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护蛋行动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早上我在家拿了一个鸡蛋,再拿一个塑料袋把这个小小的鸡蛋装了进去。
我来到学校看到许多同学都带着一个鸡蛋,我拿着这个鸡蛋就像一位父亲抱着一位孩子一样,所以我不会让鸡蛋受到伤害。
我走进教室看见他们带着都是不一样的鸡蛋。我在第一节课看见有些人的鸡蛋碎了,我就觉得非常伤心,因为那些幼小的生命还没看看这个美好的世界就离我们而去。
到了下午老师对我们说:“这次护蛋大行动到此结束。”
“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又到了大家最喜欢的体育课,这又是使我充满恐惧的一节课。虽然体育课不用带蛋,但是一下课我就要去大门做“值日生”。如果这时忘了带鸡蛋,那可就功亏一篑了。所以我只好在上体育课时也带着它,可这一带让我胆战心惊,每做一个体育动作都提心吊胆。这次的危险非同小可,我又要跳高,又要跑步。要不是我把鸡蛋紧紧抓住可就叫苦不迭了!
那天我还得知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护蛋大师”——扬震宇用他的十八般武艺来个关公舞大刀——大显身手,采用“生吞术”把蛋吞了下去,用他的大肚皮来“护蛋”。我笑着对他说:“你十天不拉大便就算你‘护蛋’成功。”同学们哈哈大笑。这可多亏了我们那位优秀的“国家情报员”王浩泽的紧急情报才得知此事。
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在上奥术课时,坐在我身边的“玩皮蛋”想在我的蛋上大显拳脚,来个鸡蛋捣乱法,用我的鸡蛋来耍杂技。我火冒三丈、怒发冲冠,把他赶出门外,还来了个“如来佛掌”把他打的鼻青脸肿,看他还敢不敢像青皮石榴一样玩皮!
今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有趣的作业“护蛋行动”。我一回到家,就跟妈妈说明了情况,又要了一个鸡蛋。
我先把鸡蛋放到塑料袋里,再把塑料袋打一个结,然后把鸡蛋放在口袋里,最后就可以去玩了。回来时,我看了鸡蛋,“还好没破!”我自言自语地说。
5月2日
今天,我一觉醒来,一看鸡蛋,啊,过了一夜,鸡蛋怎么就破了一个小洞!我连忙换了一个,然后就去做作业了,刚刚做了一点,我的铅笔就断了。我又去拿铅笔卷,可放的地方太高,我又把凳子拿来,踩在上面,总算把它拿下来了,我看看鸡蛋有没有破,幸好没破。
5月3日
今天,我还是在家里做作业。做好之后,我就去看电视了,一不小心,压到了鸡蛋,唉!又破了。我又换了一个,希望下次不要再破了。
5月4日
关键词:电动机 熔断器 接触器 热继电器 元件质量 工作环境
概述; 在机床行业中,电动机的应用非常广泛,但是在生产当中电动机因缺相运行而造成烧毁的事故在生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怎样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全面提高电动机的使用效率,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我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实际和有关资料,现提出预防电动机单相运行的措施
一、电动机单相运行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熔断器熔断 ⑴故障熔断:主要是由于电机主回路单相接地或相间短路而造成熔断器熔断。
预防措施:选择适应周围环境条件的电动机和正确安装的低压电器及线路,并要定期加以检查,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⑵非故障性熔断:主要是熔体容量选择不当,容量偏小,在启动电动机时,受启动电流的冲击,熔断器发生熔断。
熔断器非故障性熔断是可以避免的,不要片面认为在能躲过电机的启动电流的情况下,熔体的容量尽量选择小一些的,这样才能够保护电机。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熔断器只能保护电动机的单相接地和相间短路事故,它绝不能作为电动机的过负荷保护。
2、正确选择熔体的容量
一般熔体额定电流选择的公式为:
额定电流=K×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⑴耐热容量较大的熔断器(有填料式的)K值可选择1.5~2.5。
⑵耐热容量较小的熔断器K值可选择4~6。
对于电动机所带的负荷不同,K值也相应不同,如电动机直接带动风机,那么K值可选择大一些,如电动机的负荷不大,K值可选择小一些,具体情况视电机所带的负荷来决定。
此外,熔断器的熔体和熔座之间必需接触良好,否则会引起接触处发热,使熔体受外热而造成非故障性熔断。
在安装电动机的过程中,应采用恰当的接线方式和正确的维护方法。
⑴对于铜、铝连接尽可能使用铜铝过渡接头,如没有铜铝接头,可在铜接头出挂锡进行连接。
⑵对于容量较大的插入式熔断器,在接线处可加垫薄铜片(0.2mm),这样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⑶检查、调整熔体和熔座间的接触压力。
⑷接线时避免损伤熔丝,紧固要适中,接线处要加垫弹簧垫圈。
3、主回路方面易出现的故障
⑴接触器的动静触头接触不良。
其主要原因是:接触器选择不当,触头的灭弧能力小,使动静触头粘在一起,三相触头动作不同步,造成缺相运行。
预防措施:选择比较适合的接触器。
⑵使用环境恶劣如潮湿、振动、有腐蚀性气体和散热条件差等,造成触头损坏或接线氧化,接触不良而造成缺相运行。
预防措施:选择满足环境要求的电气元件,防护措施要得当,强制改善周围环境,定期更换元器件。
⑶不定期检查,接触器触头磨损严重,表面凸凹不平,使接触压力不足而造成缺相运行。
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检查维护周期,进行严细认真的维护工作。
⑷热继电器选择不当,使热继电器的双金属片烧断,造成缺相运行。
预防措施:选择合适的热继电器,尽量避免过负荷现象。
⑸安装不当,造成导线断线或导线受外力损伤而断相。
预防措施:在导线和电缆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严细认真,文明施工。
⑹电器元件质量不合格,容量达不到标称的容量,造成触点损坏、粘死等不正常的现象。
预防措施:选择适合的元器件,安装前应进行认真的检查。
⑺电动机本身质量不好,线圈绕组焊接不良或脱焊;引线与线圈接触不良。
预防措施:选择质量较好的电动机。
二、单相运行的分析和维护
根据电动机接线方式的不同,在不同负载下,发生单相运行的电流也不同,因此,采取的保护方式也不同。
例如:Y型接线的电动机发生单相运行时,其电机相电流等于线电流,其大小与电动机所带的负载有关。
当型接线的电动机内部断线时,电动机变成∨型接线,相电流和线电流均与电动机负载成比例增长,在额定电流负载下,两相相电流应增大1.5倍,一相线电流增加到1.5倍,其它两相线电流增加√3/2倍。
当型接线的电动机外部断线时,此时电动机两相绕组串联后与第三组绕组并联接于两相电压之间,线电流等于绕组并联之路电流之和,与电动机负荷成比例增长,在额定负载情况下,线电流增大3/2倍,串接的两绕组电流不变,另外一相电流将增大1/2倍。
在轻载情况下,线电流从轻电流增加到额定电流,接两相绕组电流保持轻载电流不变,第三相电流约增加1.2倍左右。
所以角型接线的电动机在单相运行时,其线电流和相电流不但随断线处的不同发生变化,而且还根据负载不同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造成电动机单相运行的原因无非是以下的几种原因造成的:
1、环境恶劣或某种原因造成一相电源断相。
2、保险非正常性熔断。
3、启动设备及导线、触头烧伤或损坏、松动,接触不良,选择不当等造成电源断一相。
4、电动机定子绕组一相断路。
5、新电机本身故障。
6、启动设备本身故障。
只要我们在施工时认真安装,在正常运行及维护检修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执行,一定可以避免由于电动机单相运行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公安机关冻结的资金
上海华林证券公司原经理陈明在任负责人期间,挪用公司资金3000万元非法使用。公安机关在查办此案过程中,发现陈明任职期间曾有1000余万元资金被划入河南某信托公司的账户内,办案公安机关随即追踪至河南,找到信托公司,并以信托公司收取了陈明挪用的赃款为由,要求信托公司退还赃款。信托公司称自己收取资金是正常偿债行为,认为办案公安机关的做法不当,拒绝配合。2005年9月,公安机关到信托公司的开户行华商银行郑州林星分支机构,将信托公司存放在该行的资金1000万元予以冻结。账户被冻结后,信托公司以所冻结的资金是第三方委托理财款项,与陈明的犯罪行为无任何关系等为由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但公安机关对此置之不理。信托公司又转而找当地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同时给华商银行施压,要求自行解除冻结。华商银行迫于压力,于资金冻结三日后擅自解除冻结,同意信托公司划走资金并办理清户手续。
陈明挪用资金一案经侦查终结,最终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陈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判令对陈明所造成的3000万元损失继续进行追缴。2006年8月,证券公司根据刑事判决,要求信托公司清缴所冻结的款项时,发现资金已经被华商银行擅自解冻转移,不复存在。
由于陈明所挪用的资金已经无法回收,证券公司追缴赃款的工作收效甚微。证券公司认为:冻结在华商银行的信托公司名下的1000万元资金如果未被银行擅自解冻,则在追缴赃款的过程中,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扣划的方式获得此笔资金弥补损失,正是由于华商银行的擅自解冻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收回1000万元,从而产生损失,华商银行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证券公司随后向法院了华商银行。
诉讼过程中,证券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判决陈明犯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冻结信托公司账户的通知书,以及信托公司已经在华商银行注销账户的有关证据,要求法院判决华商银行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华商银行向法院举出的证据包括:信托公司账户内的存款是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凭证、华商银行与信托公司所签订的资金存放协议等。并认为此笔资金与陈明挪用的公款无关,证券公司对之无任何权益,因此也就无权要求华商银行承担责任。
银行该不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所冻结的资金归谁所有。
从本案来看,冻结的1000万元是信托公司名下的信托资产,不是犯罪嫌疑人陈明或证券公司名下的资产。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该资产的所有权不归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所有,而属于信托资产的委托人所有。公安局虽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了冻结措施,但冻结只限制了这1000万元资金的流转,《冻结通知书》不是依据刑法、民法、物权法等实体法作出的确权或变更权属的裁判文书,它没有也不能确认这1000万元是赃款,更没有确认其属于原告证券公司所有。因此,冻结行为不改资金的固有权属关系。
(二)银行擅自解冻的行为构成妨碍司法,但并不侵犯当事人的民事权益。
首先,冻结1000万元资金的行为是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程序规定采取的侦查措施,从法律属性上讲,它是公安机关依职权行使国家司法侦查权的行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协助冻结法律关系只涉及公安机关、资金的名义归属方信托公司和协助冻结单位华商银行。华商银行根据公安机关的冻结通知冻结1000万元,是履行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协助义务,协助义务的相对人是公安机关而不是证券公司。这种法律关系产生于华商银行和公安机关之间,是执行和协助执行的关系,不是民事关系,证券公司也不是此关系中的当事人。故证券公司无权基于司法协助的事实来主张对所冻结资金享有权利。
其次,即使华商银行存在不当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只是妨碍公安机关执法的不当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安机关的正当办案行为,而不是证券公司的哪项民事权益。其后果也只能是公安机关追究华商银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责任。证券公司仍然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民事上的权利。
再次,原告证券公司之所以产生损失,其原因可能在于:公安机关未继续追赃、公安机关未处罚未履行协助义务的华商银行、赃款持有人未上缴赃款、犯罪分子陈明未履行赔偿义务等。即原告只能通过督促司法机关继续行使司法权利或向犯罪行为人直接主张赔偿的方式寻求补救。如果司法机关怠于处理,证券公司可以提出申诉要求纠正有关机关的不当行为,但绝对无权向法院要求华商银行赔偿其损失。
(三)所冻结资金是否属于赃款未得到认定,证券公司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并不存在。
法院虽然对陈明判处了刑罚,并要求追缴赃款,但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所冻结的资金是否属于赃款并未最终得到审判部门的确认。信托公司、华商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并无任何既定的债务关系,如果信托公司确实占有了陈明犯罪的赃款,则证券公司拥有申请司法机关向信托公司冻结和追缴赃款的权利。在本案中,证券公司之所以华商银行,一个最重要的事实依据就是华商银行解冻了本来可以通过追缴获取的赃款,间接妨害了证券公司在刑事程序中所拥有的权益。但由于赃款的性质并未得到确认,证券公司对于所解冻的款项到底是否拥有申请追缴的权利也就缺乏基础。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公司仍以权益人的身份提讼,在实体上也是不能成立的。
事实上,给证券公司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人是陈明,陈明的挪用行为是带给证券公司损失的侵权行为,证券公司弥补损失的途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向实际侵权人陈明追偿,而并非华商银行。
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通过审理,最终采纳了华商银行方的意见,判决驳回证券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理由是:1.原告未能证明存放于华商银行的信托公司名下的1000万元资金与陈明挪用的公司资金之间存在联结关系,也未能证明该笔款项属于应予追缴的赃款,因此原告不能证明自己对该笔款项享有民事上的权益。既然原告无民事权益存在,那么,无论被告对该笔款项实施了何种行为,都与原告无关。2.银行擅自解除公安机关查封的账户的行为,属于发生在执法机关与协助义务人之间的公法范围内的争议,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银行擅自解除司法机关冻结的
账户,将担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