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位叫小晴的12岁女孩父亲是一位医生,工作十分繁忙,很少回家。小晴只与母亲相依为命,苦中作乐。
突然有一天,小晴回家后不见母亲,顿时天塌地陷,怔怔站在一角,不知所措。
原来母爱病重入院,就在这个彷徨时刻,一只金毛寻回犬闯进了小晴的世界,仿佛上天知道她的无助和寂寞,好心派它来与她做伴。
小狗的脚上有一片毛是白色的,于是她给它取名“袜子”。
母亲自知不久于人世,临死前对小晴说,必须遵守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爱它,照顾它,并且陪伴它,一直到老,不离不弃。
少女逐渐长大,跟随父亲离开北海道札幌,忍痛与“袜子”分离。
唯一的好友阿星出国,父亲越来越忙,小晴不免更加寂寞。
时光流逝,阿星归来,小晴也接回袜子,似乎一切都开始往光明的方向发展。
可是,忙碌的事业,与男友的约会,小晴的生活中再也没有“袜子”的空间
父亲为了小晴放弃医院工作,专心补偿女儿,但长大的女儿此时已不再需要老父。
直至有一天,父亲来电话说,“袜子”的精神越来越差,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
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一晃眼,十年过去了。小晴终于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可惜,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人们常说狗狗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最忠诚的伙伴,最可爱的伙伴。
但是等他们要遗弃狗狗们时,他们将不再可爱了,很显然,狗狗的幸福全掌握在主人手中。此时,我不禁问自己,你是否照顾好你的宠物?
可为什么有些人不考虑宠物年老后的疾病、行动缓慢、丑陋的面容,只顾幼时的可爱、活泼,便使它们成为流浪狗自生自灭,使它们受到冷落,孤独半生。到它们快要死亡时,又舍不得,又想起了以前和宠物快乐的玩耍。
而人也如此,年轻时对孩子体贴、关怀、爱护,千方百计地和孩子玩耍,但到了自己年老时,孩子为了事业和爱情使父母凄凉地度过晚年,还有些人在生活中遇到了烦恼,竟拿父母当出气筒,出完气后,父母还要去讨好他们。等父母要走了时,便像书中小晴一样后悔当初的行为,后悔他们的生命太短暂,可惜大家再也回不去了,不再回到以前那个快乐的、幸福的日子,一切将太晚。
看了这本书,给自己喜欢狗找到了最深刻的理由,有时候动物在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当我们在垂垂老矣的时候回头看我们的约定,有多少真正做到了呢?有时候,我们在不经意的伤害着最爱的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齐藤明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明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明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明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明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明莉,上面写着与狗的十个约定:
1、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希望你能耐心一点,给我时间去理解你。2、希望你有一天你可以完全的信任我,能成为你忠诚的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3、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是有感情的。4、我不听话的时候,在你责备我之前,能不能想一下自己对我做了什么。5、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我,我虽然不会说,但我听得懂。6、别打我,其实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伤害你,只是我没有这么做。7、有一天我变老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像现在这么照顾我。8、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希望你能多抽出一点时间和我在一起。9、你有你的同学、你的朋友、你的工作。而我—只有你。10、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所以请你答应我,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陪在我身边。
“我的生命只有10年左右,所以请珍惜与我在一起的日子。”10年,给了小女孩足够的时间成长,治疗着她内心深处的伤口,它完成了妈妈的使命,我觉得养狗是一种生活,在狗狗身上,教会一种人生态度,教会我们要珍惜身边那唾手可得的爱,因为它们也许会突然溜走。我于是问自己,只有限定的相处时间人们才知道珍惜?哪怕知道了相处的期限,可是由于时间的长度,使得我们渐淡忘这难得的相处?10年,狗狗点滴的生命都充满了女孩。小女孩长大了,她似乎不再需要袜子了,也许只有小时候成长的时候才需要狗狗填补寂寞,当她长大了,她不再花那么多时间陪它玩耍。她像他爸爸年轻的时候一样,开始为了工作而忽略了那些最爱她的人,而这些最爱她的人此时在默默地等待着她偶尔的回头。难道相爱必定有一方寂寞?难道相依必定有一方在守候?
狗狗十约定:
1:尽管遗憾,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也只有十年左右
2:为了增进相互理解,请给予我们彼此足够的时间
3:请与我多说说话好吗?
4:不要吵架,不要打我,骂我,因为我不会咬你
5:我不听话的时候,总是有理由的,请你在责备我之前好好想想
6:请你相信我,因为我永远是你的好伙伴
7:你有学校也有朋友,但对我来说,我的生活中只有你
8:即使我上了年纪,也请不要遗弃我
9:和你在一起的岁月,我一辈子不会忘却
10: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地去天堂旅行。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来自《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家里就刚抱来了一只狗狗,我不嫌弃它是什么狗狗的品种,但从那天开始,它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了。
其实,在给它取名字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叫它袜子,因为书中的狗狗也叫袜子,因为它是圣诞爷爷给的礼物,可是爸爸妈妈都不喜欢,他们都喜欢比较图的名字吧~所以我就叫它富贵(不用说,是人都觉得土)
那个时候,富贵很可爱,是个女孩子,我喜欢它耳朵微微垂下来的,它不停地支吾支吾,用那迷茫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它一定想妈妈了吧,这么小的孩子,看不见妈妈,一定会急的,我摸了摸它的头,它对我摇了摇尾巴。于是,我把它那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进了房间,它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富贵很早地醒来了,用它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大概是不耐烦了吧~“陪我出去玩!”我扒在床上,盯着它这个小样,“你就什么都不懂,吵什么呢”我开了门,富贵就和我一起出去了,直到中午的时候,玩的这么累,当然饿了吧,小富贵蹲在桌子下,对着吃饭的每个人都摇摇尾巴:“我也要吃,我也要吃!富贵好饿!”,妈妈给富贵夹了一根小小的香肠,富贵可开心了,用手扒着香肠在地上滚啊滚,-_-|||到底是不是吃的。好像爱死那根香肠了,不舍得吃啊,一直。。一直。。在地上滚啊滚啊,滚到了厨房的下水渠里去了额,哦哦~没得吃了,这个傻瓜,还对着下水渠不停地“汪汪汪”,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呢。
睡觉的时候…。这家伙怎么睡得?怎么四只脚伸直扒在地上,形成了个“大”字,好霸道啊,富贵丫,你睡在楼梯上让人怎么上楼梯丫!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小学的我开始上中学了,富贵也一天一天地长大,一天一天活泼起来了,调皮了,最最让我们疑惑的是,不知道她喜欢花还是讨厌花,一见到花就咬,所以,我们家的被单啊,鞋子啊,毛巾啊什么的,就是拿朵花被它拿去了,全家人都郁闷丫。富贵开始越来越不听话了,在家里到处便便,有几次还在我的床上画地图了呢,被我打了几次屁股。可它还是不听话…。
也许不知过了多久了吧,在某一天,我会到家里,手里拿着富贵最喜爱吃的小香肠哦,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富贵,可听奶奶说富贵被喂老鼠药毒死了,心中那晴空就简直来了场暴风雨,就在那时四处狂奔去找富贵,可是心里明白,它已经不在了,哭?为什么我会哭不出来?却有种窒息的感觉。好难受…
富贵!我有多话要跟你说,为什么你走的这么快,不是说好了跟我一起的吗?………。。
富贵,有你陪我,我才有信心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因为爸爸妈妈吵架,就你在陪我度过心里最矛盾的时刻,在暴风雨的夜晚,是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富贵!!!!!!!!我爱你~知道吗?
1:尽管遗憾,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也只有十年左右(时间很短,我有珍惜)
2:为了增进相互理解,请给予我们彼此足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好好的呀)
3:请与我多说说话好吗?(其实我听不懂你的语言,但我知道你会对我说爱你)
4:不要吵架,不要打我,骂我,因为我不会咬你(虽然我对你发过脾气,但我从来没有责备你的意思)
5:我不听话的时候,总是有理由的,请你在责备我之前好好想想(其实我有想过,你的不怪,是我对你太凶了)
6:请你相信我,因为我永远是你的好伙伴(我相信你丫)
7:你有学校也有朋友,但对我来说,我的生活中只有你(其实有时后我真的忘了你)
8:即使我上了年纪,也请不要遗弃我(对不起,我们没有看着你长大)
9:和你在一起的岁月,我一辈子不会忘却
10: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地去天堂旅行。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对不起)
对文字的热爱或多或少会塑造一个人。假若没有当时对文字的执著追求,也不会有现在的您。的确,读书使人明智,使人灵秀,文字无形中改变着个人的精神世界。我小的时候也是嗜书如命,妈妈说我每次都要看着书才肯吃饭。长大之后,我的阅读面又宽了许多,从凡尔纳到狄更斯,从尼采到米兰・昆德拉……各种领域的书我都会涉猎。我很庆幸我生在一个文化发展丰富多彩的时代。
(广东广州外国语学校高二(2)班黄琳芸)
对比我们生活的今天,GDP像被猎豹追杀的兔子一样飞蹿,“语文”这个名词早已沉沦为6分的默写和60分的新“八股”,为了能在那些硬是将主观感受客观标准化的阅读题中多拿几分,我们不惜往自己的头脑中灌输“排比对偶动静结合”等等专有名词。我们早已无法从“语文”中享受那自由的国度和迷人的城堡,古诗词、名家名著却像阴冷的碉堡一样蹲在那里好像随时会向你开炮!我有个非常热爱文字的妈妈,有深厚的文学功底,最后却做了医生,这才是生命吧,你喜欢的与你走的路,成长与梦想,谁知道呢?
(广东广州外国语学校高二(2)班崔荻)
童年的我们每天淹没在《老夫子》里,有空便幻想自己可以变成夏林果那样受人喜欢的女生,渴望和肥猫、豆芽儿他们一样在肯德基里遇到米兰那样的班主任,希望所有的“严老师”都从世界上消失,这样我们课余才有时间拿出解密卡走进路克、碧吉和帕特里克的世界去体验他们的奇遇。
谁说90后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高科技产儿,我们上网打游戏,但也会为小说疯狂。我们期待小兰和新一的重逢,也关心简和罗切斯特先生的结局;为犬夜叉最终和阿离在一起而高兴,也为黛玉的香消玉殒而叹惋。
我们的世界里也充满着《罪与罚》《红与黑》,我们学着五花八门的功课,体验着高科技带来的种种新奇,但语文才是我们的根,那一个个方块字记录着我们的成长,也搭起了灵魂的阶梯,让我们越走越高。
(广东广州外国语学校高二(1)班邹钰)
今夜,失眠,有点想写自己。
彼时的我,简简单单,朴朴素素,平平凡凡,背着很大的黑色书包,孤独的行走在校园里、街上,抑是黄昏、抑是深夜,不张扬,不轻狂。在众人的不理解和家长所认为的叛逆中长大,有点小小的自尊,不屑他人的不惑。有一头长及腰部的乌黑长发,斜斜的刘海带有自然卷,戴了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
大约骨子里有些小纠结,一方面,我喜欢研究历史,什么《儒林外史》、《史记》、《诸世纪》、《推背图》、《亨利王朝》绝对是我怀中物。喜欢诗词文章,喜欢《诗经》《唐诗宋词选》,喜欢文言文的意境深远。
抱着不罢休的信心三天两头的去书店找历史书。我会对历史故事娓娓道来。喜欢手指划过筝的美妙,喜欢琵琶的婉转缠绵,就是这样一个古典的我,却喜欢rock,我喜欢抱着吉他唱自己写的歌曲,会反反复复看纯英版的《summer camp rock》,纯美版《harry.poter》.纯日版《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纯泰语的《初恋这件小事》。耳机里循循环播放的是《三千妖杀》《浮生》《仙鸢》《this is me》,我这样执着的去追求一件事物,永远也不愿意放弃,尽管我,芸芸众生中最平凡的。
我挚爱白色,因为干净又纯洁,可惜我没有一套纯白色衣裙。我会穿着简朴的韩式校服,穿着帆布鞋,,抱着书走向风里。闲暇时我喜欢画画,古典宫廷美人,画那深深地忧伤。喜欢刘亦菲,大约觉得她演小龙女时的飘逸与那梦幻白裙,绝世独立。
喜欢林黛玉,质本洁来还洁去林黛玉是一个聪明伶俐,自卑,敏感,而又小心谨慎的人。她初进贾府时,处处小心。寄人篱下的生活又增添了她的忧伤与多愁善感。她过分地在意别人对待她的态度。凡事都要往别人“小瞧”她的地方理解,无疑又增加了她的忧伤与病情。这是她的不幸。何其幸运的是遇到了一个同病相怜的知己,可是他最后还是没能完完全全的了解她,又抑或是,社会逼迫着他离开了她。若说红楼一梦梦半生,半生烟雨意蒙蒙。可是她本非凡尘物,奈落尘网间。只是这浊世,不适合她罢了。
喜欢纳兰容若,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有谁知?纳兰容若这名字风光旖旎,教人惊艳:胸纳幽兰,神容略若。一吟此名,浊世才子翩翩风貌,历历眼前。纳兰容若诞于清顺治十一年,正黄旗人,其祖于清初从龙入关,战功彪炳,其父明珠,是康熙朝权倾一时的首辅之臣。容若天资颖慧,博通经史,工书法,擅丹青,又精骑射,十七为诸生,十八举乡试,二十二岁殿试赐进士出身,后晋一等侍卫,常伴康熙出巡边塞,可这样一个英雄人物,却在三十一岁时因寒疾而殁……短的是萧萧几叶风兼雨,离人偏识长更苦。欹枕数秋天,蟾蜍下早弦。夜寒惊被薄,泪与灯花落。无处不伤心,轻尘在玉琴。
喜欢《长恨歌》,喜欢杨贵妃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喜欢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可能同时身为女子的缘故,我是极为不赞成重男轻女的,女子为何不如男?我也曾写过难为女儿身,不得上疆场,若与金戈马,饮胡血作汤。难为女儿身,痴痴不得放 ,若与情场过,片叶不使殇。难为女儿身,有志不得显,若与一方地,笑傲且叱咤。难为女儿身,据此不得离,若朝得天下,驰骋且潇洒。而杨贵妃,红颜并非是祸水,江山易改皆在男儿手中,她本是寿王妃,奈何玄宗多情,一个艳丽娇媚的人儿跟了一个半百的老人,怎么能算上是她毁了大唐的盛世荣光。李白有诗云:“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如是人也,若不是他,当时怎么会谣咏有云:“生女勿悲酸,生儿勿喜欢。”又曰:“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