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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进行网络信贷的原因及分析
(一)学生生活费的来源有限性和数额固定性
根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大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于父母、亲友帮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和奖学金。当被问及“平均月生活费是多少?”时,36%的大学生表示有1000-2000元。而在这类区间的大学生中,当被问及“平均月开支是多少?”时,有占相当一部分(35.99%)的大学生表示是1000-2000元。这意味着该类学生在日常开销中,支出与收入基本持平。因此在面临有买价值较高的物品的需要时,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据调查,近50%的大学生生活费来源于父母,说明生活费具有有限性和固定性。
(二)大学生不合理的消费结构
在超前消费和信用消费变得普遍化的同时,大学生消费结构也愈发不合理。在大学生生活费支出中,大部分用于购物和旅游(48.59%),而生活费支出也占了相当一部分的比例,有24.42%的大学生用于创业,还有19.79%的学生用于学费支出。可见,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是不合理的。
(三)网络信贷的优点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发现,大部分大学生认为网络信贷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和门槛低。有29.89%的大学生认为网络信贷的放款速度快。有27.76%的大学生认为网络信贷还款期限灵活。由此可见,网络信贷的优点被广泛的认同,这也吸引大学生进行网络信贷。
二、调查结论
(一)大学生进行网络信贷的原因多样化
据调查结果,绝大多数大学生生活费来自于父母提供,而父母每月提供的生活费又有限,仅够日常支出维持生活,难以满足其他消费。且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信用消费、超前消费的消费模式逐渐获得大众认可特别是新生代90后大学生的认可。智能电子设备、旅游、以及购物、文化消费等消费热点逐步涌现。好奇心强的大学生群体愿意尝试新事物进行超前消费,攀比心理引发的消费更是随处可见。当大学生生活费仅够维持生活又想进行其他高额消费时,他们缺少快速获得金钱的途径。他们难以向父母与亲友开口要钱,勤工俭学获取的钱很微薄,奖学金获取难度大。各种网络信贷的出现恰恰抓住了大学生难以痛快消费的特点,为其提供了快速方便获取金钱的方式以满足各种需求进行超前消费。同时也不能否定网络信贷的优点:操作简单快捷,放款速度快,还款期限低等等。这些优点也是吸引广大大学生进行网络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大部分大学生能够辩证的看待网络信贷
据了解,大多数的大学生在看到网络信贷优点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其缺点。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学生对网络信贷的优缺点利害关系的认识还是很清晰的,也意识到网络信贷为大学生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安全隐患,不能盲目的借贷。
(三)网络信贷有其发展前景
对于将来是否会使用网络信贷,超过半数同学选择是。这一定程度显示大学生对网络信贷是有需求的但目前需求还不高,持观望态度,并且大学生J为网络信贷的前景是好的,参与信贷的学生会增多,在校内也会越来越普及。只要规范好网络信贷的市场,健全其法律法规,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借贷环境,网络信贷还是有发展前景的。
三、建议
(一)大学生方面
大学生需警惕信息泄露,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要慎重选择,不对网贷持过于积极的态度,不相信网络信贷所谓的零门槛零利润的噱头。约束自身行为,做到适度消费,理性消费,不盲从不攀比。
大学生要合理进行网络信贷,并合理妥善还款。时刻牢记网络信贷的风险和弊端,在进行网络信贷时一定要谨慎。
(二)学校方面
学校要开展相关的讲座和活动,领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注意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学校还要扩大网络信贷安全的宣传活动,对在校学生应加强网络借贷方面知识的普及,并引导大学生进行正确合理的网络信贷。
增加勤工俭学岗位,合理提高奖学金额度,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既能减轻贫困生的就学费用及生活费用负担,又能给需要资金的大学生提供经济来源。
(三)政府方面
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的监管,对于不良网络借贷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为大学生网络信贷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信贷诈骗大学生的不法分子,从而规范网络信贷消费市场。
规范网络分期付款平台如“爱学贷”、“蚂蚁花呗”的操作步骤。
(四)网络信贷经营者方面
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者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诚信经营,并且网络信贷各个环节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指导老师:马林东)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网络信贷风险;风险应对
一、引言
P2P行业从2006年开始萌芽,在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制的特定行业发展背景下,伴随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强劲东风,各种P2P网贷平台蜂拥而起,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P2P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598家,月成交规模达1196.49亿元。与此同时,陷入提现困难、停业困境和跑路的问题平台达到1089家,占比为30.3%。这表明伴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也日益凸显。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包括P2P网贷平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运作和系统化监管的新阶段。面对当前网贷平台发展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示其风险隐患,剖析其产生风险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对于提升网贷平台风险抵御和防范能力,促使网贷平台规发展、稳健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于互联网金融的P2P网络信贷风险分析
(一)资金安全的不确定性
当前业务发展模式下,互联网金融业务进程中表现比较突出的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交易一方违约给其他交易方带来的损失。
首先,金融机构在P2P网络信贷中,扮演着中介机构一职,因此可以避免连带赔偿责任,而出借人对出借资金这一行为所有的了解都来自于P2P平台,因此对于出借人来说风险巨大。同时,由于我国网络信贷平台未被允许调用征信管理系统的个人征信信息,网络平台本身也很难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再加上,各个网贷平台之间各自为政,并没有对用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共享,而信用审核成本高且难度大,因此网贷平台本身对借款人真实的财务状况、身份信息以及还款能力并不能准确掌握,即使借款人伪造个人信息以获取高额融资款项,也不易被发现。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不还款等违约情况,网贷平台很难进行追讨。
(二)资金真实投向的不可控性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资金尚未建立完善的资金追踪制度,以P2P网络平台表现突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几乎不会对资金实施追踪程序或是资金投向测试,同时由于没有健全的外部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频繁发生的资金挪用的情况通常会给金融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P2P网络平台的透明性表现为为出借人提供出借资金的使用信息,但这一透明性的成立前提是借款人的忠实履行,如果借款人在寻求借款的时候刻意隐瞒真实的借款目的,或是将借款挪作他用,比如投资股票等高风险市场,难以及时变现的房地产市场,或是转借给其他人获取高额利息等,由于P2P网贷平台对出借资金后的监管乏力,大部分借款也没有任何抵押物,一旦借款人出现还款困难,出借人的资金安全就难以得到保证,大面积的挪用资金,使得资金大量涌入高风险投资市场,也会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效果。
(三)个人信息安全的不确定性
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互联网技术,而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中,计算机技术的水平良莠不齐,一旦出现网络故障或是黑客攻击,客户个人信息,系统自身的信息以及客户资金都岌岌可危。
P2P网贷平台要求借款人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有的甚至要求填写亲朋好友的个人信息作为担保,其中甚至包括一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我国很多P2P网贷平台,比如拍拍贷,宜信等,都各自持有数十万的注册用户,在如今这个信息时代,这些信息形成了一笔价值相当可观的隐形财富,系统漏洞或黑客入侵等原因造成的这些信息被窃取或是被泄露,将会给网贷平台及其用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必然引起人们对P2P网贷平台的信任危机,导致互联网金融发展困难。
(四)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最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速,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态势普遍向好,而现有的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难以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尽管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P2P 信贷有关风险提示》的相继出台,但都是临时管理办法或是风险提示,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能够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交易方身份审核,资金监管等具体事项的法律体系。
目前,面对P2P网络信贷,除了《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和主要目的在于向商业银行警示网贷平台风险的《支付业务风险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网贷平台风险》,我国尚未出台关于规范网络信贷行业的法律法规,因此,也没有合适的法律依据能够要求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网络信贷进行监管,从而导致P2P 网络借贷行业鱼龙混杂,提供的金融服务也是良莠不齐。
(五)监管缺位
尽管互联网金融国内的发展态势看起来一片大好,但是其监管方面仍然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跨行业,跨领域的趋势日益明显,在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机制下,可以说是一个监管边缘地带,很难确定具体的执法部门或监管部门。
对于P2P网络信贷来说,无论是处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目的,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一个监管主体都是必要的。一方面,P2P网络信贷准入门槛比较低,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运营,其后期的运营和发展都是自发无序的。工商部门可以对网络信贷进行对口监管,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也应该进行监管或协管,但既缺少相关的法律支持,其本身又缺少金融监管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是我国目前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手段针对的都是传统的金融业, 而 P2P 的运作模式、业务流程等和传统金融有着很大的区别,现有监管手段并不适用。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P2P网络信贷风险应对
(一)推动征信系统的建立与共享
以配合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导向,推动征信系统建设,是当前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第一要务。全面审查借款人身份信息,通过信用卡使用情况、贷款还款情况、交通违章等历史征信信息,对借款人进行系统的信用评价,并将互联网金融用户的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统计数据。
为了应对P2P网贷平台信用风险,保证出借人资金安全,首先,将一些持有相关资质,有着适当内部控制举措以及严格的风险控制程序的P2P网贷平台纳入征信信息采集系统,让这些P2P网贷平台提供注册用户的身份信息,交易情况和信用状况,与人行共同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真实、全面、系统的征信系统,共享用户的信用信息。这样一来,就可以引导投资者将资金投向较为有保障的P2P网贷平台,也有利于推动P2P网贷平台加强其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自身对客户资金的保护能力,从而提高P2P网贷平台整体的服务质量。其次,设立借款保证金也是可行的,每借出一笔资金,P2P网贷平台就要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出借人资金进行全额的担保。这样让P2P网贷平台本身对出借人资金进行担保,有利于推动P2P网贷平台加大对借款人信息的审查力度,维护出借人的利益。
(二)建立健全资金追踪制度,构建出借人保护机制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迫切的需要建立资金追踪制度和第三方存管制度。完善的资金追踪制度能够增强资金投向的透明度,减少投资者风险,给投资者一颗定心丸,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资金,优化资源配置,避免投资者盲目的追求更高的收益率而将资金投向信息不对称的欺骗性项目。而第三方存管制度则是防范金融机构挪用客户资金,将客户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危及客户财产安全,甚至携款潜逃。
目前P2P网贷平台对于借出资金之后的追踪制度还是一片空白,P2P网贷平台本身也很难控制资金借出后的流向,也很难确定资金投向是否危害出借人资金安全,因此,建立健全资金追踪制度就变得迫在眉睫。首先,P2P网贷平台可以根据评估风险及借款人信用状况要求借款人设置适当的抵押,这有利于保证出借人资金安全,维护P2P网贷平台本身的声誉;其次P2P网贷平台可以采用“一次批准,分批放款”的放贷策略,一旦发现资金流向有异常,及时停止发放借款,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前收回借款,这一策略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借款人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利于及时止损。
(三)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强化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钥,数据加密技术以及智能卡技术等安全防护功能,建立安全可靠的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对保证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有着重大意义。同时要积极研究和开发先进的科技手段,为网络安全提供保障,使得系统实现高效稳定的运转。
在P2P网贷平台中,为了避免不法分子恶意破坏网站,或是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客户信息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况发生,首先,P2P网贷平台应该积极加大科研力度,确保客户信息数据库的稳定与安全,建立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系统漏洞盗走客户资金或是客户的个人信息。除此以外,授权管理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将客户较为隐私较为重要的信息只授予小部分有必要了解客户相关信息的人查看的权力,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分配授权,不得滥用授权,且应当遵守保密协定。
(四)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立法机关要加大力度推进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度,就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数字签名、电子凭证的有效性,众筹融资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加快立法进程,以适应实际生活中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法律纠纷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完善现行的金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如何确定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量刑力度,如何明确交易主体责任等方面做出增补和修正。
鉴于P2P网贷平台的特殊性及其发展态势,明确规定P2P网贷业务的经营性质、组织形式、必要的核心数据公示、业务范围等方面,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变得迫在眉睫。P2P网贷平台的立法重点主要是以下几方面:首先,清晰界定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平台,等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法律责任;其次是明确监管主体,银监会、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应该多方协作,共同监管;第三是引导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自律协会自发的形成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业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和准备金制度,以应对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混业特征日趋明显,产品与业务往往跨越多个行业和市场。这种情况下,打破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实现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人民银行、公安系统以及工信部对互联网金融的高效协作,明确监管职责和范围,对于增强资金流动性,提高互联网金融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英国将 P2P 纳入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之下,美国将网络信贷纳入证券业监管,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P2P网贷平台的准入进行监管。针对我国目前P2P网贷平台监管缺位的问题,首先,不妨根据P2P业务内容,分配其监管,比如第三方资金存管交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资金结算交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证监会对P2P网贷平台的高级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对P2P网贷平台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鉴于法律和监管的逐步建立可能旷日弥久,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透明度,也是P2P网贷平台应对资信风险,获取社会信任的直接有效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闫真宇.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若干思考[J].现代商业银行,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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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网络信贷;信贷风险防范;防范办法
互联网已经变得家喻户晓,尤其在大学校园里,几乎每一名学生都人手一台电脑,他们利用互联网来学习和购物,而大学生又是消费群体比较高的一类人群,很多学生都存在攀比心理,追求名牌的心理。针对大学生这样的现状,很多网络平台开始为学生专门开设信贷专款,通过诱导消费,引诱学生进行高额贷款,利用这样不良的方式去让学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自毁前程。这样的案例不占少数,教师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对学生反复的进行思想教育,不能为一己私欲,做出后悔终生的决定,告诫学生,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提高警惕。
一、关注大学生网络信贷、剖析网络信贷现状
当今,网络信贷已经演变的五花八门,种类繁多,而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信贷更是层出不穷,据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学生认可信贷,认为分期付款等贷款模式符合自身的消费需求;还有一部分学生认为信贷可以帮助自己完成很多高端消费,从而满足自身的欲望。现今,校园网络信贷已经成为大学生消费的主流方式,这样一种现状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一方面,由于互联网贷款所需要的手续简单易得,不需要一些复杂的证明文件,这就为学生贷款带来便捷;另一方面,学生对互联网信贷的信任度非常高,他们缺少考究信贷公司真伪的能力,不懂得辨别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这样的漏洞也为学生贷款创造了方便。再加上,大学生喜欢消费高端商品,例如电子用品、旅游、聚餐、化妆品等,大多数的高端商品都是学生自身无法承担的,所以他们需要信贷公司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又是为学生信贷创设了诱因。由以上的现状分析,我们得知,网络信贷风险极高,学生缺少辨识度,从而造成信贷越来越容易,学生越来越上当,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二、合理规避信贷风险、加强学生信贷警惕性
1.树立合理消费理念、敦促学生正面认知信贷。大学生的消费理念一直是备受争议和追捧的,鉴于这样的问题,学校和教师必须要为学生树立典范,教育学生消费要理性且符合自身可承受能力,不能盲目的追求名牌,更加不要因为可以贷款,就肆无忌惮的消费,最后只会酿成苦果,自食恶果。大学生的本质就是要学习,要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为毕业后的就业打好坚实的基础。而纵观当下的大学生,他们都以消费作为衡量的标准,追求享乐,缺少学习耐心,再加上网络信贷愈加疯狂,学生就会不由自主的犯错误,这个时候,教师一定要让学生学会抵制诱惑,要清醒的认识到网络信贷只是表面的解决办法,而非让自己真正的可以随意消费。信贷并非是施舍,而是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教师要让学生了解金融知识,通晓信贷的风险,真正的让学生做到,用自己的钱,学好自己的知识,切不可贪图一时享乐,而荒废了学业,大学生一定要懂得避开信贷风险,确保自己可以顺利的完成学业,有一个好的未来。2.提高校方监管力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学校在网络信贷方面要做好监管工作,对于一些不合法的信贷应该做好网络规避,尽量减少学生接触信贷的机会,做好网络监控工作。同时,学校也可以为学生开设一些类似的课程,让学生可以更为真切的感受信贷的风险和危险,多宣传信贷的利害问题,让学生可以在校园内随处可见相关的资料,时刻让学生保持警惕。此外,学校还要做好信贷风险防范的机制,对于一些不良信贷信息,要尽力拦截在外,以保证学生接触的信息是安全可靠的,以降低学生受骗的概率。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贷公司会越来越正规,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信贷公司仍是处于低谷区,缺少有效的监管措施,使得学生缺少辨识度,从而造成他们误入歧途。针对这样的状况,学校一定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络信贷的可信度的监管,通过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来激励学生积极防范信贷,教育学生理性消费,正确认识网络信贷,以确保学生可以利用专业的眼光看待问题,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网络已经可以完成很多事情,而大学生更是离不开互联网的一类群体。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让学生认识到,互联网有优势也有劣势,存在很多风险,这些风险可以让学生自身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很多信贷表面上是为了满足学生消费的要求,其隐含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欠下更多的债款。网络信贷已经被国家要求禁止向大学生群体消费,也就是说,教师要告诫学生,不可盲目信贷,不可轻信信贷,懂得规避风险,躲避不良风险,真正的让学生身处于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涂庆皓.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的大学生消费教育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
[2]陈海懿.从大学生网购中分析高校学生的消费特征与问题[J].改革与开放,2011(06).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借贷监管
一、前言
P2P网络借贷是随着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和民间借贷的繁荣而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其实质仍属于小额民间借贷,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有助于促进金融结构的完善。提及P2P借贷,很多的人会跟“网络欺诈”“跑路”这样的负面字眼联系起来,对P2P存在着诸多的不理解,甚至是误解,由于网贷平台建立门槛低,监管较弱。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让P2P终于有章可循,又一次把互联网金融推到了风口浪尖。
二、P2P网络信贷产生与发展
P2P本质上是连接个人借贷双方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网络上的沟通变得更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真正地消除中间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大的方便。
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起源,目前比较认可的有两种说法,一是尤努斯教授,另一个是英国的Zopa,随着贷款行业的不断发展,也有很多企业在小额贷款里脱颖而出。自首个P2P网贷平台出现以来,美国Prosper在2006年2月成立,德国Smava在2007年2月成立,然而2006年4月,中国首家P2P网贷平台宜信公司也正式成立,这种新型的网络信贷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并呈现广阔的发展前景。原本起源于欧美发达市场经济的P2P网络信贷,如今在中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迅猛势头,截止2014年年底,我国已经超越英美,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P2P网贷市场。
三、P2P网络信贷的发展模式
(1)信息中介平台模式。这种模式风险较低,它的特点主要是投资者的资金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风险完全由投资人自负;完全基于线上的信用评审体系不能确保借款人信息的真是有效。(2)小贷公司线上模式。该模式与其他两种模式相比,风险居中,主要是放贷杠杆无限制,平台风险大;连带担保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实力状况不明。(3)债券转让模式。此种模式风险较高,平台资金压力大,个人账户风险集中,有资金池的嫌疑。
四、P2P网络信贷存在问题分析
1.P2P借贷行业法律法规的缺失。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P2P行业,一直因为没有经营门槛和标准而鱼龙混杂,甚至有些问题平台本身就是为了诈骗。截止今年4月末,市场上活跃的P2P平台已超过1800家。与此同时,问题平台数量激增,P2P平台经营不善、不合规、道德风险等问题严重。行业发展的乱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参与者双方的信心。
2.网络监管难度较大。一方面,借贷双方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管,网络信贷环境的虚拟性导致难以去评估借贷双方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网络信贷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得监管机构难以监管资金的流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P2P网贷发展不健全,行业行规缺乏,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难以进行监管。
3.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我国P2P网络借贷未来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性较差等障碍, 此外,网贷平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五、P2P网络信贷发展对策建议
1.对于投资者。市场上P2P理财公司众多,产品各不差异,收益率也不一样,建议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能理性的谨慎的选择一款适合自己产品,同时,在选择P2P公司时一定要多走动,多调查,选择有正规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公司进行办理业务,以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2.对于政府。目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包括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都诠释了明确的定义,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商的里程碑事件,让真正有实力、模式健康、运营规范的企业更好地服务市场、保护投资者,同时让不合格的企业被淘汰。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任重道远,仍需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出台更多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将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对于那些有问题的平台给予沉重的打击,更好促进金融创新,促进P2P网贷平台的规范发展,更好的作为银行体系的补充功能,鼓励P2P网贷平台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
3.对于P2P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要强化对自身风险的控制,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进行信用评级;要实行“实名制”注册,审查开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真实性后才同意开户,对其所进行的金融交易进行实名记录,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库,合理划分信用等级,加强管理;提高自身平台的盈利模式,开展新的业务范围,积极创新。
4.对于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而言,既要按照银监会要求,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系统的转移,亦应关注其中的业务机会,积极开展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监管服务。
六、P2P网络信贷发展前景
P2P网络信贷模式发展的必要性和存在性是不可置疑的,虽然目前来看,P2P网贷发展存在不少问题,但发展势头良好。国家关于《指导意见》的出台更是对互联网金融,对P2P的肯定与接收,此项规则的制定有诸多强力部门参与,说明中央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相当重视。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会有不完善的过程,正如当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一样,会存在很多争议,被冠以洗钱,非法集资的帽子,时至今日,第三方支付平台已得到国家及大众的认可,P2P网贷是理财的新趋势,前景广阔,发展迅速。
参考文献:
[1]张正平,胡夏露.P2P网络信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3(03).
[2]钱金页,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01).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 消费信贷 完善对策
一、高校大学生是消费信贷的重要参与者
消费信贷,是以刺激消费,扩大商品销售,加速商品周转为目的,以未来的收入为依据,以特定商品为对象,由放贷人向借贷人提供的贷款,以支持借款人购买消费品或进行消费活动,其实质是放贷人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消费者调剂资金余缺的信贷行为和信用关系。[1]自2005年开始我国消费信贷规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截止2015年已达到约21万亿人民币。同时,网络消费信贷则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一种消费信贷方式,更是当前高校大学生的一种主要消费方式。
作为消费信贷的重要参与者,大学生的信贷消费主要集中在数码电子产品、学习生活消费、休闲娱乐消费、创业消费四个主要方面。[2]大学生群体有着享受生活的消费观、前卫新潮的消费心态、个性时尚的消费方式,因而消费信贷平台非常符合其消费特点。但大学生生活来源单一、花销两极分化,对网络借贷接纳意愿度高,投资心态不成熟,看重小额灵活、低成本消费的特点,[3]也使得互联网消费信贷对高校大学生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包括盲目消费、攀比消费、冲动消费等。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和数码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正好迎合了大学生对消费信贷的巨大需求,进一步激发了大学生的消费信贷欲望。
二、高校大学生消费信贷行为的现状分析
(一)问卷发放
本研究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发放问卷并收集数据。问卷面向在校大学生,问题涉及受访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水平、对网络消费信贷的了解来源、使用的消费信贷平台、网络信贷消费品种类等方面,基本涵盖了研究所需的数据内容。问卷设计以选择题为主,答题便捷,有效率较高,目标发放问卷300份,其中回收有效问卷267份,有效回收率89%,问卷发放时间为2016年6月至10月31日。
(二)问卷调查结果
在样本学生中,男女比例为109:158;样本学生分布在各个年级,其中大一学生80人,大二学生150人,大三学生28人,大四学生8人,其他1人;所在地区以沈阳市和天津市居多。
在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水平方面,3.75%学生每月生活费在500元以下,31.09%学生每月生活费在500~1000元,65.16%学生每月生活费在1000元以上。
三、高校大学生消费信贷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网络消费信贷门槛低
一方面,网络信贷行业的准入门槛低,对于想要进入该行业的人而言,创建网络借贷平台很简单快捷,只需要几台电脑,几个员工,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搞定一个网站,再加上一点宣传就能吸引很多大学生前来信贷消费,从中谋取丰厚的利润。这种较低的网络消费信贷行业准入门槛正是当前该行业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进一步导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对平台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就进行信贷消费,从而上当受骗,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网络信贷的发展为小额信贷拓展了广阔的空间,贷款人群的数量和范围不受限制,借贷双方资金对接效率高,这也为大学生的网络消费信贷提供了机会。同时,网络贷款审核程序较简单,审核效率高且主要为信用贷款,无贷款抵押且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人担保。有贷款需求的大学生不需向平台提供资产上的抵押即可获得贷款,那些无资产抵押又想申请银行贷款却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大学生也可以获得资金上的帮助。因此,正是网络信贷的准入门槛低和大学生网络信贷的容易获得,促使越来越多的大W生选择网络消费信贷。
(二)网络消费信贷监管缺位
我国的网络信贷发展起步较晚,但在近几年发展迅猛,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尤其是监管缺位。一方面,由于当前国内对P2P等网络信贷平台尚无明确的政策法规框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及行业标准,因而导致市场参差不齐,[4]监管比较困难。此外,中国目前个人征信体系没有全面建立,网络借贷公司贷款资质审查又不够严格,导致大学生比较容易接触到网络消费信贷,进而产生一系列问题。
另一方面,在我国网络消费信贷监管方面,突出的问题就是很难确定具体的监管部门,即针对网络信贷缺乏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此外,网络信贷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运营,后期的发展限制较少。再加上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本身又缺乏经验,传统的监管手段在当前并不适用。因此,正是由于我国在网络消费信贷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得大学生消费信贷的安全性难以得到根本的保障,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深受其害。
(三)大学生对自身和网络消费信贷的认识不足,金融安全意识薄弱
在问卷调查中,大多数大学生仅仅通过网站广告和校园传单了解到网络消费信贷,对其理解尚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对于网络信贷方面的安全意识淡薄,未能掌握一些关于网络信贷的基本经验和技巧,导致在遇到网络信贷时易冲动消费。
大学生往往引领着潮流,对于3C产品和衣帽等有着大量的需求,但是每个月的生活费并不能使他们感到满意,潜在的消费需求不能从父母那里得到满足,只能通过网络信贷来满足,但是由于自控能力差、超前的消费观、盲目攀比的价值观以及金融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网络信贷安全事件频发。这不仅与大学生自身消费能力弱,缺乏对基本金融安全知识的掌握有关,也和学校方面缺乏对于网络信贷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有关。
四、完善高校大学生消费信贷行为的对策
(一)提高网络消费信贷门槛
一方面,政府应提高诸如P2P、分期乐、校园贷等消费信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如适当提高消费信贷平台的注册资金、增加对消费信贷平台运营条件的限制、密切监控消费信贷平台的风险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性规定,从不同的角度提高消费信贷行业的准入门槛。
另一方面,政府应严格限制信贷平台对大学生的消费信贷。比如信贷平台必须严格审核大学生的信贷申请材料,实行线上和线下审查结合的方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坚决拒绝,务必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此外,也可规定大学生申请信贷消费要根据要求提供担保人等。
(二)加大对网络消费信贷监管的力度
一方面,政府应该大力推进网络信贷的立法进度,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清晰的界定网络信贷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和关系,就网络信贷平台的合法性、借贷资金的安全性、交易的真实性等方面加快立法进程,以适应社会实际的需要。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明确网络信贷的监管主体,确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银监会、证监会、工商部等部门积极协作,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引导网络信贷行业自律,对于相关的重大信息给予披露,提升行业的清晰度和透明度,促进消费信贷行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行为
一方面,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遇到自己喜爱的商品,做到不盲从、不攀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消费。同r,可通过兼职、勤工俭学、创业等形式增加自己的可支配收入,提升自身的消费能力,以此来满足对消费的需求。
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充分利用课堂和课外时间,加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和网络金融安全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贷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如举办消费信贷安全知识大赛、消费信贷安全知识调查等,既可以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又可以在校园中宣传网络消费信贷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自控能力。此外,高校也可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网的日常安全与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本校学生的网络信贷使用情况。
参考文献
[1]周显志.论加强和完善我国消费信贷法律制度建设.载《法治论坛》2011年6月30日,第九页.
[2]王瑜,范伟源.大学生消费信贷现状分析.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
[3]宫慧菁,吴珏贤,陈敏纯等.基于消费角度的经济发达地区高校学生对网络借贷的使用意愿[J].商场现代化,2015 (8):261.
[4]任孟磊.P2P网络信贷平台风险管理现状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