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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小学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一)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德育教育的思路为指导,少先队的中心工作为重心,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富有儿童情趣的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个性培养的途径。发挥少先队团队育人、实践育人的优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以实践体验为中心的多彩的队活动,继续开展“养成道德好习惯”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爱国思想、民族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工作重点
1、 德育
(1)、通过各种途径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以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鼓励学生争做合格的小公民;
(3)、力争做好每位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提高认识,不断上进;
(4)、关键抓好班级的纪律,重点做好转化待进生特别是双差生的教育工作;
(5)、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自我鼓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6)、结合“十一”等各种节日,进行爱国教育;
2、智育
(1)、继续开展“课前三分钟”活动;
(2)、成绩及表现好的同学要经常鼓励,即要肯定成绩,也要不断督促,使他们不断取得进步;
(3)、在学生中培养竞争意识,有“你追我赶”的比学风格;
(4)、开展写好字,读好书,做好文的活动;
(5)、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个性教育;
3、体育、美育、劳育卫生教育
(1)、布置美化教室,按月更换优秀作业,出班报;
(2)、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积极参加假日活动;
(3)、认真做好两操,开展有益、健康的课间活动;
(4)、要求学生认真上好各专业课;
(5)、培养劳动技能,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6)、开展“拥抱自然,保护环境”的活动。
三、各月份的工作安排
九月:学生入校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升旗活动和两操规范;;进行家访,召开学期初家长会,力争做好家校合一;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十月:庆祝国庆活动;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十一月:期中考试;加强学风建设;
十二月:开展以科学创新为主题的主题班队活动;加强学风建设;
一月:庆元旦活动;期末总复习;期末考试;放寒假。
20xx小学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二)一、计划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报告提出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有计划有创新地开展符合学校实际的、符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使少先队员更好地掌握交际能力、学习能力、生活能力,成为幸福生活并能创造幸福的人。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
1. 加强学校辅导员以及校内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辅导员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辅导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星级中队”的评选机制,提高班队集体建设的水平。
2. 加强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建设。学期初开展大、中队委的培训工作,培养队员管理少先队、热爱少先队的主人翁情感。选拔有责任心的队员组成红领巾文明礼仪监督岗,努力让更多的队员参与到少先队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中来。
(二)建设一个基础扎实的少先队活动阵地。
1. 建好红领巾校园文化宣传栏。及时更换内容,营造优雅、活泼、趣味与知识并存的文化氛围。
2. 抓好红领巾检查岗、旗手、护旗手等的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展示少先队员风采的一个窗口,成为进行队员爱队、爱校、爱国教育的一个优秀的阵地。
3、建立健全中队建设,加强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切实开展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使中队活动真正成为少先队员常规教育的基地、展示自我的舞台。
(三)坚持不懈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1. 环境卫生。本学期学校大队部将重点抓好卫生,各辅导员老师要利用晨会、班会对学生进行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每一天的清洁卫生工作。要着力清除卫生死角,要教育、并督促学生有条理的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教室内外一定要保持全天的干净、整洁。校值日生要做好监督、检查、评比工作。
2. 文明礼仪。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深化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学校将通过设立文明监督岗、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实践训练活动,把礼仪规范作为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规范队员行为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队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为他们文明生活、幸福成长奠定基础。各中队都要教育队员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讲文明,懂礼貌,行为规范、有教养。大队部将加强对着装、个人卫生、红领巾佩戴情况的检查力度。
3. 抓好每日检查评比工作,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要继续指导好每天的评比工作,认真做好检评结果统计,公平公正的把检评结果纳入到班级评估中,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一日常规评比、“校园之星”评选以及“星级班级”评比等活动,抓好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努力实行全程跟踪督查,进而落实常规管理要求,提升学生文明素质。
4.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将继续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主要以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安全常识为内容,针对师生特点,有计划、多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教育。道路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安全。各班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学期,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晨会、班队活动进行教育,规范学生的课间活动,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不玩危险性的游戏,以杜绝不安全隐患。加强教师值日工作,要求值日教师提高责任感,做好放学时的护导工作,加强管理,规范活动要求,让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安全活动。,
5.开展节日活动。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中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各班级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三月份开展学习雷锋,争做“四好少年”系列活动。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后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四月份开展“缅怀先烈、学习先烈”的清明节扫墓活动,并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环保、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五月份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鼓励全校的同学都来关注需要帮助的人。六月份将儿童节和校园文化艺术节结合在一起将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
6. 心理健康教育。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各中队辅导员负责队员的心理咨询工作。及时帮助学生妥善处理人际关系,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提高心理承受力。
7. 关注弱势群体。要特别重视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孩等特殊家庭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学困生档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8. 网络育人。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网络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制订班队工作计划,新学期校园环境布置。
2、举行开学典礼。
3、强化常规管理,突出安全、礼仪、卫生教育。
4、召开值日生会议,健全和完善少先队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评比标准。
5、进行教室布置,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班级文化。
三月份:
1、开展学习雷锋,争做“四好少年”活动。
2、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
3、开展“爱绿护绿”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4、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四月份:
1、各中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2、组织学生参加清明祭扫、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地球日”环保教育。
4、春季卫生知识讲座。
五月份:
1、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开展“热爱劳动”教育。
2、举行春季田径运动会。
3、开展安全疏散演习活动。
4、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六月份:
1、开展庆“六一”活动。
2、开展“世界环保日”宣教活动。
3、少先队工作总结,评比星级班级。
4、布置暑期工作。
20xx小学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第五次少代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培养学生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习惯为目标,以班队会和课堂教学为主要渠道,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发挥队干部的作用。结合本班实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本学期的中队工作。
二、中队基本情况分析
我班共有学生8人,其有2名同学学习认真,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有6个同学学习方法不够灵活,自制力较差,缺乏学习自觉性,学习成绩比较差。
三、本学期工作要点
1、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成为有礼貌、讲文明、守纪律、讲卫生的好少年。
2、狠抓后进生工作,使其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兴趣,能主动学习,提高学习绩。
3、加强学生辨是非的能力培养,由“他律”逐渐向“自律”过渡。
4、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5、健全班委会,明确分工,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
四、工作措施
1、利用各种有利的时间和活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2、形成竞争氛围,互相帮、赶、超,努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互帮、互学、互比的良好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3、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的工作树立信心,共同确定帮助他们的办法;多谈心,了解他们的想法,对症下药,以达到期良好效果。
4、定期召开班干部会,指导他们的工作方法,提高他们工作的能力,同时让他们献计献策,共同建设班级。
5、协调好与其他任科老师的关系,共同对学生施加教育。
五、工作安排
九月:
1、制订好新学期中队计划。
2、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情况。编排座位,选定班干。
3、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庆祝教师节主题队会。尊敬老师并以此为主题出版第一期板报。
5、建国61周年小报和“感恩之声”歌咏比赛的准备。
6、学生科技小制作和科幻画作品的准备。
7、中队学月小结。
十月:
1、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2、开展“感恩歌曲大家唱”主题活动。
3、纪念少先队建队六十周年,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
十一月:
1、11月9日消防宣传日,中队出一期墙报。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和掌握生存自救的本领。
2、开展卫生、环保教育活动。
3、主题班会和主题墙报: “文明”。
4、进行班级书写比赛。
十二月:
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一:小学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德育教育的思路为指导,少先队的中心工作为重心,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富有儿童情趣的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个性培养的途径。发挥少先队团队育人、实践育人的优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以实践体验为中心的多彩的队活动,继续开展养成道德好习惯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爱国思想、民族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工作重点
1、 德育
(1)、通过各种途径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以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鼓励学生争做合格的小公民;
(3)、力争做好每位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提高认识,不断上进;
(4)、关键抓好班级的纪律,重点做好转化待进生特别是双差生的教育工作;
(5)、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自我鼓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6)、结合十一等各种节日,进行爱国教育;
2、智育
(1)、继续开展课前三分钟活动;
(2)、成绩及表现好的同学要经常鼓励,即要肯定成绩,也要不断督促,使他们不断取得进步;
(3)、在学生中培养竞争意识,有你追我赶的比学风格;
(4)、开展写好字,读好书,做好文的活动;
(5)、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个性教育;
3、体育、美育、劳育卫生教育
(1)、布置美化教室,按月更换优秀作业,出班报;
(2)、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积极参加假日活动;
(3)、认真做好两操,开展有益、健康的课间活动;
(4)、要求学生认真上好各专业课;
(5)、培养劳动技能,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6)、开展拥抱自然,保护环境的活动。
三、各月份的工作安排
九月:学生入校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升旗活动和两操规范;;进行家访,召开学期初家长会,力争做好家校合一;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十月:庆祝国庆活动;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十一月:期中考试;加强学风建设;
十二月:开展以科学创新为主题的主题班队活动;加强学风建设;
一月:庆元旦活动;期末总复习;期末考试;放寒假。
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二:四年级少先队工作计划
一、计划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十报告提出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有计划有创新地开展符合学校实际的、符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使少先队员更好地掌握交际能力、学习能力、生活能力,成为幸福生活并能创造幸福的人。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
1. 加强学校辅导员以及校内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辅导员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辅导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星级中队的评选机制,提高班队集体建设的水平。
2. 加强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建设。学期初开展大、中队委的培训工作,培养队员管理少先队、热爱少先队的主人翁情感。选拔有责任心的队员组成红领巾文明礼仪监督岗,努力让更多的队员参与到少先队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中来。
(二)建设一个基础扎实的少先队活动阵地。
1. 建好红领巾校园文化宣传栏。及时更换内容,营造优雅、活泼、趣味与知识并存的文化氛围。
2. 抓好红领巾检查岗、旗手、护旗手等的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展示少先队员风采的一个窗口,成为进行队员爱队、爱校、爱国教育的一个优秀的阵地。
3、建立健全中队建设,加强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切实开展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使中队活动真正成为少先队员常规教育的基地、展示自我的舞台。
(三)坚持不懈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1. 环境卫生。本学期学校大队部将重点抓好卫生,各辅导员老师要利用晨会、班会对学生进行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每一天的清洁卫生工作。要着力清除卫生死角,要教育、并督促学生有条理的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教室内外一定要保持全天的干净、整洁。校值日生要做好监督、检查、评比工作。
2. 文明礼仪。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深化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学校将通过设立文明监督岗、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实践训练活动,把礼仪规范作为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规范队员行为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队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为他们文明生活、幸福成长奠定基础。各中队都要教育队员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讲文明,懂礼貌,行为规范、有教养。大队部将加强对着装、个人卫生、红领巾佩戴情况的检查力度。
3. 抓好每日检查评比工作,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要继续指导好每天的评比工作,认真做好检评结果统计,公平公正的把检评结果纳入到班级评估中,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一日常规评比、校园之星评选以及星级班级评比等活动,抓好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努力实行全程跟踪督查,进而落实常规管理要求,提升学生文明素质。
4.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将继续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主要以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安全常识为内容,针对师生特点,有计划、多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教育。道路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安全。各班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学期,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晨会、班队活动进行教育,规范学生的课间活动,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不玩危险性的游戏,以杜绝不安全隐患。加强教师值日工作,要求值日教师提高责任感,做好放学时的护导工作,加强管理,规范活动要求,让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安全活动。,
5.开展节日活动。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中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各班级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三月份开展学习雷锋,争做四好少年系列活动。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后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四月份开展缅怀先烈、学习先烈的清明节扫墓活动,并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环保、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五月份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鼓励全校的同学都来关注需要帮助的人。六月份将儿童节和校园文化艺术节结合在一起将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
6. 心理健康教育。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各中队辅导员负责队员的心理咨询工作。及时帮助学生妥善处理人际关系,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提高心理承受力。
7. 关注弱势群体。要特别重视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孩等特殊家庭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学困生档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8. 网络育人。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网络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制订班队工作计划,新学期校园环境布置。
2、举行开学典礼。
3、强化常规管理,突出安全、礼仪、卫生教育。
4、召开值日生会议,健全和完善少先队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评比标准。
5、进行教室布置,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班级文化。
三月份:
1、开展学习雷锋,争做四好少年活动。
2、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
3、开展爱绿护绿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4、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四月份:
1、各中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2、组织学生参加清明祭扫、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地球日环保教育。
4、春季卫生知识讲座。
五月份:
1、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开展热爱劳动教育。
2、举行春季田径运动会。
3、开展安全疏散演习活动。
4、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六月份:
1、开展庆六·一活动。
2、开展世界环保日宣教活动。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体育健康与安全教育试题
课程代码:0928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
A.教育方针 B.社会需要
C.学校体育的功能 D.学生自身发展需要
2.在身高的发育上,女孩进入快速生长阶段一般较男孩( )
A.提前一年 B.提前两年
C.推迟一年 D.推迟两年
3.体育教学原则中,组织体育活动必须根据小学生年龄特点和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教材内容和方法的原则是( )
A.直观性原则 B.循序渐进原则
C.兴趣性原则 D.量力性原则
4.学校体育工作的终极目标是( )
A.锻炼学生的身体 B.思想品德教育
C.掌握健康知识 D.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健康
5.当前学校普遍采用的成绩报告单属于何种评价( )
A.总结性评价 B.诊断性评价
C.形成性评价 D.定性评价
6.小学体育管理的本质特征是( )
A.计划性 B.政策性
C.教育性 D.阶段性
7.小学学期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的特点是教学进度的核心和( )
A.季候性 B.宏观性
C.关联性 D.指导性
8.实现儿童少年合理营养的主要手段是( )
A.食物选择 B.合理烹调
C.饮食卫生 D.平衡膳食
9.根据新体育课程标准的规定,即每学期18周为例,小学三年级一学年的总授课时数是( )
A.144学时 B.108学时
C.72学时 D.54学时
10.为有效保证体育课程目标的实现,小学课时体育教学目标必须是( )
A.抽象的 B.具体的
C.宏观的 D.客观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学生形体发育随年龄增长而变化的特点是( )
A.直线性 B.螺旋性
C.波浪性 D.阶段性
E.不平衡性
12.小学体育课的练习方法有( )
A.重复练习法 B.综合练习法
C.变换练习法 D.循环练习法
E.分组练习法
13.学校体育目标的指导思想是( )
A.快乐体育 B.终身体育
C.健康第一 D.以人为本
E.安全第一
14.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 )
A.扎实的体育专业知识 B.较强的体育教学能力
C.体育课程设计能力 D.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感
E.体育教学组织能力
15.为防止学生因疲劳而影响教学效果,体育课后半部分内容应安排( )
A.速度练习 B.耐力练习
C.柔韧练习 D.力量练习
E.灵敏练习
16.小学生骨骼发育的特点是( )
A.软骨多 B.无机物多
C.有机物多 D.水分多
E.骨密质多
17.新课改后出现的教学组织形式有( )
A.俱乐部制 B.固定分组
C.合班分组 D.随机分组
E.小群体教学组织形式
18.运动负荷包括( )
A.运动时间 B.运动强度
C.运动频率 D.运动量
E.运动技能
19.小学学年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的特点是( )
A.系统性 B.指导性
C.相对客观性 D.微观性
E.可操作性
20.小学生健康教育中生理健康的主要教学方法有( )
A.讲授法 B.示范法
C.活动法 D.讨论法
E.认知法
三、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21.体育的价值既指向人的肉体,又指向人的心灵,还指向人的______。
22.小学体育教学内容包括______教学内容和______教学内容两个方面。
23.小学体育提高小学生的健康水平具体表现为,促进______发展,提高______水平。
24.布卢姆认为:教学评价的主要作用是______。
25.从事小学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掌握扎实的______。
26.儿童时期,神经活动中______系统占主导地位,对形象具体的信号容易建立条件反射。
27.人的整体及其组成的各器官系统所表现的生命活动称为______。
28.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小学1~2年级每周安排体育课______课时。
29.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青春期年龄为______。
30.衡量体育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指标是体育教师的______。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终身体育
32.小学体育教学模式
33.健康
34.小学体育教学目标
35.运动动机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6.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涉及哪六个板块,重点是什么?
37.小学体育教学教材选编的原则是什么?
38.简述制定小学课时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步骤与方法。
39.简述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一般职责。
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0.什么是体育教学原则?小学体育教学原则有哪些?如何贯彻。
41.小学体育教学内容有哪些?
七、应用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结合体育教学评价实际,谈谈在体育教学评价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43.案例分析:
材料一:2005年3月某个星期天的傍晚,大雨滂沱,天色昏暗,小学四年级学生林林在通过马路回家时,由于没有观察来往的车辆,而是边走边玩耍,被一辆急速行驶的出租车撞出10米,因脑干严重损坏,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国土、人居环境、交通、卫生、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构编制、文化体育、住房建设、水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
第四条 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招标购买。
学生监护人可以自愿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生监护人按1∶1∶1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方案。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学校和安全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采用现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直接联网的电子安全防范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司法行政、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手册,指导学校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学校网络安全、学校治安防范、预防学生滥用处方药物成瘾、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教师、安全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八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每年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并跟踪、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区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九条 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和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协助校长专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所在校区的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注册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校长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监督落实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协助校长处置突发事件;
(五)检查、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校长落实整改;
(六)拟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教务、学生管理和德育机构开设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七)组织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
(八)协助校长依法处理其他学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根据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领导下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承担维护学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务以及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员,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的规定设立卫生室。
学校(独立校区)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学校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具体人员配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每2周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学校处理。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注册安全主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任职。
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长、注册安全主任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10小时的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应当包括学校安全知识内容。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并依法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将其有效的信息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学校,听取学校教师告知的未成年学生在校信息,采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学校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新建学校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新建学校的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建学校的选址应当符合《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学校类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拟定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合理意见,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条 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状况巡查学校周边的山体、水流、斜坡、挡土墙,发现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贸信息、人居环境、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站(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的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
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二十三条 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应当在高速公路和水库紧邻学校的一侧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对紧邻学校的高速公路、水库加强巡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周边区域的单位和个人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人居环境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制止、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交通行政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学校周边区域道路设立限速标志、减速线及其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设置护学岗,协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学校教育教学期间,应当每日定时对学校周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 公安、卫生、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书报刊零售点、歌舞厅、发廊、酒吧、网吧、商店、餐馆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依法及时查处生产、销售、租赁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区域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应当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
第四章 学校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筑物、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并及时整改。
对于难以判断的建筑物、场地安全隐患,学校应当委托建筑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建筑物、场地维修竣工后,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组织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学校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学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进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并分类归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学校区域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
第三十三条 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对学校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规划,设置规范的学校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机动车泊位标志。
发生学校交通事故,学校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禁止学生在学校内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滑轮、滑板。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多层建筑物的每一楼层及楼梯间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施划区分上下楼梯标线。
学校应当保证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的正常使用,发现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损坏,应当即时维修和更换。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学校内的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学校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经营场所的卫生、经营情况。
校外配餐单位应当遵守《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保证学生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寄宿制学校和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学生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未经学校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校车管理制度,明确司乘人员责任,规范学生乘车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的校车违法情况及时告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应当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学校应当安排专人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将学生到校和离校情况,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以及其他关系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协助学校建设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
第四十条 学校发现教职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应当及时将患病的教职工调离与学生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或者离岗治疗。患病教职工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临床治愈的,学校应当恢复其原有的工作岗位;疾病确实不能根治的教职工,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有《条例》规定情形的学生。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条例》规定的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及其处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生患有精神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学生监护人应当及时送学生到医疗机构治疗。患病学生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休学。
学生监护人不申请休学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病情作出休学决定,并送达学生监护人。学生监护人对学校休学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学生无需休学治疗的,学校应当撤销休学决定。
患病学生康复的,可以向学校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书申请复学。
患病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得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十三条 公安、卫生、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建立预防学生吸毒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发现学生吸食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并将其纳入课程计划,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方法。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及周边环境情况,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习,使师生熟悉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增强师生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习应当作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与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军训和体育活动。
任课教师在体育活动前,应当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并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安排适当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在学校内组织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活动的组织者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核准并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事前应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活动开始前,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书面形式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活动结束时的地点、是否同意参加等告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字并送交学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组织的校外大型活动,应当将安全方案报送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应当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当事前告知活动所在地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协助学校组织活动。
第四十九条 非教育教学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教学日中,7时至18时内除去规定的教育教学时间(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以外的剩余时段。
非教育时间的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应急救助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统一建立应对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紧急事件的学校应急处置机制。
第五十一条 学校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优先救助学生,稳定学校秩序。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保护、救助学生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少紧急事件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第五十二条 学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置:
(一)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时进行救助,防止学生伤(病)情扩大;学校无法处置时,应当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二)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按有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
(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五十三条 鼓励学校、保险机构、学生监护人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十四条 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纪律造成的伤害,当事双方的监护人请求学校主持进行调解的,学校应当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能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调解之日起20日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终止调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办或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的;
(三)违反第三十条规定,发现学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四)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或者未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习的。
学校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应当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体育活动时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的;
(二)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发生紧急事件时不优先救护学生的。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注册安全主任违反第十条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员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值班时擅自离开岗位、发现异常情况不记录或者不向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八条 相关政府行政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监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对学校选址不进行审查或者虽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而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二)违反第二十条规定,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未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时处理的;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在水库和高速公路紧邻学校的一侧未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的。
第五十九条 学生监护人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学校休学决定,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1年内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严防脱离学校管理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地质、水文、气象部门结合汛情趋势研判意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强化落实应对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要对中小学校舍、幼儿园舍的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等单体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受地震、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园舍和附属设施,必须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鉴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对因排除地质危害、校舍园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