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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的总体要求
(一)每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缺勤;上班时间不得串岗、离岗,不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充分合理地利用上班工作时间。
(二)每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在工作中做到主动、负责、肯干,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保质保量保安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每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在工作中不计较职位高低,爱岗敬业、团结友爱、无私奉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市局机关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参加的机关工作纪律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科,主任由主管人事副局长兼任,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办室主任任副主任。
三、考核的方式及范围
实施部门考核与市局考核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部门考核为主,部门考核实行日检查和日签到制。市局考核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由局领导轮流带班,有关部门参加。
以出勤考核为主,包括卫生考核、机关集体活动考核、值班制度考核、税容风纪考核等。
四、考核的奖惩原则
(一)实行按单位、按定额加比例奖惩的原则。
(二)坚持好差有别、奖罚有度的原则。
(三)考核津贴奖惩实行荣誉共享、责任共负的原则。
五、考核津贴的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凡机关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市局直属单位),每月考核津贴按基数220元乘以岗位系数计发。(岗位系数附后)
部门本月未发生任何扣发问题的,在应发考核津贴基数上科员上浮10%,部门副职上浮20%,部门正职上浮30%,局领导上浮30%。
部门本月发生扣发问题的,取消全体当月上浮津贴资格,再按相应考核办法处理当事人。
(二)出勤考核:对违反工作制度人员每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一次,扣发当事人考核津贴1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3次,扣发当事人当月考核津贴。每旷工一天扣发当事人考核津贴100元(旷工半天扣发考核津贴50元),旷工2天至4天的扣发半年考核津贴,5天至14天的扣发全年考核津贴。旷工或请假逾期不归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予以辞退。
(三)休假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未准或超假未归均按旷工对待。机关工作人员每请假一天减发考核津贴10元(不含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科员、部门副职请假由部门正职批准,超过五天由部门领导报主管局长批准;部门正职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局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四)机关集体活动考核: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义务劳动、各种会议等集体活动,并遵守相关纪律。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每人扣发考核津贴10元。
(五)办公区卫生考核:办公区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考核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卫生情况,年内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扣发集体当月考核津贴上浮部分50%,第二次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扣发集体当月考核津贴上浮部分,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扣发集体当月考核津贴。
(六)值班制度考核:为保障政令畅通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保持上下级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值班工作制度。每发现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发考核津贴10元,空岗一次扣发当月考核津贴50元。
(七)税容风纪考核:上班时间,讲究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展示良好国税形象,对不讲究仪表举止的人员,除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将扣发当事人当月考核津贴,促其整改。
(八)各类学习人员的考核:经局领导批准临时脱岗参加各种培训、学历教育的人员,视同出勤。常年脱离岗位参加学习的人员免发考核津贴。
(九)所有减、免发项目不影响部门领导及内部考核津贴的发放。
(十)将工作纪律与各项评先和公务员评优挂钩,凡年度内出现三次违规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均取消其当年各项评先和公务员评优资格。
六、附则
1、经主管领导批准,加班者可在30天内补休并在考勤表上注明。补休期间不影响考核津贴。
2、请假(包括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及因事、因病请假等)应在假前填写请假条,报主管局长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各部门的所有考核表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2日前送人事科。人事科要认真审核,对需扣发的金额提出扣发意见,报经主管局长审定后通知计财科如实扣发。
各部门的考核表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要加倍扣发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和当事人考核津贴。
一、工会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不到位、援助资金的缺乏是目前这一制度实施中的主要障碍。
1.援助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不到位。大多县级工会尚不具备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省级工会又太遥远,市级工会自然成为这一活动的主要平台,目前这项活动放在市总工会的法律部门。但市总工会的法律部门一般只配备3个左右的工作人员,其工作所应对的上级工会部室和同级政府部门有五六个,再加上本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部分工作,仅联系和汇报工作就让工作人员忙不过来。因此,工会法律援助没有能够很好地开展。
2.援助资金的缺乏。虽然《办法》规定了工会法律援助资金的来源,但对于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工会,经费本来就相当紧张,法律援助又没有硬指标,免不了会应付了事。目前我国社会志愿者团体尚不发达,即使有一定的志愿者进入这项工作,一些必要的工作成本也还是需要工会来支付的。经费缺乏又要开展工作,有个别基层工作者违规操作。如某县级工会建立了职工维权中心,又在乡镇设立了工作站,但是因为工会给“中心”拨付的工作经费不能满足“中心”的运转,于是“中心”在职工打维权官司时,收取了低廉的费用。由于没有在司法部门登记,这种收费再低也属于违规收费。
二、改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一是要健全专门组织体系。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律师团等,形成各级法律援助服务组织网络体系,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村、社 (社区) 、行(行业)、企业延伸。《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包含了强制性与选择性两种规范,规范的意图是鼓励。也就是说,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必须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具备条件的其他地方工会鼓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对后者只做引导性规定是考虑到工会本身发展状况的差异性/:请记住我站域名/。这些工会一旦具备条件就应该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同时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无论工作量如何,专职和兼职的工作心态是不同的。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除增加专项预算资金拨付外,还应该注意拓宽筹资渠道,如申请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资金、慈善总会的慈善救助资金等,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资源。
当前,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方式正在全国各地探索推进,湖北省大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在近年来也都办理了一些督促履行职责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性的问题。就此现结合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行职责工作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以探寻其未来发展路径,这对优化和完善检察监督工作很有必要。
一、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统计,2013 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共计933 件,其中有关行政机关采纳监督意见共597 件,在规定回复期间内的回复率和采纳率分别是68. 8%和65. 3%。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 一) 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自行发现,当事人申诉较少。有关数据表明,湖北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或办案过程中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比例高达70%,通过当事人申诉发现案件线索的比例仅为20%。检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过于单一,并且多属事后发现,即使进行监督,效果也是有限的,无法从根源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 二) 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涉及领域逐步扩大。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作为事前监督的方式,能够有效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发挥监督实效,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因此,检察机关督促履行职责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监督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在督促程序行政机关履行追缴土地出让金、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等领域,监督效果明显。
( 三) 监督效果比较明显,检察建议采纳率较高。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或行政不作为提出的检察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行政机关发现执法漏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监督过程中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据统计,2013 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的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的检察建议采纳率高达65%。
二、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 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检察权能有限。由于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职能仅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明确的操作规定,造成法律文书格式无法统一,撰写方式多样,给督促工作带来较大的随意性。由于检察机关只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启动执法程序,对监督事项没有实体处分权,被督促对象可能会拖延甚至拒绝履行。
( 二) 检察监督领域相对集中,深度明显不够。结合现实情况,检察机关督促履行职责所涉及的领域大多分布在土地、拆迁、计生、城建、市政等重点领域,对于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领域则较少涉及,如医疗、环保、水利、电力等领域。监督领域的不均衡分布导致监督出现重复,无法开展深度推进,监督效果不明显。
( 三) 检察监督后续跟踪不到位,未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尽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70%,但是监督是否有效还有待考证。并且存在有的虽已回应,但行政机关是否已经彻底履行职责仍待考察。对于未采纳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后续措施尚显不力。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行职责工作中未形成长效机制,发出检察建议后很少过问,即使回复也未必跟踪监督,此类情形也大大弱化了监督效果。
三 、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路径探索
( 一) 加强内外联动,注重落实监督实效。首先,强化检察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部门要与其他检察院、院其他部门积极沟通,做好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其次,强化系统外部、各机构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加大与国土局、卫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长效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第三,通过采取深入社区、企业和村委会进行宣讲培训,加大检查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职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当事人和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具体规定及其受案范围,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申诉举报,不断扩宽案件来源渠道。
( 二) 突出监督效果,创新社会管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目的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更加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妥善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减少诉累。另外,在注重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交通水利等容易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领域的监督力度,寻找突破点来突破看不见的屏障,抓住问题实质来实现有效监督,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 三) 规范监督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在规范监督履行职责程序方面,检察机关要切实规范其监督程序,确保监督有依据、执行有保障,这就要求做到以下三点。其一,要做到案件线索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受理,未经统一登记编号,不得启动法律监督调查。其二,所有的监督案件均应严格按照统一业务软件配置流程操作,未经流程不得启动相关程序,也不得对外发送法律文书。其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撰写,统一标准,并报上一级部门进行逐案核查,及时纠正问题,推进督促履行职责的健康发展。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其原因有: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这个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局党委对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个别同志思想松懈、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形象不佳等问题,也反映出我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虽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对工作纪律,大会讲、小会说,并且把今年作为“教育作风整顿年”,对工作纪律严格要求、明查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但是由于督查和处罚力度还不够大,仍有个别同志对纪律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反映出我局在执行上存在软肋,有时没有严格按章办事,存在制度形同虚设现象。
三是机关建设力度不够。尽管局机关坚持每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培训,但是由于忙于业务,对个别同志衣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问题没有及时指出,并严加禁止,导致个别机关干部出现有损教育工作者形象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给工作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教体局党委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予以整改。
一是立即召开全体会议。检查组走后,局机关立即召开全体人员开会,__*就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再次做了强调要求。
二是立即进行纪律整顿。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每天落实两签到两签退,外出要严格履行外出登记程序;请假人员一律使用正规请假手续,一律不准电话请假,或者口头请假;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无论工作或生活上,都要严格注意个人的言谈举止和外部形象;值周领导每天上、下午不定时对机关工作人员上岗情况、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当天进行通报。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带班领导工作职责》、《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处罚规定。
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制。搞好审前调查;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审计日记;严格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落实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严把三级审计复核关;规范的编写审计报告。
二、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制。主动张贴进点公告、审计组现场工作纪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落实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
三、强化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回访制度。向被审计的单位统一送达“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反馈表”,就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期间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工作程序、廉洁自律情况、依法审计能力等方面进行问卷式调查,并由被审计单位邮寄局纪检组查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推行“零审计”活动。审计受理“零推诿”。所有审计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实行审计机关的《首问责任制》,不拖延,不推诿。审计方式“零距离”。对前来办理审计业务的人员要使用文明语言,服务热情周到。在审前调查、审计配合、现场勘查等工作中,与被审计对象面对面的沟通,做到文明、公正审计。审计事项“零积压”。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办理相关的审计事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审计质量“零差错”。牢记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认真负责的开展审计业务工作中,特别注重和提高审计质量。审计结果“零投诉”。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审计人员的管理,强化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保证审计工作目标的完成。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将外出单交办公室备案。工作时间举止文明、秩序井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考勤制度,全体人员上班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不得他人代签、不得提前签到,考勤情况要按月公布,年底列入局公务员实绩考核体系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