化发展,不仅是城乡产业融合,更主要是城乡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融合。当前我国各地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重视的主要是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尤其是城镇产业发展,而忽视城乡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融合发展。因此,在政策制定上,政府偏重于城镇产业聚集发展,轻视城乡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的融合。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地区在城乡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融合上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我国各级政府在制定城镇化政策的时候必须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要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出发,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城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性、市场主导性和政府政策有效调控性的有机统一。要重视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基本理论的研究,括体制障碍、思路障碍、资源配置不合理程度加剧以及普遍存在的城镇化质量差、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尽合理、忽视城市圈、外延式扩展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过多,土地利用粗放和“小、散、分”;城镇极化内聚力与极化效应不强、配合关联度差、体制机制不顺等。努力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和体制改革。解决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滞后型、城镇体系结构非均衡、城镇地区布局非均衡、广大农民依然处在弱势地位等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傅伯仁,李爱宗.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新变化以及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11):21-26.
[2]申兵.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难点和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1(2):120-124.
[3]于弘文.从2000年人口普查看我国人口状况的几个特点[J].人口研究,2001(4):12-18.
[4]王雨,吴娟,我国耕地资源问题和实现实现有效保护的耕地补偿机制讨论[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1):15-21.
关键词:城镇化;现状 ;问题 ;对策
一、 城镇化的定义
在中国的学术理论界存在着“城市化”和“城镇化”的概念之争,城至今尚无统一公认的定义。持城市化观点的人认为城市化就是优先发展大城市;主张城镇化的人则认为城镇化是中国国情下的现实选择,城镇化就是发展县域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而与城市的发展关系不大。纵观世界上发达国家城镇化的历程,它们经历了从“城镇化”到“城市化”再到“城镇化”的形式转变。国内学者争论的城镇化类似于第一个“城镇化”,即是以经济为中心,较少考虑社会与环境的持续发展。 鉴于中国城镇化的发展现状,本文将采用第一个“城镇化”的概念,一般城镇化水平是以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来评定,数值越高,城镇化水平越高。并以后一个“城镇化”的概念作为我国实现城镇化更好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参考。
二、 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现状
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了12585万人。我国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
表1 2002-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
年份 城镇人口数(万人) 城镇人口比重(%) 比重比上年提高(百分点)
2002 50212 39.09 1.43
2003 52376 40.53 1.44
2004 54283 41.76 1.23
2005 56212 42.99 1.23
2006 58288 44.34 1.35
2007 60633 45.89 1.55
2008 62403 46.99 1.10
2009 64512 48.34 1.35
2010 66978 49.95 1.61
2011 69079 51.27 1.32
表2 2002-2011年全国城镇化走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三、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从宏观层面分析
1.与同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城镇化水平仍较低,主要表现为:
①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实现完全城镇化的时间比
较晚
国际上公认标准是当城镇化率达到70﹪时,该国家(或地区)实现了城镇化。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1.3﹪,远未达到70﹪.按当前的增长率来看,中国实现城镇化还需要15-20年的时间。
表3 2010年世界主要国家城镇化率
国家 世界平均水平 美国 日本 韩国 中国 印度
城镇化率 50.9 82.3 66.8 81.9 44.9 30.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际统计年鉴2010》
②绝对水平不高且工业化水平与城镇化发展不协调
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 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工业化水平不高造成的。
2.我国城镇化地区间发展不均衡
城镇化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西部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于东部,中部又快于西部。2011年,东部地区城镇人口比重61.0%,中部和西部城镇人口比重分别为47.0%和43.0%。中西部地区近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但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
(2)从微观层面分析
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从政府行为、国家制度两方面来看,有以下几点:
1.政府行为不合理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采用政府干预经济模式,政府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城镇化过程中,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激励使得有些地方政府过度行为或是不作为,阻碍了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①盲目追求建设速度,真正的城镇化效率低下。
②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合理。
相邻城市之间发展不协调、片面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条件,做出一些不合理的发展决策,使得发展存在盲目性。
③政府的无效率的存在。
政府自身的缺陷,如有限信息、信息不对称、对私人市场的反应能力及反应时滞的存在,使得政府并非总能让农民得利益。
④基础设施建设及社区公共服务滞后。
有些以GDP为纲的地方政府只追求城镇化的速度和数量,疏于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社区的公共服务。
2.国家制度存在漏洞和不合理之处
我国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是造成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源头所在,农民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力。
①户籍制度让1.6亿农民工被城镇化
按户籍来算,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51.3%的城镇化率,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还包括1.6亿的农民工群体。
②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持续二元性以及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制度安排上存在问题,城市土地比农村土地拥有更完整的权利制度。同时,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制和管理体制是分割的。
四、相关对策及建议
1. 大力提高工业化水平,加强经济建设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同时在实现城镇化的过程中,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得盲目得追求速度,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
2. 填补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和真空地带。主要措施有:
①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当前的土地政策,让农民能够通过土地物权分享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成果;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②加强立法,规范征地程序。
3.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作用。政府要加强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积极合理地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的持续发展有赖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协作。
参考文献:
[1] 王学峰,“发达国家城镇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1,(8),第四期.
[2]魏静, “城镇化率突破70℅后基建投资才放缓 ”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15日.
[3]毛爱华,孙峰华,林文杰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发展的若干问题对比研究” 《人文地理》,2008年第四期.
[4]周其仁,“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经济观察报》2012年.
[5]国家统计局综合司 “从十六大到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2012年08月16日.
美国著名汽车城底特律于当地时间2013年7月18日申请破产。底特律债务庞大,目前欠下180多亿美元的长期债务和数十亿美元的短期债务,预料会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仔细分析底特律从辉煌到破产的路径和原因,对我国正在推行的新型城镇化有很大警示作用。
底特律1701年由法国人建立,初期经历了100多年的战争洗礼。由于占据五大湖水路的战略地位,逐渐成为了一个交通枢纽。随着航运、造船以及制造工业的兴起,底特律自1830年代起稳步成长。到1896年,亨利・福特在麦克大道租用的厂房里制造出了第一辆汽车,这成为底特律崛起的标志点。1908年,福特T型车下线。在福特与其他汽车先驱者威廉・C・杜兰特、约翰・弗朗西斯・道奇和霍勒斯・埃尔金・道奇兄弟、沃尔特・克莱斯勒等的共同努力下,底特律慢慢成为世界汽车工业之都,市内有福特、通用、克莱斯勒和阿美利加等四家美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的总部及其所属企业。
汽车工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吸引了来自美国南部的大量居民,使得底特律的人口数量在20世纪上半叶急剧增长。到1950年,底特律人口达到峰值的185万,一度成为美国第四大城市,这也是底特律最辉煌的时期。但随后底特律开始走下坡路,到了2010年只剩71万人,60%的人口向外迁徙,人口规模降到了美国城市的第18位,建筑大量废弃、失业率升高,税收下降,收不抵支,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美国最大的城市破产案的发生。
让底特律从辉煌走到破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两个,一是底特律过于依赖于汽车业,二是人口大量向外迁徙。
日本汽车业的崛起、石油危机以及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市场需求空间的扩大,一方面导致底特律汽车业所占市场份额下降,另一方面,汽车巨头们开始在全球尤其在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兴建汽车厂,这直接导致底特律汽车产业的就业岗位和税收能力急速下降。最近一轮金融危机让底特律汽车业雪上加霜,三大汽车公司大量裁员,导致城市经济更加恶化。在这过程中,底特律也想改变过于依赖汽车业的局面实现转型,但并没有展现出匹兹堡那种把握机会的能力,最终被汽车业活活拖死。
而底特律的人口向外迁徙一方面和汽车业萎缩、就业岗位下降有关,另一方面则与民权运动引发的种族紧张局势以及骚乱有关。白人和中产阶级流向郊外,城市税收基础锐减。
底特律的经历昭示了城市发展的关键: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当下我国正在把新型城镇化建设放到更高的战略地位,因产业引导的人口迁移率也在日益上升,因此对于这一进程最终要导致的人口再分布,必须要更敬畏,做更精细化的预估。
当然,这不是说国家要控制人口的迁徙和流动,而是说,在行政色彩浓厚的“造城”运动中,人口流动风险更需要关注。
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人口迁移报告显示,2006~2010年,美国人口迁移率约为35%。与此相比,我国受产业、收入、环境、公共服务等各种因素影响,加上制度日益鼓励人口自由迁徙,城市间产业、人口的竞争日益激烈,人口迁移频率将越来越高。尤其随着以大城市为主体的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在2000~2010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这些超大城市,常住人口分别增加了45%、37%、29%、27%,人口迁徙力度在加大,而且向大城市聚焦的趋势很明显。
由于我国的行政和财政体制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占主导作用,绝大部分大中小城市都有做大做强的梦,都想“做加法”,即使是一些人口只有几千人的建制镇都想扩张规模。但必须要看到,我国人口出生率继续走低,总人口日益接近峰值,同时在城市间竞争日益激烈、人口流动加剧的格局下,各城市人口数量必定出现此消彼长的局面。这也就意味着,一些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人口、产业进一步聚集的情况下,一些中小城市、农村人口会减少;即便是在大城市之间,也会出现此消彼长的局面,一些大城市也可能因为产业聚焦、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问题发生人口数量的减少。这意味着中国部分城市必须要考虑“做减法”。
实际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率日益提高,部分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可能已触及安全线。尽管地方政府因为预算法规定不许负债,但地方暗度陈仓搞城市投融资平台负债、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现象很普遍。这种隐性高负债率出发点就是“做加法”。
但行政主导下的城市化,不仅会让地方政府有持续的投资冲动,而且不遵循市场规律的产业聚集,其发展很可能不具可持续性。一旦产业发展失去后劲,可能导致投资浪费、人口大量迁出,留下鬼城,那么底特律的噩梦很可能在我国上演。
底特律破产事件中的人口因素是一个提醒: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的快速大量迁移(可以是迁进,也可以是迁出)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繁荣,也可能是破产。我国地方城市政府必须对城镇化战略进行一些根本性调整,因地制宜制定各地的城镇化战略,这样也会减少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让各种资源得到更优化的配置,避免大量投资浪费和“空城”“鬼城”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