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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 山东省栖霞市 265300
【摘 要】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对当前的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就目前的基本发展形势来看,医院档案管理已经逐渐的成为了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当前这样一个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竞争力的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社会,医院要想谋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医院内部的档案资源的管理,包括人力资源档案、医疗资源档案、医疗科研档案等。
关键词 医院档案;质量管理水平;实践;途径
在新时期市场环境下,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社会各发展领域对档案质量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我国《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最新要求标准,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与发展已经列入到事业总体规划管理之中。在数字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社会,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只有进行不断的创新与实践探索来能寻求更有利的发展,才能更高效的促进医院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进而服务于整个医疗建设事业当中。
1 当前我国医院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医院档案的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包含了医院档案管理的总体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职责,是一项现代化系统的管理活动。在现阶段,我国绝大部分医院在日常的档案质量管理工作当中,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首先,在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上就非常的不规范,这也造成了医院内部的档案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出现严重混乱的情况。总而言之,导致当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秩序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2)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对于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改变也是日新月异。在这种市场环境背景下,由于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数字化高新应用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在社会的各个发展领域逐渐形成了以电子化办公为核心的档案管理机制,反观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很多地区的医院相继引入了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应用技术,但是还是有不少地区的医院由于各种各样的影响限制因素,在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的发展过程中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就以本省一些地区的几家医院为例,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纸质媒介档案管理模式上,这对于那些宝贵的文书档案、科研档案非常容易造成资源的损坏与流失。
2 关于提高医院档案质量管理的探讨与实践
2.1 提高医院档案质量管理的意义
2.1.1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通过对医院档案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可以进一步的强化医院档案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各种先进设备的引入与运用、医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构建等等,有助于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提升了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查询档案信息的便捷效率,进一步提升医院档案质量管理的工作效率。
2.1.2 有助于全面提升医院医疗管理与服务水平
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与质量,由传统的半封闭式管理模式逐渐向现代化开放式的管理服务模式进行转变,在提升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同时,还极大的改善与增强了医院的医疗管理与服务水平。
2.2 提高医院档案质量管理的实践途径
2.2.1 加强对医院档案管理信息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在新医改的时代背景下,改革与创新成为了强化与提升医院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实践途径,在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当中,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改变以往不能将档案信息进行充分利用的现状,相关的工作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编研水准,为医院档案管理一线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从中得到人生价值的体现。
2.2.2 构建信息化模式管理下的医院档案质量管理工作
前面也提到了这一点,就是当前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化,虽然医院是社会性、事业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但是在新医改的大环境背景下,进一步强化医院档案质量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关键。在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竞争力的信息化时代,通过构建信息化档案管理模式可以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而且在医院内部管理系统平台中,能够实现档案资源信息的共享。
2.2.3 全面提升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
当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是制约档案管理工作发展与转型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现代化、信息化时代,由于新医改的深入发展,许多医院都相继加强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像一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设施的引入与运用,但是长期受到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的影响,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的劣势充分暴漏出来了,管理理念上的落后、操作技能上的不足,这些都是医院提高档案质量管理水平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强化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将是进一步实现医院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
3 总结
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医院档案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了研究与分析,通过对医院档案质量管理现状的探讨与分析发现,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与医院总体的发展密不可分,所以,更多的医院群体已经将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战略当中,并且从医院领导到基层管理工作人员都坚持着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只有从思想上加强对医院档案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才能更好的实现新医改环境背景下医院档案管理改革与创新,促使着其能够不断的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根本需求,最终实现良好的档案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田跃珍. 浅谈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如何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J]. 医学信息( 下旬刊),2011,24(3):302.
【关键词】优抚医院;优抚对象档案;管理
优抚医院作为国家为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在为这一特殊群体服务过程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即为优抚对象档案,目前全国约有100所优抚医院,[1]但从整体上看,优抚对象档案管理水平还不平衡,笔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实践,就优抚医院建立优抚对象档案的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促进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一、优抚医院建立优抚对象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信息档案。
优抚对象个人信息档案是针对长期供养的优抚对象记录其从入院到离院期间重要个人信息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优抚对象的身份信息、入院、离院审批手续和死亡凭证。身份信息材料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伤残人员证件、个人信息登记表等;入院材料主要包括民政部门批准的入院通知书、审查材料、优抚协议、入科通知书等;离院材料主要包括离院申请表、社工评估表、审批材料、离院记录单、财物交接单等;死亡凭证主要包括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等。
(二)病历档案。
优抚对象病历档案是针对住院优抚病人在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总和,主要包括入院手续、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医疗记录、护理记录、康复记录、各项检查单、治疗单、出院手续、死亡记录等。
(三)健康档案。
优抚对象健康档案主要指利用为优抚对象义务巡诊、健康体检、荣军轮养、伤残鉴定等时机建立的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体检报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四)其它优抚业务档案。
其它优抚业务档案指优抚医院对优抚对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诊档案、护理档案、康复档案、健康教育档案等。这些档案除了常规的制度职责、计划总结、会议活动、培训学习等归档材料外,还要涉及以下内容:巡诊工作档案还包括患者随访登记册、来电来函登记册、医疗巡诊满意度调查表、巡诊质量考核标准等;护理档案还包括护理查房记录、质量控制资料、论文科研资料、人员技术档案等;康复档案还包括康复需求调查表、个团体康复方案、服务记录、评估结果等;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还包括具体的活动记录、橱窗板报底稿、声像宣传记录、效果评价记录等。
二、优抚医院建立优抚对象档案的意义
(一)记录凭证作用。
优抚对象档案真实记录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过程和优抚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运营情况,客观反映了优抚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社会优抚史的历史面貌,是国家对这一特殊群体政策关怀的体现。
(二)政治宣传作用。
优抚对象本身是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的活教材,做好优抚人员档案管理,充分发掘“红色资源”的潜能,有利于引导青少年增强爱国主义情怀,树立社会责任感,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教学科研作用。
通过对优抚对象档案的整合分析,可以进一步摸清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患者分布、疾病类型、家庭状况等,有效归纳这一群体的发病、心理和生活状态,对研究和探讨优抚对象康复治疗提供教学科研价值。
(四)指导促进作用。
优抚对象档案是优抚医院的重要信息资源,在优抚对象档案的管理过程中,可以洞察医院临床和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切实提升优抚对象医疗服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五)推动民生档案建设。
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建立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民生档案造福民生。[2]优抚医院汇聚了民政工作服务对象,是重要的涉民生部门,[3]建立科学完整的优抚档案有利于维护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民生档案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优抚对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足、工作边缘化,基础研究薄弱。
优抚医院管理的优抚对象档案因服务群体相对较少,目前从民政系统、档案部门到优抚医院自身,对该档案的管理认识跟不上,重视不足,导致这一重要工作边缘化,大部分优抚医院未将优抚对象档案纳入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范畴,优抚对象档案零散、随意地存放在各业务部门,无专门的管理人员。同时,优抚对象档案的基础理论研究极其薄弱,就期刊论文方面,笔者从中国知网只检索到4篇相关的研究论文,理论研究的落后,使得该档案的管理者对优抚对象档案的价值、管理特点、开发利用等认识模糊,对其系统建设缺乏清晰的思路和科学的规划,极大制约了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实践的发展。
(二)管理不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滞后。
国家民政部、档案局2010年印发的《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管理办法》和民政部2011年印发的《优抚医院管理办法》都只针对民政部门对伤残抚恤人员评残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进行规范,至于优抚对象进入优抚医院后的档案管理一直缺乏统一的规范。大多数优抚医院未建立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流程,适用性标准建设的滞后导致优抚医院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无章可循、各行其是,在归档范围、格式编写、保存方式、整理方法、目录格式等基本业务上都存在分歧,管理比较混乱。
(三)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专业软件功能缺失。
目前,由民政系统开发应用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为了加强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和抚恤补助资金的管理,而针对优抚医院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的专业软件开发还属空白,信息化建设的落后导致全国各优抚医院对该档案在管理结构层次上不统一,不协调,自管自用,实现不了整体功能的优化,开发利用水平低下。大多数优抚医院未实现优抚档案电子化管理,仅靠手工整理后,利用打印机打印目录,优抚档案无法为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数据保障。
四、加强优抚档案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优抚对象档案是民政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民生档案范畴,民政系统、档案部门和优抚医院要更新观念,充分认识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梳理分析优抚对象档案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其价值意义、科学管理、标准规范、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夯实理论支撑。
(二)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标准体系建设。
民政系统、档案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尽早出台适用于优抚医院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其归档范围、格式编写、整理方法、保管期限基础业务明确规定。同时要认真考虑各归口优抚对象档案管理标准的一致与协调,并以标准体系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南,科学部署,加强监督指导。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优抚医院要将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体系中,建立健全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保密、统计、销毁等制度。统筹规划、探索建立与医院行政管理、医疗护理、社工康复等运行管理相协调的工作组织和管理机制,科学制定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理顺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各负其责,有序合作,实现管理的整体性、制度化、高效性。同时,绩效考核是一种重要的鞭策工具,优抚医院要将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规定领导、相关科室、档案员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的职责任务,签订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实施质量控制。
(四)研发专业软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电子信息化管理是档案管理的必然趋势,民政部门、优抚医院要投入资金、人力,研发适用于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的专业软件系统,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要充分考虑优抚对象档案的特性和管理要求,软件系统除了具备信息采集、检索、统计功能外,还要与医院的诊疗服务、科研、宣传工作互联互动,实行电子文档一体化。二要充分考虑各民政口的优抚信息系统之间的协调、统一,既保证内容多元的各类优抚档案之间的相对独立,还要将原来多元的档案材料转变成综合性成果,为加强民政宏观管理创造条件。三要考虑对优抚对象档案资料所载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加工与输出,形成一个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的动态开放系统,扩大优抚档案的利用范围,提高优抚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庞秀云.对提高优抚医院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考[J].山东档案,2012(2):49.
[2]门鸿娟.对社会福利档案工作的认识[J].黑龙江档案,2011(1):95.
[3]余伟.提升规范化管理 加强福利机构档案工作[J].2015(5):35.
1.1完善的档案资料收集制度是前提
医院档案资料的收集制度是建立制度化和专业化医院档案的前提,档案只有在全面的、及时的、准确的收集好之后,才能进行更好的管理,一切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工作都是建立在档案收集的基础之上的。首先要确定档案资料收集的范围,确定哪些是应该收集的档案资料,哪些是无用的信息。要将规划设计、调研、审批、施工等各个环节产生的图表、文字、音像形式的资料、图纸、收据等文件收集起来,根据各个项目的规模将资料做好分类,列出清单,做到全面准确,减少遗漏的现象。只有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收集制度,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的基础工作,才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为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2建立好档案资料整理立卷装订的制度
在收集好档案资料后,下一个环节就是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整理成卷,再进行装订,这个环节就需要完善的档案资料整理立卷装订的制度对这些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定,使得档案资料整理的各个环节都按照规定有序地进行。但是目前许多医院都没有相应的档案资料整理立卷装订的制度,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只是随意进行,致使许多档案资料长期的堆放在办公室,无人整理。有的虽然经过整理,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系统的制度规定,整理的不够规范,不方便档案的查询。因此,全面的档案资料整理立卷装订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有了制度的规范,档案的整理工作就会有序的进行,而且方便档案的查阅。
1.3档案验收移交是保证档案完整的重要环节
档案经过整理立卷装订后,要经过验收的程序,这一环节也需要相关的制度规定,判断整理过后的档案是否符合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档案才能移交。医院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标准验收档案,符合标准的档案可以通过验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档案要退回给相关人员重新整理。对于验收通过的档案要及时移交,如果验收过的档案还是堆放在原来的位置,不移交给相关的人员存放起来,档案就得不到很好的保管,很难保证档案的完整和齐全。因此医院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档案的验收和移交,所需要的手续必须齐全,不能遗漏,做好各个环节的签收手续。只有建立完善的验收移交制度,才能做好档案的验收移交工作,确保档案能够及时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整的移交给相关单位保存起来。
二、有利于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
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医院档案管理,有利于档案管理人员分工合作,明确自身的责任。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医院档案管理,能够明确各个单位、各个科室、每个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个单位、部门都有自己的责任,每个单位和部门在清楚了自己的职责后才会更加清晰明了的完成自身的任务。传统的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十分混乱,各个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经常会出现工作内容重复,或者某些档案管理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便会互相推诿,档案工作执行起来十分混乱。而医院档案管理进行制度化和专业化管理,就使得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明确,积极配合,更好的完成医院档案的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使得档案工作变得清晰明了,能够有序的进行,可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
三、有利于促进档案保管人员素质的提高
多数医院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低,档案保管人员的素质也不高,职业素质较差,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处理不好医院档案的管理工作,致使医院的档案信息经常丢失、遗漏甚至外流,造成严重的影响。档案管理者较低的业务水平会严重影响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损害医院的形象,因此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化和专业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促使他们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因此医院要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的行为,还应为档案保管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高专业素质,严格管理并且完善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保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档案保管人员结构。档案保管人员自身也要规范自身的行为,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一、关于医疗事故的界定及立案
《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透过该规定,笔者想说明的是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关于医患双方到底是医疗合同关系还是侵权关系的争议应当停止了。因为该规定已经明确了医疗事故争议为侵权争议。这一点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也得到印证。但是《条例》又对医疗事故侵权的构成作了不同于《民法通则》所调整的人身侵权的一般规定。《民法通则》所调整的人身侵权的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表现为故意或者过失,侵权人客观行为具有必须违法性,指违反了保护受害人权利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是根据《条例》规定,只有医方主观上具有过失方能构成医疗事故。这也就是说如果医院故意违反诊疗常规、非法行医等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不予赔偿。很明显《条例》主动放弃了对主观上故意而造成的医疗人身侵权的规范。
二、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法院地域管辖
很多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很在行的律师并不注重管辖,认为那是程序上的事,“既然国家法律只有一部,在哪儿判都是一样”。笔者认为包括管辖在内的所有程序都不能轻视,绝不仅仅是“程序错误,实体错误”那么简单,熟知程序的律师和轻视程序的律师办案结果往往大不一样,很多实体上占上风的案件最后都输在程序上。对于管辖法院的确定且不说各地法官水平参差不齐,也不论地方保护有多严重,单说诉讼成本就会让人瞠舌。笔者最近临时一起医疗事故争议,患者为某民族地区官员,在成都医疗后导致截瘫,患者为了维护其权益,专门在成都聘请请律师向成都某区法院起诉医院,经过医学会专家鉴定,医方“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并不是导致截瘫的直接原因”,因此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我很庆幸我了医方,但我仍很同情患者,因为他请了个外行律师。根据侵权案件管辖的规定侵权结果地法院有权管辖,而患者的身体损害结果就在其居住地,试想如果患者在千里之外的民族地区法院起诉,结果何止是节约一大笔差旅费呢?再变换案由,直接以人身侵权起诉,向民族地区当地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后果怎么样不难想像。
笔者还做了一件让人叫绝的案件,通过管辖的规避达到了诉讼目的。这次我是患者,医方的态度一直很坚决,不得已进入了诉讼程序。通过先前的接触我们得知,医方所在的法院对医疗事故案件处理严重缺乏经验,而且法院的公正性也值得怀疑。所以我们决定不在被告也就是医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我们选择向患者转院后的医院所在地法院起诉,好说歹说法院总算立了案。医方很快提出管辖异议,承办法官也一副不容质疑的口气说应当移送。我们在征求了患者的意见后于法院移送前突然向法院追加转院医院为本案第二被告。这样转院医院所在地法院当然具有管辖权,医院也只好撤回管辖异议,转而抛弃合作多年的法律顾问,另请了其他律师此案。叫绝的是,开庭那天我们当庭撤回对第二被告的起诉。因为根据规定,管辖异议的期限只是15天,过了15天再提异议法院不再审理,开庭时15天早就过了。就这样我们最终将案件“留”在了我们选择的法院。
三、关于争议双方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关键是靠证据,举证不能即意味着败诉,所以举证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双方都举证不力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显得尤为重要。
客观地讲如果光有《条例》而没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患者的维权积极性可能还没有现在这么高。因为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对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作了倒置的规定,即医院承担医疗行为合法合理性的举证责任,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确性则法院推定医疗行为违法,医院就得承担败诉责任。
这里要说的是患者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权利问题。不用多说,患者至少应就医患之间的关系、医疗行为的发生、损害赔偿的计算三方面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中有一个方面的证据不足诉求就有可能被法院驳回。那么患者就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到底能否举证?这些证据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笔记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虽然规定医院承担医疗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但并没有限制患者就医疗行为违法性的举证权利,因此患者就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可以举证,只要证据符合“三性”原则法院应当予以认定。
四、关于医疗事故案件中的鉴定
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中,对鉴定的处理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市以上医学会鉴定,二是由原法院系统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是由法院委托其他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规范第一种鉴定方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通知而不是司法解释,这个通知中说如果不是医疗事故的就应当按照司法鉴定的司法解释办理。这样一个含糊的规定在实务中发生很多争议。一是通知不是司法解释,没有强制适用的法律效力。二是没有鉴定不可能确定是否医疗事故,以医疗事故作为医学会鉴定的前提条件自相矛盾,无法适用。争议归争议,还得尊重规定。所以原告选择案由就得非常谨慎,因为如果选择医疗事故争议则鉴定机构为医学会,选择一般人身侵权鉴定机构为医学会以外的其他机构。普遍来说医学会鉴定较为客观,而其他鉴定机构的专家有的不懂医学,也有的懂医学但不懂临床,鉴定结果往往五花八门。但深谙此道的律师却可从中利用,就拿前面提到截瘫的案例来说,如果变换案由,直接以医院人身侵权起诉,向民族地区当地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再利用原告本来的关系做一下“说服”工作,那对医院来说一路狂奔应诉就更未必能得到什么有利结果了。
这样,本是同样的侵权诉讼却因案由的不同法定具有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此其一。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档案管理;企业文件
中图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06-0087-01
为实现企业文件与档案管理在不同阶段与时期对文献资源的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换,减少重复输入数据的操作,同时规范各个子系统的数据接口,要求企业加强对现行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中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展技术研究,致力于开发出一套执行一体化管理的软件系统。将历史性的文件进行有效地的研究,真正将内部的文献进行良性管理,使自己的建设事项能够在计算机的整体控制下能够被整合起来,使企业内部文件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断提升。
一、整体的技术分析研究
1.企业文件管理技术分析。企业文件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始于管理信息系统(Managing Information System,MIS)在企业内部的建立。这一系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1)这个管理信息系统得以建立,要依托在企业职能管理系统的基础之上。MIS的建立,一般来说,先要选取较为优良的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运用,把握其中的重点事项进行有效地研究,使建设性的管理系统能够不断强化,在进行会计事项的正确流程演绎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其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有效地关注,把握在原始凭证、票据中的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进行整体性的数据输入过程中,一定要将整体性的数据库建立起来,把握对其中较为优良的建设环境的完善,真正将会计电算化内部的整体环节进行完善巩固。
(2)真正将企业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筹资事项、投资建设与建设中造价事项进行综合施用,使其中的建设能够不断进行强化,把握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各个重要的事项能够在网络化的信息建立过程中不断完善。
2.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加强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原则,将内部的人力资源、经济业务的档案数据进行有效研究分析,使其数据能够在渗透过程中,保持一致性。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写。这项工作首先要按照著录项目构建存储数据库,将数据库进行完善的建立,但是一定要注意各项数据都是真实的、完善的,在进行提取施用过程中,要按照相应的目录进行有效提取,使其能够为今后的经济、人力资源发展方向提供条件。
(2)借助计算机开展档案检索。对原件进行提取检索过程中,要利用计算机中的各个细节进行利用和掌握,真正将内部的信息进行有效建立与提升。在此过程需要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操作。
(3)借助计算机完成档案管理中的各种数据与情况的管理与统计,在进行统筹管理过程中,将入库与出库的各个数据事项能够建立起来,把握较为精准的统计、审核的状态,进行自行建立,使其中的数据进行有效排列组合,并且不断进行自我的完善强化,为今后企业的发展提供较为优良的建设条件。
二、两者联合施用的技术分析
企业文件和档案管理在不同阶段与时期对文献资源的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换,减少重复输入数据的操作,同时规范各个子系统的数据接口,要求企业加强对现行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中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展技术研究,致力于开发出一套执行一体化管理的软件系统。现如今,有不少企业已经通过自主开发或购买而配备了一体化的文档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对企业文件与档案的综合性管理。此阶段与第一阶段主要区别就是在档案管理子系统上建立了一个端口,把握较为优良的管理办法,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使计算机能够建立完善有效的系统数据库,使真正能够使数据提升的建设事项不断强化,真正将企业内部的建设理念进行渗透,使其数据能够不断完善地进行渗透建设。
三、企业文件的电子文件管理事项研究
对于电子文件的理解有许多种解释,在进行有效地认识过程中,应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系统,使电子文件能够在生成过程中,将内部的各项数据进行完善地体现,并且要真正认识电子文件的特点,就必须弄清其与机读文件的差别,两者间的主要区别见下:
1.生成的环境不同。机读文件指能被计算机的输入装置读取的文件。机读文件的读取通常分为两种,其一,指信息从某个存储区读至另一个存储区;其二,指计算机系统从某一类型的记录媒体,比如磁盘,读取信息。因此,识别与复制是机读文件主要的特点。
2.管理模式不同。对机读文件进行管理的模式是对企业文件与档案手工管理程序与方法的模拟,没有本质变化,而对电子文件进行管理的模式则是基于管理方法与现代计算机技术高度整合的基础。
3.存在的具体形式不一样。电子文件就是依据网络技术中的高科技技术进行系统连接,在进行远程传输过程中,能够不断进行自我的强化,并且电子文件的时效性、准确性都是较高的,是能够体现完整性与真实性的属性的。
4.管理者构成不一样。原有文件管理事项中,主要就是由管理人员进行数据的管理,把企业内部的档案及原有的各项零散数据进行整合,在控制过程中,由独立的管理人群进行建立分析;但是目前的电子文件主要就是以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设,真正将企业的数据建设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统计,使整体性的数据能够不断进行提升。
四、结语
正文对三个阶段进行的划分,并不是简单的依次替代,而是依据类型进行的区分。因为,在现代企业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并未完全到位的背景下,这三个不同的阶段倾向于长期并存。对计算机技术进行全面的提升,真正将创新的技术进行有效利用,在进行企业公司内部的自主创新事项进行研究,把握经济市场中的有效元素,使计算机能够进行对企业内部的整体事项都进行有效地渗透。
参考文献:
[1]张力.档案管理的跨越——计算机技术应用给档案管理带来的变化[J].科技档案,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