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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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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翻译范文第1篇

关键词:归化;异化;《鲁拜集》;黄克孙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5-0212-01

一、引言

翻译界向来有归化与异化之争,归化与异化主要体现在对语言代表的文化成分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归化主张译文以源语文化及原作者为归宿,异化主张以目的语文化及译文读者为归宿(郭建中,1998:12)。到底孰轻孰重,不同人看法也不同。鲁迅主张异化,他认为翻译“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傅东华先生主张归化。他在《〈飘〉译序》中说:“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转自杨才元,2001:96)。在翻译过程中,有时译者想尽可能地把原语所承载的各种文化信息转译到译入语中,因此异化是他们的第一选择,但有时译者希望译入语读者很容易地理解并接受译文,这时译者更倾向于采用归化的策略。因为归化可以使译文更接近于目的语表达习惯,使目的语读者可以很轻松地读懂并接受译文,换言之,想对于异化而言,归化可以使译文读者用较小的努力读懂译文。本文用黄克孙的《鲁拜集》译本,分析指出归化与异化是相辅相成的,即使在黄克孙的归化译本中,也有异化的成分。

二、《鲁拜集》简介

《鲁拜集》是波斯大诗人,当时著名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奥玛·海亚姆(Omar Khayyam)的四行诗集。 《鲁拜集》也称做“柔巴依”,和我国的绝句相类似。《鲁拜集》早在十七世纪便有拉丁文的译本,十八世纪有有德文和英文译本。最早将奥玛·海亚姆的《鲁拜集》介绍给西方人的是费兹吉拉德,他翻译的《鲁拜集》的成就是被世界公认的,被评论者称为是“两位时空相距三千英里之远并七百年之久的小诗人的最令人称奇的合作”(郭沫若,2003:75)。菲译获得巨大成功,成为英国文学的一部分,也成为各国争相翻译的原本,其汉译本也丰富多彩,郭沫若,黄克孙,梁实秋,李霁野,孙毓棠等名家都曾全译了《鲁拜集》。黄克孙的七绝译本独树一帜,钱钟书认为黄克孙的“译诗雅贴比美FitzGerald原译”(转自邵斌,缪佳,94)。而黄克孙的译本正是采用了归化为主的翻译策略。

三、归化为主,异化为辅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深深地植根语言,语言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深深地打上了文化的烙印。一个民族的语言最适合表达该民族的文化。每种语言的词汇语法都是其特定文化造就的结果(谭载喜,2000,15)。比如第七首,后两句为:“The Bird of Time has but a little way/To flutter-and the Bird is on the wing.”原诗用了一个隐喻,把时光比作小鸟,这两句黄克孙译为:“白驹此去无多路,岁月无情已着鞭。”黄克孙把“时光之鸟”归化成了“白驹”,而白驹过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典故,黄用中国的典故代替了原文中的“时光之鸟”,这样更加迎合中国读者的文化心理和阅读习惯,使读者自然地感受到了时光的短暂和人生的易逝。这样的例子在黄克孙的译本中不胜枚举。如第八首的“寒食與花朝”,第十首的“汨罗江,铜雀台”,第十六首的“石崇”,第十八首的“李广”,第三十首的“兰陵酒”,第六十首的“钟馗”,第六十一首的“杜康”,第六十三首的“碧落黄泉”,第六十七首的“汴湘”等等都是中国人熟悉的典故和人物,显然黄克孙采用的是归化的策略,迎合了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但同时原作的异域色彩也消失殆尽。虽然黄克孙的《鲁拜集》主要采用的是归化的策略,但有时也会采用异化的策略,比如在第四首中的“Mose”和“Jesus”,黄克孙分别翻译成了“魔世”和“耶稣”,并在后面加了注释。又如第五首中的“Seven-ring’d Cup”,他直接翻译成了“七环杯”,并加了注释。这些异化为译文增加了异域特色,使读者感受到不同的文化带来的愉悦感。但纵观全文,黄克孙是以归化为主,异化为辅的。

四、结语

由以上几例可以看出,黄克孙侧重于归化,但有时也会采用异化的策略。归化让译文流畅自然,地道生动,但译文的文化色彩尽失。异化反应异域文化特色,再现了原文的“异国情调”。评论家往往会偏向其中一种翻译策略或原则,而反对另一种,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两种策略是同时存在于一个译本当中的。即使同一个译者,在翻译不同作品的时候,其采取的策略也会不尽相同。而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文化也彼此交融,渗透,为了让让外国文化被目的语读者了解,接受,可能会更加偏向于采用异化的策略,而归化只是作为异化的补充存在。

参考文献:

[1]Karlin,D. Rubaiyat of Omar Khayya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寒食翻译范文第2篇

关键词:汉诗;模糊;翻译

中图分类号:G1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03-0172-01

模糊,是语言的基本特性之一,是一种基本现象。从语言产生的角度来看,语言必定是模糊的。语言是伴随着人类文明产生的,是人类认识世界表达自我的工具。而世界上的许多客观存在对人类而言,并不清晰,而是模糊的。另一方面,出于语言表达的需要,人们故意使用一些语义模糊的词语以适应不同的交际需要。以模糊达到某种语用目的,是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诗歌是我国文学的瑰宝,是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珍贵遗产,诗歌中大量朦胧的描写和意境的烘托正是诗人巧妙地运用了模糊语。通过对这些模糊语的分析,对翻译我国古代诗歌有一定的帮助和启示。

一、汉诗的模糊性

诗歌长于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所谓“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春之精神写不出,以草树写之”(刘熙载《艺概诗概》)。诗人习惯按个人感情选辞藻完成意象,主观色彩极浓,所用语言简隽空灵,具有一种朦胧的美。诗歌是抒情的产物,而情感作为一种生理现象,缺乏明晰性,无法作量化的分析,更无法以可推论的形式描述,所以语言大师在诗歌面前常常感到困惑而笔拙词穷,唯有借用模糊词语表达感情。此外诗歌的语言及表达特点决定了诗歌的模糊性,诗的语言是高度浓缩的语言,历代诗人都追求语言的凝练,以求“一语胜人千百”、“语不惊人死不休”,而高度凝练的语言,由于信息量大,外延包含广,最具模糊性。因此诗歌可以唤起读者的无限来遐想。但同时也给诗歌翻译带来了不小的难题。

二、汉诗英译的原则

翻译一直以来是以“信”为要旨。在翻译中,将原文的准确语言译为模糊语言或将原文的模糊语言译为准确语言,似乎有不忠实之虞。但实际翻译的情形往往复杂多变,如果不能灵活的运用语言作为翻译工具,而一味地追求字面上的“忠实”或“相似”,而很可能会陷入“死译”的泥淖中。事实上,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的互相替换在翻译中应用得相当广泛,尤其是在诗词的翻译中。

1.译者可以将原文的模糊语言译成准确语言

如《昆仑》中“夏日消融,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的“人或为鱼鳖”译为“Menarefish’sfood,too”(赵甄陶译)。原文不是说人变成了鱼鳖,而是葬身鱼腹之意,引文将其转化为准确的语言,但原意并未丧失。若是直接译成“Turningmenintofis

handturtle”则显然有违原义。

2.可以将原文的准确语言译成模糊语言

如唐代诗人张说的诗“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Fletcher译为“My eagerness chases the sun and the moon. I number the days till I reach home. The winds of autumn they wait not for me but hurry on thither where I would be.”译者用模糊语言“thither where I would be”代替准确语言“洛阳城”,而在第二行点出“home”,使译作更易理解了。

3.有时也可用译入语的模糊语言翻译原语中的模糊语言

如杜甫《佳人》里的“新人美如玉”被译为“Sweet as a lily or a rose”。原文用“玉”来比喻美人,而译文则用“lily”和“rose”,更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和英美人的思维方式。从以上的例子可以说明,翻译中巧妙地运用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的替换,能够增强译文的表达力,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原文的精髓。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翻译中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之间的替换并不是随意而行的。

三、结语

古代诗歌是中国五千年灿烂文化瑰宝中的精粹,既有以高度浓缩语言抒情达意,简洁含蓄的特性,又有各个时期诗歌特有的诗行结构的要求。在这两个要求的作用下,可以说中国古代诗歌的模糊度是最高的,模糊信息的翻译是一个十分微妙的问题,也是诗歌翻译的关键所在。在处理诗歌中的模糊信息时译者在追求精确表达的同时,更要注重模糊的审美效果的传递。语言的模糊性绝不是糊里糊涂、模棱两可、不可把握的同义语,而是精确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一言以蔽之,译者只有正确理解语言的模糊性,才能在翻译中更好地传达语言的精确性。

参考文献:

[1]陈位祥.诗歌与模糊修辞[J].暨南学报,1993,(2).

[2]贾文波.汉英时文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寒食翻译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示语汉英翻译;翻译方法;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151-0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公示语已经成为市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示语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文明发展的代名词,也是城市国际化程度的具体体现。保证公示语汉英翻译的合理、有效、科学,将在城市形象树立、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应该积极探析公示语汉英翻译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实际汉英翻译水平,保证城市公示语能够准确有效地发挥其示意功能。

一、公示语概释

1.公示语的含义。公示语是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指示、提示、显示、标示与其生产、生活、生命、生态、生林休戚相关的文字及图形信息。

2.公示语的特点。其一,公示语应该具备简洁性的特点。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示语,其在词语、字母构成上都要坚持用词简单、句型简练的原则,如Saloon词汇的使用。其二,公示语应该具备直接性的特点。公示语应该能够直接传达出信息,使得公众第一时间明白其含义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其三,公示语应该具备规律性的特点。随着我国国际化程度的发展,公示语被越来越大量使用,很多大众化的公示语已经形成自己惯例,具备自身的规范性。

3.公示语的功能。由于公示语针对的是广大公众,其需要结合公众的社会需求、行为需求和心理特点来设定,因此公示语的功能性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指示。这是公示语最基本的功能,在公示语汉英翻译中的Bank,Store,Tickets等都起着指示性的作用。其二,提示。也就是以公示语的形式去告诉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Danger,Caution,Emergency Use Only等词汇的提示作用。其三,限制。其主要起到限制行为的作用。其四,强制。这类公示语主要是要求人们遵守公众行为规范,如No Parking类型的公示语。

二、公示语汉英翻译缺陷探析

随着我国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各类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的陆续举办和开展对公示语汉英翻译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起到了强烈的催化作用。但是,就公示语翻译在实践中的应用而言,其效果不容乐观。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的缺陷:

1.语言层面上的错误。语言层面上的错误是最低级的错误现象,却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可见。其一,单词拼写上的错误。这可能是翻译人员的疏忽,或者是排版上出现问题,很容易出现此类问题。其二,忽视大写字母的使用。常常看到在超市的服务台附近看到小写的“information”的标志,正确的写法应该是首字母大写或者全部大写以保证规范和醒目。

2.词汇层面上的错误。其一,具有相似或相近意思词汇的误用、混用。英语词汇众多,往往相同意思的句子和词汇会有很多的相近词汇,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实现对等的。但是往往由于译者忽视了这些词汇使用的条件性,在公示语的翻译过程中任意调换,似乎将不同含义的词汇视作相同,而事实上这些词汇虽然有着相似或相近意义,其使用环境是不同的。最明显的例子是Export,Exit,Way out三个词语的误用很严重。有地城市地铁将自动扶梯的标志“请勿将身体伸出梯外”翻译为“Do not be out of the elevator”,混用了elevator和escalator,且不够简洁明了。其二,词汇使用的多余。其三,语法错误严重。如有的门卫室设置这样的标示语“Do not parking”;还有的会议室张贴的公示语为“Please set mobile phone to silent”,不仅繁冗,而且语法错误贻笑大方。

3.公示语缺乏统一性。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缺乏公示语统一的意识,在各个工程开展、完毕之后,没有对于公示语的规范和标准的统一界定。因此就出现了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公示语却有着不同的表达。最浅显的例子在于道、街、路的翻译,还有很多地方依然使用汉语拼音的译法,使人混淆、费解。对于此方面的翻译完全可以实现以“Avenue”、“Road”等词汇来表达,以促进城市公式语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三、公示语汉英翻译缺陷之原因剖析

目前的城市公示语汉英翻译已深入中国民众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但各种错译、误译屡见不鲜,我们应该正视这样的现实,以归因视角去开展原因的探析。总的来说,造成目前公示语汉英翻译缺陷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政府在市政建设过程中缺乏对于公示语设置的重视,难以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现阶段,相关的政府部门不仅仅缺乏相应的公示语管理办法,在开展公示语制作的过程中,也缺乏监督和管理,使得误用英语的现象很普遍。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市政建设工作不仅仅需要满足国内人的需求,也要凸显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国际化程度。其二,翻译人员自身的问题。在职业精神上,缺乏负责的态度,忽视了城市形象的维护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语言翻译能力上,译者自身的基础英语应用能力不足,从事翻译工作时很容易出现低级错误;在公示语特性的把握上,对于公示语的特点、功能性不了解,难以有针对性地实现汉英翻译;在中西文化差异上,缺乏深刻的研究考查,难以翻译出符合目标语文化、习惯的公示语。其三,公示语制造企业的问题。一方面,其在与客户沟通方面出现问题,使得错误的词汇出现在公示语标牌上;另外一方面,其自身英语基础能力有限,难以协助客户做好英语错误的纠正。

四、公示语汉英翻译的策略探讨

1.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注重城市国际化发展。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公示语汉英翻译工作,将其视为城市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一部分,积极加大资源投入,将城市形象的树立做到细微之处。详细来讲,首先,成立公示语翻译管理部门,实现与翻译机构的合作,执行相应的城市公示语汉英翻译标准,保证各个地区的公示语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其次,强化公示语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其在制作的过程中,有专业的人员在场,避免出现常见的错误。最后,积极发挥相关公示语管理部门的作用,开展全面的公示语纠正行动,将现阶段城市中出现的各种公示语错误逐一矫正,实现整个城市公示语的规范发展。

2.不断提高译者自身的业务水平,加强公示语专业培训。在公示语汉英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于翻译质量的好坏是至关重要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积极培养市民精神,高度重视公示语的翻译工作,将其视为自身责任的一部分;其次,不断提高自身英语翻译水平,尤其是在公示语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再次,深刻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争取做到公示语翻译的精准、地道,符合国外人的语言、文化习惯;最后,注重公示语的功能和特点的研究,以此为基础开展公示语翻译工作。

3.高度重视公示语制作流程监督,保证公示语的准确性。对于公示语标牌的制作单位来说,首先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进行标识语的制作,保证表示符号、语言、文字的精准。同时也要强化企业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尤其是英语标识语内容的培训,为更好协助客户打下基础。一旦发现公示语翻译中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客户沟通,防患于未然。

综上所述,公示语汉英翻译不仅仅体现了城市国际化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更体现出译者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度。作为专业的英语翻译工作者,我们应深入研究公示语汉英翻译理论,更重要的是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严格杜绝各种翻译错误、缺陷,实现公示语汉英翻译的精准、地道和规范。

参考文献:

[1]罗.从功能翻译理论视角谈公示语翻译[D].西安外国语大学,2012.

[2]伍艺.功能翻译理论视阈下的公示语英译[D].中南大学,2011.

[3]霍亚领.目的论下三亚市旅游景区公示语英译探析[D].中南大学,2012.

寒食翻译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由于中英文使用者思维方式的不同,中英文表达习惯的差异,为了实现意义的准确和表达的贴切,在中英文互译时,特别是对语言准确性要求更高而自身又有着特殊行文特点的法律语言中,一些常用的翻译技巧显得十分重要而有效。

    翻译由于其涉及跨语言、文化交流性质,语言学习中被认为是重要而难以掌握的一项技能。法律翻译中,由于法律文本模糊而又精准、简洁而又繁复的语言特征,以及法律语言本身特有的表达方式和专业术语,加之法律翻译常常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要求,这使得法律翻译对译文在语言质量要求近乎高,对译者在英语及法律专业知识方面要求也较高。本文拟对法律翻译中实用的一些技巧作一简略介绍,其中有的在一般翻译中也可见到,因其在法律翻译中具有较强的使用价值,也一并列出。

    一、增词

    由于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同,所以在表达同一事物或概念时,可能会用不同的词或短语。所以在将中文翻译成英文或把英文翻译成中文时,就有可能要增加一些词,以便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至于到底应该增加哪种词或多少词,这并没有特别的规律,完全由译者按照原文译文的表达及上下文来确定。例:Subject to Article 5.4(c) below, in the event that a Party fails to make its capital contribu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such Party shall be liable to pay simple interest to the Company at a rate equal to [default interest rate] per annum on the unpaid amount from the time due until the time the full outstanding amount including penalty interest is paid to and received by the Company.

    参考译文:在遵循以下第5.4(c)条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未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全额或部分出资,则该方应就欠缴的出资额按年利率[ ]的单利向合营公司支付罚息,计息期为该笔出资的应缴日期至该笔出资及罚息全额支付,并由合营公司收到之日。

    解释:译文中的“计息期”在原文中并没有对应的英文词,但译者在翻译这个句子时,考虑到加上“计息期”这个词会更加通顺、更加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所以在译文中就加上了“计息期”这个词。

    二、省略

    由于中西方人士的思维方式不一样,对表达同意事物或概念所用的词也不一样。所以,向增词技巧一样,在翻译法律语言时,有时也需要减词。减词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把介词省略,也可以把位于动词省略,甚至可以把一个从句省略。译者在运用这种减词技巧时,就应当根据上下文意思和译文的表达习惯,合适地选择省词。在省词时应注意的是,译者绝对不可以随便省词,切不可因为省词而改变了原文的含义。如果这样,那就改变了这种省词技巧的原有功能了。

    例1 If any guarantee is required as security for any external financing of the Company approved by the Boar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8.2(c)(v), and if the Parties agree to provide guarantees in relation to such financing, the Parties shall severally guarante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Company under such external financing in proportion to their respective interests in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at such time as the guarantee is giv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参考译文:如果合营公司董事会依照第8.2(c)(v)条批准的外部融资需要以保证形式提供担保,并且双方同意对该融资提供保证,则(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双方应按当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比例分别各自对合营公司的义务提供保证。

    解释:在原文中,“such time as the guarantee is given”本来是个定语从句,但译者在对其进行翻译时,根据上下文意思和逻辑关系就直接把它翻译成了“当时”。尽管作者省略了一个从句,但并没有改变原文的意思。在经过这样的省词后,译文反而更加通顺,更加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

    例2 The growth of capitalism and the competition for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have led to a never-ending stream of new business instruments and techniques and sophisticated markets, each with its own communication system, its trading rules and its procedures for clearance and settlement.

    参考译文:随着资本注意的发展以及国内、国际业务的竞争的加剧,新的交易手段和商业技术层出不穷,市场变得更加专业化、更加成熟,每种市场都拥有自己的通讯系统、自己的贸易规则和自己的清算结算程序。

    解释:原文中有“has led to”这个动词,但在译文中译者省略了它的中文对应词。译者这样的省略的目的是为了使译文更加通顺,更加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尽管译者这样省略,其译文并没有改变原文的意思。

    三、语序调换

    由于译文语序和原文语序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在将原文翻译成译文时,必须调整一些语序,以使译文符合译文语言的表达习惯。在调整语序时,有时必须把在原文中后面表达的词放在译文中前面表达,有时要把原文中前面表达的词放在译文中后面表达。在调换位置时并没有特别的规律,原文中的词在译文中既可以放在前面,也可以放在后面,甚至可以放在中间。这完全视上下文的需要。译者在处理词的位置时完全可以自行斟酌处理。

    例1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o establish the Company promptly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JV Law, the EJV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参考译文:双方特此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依照合资企业法、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本合同的条款及时成立合营公司。

    解释:尽管原文中“in accordance with the EJV Law, the EJV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等词作为状语被放在后面,但在译文中按照中文的习惯被放在了谓语的前面。

    例2 Neither Party shall have any liability to the Company except to the extent of its agreed capital contributions. The Company shall be liable to its creditors to the extent of its assets.

    参考译文:任何一方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合营公司应以其资产对其债权人承担责任。

    解释:原文中的“except to the extent of its agreed capital contributions”和“to the extent of its assets”在句子后面,但在译文中,它们的对应中文翻译却在句子中间。

    四、词义转换

寒食翻译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翻译教学 英汉思维模式差异 语言 体现

1.引言

语言与思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思维是语言的内核。英语和汉语的产生背景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反映了中西文化及其思维方式的差异。因此,要掌握好两种语言并在其间进行译介,就必须对两个民族思维方式的异同有深刻的了解。笔者认为,在了解了英汉思维差异的前提下,翻译课的教学者应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思维训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如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结合的能力,逆向思维与顺向思维转变的能力,主体思维与客体思维融合的能力,以及运用哲学思维、交际思维、模糊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为翻译活动打好基础,进一步推进翻译教学的发展。

2.英汉思维的差异在语言中的体现

(1)英语重意合,汉语重形合。

英语民族的思维方式的特点是注重形式逻辑,但也不排斥逻辑思维。与英语民族相比而言,汉民族更加注重直观思维方式。汉语是表意语言,具有多维的空间性特征,其符号是出于对自然界客观事物的模仿。汉语是依靠词语和词语之间所含意义的逻辑联系来实现它们的连接,所以汉语组句的自由性大,语法规范强制性相对较小。而英语就有严格的主谓结构,句子层次分明,语法规范要求教强,弹性较小。描述事物发展时,在时序的先后、事理的因果、空间的大小等方面英语和汉语表达都有很大的差异。

(2)英语的抽象性、客观性;汉语的具体性、主体性。

英语民族注重客观事物对认识的影响,西方哲学崇尚的就是一种理性的对科学和自然的研究。因此,他们对主、客体有着严格的区分。而汉语民族注重“人”的影响,强调人对客观事物的影响力,因此,对思维的主客体的区分没有英语民族那么清晰。这种思维方式的差异反映到语言上表现为:汉语中多用有生命的名词作主语,而且常用人称表达法,当人称不言自明时还经常省略人称表达;而英语则多用无生命的名词作主语。在句式的使用上,汉语中多习惯用主动句,而表达相同的意思时英语中则很多时候用被动式。如:车修好了。(The car has been repaired.)

(3)整体和个体――“散点思维”和“焦点思维”。

中国人偏好综合,导致思维上整体优先。中国传统哲学习惯从整体上把握对象,因而要准确认识事物,就必须从多角度去观察事物,从而对事物的描述上就会带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和多义性。反映在语言上,汉语描述一个事物时,常常有不自觉的思维重心的转移,也就是中西比较语法学家们所说的“散点透视”,即描述时多层次,慢慢铺开。与之对应的“焦点透视”,是说西方思维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往往从某一特定角度对其进行客观细致的描述。

(4)句子结构和篇章结构的差异。

英汉思维方式的差异使得两种语言在表达上产生了不同的习惯。如西方人喜欢开门见山的表达方式,直截了当。而中国人则喜欢铺垫,渲染,层层推进,最后才说出中心意思。也就是说,一般英语句子重心在前,而汉语句子重心在后。在行文风格上,英语更为简练、客观,而汉语则比英语更多地运用重复和拟人等修辞手法。在谋篇布局上,中国人写文章往往表现出把思想发散再收拢回来的模式,是一种螺旋式思维方式。

3.英汉翻译中可运用的思维方法

特定的思维方式决定着特定的语言结构,而思维上的变化又会影响和反映到语言上来。基于以上对中西思维差异的大体归纳,中外大量学者总结出了许多思维方法运用于英汉翻译实践。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总结出以下一些思维方式以用于翻译教学中。在教学中,教学者若能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翻译能力的提高将大有裨益。

(1)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结合。

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对语法形式的要求很严格,这就要求在汉译英时要注重语言的组织性和逻辑性,增强形式逻辑观念,在汉译英时更多地运用意合法,在透彻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尽力实现“形似”和“神似”的统一。

如:学得有趣,效率就高;学得很苦,效率就低。若按汉语的思维,这句话就可能翻译成:Learning with fun,efficiency will high;learning very drudgingly,the efficiency will low.而按照英语的思维习惯和行文方式则应翻译成:Learning is more efficient when it is fun;less efficient when it is drudgery.

(2)主体思维与客体思维的融合。

汉语不需要把动作的主体与对象在语言形式上分析得一清二楚,在施动者不言而喻的情况之下施动者经常在句子中被省略。在翻译成英语的时候,就必须突出主体的明确身份。由于思维模式的偏差,在翻译的过程中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之间的转换很有必要。如:

①应该重视保护环境。

应译成:Great attention should be given to environment protection.

②你的病会治好的。

应译成:Your disease will be cured.

③He is engaged in letter writing.

则应译成:他正在写信。

在否定问句和反意疑问句的问答上也体现出了英汉语主客体的侧重倾向,这一点是很多英语学习者和翻译者容易弄混的,在教学中应对学生强调其差别。如:

――Doesn’t he like to eat?

――①Yes,he does.(不,他喜欢吃。)②No,he doesn’t.(对,他不喜欢吃。)

――She wasn’t here last night,was she?

――①Yes,she was.(不,她在这。)②No,she wasn’t.(是,她不在这。)

这两种问句的回答反映出英语民族注重自己对客观事物的看法,而汉语民族则是注重和另一交际方的呼应。在翻译中就应十分注意,适时地作一些思维角度的转换,将主客体思维相融合,灵活地运用,才能使译文自然、传神。

(3)逆向思维与顺向思维的转变。

逆向思维是指源语与译入语从截然不同或完全相反的角度来传达相同的信息。不同的民族在表达和描述一个事物时所采取的角度及其思维方向有时是很不同的,有时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比如在时间先后的表达上,英美人和中国人的表达就是截然相反的。英语中back指过去的时间,而forward则指未来的时间;而汉语里面“前”指过去的时间,“后”指未来的时间。如不注意就会造成误译。如“我们已经讲到故事的后面去了”一句中“故事的后面”按英语的习惯不能翻成behind the story,而应该是ahead of the story。另外,英语的叙述顺序一般是从小到大,从个体到整体,从一般到特殊,而汉语则完全相反。英语的顺序是日,月,年,而汉语是年,月,日。再例如在写信封时,中国人的习惯是先写国家,省份,城市,街道,门牌号,再写收件人,而英美人则完全相反。在翻译教学中,学生最容易着眼于局部意义而忽视总体意义,侧重语言因素而轻视非语言因素。所以,在翻译到一定阶段时,必须引导学生进行调整,使翻译尽可能贴近原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4.总结

英汉互译中,引起交际受阻的往往是英汉两种语言有较大差异和出入的地方,这种差异不是在用词上,而是两种语言中无法建立对应认知语境的词汇层面以上的东西。本文强调在翻译教学中培养学生对中西两种思维方式的异同的比较认识,帮助学生有意识地习得英汉两种语言在各个层面上的差异,有利于他们克服母语的负迁移,培养他们运用正确的思维方式来灵活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翻译的能力,这是更好地达到翻译教学的目标的基础和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罗山川.形象思维与信达雅[J].中国翻译,1998,(5).

[2]王寅.英汉语言宏观结构的区别特征[M].外国语,1992,(5).

[3]张美芳.中国英汉翻译教材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4]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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