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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的建筑行业迅速发展,但是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这些情况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正确认识我国工民监理行业的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加以认识,并从行动上予以改进是改善监理行业的有效之举。在实际的建设和总应该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抓住投资体制改革的机遇,拓展建设监理内容;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能在国内外从事监理的队伍;建立起讲竞争、讲法制、讲信用的市场秩序。
1.工民建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对施工建立的认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工民建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的安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倾向,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只是停留在说上,认为干工程是大事,而安全工作应该放在工程之后,未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差,受经济效益、施工工期和质量等问题的制约,监督管理问题往往被忽视了认为只要进展速度赶上了,质量完成了,建筑工作就完成了,忽视了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在监理事业中存在着多方的主体,然而在我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对于各方的机制和各方的主体责任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各方相互推诿,监理不到位,很多工程无人管理,出现管理的真空地带,在出现安全事故时,缺乏及时救助
1.2监督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不能满足监督管理的需要。在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中,为了控制成本的需要,往往忽视了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开发,有的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往往只是在迫于检查压力下设置了一些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但是都是未经过专业化培训的人员,甚至是从其他部门临时抽调出来的人员,几个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人员数量上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数,从而无法满足工作上的需要。这样就导致了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很低,尤其是兼职的监理人员只忙于自己原来的本职工作,不能正确认识到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对国家颁布的法律及法规根本不当回事,也不认真的其进行学习了解,认为没什么大问题就没关系,不能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再出现问题后没有及时的消除隐患,及时的整改,导致最后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
1.3缺乏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的基础。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关系着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对于工民建施工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在目前我国的工民建施工企业中,一直缺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缺乏有效地领导机构,施工企业领导由于思想上重视,往往在行动上难以落实,并没有建立切合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的施工企业根本没有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有的只是设置一个临时的未经过培训的安监员,也没有关于安全监理的组织规程和约束机制。其次是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目前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只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是对于违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曾经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出事之后,只是用一笔赔偿金息事宁人,并未从制度上和思想上重新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法律的漏洞以及安全惩罚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很多施工单位抱有侥幸心理,弱化了其安全意识。
2.促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的措施
2.1加强对施工监理的认识。“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在建筑业之中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是由于建筑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对于工民建也是如此,所以监理是安全的最主要的防线,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是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关系到工程落实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企业领导者摆脱安全与经济效益脱钩的观念,重视安全教育,在人力和物力上加强对安全施工管理的投入,保证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将眼光仅仅地限于工民建的施工质量以及进度、资金等方面的控制,而是应该放眼于长远,考虑到使用者长远的利益。
2.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不仅能够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更能够有利于落实安全法律法规,针对目前工民建施工企业中监督管理体系不足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个是坚持领导负责制,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首先领导要加强思想认识,把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自己权限范围内,建立明确的安全章程,树立安全监督典范,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组织员工身上,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一旦出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以充分保证安全监理的观念深入人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得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且将安全监责任作为员工考核依据纳入奖惩体系;其次就是要完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专门针对工民建行业的安全法律体系,填补法律行业的空白,其次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上,增加关于安全监理的规定和约束,对于安全监理的落实作出法律性的强制性要求,并且在法律条文上完善法律惩罚机制,增加安全意识。
2.3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素质。对安监人员的教育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内容要以人为主体,以安全教育为中心,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通过安全培训,增加其安全知识,提高其对于安全隐患的鉴别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保证安全监督管理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地为安全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结语
可以看出,安监在工民建事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学科。然而工民建安监事业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改善安监问题并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多方面,全方位上至领导下到员工各层各方面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民建施工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工民建事业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1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2.2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3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概念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
安全监理是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是“行政执法、法人负责、群众监督、企业管理、职工守纪”,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宏观管理、督促,而施工现场安全主要靠承包商的微观管理。
按照我国现在的招投标法,中标企业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小项目,也就是将工程进行分包。于是一个工程项目就有许多个施工单位。而这部分小的施工单位资金不充足,没有进行安全防护设备的添置与维护,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损,埋下施工安全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疏于管理。
二是企业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重,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三是工程建设中注重工程质量与进度,不为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环境。
四是施工企业工人的劳动素质不是很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流动性大。
五是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六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一切利益都与企业挂钩,现在的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于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不管大小都要进行处罚,对企业的全体员工都有影响。
七是工程监理单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以监控。
三、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过多,竞争激烈,监理企业为了获得工程项目,陷入恶性竞争的局面。同时,监理企业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监理从业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总体文化水平不高。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2、监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在监理单位过多,造成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监理单位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相互之间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使得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得不到保障。同时,有些监理企业自身的实力不够,转而采取挂靠的方法获得工程项目,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培训机制不健全、员工的职业素质得不到提高、待遇较低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机制,这些都令监理公司很难健康稳定地发展。
3、工程监理得不到重视重视
当前,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使得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没有办法按照规范展开。同时一些监理公司为了获得中标的项目,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很难有效地进行,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往往推脱责任。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忽略了对安全施工的监理。
四、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在施工安全监理中对施工现场中主要危险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在对施工“四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过程中,电梯井门口必须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以保障人员安全。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顶层楼梯口,随施工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预留洞口,必须采用用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网格大于20cm要另外加密。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层通道口: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多层建筑棚顶满铺木板或竹笆,高层建筑棚顶须双层铺设。同时,还必须对机具、车辆、暂设电器、高温、高压容器及原始环境中遗留下来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另外,立杆的架设必须符合除顶层可以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接头不可设在同步同跨内。剪刀撑、横向斜撑等也必须符合架设要求,保障施工安全。对于脚手架,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应对照已经申报的脚手架搭设方案对脚手用材及搭设构造等进行逐项检查。务求做到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预制块上。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连墙件的水平距离不大于7m,垂直距离不大于4m,并应规范合理设置脚手剪刀撑。
五、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就必须事先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
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危险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动场所,也存在于施工场所周围区域。能否及时发现危险源,并加以解除,是施工能否安全进行的前提。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事先编制好危险源排查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排查,直到做到万无一失。同时,还应该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做进一步的交流,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新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加以解决。
2、开工前的安全审查是加强安全监理的前提
(1)资质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2)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规章制度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进场设备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设备和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
(5)安全技术交底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是安全监理的关键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是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关键。为此,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重点监督、检查施工设备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次,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监理人员要旁站监理;最后,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加强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与建议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必须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例如:召开工地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等。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可以驾驶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从而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监理人员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避免较大的安全问题。
一、开工前交接桩事项
1.交桩内容:全线(即本合同段)平面控制桩、转角桩、方向桩、大中桥、涵洞和重要结构物定位桩等;高程控制桩;控制桩的护桩
2.交桩要点:路线起、止控制桩与国家固定控制桩(平面、高程)的连接关系及精度;全路线由几个勘察设计单位分段承担设计时,应检查结合部桩位(平面、高程)连续关系及精度;路线跨越两个不同的高斯投影带,勘察设计单位应考虑并解决坐标换算的问题;重要桩位丢失过多,应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补测。
3.接桩。交桩数量和精度已满足施工要求时,承包人应签署接桩文件。
二、桥梁施工测量监理
1.开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下列内容并以其结果作为批复承包人申请开工报告中测量工作准备情况的依据:承包人的测量组人员数量、资质、测量仪器种类、、数量、精度级别、及工作状态;全线(本合同)控制桩(平面、高程)恢复情况及复核精度;护桩的恢复和补充(按正常施工)情况;即将开工路段和构造物的施工测量及放样情况;桩的制作、埋设、保护情况。
2.施工中。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安排测量监理组进行下列工作:检查、批复承包人路基施工中测量、放样自检报告;按合同规范和路基施工监理程序要求,复核承包人路基施工中边桩位置和高程测量结果;检查、批复承包人路基验收测量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路段复核测量;检查、批复承包人路面(包括结构层)施工放样自检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路段复核放样;对桥涵结构物中重要工程部位,应对承包人测量、放样自检报告组织复核测量;检查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测量、放样复核工作是否办理;经历雨季或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时间间隔,如每隔半年督促承包人复核全线(本合同)控制桩,并审核其测量成果。
3.竣工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测量组进行下列工作:检查承包人全线(已竣工路段)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检查承包人全线(已竣工)桥涵及其他设施竣工竣工验收的测量资料,按总监或驻地高监要求组织复核测量,审核批准测量报告;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检查、督办总监、高级驻地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他测量工作。
三、施工测量、放样核验
1.开工前检查工作。在开工前,应检查承包人如下测量内容:人员及仪器配置情况、仪器精度及使用状况;桥位桩、基线桩以及重要部分桩位测量、放样工作;护桩精度及分布;监理复核测量内容和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扼要复核设计图纸上全桥控制桩的关系,以及全桥平面和工程尺寸关系。桥梁工程测量放样工作的检查和复核,应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与桥梁工程师研究和协调进行,以测量监理工程师为主要负责人。测量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测量组人员,检查承包人测量放样工作,测量工程师和桥梁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测量报告后,决定监理复核测量内容。
现场测量、放样过程中或资料审核时,如确实存在精度或其他问题,应由承包人测量人员解释,必要时指令复测部分或全部桩位,如确系设计问题,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复承包人测量放样报告,并把该项执行结果和批复意见报总监(高监),以作为批准开工申请报告依据。同时绘制并张贴于监理办公室全桥测量资料示意图。示意图上列出导线点坐标表、桥位及分部桩位坐标表、导线距离和夹角资料表、桥位及分部桩位放样资料表、路线曲线资料表、水准点表等。
2.施工测量检查要点:一般经常性的检查包括高程、平面控制基点桩、桥涵中心桩及测量资料的复测、核对;布网是否通视,不受干扰,基点埋石是否牢靠,编号是否清晰;桩制总图的检查;补充的水准点、桥涵中桩精确与否;各种测量方法如二级坐标法、直角坐标法、方向线交合法操作正确与否等等。
(2)一般大、中桥的三角控制测量。三角网的基线不应少于2条,依据当地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相连,并尽量近于垂直。当桥轴线较长时,应尽可能两岸均设基线。长度一般不小于桥轴长度的0.7倍,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5倍,设计单位布设的基线桩精度够用时应予以利用;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0~120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0。
关键词:工民建施工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几年,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工民建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空间,但在工民建施工过程中,很多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大力开展质量监理工作,这也是保证建筑施工企业或单位、社会、国家以及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而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的必要性,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去解决。从根本上推动监理工作的开展,顺利实现工程目标。
1 开展工民建施工监理的必要性
在工民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其必要性,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
(1)系统化管理的需要。对于传统的工民建来说,几乎都是由建设企业、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没有相对统一的建筑标准。这种情况下的运作模式必然会造成众多的弊端,从而直接的影响到工民建的管理水平,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因此,实施监理工作实际上就是对工民建系统化管理需求的满足。
(2)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市场也在不断的进行整合、调节,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必须要全面、及时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
(3)施工企业、单位发展的需求。建筑业的发展是整体的,而从中的个体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就难以避免彼此之间的竞争。在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单位必须要积极地开展监理工作,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的质量、进度,而这些都是施工企业、单位获取发展条件的关键因素所在。
2 加强工民建施工监理应采取的措施
2.1 工民建施工前的监理
工民建施工前期,应明确监理措施,强化管理控制,做好图纸会审与设计方案交底工作。
(1)监理勘察中发觉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与强制标准、相关合同要求不相符支出,应上报建设单位,并做好勘察设计整改补充。
(2)对开工前准备阶段中的相关问题,设计、建设方应向施工与监理方做好细化说明,进而确保各方明晰设计意图、规范各类施工工艺特殊标准,探究工民建工程结构规划、设备配备、工艺应用中包含的矛盾问题,进而有效降低误差规划设计,消除不良质量隐患。在约定开工前期,工民建工程承包方应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自审管理,并进行审批报表的填写,上报至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全面审核,并出具相关意见,履行确认签字。当组织设计中存在需要整改的内容时,项目总监应通过书面意见核实发回并重新履行报审流程。对工民建新型项目工程、涉及庞大任务量的施工建设任务,应在监理方审核管理后,上报监理技术部门继续审核,出具相关意见,并联合建设机构、专家、相关单位做好协商会审。可通过分阶段审核、创设分布方案,提升工作效率,优化监理管理效果。
(3)对施工建设各项生产要素应做好质量配置监督,就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人员资质做好审核管理,优化成品、材料、构配件相关质量水平科学管控、设备设施管理,施工现场监督审核,新型工艺技术把关。应注重对难点技术工艺问题的科学解决并创设有效实施方案,降低图纸误差,解决矛盾与隐患问题。一旦开工通知下发,建设方应依据计划规定做好现场施工环境的优化协调,确保及时开始施工,预防延误工期造成的不良经济损失。监理人员则应预先对现场道路、场地疏通、水电设施、线路布设做好确认核查,当符合开工要求后则可指令,并做好后续工程疏导管理。
2.2 工民建施工阶段的监理
工民建施工阶段中,应把握薄弱环节,清晰明确控制重点,做好详细规划,选择适应性控制方式、制定管理内容,明确监督标准。
(1)对工民建张拉施工、预应力布设、混凝土结构施工应做好重点控制监督,找到地下防水施工的薄弱环节,以及对后续工程能产生显著影响的施工环节,例如模板施工、钢筋配筋与固定支撑操作等,并强化监督控制。对于创新应用各类新技术材料的项目环节应做好审核控制与实时监督,尤其应注重对操作难度较大、需要高技术水平的复杂曲线放样操作监督管理,提升施工建设水平。
(2)到场施工材料、成品、构件应提交相关审批报表,履行必要的检验监督流程。对于进口材料,则应联合相关商检机构共同监督验收。对于发现的质量水平问题、不满足数量标准状况,应参考供货方与检验方相关记录,并作出索赔申请。对于现场材料的存储环境、操作条件也应做好全面监督审核,依据不同材料属性特征制定科学的储备运送方案,降低二次运输引发的成本费用提升现象。另外,监理人员还应多对施工机械设备养护管理、应用与具体服务状况做好跟踪检验核查。例如对各类现场施工塔吊、脚手架、具有特殊标准规范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前期使用阶段中,率先通过相关安全劳动机构部门的检验审核,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履行手续办理并投入现场施工应用。
(3)施工建设中的各个工序应引入交接控制检验模式,并履行必要的专项检查,确保施工建设相关技术活动的顺利开展。1)见证取样以及送检流程同样应做好现场监督控制,优化管理工民建工程承重部位、材料混凝土试块,受力钢筋的监督见证取样,确保施工阶段各项操作的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基于施工前期勘察规划、施工场地条件环境更新,地下管线、阻碍物质、地质状况、施工水平条件的影响,会形成工程变更事项。对该类问题应科学审慎,基于经济合理目标,通过索赔损失对比,做好利弊权衡,进而实施优化变更监理控制。2)基槽施工验收,应做好地基承载核查,地质状况监督,边坡开挖处置稳定性与支护水平的检验。监督验收阶段中应联合设计勘察方,监督质量部门共同参与,通过现场细化明确衡量相关操作规范标准。倘若操作合理,则应做好验收材料同步签订,否则,应提出可行性整改处置方案,并履行再次的验收组织。3)隐蔽工程应引入自检、报请核准、监督管理、材料验收审核、现场核查、联合专项监督等实践方式,确保其规范操作,提升隐蔽工程质量水平。4)不合格事项应由监理人员签发相关整改通知,并做好复核管理工作。分部、分项工民建工程,应检验其相关施工资料的全面性,做好质量验收,基础核查、结构衡量、安装操作控制管理、抽样核查与安全管控,令其全面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3 工民建竣工阶段的监理
工民建工程完成施工建设后,应对其竣工阶段展开监理验收,通过资料核查、抽查检验、功能校验、规范标准核定、质量验收、安全事项控制做好全面验收监理,把好最后一道检验关口。对各类反映工程质量水平的资料应做好整体审核、监督。通过资质文件核查、质量审批资料检验、方案规划、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材料核准、审核上报材料、质量凭证资料、交叉工序、隐蔽施工工程、分项分部项目检验资料、变更审计材料评估、创新工艺材料、工程项目结构设计鉴定凭证,事故核查与处置管理报告检验,确保综合验收管理的科学、规范、有章可循,提升验收监督管控水平与实践效率。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简要浅述了工民建工程监理管理核心重要性,我们只有明晰监理措施,做好全过程监理控制,才能优化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完善安全监督控制效果,创设显著施工效益,并促进工民建工程的持续、稳定与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