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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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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

本文系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服务辽宁新一轮振兴计划的养老模式创新”(项目编号:201613218020)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4日

一、居家养老现状

根据养老场所不同,社会养老模式大致可分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时代在发展,居民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机构养老逐渐进入大众的生活并被普遍接受。时至今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其中不乏需要照料又缺乏家庭养老条件的“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机构养老承载量不足,而老人本身又往往排斥离开家庭或无力支付机构养老的高额费用。在此背景下,2003年大连市沙河口区首创了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实现了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填补与拓展,提出了依托社区服务解决养老问题的新思路。

所谓家庭养老,是指由老人自己、配偶以及子女来提供养老服务,照顾老年人日常生活起居,将老年人物质生活需要、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生活慰藉完全依托于家庭。而居家养老则是在我国空巢老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对家庭养老的延伸,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养老福利模式。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产物,它需要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障,以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为基础,是未来社会养老方式的主流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从本质上属于公共福利的范畴,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推动,由社区服务支持,由老年人自行购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2008年政府推进《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其后在2011年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写入“十二五”规划。推动居家养老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重点强调的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途径。

二、我国居家养老现有城市实践

(一)大连模式。大连是最早采用居家养老模式的城市,早在2003年,大连市沙河口区便开始大范围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大连采取的是组织培训大龄失业女工成为专业养护员进入空巢老人家中提供服务。这种做法同时解决了两个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但失业女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能使得这一模式下的居家养老难以进一步发展。

(二)武汉模式。武汉的居家养老模式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的“情暖空巢服务队”为代表,充分发挥志愿者这一群体的作用,号召全市67万名社区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子,提供以精神慰藉、照料陪护为主的居家型敬老爱老服务。但志愿者同样存在水平不一的问题,且志愿者群体流动性强,使得结对子项目难以保证长期稳定地持续下去。

(三)昆明模式。昆明市在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的西山区棕树街道办事处建立“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支持企业进入社区兴办养老服务产业。由企业的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护理服务,提升老人生活品质,在推进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企业的力量,着力建设全国首个将护理理念纳入养老的专业养老服务平台,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道路。

(四)上海模式。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τ诰蛹已老模式,上海市采取的是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上海市大量建立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社区老年活动室等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形成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三级网络,制定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以推进居家养老模式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相比之下,从长期来看,上海模式通过社区服务来扶持居家养老的举措更有利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而大连、武汉、昆明模式则是提供了一个将居家养老与社会其他群体相结合,从而减少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负担的新思路。

三、当前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建设社区养老机构,目前大中城市的社区养老服务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设施服务、定点服务、上门服务形式多样化,生活、娱乐、医疗全方位覆盖的良好格局,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及起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基本的服务平台。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活动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为主,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了精神娱乐和生理健康的保障,是居家养老得以初步建立的基础条件。而我国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对于有力地支持居家养老模式的需求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统一指导。目前,普遍的社区养老服务没有形成统一规划,多数社区选择以设施服务为主,停留在为老人提供服务场所,而不是主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服务。这种缺乏主动性的设施服务往往存在着实际效果较差的问题。另外,由于设施使用率低,老年人很少接受服务,且服务辐射范围有限,设施的资源也一定程度上被浪费。这种社区养老模式对居家养老所提供的只有最基础的保障,无法对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二)社区养老服务投入不足,服务人员、设备不能满足居家养老模式发展需求。由于社区自身人员有限,很难分配足够人手负责养老服务,更无法提供及时充分的上门服务。此外,有限的人员和资金也限制了服务设施设备的规模,现有设备也缺乏保养。在这种背景下,居家养老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势必受到影响和限制。

(三)社区养老服务层次单一。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服务,要体现出其福利性和自,同时也应兼顾市场化。社区养老服务中,纯公益性的基础服务可以提供基础保障,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不同层次的有偿服务丰富居家养老内容。现有的社区养老模式基本停留在公益性的基本保障,甚至有些地区存在着利用营利性过强的有偿服务挤兑公益养老服务的情况。这种单一或过于极端分化的服务层次使得居家养老的受众对社区养老服务产生一定程度的反感,对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有害无利。

(四)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信息化平台。当前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在养老服务方面,信息化平台的缺乏使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无法利用信息化平台为老人提供及时高效的点对点服务。居家养老模式下老人与社区的对接是一个关键环节,如果不能构建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平台,居家养老的发展将陷入困境。

(五)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普遍缺乏完善的制度。因此,在社区养老服务的诸多方面存在着空白,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务人员资质、服务流程、服务效果反馈方面。制度是一项服务长足发展的根本,在社区养老服务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居家养老服务很难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期发展,长此以往将导致各社区甚至同一社区各户对居家养老评价参差不齐,影响公众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认可。

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居家养老模式的兴起有赖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而居家养老要取得进一步发展,首要任务就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一)发挥政府主体的指导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社^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为主,政府应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详细考虑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范围,确保能为居家养老提供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政府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有序进入社区,并对进入社区养老体系的第三方养老服务统一监管,引导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二)扩大服务规模,拓阔服务人员吸纳渠道。居家养老想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除了现有的医疗保障设施及老年活动中心之外,老年食堂、文化中心等全方位的服务设施也应当逐步投入建立,构建一个覆盖吃穿住用行的全方位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同时,为了支持相应设施的建立,人员的吸纳不可或缺。在使用社区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应积极借鉴大连、武汉的居家养老模式,将社区内的失业群体、社会志愿者集体纳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同时也要招募一定的高素质人才,为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三)形成多层次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是一种由老人自行购买、政府提供补贴的养老服务。因此,面对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网络还是有必要的。在福利性的公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之外,还应设立帮扶和有偿服务。福利是为全体居家养老的老人公用的最基本的养老服务;帮扶则由社区成员自愿为老人提供服务,或居家老人间互帮互助;而有偿服务可以将企业引入社区养老服务,或由政府兴办,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并适当收取服务费用。

(四)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化是时代的整体趋势,社区养老服务也应引进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平台传递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实现更及时、更准确、更具影响力的养老服务。通过平台实现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接,利用预约设施、呼叫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更重要的是,居家养老最难以解决的突发疾病等问题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的紧急呼救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五)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规范服务制度。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完全由各社区自发运行,既缺乏统一的运营制度又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为了推广居家养老模式,使其可以在统筹管理下获得长足发展,与其相配套的社区养老服务必须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对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反馈机制做出明确的约束。制度是一项服务体系运行的保障,在统一制度的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才能高效切实地推进居家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

五、小结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空巢老人”等社会现象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及社会经济就业形势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无法应对激增的老年人口,我国的机构养老模式也存在着先天缺陷。因此,作为一项折中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将是我国老龄化社会未来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的主流模式。而随着居家养老的建立与兴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居家养老需要依托于社区组织,因此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要以社区养老服务的完善为前提,只有充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才能支持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吴卫红.居家养老模式[J].老龄问题研究,2005.3.

[2]王承慧.全面连续、集约高效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思考[J].城市规划,2013.37.10.

[3]俞贺楠,王敏,李振.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路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1.19.1.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呼叫中心

目前,全球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行列。中国养老问题亟待解决。就中国现状而言,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还相对短缺,养老服务的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政府面临着如何以有限的养老资源实现资源优先配置从而使得效益最大化的难题。结合中国实际,我们不难发现,财政的赤字预示着政府完全承担养老任务的不可能性。因此,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来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成为中国的必要出路之一。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及动因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居家养老是指由社会提供的,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享受上门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它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与更新,开拓了养老体系中前所未有的立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按照PPP的模式,与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之间就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问题进行协商,作为协商双方,相互约定,确定由政府出资,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进行经营,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期间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贴,减少运营单位以及消费方的压力,从而保证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质量, 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物质与精神生活。政府以补贴经营机构的方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实质是在政府的监督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看的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相互合作,形成相应的市场机制。

(二)政府购买居家服务的动因

福利多元主义认为,由单一的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转变为由政府、市场、家庭、非营利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等共同提供养老服务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委托关系,有利于服务效率的增进。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提出了养老服务供给、融资和决策的三维度框架。养老服务供给即养老服务的提供者,融资即资金的来源,决策是指公民的选择权,即其是否有权选择服务种类以及数量,在此情况下形成相应的福利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则介于“纯公共福利服务”与“纯私营福利服务”之间,属于混合产品与服务,最典型的为 4A 象限的产品,即政府决定产品的购买数量与标准,私人机构提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素及合作机制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素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益相关者有资金供给者、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以及监督者。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供给者是各级政府,服务生产者则由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担任,消费者则是养老服务的消费者(老人)或其家属。监督者是政府各部门隶属单位。美国公共服务管理大师伊曼纽尔・萨瓦斯把公共服务的参与者分为三类:安排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两者表达的是同一个含义,这是本文的分类中将安排者进行了划分,分为资金安排者,以及监督反馈安排者,含义没有过多出入。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开展。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合作机制――以威海已有12349居家养老为例

(1)威海12349居家养老的组织结构。威海虚拟养老院,即威海12349居家养老呼叫中心,他是由威海市政府主管,老龄办协助管理,老人居家通过电话获取上门养老服务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12349呼叫中心下设呼叫指挥中心、加盟企业和接待中心三个工作部门。呼叫指挥中心负责接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根据老人需求对加盟企业派单,并对企业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加盟企业,通过网上申请进行加盟,以12349为线上平台,招募各类企业加盟,对企业进行审查,合格后即成为加盟成员,政府对其实施补贴。加盟企业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待中心负责服务信息的收集,其需要对售后服务进行及时追踪,并反馈给相关企业以促进其改善。12349居家养老呼叫中心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即对其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和意见咨询,以客户满意度考核服务商的服务质量,作为核查企业的业绩,将其与政府补贴,企业活动深入开展的依据。

(2)居家养老服务的参与者。就政府而言,12349在运营过程中,政府以及下属相关部门作为资金的供给者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他并不直接参与养老服务活动的提供,只是对相关参与企业进行审查,监督以及反馈。威海市政府也会针对相关服务提供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企业是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围绕12349呼叫中心,家政服务类企业通过这个在线平系起来,目前加盟虚拟养老院的家政企业约20家,有近100名从业者固定上岗。同时,还有各类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站多个,可不定期补充上岗。老年人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者,在12349中,老年人通过特定电话的拨打来实现上门服务,以达到居家养老的目的。12349呼叫中心实现了老年人与服务企业之间的对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的忧思顾虑,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让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了老年人落叶归根的思想,大大开拓了潜在的老年消费市场,为老龄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结论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推进存在其必要性。以呼叫中心与社区为支撑,整合人力资源,与企业合作,组成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团队,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为更多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贴合实际需求的全方位服务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开展的重要策略。政府应积极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财政和政策的扶持,使得居家养老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第3篇

当前,上海市养老服务业面临着“深度老龄化”的挑战,应运而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服务民生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之一。目前,由政府投资并经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了上海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本文针对此问题,提出引入“民办公助”的PPP模式,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以满足更多老人的养老需求。

关键词:

社区居家养老;人口老龄化;PPP模式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2.12亿人,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人口破2亿的国家。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414万人,占上海总人口的28.8%,远高于全国15.5%的比例,进入了“深度老龄化阶段”。[1]“十三五”期间上海老龄化将进一步深化,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超过600万人。而从2025到2050年,低龄老人增速将趋缓,但高龄老人增速将加快,上海将会面临更大的压力。[2]为解决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上海市基本确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初步实现了“9073”(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人数分别占90%、7%、3%)的养老服务格局。然而,“421”家庭结构使家庭的养老功能甚微,上海市养老机构的“一床难求”现象更使老年人养老需求却远远不能满足。表1显示从2010年至2012年上海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数均只有3%,在2013年甚至不及3%。因此,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应运而生。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的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相较于传统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经济负担和精神情感等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与家庭养老形式相比,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区的资源和力量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满足老人的各种需求。而与养老机构养老形式相比,在经济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小时服务为主,每天1-2小时甚至每周只要几个小时的服务就能够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小时制的服务模式大大节省了客户的支出;在精神情感上,养老机构中的老人抑郁比率要高于居家老人,生活事件的改变与老人晚年的抑郁显著相关,而社区居家养老方式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更容易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1]在很多发达国家,居家养老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养老方式。美国有85%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居家养老产业高度成熟,成为就业增长速度排名第二的产业;瑞典也有90%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市场尚未成熟。以上海市为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自2000年起探索,2004年首次被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入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末,全市共有34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230个社区助老服务社,日托老年人数从2005年的0.21万人增加到1.2万人,有显著提高。然而,从实际的需求情况来看,上海市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仍高于目前的供给。这种现象的出现归根为以下几点原因:

1.资金保障严重不足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对于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每个月划拨给社区的经费仅够人员工资的支付和日常运转的维持,没有多余资金用来聘用专业人员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主要靠社会筹集和企业捐助,但由于利益或观念问题,筹集或捐助的资金渠道不畅,数量也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迫切需求。同时,由于政府对居家养老投入的资金有限,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也非常有限。

2.政策导向机制缺失政府在鼓励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导向性作用发挥不够,缺乏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致使养老服务系统内的服务项目参差不齐,长效机制缺失,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后期支持乏力、养老服务项目市场缺乏活力等。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团体、社区、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政府的指导又不到位,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3]

3.服务项目和内容单一大部分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由于缺乏必要的服务条件和能力,主要的服务仅局限于提供家政服务。比如,送货上门、配餐、理发、洗衣、做饭等,而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提供远远跟不上。同时,老年服务的配套公共设施、支持系统设施规模小,档次低,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4.专业护理人员匮乏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工人与外来务工人员,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专业化的服务水平较低。而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人员不固定,服务缺乏经常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因而,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来扩大服务项目的内容和供给[4],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机制、布局、结构,建立以社会筹资为主、财政资助为辅的“民办公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PPP模式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英文缩写,又称公私伙伴关系。指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民营企业)以合作伙伴身份共同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在合作中参与各方实现自身经济利益及社会公众利益“多赢”的目标。PPP模式作为一种提供公共产品的新型管理模式,有着传统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方面,该模式可以较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将政府公共财政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在一起,拓展资金来源。另一方面,该模式能够综合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优势,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极大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问题;具体运作上,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以项目风险最小化及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将会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因此,PPP模式的引入将会促使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方式从以政府为主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转变,使服务对象从保障性目标人群向发展性目标人群转变,从而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首先,要发挥好政府在保障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方面的主导及基础性作用。其次,要利用好市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基本运作思路如图2所示。从政府角度,与社会组织或民营企业合作,划拨土地,将闲置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支持民资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补贴,包括专项运营补贴及专门用于融资时贷款贴息的专项基金;减征或免征民营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和营业税等,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从企业角度,充分利用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并进行运营与管理;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实现智能化养老服务;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发挥专业技能优势;开发新产品、新服务以满足养老需求。总之,政府和企业通过合作,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出,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PPP模式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应用的风险及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前期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尤其是引入PPP模式的这种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经验不足,经营风险高。此外,我国现行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政府和民营企业在“民办公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当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时,就会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正常运营,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破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规避风险:第一,制定PPP模式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6]在法律上对政府和民营企业双方的权责关系、风险分担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并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行政管理框架[7],严格规范实施流程,这是PPP模式成功的基石。第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构建绩效考核体系以及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时,在绩效考核中增加公民的参与,让社区居民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意见箱、匿名举报信箱等方式,对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进行监督。第三,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实现各个参与方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制定项目准入机制,对民营企业的实力、信誉度、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拥有员工的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筛选,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参考文献

[1]姚璐璐.养老院老人与居家老人抑郁程度的比较研究[J].社会心理科学,2010(11):154-157.

[2]RuishanY,YonghongK,XiaoxiaoY.Statusquoandanalysisofcommunityhomeendow⁃mentinChina[J].ChineseGeneralPractice,2012(32):064.

[3]杨继瑞,薛晓.社区居家养老的社会协同机制探讨[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5(6):106-112.

[4]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1(5):83-86.

[5]胡桂祥,王倩.PPP模式应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必要性与应用条件分析[J].建筑经济,2012(2):101-104.

[6]张燕华,黄思棉.PPP模式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中的应用研究——以南宁市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5(20):265.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服务;老年人需求

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这两组数据均超过了联合国定义的10%和7%的老龄化社会指标。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及加剧,会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将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另一种变化,就是老年社会服务可能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服务部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老年服务项目甚至多达数十种,从家居照顾到保健服务,从日常护理到情感慰藉,老年人口在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中能够享受到令人满足的服务。①

1.居家养老现状

1.1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居家养老”这个概念最早是由西方国家提出的,早在20世纪50年代,社区照顾(community care)作为一种运动兴起于英国。到了20世纪90年代,英国就将养老的问题纳入社区,对老年人采取了一种社区照顾的模式。居家养老模式在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有英国的“社区照顾”模式,美国的“限制入院保护居家”模式,日本的“在宅服务”模式,瑞典的“福利包办居家养老”模式和新加坡的“居家安老”模式等。

我国于2008年1月29日,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联合推进《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居家养老开始在我国的全面推进。

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务(饮食、起居、助浴、卫生清洁、代办等服务)、医疗保健服务(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医疗协助等服务)、家政服务(安装维修、清洗、疏通等服务)和紧急救助类(设施安装等服务)服务等。服务体系存在一个准入机制和服务范围的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居家养老的服务,而是要经过一些资格审查来确定能否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如有些社区把对象范围限定在70岁以上,或者是伤残、孤寡老人等。同时,社区自身普遍不足以提供有效的居家养老服务,而通过帮忙找服务的形式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服务内容以照应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为主,且多数以自费服务的形式。

1.2居家养老的问题与对策

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较多,参考现有的研究,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大,虽然我国在08年由全国老龄办等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居家养老规划服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区也相继制定了相应政策,但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标准和规范不明确。所以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统一规划,将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城市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第二,资金和专业人员的不到位,资金来源主要以街道和社区为主,由于政府补贴投入有限,资金严重不足且缺少筹资渠道;同时还存在大量专业助老人员的流失,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相关问题。所以应该注重形成多元化和多投资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培养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并防止专业人员的流失。

第三,机构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社区养老设施不完善,且地区发展不平衡,需求与实际相背离,普遍不能达到理想的居家养老效果。所以应该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增加养老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和建设,通过多方协作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

第四,虽然在居家养老中有社区活动中心、聊天站、老年人食堂等政策服务,但是老年人接受到的服务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被动性,而没有很好的表现出一种互动性。因此,居家养老应遵循“请出来”和“走进去”相结合的原则:把老年人从家里请到老年人中心或社区活动中心来,专业的助老人员进行个性化的上门服务。

2.老年服务的需求导向

2.1老年人的需求研究

英国著名学者布拉德肖(Bradshaw)认为,社会服务的历史就是承认社会需要和组织社会去满足需要的历史。②老年人群体也存在着其独特的需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老年人的需求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为生理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的保障;第二层为安全的需求,如疾病、医疗保健等关乎人生安全的保障;第三层为社会交往的需求,如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第四层为尊重的需求,表现为自尊、权威、地位和社会支持;第五层为自我实现的需求,表现为社会参与中的胜任感和成就感等。

当老年人退出劳动领域的时候,意味着收入来源的中断,所以就需要相应的经济资助。同时,老年人受生理因素的制约,需要社会或他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其中包括生活起居照顾、老年保健等。此外,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后,还意味着离开了熟悉的社会群体,老年人生活上会感到孤独寂寞,精神慰藉也成为老年生活的需要。这就在经济供给、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层面上导致了老年服务需求的增加和老年社会服务的扩大。

老年社会福利是一种提供满足老年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政策,它与老年人的需要相联系,其功能是满足个体需要。③因此,关于确立老年服务的相关制度,就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其提供的内容应根据老年人的基本需要而确定。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人的需求导向是指:从老年人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来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个体的需要。

根据已有的实证调研得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呈现多样化,而实际供给较为单一。④同时,居家养老服务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因人而异提供服务。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现行的居家养老是一种自上而下式供给现有资源的服务,为供给导向,而非需求导向,对于经济、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各异的老年人群体,政府所能提供的服务无法与老年人的需求相匹配。

2.2需求导向的回应

老年人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构建需求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有利于化解老年人承担的社会风险,保障其生活需求,从而避免被社会所排斥,达到较好的社会融合,进而增加其社会资本,提高生活质量。然而纵观现有的关于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离、需求评估与实际供给相违背的情况。

因此,社区要切实从不同老年人的个人需求出发,设置多样性的服务项目以供老年人选择。⑥在以需求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不能单凭供给来决定服务,而应该以需求来决定服务,所以,在评估老年人需求的同时,更应注重听取老年人的意见,了解其实际的需求,解决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

第一,继续发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优势。我国养老保障的一个制度创新是以社区为依托进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中国特色举措。在社区居家养老中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环境里安度晚年。此外,还需增加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

第二,要充分发挥市场的机制,鼓励发展老年产业。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多向老龄事业投资,推动老年产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创新服务方式,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并在住宅服务、医疗保健、保险理财、旅游教育等方面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所需的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第三,积极引导、培育老年服务相关的各类社会组织。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中介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来提供服务,此类社会组织在我国尚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其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等制度性的保障。促进与老年服务相关的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有利于通过多方协作来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

第四,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如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由于疾病等特殊身体状况,应以上门照料为主;低龄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等,应以社会参与为主,如社区活动、老年人互助、旅游教育等;中高龄老人在生活上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应以康复护理、日托服务为主,满足老年人自身及其家庭的需求。

第五,与社区医院和公安部门等建立联动机制。医疗护理是居家养老中急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目前,许多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就是因为缺乏医疗机构的入住,导致了老年人的医疗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入到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通过责任医师团队、健康档案等方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同时,居家养老还应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平台。如在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上,当发现老年人家中电话无人接听时,能够及时转接到110,让公安部门及时上门解决老人摔倒、发病等突发问题。

3.结语

在面对老龄化问题时,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由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社区养老来兜底的全方位养老保障体系。”⑦

居家养老应达到的一个综合目标是:政府扶持,非政府组织运作与社会参与。政府扶持主要是通过投入资金来发挥其主导功能,包括承担管理、规划、推进和监督的职能;非政府组织运作主要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服务可以让中介组织、非营利性社团去做,同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而社会参与可以发挥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养老建设中去。在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应以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理念为指导,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从而切实有效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Bradshaw,J.The Taxonomy of Social Need.New Society,1972(496).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3]曹艳春,吴蓓,戴建兵.我国需求导向型老年社会福利内容确定与提供机制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2(8).

[4]高灵芝,刘雪.供需适配角度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J].南通大学学报,2012(5).

注解:

①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30-231.

②Bradshaw,J.The Taxonomy of Social Need.New Society,1972(496).

③曹艳春,吴蓓,戴建兵.我国需求导向型老年社会福利内容确定与提供机制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12(8).

④高灵芝,刘雪.供需适配角度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南通大学学报,2012(5).

⑤朱奕臻,侯志阳.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以及对策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14).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问题;对策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机构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及特点总结

2014年秦皇岛市被列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中心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近1000万的投资力度,使秦皇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运营的典范。

2015年5月本市首家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8月海港区新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西城里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投入运营。遵循“让老人舒心、安心;让子女放心、省心”的宗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化

与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的合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养老方式。例如海港区东环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一家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专注于综合智能养老产业的现代化高新科技企业――万寿集团投资成立,选址在东环里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负责。

2、针对性

社区辖内的离退休老人都可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但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

3、包容性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本来就有一定的养老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此项职能,为社区老人提供质量更好、水平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之中,比狭义社区服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4、互补性

社区擅长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组织文体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擅长提供康复、保健和日间托管服务,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功能又相互补充。

三、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及问题

1、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势

(1) 地缘优势。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首都北京281公里,是建立环首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甲级旅游城市,也被亲切地称为“京津后花园”。交通发达,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使秦皇岛成为很多人工作和养老的理想城市。对于外来人员,秦皇岛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不仅不用离开子女生活,还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在生活上比社会养老机构更加便利。按照就近原则,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或者临近小区。不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与人际关系,降低了老年人之间的陌生感,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生活里。

(2)政府政策优势。根据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通过依托社区养老。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鼓励了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对“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特困低保、伤残优抚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政府每月给予养老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制作养老服务补贴环⒎鸥服务对象,既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又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负担。

(3)经营管理优势。“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给兴办方以较大的自主性,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了兴办方的能动性,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更加灵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有娱乐室、阅览室、日间照料中心、老年营养餐厅、健身室等,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于一体,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并以托管和上门等多种形式为社区辖内的老人提供服务,付费采用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种方式。在经营方面,雇佣专业人员提供低偿服务,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充分整合了社区的人力资源,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2、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餐饮、休闲、健身、医疗等各个方面,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光靠政府的床位补贴远远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于投资的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举办老年活动或购买物资方面的资金,社区仍需依靠企业赞助负担一部分。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低偿和无偿服务为主,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也为自身发展造成了困难。

(2)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而建,与社区养老服务职能互相补充,因此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都刊登在社区网站的老年之家板块,信息量较小、不完整,给需要咨询的家庭和欲了解相关情况的个人或团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尚待完善,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的专门网站急需建立,以达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

(3)居民对社区了解度不高。居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甚了解,对中心的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在走访中发现,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老人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对中心的了解仅停留在送餐和临时休息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在加深居民了解程度的过程中增进信任。

(4)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依靠养老服务业带动经济和就业大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服务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且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实际经验丰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仅仅通过短暂的职业培训很难满足老人特殊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处于起步阶段,带动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有限。

(5)经验模式需要进一步总结。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间尚短,试点数量有限,还处于萌芽和推广时期,因此经验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各个社区自身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不平衡,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促进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良性发展的策略

1、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政策鼓励发展,需求倒逼政策。政府要及时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种需求,及时制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宣传,此外在充分尊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主性的同时,政府在其中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尤其是宣传、推广和监管方面。

2、运用“互联网+”助力宣传

“互联网+”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工作,使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印发服务宣传单、张贴条幅和宣传海报、刊登报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市民传递服务中心信息,展现近期动态,深化市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互借鉴和交流的平台,为尚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提供可以参考的网络途径。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众所周知,日本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救助、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和作用很大,而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对中国来说,民众的社区参与还十分有限,参与的层次、形式和内容都还停留在表层。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的服务形式和内容上予以指导,并鼓励民间组织深入到养老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各级别志愿队伍的联系,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志愿帮扶。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养老服务者不仅仅是政府和养老机构,还包括医疗类服务队、便民服务队、护理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等,只有各种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培养具有医疗水平的专业队伍,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对护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提高护理水平。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学校应该主动承担起鼓励青年从事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责任,把志愿服务纳入德育教育,成为综合素质考评的一部分,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另外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并不脱离家庭,因此家庭成员理应作为养老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家庭成员要多汲取养老知识,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5、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政府是养老服务市场最主要的监管者,监管工作要将市场准入贯彻到实施的全过程,避免因监管不力造成老人身心受损等危害,保障每位老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作为个体应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建设与监督中来。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进程而提出的探索性措施,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定会在实践的过程中成熟和发展,最后以更完善的体系,更合理的制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更加从容地应对老年人养老问题。

探索不易,未来可期。希望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形成合力,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共筑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李灵芝,张建坤,石德华,王效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构建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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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聂兴超,潘虎,罗智楷,金碧姬,孙胜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河北秦皇岛市为例[J].统计与管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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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