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第1篇

关健词:EPC 总承包 审计

随着EPC工程总承包优越性的显现,在我国一些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的建设项目上已被广泛使用。改变传统审计方法,采用过程跟踪审计,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帮促业主及时改进项目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降低投资管理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也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监督领域的拓展。

开展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审计,对工程关键控制环节加强过程监控,及时揭示问题,帮促业主及时改进项目管理,保障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降低投资管理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既要对业主管理工作是否到位进行的监督,也要对总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来说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审计风险。做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计工作,需要在各阶段根据其重点,合理调整审计人员结构,并重点关注以下审计内容:

一、项目前期阶段

(一)项目投资决策的合规性

投资决策审计是跟踪审计的出发点,它对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影响最大,主要是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建设要求等进行复核性审计,重点检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先报批后论证的现象;检查审批部门与编制部门的资质、级别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规模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准确性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往往是以概算下浮的方式进行总承包定价,如果概算(初步设计)不真实、不规范,那么对工程项目投资的支出将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是项目设计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正常情况下,两者在工艺方面、工程量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差异应该是正常优化产生的、正常设计变更产生的、一些部位工程量变化产生的、个别方案变化产生的,这样的差异是客观的,也是合理的。但对于总承包与初步设计单位是同一单位时,也可能存在主观的、不合理的差异,甚至属于弄虚作假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是源于利益驱动导致的。

二、项目实施阶段

(一)EPC工程总承包商确定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石油集团的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方可确定工程总承包商,但承担项目可研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成为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此外,审计应关注工程总承包商的确定是否按国家和集团现有招投标规定执行,具有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能否满足项目要求,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是否合理

我们在对EPC总承包项目开展审计时,首先要审计总承包合同,对总承包合同审计的内容包括很多,重点审计合同价款条款是否签订了价款调整的要求和说明,也就是说,双方是否签订当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合同价款必须调整的要求,这是审计人员必须要关注的。

(三)工程分包是否合规合法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允许总承包商把部分工作内容分包出去,但应对分包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业主要求、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分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分包单位有无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分包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分包商造成违约须由总承包商承担的连带责任是否明确等进行审计监督。

(四)设备、材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应对EPC总承包商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供货商、采购过程等进行确认和监督,审计人员除对业主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应对设备、材料的数量、质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生产要求进行抽查审计。在对质量进行检查时要重点检查材料、设备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明,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复测;在对其价格检查时应注意购买时间、购买地点,购买时该地区的市场信息价标准以及与材料购买有关的原始凭证、合同内容是否真实,价格的测算过程是否准确等。

(五)监理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对其组织机构的监理资格、人员构成、资格证书等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项目和合同要求,监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义务,对于发现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工作程序和形成的监理资料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

(六)工程结算是否真实合规

主要审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价款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一致性;工程变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更合同和根据合同的变更,出现变更时是否执行了合同变更的控制程序;索赔费用与合同价款的关联性,及索赔申请时效是否有效、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计算过程是否有误;业主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合规、合法,有无任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情况等。

三、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一)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工程项目无论采用哪种承包方式,竣工决算是必须的环节,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阶段,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超计划投资和计划外项目;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的问题;尾工工程是否真实;投资节余分配是否合规;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合规等。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第2篇

矛盾和冲突的成因

1.项目组织的短期性。

国际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特点决定了国际工程项目组是一种以项目为中心,以承包任务为目标的短期性组织。项目组的组织寿命大多数情况为1―2年。项目竣工,项目组的使命也宣告结束。通常情况,项目组通过内部承包合同或聘任合同来明确每个成员在项目组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由于项目的紧迫性,使每个人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很难像长期组织那样,做到岗位明确、职责分明、权力界定清楚。即使同一个项目组的原班人马,因为不同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其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国际工程的项目特点决定了项目组的短期性,这是造成项目组内部的权力重叠、职责不清的客观原因,也是项目组未来内部发生冲突的潜在因素。

2.项目组内部授权的临时性。

公司中管理人员的权力是一种职权,按照岗位职责和职务高低来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分配。项目组管理人员的权力是一种授权,是按照承包任务和专业分工,以内部责任承包合同或聘任合同的形式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内部的职权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的授权包括项目组长的权力都是临时性的。项目组成员来自总承包商企业内部的不同部门,甚至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程度低,人际关系松散。授权的短期性和临时性使得项目组长的权威要远远低于公司组织中的副总经理甚至部门经理。项目组长的权威性对项目组成员的约束力度比公司内部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弱,在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往往会有内部成员挑战项目组长权威的冲突发生。

3.公司直接约束的缺位。

在公司组织中,成员置身于一个组织结构严密、权力等级分明的长期性组织中,组织成员无形中会受到来自于组织的强大约束。每个成员都会不自觉地遵守公司文化所形成的一些潜在的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我、保持克制,即使有矛盾,也很少发生正面冲突。国际工程远离公司总部,项目组成员与公司的心理距离比较遥远。在长期远离总部权威和公司直接约束缺位的情况下,项目组成员往往放松自我约束,容易导致自我膨胀,表现为漠视项目组内部的规章制度,出现不计后果的过激行为,造成项目组内部冲突。

4. 文化的陌生感和家庭抚慰的缺失。

在工程承包中,项目组成员长期远离亲人,缺乏家庭的抚慰,造成心理上的恐慌和不安。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项目组成员对异域文化的陌生感,更进一步放大了成员在缺乏家庭和亲情关怀时的心理恐慌和焦虑程度。这种环境对项目组成员造成强大的心理和生理压力。项目组成员心理抑郁和情感宣泄不畅的长期积累,容易造成个体反应过激和情绪失控。在国内正常情况下看来一点小小的摩擦,却常常导致成员之间激烈的冲突。

矛盾和冲突的分类

1.项目组内部主要领导之间的冲突。

项目组内部主要领导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项目组长往往作为冲突的一方,而冲突的另一方通常是在项目组中具有一定实质性权力的成员,如项目组长与项目副组长之间的冲突,项目组长与总工程师之间的冲突等。多年来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表明,项目组内部主要领导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破坏性最大、后果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国际工程项目组内部主要领导成员之间的冲突,往往会造成项目组在决策上的重大分歧,降低了管理效率,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更甚者,冲突从项目组主要领导个人之间,上升到项目组内部的派系斗争,最终将严重损害公司的根本利益。造成项目组内部主要领导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职责范围和权力设置上的重叠问题,又有背后利益上的冲突,又与每个个体的心理和人格因素密切相关。

2.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

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根据冲突的原因可以分为技术上和利益上的冲突两大类。管理人员之间在技术问题上的矛盾,如施工进度与材料物资供应之间的矛盾,各专业工种之间协调的矛盾,施工质量与材料物资质量之间的矛盾,分项工程成本包干与材料采购价格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多数可以通过沟通得以解决,一般很少演变成冲突。

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之间在利益问题上的冲突,如项目成员对利益分配不均感到不满意,对某些问题处理的不公平感觉不满意等。这些矛盾往往是深层次的,很难通过简单沟通得以解决。此类矛盾的积累容易造成工作中激烈的人际冲突。

对于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项目组主要领导在处理此类矛盾和冲突时,应当保持思想统一,意见一致,尽量不要发生分歧,以避免项目组领导之间的分歧被利用和扩大。只要项目组主要领导处理得当,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一般都比较容易化解,不会对项目组内部造成大的危机,也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阻碍。

3.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冲突。

在国际工程总承包与劳务分包和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模式中,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员或专业分包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显得尤为突出。这也是造成以上两种合作模式能否得以顺利实施的主要因素。 国际工程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冲突,可以分成个别管理人员与部分劳务人员之间的冲突和全体管理人员与全体劳务人员之间的整体性对抗和冲突。其中,后一种冲突的危害性是十分巨大。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的整体性对抗和冲突会造成总承包商处境被动,最终导致总承包商向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妥协和让步,其结果是对总承包公司造成极大的利益损害。

项目组内部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之间发生整体性冲突的背后,多数是利益上的问题,如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利益分配极不均等,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在现场住宿条件、伙食标准、福利待遇等方面明显不平等,以及对劳务人员在规章制度上的歧视等。

作为国际工程承包商的项目组长,应当树立团队意识,对于旨在体现对项目组成员安抚和增强凝聚力的福利待遇上,应尽最大可能做到公平一致,消除一切可能的误会,尽力避免出现项目组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的整体性对抗和冲突。

4.劳务人员之间的冲突。

国际工程项目组内部劳务人员之间的冲突,可分为中方劳务人员内部和中方与外方劳务之间的冲突两种。对于中方劳务人员内部的冲突,可以根据冲突的原因分析可能的危害程度,一般不需要特别的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方劳务人员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多数会自行淡化消失。而中方劳务与外方劳务之间的整体性冲突,其影响程度和危害结果比较严重,应当引起项目组足够重视。

造成中方劳务与外方劳务整体性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不公正地大量解雇外方劳务;项目组对一些涉及外方劳务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处理显失公平;以克扣外方工人工资作为行为过失的处罚;以及项目组对外方劳务在问题上处理不妥当等。这些都容易引起中方和外方劳务之间的整体性冲突。

为了避免出现中方与外方劳务之间的整体冲突,项目组在处理解雇外方劳务等问题时,一定要慎重,方法不能简单粗暴,而且有必要对其做大量的思想工作。项目组在对外方劳务的管理上,要尽量摒弃经济处罚手段,以培训教育为主。项目组应当教育全体成员,尊重项目所在国的,避免发生误会。

内部矛盾和冲突的解决机制

组织行为学认为,人际之间的矛盾是一种认识上的分歧或观念上的不统一状态,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以完全消除的;冲突是可以被第三方觉察的矛盾状态,伴有明显的行为上的对立和情绪上的敌意。这一理论表明,对于国际工程项目组内部的矛盾和冲突,首先应当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主要的任务是避免矛盾公开化,防范和抑制矛盾激化成冲突。为此,公司总部和项目组应当通过建立防范机制,防止项目组内部冲突升级,以降低冲突所造成的影响。

1.合理的组织设计和人员搭配。

国际工程的项目特征,决定了项目组在内部权利分配和责任范围的界定上有其“先天性”不足。但是,总承包商仍然应当尽量设计合理的项目组织结构,尽可能做到主要管理人员在责任、权利和义务上职责范围清楚,责任分工明确,避免因权力重叠和责任不清所造成的内部冲突。同时,在项目组组建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组中主要领导成员之间在性格和观念上的异同,合理搭配项目组领导班子,降低项目组内部发生冲突的可能。

2.签订项目组内部冲突个人承诺书。

有经验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在项目组出国前会对主要成员进行内部冲突解决方案交底。公司会书面告知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内每个人向上级汇报问题和请示任务的隶属关系,向下级指派任务和领导控制的组织关系,以及左右之间的协作关系。公司会让项目组成员明确一旦出现矛盾或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机制。在公司与每个项目组成员签订的责任承包合同中,可以专门增加一个关于项目组内部矛盾和冲突解决机制的责任条款,或者以承诺书的形式作为个人承包责任合同或聘任合同的附件。

3.加强沟通,建立定期例会制度。

加强项目组内部沟通,是增进共识、消除分歧、防范冲突的有效途径。项目组应建立定期例会制度,为项目组成员提供一个沟通的正式场所。国际工程项目组长应当重视定期例会的重要性,如每周三下午和周日晚上的工作例会,一方面可以制定计划,安排任务;另一方面,可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消除冲突。另外,项目组还要重视非正式组织的作用,许多在正式场合产生的分歧,可以利用非正式场合进行沟通,加以消除。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法施工管理

1 明确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项目法施工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施工合同为基础,以保证质量、工期、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为保证,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回收工程款等全方位、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的方法体系。建设部为了规范项目法施工管理,已出台了GB/T50236 - 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2 规范项目法施工管理的责任制

由于建筑安装工程具有多样性、体积庞大、施工周期长、野外作业等特点,会计核算实行二级甚至多级核算。企业很难能做到监督控制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获利空间越来越小,这更要求必须全方位和全过程地建立项目法施工管理责任制,这是实施好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根本。在这个体系中,效益、资金等财务指标占很大的权数,发挥着很大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是成本控制中心。公司以“明确指标,抵押承包,盈利分成,自主分配”为原则,项目部通过强化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在完成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的前提下,提高项目部成员的合法收入。

2. 1 项目部的类别划分

结合本公司的特点,项目部按合同工作量划分为三个类别:合同工作量在200 万元以上的,为一类项目部;50 万元至200 万元的,为二类项目部;50 万元以下的为三类项目部,项目部按工程合同单设立,每个合同竞聘一个项目经理。工厂制作部按产品类别划分四个分厂:钢结构分厂、压力容器分厂、钢模分厂、机械分厂,每个分厂按年度竞骋一个厂长。公司内部的项目部与分厂之间按市场化运作。本文只就项目部如何推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展开讨论,对分厂的管理不展开讨论。

2. 2 项目经理的竞聘制度

项目经理是履行工程合同的实施者,对项目经济管理目标和其他指标能否实现起主导地位。这要求公司在项目经理的选择上必须按照公司内部项目经理招聘办法,经过严格的考核,确保有能力项目预定指标,能够为公司多做贡献的人竞聘为项目经理。

2. 2. 1 项目经理产生的基本条件:

(1) 持有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 具有3 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一类项目经理应具备在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或公司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二、三类项目经理应具备中、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1 ] 。

2. 2. 2 项目经理的选聘

(1) 公司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项目经理实行招标竞争上岗,评分标准如表1 :

表1 项目经理招标评分标准

(2) 公司每两年对已进库项目经理进行一次资质复查,复查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在岗四种。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其资质等级降低一级,且不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复审,对损害公司利益,严重不称职者,从项目经理人才库内除名;连续两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重新上岗时须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可在复查时提出等级升级申请,项目经理资质升级的考核和注册,执行《湖南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核算方面有以下情况人员取消投标资格:

1) 负责的工程项目清算后未能完成内部承包经济指标且未赔偿完毕的项目经理;

2) 负责的工程项目因主观原因半年内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内部清算的项目经理;

3) 负责的工程项目有一个未清算,公司送达清算通知后一个月未报主要资料的项目经理。

2. 3 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和管理费、劳保费标准

为确保项目责任承包书的顺利实施,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其标准如下:一类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10 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10 万元,上交劳保金3. 8 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200 万元以上的内部招标;二类项目风险抵押金5 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5 万元,上交劳保金3. 3 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50 万元至200 万元的内部招标;三类项目风险抵押金3 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3 万元,上交劳保金1. 9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50 万元以下的内部招标。通过内部招投标程序,一次性包死成本指标,项目盈利全部由项目部分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分配。

2. 4 公司对项目部的奖罚制度

2. 4. 1 奖金分配原则

“项目承包兑现申请表”经终结审计后,项目承包盈利为项目部可分配的奖金,项目部奖金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奖金分配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所交风险抵押金的多少分配(分配额不超过所交风险抵押金额) ;第二部分由项目经理视承包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

(2) 因受处罚的责任人的分配应相应扣减;

(3) 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参加项目盈利分成的分配;

(4)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应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具体格式如表2。

表2 项目承包兑现奖金分配方案

2. 4. 2 未达到预定指标的处罚

(1) 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交验合格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 %;

(2) 每死亡或重伤1 人,分别扣罚项目部可分成部分的10 %与5 %;

(3) 项目部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拒不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承包总价0. 05 %以内的罚款;

(4) 对因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全面履行职责以及不执行政令或业主严重不满的项目经理及其他责任人,公司可随时中止《项目责任承包书》或予以免职;

(5) 工程项目如发生亏损,视亏损程度扣罚风险抵押金,直至扣完。

2. 4. 3 其他事项

(1) 施工中因违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所产生的损失和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盈利分成应在内外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公司足额收取各种款项、内部往来款清算后才能兑现,个人所得税由核算单位代扣代缴;

(3) 工程款全部回收前,项目部可进行部分承包兑现,具体额度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原则是:分配额不超过应兑现额的50 % ,且余额必须高于应收款;

(4) 对项目部的处罚由财务部门直接划款,对项目经理的处罚由本人在处罚决定下达后10 天内直接交上级财务部门。

项目人员平时按公司规定定岗定薪,公司规定竣工的工程项目,项目必须在一个月内清理完内外账务并予以解体,工程决算后二个月内必须完成内部清算。这样既保证了公司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和劳保金,又使项目人员看到,只要达到或经过经济责任目标,收入是很可观的。超利分成要在除保质金外工程款回收完后方可兑现,这样企业的利润和项目人员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若项目发生亏损,亏损的金额在项目鉴定的成本降低率范围内冲销风险金,超出部分由项目部人员按风险金交纳比例全额赔偿。公司一定要按章办事,有赢利的一定要奖,亏损的坚决要罚,从而保证项目管理责任制度考核的严肃性。

3 实施跟踪管理,加强项目成本监控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等于管理就可以放松了,过程中的核算控制,也是项目法施工的重要内容。项目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按期按时进行成本核算。公司坚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要求整改未按时完成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3000 - 5000 元的罚款,并组织职能部门进驻项目部协助核算。在过程中要搞好资金动作,明确资金管理责任,所有项目部(含外地) 由公司统一开户,纳入内部银行管理体系,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加强项目清算审计,重点审计亏损的项目部。对收支不合规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纠正处罚,绝不姑息。

4 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4. 1 以包代管不可行

一些企业认为项目法管理就是见款收钱,确定上交。这已成为有些企业的主要管理模式。甚至有些企业广开门路,允许别人“挂靠”。由于这种机制不完善,无法对项目的过程进行控制和核算;企业内部的承包合同管理涣散,形同虚设;项目部假账真做,单据不规范,胡乱开支,挂靠单位和个人甚至没有账,蕴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和税收风险;项目出现工程质量、债务纠纷等问题,亏损的责任无法落实,所有这些搅乱

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公司各职能部门没有参入管理,对项目部的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失去控制,以包代管,最终受害的是公司。

4. 2 目标成本指标的确定不按程序招标投标

有些企业的个别领导没有要求职能部门在内部招标前预测项目成本指标,也没有通过内部招标投标程序,私自与项目经理“拍脑袋”确定成本承包指标“, 一言堂”容易产生腐败,由于成本承包指标确定程序不严肃,以后对项目部的奖罚难以服众。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我国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起步比较晚,对项目法施工的认知程度也不一致。本文在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并进一步探讨了改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管理模式也逐步更新。但令人遗憾的是,地域的差异和投资多元化的缘故,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共存和并行,但由于各种模式的适用范围以及内在的管理要求差异,对建筑施工企业适应多种模式的施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基本概念界定

    1.1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较为年轻的学科,是管理科学在项目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所谓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为了使工程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实现预期的各种目标,而对项目所进行的全过程的所有诸如决策与计划、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其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采购管理共计九个方面。

    1.2建筑企业的管理特点

    由于建筑产品和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建筑企业在管理上同其它企业相比有较大的不同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性。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是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来承揽业务。中标后再通过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来确定彼此的经济与法律关系。但由于建筑企业的进入壁垒低,施工企业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大多数企业只能依靠低价竞标方式来取得业务。

    (2)生产经营任务的不稳定性。采用竞标方式承揽业务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建筑企业经营生产任务的不稳定性,从某一个具体项目看,企业能否中标,一方面与企业的业绩、技术、管理、资金等综合实力密切相关,也与投标策略、掌握的市场信息有很大关系,具体项目的中标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3)管理环境的多变性。这里的环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作业环境方面,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作业,作业条件较差,受天气、气候、地质、水文的影响较大。二是指管理方式的环境方面,不同的投资主体,多变的项目管理模式、不同地方的政策都使得管理环境复杂多变。

    2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至今已基本完成了与国际接轨的任务,但由于地域的差异以及投资多元化的缘故,现阶段国内建筑市场仍是多种模式并行的状况,常用的是以下几种主要模式。

    2.1工程建设分阶段招标管理模式

    该模式主要由业主、咨询和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企业)三方参与。业主分别与设计单位和承包商签订合同,确定彼此的经济与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加以控制。这种模式中,业主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的行政领导、关系协调和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他工作均由相应的专业单位负责进行,实现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

    2.2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代替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参与工程管理的工作很少,只要大致说明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总承包企业进行实施,因此,业主工作量大大减小,对合同的管理比较有利。

    2.3设计/招标/建造模式

    这种模式是严格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在一个阶段结束后,相应另一阶段才能开始。由于其限制了项目进行平行作业,对工程建设周期有较大影响。但由于其操作简单、通用性强,项目施工管理时变更较少而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国际项目工程中,因此,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实际应用中。

    3改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3.1建立物资中心信息库,完善内部物资供应市场

    建筑企业应首先针对自身企业常用的主材、机械设备进行统计,调查材料的数量、规格、市场价格、使用频次等数据,按重要性排序,确定企业内部应该集中采购的材料名录及常用机械设备一览表,建立物料中心信息库。在不同模式下按照项目需要采用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购与项目经理部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上,将外部市场的价格调节和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建立内部租赁市场,通过市场运行的调节机制,促进内部市场发育,达到满足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机械需求的目的。

    3.2盘活固定资产,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型。

    从长期的发展来看,国内建设规模在城乡建设一体化的充分发展之后必然会有一个回落,建筑施工企业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面临施工任务不足的境况,因此企业要开始注重企业的资本运营,力争早日由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变。作为施工企业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尽量让固定资产运转起来,这包括闲置的设备、房产、地产等。对于闲置设备可以通过内部租赁市场的功能来实现。二是灵活用好流动资金,自己主动创造市场,选择比较好的政府项目进行投资,既充分发挥了施工企业的建设优势,又可以取得比较高的资金回报率。

    3.4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选择最合适的经营战略

    现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绝大多数具备多种产品生产的资质和能力,本身就具有多元化的特征,究竟采取哪种经营方式,只有最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方式才是最合适的。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经营方式的时候必须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深入了解专业化经营及多元化经营的特点,二是深刻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三是精确考量自身的综合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企业正确地选择其发展道路。

    4总结

    总之,建筑企业无论是面对建筑市场相对繁荣的今天还是未来市场即将萎缩的明天,都有必要顺应潮流,未雨绸缪,以先进的理念引导企业的改革和创新,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本文利用动态企业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在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上提出改进和创新对策,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法,施工管理

1 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存在意义与目的

项目法施工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施工合同为基础,以保证质量、工期、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为保证,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回收工程款等全方位、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的方法体系。

2 规范项目法施工管理的责任制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多样性、施工周期长、野外作业等特点,会计核算实行二级甚至多级核算。企业很难能做到监督控制每个项目、每个环节,加上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获利空间越来越小,这更要求必须全方位和全过程地建立项目法施工管理责任制,这也是实施好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根本。在这个体系中,效益、资金等财务指标占很大的权数,发挥着很大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是成本控制中心。单位以“明确指标,抵押承包,盈利分成,自主分配”为原则,项目部通过强化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在完成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的前提下,提高项目部成员的合法收入。

2. 1 项目部的类别划分

可以结合工程的特点,项目部按合同工作量划分为三个类别,其中主要以合同工作量大小可划分为:一类项目部,二类项目部,三类项目部;另外每一个项目部按合同单设立,第个合同竞聘一个项目经理。

2. 2 项目经理的竞聘制度

项目经理是履行工程合同的实施者,对项目经济管理目标和其他指标能否实现起主导地位。这要求单位在项目经理的选择上必须按照单位内部项目经理招聘办法,经过严格的考核,确保有能力项目预定指标,能够为单位多做贡献的人竞聘为项目经理。

2. 2. 1 项目经理产生的基本条件:

(1) 持有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 具有3 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一类项目经理应具备在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二、三类项目经理应具备中、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2. 2. 2 项目经理的选聘

(1) 单位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项目经理实行招标竞争上岗,评分标准如表1 :

表1 项目经理招标评分标准

(2) 单位每两年对已进库项目经理进行一次资质复查,复查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在岗四种。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其资质等级降低一级,且不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复审,对损害单位利益,严重不称职者,从项目经理人才库内除名;连续两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重新上岗时须经单位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单位对内部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核算方面有以下情况人员取消投标资格:

1) 负责的工程项目清算后未能完成内部承包经济指标且未赔偿完毕的项目经理;

2) 负责的工程项目因主观原因半年内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内部清算的项目经理;

3) 负责的工程项目有一个未清算,单位送达清算通知后一个月未报主要资料的项目经理。

2. 3 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和管理费、劳保费标准

为确保项目责任承包书的顺利实施,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其标准如下:一类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10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10万元,上交劳保金3.8 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内部招标;二类项目风险抵押金5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5万元,上交劳保金3.3 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的内部招标;三类项目风险抵押金3 万元,年度上交管理费3 万元,上交劳保金1. 9万元,可参入单个合同金额50 万元以下的内部招标。通过内部招投标程序,一次性包死成本指标,项目盈利全部由项目部分按单位规定的程序分配。

2. 4 单位对项目部的奖罚制度

2. 4. 1 奖金分配原则

“项目承包兑现申请表”经终结审计后,项目承包盈利为项目部可分配的奖金,项目部奖金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奖金分配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所交风险抵押金的多少分配(分配额不超过所交风险抵押金额) ;第二部分由项目经理视承包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

(2) 因受处罚的责任人的分配应相应扣减;

(3) 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参加项目盈利分成的分配;

(4)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应报单位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具体格式如表2。

表2 项目承包兑现奖金分配方案

2. 4. 2 未达到预定指标的处罚

(1) 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交验合格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 %;

(2) 每死亡或重伤1 人,分别扣罚项目部可分成部分的10 %与5 %;

(3) 项目部违反单位的管理制度,拒不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承包总价0. 05 %以内的罚款;

(4) 对因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全面履行职责以及不执行政令或业主严重不满的项目经理及其他责任人,单位可随时中止《项目责任承包书》或予以免职;

(5) 工程项目如发生亏损,视亏损程度扣罚风险抵押金,直至扣完。

2. 4. 3 其他事项

(1) 施工中因违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所产生的损失和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盈利分成应在内外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单位足额收取各种款项、内部往来款清算后才能兑现,个人所得税由核算单位代扣代缴;

(3) 工程款全部回收前,项目部可进行部分承包兑现,具体额度由单位办公会议决定,原则是:分配额不超过应兑现额的50 % ,且余额必须高于应收款;

(4) 对项目部的处罚由财务部门直接划款,对项目经理的处罚由本人在处罚决定下达后10 天内直接交上级财务部门。项目人员平时按单位规定定岗定薪,单位规定竣工的工程项目,项目必须在一个月内清理完内外账务并予以解体,工程决算后二个月内必须完成内部清算。这样既保证了单位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和劳保金,又使项目人员看到,只要达到或经过经济责任目标,收入是很可观的。超利分成要在除保质金外工程款回收完后方可兑现,这样企业的利润和项目人员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若项目发生亏损,亏损的金额在项目鉴定的成本降低率范围内冲销风险金,超出部分由项目部人员按风险金交纳比例全额赔偿。单位一定要按章办事,有赢利的一定要奖,亏损的坚决要罚,从而保证项目管理责任制度考核的严肃性。

3 实施跟踪管理,加强项目成本监控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等于管理就可以放松了,过程中的核算控制,也是项目法施工的重要内容。项目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单位各项规定,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按期按时进行成本核算。单位坚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要求整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将给予项目部3000 - 5000 元的罚款,并组织职能部门进驻项目部协助核算。在过程中要搞好资金动作,明确资金管理责任,所有项目部(含外地) 由单位统一开户,纳入内部银行管理体系,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加强项目清算审计,重点审计亏损的项目部。对收支不合规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纠正处罚,绝不姑息。

4 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4. 1 以包代管不可行

一些企业认为项目法管理就是见款收钱,确定上交。这已成为有些企业的主要管理模式。甚至有些企业广开门路,允许别人“挂靠”。由于这种机制不完善,无法对项目的过程进行控制和核算;企业内部的承包合同管理涣散,形同虚设;项目部假账真做,单据不规范,胡乱开支,挂靠单位和个人甚至没有账,蕴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和税收风险;项目出现工程质量、债务纠纷等问题,亏损的责任无法落实,所有这些搅乱

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单位各职能部门没有参入管理,对项目部的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失去控制,以包代管,最终受害的是单位。

4. 2 目标成本指标的确定不按程序招标投标

有些企业的个别领导没有要求职能部门在内部招标前预测项目成本指标,也没有通过内部招标投标程序,私自与项目经理“拍脑袋”确定成本承包指标,“一言堂”容易产生腐败,由于成本承包指标确定程序不严肃,以后对项目部的奖罚难以服众。

5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