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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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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生育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 新人口政策

一、文献综述

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介绍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出台背景:

(1)国际背景

玛格丽特桑格出于优生学和种族主义的角度宣传计划生育,成为计划生育的首场者;1912年,第一届国际优生优学大会在伦敦召开;1936年,普林斯顿大学设立了人口研究所;二战后,控制人口的全球思潮开始兴起,出现诸如:《人炸》、《增长的极限》等控制人口书籍;1946年1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立人口委员会,自此之后,联合国人口委员会督促发展中国家控制人口,对坚持控制人口国家给予经济上的援助。

(2)国内背景

张京生首先引进计划生育这一理念,但在当时并不被受重;建国后响应的“新人口论”,第一个提出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理论,率先提出计划生育政策,被当时的思想理念驳的体无完肤;1981年,中国人口学会成立,力崇宋健、陈道等人思想,接受联合国基金援助,严格控制人口;近年,以牛文元、胡鞍钢等人提出“低碳发展国家行动方案”,认为中国最大挑战就是人口问题,呼吁控制中国人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2、学术分歧

面对计划生育政策,学术界并不没有一边倒,计划生育政策在饱含争议中出台,至今也分为两种不同观点。

(1)赞成计划生育学者观点

支持计划生育政策的学者,以胡鞍钢为代表人物。胡鞍钢对中国人口的研究始于1985年。1989年,胡鞍钢在《人口与发展》明确提出中国会相继迎来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和老年人口高峰,反对人口红利说。

(2)反对计划生育学者观点

与近30年宣传的中国人发理论相反,易富贤认为从中国几千年的发展来看,根本无法界定中国人口的上限,中国人太多的说法只是危言耸听。并且否定人口比例与资源失调这一问题。具体分析了在客观条件上中国是矿资源大国,而水资源不够用只是技术还不够先进,没有将雨水利用起来,近年很多国家开始开发海水转变为淡水技术,所以水资源并不缺乏。他认为人是资源的消耗者同时也是资源的创造者,人力资源就是一个国家的优势,从人口来看待世界经济,印度将超越美国成为第一经济大国。

二、未来人口政策的前景

那么未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如何发展呢?

1、增加人口

无论二胎政策是否软着陆还是突然全部开放,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中国必须开始发展人口,发展青壮年劳动力。中国在这种未富先老的情况下,如果不发展青壮年劳动力,就无法再继续提高经济,更加无法应对沉重的老年负担。中国应当并且尤其发展有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因为单纯靠以往人口优势产生的人口红利不是一种长远发展的方法,依靠简单劳动力发展带动经济的发展还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按照全球发展趋势,这种时代也已经过去了。

2、加大教育投资

中国大学扩招以提高高校就学率,十几年下来,就学率看似升高但是隐藏了一系列的问题。很多大学盲目扩招,最终结果是太多的本科生没有在大学学到很多知识并且出来仍然找不到工作。加大教育投资应当是实现教育公平,让偏远山村的孩子也能享受到同等的教育水平,如今大学里,尤其是重点高校,来自农村孩子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教育不公平导致农村孩子上大学困难,不利于改变当前的经济结构,全面发展。当今大学也应当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不要一味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而盲目扩招,这种才有利于大学生毕业后有更好的发展。

3、改变现在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

中国人口不可能增加到从前的数量,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所以如果我们还想保持经济大国的实力,必须转变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不再以手工业制造为主要经济来源。而且改变经济结构有利于环境保护,牺牲环境带来的GDP是不可取的。适应中国人口的发展就必须改变经济产业结构。

4、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比城市低很多,农村低收入老年人收入基本上来源于农业,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保障,提高农村老年人整体收入水平的必须完善农村养老保障。而对城市老人而言,重要的是发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发展,让老人们能够有个安静愉快的晚年。

5、平衡人口结构

如上文所述,计划生育在一定方面恶化了重男轻女的现象,因此未来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坚持控制人口大规模增长的基础上,还应当兼顾男女比例平衡的问题,以缓解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问题。从思想上宣传男女平等观念,制度上杜绝产前性别鉴定等非法行为。

参考文献:

[1]易富贤.大国空巢.

生育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结构;生育政策;战略;调整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119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2

生育政策与人口结构的优化密切相关,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实的、潜在的动力。在过去几十年间,我国限制生育的政策成功地抑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现象。但限制生育政策的社会经济风险也在不断地累积,并影响我国未来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生育政策的战略性调整只有现在进行时,没有过去完成时。

1 中国人口结构现状及传导效应

随着我国控制人口政策的实施,人口结构出现了以下变化:总和生育率(TFR)处于较低水平,已经处于1.3的低生育状态;人口增长率与出生率呈同比下降态势;年轻劳动力人口不断减少,人口平均年龄不断上升,老龄化趋势加速;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多;男女出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城乡老龄化同比上升,乡村老龄化率总体高于城市,人口红利消失等。

调查发现:全面二胎政策生效后,家庭生育二孩的意愿比较低,为43%。生育意愿受到房价、教育、医疗等因素的影响。其中,购房支出在家庭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约为33%,家庭住房还贷压力特别巨大;教育费用占22%,医疗费用占17%。对绝大部分年轻家庭而言,房价、教育、医疗等支出过高直接导致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少,进而导致生育二孩的意愿降低。不容置疑,家庭收入与生育意愿呈正相关,收入越高,生育二胎的比例越高,反之,则越低。“养不起”是生育二孩意愿较低的根本原因。

这些问题具有“蝴蝶效应”。生育率低导致了人口增长率下降,低的人口增长率导致了人口平均年龄上升,人口平均年龄上升导致了年轻劳动力减少、老年人口攀升,进而加重了年轻人的社会负担。同时,计划生育也导致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独生子女家庭多引起的男女比例失衡。由此可见,进行人口结构优化已是我国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想解决我国人口结构的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键问题是要适度提高生育率。

2 提高我国生育率的思路

2.1 不断完善与生育政策相关的配套措施

从世界各国生育政策调整的实际效果来看,无论是抑制生育还是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只有少数的国家是成功的。生育率受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完善与人口政策相配套的具体措施是充分发挥人口政策功能的重要措施。林毅夫、张军 等认为,“中国的人口增长是一个慢变量”,生育政策的调整必须根据整个经济社发展状况因势利导,与时俱进,积极准备相应的可供选择的政策的配套措施。

为提高二胎的生育率和适应育龄妇女生育二胎意愿的高龄化趋势,让人们真正“敢生”。因此,政府要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措施:一是,取消晚婚、晚育政策的限制,将结婚年龄进行调整;二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扩大参加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三是,要改革现行的生育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奖励、保障制度,对履行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奖励;四是,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幼托一体化的社会服务、产假由夫妻双方共享、在产假的总额度内自由分配休假时间等政策,减轻照料子女的压力;五是,要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妇女因生育而造成职业晋升受阻或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不仅要消除对女性就业的隐形歧视,还要建立妇女因生育休产假造成企业利益受损的补贴机制,减轻女性就业和发展的压力;六是,要建立以家庭为对象的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七是,要适当增加产假时间(最好将原来的98天修订为180天)。

2.2 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从笔者的调查和目前的研究来看,收入、教育、房价等多种因素对生育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养育成本中,无论房价支出的占比,还是教育、医疗支出的占比都与人们不愿意生育二孩有关。尽管扩大内需是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是社会经济各个行业现实消费的增加和潜在消费预期的增强,但房地产和教育仅仅是拉动内需的个别方面。一般来说,家庭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性,与房价、教育费用高低呈反相关性。这些年来,我国出现了房地产产业畸形发展,房价普遍超过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和教育产业过度市场化,收费过高等现象。因此,政府应对此进行调控,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进而改善人们不愿生二孩的现象。

2.3 把握好生育政策调整的时机、力度和分寸

目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全面二胎政策仅是我国人口政策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由于生育政策、社会经济发展、家庭收入状况等因素影响着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虽然生育政策的影响力呈现减弱的趋势,但其主导作用仍不可替代。从我国“双独”“单独”政策和一些发达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看,全面二胎政策的预期效果也不容乐观。因此,生育政策调整是国家长远的战略规划,应把握好调整的时机、力度和分寸。

一是要“小调整”与“大调整”相结合,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政策效果和功能的发挥需要一定的时间,全面二胎政策在短期内不得频繁的大调整,不宜变动过快。毕竟,判断生育意愿和生育效果的周期较长,至少要五年时间才能得到较为可信的数据。因此,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的头五年内,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快各项保障工作的完善,还要深入基层准确了解实际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如果实际生育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就可将政策重点放到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如果实施满五年后,出现了生育率过高或过低的现象,则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是有关部门要积极有为,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增强政策微调的前瞻性,完善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具体来说,可以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考虑普及高中教育。未来发展的关键不仅是简单的提高二胎生育率的问题,而是要把人口大国转化为人力资本强国,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的问题。

三是要处理好宏观政策的统一性与微观措施的差异性的关系,因地制宜。由于影响生育的因素有很大差异,各地的配套措施应当在坚持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但不可突破法律。

2.4 严格管理、加强引导,促进性别平衡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期不平衡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首先,要倡导男女平等的观念,对医院进行严格管理,将产检性别的保密工作由原来侧重于道德要求转变为法律要求,更好地促进出生性别的平衡,让有性别偏好的人没有可乘之机。其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最后,要找准女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精准施策。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的、合理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政策来促进社会性别的平等。偏好男孩的思想观念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国家应抓住这一关键问题,加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宣、传倡导工作,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

总之,为了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目标,应避免单一化的政策,采取一系列相互衔接和可供选择的配套政策。

主要参考文献

[1]彭希哲,李S,宋靓B,等.上海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的初步评估及展望[J].中国人口科学,2015(4).

[2]黄匡时.“单独两孩”政策对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影响效应分析[J].人口学刊,2015(4).

[3]范洪敏.中国低总和生育率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生育政策范文第3篇

事实上,生育政策的作用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大。一对夫妇生几个孩子,受多种因素影响,生育政策仅是其中一个因素。以我的家庭为例,我和妻子的生育意愿都是两个孩子,尽管我们不符合二胎政策,但仍生了二胎;而即使奖励10万元,我们也不愿意生三胎。

已经生了二胎或正准备生二胎的人当然知道,他们将为此付出一定代价,但他们认为付出这些代价是值得的。所以,计划生育政策只限制得了那些生育意愿不够强烈或意志不够坚强的人。对于一定要实现生育意愿的夫妇来说,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减少这些夫妇生育孩子的数量,只是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从各国经验看,对降低生育率来说,生育政策的作用远远比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大。下面我们来比较印度和俄罗斯的生育政策和生育率:

印度是世界上第一个由政府推行计划生育的国家,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实行鼓励少生的政策,到现在还没有改变,而印度的总和生育率在2011年仍达到2.62。但在印度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邦,生育率则下降较快。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的数据:1979年,印度的克拉拉邦总和生育率是3,泰米尔纳德邦是3.5;1991年,克拉拉邦的总和生育率降到1.8,泰米尔纳德邦降到2.2。

生育政策范文第4篇

观点一:现行生育政策应该放宽,逐步过渡到普遍“放开二胎”的政策。“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总结了现行生育政策的消极影响日渐显现,不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协调发展,必须从战略高度前瞻性地尽早应对,避免被动。提出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将现行生育政策调整为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时机已经成熟。主张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多胎的条件下,有计划地逐步放开二胎生育。乔晓强、任春借鉴别国经验得出:欧洲、韩国、日本的经验都表明,生育水平的下降变动趋势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一国在到达更替水平时,生育政策要及早变化,如果生育政策长期不变,或者说在群众生育意愿已经非常低的情况下再去调整生育政策,就可能导致放开生育政策后,生育率也不可能反弹,因此,生育政策的调整必须选在生育率还有反弹性的时机。

观点二: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段华明认为,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是必须具有的重大清醒,“中国一切问题都会因为人口总量太大而变得复杂”“通过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解决人口问题才是理性的出路”。此外,有学者认为,生育政策的放开会导致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突然间获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权利,于是便纷纷生育,导致出生人数的堆积。

2.两个评价指标下的具体分析

A.不同方案满足生育意愿的程度

我国目前意愿生育子女数和意愿生育性别状况。“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与调查”结果表明,35.6%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1个;56.4%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2个;想要三个或更多孩子以及不想要孩子的妇女分别占7%和1.1%。“2002年全国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在有计划生育的情况下,被调查者意愿生育子女数为1.78个;在无计划生育政策下,意愿生育子女数是2.04个;无论城乡,想要“一儿一女”的比例都是最高。“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表明,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已经降到1.73个,其中,未婚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46个,明显低于已婚育龄妇女(1.76个);对于意愿生育子女的性别,57.3%的育龄妇女希望生育“一儿一女”。31.6%的育龄妇女表示无所谓。

通过上述三次全国范围的调查,可以看到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平均意愿生育子女数大约为1.7个,大部分育龄人口认为“一儿一女”是最理想的人口构成。

两种方案满足生育意愿的情况。现行政策显然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群众的生育意愿,尤其是农村群众的生育意愿,放开二孩政策可以很好的契合了群众的生育意愿。而且不会造成人口失控。从人口的发展规律考虑,如果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将不会造成人口的持续增长。据测算,即使从2005年开始就允许每对夫妇平均生育两个孩子(即一步到位方案),我们人口规模的峰值也仅为16.07亿。目前持续的人口增长,是因为处于生育年龄的妇女群还相当大,而由于这个人群将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少,加上由于人口老化而导致的死亡人数的增加,人口增加将逐渐下降。

B.不同方案下政策制定的目标比较

作为公共政策的人口与生育政策。公共政策是社会公共权威部门在特定的条件下,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人口生育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是典型的涉及每个公民自身与家庭利益的公共政策,生育政策作为公共政策,有其制定的基本目标,不仅是经济社会效果,更重要的是人文关怀。

C.不同方案下政策目标的比较

现行政策不变方案的制定目标。我国现行生育政策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制定之初,就是为了控制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总而言之,现行政策严格控制人口,计划生育,最主要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放开二胎方案的制定目标。放开二胎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新时期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后,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成为党和政府的基本要求。在这种大的社会发展背景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准则。全面放开二胎,打破城乡界限,这个目标是贯彻公平公正的价值准则。

生育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研究综述

一、研究背景

在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与劳动力人口增势减弱的情况下,应该放开二胎、提倡一胎。调整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现实迫切性。

诚然,如今对是否应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但30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也带来了显著成果。但中国从严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第一,中国出现顶老龄化”和“底部老龄化”。“顶部老龄化”即人口寿命的延长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过程。“底部老龄化”即少儿人口绝对数减少,导致老年人口相对数上升的过程,这与计划生育政策直接相关。”[1]第二,人口红利即将结束。所谓的人口红利,是指在一个时期内生育率迅速下降,对儿童与老年抚养和赡养的负担相对较轻,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从而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对人口红利形成严重惯性依赖,不思进取、不思转变是不对的。第三,如今,我们认为中国在几年前很可能已经进入“刘易斯拐点”,其原因很明显:首先,从需求面来看,过去20年来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将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吸引到城市和工厂企业工作;其次,供给面也发生了巨大的人口结构转变.[3]

二、研究现状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几十年来,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我国今后“人口增长问题”已不再是个问题,而生育水平“回天乏力”倒会是个新问题。毫无疑问,中国已进入了一个超低生育水平的时代。“由于人口政策实施后果的渐进性和滞后性,其滞后累加性后果被大大低估。”[4]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有很多调整。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比较流行的是“二孩永续平衡定理”。[5]

国内学界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意见。一是继续坚持现行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计生委系统的政府官员和部分学者;他们认为应该继续“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人口数量过大。他们中的部分人甚至主张中国人口应该减少到3亿左右,认为这样中国就可以赶上美国了。这种观点以中国社科院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平为代表,认为我国暂时不能放松现行生育政策,并且还要继续把城乡生育水平降到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即严格的“一胎化”政策。”[6]第二种观点主张将生育权还给人民。“这种观点以胡鞍钢为代表,这位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主张将生育多少子女的权利还给人民,以“人权”为中心,即生育权是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种观点是主张适时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学者。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在20世纪末就已经下降到很低的水平。在生育率已经接近极低水平的时候,处罚“超生”家庭与人口的正常发展是矛盾的。再过几年国家必须采取鼓励生育和保护儿童的社会福利政策才可能阻止生育率的继续下降。前些年国家试点的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措施,即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可以每人每月领取50元的补助。这一奖励政策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对30年来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我们应最大可能地给予补偿和救助(包括住养老院的费用及医疗费用),使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决不能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人吃亏。所谓“放二”,就是放开生育二孩,允许愿意生育二孩的家庭生育二孩,取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的限制,同时以立法的形式保护生育二孩父母的合法权益,使生育二孩合法化。所谓“禁三”,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严格禁止生育三孩。应当通过立法依法“禁三”,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立法,设定生育三孩的严格许可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筑就一道堤坝,使其不能逾越。”[7]“另外,对于针对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至少要全面允许所有妇女生二胎,并且要求生活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汉族公民完全享受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的政策。应该采取按地域划分的原则,即某一地区受到照顾,则该地区所有公民(不分民族)一律受到照顾;相反,如果某一地区没有政策倾斜,那么这一地区所有公民一视同仁。这样也能体现各个民族平等的法律政策。只有平等才能保持稳定,才能真正的团结。”[8]“应该逐步放宽“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有人担心认为放宽二胎政策,将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并且,宽松的生育政策推动了试点地区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向自然平衡的水平发展。[9]“计划生育政策时间效用的具体表现,这一政策将在很长的时间影响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巨大的压力。要想缓解过度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选择适度稳定的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才是首选。”[10]维持政策不变与放松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人口影响效果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注重降低人口总量,后者注重调整人口结构。

三、结论

关于是否要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暂时还没有定论,但不难看出学者们的争论角度都是与国民经济、社会养老保障等有关的。综合考量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影响应该是未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出台的出发点,而且要考虑政府出台的其他社会政策必须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配套,否则计划生育政策的效应将会大打折扣。

四、个人评价

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看成只是数量问题。未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应该以人民为主体制定出来。另外,中国的人口问题有着区别于他国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征。近年来,学者们围绕计划生育进行研究的核心主要是关于今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后续的研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证研究;第二,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的风险研究;第三,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前后的比较研究。第四,还须学习参考国外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1]解韬.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路向何方[J].人民论坛,2012(7)总第371期.P13页

[2]胡凯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调整[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P27

[3]杜本峰,戚晶晶.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回顾与展望-基于公共政策周期理论视角分析[J].西北人口,2011(3).P7

[4]李建新.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亟须改变[J].商务周刊,2011(31).

[5]张伟.《人口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9).P48

[6]杜黔,刘亚萍.关于计划生育政策争论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2(7).P392

[7]刘日.建议计划生育政策试行“奖一、放二、禁三”[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双月刊(第2卷・总第7期).P74

[8]杨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再思考[J].经济视角,2012(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