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普通乡镇扶贫干部工作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uxinyu”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对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呼和浩特市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呼扶组发〔2020〕2号)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今年以来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以及典型经验汇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情况
根据市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医疗保障参保清单,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参保人数,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状态核查责任,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对未参保的逐一动员,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5565人,已脱贫享受政策26623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28829人,边缘户113人,其中,市域内参保54722人,省域内参保423人,省域外参保325人,累计参保55470人。除95人因死亡、服刑、服役、无有效身份信息等原因无法参保外,均已落实应保尽保工作。
二、“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费用报销情况及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一)“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情况
一是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筹资及待遇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调整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以及将非民政救助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重制度”全覆盖。
二是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幅度提高门诊统筹待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门诊流程,实现居民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享受普通门诊、“两病”、乙类慢性病就医,无需申请,无需办理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并且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截至12月31日,我市通过医保系统登记在册管理的慢性病患者56648人,其中13种甲类慢性病31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63人,高血压、糖尿病24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70人。
三是深化医药改革持续发力,为保障药品及时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买药、报销,不断加强职能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分析研判,创新思路,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7号),改变药品配送模式,要求药品配送企业将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旗县医院,旗县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加快基层药品配送速度,为药品配送企业减负,努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二)费用报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报销29213人次,报销123.89万元;特殊慢性病报销6981人次,报销534.61万元;住院报销6447人次,报销3513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506人次,报销474.3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368人次,报销771.26万元;其他保障政策报销3376人次,报销396.93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79.5%,综合实际报销比例为86.51%。
(三)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疾病编码更新工作,我市出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时增加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调整支付标准,依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实现大病专项救治的待遇支付工作。
截至12月31日,享受大病集中救治513例,其中脑卒中258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28例、肺癌18例、直肠癌10例、胃癌13例、终末期肾病179例、急性心肌梗死11例、乳腺癌12例、白内障28例、宫颈癌5例、食道癌4例、重性精神病3例、结肠癌1例、肝癌1例、儿童白血病1例。
三、盟市域内“一单制”结算情况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并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积极建设了城乡居民“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
“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民政救助人员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残疾人信息,上述人员信息在“一单制”结算系统中进行了标识,在患者就诊结算时,自动提取人员信息,符合倾斜政策的人员,及时得到保障。
“一单制”结算系统目前可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政策、“12345”兜底保障起付线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大病集中专项救治等多项政策实现“一单制”结算。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计算,解决了长久以来存在的因多部门、多系统信息不畅通,数据共享不及时导致的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既避免了重复保障、过度保障,也避免了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各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落实。
四、主要成效
(一)组织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再次对贫困户慢病卡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按照自治区统一模板要求,及时印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一是与卫健部门联合发放慢病卡。结合脱贫攻坚摸底排查工作,逐户逐人收回原有的各类没有作用和仅发挥政策宣传作用的慢病管理(证)卡,重新统一制作、规范宣传内容,集中发放新的慢性病管理卡。在发放慢性病管理卡的同时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有针对性地宣讲慢性病政策,让贫困人口知晓医保政策,明白慢性病管理卡作用。二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慢病追踪机制,对已发放的慢病卡和新增慢性患者进行动态追踪,确保慢病卡随患者所患疾病同步,新增慢病患者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我市入户排查13801户,制作慢病卡11671张,新增慢病患者111人,已发放11467张。
(二)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信息共享和服务一体化。
一是提高门诊医疗待遇,简化慢性病审批手续。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呼医保发〔2019〕35号),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000元(60岁以下参保人员)和2400元(60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员),实现居民参保患者门诊在所有定点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取消乙类慢性病审批环节,扩大甲类慢性病范围,除 13 种特殊慢性病需要依申请进行审核外,其余病种患者持 《社会保障卡》 即可通过划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并且无病种限制,无需申请、无需办理慢性病审批。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软件流程,方便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参保患者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时享受待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8号),在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下放到定点医疗机构,经定点机构医保科审核后,符合申办条件的由定点机构医保科录入医保系统,慢性病患者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实现慢性病患者申报、备案、待遇享受“一站式”完成。
二是加强慢性病信息化建立“一站式”结算,系统自动提取慢病患者信息。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建立城乡居民“一站式”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建档立卡贫困慢病患者就医购药仅需持二代社保卡即可即时直接结算报销,享受待遇。
三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直接报销结算,打通基本医疗门诊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为方便乡镇、村城乡居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医购药,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优势,通过多次调研、系统调试,实现了村卫生室门诊通过系统线上直接结算,打通了基本医疗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确保了城乡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小病不出村、常见病、慢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持卡就可在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报销。
四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充分保障常见病、慢病患者用药。为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药品串换等问题,保障乡镇、村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购药时常见病、慢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要求各旗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和药品购销“两票制”,严禁外网采购药品;各旗县二级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乡镇卫生院凡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开展住院医疗业务的,用药目录参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对药品配送企业提出新配送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按照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将县、乡、村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县医院,解决因配送成本高、数量少、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用。
(三)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符合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应报尽报”。
一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带来的便捷服务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与人社部门合作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持卡率。对未持有二代社保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尽快督促办卡、领卡。对人数较多的地区,要积极协调驻村书记、帮扶干部、当地金融机构,组织统一办卡。三是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定期排查、梳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落实到位。对所有票据再进行梳理登记,逐张录入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台账。对于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要及时兑现待遇,并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中进行标注;对于未提交材料无法享受医疗救助、其他保障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及时协调村医、驻村干部督促尽快报送材料;对于不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加盖“鉴定背书章”。对发现执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不到位,存在过度保障或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困难人员流动性大,精准掌握全部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情况难度较大。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人员中,部分青壮年认为自身身体健康不愿意缴纳保费,部分农村高龄群体没有经济来源且为给子女减轻负担,不愿意缴纳保费情况。动员参保工作难度较大,难以对全部贫困人群形成有效的预防措施。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结合国家“全民参保”计划将全部户籍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防反贫致贫机制。尤其是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孤儿、重残等困难人群的动态参保。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动态参保规则,动态为困难人群随时参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计划以各旗县区政府牵头,乡镇为单位进行布置,逐村进行摸排,了解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异地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通过深度摸排动员,确保所有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以及防返贫预防措施。
(二)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市级统筹层次,优化医疗保障综合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待遇保障水平,让困难人群“看的起病、看得好病”。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实现困难人群在家门口就能享受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困难人群跑腿垫资,为困难人群提供便捷服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人才工程建设
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下达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做好国外智力引进申报工作,上报市人事局国外智力引进项目3项。外出招聘人才10次,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了一大批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完成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初中级职称人才1100多名,组织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3806人次。组织开展“重才单位”及第二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评选工作。认真做好人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县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累计有19500名,全年新增人才2104名。
2、市政府下达我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⑴就业与培训
全县净增就业岗位2213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19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7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2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4310人。
⑵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
出台《*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养老保险净增扩面人数5990人,累计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4543人,基金征缴12104万元,征缴率达98.8%。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368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应征基金4311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9%。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067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81.95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7759人,累计参保39862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431人,累计参保10224人,年内有61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结余基金428万元。
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化管理方法。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6862人次;为5653名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及时送上春节、老人节慰问金。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出台实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年内共有3426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待遇标准,今年新增参保人数为820人,累计有30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
⑸职工维权与欠薪治理
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602家,向省总队上报我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受理劳动行政执法案件202件,已办结199件,结案率98.5%,涉及职工1150人,为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294.52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1起,涉及民工785人;实施行政处罚9起,清退童工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8%。
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完善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
二、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和办公场所迁移工作,基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招聘场地小、安全隐患多、现场人员拥挤的问题。全年举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11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两次,有6*家用人单位进场登记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0445个,网上免费信息736条,求职者应聘报名5095人次。
2、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全县乡镇(街道)机关“三定”方案的批复。对全县事业单位分类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对243家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依据进行了复核。加强编制人员台账管理,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变动登记表。认真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应年检单位155家,完成年检154家,年检率99.35%。
3、稳定推进事业单位改制,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县良种场改制方案获得大多数职工的支持,改制工作平稳推进。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培训,完成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考核98名。组织225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的培训考核,其中有从农民选拔培养的乡土人才1004名。完成教育局等九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审批。加大从实用型人才中选评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有1569名实用型人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培养高层次人才80名。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15名,其中高级职务78名,中级职务162名。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度考核审核工作,全县参加考核单位234家,工作人员7358人,其中实考人员7044人,确定优秀等次944名,称职合格59*人,不称职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90人(其中试用期人员184人)。办理新录用公务员47名,其中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18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人。
切实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建立了企业干部例会制度。对全县95名企业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1200元,为其中10名相对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困难补助每人600元。
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作,其中参加机关工资套改1854人,参加事业单位工资套改5742人。调整我县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组织了57名优秀公务员的健康休养和7600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健康检查。
4、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再就业工作。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放宽享受培训补助农民的年龄,改进培训补助办法,明确培训重点,提高重点专业培训补助标准,加大特殊人员、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从多方面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走出本地,开展异地培训,根据我县居民到外地开办超市较多的情况,在常州、昆山两地同时举办了超市经营管理培训班,共有434名在苏州、昆山、常州和无锡等地的“*超市”的业主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
认真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及操作实施细则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确定办法等一系列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全年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36人。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和鼓励扶持灵活就业、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帮助3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44人,审核发放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56人128.73万元,审核企业社保补贴96家81.21万元。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出台了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确定白洋街道下王宅社区、壶山街道塔山社区、熟溪街道溪南社区为试点社区。切实帮扶城乡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制定“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办法,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申报”和申领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就业状态确认工作,积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5、出台实施“五费合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052人,其中缴费人数35878人,中断1458人,离退休6716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20万元,支付734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41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09家,参保职工29833人,比去年净增3192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9%,其中:统筹基金2123.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1785.69万元;支出医疗费用3048.0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501人,比去年净增17028人,基金收入664万元,支出5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7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25人,基金收入88万元,支出6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28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800人。
6、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心部署,制定宣传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合同法》。聘请法律专家开设《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企业主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位1602家。开展了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职劳动监察员共检查用人单位496家;开展了工资支付、清理非法职介、小企业、小作坊劳动用工情况、非法使用童工、建筑行业劳动用工5次专项监察;实施行政处罚9起;查处清退童工6名。受理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33件,结案率99.3%,涉及劳动者240人,申诉标的452.35万元。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2家。办理工伤认定2780件,其中发放工伤认定书778件,组织伤病残鉴定210人。
7、狠抓“两项待遇”落实,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全县现有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2850人,73个机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都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小组和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有27个单位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从“两项待遇”检查抽查情况看,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从进一步梳理服务办理事项,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服务入手,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学风建设,在全面提高全体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完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的难题破解工作。
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双创大讨论活动。以创建为契机,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中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以此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认真开展“三帮扶”结对扶贫活动,为联系的困难农户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重阳节前夕,还为结对村*镇*村70岁以上的老人送去了慰问品。
贯彻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对本局牵头和配合的全县惩防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订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对各项办事程序、承办科室进行了公开,开通了阳光热线(*)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办结率100%,与代表面商率100%。受理办结群众来信187件,办结率达100%,其中要信30件。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和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安全生产、工会、计划生育、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四、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不足,如我们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与党和群众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干部结构不尽合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服务窗口因人员变动较大,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服务水平有所下降;整个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各下属单位办公服务场所分散;改制企业的托管费还没有全部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和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善和解决。
五、20*年工作思路
明年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奋发向上,抓稳定、促发展,积极扩大就业、引导技能就业、推动创业富民,规范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人才意识,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加大引才力度,加强人才培养,拓展人才合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贯彻实施绩效评估工作,做好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工作,制订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相关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
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硬件建设,动工兴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好每月10日的交流会,优化“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
4、完善培训政策和培训管理指导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技工培训;继续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再就业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