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互联网理财产品

互联网理财产品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互联网理财产品

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盈利模式 风险因素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五次信息革命的进行,高科技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为居民、企业、政府等部门都提供了便利。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19.1%。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也成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催化剂,加速了在传统商业银行基础上移动金融的发展。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传统的商业银行迟早会成为社会的恐龙”,在中国2013年6月份随着“余额宝”的产生,大批互联网理财产品也应运产生,传统金融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相结合,走上“方便、快捷、靠谱”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对这个词的概念却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马云(2013)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这两个概念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社会发展必然的结果,它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充分结合,通过投资者和以理财产品为依托基金公司挂钩,基金公司再将资金投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便利、增加收益多赢的目的。

(二)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区别

1.成本不同。传统金融行业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传递方面具有较高的成本,相比来看,互联网金融具有完全信息化的特点,在资本运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只需投资者在客户端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资金的配置,在金融部门方面也无需大量人力资源盯岗,在金融产品研发、发行、管理、回购等阶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所以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成本优势的特点。

2.效率不同。以前常见的金融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管是信息传递还是业务运行,都有较长的时滞性,完成一个客户的投资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电脑、电话、手机等手段,投资者和理财产品直接挂钩,省去了中间不必要的繁琐中介过程,因此具有高效率的特点。

3.风险不同。传统商业银行自身具有较高信用,附属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向一般都是国有控股部门的股权、债券等,风险系数较小。自余额宝出现以后,大量互联网金融产品也陆续登上了舞台,这些依附的基金公司和投资方向有太多不确定性,互联网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也赋予了它们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三、以“余额宝”为例金融理财产品盈利模式分析

2013年6月余额宝产生以来,众多类似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也陆续产生,京东的“小金库”、网易的“现金宝”、苏宁的“零钱包”在市场上迅速发展起来,改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格局。

(一)现有互联网理财产品对应的基金产品

(二)余额宝自身的特点分析

1.收益率高。余额宝在2013年6月份成立时,七日年化收益率从4%上涨到春节期间最高6.7630%,明显要高于银行存款五年定期的存款利率,虽然现在七日年化收益率只有4.63%,但也仍旧高于普通银行存款利率。高收益率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尤其是一些中小投资者,截止到2014年2月份,已经有超过8100万的开户数和5000亿元的筹资规模,因此,高收益率使投资者如此青睐于余额宝这个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

2.流动性强。余额宝只需从淘宝网站使命认证注册就可以投资,只需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轻松将资金转到余额宝账户,投资过程简单方便,投资和赎回规模也没有下限,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理财平台。另外是一种T+0的货币型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并不需要像股票一样遵循T+1政策,具有即时到账的特点,因此,资金流动性较强,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3.技术创新。自从20世纪末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出要以“创新”两字贯穿金融市场中以来,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草根时代引领了一阵狂潮,开创性将互联网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去,余额宝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端随时随地在网上购物并轻松付款。另外,余额宝操作简单灵活,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账户余额、每日收益总额、每日年化收益率等各项指标的数值,技术创新是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最突出的特点。

(三)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分析

余额宝通过与天弘货币基金公司合作,将货币基金主要投资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证券品种,分享货币市场的投资收益。据天弘基金披露的数据,2500亿规模的余额宝,超过80%投资的是银行的协议存款,因协议存款收益较好,并且可以提前支取,无论是从流动性和收益,都是面向千元投资额的互联网金融T+0货币基金最好的投资选择。

余额宝现在有大量融资规模,当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时有更大的筹码,就能获得更高额的利息差,在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经营冲击的同时,获取了较大规模的净利润。

四、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目前,我国国内的监管体制主要是“一行三会”模式,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影子银行的性质,在创新和盈利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行为不规范、销售行为不正当,所授权的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到的现象出现,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周小川曾在2014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提到,并不会取缔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相反应加强监管。监管层“鼓励支持”的态度已然明确,随之而来的还有监管之手,风险提示不充分和部分领域的监管空白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大的两个监管问题,现在的党务之急就是把握重点,加快监管步伐。

(二)经营风险

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虚拟性、不可控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特点,对于投资者来说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汇添富的“现金宝”曾因为自身体制不完善,出现盗用投资者信息以非法手段获取本金的案例,另外,今年6月份深圳一家名为“科讯网”的P2P网贷平台超过2700万元的“跑路”事件,青岛港金属贸易融资公司在18家银行的贷款超过160亿元,涉贷的一些核心人员已经外逃,成为近期内最大一起“骗贷”案例。

2014年上半年央行曾对支付宝每日投资限额进行了规定,旨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行,另外还需要对领导者和管理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我们还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风险因素的产生。

(三)利率风险

周小川说,“市场上肯定有一种力量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各种新兴的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有些学者认为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推高资金利率,转嫁给实体经济,当这类新兴产品出现以后,大量的银行协议存款将传统商业银行置于不利的位置,更多的谈判筹码降低了银行净利润,增加了市场利率风险。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成为解决这一风险因素的关键性措施,在市场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放开银行的利率管制,更多的交给市场这张无形的手去解决,余额宝的这类新型理财产品市场将随之萎缩,余额宝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利率风险因素也随之降低。

五、结语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领军者,将科学技术和金融市场结合到一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创新步伐,不仅给融资部门带来了方便,同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因此,这类互联网金融所产生的理财产品未来的发展模式还有待我们去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陈一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金融发展评论,2013(12).

[2]郭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产业与科技论坛(19),2013(12).

[3]刘凯.指尖上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分析.E-BUSINESS JOU RNAL,2013(12).

[4]温济聪.互联网理财产品收益下滑竞争加剧.经济日报(13),2014(05).

[5]陈小欢.互联网理财时代余额宝成功背后的故事.看天下,2013(07).

[6]关仕新.余额宝类理财产品风险几多.检察日报(003),2014(05).

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第2篇

近期国务院对互联网金融表示力挺,这就意味着一些概念股有很大的潜在发展空间,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对银行业理财产品带来冲击,因此本文着重对互联网金融―团贷网网贷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产品进行优劣势对比,分析这种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银行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团贷网的运作模式以及宗旨

团贷网采取的运作模式是线下抵押,线上融资相结合。团贷网的宗旨是通过互联网的高效率,将民间资本合法化、高效化、阳光化,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二.团贷网投资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优劣势比较

(一) 流动性:

团贷网的产品投资期限在1-12个月,较为固定,采取T+0日购买,T+1日赎回;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少期限在三十几天左右(以某商业行为例)一般采用的是T+2日购买,而赎回模式不固定。投资起点金额少,团贷网更是给出了1元起投的产品投资种类具有多样性,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产品起点金额高,基本上各大商业银行的起投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因此,网络理财产品为暂时还没有足够资金进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了理财渠道,与理财产品仅针对有一定投资实力的投资者而言,团贷网针对的投资者范围更广,更有利于挖掘潜在投资资金,从长期来看会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带来不小的影响。

(二) 收益性

首先,网络借贷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获取方式不同,这点在流动性里已经提及,其次,即使团贷网推出的投资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都属于封闭型理财产品,但是团贷网的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投资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请见表1商业银行与团贷网商友贷理财产品1月周期收益对比表:

注:为了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利润对比,将起始金额,投资期限变量设定,起始金额5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5天。全年按360天计算。

由表1可见,团贷网等网贷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且也高于收益率在4.8%的货币基金。较传统的理财产品对具有一定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更具有吸引力。

(三) 风险性

如果将银行理财产品与网络理财产品对比,两者都带有风险,他们的风险来自于投资对象,包括企业,个人等。团贷网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足额抵押物担保、项目多级风控审核,也与银行方面合作考核借款人的征信情况。但团贷网没有线下实体,投资风险较大。

(四) 透明度

透明度这里指的是告知投资者资金流向及借款人信息的详细程度。虽然团贷网产品的风险性要大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但其透明度却略胜一筹,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于资金的流向等信息模糊,并且还要承担一定的本金风险。而团贷网让投资者直接了解借款人的现状,征信情况等基础上再做出投资决策,清楚资金的流向,以及从三个方面来加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1)及时代偿:当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团贷网会立刻开启代偿程序(2)连带保障:团贷网准入第三方连带担保机构,并且在双方协议里明确规定,在启动代偿程时,第三方担保机构将为团贷网代偿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团贷网平台如不能及时按约定代偿,投资人则可以根据三方协议找相应担保公司代偿。(3)账户安全保障:从技术团队方面看,团贷网的网络安全技术在不断完善,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营和用户的资金及个人信息安全。另一方面,团贷网与多家实力雄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签署了第三方存管协议,为投资者的资金更添一份保障。

三.商业银行的对策

1.创新产品,重视潜在市场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预示着金融市场的创新,也给传统银行业带来了冲击与挑战,即使短期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给予的影响不大,但长期的影响不可忽视,目前投资者对互联网理财产品,融资产品持保守观望态度,但是如果人们的传统观念,固定投资理财方式一旦改变,那对于整个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给予商业银行最核心的启示是要进行产品模式的创新。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将忽略的潜在顾客列入计划范围,推出适合这类投资者的产品才能扩大市场占有,防止潜在投资资金的流失。

2.利用互联网,扩大服务,完善法律制度

现在的商业银行在积极扩建自己的网上服务平台,通过鼓励客户办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逐渐地改变客户原来的固定支付模式,节省的时间和人工压力,使银行的销售模式逐渐转变。完善法律制度,明确银行理财投资人的权益和地位,提高透明度,让投资者明确资金投入领域和流向。

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技术接受和使用统一理论(UTAUT)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感知风险 感知成本 结构方程模型

一、引言

关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目前尚未形成权威概念,其常与互联网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平台、网络理财产品等概念交叉使用,具体形式或产品类别人们在认识上也存在差异。本研究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五类:集支付、收益、资金周转于一身的理财产品(如阿里巴巴余额宝)、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如腾讯理财通)、P2P平台的理财产品(如人人贷的优先理财计划)、基金公司在自己的直销平台上推广的产品(如汇添富基金现金宝)、银行自己发行银行端现金管理工具(如平安银行的平安盈)。这五类理财产品存在收益率不稳定、网络平台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研究其用户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对相关企业如何做好经营管理、提高用户满意度、保持竞争优势具有参考价值。

二、文献回顾

(一)国内外基于TAM等理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产品的实证研究

国外学者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产品使用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经常运用理理论(TRA)、计划行为理论(TPB)、技术接受模型(TAM)等理论,TRA中的主观规范、TPB中的知觉行为控制以及TAM中的行为态度、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是学者在构建研究模型时主要考虑的指标变量,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产品风险问题的凸显,感知利益、感知风险、感知信任也被纳入用户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中。

国内学者基于TAM理论并结合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对移动银行、移动支付等用户使用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邓朝华等基于TAM理论分析验证了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感知可靠性、感知行为控制、服务成本是影响移动银行服务用户采纳行为的重要因素;杨水清等以TAM为理论基础并结合效价理论,从技术属性、个体特征、社会影响三个方面对移动支付用户初始采纳行为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优势、兼容性、个体创新、主观规范和形象正向影响用户采纳意愿,感知风险和感知成本负向影响用户采纳意愿;李凯等指出移动支付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相比一个重要区别是移动支付给用户带来的感知风险,其研究跳出了以TAM理论为主的研究框架,从交换理论视角分析了感知风险和感知利益在用户行为决策中的作用机理。

此外,国内有学者基于TPB、TAM、创新扩散理论(IDT)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行为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邱均平等基于TAM和TPB理论分析验证了自我效能、感知易用、感知有用是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关键因素;张万力等运用TPB和IDT理论构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为模型,探讨用户行为形成过程,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理财目标显著影响信息搜寻,沟通交流正向影响理财意愿;罗长利等基于TAM和TPB理论验证了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感知收益、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正向影响用户对余额宝的使用意愿,感知风险负向影响用户使用意愿。

(二)国内外基于UTAUT模型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产品的实证研究

国外有学者基于技术接受和使用统一理论(Unified Theory of Acceptance and Use of Technology,UTAUT)对移动银行、网络银行用户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Yu运用UTAUT模型分析用户使用移动银行的影响因素;Martins等在UTAUT模型基础上引入感知风险因素,分析用户使用网络银行的影响因素Oliveira等结合任务技术适配模型(TTF)、初始信任模型(ITM)和UTAUT模型,分析验证了便利条件、行为意向直接影响影响使用行为,初始信任、绩效期望、技术特征和任务技术适配性显著影响使用意向Slade等基于UTAUT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分析验证了绩效期望、社会影响、创新性、感知风险、感知信任是用户接受移动支付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学者运用UTAUT模型探讨了手机支付、移动银行、微信支付等业务用户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但目前还没有学者运用UTAUT模型分析本文所指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用户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综合国内外基于UTAUT模型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实证研究,将UTAUT模型作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行为影响因素的基础模型,在保留绩效期望(Performance Expectancy,PE)、努力期望(Effort Expectancy,EE)、社会影响(Social Influence,SI)、便利条件(Facilitating Condition,FC)等因素的基础上,增加感知风险(Perceived Risk,PR)和感知成本(Perceived Cost,PC)两个因素,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方法,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三、研究模型与假设

TAM是解释或预测信息技术使用的普适模型,之后人们对TAM不足加以改进,将理理论(TRA)、动机模型(MM)、计划行为理论(TPB)、创新扩散理论(IDT)、社会认知理论(SCT)等共八个理论进行整合,提出了UTAUT模型。有学者实证研究认为UTAUT模型对行为的解释比TAM更为全面和完善。UTAUT模型的四个核心变量分别为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和便利条件,其中前三个变量对使用意向产生重要影响,便利条件对使用行为直接产生影响。本研究在UTAUT模型基础上增加感知风险、感知成本因素,形成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行为影响因素模型,如图1所示。

(一)感知风险

Luo等将感知风险定义为用户对各种潜在威胁敏感性的个人感知,将感知风险分为性能风险、财务风险、时间风险、心理风险、社会风险、隐私风险、生理风险、整体风险八个方面,并在其研究中证实感知风险负向影响用户对移动银行的使用意向,因此提出假设:

H1: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感知风险负向影响使用意向。

(二)感知成本

消费者在不同的服务方式间转换必须要考虑不可忽略的成本,从其他的理财方式转换到互联网理财需要一些额外的成本。Abroud等指出用户的感知经济价值,包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会对使用意向产生负向影响,因此提出假设:

H2: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承担的成本负向影响使用意向。

(三)其他因素

H3: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绩效期望正向影响使用意向;

H4: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努力期望正向影响使用意向;

H5:用户受到的社会影响正向影响使用意向;

H6:用户感知到的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便利条件正向影响使用行为;

H7:用户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意向正向影响使用行为。

四、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本研究所使用的问卷结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使用情况,第二部分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认知情况,本部分问卷采用李克特七级量表,对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进行测量,第三部分是对被调查者基本情况的采集,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等问题。通过网上问卷调研平台发放电子问卷280份,回收问卷229份,其中有效问卷203份,问卷的有效样本量为28个题项的7.25倍,符合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的样本量基本要求。

(二)信度与效度分析

通过SPSS20.0软件,采用Cronbach's Alpha系数进行信度分析。从表1可知,问卷总体的Cronbach's Alpha值为0.866,各分量表的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均大于0.8,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问卷设计合理。

问卷各变量的测量指标均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问卷及相关文献理论基础修正成为本研究的量表,故具有较高的内容效度。在建构效度方面,本研究采用因子分析法进行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各变量的KMO值均大于0.7,表明样本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各变量均只提取一个公因子,总体解释度较高,且各测量指标的因子载荷大于0.7,表明问卷效度较高。

(三)模型检验

利用AMOS17.0软件采用极大似然法对假设模型进行拟合分析,实际测量结果与各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CMIN/DF、IFI、TLI、CFI、RMSEA均在合理范围之内,GFI、NFI与评价标准略有差距,表明假设模型拟合程度比较好。

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标准化路径系数如图2所示。感知风险对使用意向有显著的消极影响;感知成本对使用意向没有显著的影响;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对使用意向有显著的积极影响;便利条件对使用行为有显著的积极影响;使用意向对使用行为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分析结果表明:研究假设H1、H3、H4、H5、H6、H7成立,H2不成立。

五、结论讨论

(一)结论

本研究基于UTAUT模型构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行为影响因素模型,研究结果显示使用意向、便利条件是直接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努力期望、绩效期望、感知风险、社会影响通过使用意向对使用行为产生间接影响。感知成本对使用意向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相比银行相关产品而言具有明显的成本方面的优势。就准入门槛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最小单位是1元,虽同很多货币基金门槛相同,但相比一般以5万元为基准的银行理财产品更适合大众投资者,因此感知成本不是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依据研究结果,经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相关企业应注意将用户的感知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注意降低用户的风险感知,降低结果损失的程度,同时降低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操作的复杂性,开展服务营销,提高用户的绩效期望和努力期望,使用户获得更多的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便利条件。此外,很多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是受周围人群的影响,所以经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相关企业要设法提高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社会影响和适用人群,以进一步促进用户的使用行为。

(二)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不足与展望有三点:首先,研究没有考虑用户的性别、年龄、经验等控制变量的影响作用,若对控制变量的影响作用加以分析,结论会更具针对性;其次,本研究提出了7个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测量维度并不完全,在后续研究中可以结合消费者信任等理论增加使用行为的测量维度,以增强模型的解释力度;最后,本研究没有进行竞争模型的探索和评估,不能保证所得模型的解释力一定是最佳的,以后的研究中可以增加对竞争模型的探索,从而使所得模型更具说服力。

参考文献

[1]邱均平,杨强,郭丽琳.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影响因素研究[J].情报杂志,2015,34(1):179-184.

[2]融360金融搜索平台.2014年互联网金融理财报告[EB/OL]. http:///dl/pdf/licai_2014annual.pdf,2015-01.

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优势;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1-82 -02

一、互联网理财概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理财概念迅速走红,其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以实现财富保值与增值的一种金融服务形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断出现。目前,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电子商务企业推出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主流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具有门槛低、收益高、操作简便等优点,很快得到广大互联网民的认可。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余额宝用户数达到2.6亿人,较2014年底增42%,蝉联全球单只基金的用户数冠军。伴随着余额宝的出现,其他互联网企业也陆续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腾讯的微信钱包、百度的百度理财等等,我国互联网理财市场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随着大量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进入基金公司,导致传统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给我国银行也带来极大的挑战,同时也迫使传统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不断地改进升级。

二、互联网理财的优势

(一)高收益

高收益率是互网理财吸引客户的关键因素,也是目前互联网理财兴起的重要因素。在互联网理财产品刚出现的时期,其理财收益达6%-12%之间。而普通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年收益约0.3%左右。目前,随着互联网理财的收益率回归至正常范围,其平均收益率基本保持在6%左右。

(二)高灵活性

由于网购方便、起购点低、流动性好等特点,这也是消费者青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此外,互联网理财产品可以方便客户及时查看收益和投资赎回灵活便捷,体现出了互联网理财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性,与传统理财和基金相比,超强的流动性为其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三)门槛低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门槛,最低限额往往至少达到5万元,导致大量客户达不到银行理财金额要求而无法享受理财服务。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相较于银行理财产品,起始金额降到了仅仅1元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与资金。投资门槛更加亲民,赢得了众多低资产群体的喜爱,吸引众多投资者和大量的闲散资金,出现单笔金额小,但总量庞大的特点。

三、互联网理财的风险

(一)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理财平台开展业务,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理财的风险始终存在。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关键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数据安全性保密技术会直接影响理财平台的安全性。同时,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也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近年来,互联网理财账户被盗事件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和假二维码等方式,盗取用户安全信息后盗刷资金。例如,余额宝产品上市以来,曾有用户反映余额宝账户资金被盗问题。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许多互联网理财产品采用“T+0”的赎回模式,导致理财产品企业必须以自身资金垫付的方式来确保客户随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需求。对于开展互联网理财业务的企业,其类活期类理财产品规模越大,势必需要准备越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用户赎回。一旦出现大量用户集中赎回,就会导致互联网理财的流动性短缺,基金规模也会大幅度降低。若企业无法承受流动资金的压力,其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动将会出现风险。

(三)市场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促进了其快速发展。但是,对于基金来说,利率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的市场风险。当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金融市场投资环境的逐渐改善而导致的大量赎回,从而带来收益亏损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法定资质上的问题。互联网理财很多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大部分互联网公司仅具有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的资格,未取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认定。此外,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可以购买基金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也尚未对各大互联网理财平台的行为采取监管行动。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也使得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在很多方面上尚未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总之,法定资质的缺失是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所面临的首要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理财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完善网络信息技术风险防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故障、硬件破坏及外部的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网络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金融机构的网络技术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但也存在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支持风险。因此,我们应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重视互联网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大力促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加强和巩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提高互联网信息的安全防御能力。同时,对投资者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警示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只有如此,才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网络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和投资风险。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经营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相关货币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资金流动性控制,结合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货币的流动性控制和满足投资者赎回时的流动性控制,以及对资金动向的预判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做好相应风险的防范。互联网理财业务企业可透过控制债券回购期限和分散投资等方式以增强资产流动性,切实防控流动性风险。

(三)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与风险意识培养

投资者应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对于互联网公司宣传的产品,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对于过高收益的营销宣传要有正确的认识。投资者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全面认识,仔细了解产品协议,明晰保障条款。此外,投资者应提升金融知识素养水平,认识到货币基金投资风险的存在,高收益并非一直维持。而对于互联网理财企业这一方来说,互联网企业要就理财产品向投资者如实告知投资风险,避免投资者形成只赚不赔的错误预期。当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互联网理财企业要及时向投资者提出预警,并做好产品信息的公开。

(四)构建监管体系,加强法律监管

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业务研究,将互联网理财业务纳入其监管范围,全面规范互联网理财业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制度协调和协作,减少监管真空,共同促进互联网理财的法律监管。此外,加强规范互联网理财行业准入资格与退出机制,互联网理财平台应自觉接受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相应约束。完善互联网理财业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随着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发展,投资者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设,在互联网理财产品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时进行偿付,化解部分风险。

参考文献:

[1]刘红英. 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5,(08):59-63.

[2]刘再杰. 互联网理财风险的本质、特征与防范[J].国际金融,2015,(03):66-70.

[3]王莹. 余额宝的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分析[J].中国商贸,2013,(35):64-66.

[4]何泽婷. 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研究[D]. 昆明:云南大学,2015.

互联网理财产品范文第5篇

有意思的是,在OTT业务上已被互联网企业革命的电信运营商们,正在加速踏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他们有何优势和短板?成功率会有多大?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运营商推出的理财“宝宝”们,在用户体验以及投资回报方面,亮点乏善可陈,可能导致人气不旺盛,难以为继。

电信联通急推互联网金融产品,中移动静悄悄

广东联通6月6日宣布与百度、富国基金合作,推出“沃百富”互联网金融产品。目标将中国联通话费账号升级为理财账号,联合百度与联通两家在用户规模、渠道、流量经营的优势,共同发展用户。富国基金目前由于资金量级较小,7日年化收益率在6.12%,暂时优于腾讯理财通(约4.52%)和余额宝(4.66%)。

而这已不是运营商推出的首款互联网金融类产品。在此之前的2013年11月,中国联通已与金鹰基金推出“零元购机”业务;2014年3月,北京电信与银华基金推出“添益宝”;2014年5月,深圳联通宣布与安信基金推出“话费宝”。总体来说,这些产品多采用0元购机、5000元以上预存话费作为基金、用户收益在4%左右,但资金需要被冻结2年(合约期内)。

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忙着抢滩互联网金融产品相比,中国移动目前并未动作。中移动某部门副总甚至反问笔者:“互联网企业的理财产品已非常成熟,收益率不断下滑,电信和联通这时候才想起来做理财,是不是太晚了?”

联通与电信为何抢滩互联网金融?

业内有一种说法认为,电信运营商做理财最大优势是基础用户多。其实电信和联通用户加起来不到5亿,而腾讯微信用户早超过了6亿。中移动坐拥7.85亿用户,2013年营收6619亿元,现金流更加充足。那么中国移动为何选择按兵不动?联通和电信为何着急动手?

多名运营商内部人士对笔者透露其中原委:

1、中国移动忙于TD-LTE网络,而电信和联通的FDD牌照尚未发放,整个集团业务转型乏力,需要制造新的业务亮点。给资本市场讲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无疑是一个好主意。

2、中国移动4G进攻势头太猛,电信和联通3G用户高ARPU值用户正在回流中移动。而采用互联网金融概念做合约机,可以挽留用户继续在网使用两年,度过目前的4G“空窗”期。

3、早在2011年12月底,三大运营商子公司均已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后续发展并不尽如人意,互联网金融是另一个方向、另一支队伍的新尝试。

与互联网抢食金融市场,用户会选择谁?

通过对比,笔者发现,运营商推出的理财产品与互联网理财产品,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

1、运营商还依靠“搭售”。今天,阿里巴巴余额宝、腾讯财付通以及百度、网易等理财产品,用户直接将钱转移到到互联网平台上,就可以计算收益。而运营商推出的产品,往往是促销型的“购手机”、“缴话费”等等,还要参与其合约计划。

2、资金有“冻结期”。互联网理财产品公开透明,资金进出比较自由。譬如,腾讯的理财通,每天收益是多少元,打开APP一眼就看得清清楚楚。而运营商的理财产品收益却显得比较模糊,一般资金都要被“冻结”两年。

3、门槛太高。互联网理财门槛比较低,而运营商推出的理财产品,多数最低价在5000元以上。中国联通之前推出“零元购机”活动,用户抵押5000元在联通可以获得一款手机,并且满足每月用够其规定的套餐话费,在两年后可以拿回押金。

4、收益很一般。互联网早期推出的理财产品,多数年收益在4%以上,最高达到7%。如今,多数理财产品跌进了3%时代,而运营商与基金公司合作,大多中间还被拨一次毛,利润更低。银华基金今年3月与北京电信推出买货币基金零元换手机活动,从运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基金销量没有显著增长。亦有知情人士称,余额宝与电信的合作第一天也才卖出去270台左右。若按货币基金0.33%的管理费计算,10亿元的预存话费,基金公司获得的收益为330万元,但是剔除基金公司耗资系统开发和人力成本,剩下的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