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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桥改造的技术标准
农村危桥改造必须达到准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避免标准过高造成浪费,要求桥梁设计荷载不得超过汽-15级。
(二)农村危桥改造区补助政策
1、农村危桥改造资金由区政府、镇(街道)、村(居)各承担三分之一。
2、失去作用且不需改造的农村危桥拆除费用,由区政府补助二分之一。
3、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实行倾斜政策。对完成年度计划80%以上的镇(街道),区政府给予总额10%的奖励,由镇(街道)统筹安排,对辖区内承担危桥改造任务的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追加补助。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方便群众出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动群众,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尽力而为,加快发展”的原则,把农村危桥改造工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对全区115座农村危桥的改造。
三、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是今后五年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抓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区交通局要负责制订好全区农村危桥改造计划,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竣工验收和区补助资金安排上报等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危桥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施工管理。村级组织要发动群众大力支持农村危桥改造,并做好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各镇(街道)要根据危桥改造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结合本镇(街道)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农村危桥改造计划。在编制年度计划时,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鼓励先进的原则,对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列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允许根据需要在30%的幅度内调整。对一时资金不到位,无法开工建设的危桥应做好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
(三)落实资金,加强监管
农村危桥改造建设资金采取“当地自筹为主,区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各镇(街道)应建立农村危桥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好镇(街道)、村(居)两级配套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农村危桥改造工程资金基本落实后,严格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区政府补助资金,在工程通过验收,并经审计后一次性拨付。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1、严把设计关。农村危桥改造工程统一由区交通设计室设计,区交通局负责对设计文件的审查。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应具备设计说明、构造物结构图及施工图预算。设计费用由区交通局统一与区交通设计室结算。
2、严把程序关。建设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由所在镇(街道)公告,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桥梁施工资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同类型桥梁施工的经历,招标文件由区交通局审查批准。
3、严把合同关。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业主为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项目业主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支付等要求。
4、严把质量关。必须切实落实工程监理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监理单位必须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要建立“政府监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坚决制止“豆腐渣”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农业农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扎实做好*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县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粮食总产量稳定在*万吨左右;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0%以上;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5%;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森林覆盖率达到36%;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新盛、碧山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循环农业展示区的*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人,农民工返乡创业*人。组织培训农民*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台,耕整机*台;完成机耕作业*万亩,机收作业*万亩,机插秧作业*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新居”*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加大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个,其中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产业新建专业农村合作社(协会),新增农村专业合作社30个,使全县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达到23%。培育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00人,培训农村经纪人1000人次。
1、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重点扶持食用菌、蔬菜等主导特色产业。对工厂化新发展食用菌生产,年产100万袋以上,并配套安装变压器等装置的,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每新增50万袋增补2.5万元(包括老厂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在大、中型城市设立食用菌固定销售点且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由村集体利用山地建设50亩以上、水电路配套齐全的新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且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贷款发展温氏养鸡,符合一定条件的,市担保中心和市农村合作银行分别给予担保和贷款,市财政给予其初次贷款50%的贴息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对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新发展山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不含大棚西瓜)的连片商品基地,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的,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00元/亩和200元/亩的补助;对利用钢网结构新发展特色渔业网箱养殖400平方米以上的,经水利、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8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在新开发土地上新发展优质茶园5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的,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150元/亩的补助。
2、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开展地力培肥,坚决制止粮田抛荒,确保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对市内种粮合作社、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高产示范片、高产示范户,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粮食预购定金发放范围。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对购置列入省农机产品购机补贴目录的大中型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配套设备,除享受上级规定补贴外,市财政按实际购置价格的10%给予追加补贴,单机追加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列入*市农机产品购机补贴目录的小型农机具,市财政按实际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单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基地建设等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五年减半贴补。农业龙头企业新建或扩建生产性项目需使用土地的,应优先保障用地。市里每两年确定一批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视其发展潜力列入重点培育对象,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动态管理。
4、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新评定的*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省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补助,并在农业项目及龙头企业申报、技改贴息安排、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优先扶持开展代育秧、代耕种、代插秧、代植保、代收割等“五代”服务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对统防统治面积达500亩以上的植保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5元/亩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农机服务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2元/亩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金额)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劳务(包括机械化作业服务)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加快农业科技的研发推广。市财政每年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农业科技的投入不少于30%。对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有突出贡献的农业企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农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按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对支持非关联的研发机构的投入资金,按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扣除。
6、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被有资质的认证中心新确认为国家绿色食品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有资质的认证中心新确认为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被有资质的认证中心新确认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新制定一个农产品标准,经认定并组织实施的,按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县级地方标准等三个级别分别给予标准制定单位10万元、5万元、1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7、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围绕城乡规划全覆盖,积极做好农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对整治村的垃圾处理、村道硬化、户厕改造、污水治理等项目及环境提升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给予平均每个村不少于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加大以工促农力度,实行市级骨干企业挂联帮扶新农村建设制度,每年一次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允许有条件的村集体实行“级差排基”建房,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村庄配套设施建设;允许有条件的村通过建设“民工公寓”、标准厂房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保障基层组织建设。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住房问题,按《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56号)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高新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和引导“农家乐”旅游景区(点)建设、农业旅游商品开发和农家旅馆、农村特色餐饮等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具体奖励标准按江政发〔2009〕29号规定执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公共环境的提升。
8、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省“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产优质农田比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屋顶山塘水库的安全管理,整合灌区,提高防洪防台抗旱和农田排灌能力。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列入千里渠畅建设计划的项目,市财政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给予50%的补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抓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林区道路建设,实施好《*市千里富民林道建设规划(2008—2012年)》,对列入千里富民林道建设计划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平均2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9、加快发展生态农业。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引导和鼓励畜禽产业走小区化发展之路,对按照规划和建设规范要求新建的畜牧小区,面积在100亩以上水、电、路配套齐全,且搬迁安置面积已达50亩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大力推进沼气建设,对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立方米/个以上),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给予每立方米5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新建造5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池达标排放的,优先上报省财政补助。支持禁养区外的规模养殖场(户)应用零排放养殖技术,对新建或改造的生物发酵猪舍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
10、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市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按7元/亩予以补助。扶持绿化造林,对连片新造林5亩以上,营造针叶纯林(松类除外)的补助50元/亩,营造针阔混交(阔叶林占30%以上)或阔叶纯林的补助60元/亩,营造马褂木(含马褂木密度达40株/亩以上的混交林)的补助80元/亩,杨梅的补助100元/亩,毛竹(含林中造毛竹)的补助150元/亩,良种油茶的补助300元/亩;对在疏林地、天然更新迹地上进行补植造林,补植量达常规造林密度60%以上且分布合理的补助40元/亩(保存率不合格的未成林造林地补植不享受);以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毛竹林为目标林种的更新改造(含次生林抚育改造)和毛竹低改、油茶低改的补助100元/亩(杉木留萌不享受);对防火林带建设的补助70元/亩。
11、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给予每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一定的扶持资金,通过发展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等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致富。每年要发展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特色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示范户、来料加工扩散基地,全面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到2012年,7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山区农户下山搬迁,加大对下山搬迁农户的建房补助力度,加快完善下山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
12、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开发整理。有计划开发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耕地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可申请立项土地整理。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加快低丘缓坡开发,满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经济发展、村庄整治建设和下山脱贫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农村服务体系
13、加强农民素质培训。按照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蓝领;根据农业特色产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来料来样加工等新兴产业发展和农民素质提升需要,抓好各种实用技术和农民道德法纪、文明礼仪、文化知识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对近五年内高中、初中毕业未升学的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原则上分别给予免费培训和减半补助,资金的发放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计算。凡是退役军人、低保对象、残疾人、失地农民、下山搬迁农民和贫困户,参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培训的,一律给予免费。对参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证书且有创业项目的,其贷款在3万元的额度内,由市财政给予三年的贴息补助。为缓解本地企业用工短缺,市外人员经市内培训机构培训并在市内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其培训费可参照市内人员的标准予以减半补助。
1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金。实施和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在1980年9月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而女方年龄未满49周岁,其父母并不再生育和领养,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而女方已年满49周岁的家庭,只执行特别扶助制度,不再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而女方年满49周岁后,子女未康复的,只执行特别扶助制度,不再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发生意外死亡,且最大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困难家庭,每年给予补助1000元至其最大子女年满18周岁止。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者因公发生意外伤害或伤残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因公发生意外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视情况给予补助。
1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构筑坚实的社会救助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因贫施救”。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平台,实现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网上运行;建立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0%以上;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小组长低保评议制度、公示制度,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新建、改建、整合,在全市建立起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15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8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着力推进社保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从城镇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职工为主向城乡居民转变;实现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的权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增加市财政投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实现参合率达90%以上。
16、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继续扎实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稳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幼儿教育提升工程,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民办幼儿园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启动实施教育“新四项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对新认定省级文化示范村的,给予每个村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继续做好“送文化下乡”活动,完成全市行政村广播并网,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启动广播电视低保户实施工程,免费为覆盖区低保户安装有线电视。认真实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并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向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加快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对集中式农民饮用水工程,其进村入户率在60%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以奖代补,每个村奖励2-5万元。对独立式农民饮用水工程,其进村入户率在60%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以奖代补,每个村奖励7万元,同时按受益人口数每人补助100元(行政村和人口数以20*年调查时为准)。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17、深化农村生产要素流转机制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布局区域化、规模化,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市级土地流转管理中心,乡镇(街道)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行政村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按照规范化操作标准,加强管理和服务。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为出发点,探索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体系;鼓励异地承租大田、森林资源等农村生产要素实行规模经营,其子女就学、生活用水用电等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搞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全面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试点,探索建立农民建房、建新拆旧、一户一宅、宅基地退出和流转机制。通过宅基地置换、选位竞价,盘活存量,减少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结合下山脱贫整村搬迁,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改造,鼓励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合法住房,置换城镇住房,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和奖励政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18、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力争“十一五”期间“三农”贷款有较大幅度增长。抓紧制定鼓励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开展建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各金融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多种适合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方式,拓展有效担保物范围,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等权利质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努力解决农业企业、农户贷款难问题。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19、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落实乡镇、街道重心下移五项制度,扎实开展村(居)组织“五新争先”活动,积极创建“和谐创业型”班子;坚持完善民情沟通日和民生服务日制度,努力打造服务型组织;不断深化“万名党员创业致富工程”建设,培育一支创业型党员干部队伍;深入实施村级五项规划,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每年安排100个以上的村进行财务审计。鼓励各地继续深化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加快资产融合进度,优化整合农村各种资源,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2008年,河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张北信达村镇银行挂牌成立,有效填补了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竞争不充分、效率低的局面,也开创了河北省村镇银行的先河。目前,张家口市村镇银行已发展到了2家。到2011年9月末,张家口市村镇银行各项存款达3.34亿元,贷款达2.59亿元,为辖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在不断规范中发展壮大。到2011年9月末,辖内小贷公司共27家,注册资金12.8亿元;股东数243人,实收资本12.8亿元;贷款余额10.89亿元,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3299笔、2919户、26.05亿元。张家口市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发展迅速,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支“新军”,从2008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整顿以来,不断规范壮大,对于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潜力巨大。2007年,张家口市实施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来,在全辖范围内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196家,2011年9月末,入社农户10810户、入社资金659.4万元,累计发放借款3294.5万元,扶持12367户(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互助资金优先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高扶贫项目的引领性,使贫困户更好地利用扶贫资源,促进贫困农户增收。张家口贫困人口众多,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对发展辖区经济,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潜力巨大。
二、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难突破。一是资本金规模小。张家口市两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张北信达村镇银行注册资金1000万元,蔚县银泰村镇银行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由发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企业和自然人分别按40%、40%、20%入股形成,资本金来源单一。二是公众认知度低。张家口市两家村镇银行均设立在机构较全面的张北和蔚县县城,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由于规模小,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较低,且网点单一,从而使其筹资能力和支持规模上受到了制约。三是结算功能不健全。目前村镇银行结算主要通过行,无结算行号,无法以直联方式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无法开立汇票,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导致客户无法在银行之间直接划账、全国支票不能结算,企业愿意到村镇银行存款的很少。另外,中国银联的入网费用高达300万元,村镇银行往往难以承受,限制了其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二)小额贷款公司支农作用不充分。一是利率定价偏高,农户难以接受。据9月份人行利率报备系统监测,全市27家小额贷款公司6个月以内(含6个月)加权平均利率15.3%,1年以内(含1年)加权平均利率为20.34%。分别高出基准利率2.5倍和3.13倍,大多数客户贷款利率接近或超出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二是城区性、大额化、门槛高,弱化了支农作用。目前全市开业的27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24家设在县城区,且大额放贷趋势明显,据某小额贷款公司调查,该公司2009年成立以来,仅有客户70户,贷款5万元的客户不到10户,其余均为大额借贷,其中以股东担保9户,占贷款户的13%,其余均为抵押贷款,大多农户和中小企业由于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难以从小额贷款公司得到贷款。三是监管不到位,信息难共享。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由省金融办统一审批,监管由各级政府授权金融办负责实施,由于人员、知识结构等原因,事实上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处于真空。按照《关于小额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需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目前尚无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因此,申请贷款的客户信息,如现金流量、贷款存量、信用评级以及资产抵、质押等情况,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登记部门不能共享。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不到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批农村资金互助社、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应运而生,这些组织对发挥农户的集群效应,在农产品的议价、采购、资金融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组织在农村属新生事物,在管理上还存在缺陷,制约其发展。一是组织管理过于松散。互助合作社一般由村民委员会组建,村主任任负责人,村会计任会计,管理人员都为文化素质较低没有金融专业知识的农民,因此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而且绝大多数都属于服务型合作组织,没有经济实体,自身经济实力弱,“造血功能”还没形成,普遍存在资金短缺,服务功能差,运作困难等问题。农村资金互助社仍处在低速发展阶段。二是组织资金缺口严重。调查中发现,农户合作组织的资金来源基本是靠财政拨付和农户入股构成,但限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县域财政收入不高,农户收入水平较低,决定了农户合作组织资金必然紧张。据对阳原县调查,该县财政部门拨付的15万元和农民入股的股金合计最多为27万,信贷规模为每户可贷股金的两倍,按每户放贷平均3000元,可用资金平均20万计算,仅可以发放66户农户,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实际需要。三是组织监管主体不明。调查中发现,农户合作组织基本是在扶贫部门的帮助下,在民政部门备案,并没有人民银行的批准,也没有银监部门的监管,其监管责任不明确,一旦其正式开展信贷业务后,出现的金融风险将会导致许多后续问题发生。
三、加快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提高经营水平。一是政府主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在着力完善政策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业务指导,通过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外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组织运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风险隐患的防范、排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组织,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督促其尽快加入人民银行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资金结算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组织树立法律意识,加强自律,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业务,不断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各项工作。支持组织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品种,增强盈利能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业务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准金融机构”是一个模糊界定,不利于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监测,容易形成地方政府部门的过渡监管和多头管理,建议将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纳入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方案中统一规划,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地位。要赋于金融监管部门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权力,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监管制度,加强对其业务的监管,促使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沿着服务三农的健康道路发展。
(四)加强制度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国家应尽快出台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金融机构改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对村镇银行,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再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增强其资金实力。对小额贷款公司,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的方式充分用足银行融资,扩大资金来源。鼓励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改组为村镇银行。
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农业农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扎实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县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0%以上;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5%;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100%、60%;森林覆盖率达到36%;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8000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2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500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600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5000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新盛、碧山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100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300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云龙循环农业展示区的200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100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1000人。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0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300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20*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5台,耕整机500台;完成机耕作业50万亩,机收作业24万亩,机插秧作业4.2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6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60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60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1*83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巴渝新居”800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4000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60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加大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个,其中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产业新建专业农村合作社(协会),新增农村专业合作社30个,使全县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达到23%。培育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00人,培训农村经纪人1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