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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宾语前置是古代汉语的特殊句式,与现代汉语相比差异很大,如果对这种特殊语序辨别不清,将会妨碍对古书文意的正确理解,因此,它历来受到古代汉语语法研究者的重视。根据前人对宾语前置的分类,本文认为宾语前置可分为陈述句中的宾语前置和疑问句中的宾语前置两大类。
关键词:《论语》 宾语前置
[关键词]“是” “之” 宾语前置 标记 焦点理论
〔中图分类号〕H1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08-0143-04
一
1.1 上古汉语里有这样一类宾语前置类型的句子:
秉国之均,四方是维。(《诗经・节南山》)
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左传・昭公十五年》)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左传・僖公五年》)
当臣之临河持竿时,心无杂虑,唯鱼之念。(《列子・汤问》)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左传・僖公五年》)
关于这一类型的宾语前置句(下文为讨论方便,称之为“强调式”),目前学术界有两种通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是、之”是代词,复指前置宾语;① 另一种把“是、之”看成是助词,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② 两种看法孰是孰非,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还很难有一个公允之论为各家所信服。石毓智、李讷(2001)运用焦点理论解释并论证了先秦汉语里的宾语前置现象是一种焦点表示法,此外还说明“是、之”也是一个复指的代词。[1] (P34-43) 应当说石、李二人的解释,在对先秦汉语宾语前置现象理论层面上的阐释确实是全新的并且也是有效的。特别是对代词宾语出现在疑问和否定两种句法环境中的前置现象的解释是令人信服的,然而在对先秦汉语强调句法环境中的宾语前置(即上文所提到的“是、之标志的宾语前置)现象的解释,本人认为缺乏足够的证据和严密的论证。主要的疑点有三:一,强调式”的宾语前置从焦点理论角度来看是否等同于疑问和否定两种句法环境中的宾语前置现象?二,强调式宾语前置中的“唯(惟)、是(之)”能否看成是焦点标记?三 ,“是、之”到底是代词还是助词?本文尝试使用焦点理论考察强调式宾语前置现象,并回答以上疑问。
1.2 焦点是句子中某语法单位的一种功能属性,它是说话者所强调的重点。焦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根据徐杰、李英哲(1993)的界定,认为“狭义的焦点,一般指的仅是那些用特定的语法形式标明的句法单位”,“而对焦点的广义解释则以说话者强调的重点这一本质属性作为出发点,来识别焦点成分,归纳其特征”。[2] (P81) 这里我们所说的“焦点”,运用的是狭义的定义,因此焦点自然跟句法关系极为紧密。
1.3 焦点表示方法在汉语里常见表示法有三种:语序焦点表示法;焦点标记;重音转移法。先秦汉语宾语前置是基于古今汉语基本语序为SVO的一种调整,是用特殊的语序来加强语气。当然这是采用语序焦点表示法,对解释先秦汉语宾语前置现象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然而我们知道作为焦点的三种表达法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大多数情况下是兼容的,示例如下:
(1)小李昨天去了北京。|昨天小李去了北京。
(2)小李昨天是去了北京。|小李是昨天去了北京。|昨天是小李去了北京。
(3)小李昨天去了北京。|小李昨天去了北京。|小李昨天去了北京。
以上三组例句可以看成是现代汉语里三种焦点表达法的兼容现象。在古代汉语也有兼容现象,至于重音转移法,古人实际读音不便拟测,所以本文只讨论前面两种表达法。
二
2.1 众所周知,上古汉语宾语前置最为常见的两种形式为疑问句代词宾语前置和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上古汉语句子的基本语序是SVO,出现SOV的语序,是用特殊的语序来加强语气。尽管都是通过语序变换来加强语气,但是两者的焦点特征不一样,疑问句环境中的宾语是疑问代词,其焦点特征要比否定焦点特征高。因为否定本身并不具有焦点特征,只有在特别强调时才成为焦点。徐杰、李英哲(1993)认为“否定的中心就是句子的焦点”。[2] (P83) 李宝伦、潘海华(1999)也认为“不”是对焦点敏感的算子。[3] 所以疑问和否定环境下,需要强调宾语,只需要调整宾语的位置(否定句宾语尽量接近否定词)就可以了,这符合上古汉语实际情况。如:
(4)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公羊传・隐公元年》)
(5)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6)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7)三岁贯汝,莫我肯顾。(《诗・硕鼠》)
而本文要重点考察的强调式宾语前置,由于它本身不具备任何焦点特征,因此在强调宾语时根据焦点理论可以采用语序焦点表示法、焦点标记两种方法。在考察上古汉语语料时,我们发现强调式宾语前置往往是把两种方法综合运用,既需要调整宾语位置,同时又需要标志焦点标记,从这点来讲它和疑问以及否定是不一样的。如:
(8)王惠土方征?(《合集》6442)
(9)王勿唯土方征?(《合集》6444)
(10)用稽后人享,唯丁公报。(令簋)
(11)我民迪小子,唯土物爱。(《书・酒诰》)
(12)申伯,王瓒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诗・崧高》)
(13)岂不谷是为?(《左传・僖公四年》)
(14)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尚书・牧誓》)
(15)使君怀怒以及鄙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听。(《左传・宣公十二年》)
(16)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尚书・牧誓》)
(17)古之圣王,唯此之慎。(《国语・周语》)
关于例(8)-(11),唐钰明(1990)认为:助词“惠”和“唯”在使用上虽有差别,但作为提宾标志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它们都加在宾语之前,是提宾标志,且属于“唯宾动”格式。例(12)、(13)产生较晚,句中的“是”介于宾语和动词之间,属于结构助词,归入“宾是动”格式。尽管两者有结构方式上的差异以及历史层次不同,但二者作为宾语前置句却具有质的同一性。[4] (P121) 由于“唯宾动”格式里的“唯”以及“宾是动”格式里的“是(之)”提宾信息较弱,二者都具有标志提宾这一基本功能,那么两者结合变成的最佳组合方式则为(14)-(17)例。
2.2 以上的论述可以看作是回答了第一个疑问。现在再看看第二个和第三个疑问。强调式宾语前置中的“唯(惟)、是(之)”能否看成是焦点标记?“是、之”到底是代词还是助词?从上文论述来看,我们倾向于把它们看成焦点标记。主要的理由有:第一,目前的焦点理论的研究者都认为现代汉语最典型的焦点表达形式(焦点标记)是由“是”构成的“(准)分裂句”,[2] (P81) 或者直接把“是”看成是现代汉语标志焦点标记 。[1] (P34) 袁毓林(2003)将句尾助词“的”和“是”结合起来构成“(是)……的”结构,它不但可以标记窄焦点,也可以标记广焦点,而且可以将焦点圈定于结构范围之内。[5] 然而没有人谈到古代汉语里具体的焦点标记。受上述观点的启发,并根据焦点的广义和狭义概念,我们完全可以将具有“用特定的语法形式”“来识别焦点成分”的“唯”、“是(之)”看成是古代汉语里强调式宾语前置的焦点标记。第二,从焦点理论来讲,构成焦点标记的成分不是一个单纯的焦点标记,因为单纯的焦点标记是不存在的,它必然属于一定的词类,因而必然要表现它所属词类的语法特点,也必然要遵循该词类的语法规则。首先“唯”是一个语气助词,起到强调语气的作用,并非是一个固定的提宾标志,因此它的提宾信息较弱,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个辅助它的成分共同圈定宾语的范围,实际上也就是焦点的范围。那么结构助词“是(之)”便能出现在“唯宾动”结构之内,或者说“宾是动”结构能够和前者整合为“唯宾是动”的焦点强势表达结构。唐钰明在考察上古汉语“唯宾动”式的演变历史层次时曾揭示了这一蜕变的途径:“唯宾动”+“宾是动”“唯宾是动”。[4] (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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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现在我们再考察“是、之”的词性问题。石毓智、李讷(2001)认为它们是用作附着成分的复指代词。如果把它们看成是复指代词,必须能解释以下问题:作为附着成分的复指代词的“是、之”语音是否弱化了?语义如何落实?语法结构如何分析?它们的来源问题是什么?
2.3.1 石、李一书援引普通历史语言学中著名的“Wackernegel规律”:附着成分倾向于出现在句子的第二个位置上。并认为该规律也作用于先秦汉语,但受到焦点表达的制约,其语序变换规律为:“在先秦汉语里,焦点化的附着成分(受事代词)必须居于句子的第二位置――动词之前和主语之后”。[1] (P41) 其后论证过程根据现代法语、英语和汉语代词出现在动词之后的宾格时语音有弱化现象,并假定先秦汉语代词跟现代汉语或者英语中的情况一样,当用作受事宾语时,也弱化为一个附着成分。
姑且不论现代汉语是否跟现代英语一样也有宾格代词语音弱化现象,单究其论证过程是以一个虚假的前提(假定先秦汉语代词跟现代汉语或者英语中的情况一样)作为论证的基础,就是不严密的,何况先秦汉语跟现代汉语的语法结构和语音形式也千差万别。即便是一样,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代词宾格弱化现象也是出现在动词之后,而并非是在动词之前,而且,动词宾语提前是为了强调,只会“重音转移”,绝不会出现语音弱化现象。
2.3.2 如果按照石、李一书的解释,作为附着成分的复指代词“是、之”是复指前置的宾语成分。作为代词出现,在语义上应该是实指的,不能忽略,但实际上却反而易造成语义的格难通。
2.3.3 同样,如果按照石李一书的解释,那么作为附着成分的复指代词的“是、之”是复指前面的宾语成分,本身应该还是代词。前面我们说过,单纯的焦点标记是不存在的,它必然属于一定的词类,因而必然要表现它所属词类的语法特点,也必然要遵循该词类的语法规则。既然是代词,它本身也应该是宾语,即结构中出现了双宾语。这种结构中的双宾语首先从语义上很难讲得通。其次,语法结构上很难分析。它们跟后面动词的关系孰近孰远,孰亲孰疏,实难解释,跟现有的语法体系很难圆融相通。
此外,按照焦点理论的解释,语序变换只涉及代词,实词不能直接位移,必须补上一个附着成分后才可以进行语序的调整。那么下面这些例句中宾语本身已经是代词了,似乎没有必要再进行复指。如:
(18)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论语・公冶长》)
(19)皆我之自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20)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21)若狄公子,吾是之依兮。(《国语・晋语三》)
(22)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孟子・离娄下》)
以上例句中的前置宾语均为代词,如果把后面的成分再解释为代词复指的话,这跟代词固有特征不相符合。代词一般是代指名词或名词词组等成分,绝无代词再指代代词的现象。所以上述例句中的“之”只能解释为结构助词。
2.3.4 从来源角度来看,“是、之”作为附著成分的复指代词,只能解释为语序变换被焦点化的一个前移附着成分。那么没有迁移之前的状况如何?其过渡阶段在汉语史里又如何表现?石、李一书没有交待,我们无从得知。
我们认为把强调式宾语前置里的“是、之”解释为助词,标志宾语前置的焦点标记。这样“唯宾是动”便可以合理地解释为由甲骨文时期的“唯宾动”跟后期的“宾是动”结构的共生相融的一个固定结构。因为从一开始“宾是动”结构里的“是”其实就是一个助词,但是在上古汉语里它的代词更为常见,所以削弱了它作为助词的表现力,因而需要一个更强势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唯宾动”便能和它结合产生表现力极强的“唯宾是动”。现代汉语里“惟命是从”、“唯利是图”、“唯你是问”这类成语仍然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就是明证。
三
我们认为“唯…是…”从表达焦点的功能上讲与现代汉语里的“是…的”相似,也是将焦点圈定于结构范围之内,而它主要是用来标志上古汉语宾语前置的专属焦点标记。对于“惟利是图”、“唯利是图”、“唯你是问”这类成语中的“惟”,按照徐杰(2001)的定义,应该是一种“焦点敏感式”,[6] 也就是说,它不像纯粹的焦点标记词“是”一样,惟一的目的是为了表达焦点,它还有其他的功能,跟“惟”相连的成分比较容易成为所在句子的焦点成分。再根据我们前面的论述,“是”作为助词,便完全有可能在结构中充任纯粹的焦点标记,而且不易产生歧解。这样“唯宾是动”结构综合运用语序焦点表示法和焦点标记法,当后来宾语位置后移完成时,这种强势结构只能在现代汉语里找到它的孑遗了。
[参考文献]
[1]石毓智、李讷. 汉语语法化的历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徐杰、李英哲. 焦点和两个非线性语法范畴:“否定”“疑问”[J]. 中国语文,1993,(2).
[3]李宝伦、潘海华. 焦点与“不”字句之语义解释[J]. 现代外语,1999,(2).
[4]唐钰明. 甲骨文“唯宾动”式及其蜕变[J]. 中山大学学报,1990,(3).
[5]袁毓林. 从焦点理论看句尾“的”的句法语义功能[J]. 中国语文,2003,(1).
【关键词】绿化配置;滨水景观;滨水植物
随着国民生态意识的萌生,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富裕,开始追求精神上的享受,以使身心在快节奏的社会中得到舒缓和松弛。在城镇建设方面,也同样更加重视构建多种优美的自然景观,营造悠闲舒适的环境,反映历史和文化的沉淀。人们尤其热切期待着水边构筑开放空间,让这里流水潺潺,绿荫蔽天。因此滨水景观的概念也应运而生。
城市滨水区是构成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重要部分,并且是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中兼具自然地景和人工景观的区域,其对于城市的意义尤为独特和重要。 营造滨水城市景观,即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把人工建造的环境和当地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增强人与自然的可达性和亲密性,使自然开放空间对于城市、环境的调节作用越来越重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健康而完美的城市格局。
在现今城市景观建设中,构建城区中的滨水绿带及水体,形成了水陆相依、空间开阔、贯穿城区、联系城郊的景观和生态走廊,对优化现代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具有突出的作用,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而富有自然野趣的滨水植物在构建城市滨水绿带景观中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城市滨水绿带及水系中,考虑水体本身的生物群落的培育和生态功能的保护重建,以及模仿自然水系中水陆边缘的生态、景观的连续性,在城市滨水水系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城市滨水驳岸下水体边缘种植各种生机盎然的沿岸滨水植物构成了自然野趣的绿化景观,形成滨水绿带中水草飘荡、游鱼可数的独特完整的生态构成和健全的水体生态河道景观。
城市滨水绿带中的滨水植物不仅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吸收水中的污染物,对水体起净化作用,是水体天然的净化器,以生态驳岸形成的岸栖生物栖息环境为基础,通过种类组成结构合理、丰富稳定的滨水绿带和岸边滨水植物群落的培育、恢复,形成各类植物群落和生态景观连续过渡,具有水陆交融的自然优美的景观和健全生态功能的城市水系、园林水体的滨水地带,让人们真正享受到“碧波荡漾,鸟语花香”的自然美景。
滨水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品种繁多,从陆生逐渐过渡到沉水,层次丰富。此外滨水植物的株形、叶形、花形也各具特色。滨水植物群落的形成为野生动物、水鸟和昆虫提供栖居地,正是由于这些水生动植物的不断繁衍和相互作用,使城市滨水水体成为具有生命活力的水生生态环境。
滨水植物是生长在水中或潮湿土壤中的植物,包括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城市滨水绿带及水系中运用的滨水植物资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沉水植物:其根扎于水下泥土之中,全株沉没于水面之下,常见的有苦草、大水芹、菹草、黑藻、金鱼草、竹叶眼子菜、狐尾藻、水车前、石龙尾、水筛、水盾草等。
2、漂浮植物:其茎叶或叶状体漂浮于水面,根系悬垂于水中漂浮不定,常见的有大漂、浮萍、萍蓬草、凤眼莲等。
3、浮叶植物:根生长在水下泥土之中,叶柄细长,叶片自然漂浮在水面上,常见的有金银莲花、睡莲、满江红、菱等。
4、挺水植物:其茎叶伸出水面,根和地下茎埋在泥里,常见的有黄花鸢尾、水葱、香蒲、菖蒲、蒲草、芦苇、荷花、泽泻、雨久花、水蓑衣1种、半枝莲等。
5、滨水植物:其根系常扎在潮湿的土壤中,耐水湿,短期内可忍耐被水淹没。常见的有垂柳、水杉、池杉、落羽衫、竹类、水松、千屈菜、辣蓼、木芙蓉等。
滨水植物具有造景功能,并在城市滨水景观绿带中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用不同的色彩点缀着滨水岸线及驳岸,使水面和水体变得生动活泼,加强了水体的美感。不同形态和色彩的滨水植物,会引起人们的各种心理活动和戏曲性效果,挺立在水中的宽叶香蒲和芦苇,阳光下的倒影或在薄雾笼罩的朦胧姿态,使人浮想联翩;月下的芦苇和荷塘的月色,诗一般的宁静,给人一种神秘之感;而菖蒲、睡莲、慈姑、黑三菱、千屈菜等,美丽的花朵竞相开放,迷人的色彩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此外,在开阔水面上,还以可布置浮床、浮岛,在岛上栽培水生花卉,形成"水上花园",为水面增添景色。如宁波北斗河水面上的浮岛,打破了原来单调沉闷的水面,给水体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滨水植物不仅有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还具有净化水质的功能。针对城市滨水水系中存在的复杂多样的污染,在设计配置滨水植物群落时,应选择抗污染和对水污染具有净化生态功能的植物群落,目前已知对水污染具有较强的净化作用的湿生滨水植物有茭白、芦苇、香蒲、水葱、灯芯草、菖蒲、慈菇、凤眼莲、满江红、水花生、菱、水鳖、杏菜、菹草、金鱼藻、墨藻等。由于水系对物种迁移扩散的廊道作用,外来湿生水生生物如水葫芦、大米草、一枝黄花等对水系生态环境的影响已引起广泛的重视。总之,在城市滨水沿岸地带种植滨水植物会使水质清澈、水体生态稳定,并且能够美化水体景观、净化水质、保持河道生态平衡,因此说滨水植物具有重要的生态恢复功能。
利用植物根系具有较强的穿扎固土能力,在坡面上和消落区(最高和最低水位之间的水位变化区)种植耐水湿的乔灌木和地被植物,一方面减少地表径流,另一方面防止或减轻水流、波浪对河岸的侵蚀和冲刷,起到固土护坡作用。同时,植物的根茎叶的生长对土壤具有改良作用,增加了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改善了土壤结构与性能,提高了土壤持水性,增加了土壤抗侵蚀能力。所以岸边种植滨水植物既能保持水土起到固土护岸作用,又能提高河岸土壤肥力,改善生态环境,所以通过种植植物来固土护岸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可行的生态护坡形式。
滨水植物是良好的绿肥,又是好的饲草,它们营养丰富,生长很快,水中的氮、磷被它们吸收后转化成蛋白质等营养物质。所以在种植滨水植物时,可有目的地挑选一些利用价值较高的滨水植物如绿萍、浮莲、水花生、水葫芦等。再在水中放养适量鱼虾和水禽,适时收获水产品,使水体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生态环境,从而获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总的来说,在城市滨水地带各种滨水植物群落的合理布局和科学培育,帮助构建出城市中绿色型的生态水体,不仅美化了环境,更重要的是增进人们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景观自然优美、生态功能持续稳定的城市水系和园林水景。
参考文献:
[1]李尚志 著.《滨水植物与水体造景》. 第一版.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7.
[2]刘滨谊 著.《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 第一版.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3](日)河川治理中心 编. 刘云俊 译. 《滨水自然景观设计理念与实践》. 第一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关键词】冲填土;淤泥质土;基坑支护;块石挤淤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沿海建筑越来越多,而沿海地质又以淤泥质土较多。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施工案例,探讨单层地下建筑淤泥质土方开挖工程的支护方案,采用放坡法块石挤淤方案代替旋喷桩进行基坑支护的施工方法。
一、工程、地质条件分析
青岛唐岛湾北侧原地貌类型为滨海沉积地貌,后经人工吹填、回填形成地表约5m左右厚度的冲填土层,呈灰黑色~黑色,很湿~饱和,质地均匀,以流塑状态的淤泥、淤泥质粉质粘土为主,韧性低,干强度低,粉砂含量约在10%~20%,局部为淤泥质粉土。该层土形成时间3年左右。
地下稳定水位高程在1m左右,年变幅约1m,即基坑土方开挖时地下稳定水位枯水期在0m高程附近。
原始地表高程大部分在4~5m之间,相对平坦,拟建工程地下车库底板高程在-0.8~-1.2m,采用桩筏基础。
地质勘查报告中建议机械开挖,基坑支护方式,上部采用自然放坡方式,坡度1:1.25,下部建议采用垂直开挖,灌注桩+排桩支护,即在基坑外采用深层搅拌排桩止水,基坑边采用旋喷灌注桩支护。
二、支护设计方案分析:
本工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0000㎡,基坑边坡周长约600m,基坑开挖深度5~7m。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主要开挖土方为表层饱和流塑状冲填土,基底局部能挖到原始沉积淤泥层。
结合相邻工程基坑开挖的情况,勘察单位建议:结合基坑支护在基坑外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排桩止水的方案进行施工,在基坑内可采用明沟集水排水。
在与基坑支护设计单位沟通后,通过对周边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冲填土层虽为饱和水状态,但渗透系数较小,透水性较差,开挖后地下出水量很小,在冲填土层设置降水井效果不明显(周边工程有采取排水板静压固结冲填土的,但效果不明显,而且工期太长),因此放弃止水帷幕方案。因基坑开挖深度在5~7m左右,考虑到工程周边20米内无建筑物,放弃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支护并垂直开挖方案。
最终考虑采用放坡开挖,同时进行锚喷支护的方案。
因流塑状冲填土在开挖时极易流淌,特别是挖到下部5m深以后,顶部滑塌距离能达到20~30m远,边坡存在大面积坍塌的风险,而底层淤泥土因沉积时间较长,并均有一定的承载力,相对稳定,因此采用放坡开挖的关键在于维持冲填土层边坡的稳定性。但自然放坡的缺点是①增加外运土方的工程量②边坡喷锚施工面太大且不易施工③基坑上沿材料场区距离在建工程太远而超出塔吊的运输半径,因此对本工程基坑边坡考虑采用二级放台放坡法,边坡上部2m厚土层采用自然放坡,坡度1:2,边坡中部二级平台宽度3~4m,采用块石挤压2m厚,边挖边抛块石边用机械压实,形成稳定层并可作为施工临时道路,下部2m厚碎石挤压入边坡,通过块石层自重将基坑边坡下部冲填土稳定住,修坡后及时下锚杆挂网喷浆,防止雨水进入边坡。
具体设计方案如下:
1、基坑支护结构体系:
(1)支护单元划分: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开挖深度划分支护单元。本工程共划分了9段,4个剖面。
(2)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放坡支护。
2、地下水控制,采用"坑内明排"方案,基坑坡顶通过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排渗入基坑侧壁,坑内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通过设置排水沟、集水坑采用明排方式排水;基坑成型后在基坑侧壁砌筑砖胎模封闭基坑,基坑支护施工或使用期间遇雨季时应加强排(降)水,确保基底无水。基坑施工期间须加强排水措施,基坑每20米设置集水坑一座(500x500x500mm)进行排水。
3、主要结构、构件控制:击入式土钉,倾角15度或90度,采用φ20二级螺纹钢,长1.50m,间距2.00m,水平通长设置1φ14做加强筋,面层坡顶水平延伸1.5m;边坡挂网喷射层c20细石混凝土护面,采用φ6.5钢筋网,网格间距300×300mm,面层厚度80
mm;采用放坡支护形式,上部按1:1.5放坡,下部用块石置换冲填土压坡脚,坡比为1:1,坡面设置2排土钉,水平通长设置1φ14做加强筋;每5m2设置一个导水管,l=500mmφ100pvc,倾角5度,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工程监测,基坑监测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并实施。本工程按照二级基坑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本基坑设计要求必须进行坡顶水平位移、沉降位移监测,位移与沉降变形监测基准点宜设置在2倍基坑深度范围外。
5、施工要求:土石方工程应分层开挖,与支护施工配合进行,下层土石方开挖应在上层支护面层及土钉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开挖临近设计坡面应采用人工修坡,减少扰动,边坡开挖修整后应立即初喷,尽快钻孔,推送土钉、注浆;钻孔必须满足设计图上的孔径、深度和斜度要求,成孔后应该及时安装土钉并灌浆,钻孔过程中要密切注意了解锚固段的岩性及厚度,遇到风化严重或软弱夹层时,可以采用套管跟进等方式,以免孔壁塌陷或卡钻;坡顶地面宜进行硬化封闭,以防止基坑外地表水渗、排入基坑;考虑基坑开挖及基础、地下建筑的施工周期较长,基坑开挖前,应对基坑周边的地下设施,尤其水、电、通讯等设施进行全面了解,以杜绝因施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本工程施工前须查明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现状,必要时拍照或录像;对塔吊及井架、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重型荷载的布设需经基坑设计单位同意;先注浆后插杆(或注浆管与土钉同时放入孔中),注浆时注浆管必须先插到孔底,然后退后50~100mm,开始注浆,注浆管随水泥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浆溢出,应及时补注;杆体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土钉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对于因超挖低于设计标高的超挖部分,应用级配砂石填平。
三、施工方案的确定
原设计图纸中要求分层开挖、分层支护,但实际情况是,因开挖深度较浅,考虑土体的流塑特性、修路石渣的成本、修路石渣的外运,根据现场试开挖的地下水和坍塌情况,最终采取了一次性开挖到底的方案。
基坑内土方开挖路线由主入口中部进入基坑,边开挖边修路,直接开挖到基坑中部并挖到基底标高,然后从中央向周边辐射开挖。坑内土方采取自然放坡开挖,但不能塌至边坡中部二级放台抛石挤淤处,否则块石无法挤入淤泥土内形成稳定混合土层,而会随淤泥直接坍塌进基坑内,造成支护方案无法实施。
边坡的二级放台从主入口向左右两侧同时进行开挖、外运、抛石、挤压,呈包抄状在西侧交圈。
为缩短施工进度,必须要求坑内开挖和边坡抛石开挖同时进行,毕竟主要的外运土方量在坑内,自然放坡开挖速度很快,但边坡需边挖上部淤泥边抛块石,机械停歇较多不能连续开挖,进度较慢。但边坡抛石挤压未完成前,内部开挖自然放坡坡顶又不能到达边坡处。
冲填土的好处是开挖时流塑性较明显,20~30m的塌方长度,但晾晒2天后,表层会有强度并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边坡抛石交圈后,在机械、车辆的挤压过程中,二级放台会形成较稳定的中间层,再开挖坡底淤泥时,相当于较低了放坡高度,6m深的基坑,顶部2m自然放坡,中间2m块石挤压层,底部只有2m高的淤泥层进行放坡。而且坑内淤泥一挖到底后,地下水位直接下降,冲填土层进一步固结稳定,机械修坡底并挤入碎石时,边坡较上部开挖时稳定性要好很多。
实际施工中,平台部分抛石挤淤先施工,因机械、运输车辆的挤压,其块石换填挤压厚度超过原设计的2m厚,而底部斜坡碎石挤压为后施工,其挤入斜坡淤泥内的厚度小于原设计的2m厚。(原设计斜坡为块石挤压而成,即抛填挤压平台块石时,要求同时将底部斜坡块石挤压完成,实际施工时,因淤泥开挖的深度较大导致开挖范围较大,且不利于平台部分的稳定,此做法在实际施工中未能执行。)
四、实际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就现场实际的土质看,流塑状的冲填土层在开挖过程中随时可能坍塌,地下车库的主体施工阶段也存在边坡坍塌的风险,因此,基坑边坡的支护对本工程显得相当重要。
在实际施工中主要出现了以下问题:
1、工程西北角因有临近工地的施工围挡,现场放线时,基坑坡底线与坡顶线的距离超出用地红线,即局部坡顶线在隔壁工地内,
隔壁工地的施工围挡已经搭设,如果按原设计方案放坡,可能会造成对方施工围挡成片倒塌。
解决方案:对原设计坡顶部2m厚的自然放坡层进行局部加固,采用打入木桩或者换填石渣护坡顶,必要时提高二级放台的标高并增加二级放台换填石渣的厚度。从实际效果看,坡顶沿斜向换填石渣加固的方案比木桩要好。对需加固位置的二级放台的块石必须采用大石块,越大越好,可保证其挤压的深度和宽度,以增加其稳定性。
2、工程西南部分与二期用地交界处,是整个场地的最低点,形成一个水湾,常年处于雨水浸泡状态,土层水分极度饱和,边坡抛石至此处时,原2m厚石渣抛块石挤压过程中,出现向基坑内滑移、塌陷现象。
解决方案:停止施工2~3天,待土体滑塌基本稳定后,在原设计抛石位置继续二次抛石挤压施工,即相对的增加了抛石层的厚度,压实达到原设计标高。从现场实际施工看,本工程共出现了两次此种情况,坍塌长度在10~20m之间,进行二次挤压后均未在此发生坍塌,从理论角度看,此两处因块石层更厚,反而边坡更加稳定。
3、关于基坑坡脚不稳,局部边坡出现开裂
基坑开挖的过程,实际上破坏了整个土层原先的稳定状态,流塑状态的冲填土层会在重力作用下,象流体一样,存在一种维持原先场地水平平衡的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周边淤泥土的重力作用下,垂直方向上整个基底的淤泥层存在向上鼓起的可能,水平方向上整个边坡存在向基坑内压缩的可能,
解决方案:在基坑开挖护坡完成、挂网喷浆结束后,尽快进行基底换填,及时完成坡脚底部挤压换填,用抛入并挤压密实的块石的重力和喷护的钢筋砼面层,抵消冲填土的重力作用。局部出现小面积的开裂,要加强观察,设置警示带,不要再上活荷载,要在其稳定3~5天后,及时进行修复,避免雨水进入边坡内部。
4、关于局部坡脚影响基础施工,放线不到位现象
此现象只出现在了一个最高层的主楼基础筏板位置边坡处。这是一个施工前的工作未准备认真、施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坡底边线造成的人为因素,完全可以避免。施工技术人员在开挖前对基础的形式、宽度厚度了解不透,在开挖支护时又未能严格控制好边线造成局部筏板砖模无法砌筑。此处主楼位置筏板比出库外墙外凸1200mm,原支护设计时只考虑从外墙外边线预留搭设双排脚手架施工作业面1500mm宽为基坑坡脚,基础筏板砌永久砖模做防水,不需搭设脚手架,基坑内排水可向两侧集水,不影响正常施工。
解决方案:可对局部坡脚进行二次开挖,但不能太宽,只要能满足施工即可,而且及时对破坏的边坡进行封闭,避免雨水进入坡脚。
五、技术经济分析
本工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000㎡左右,基坑周长600多米,挖深5~7m,在实际的成本核算中,参考施工时周边实际市场价格,与最初考虑的灌注桩+止水排桩方案比较,扣除本方案增加的护坡块石和放坡增加的淤泥开挖成本,节约成本100多万元,同时节省工期约30~60天。
见谅的用法是客套话,表示请人谅解,多用于书信。“见谅”实际是古文中宾语前置的语法现象在现代汉语中的遗留,“见”字意思就是“我”,而“见”作为“谅”的宾语被放在了前面。宾语前置是普遍存在于句子中的一种语法现象,一般都包括: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疑问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等。大多宾语前置,要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宾语必须是代词。
二是有宾语前置的标志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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