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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挑战;对策
中间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中国对外经济的计放程度将会更大人而面临的外部竞争也更激烈地意味着中国支持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时必须遵守共同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中国政策性金融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只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发展的新趋势
国外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进出问政策性金融在新形势下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其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达国家都把发展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放到重要的战略高度。
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都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在这样长的历史时期内,它们经历了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和发展中的各种挫折,可以说其适应性是相当强的。不仅如此,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真正作用,历史上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曾一度解散过美国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BankOftheUnitedStates,Ex-ImBank),但是后来又坚定不移地发展进出口银行,同时在70年代初期又成立了另一家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PrivateInstmentCorperation,OPIC);近年来日本也出现过人们对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作用怀疑的现象,但是大藏省经过实际考察和论证后发现,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具有不时替代的作用,随后在1999年对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体制进行了重整,成立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apanInternationalCooperationBank)。这表明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仅仅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如何大力发展的问题。发达国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都对本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体制进行了全面调整,使其逐步完善。
2.各国都在进行着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创新活动,以提升这一政策工具的功能和作用。
发达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在根抢环境的变化进行着各种各样的金融创新,可以说政策性金融的创新力度丝毫不亚于商业性金融创新、从“混合贷款”(mixedCredit)fg“网上信用评级”(@rating),都是在商业性金融领域绝无仅有的,有趣的是这两种重要的创新活动都是出自法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法国对外贸易保阶公司(CompagnieFrancaised‘AssurancePourLeCommerceEx一terieur,COFACE)也是世界范围内仅有的一家上市公司,从这里足见法国人的远见之明和创新精神。分账户经营制度——同家利益账户和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账户分开经营——是加拿大出日发展公司(ExportDevelopmentCor-poration,EDC)的创造,在当今国际社会已经被相当数量的国家所采用,这种经营制度已经使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焕发出勃勃生机。
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呈现出强烈的开放性倾向。
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部在法律允许和政策框架内逐步扩展业务空间,增强生存能力,加强国际交往,实施着一种开放性战略。这种计放性倾向主要表现为:在国内加强与商业性融机构的联系,对商业性金融具有强烈的诱导作用,在国际市场上,加强与国外同类机构的联系,加强从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的力度,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利用国际金融资源。这种强烈的开放性倾向的重要结果是把商业性金融资源巧妙地转换为政策性金融资源。把国际金融资源巧妙地转换为国内金融资源,从而对本国经济和贸易政策的执行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4.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有增强的趋势。
与世界r:其他国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支持出口的程度相比,日本最高为36.9%,法国为17.7%,加拿大为71%,德国为5.4%,英国为4.4%,美国列第六位,为3.7%。发达国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对本国对外经济活动的支持个仅力度大而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如1945年《美国进出口银行法》颁布时,美国进出日银行的信贷规模为35亿美元、1951年10月扩大到45亿美元,1963年美国进出日银U''''的贷款规模达到90亿美元,1968年贷款规模又被提高到135亿美元,到1993年,美国进出日银行的贷款规模被增至750亿美元。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外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对本国对外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有日益增强的趋势。
二、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约束
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其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尤其是买方信贷)面临着至少三个方面的约束条件:(1)资本金约束;(2)信贷资金约束;(3)风险承担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约束。这三个约束条件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首先,进出口银行的资本金规模决定了其资产司扩张程度的规模和弥补损失的能力,从资本金实力来看,1994年中间进出口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33.8亿元人民币,到1997年其所有者权益达到34.89亿元人民币,到2000年财政又增加其资本到50亿元人民币,但是这个数额仍然与中同的经济总量和对外贸易总量是不相称的。中国进出日银行要扩大出日信贷业务,必然导致总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地就必然要求资本金实力与相应扩大的出日信贷资产的风险相适应。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日银行的资本金山财政拨付,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决定了它不可能通过自如的积累来加快实现资本金扩充。
其次,即使进出口银行的资本规模较大,但是如果没有充足可靠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进出口银行也无法有效地拓展出口信贷业务,近年来虽然中国进出日银行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债券进行了多次融资,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融资对象狭窄,主要融资对象是国有商业银行,而区在某些程度上有硬性摊派的味道;二是成本较高,因为通过商业银行融资,其成本显然已经高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这与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政府信誉的担保下从国际金融市场低成本融资相比其成本是较高的,这在客观上降低了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盈利空间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
再次,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内是保证进出;对银行保本微利、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出口信贷风险较高的特点要求进出日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风险控制。但是,进出日银行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但与其风险管理的方法、手段有关,也与其资本实力、可运用资金的规模以及良好的财务结构有关。进出日银行的收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出日银行对本国资本性货物出;河支持的力度,它表现为进出日银行的社会收益;二是进出日银行为实现保本微利经营而必须取得的财务收益。如果单纯强调降低和控制风险而在扩大出日信贷业务规模方面缩手缩脚,以至不能分发挥促进本国资本性货物出日的作用,进出日银I的保本微利、持续经营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为了保证社会收益的实现,在许多情况下,进出日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就不能单纯执著于短期的财务平衡以及满足于低外会效益下的低风险。
以上对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约束条件的分析表明,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所面临的并不仅仅是技术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独自解决的问题,而是政府最高决策层在增加进出日银行的资本金、扩大进出日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规模方面的决心问题。
三、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选择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成长期相对较短,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经验相对不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也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如何应对国内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有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关系问题。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重新审视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体制。具体讲,主要应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发展战略
发达同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重点是出口信贷保险(担保)以及对外投资保险,另外,在出日信贷中有相当比例的信贷是买方信贷,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业务重点则主要集中在提供信贷支持上,当然有些国家也有保险(或担保),但是前者占的比重一般都远远大于后者。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供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一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自有资金相对比较丰富;二是由于我国的居民储蓄率较高,大量的消费性资金等待转换为生产性资金;三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外资支持。所以下一步,中国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也应该逐步转型,逐步增加出日信贷保险(或担保)的比重,逐步增加买方信贷业务的比重,这些业务对于促进中国的出日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再强调的一点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深入,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将大量增加,大景的中小企业将在出日中占有示要的比重。由于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中间的进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支持力度。
因此,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必须迅速实现四个根本性的战略转变:(l)实现从以往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方式向WTO框架认计和各成员方普遍通行的异种形式的信贷形式,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方式的间接支持方式的战略转变,扩大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规模;(2)全由调整我问信贷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提高不同信贷形式的支持实力,特别是进出口银行的资本实力和资金实力,同它承担的支持促进我M出日的重任之间,由极不相称到大体相匹配的战略转变;(3)实现出日信贷支持方式由主要通过出口卖方信贷(95%以上)到适应国际买方市场和国际通行方式主要通过出口买方信贷的战略转变;(4)实现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看重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全面支持各种所有制类型以及各种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方向转变。
(二)正确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的关系
借鉴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经验,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触在这一问上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适应进出口政策性金融领域内的国际惯例和规则。目前,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在国际领域内,对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进行协调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伯尔尼联盟(th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CreditandInvestmentInsurers,BerneUnion),另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两个机构在加强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和协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许多规则已经逐步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普遍遵守的国际惯例。这些惯例虽然还不具有国际法的硬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多国家已经自觉遵守,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惯例已经具有了国际法的某些特征,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作用。有些方面,中国已经承诺自觉遵守其规则,有些规则可能与本国的法律、经济条件等有一定距离,暂时还无法做到,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逐步强大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展,必然会对其他国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比如在竞争力方面的影响、业务的递延效应方面的影响等等,所有这些都将涉及到国际关系协调问题,都涉及到规则问题。二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交往的范围将逐步扩大,经济交往的深度也不断推进,这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业务合作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比较典型的是,发达国家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把活动边界扩展到国外,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必须认识到,中国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进程才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尽快缩短这种差距,同时,应逐步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以适应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关键词:金融危机次级贷款自由主义
2008年9月集中爆发了被称为“华尔街风暴”的金融危机,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使得人们将之与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相提并论。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其它的金融巨头也未能幸免: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不仅意味着“华尔街模式”的覆灭,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金融市场的深刻反思。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0月23日表示,信贷危机“与我所能想象的任何情形相比,涉及面都要大得多”。在回答美国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主席沃克斯曼(HenryWaxman)的问题时,美联储前主席表示,他从自己的思路中“发现了一个缺陷”。格林斯潘说:“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假定各机构(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和其它企业)的自我利益决定了,它们是保护自己股东利益的最佳方面。”[1]
格林斯潘曾经是神话般的人物,他1987年8月开始担任美联储主席,并且史无前例的四次连任,历经四位总统。他导引下的美国经济经历过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泡沫和一次历史上最长的增长期,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了“零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奇迹。美国媒体曾经毫不掩饰的宣称:“谁当总统都无所谓,只要让艾伦当联储主席就行。”
由于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清算”到他头上也不奇怪,那么格林斯潘错在何处?他的错误对今天的危机应当负多大的责任?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投机与扩张--华尔街模式的本质
长久以来,以大摩和高盛为代表的一批从事证券买卖、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比从事储蓄和贷款业务的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独立投行,一直是华尔街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以少量资金投入,通过杠杆作用,对各种衍生证券进行炒作,以小博大,极短时间内实现牟取暴利。在这样的模式下,风险也随着一次次交易进行而累计、扩大,最终爆发出来。
金融衍生产品主要的积极作用是“对冲”投资损失,或者说规避风险,但并不是消除风险,只不过把一部分人的风险转移到另一部分人头上。比如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就面临着居民违约的风险;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将这些贷款合同卖给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银行当然不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它一方面将贷款处理成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让债券持有者来分担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行创造出“信用违约保险”CDS(CreditDefaultSwap),让保险公司如AIG等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金融衍生产品的另一个作用是投机和套利,炒家除了会投机升跌,还会投机波幅。在1995年时,衍生金融工具投机得到臭名远播。尼克·李森,巴林银行的一名交易员,造成13亿美元的损失,导致这家有数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破产。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无法还贷的风险很高。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同时美国房价下跌,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商业银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把钱借给能还钱的人。”是人类第一间银行大门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话。可是今天这些世界顶尖的银行家们竟集体把钱借给低收入者,投资银行给把贷款做成债券并且给予很高的等级,保险公司甚至为这种债券担保,为什么?
追逐利益固然是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则可以用心理学的一个规律解释:群体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个体容易丧失自我。于是人们相信:只要美国地位不变,全世界的人就都想去美国定居,美国的土地有限,那么房子价格总是要上升的,只要住房还在,我的贷款就不会收不回来。
次贷危机之所以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以雷曼兄弟为例,从2004年到2007年,雷曼炒作的资产负债表高达300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购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证券作支撑的后盾。而同一期间,雷曼只增加了60亿美元的股本--相对3000亿,可说微乎其微。所以,雷曼的资产从极高位的24倍资本,增加到了更高位的31倍。反过来,如果投资总价值下降3%,那股东的权益便完全被销除一空。[2]
二、新自由主义--格林斯潘拒绝监管衍生金融市场
既然认识到了衍生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以及银行家及投资精英可能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对其他投资者作出不当引导,那么首先想到遏制危机的重要办法就是加强市场监管。然而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从而埋下了危机的祸根。
20世纪90年代,有些人声称,衍生品市场已变得如此庞大,并且难以理解。为了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他们要求联邦政府介入,加强衍生品监管。无论是会见政府官员、出席国会听证会,还是在听众云集的场合发表演讲,格林斯潘一直坚决反对限制衍生品交易。他希望这一问题由华尔街自行解决。[3]格林斯潘一方面信奉市场的力量,相信华尔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行为是可靠的,因为他们都应该是自己机构利益的最佳代表;另一方面,他认为与个人私利相比,政府的干预会是“邪恶的”。1998年,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因衍生品投资而陷入破产境地,引起一场金融风暴。但在格林斯潘施压下,美国国会仍然宣布冻结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6个月监管权力。
格林斯潘对华尔街的信任并非毫无理由--经济学基本假设之一就是“理性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并且总是趋利避害。所以华尔街精英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声誉,把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低估了市场扩张的力量,一个人冒险固然不是明智之举,拉上其他人一起“摊薄”风险之后,人们的行为就要大胆得多。正是有投行的分析、金融创新作为支撑,商业银行才一再扩大次贷业务;而投行有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客户,金融创新之举也越来越多。当经济不再增长,资金链断裂,自然是一损俱损。
在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政府放弃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高度自由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爆发,对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三、政策导向的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仅是大量金融机构的倒闭、危及实体经济,还将改变经济政策导向。从格林斯潘“认错”来看,金融危机将促使人们重视金融监管,背离自由导向的市场原则。
自现代经济学产生的三百年间,西方国家一直强调自由市场的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曾频频指责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的优点非常明显,能够促进效率,而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的盲目扩张容易导致危机。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例,这次金融危机也是。
理论在现实面前总是虚弱的,尽管美国一再推销“让金融体系自己寻找平衡点”的自由主义金融政策,但是自由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拉美债务危机;美国储蓄和贷款危机;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业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和随后的金融危机;墨西哥龙舌兰危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破产;“网络泡沫”;以及现在的“次贷危机”。金融自由化的好处明显:让很多人变得格外富有,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危机频繁并且代价高昂。
于是在金融危机面前,白宫毫不犹豫的举起了干预大旗:10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银行注资2500亿美元,同时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10月21日,美联储表示,将动用多至5400亿美元,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短期债务,以扶持美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关键支柱;推行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计划;[4]等等。
美国政府这次市场干预的政策力度堪称历史之最,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首先,市场自由是相对的,比信奉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国家在经济中的职责,那就是维持经济稳定,尤其注重行业监管的力度,预防危机的发生--多数人相信,如果美国政府重视金融市场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加以管制,那么次贷危机不会扩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二,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如何恢复信用,政府注资私人银行最主要的作用不在于提供资金,而在于给出一个信号:政府将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美元本位制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困扰乃至灾难的风险急剧增加,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传递效应,这已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战略和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时期,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制订政策、如何对待衍生金融市场,都需要更加谨慎的考虑。
参考文献
[1]引自《格林斯潘“认错”》,FT中文网,2008-10-24
[2]引自《希望,华尔街模式的消失》,扬子正如
(一)金融创新概述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4,69-70]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学界尚无统一的说法。这既由于不同学者关注金融创新的侧重点不同,又因为金融创新本身仍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必须动态地对其进行跟进研究。综合已有文献的观点,并结合当代金融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本文将金融创新界定为:在特定的经济金融环境和技术条件下,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持续创造性变革和研发活动。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因此,我认为金融制度创新可被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金融制度进行重构。这包括:(1)金融组织变革或引进;(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场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销量或市场结构的变化;(4)金融管理的组织形式创新;(5)金融文化领域的创新。
(二)货币政策概述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二、我国货币政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金融创新经过了2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125-138]:
(一)组织制度上的创新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款货币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也改成了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的步伐。
(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
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理制度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向经济和法律手段转变,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有所放松,各专业银行可以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企业和银行可以双向选择。对信贷资金由原来的“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改为“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三)金融市场创新
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深、沪市为核心、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圈、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四)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
从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三、六、九个月的定期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了多功能的信用卡。从金融工具上看,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资本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期货、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
三、中西方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在通货膨胀下物价水平的上升,都会导致货币需求绝对数量的增加,金融创新却降低了对货币的需求并使货币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创新涌现出大量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丁具和存款种类、兼具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证券,这些新型金融工具模糊了各层次的货币供给量之间、货币与收益性资产之间的界限,在金融电子及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动下降低了收益性资产变现为货币、广义货币变现为狭义货币的成本,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又确保一定的流动性,促使公众在资产组合中降低了通货M1、M1占M2、M2占收益性资产的比率。
2.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降低
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人们持有货币有三种动机[6,216]: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是实际收人的函数,投机动机是利率的函数。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流动性很强的金融工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流动性偏好,从而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对交易性及预防性货币需求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上升。一般的理论认为,实际收人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以实际收人为白变量的交易和预防性货币具有可以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投机性货币需求受市场利率、个人预期等因素影响,具有易变且难以预测的特点。金融创新使前两种货币需求的比重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比重上升,因此动摇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3.货币流通速度不稳定
货币供给量最终是以流量的形式作用于总需求。货币流通速度直接影响到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实施效果。[7,236-237]1994年以来货币流通速度呈现不规则减缓的趋势。1996--1998年M1的流通速度为2.71、2.40、2.29,M2的流通速度为1.0l0.91、0.83,波动很大,导致货币供给量很不稳定,难以达到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1996--1998年M1年增长率分别为18.87%、16.54%、11.85%,M2的年增长率分别为25.17%、17.32%、15.34%。从1994年到2000年7年间,M1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差不到一个百分点的仅有1996年。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套期保值、套利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市场交易量增加。使金融交易比商品和劳务交易具有更高的收益。其结果就是金融市场的交易能够有效的从GDP市场吸收货币,使货币收人流通速度持续上升并显示出不规则性。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金融创新限制了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缩小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
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创新工具的使用,如回购协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不受存款准备金制约的非存款工具,更充分地利用货币市场。这样做既能确保其负债规模,又能规避存款准备金对其的约束。中央银行也可以通过负债管理的创新,调整其负债结构,降低寸款比例,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减少应交准备金。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创设不受存款准备金管制的新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使存款准备金对其鞭长莫及。
②金融创新增大了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弹性
存款准备金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相对固定。这样,才能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作出反应,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才能起到收缩信用或扩张货币和信用的作用。金融创新却破坏了这一基本前提。由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创新,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创新业务和创新工具,轻而易举地通过货币市场,调整其超额准备,从而使超额准备的弹性增大[8,50-53]。当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在收缩信贷时,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以维持其贷款规模至于货币的流动性不足,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其结果是中央银行难以达到紧缩信用的目的。可见,超额准备金的增强,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力。
2.金融创新弱化了再贴现政策的效用
①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实施再贴现政策时的被动性进一步加大。再贴现政策因受到一些诸如商业银行不愿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以及贴现窗口管理过严、贷款期限过短等非市场或非价格因素的影响而具有被动性,金融创新则使这种被动性进一步加大[9,26]。金融市场上兴起的贷款证券化、融资证券化、发行短期存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等筹资渠道的创新,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避开贴现窗口,获得资金融通的机会。商业银行能通过金融市场,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或以较优惠的条件将剩余资金贷出去,以保持资产的良好流动性。随着愈来愈多的市场筹资方式的创新,能一次解决所有需求的金融超级市场得以产生。这使得商业银行对再贴现窗口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中央银行运用贴现率政策,调控经济的做法渐渐失去了意义。
②金融创新使合格票据贴现的规定逐渐丧失。金融创新使再贴现的有关规定向自由化方向发展[10,94]。目前,大多数中央银行不再对再贴现作出严格的规定,其原因有二:(1)金融创新使“真实票据说”的理论影响逐渐消失,活跃的金融工具创新使新型票据都能符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2)金融机构可以以政府债券为抵押,从中央银行借人准备金。这种方式在再贴现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它并不受再贴现条件的约束。由此可见,创新使合格票据规定的作用逐渐丧失,导致再贴现政策的效用不断下降。
3.金融创新加强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为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场所。
金融创新导致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为政府融资的证券化铺平了道路,它不仅满足了政府融资的需要,而且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提供了多样化的买卖工具;同时,它还创造了回购协议等灵活有效的买卖方式,使中央银行能更加主动地按既定的时间和数量注入或减少基础货币[11,223]。
②金融创新使公开市场业务能够更直接地影响金融机构的运作。
在金融创新的证券化趋势中,金融机构调整了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加了有价证券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特别是政府债券已成为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二级准备。这使得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资产的重新组合中,对公开市场的依赖性增大,而这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其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效果。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1.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不断下降
①金融创新使银行间资产的替代弹性大大提高。
例如,当中央银行想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减少准备金供给以压缩货币供应量时,银行可以通过负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资金,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减少贷款满足存款准备金的要求。所以,要达到增减某一货币量的目的,必须使利率经常波动,利率调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相对缩小;
②银行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
金融创新以后,银行越来越多地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非利息收入不断增加,利润总额对利差的变化反映灵敏度降低[12,158];另外,金融创新与金融国际化互为因果,跨国银行国外利润的比重不断上升,它对国内利率的变化反映越来越迟钝。
2.货币供应量与国民经济相关性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上,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为控制通货膨胀压力,M1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加物价上涨率之差一般应控制在4%的水平。而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这一差额呈快速上升趋势。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6年第4季度,这一差额从-2%上升到4.6%,物价上涨率从18.7%下降到4.7%;从1997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该差额从5.1%上升到10.7%,物价上涨率从4.4%降到-3.4%。另外我国一方面M2/GDP比率自1998年到2000年直线上升,三年分别为1.31、1.46和1.52,在全球为最高;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货币供应速度不减,尤其是M1增速更快,但经济增长速度却趋于平稳稍降,物价甚至出现了下跌势头。尤其是从1998年起,M1与物价出现了明显背离,物价在M1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持续下跌,就业压力也不断增大,甚至出现了城镇就业人口绝对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指标与国民经济的相关性已出现了明显问题。
(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影响
1.金融市场的创新削弱了各国中央银行对国内货币的控制能力
以欧洲货币市场为例,它的出现使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例如,[13,71-72]当一国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利率或减少准备金时,另一方面,在中央银行提高利率时,国内银行可以通过欧洲货币市场取得资金而维持其信用规模,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过程受阻,紧缩效应难以达到。
2.金融机构的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控制的基础
随着金融机构的创新,出现了大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分流了银行的存款来源,使银行的存款更多地流向证券投资,使传统的货传导的主要载体一商业银行的作用减弱,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范围缩小,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基础被削弱。
3.金融业务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
金融业务的创新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及金融机构本身的同制化,使经营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它们都具有货币派生的作用[14,109]。这样,货币创造的主体不再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趋于多元化,传统的以控制商业银行派生乘数为中心设计的倾向控制方法难以奏效。此外,随着金融同质化的发展,属于货币政策控制范围以外的业务和机构增加,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出现了真空,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
四、货币政策面对金融创新的改革建议
(一)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创新机制和动态自我调整机制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求机制与传统货币政策的影响,只是意味着传统货币政策操作体系的失效,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本身功能的消失。如果说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的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这种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从长远的发展需要看。必须在明确目标的条件下,在政策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本身与时俱进的动态化调整。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中央银行地位,确保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金融创新破坏了传统的货币供求机制,不管是货币需求还是供给都因此由确定变得不确定,货币政策的可控性大大降低,提高了货币政策的操作难度[15,68],同时,也加大了政策的操作风险,稍微的政策偏差可能将诱发严重的宏观经济震荡。因此,必须切实保证货币政策制定者性,以保证其对其它各类参与货币创造过程的经济主体的影响力。
(三)锁定单一的最终目标,灵活调整中问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内生性的加强,货币政策多重目标间的矛盾必将变得相当突出。[16,73-76]作为货币政策,首要而根本的目标应当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为切实实现这一目标,防止其他目标的干扰和冲击,必须实现最终目标的单一化。在锁定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的经济金融环境,根据“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等要求灵活选择中间目标。在传统既有的条件下,我们主要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由于货币供求机制的变化,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在逐渐减弱。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应当及时调整,适当考虑选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等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
(四)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高政策操作市场化程度
适应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的操作必须突破传统模式,充分重视对社会公众市场反应的重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化色彩。例如,面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工具效力的减弱,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规范政策操作,提高决策的透明性,更多重视货币政策操作对社会公众的导向性影响,通过调整社会公众的预期,在尽可能取得社会公众行为配合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
(五)循序渐进,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相对滞后,面对市场化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为确保货币政策操作的效率,整个政策环境也必须进行同步甚至前瞻性的改革与调整。一方面,必须适当加快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与速度;另一方面,还应坚持整个改革的有序性、稳妥性和系统性。如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仍应当按已有的改革路径稳步推进,严格控制改革转轨风险,不可急于求成,冒然推进。
关键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互补性;效率;公平
党的十四大在分配问题上提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该原则更加明确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性。从哲学层面上讲,效率与公平是两个判断社会进步的价值范畴。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个人、群众、社会创适的劳动价值和劳动成果。公平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政治利益的分配公道合理,差别不大。兼顾效率与公平就是既要效率,也要公平,两者同等重要,不分先后和轻重,将两者兼顾并重,并使之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思想,在金融体系中,集中体现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互补性。商业性金融主要具有扶富的效率功能,政策性金融主要具有扶贫的公平功能。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发展。
一、金融的基本分类: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对于金融的定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学者们对金融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不尽相同,有的界定较窄,有的界定较宽,但他们基本上都包括了货币资金的融通,并从理论上都可以基本地分为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我们都知道,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基本手段;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别对应于这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商业性金融是市场调节、自由竞争、自负盈亏的金融,而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政策性金融是商业性金融市场失灵的条件下产生的。
所谓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尤其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即“市场失灵”,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国家作为融资主体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为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进行的特殊的资金融资行为。世界近二百个民族国家和经济体的金融机构,都是由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样两大类所组成。各国立法当局也是严格将金融类法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商业性金融的一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及期货法;另一类是针对政策性金融的单一的特殊的开发银行法、农业发展银行法、进出口银行法、住房银行法、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法以及社会保障保险法和出口信用担保保险法等。
二、商业性金融扶富的效率功能
商业性金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具有商业性、营利性、竞争性等特征。商业性金融诞生于西欧资本主义初期阶段,一直以来都是为具有足量资金和信用的阶级或群体服务的。商业性金融如果不是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富有的资产阶级服务,是不可能得以建立和发展下去的。商业性金融天生就是嫌贫爱富,它的趋利性使得它扶富,它的避险性使得它嫌贫。商业性金融发明至今,为提高人类社会的效率发挥了无法估量的作用。扶富的效率功能是商业性金融的重要作用。
(一)从金融资源配置主体与目标的角度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微观层面的金融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主导作用的是商业性金融主体。商业性金融主体依照市场机制的正向选择是基础,并且是一个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动态过程。在资源配置的目标上,金融资源微观(商业性金融)配置的效率目标是经济有效性。
(二)从业务经营宗旨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机构以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在经济有效性目标的驱使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中往往呈现出趋利性强的特点,按照市场法则和比较收益原则,其业务宗旨必然也必须着眼于每一项经营活动、每一笔业务都能盈利,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商业性金融的来往客户都是资金能力比较强的。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为例,由于富人的收入预期好、申请款额大、还债能力强、信用等级高,银行愿意将钱贷给这些人。相反,由于农民、工人等低收入者还债能力弱、信用等级低、抵押问题多,商业银行一般是不会贷给他们的。
(三)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一般没有融资项目选择的限制,只要有利可图就会积极主动去竞争。商业性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一般不会提供优惠利率,在融资中会较多考虑风险因素,追求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性”的有机统一。在金融功能上,商业性金融通过接受活期存款而具备派生存款或信用创造的功能。
(四)从资产与负债结构的角度看。从负债结构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负债主要是各种期限的储蓄存款。从资产结构上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资产“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下,主要从事风险低、期限短、流动性强而且能盈利的资产业务。可想而知,农业的低收入者是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结构的资产业务要求的。因此无法阻止这样的事实,商业性金融的资产业务一般都是面向城镇,其资金无论是来源还是流向也都是城镇,而不会是落后的农村和贫困的山区。
三、政策性金融扶贫的公平功能
政策性金融作为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产物,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初步显现。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从国民经济全局要求出发,以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为目标,用金融行为实现政府意图。政策性金融具有政策性、优惠性、扶贫性、诱导性、补充性等特征。
政策性金融的扶贫功能是国家对商业性金融市场调节缺陷的弥补,主要体现在农业的政策性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为农业提供中长期低利贷款,以贯彻和配合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农民家计局、英国农业信贷公司、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德国农业抵押银行、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印度国家农业及农村开发银行、巴基斯坦农业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亚洲太平洋地区农业信贷协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等。这些金融机构多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贯彻和配合国家振兴农业计划和农业保护政策为目的而设立,其资金多来源于政府拨款、发行以政府为担保的债券、吸收特定存款和向国内外市场借款,贷款和投资多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金需要、改善农业结构、兴建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等。
农业政策性金融扶贫就是通过小额信贷的模式重点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型金融需求,以缓解长期困扰农户和金融机构双方的“贷款难”问题,推动造血式扶贫模式的发展,提升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解决贫困人口生计问题。一是利用金融工具干预控制资金的趋利性流动,使适量的资金配置到社会效益高、比较经济效益差或相对在较长时期才能产出效益的弱质产业或欠发达地区,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二是在一定时期内,集中资金支持基础产业、滞后产业的发展。三是运用银行信贷“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经营机制促进所支持的项目提高经济效益。
四、对称、平行与互补的关系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对于金融资源的政府调控和市场调控两者之间关系。一个注重效率,一个注重公平,两者互补统一方能实现金融和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因此,商业性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是一个国家和经济体中的不可或缺的完整两翼,二者相互对称,彼此平行、并列,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替代的,是平等协调合作的伙伴而非对立的或从属的或竞争的对手。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使一国的金融体系整体功能得以实现,具体表现在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业务范围互补,存在业务委托关系以及当商业性金融从事的业务符合政府的经济政策意图时政策性金融就会给予支持。在当代各国经济金融体制中,只有同时存在这两翼,才是协调与均衡的,才是稳定和有效的,否则,就将会是扭曲的、非均衡的、不稳定的和低效的。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际部门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两者混淆等同,这是影响中国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混淆等同,也必然将国家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与对商业性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混为一谈,同时也造成了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严重的不协调与不均衡的一系列问题,如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总量与结构总体上还不协调均衡;国家资源配置宏观主体与微观配置主体、宏观目标社会合理性与微观目标经济有效性间不够协调均衡,赋予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宗旨、目标、任务与其拥有的资本与资金综合实力之间的不协调均衡等等。笔者建议,我国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朝方、武海峰.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商场现代化.2007(4):272-273
[2]白钦先、剑眉.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上海金融.2005(1):8-12
[3]陈敏.政策性金融扶贫初探[J].四川金融.1996(7):3-4
传统的离岸金融业务包括货币信贷、投资、结算、外汇买卖、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和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伴随着新一轮全球性经济衰退,各国对游资监管力度加大,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前景逐渐黯淡,离岸金融业务也积极寻求着转型发展之路,在此背景之下,海南省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相关研究更显必要、紧迫。
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天然优势的地理区位
海南省位于华南和西南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的结合部,内靠我国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外邻亚太经济圈中最活跃的东南亚。海南省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对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亟需大量的资金及金融服务的支持,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能有效满足此类需求;其次,毗邻香港有利于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加快发展,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兴起能有效辅助、巩固香港确立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最后,海南省与祖国大陆间的天然屏障可以作为防范省内与大陆境内金融系统协同干扰的防火墙。
(二)增长迅速的国民经济
海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总值达2064.5亿元,同比增长24.8%,增速位居全国首位,同年地区产业产值均达到历年来的最高点,且第三产业增加值达953.67亿元,同比增长27.1%,较2009年同比增速5.27%①。
(三)发展迅猛的金融行业
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末,全省银行类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4217.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2.8%。金融机构效益显着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47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2.8%。证券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122.14亿元,比上年增长8.16倍。保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全年保险机构承保金额21727.19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实现保费收入47.95亿元,增长45.0%。
(四)持续加快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