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造价审计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规范审计服务的建议
1.建立注册会计师惩罚和诉讼赔偿机制。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过程,可能致使其丧失独市性的原因在于违规所得的经济利益。如果没有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事后惩罚和诉讼赔偿机制,便不能约束其行为。如果事后惩罚和赔偿机制薄弱,就会使注册会计师违规的预期收益大于违规成本,从而产生违规的动机。然而,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中追究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相关条款还太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迫切需要完善。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职业判断能力的提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高质量的审计的实现。此外,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内部进行专业化管理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即严格区分两类专业人员:一类专门从事审汁工作,具有审计方面的专长;另一类发展成为管理咨询等非审计业务专家,他们分别从事不相容的服务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审汁的超然独立。
3.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委托人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业务,但必须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参与审计的企业提供非审计业务。虽然可以解决形式上与实质上的独立性问题,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取信于社会公众,但这种做法并不能达到社会效率的最优化,且成本的增加有可能对非审计业务的需求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权衡社会效率的丧失与独立性所受到的损害程度,最终做出恰当的选择,明确当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业务收入额及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某一标准时,应该停止其为同一委托人所提供的两种业务之一。
4.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减少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负面影响。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最主要还在于注册会计师并没有从观念上真正认识到独它性对于其个人和整个行、发展的重要价值,仅仅将其视为一种被迫遵守的行为限制,在执行时往往带有消极服从色彩。为此,我们必须在不断完善制度的同时,积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使注册会计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看待独立性,从而避免对于独立性的追求流于形式。
二、造价管理模式的比较
1.全过程造价管理是项目全团队成员都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某个项目相关利益主体(业主或承包商)单独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
2.全过程造价管理中项目全团队采用合作伙伴式的管理模式,强调沟通、信任、相互合作及共担风险以获得双赢或多赢,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单纯的合同契约式管理,易弓I发互不信任和利益中突的对立关系。
3.全过程造价管理是要从项目全要素管理的角度出发去管理项目的造价,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考虑狭义的节约造价而不顾项目工期、质量等其他要素项目对造价变化的影响。
4.全过程造价管理是要做项目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做项目实施周期的造价管理。
5.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包括项目风险造价管理在内的项目全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开展确定性项目造价的管理。
6.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造价确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从建设项目的活动分解和项目活动具体方法分析,根据项目活动的具体情况去确定出建设项目的造价,传统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主要是通过套用国家或地方的建设项目定额的方法确定的。
三、工程造价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必将对工程造价的许多因素给予约定。故而在签订合同时,审计工作应及早介入。应注重合同的严密性、完备性审查。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规定,为结算审计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否则一旦形成不合理条款,就无法更改,使国家和集体利益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工程大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正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审查合同条款时,针对不同的工程,应特别重视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严禁“阴阳合同”的存在。
1.严格要求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每一个送审项目都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分类装订成册,由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所有结算资料要真实完整,杜绝补签资料现象。这样,既促使甲乙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和完整,又可减少造假证据的机会,同时对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更趋规范。
关键词:控制工程造价;审计管理
传统的基建维修审计往往是项目完工后的工程决算审计,这种事后的决算审计无法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致使工程在事前,事中的治理混乱,因为事前事中监督不利甚至造成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导致投资失控,严重影响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广东工业大学新建教学楼施工项目中,我们就转变审计方法,就是要由单纯的工程决算这种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事中审计发展,犯患于未然。下面结合审计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一工程项目介绍
学校新建综合性教学楼项目,主要包括阶梯教室,图书馆、现代化多煤体教室以及办公宣。施工周期为2年,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3000万元。该项目由学校作为发包人,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建设组织管理单位。共同对工程的建设进行控制与管理。
二工程造价审计实施环节
1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约定
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那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建设部与广州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例如在该项目中:技术工一个工日45元,普通工一个工日35元。但合同中没有对45元一个工日的技术工和35元一个工日的普通工约定进直接费。项目造价管理小组参照上述审价惯例,根据广州市标准与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技术工一个工日35元、普通工一个工日25元可以进直接费的条款执行。从而有效解决了虽有合同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普遍问题。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条款的定义必须准确.约定必须完整,不然容易造成工程结算中建设方与施工方各执一词,影响工程审价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又例如底楼施工在开办费的产品保护费这一项列出了0.5万元人民币。实际施工中,由于工期紧迫,底楼的地面面砖先于楼上标段完工前铺贴好,其楼上标段完工后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都要从底楼已铺好面砖的地面上通过。施工单位为保护已贴面砖的完好,在其通道面砖上铺了一层细木工板作保护层,增加了2万元的费用支出。在结算审核中,施工单位提出要增加地面铺设细木工板所花费的产品保护费,审价人员和建设方都没有认可。因为该工程办理过施工招投标手续。这0.5万元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办费中产品保护费一项的投标价,虽然不足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产品保护费用,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开办费包干使用的条款。施工投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应以授标文件中的条款作为计价依据。
2做好材料价格调研工作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没指导价的按信息价,没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的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价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和材料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
在本项目中按学校要求由内审部门进行先期审计,在核实工程量工作中,发现施工方所结算中基础工程中放坡系数不依据土质和开挖深度确定;砖墙工程中,主梁与次梁交换处和框架柱的起止点,不以工程计算规则为准,多算工程量。屋顶装饰所用琉璃瓦由校方白购,由施工方案装,施工方结算中却垒盘参造园林定额,将全部造价计入结算-墙体涂刷时,该扣除的门窗洞口,踢脚线等少扣漏扣等问题。当审价人员让施工单位提供无框玻璃门的拉手、地弹簧、上下帮条、地锁等材料发票,施工单位因没支付材料款,无法提供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审价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采购合同。结果从其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的材料价格中看出,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价高出了材料采购合同价的15%。仅通过核实工程量就核减工程造价几十万元。该情况证明,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份”,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明.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分”,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在合同外另行约定。审价人员只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界定材料供应商让利的情况,做好工程审价中的材料核价工作。
3亲临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审价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审价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II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可以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审价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审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这个项目的审价工作中,审计小组了解到施工单位在轻钢龙骨石膏板墙的施工中没有使用嵌缝油膏,经向工程监理核实情况后,确认为未按图施工,必须对此定额子目进行换算,相应扣除了轻钢龙骨石膏板墙中嵌缝油膏的材料费每平方米30.75元。审计小组查看和清点了灯具、风口等暴露在外的材料后,又查看了安装在吊顶里面的材料。这时,审计人员发现风管的保温材料是离心玻璃棉板,而不是施工单位结算书上所报的橡塑保温板。当即指出施工单位错报了保温材料的材质。这两种材料每立方米要相差上千元人民币。经过调整,扣减了施工单位数万元人民币的保温材料费。
上述例子可以证实,审计人员是否认真踏勘现场,审价的结果往往是大不一样的,如不踏勘现场,仅凭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书上的材料来核实材料价格的话。就有可能发生所报结算书上材料与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有出入.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新晨:
三工程项目审计成果
1完成各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比原概算节省资金200余万元,实现了较大的资金结余。
2纠正了施工中出现的偷工减料,报价不实等种种弊端,避免了不必要的资金开销。
3围绕工程具体要求,在校领导的指示下树立全局观念,灵活处置和化解各项矛盾,配合各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审计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保证了各项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在我国,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的时间并不长,但由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有成功的案例,跟踪审计受到社会公众的瞩目、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建设单位的欢迎。但实际开展跟踪审计的项目目前并不很多,跟传统的竣工后聘请社会中介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相比,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在传统的竣工结算审计中,审减金额或审减率是评价审计价值、审计效益的主要标准,但对于跟踪审计来讲,它不仅控制了工程造价,而且还进行了监督评价和咨询建议,这不仅解决了事后审计的“马后炮”问题,而且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在工程管理中及时纠正,有利于廉政建设。
一、传统的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监管模式
1.政府无法实现有效监督传统的竣工结算审计,建设单位有权自行选择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的审计,而作为投资主体的政府是无法实现对审计过程、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目前的现实情况,还很难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因此,结算审计基本上是一种事后审计,作为工程的投资者,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后一个知道“三超”结果的。
2.结算审计尺度不统一各个中介机构由于资质不同,组成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同,对定额的理解不同,造成了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中介结构所出具的工程造价的报告书不同。工程造价的审计与一般的财务审计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工程造价是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妥协的结果,无法用一个绝对的数值来衡量审计结果的精确性。三方需要协商、需要妥协的地方越多,那么该审计结果的弹性就会越大。
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法规依据
根据《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提供了法规依据。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审计机关纷纷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关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办法也相继出台,全过程跟踪审计已成为趋势,为跟踪审计的项目选择划定了初步的范围。
三、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切入点的选择
跟踪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一种模式,在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是从立项时介入,还是从开工时介入?根据我国目前现有的工程造价审计力量和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程序来看,一般有这样几个切入口,一种是在项目立项阶段,也就是在可行性报告批准以后;一种是项目的设计阶段,即从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始;还有一种是项目招投标完成后,进入项目的实际施工阶段。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通常可划分为策划、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决算等阶段。“跟踪审计”的含义往往被简单地理解为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住在建设工地,像监理工作一样,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实施监督,从有效性角度来看这种安排无疑是最好的,但从审计绩效来看,鉴于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成本有限的情况,这种方式会大大提高审计成本、降低审计效率,所以只有把握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点,变全天候的跟踪为“关键环节”的跟踪,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关键控制点一般放在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等几个环节,对于前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决策环节,一般认为跟踪审计投入的绩效并不可观。因此,目前操作性比较强的跟踪审计的切入点为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四、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关键环节选择
1.设计环节
设计的方案形成及实施阶段是跟踪审计的重点之一。众所周知,在工程成本费用中,设计费只占工程造价的1%~3%,而其对造价的影响程度却达50%~70%。长期以来,我国的设计行业普遍存在重设计、轻经济的现象,设计人员在方案选择过程中,过多的注重方案的前瞻性和功能性,容易忽略方案的经济性比较;另一方面,对结构设计出于安全考虑,尽量取上限的安全系数,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项目的投资。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人员应结合专业知识,主动地分析设计的经济指标,向设计人员提出可行的降低工程造价的建议,及时提出一些设计没有想到的或需明确的问题,以弥补设计图纸深度的不足,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明确设计要求及功能要求后,跟踪审计人员应就控制工程造价提出自己的建议,具体包括:不同方案的造价对比表、建筑指标参数控制情况(例如:层高、檐高、跨度等影响工程类别的指标)、建材选择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其他可控费用等等,这些都要形成书面建议书,作为整个跟踪审计报告的一部分。
2.招投标环节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工程一般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这就形成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标的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合理性界定的问题,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投标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界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定额以及市场价格,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也就是说投标人的投标依据是以企业定额为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为辅。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人员在招投标环节中,应作为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存在,而不应作为标的的编制单位,只有让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人员作为独立的机构存在,才有可能对中介机构以及投标单位提供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作出界定。合理的综合单价是控制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前提。在招投标过程中,作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人员,应加强对标的编制机构中该工程暂定费用的合理性考查,如一些项目措施费用,实际拟使用品牌的价格调查等。
3.施工环节
施工阶段是各造价咨询单位实施跟踪审计操作最多的一个阶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形式。在实施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以及综合单价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的具体措施包括:图纸会审的参与、施工月报表的审核、相关材料的价格咨询、形象进度的取证(现场拍摄、丈量、记录等)、隐蔽资料的会签、变更方案、措施费用的审核、索赔及反索赔涉及费用的认定、月度跟踪审计报告的撰写等等,尤其是有关隐蔽工程的取证拍摄、签证会签及变更方案与措施费用的审核。一般来说,施工单位都是按图施工,质量控制及进度控制由监理、质检部门负责,而隐蔽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在竣工结算时往往因做法、厚度等引起量价争议,所以在跟踪审计中进行适时取证、会签十分必要;另一方面措施费用也是可控的,施工方的管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措施费用发生的必要性、合理性要严格加以审核,切不可根据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的暂估费用一概而论。#p#分页标题#e#
4.结算阶段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结算时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即清单项目单价为固定单价,属不可调单价,工程量则可按实际完成量调整。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阶段,造价跟踪审计人员的关键工作是核准和复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应尽可能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仅仅是计算增减工程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十分准确。如属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项目,均需由设计院、监理、建设方三方确认及审核,并按照标底的编制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的单价,然后对比中标价与标底的下浮比例对该项目的单价进行下浮调整,确定项目的结算单价。
5.项目的后评价阶段
工程完工后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单位还有一项很重要的与控制工程造价有关的工作,那就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总结。其目的是通过对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过程、环节的分析,总结在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分析各阶段的失误,找出引起各阶段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制定和修改一些管理措施,使建设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工程的概算指标体系,通过一个个建设工程使之不断地完善,分析各阶段的失误,找出引起各阶段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制定和修改一些管理措施,使建设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全面提高了工程的概算指标体系,而且也提高了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从而达到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也使得造价控制工作有始有终。
通常情况下,常以约定的工程合同来作为项目结算审核及计价的主要依据,通过合同交易能够明确材料差价、计费调整的方式。审计工程项目主要检查工程项目,签署的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相关设计的内容必然引起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的局部调整,审计与计价人员对此要真正做到审核有序、心中有数,尤其要重视那些分包工程,审核人员对分包工程不能进行重复计价。如,笔者对某防腐工程段进行相关审计,根据合同对应的结算方式,分包合同来确定工程的分包比例,并工程项目的附件材料中标注分包比例,确定非分包的项目内容,笔者进行反复核对,来整合超出分包合同的规定变更内容,最终削减工程项目额外支出费用近16万元。因此,业主方与承包方都要强化合同至上的理念,严格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计价。最终,通过整合、收集项目的资料,来找出经费额外支出的方面,根据规模程度、工艺的差异、企业经营模式,根据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理、科学的核算方法来开展计价审计工作。
分组计价审查法分组计价审查法是将项目工程区分若干个小工程,并将密切联系的项目工程分为一组,在审核小组中计算实际工程量,利用实际工程量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关系,来制定计算实际建筑项目的工程量方法。[1]工程量分组如:(1)挖填地基、基础灌浆、铺设垫层、槽型挖土。(2)项目基础面积、基础垫层、粉刷层、找平层、楼梯麻面、承台体积。(3)屋顶抹灰、地面找平、砌体对墙等。首先进行开挖地基,运输挖土,计算桩基的体积,设置垫层厚度,在整个流程中计算装机基础根据经验公式:桩基基础方量=实际开挖量—垫层工程量一垫层工程量=砌体方量+实际运土量。计价对比审计法计价对比审计法通常应用在竣工工程或尚未竣工的建筑工程,通过不断修正,来与计划工程方量在项目造价方面进行对比,计价对比审计法主要有下列情况,应当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条件来进行审计:(1)在建工程与对比工程采用相同的设计图纸,而施工方法与上部部分出现差异,则工程的基础构件可通过审计法来进行比较,对于存在差异的部分可通过分组计价审计方法来进行计量。(2)在建工程与对比工程的结构设计相同,但项目工程的建造面积存在差异。由于工程项目之间的工程量比例与建造面积比例是一致的,因此审查人员主要是将工程实际的工程量、设计方的单位造价与工程实际结算量进行比较,如果审计的结算工程量一致,说明工程结算不存在问题。[2]反之,则反映建筑项目的结算存在问题,审查人员应及时找出原因,迅速改正。(3)在建工程与对比工程建筑面积一致,而结构设计存在差异时,可先将相同的构件,如厂房中的托架、梁、屋面、柱间支撑等,各个构件的工程量与对比工程机械比较,其余构件则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分布计算。全面审查法全面审查法主要应用于规模小,工艺流程较为简单的建筑工程,同时审计人员组织计价审查的水平较低。
该方法在实际审查过程与实际编制造价差异较小,该方法审查的工程量的范围较全,很少出现预算错误,具有较高的质量比,但增加一定的人工费用。抽点法该方法适用于审计造价高、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的建筑项目,在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要结合计价规范,抽点法具有工作消耗量少、效率高等特点。图集计价审计法该方法应用于一些构件,如便池、电梯井、洗脸池等根据图集计价标准来审计构件的工程量,结合市场的材料单价,根据图集进行计价审计,极大简化建筑项目结算计价审计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总而言之,目前审查人员采用的重点抽查法,笔者建议推广使用全面审查法,鼓励审查人员去工程现场进行察看,逐项排查。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查人员应预先做好审计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理的审计方法,建筑项目结算计价审计工作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除此以外,审查人员要以合同为主要审计依据,逐项审查,仔细判别,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以客观、严谨态度来完成审计工作,才能把好审核关。
作者:赵冰清 单位: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分析;对策
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国重视程度不断得到加大,运用日益广泛,在现实中也取得不少成绩。就我国当前形势而言,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内需,各大工程建设项目纷纷上马,这正是工程造价审计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机,此时研究工程造审计现实意义更为强烈。
一、研究概述
工程造价审计是独立于建设单位,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和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具体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实施的审核与监督;并通过审计监督,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编制方法的合法合规性。
工程造价审计的意义重大。
第一,具有“合法”意义。工程造价审计可以审查工程造价方案是否真实可靠,审查建设资金使用以及招投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第二,具有“提高”意义。工程造价审计可以客观的评价建设效益,促进建设单位总结建设经验,反思问题进而预防解决问题,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第三,具有“趋同”意义。开展工程造价审计是拓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范围和丰富审计内涵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趋势,在国外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审计的对象广泛。从形式上来看,工程造价审计对象是指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崭新审计领域,工程造价审计需要提供的审计资料与以往的财务审计有所不同。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投标资料等;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材料、联系单、摄影摄像资料等。从本质上看,指的是相关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活动。与活动相关的是各种人财物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也是工程造价审计之中要面对且捋顺的工作内容。
二、工程造价审计存在风险
正是因为工程造价审计对象广泛,内容复杂,与其它审计项目相比敏感性更强、审计环境更为复杂、更加注重沟通技巧、更需要专业判断等业务特点,加之建筑经济本身固有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工程造价审计更容易产生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工程造价审计容易引起失误
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性使它从策划到决算环节众多,变数较大。既要经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等基建程序,同时又要经过计划、概预算、实施过程中追加投资以及最后决算。环节多且易生变故,人材物条件、自然条件、建设者主管认识等众多因素都会导致变化。如人材物的因素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的因素就很多,市场可以调节价格,政策法规也可以影响原料价格。价格一旦发生变化,成本就会变化,进而导致整个工程活动发生变化如变更设计、扩大规模、增设项目等等。再如建设者的主观认识发生偏差,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也会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带来变化。等等。这些情况的存在,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和难度,各个环节、各个要素稍有把握不准就容易引起审计误差甚至是失误,审计结果就会受到影响,同时也可能给审计人员带来审计责任。
2.工程造价审计不可避免失误
工程造价审计不仅因工程建设的环节多变数大而可能产生风险,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的工程审计造价审计滞后性的实际工作特点,也难免会产生风险。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单位对工程造价审计的介人,在时间上大都是滞后的。往往是工程已经进入施工阶段甚至是结算阶段,审计部门才接到审计指令。工程造价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不同,实践性更强,一些审计证据必须从社工现场才能获得,一旦错过时机,要对某一具体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分析,困难程度就很大,有的现场已经面目皆非,根本无从考究;隐蔽工程已经覆盖,其“真实面目”无法看清,获取不到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又怎能发表准确的审计意见?由此可见,由于审计滞后的现状,风险不可避免。
三、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分析
造成工程造价审计的风险有根本原因,也有直接原因。若果说制度上的和管理方式上的是导致风险的根本原因,那么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的人员素质和操作问题就是直接原因。
1.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认识存在分歧
工程造价审计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分不开的,然而就当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的认识还是有分歧的,这种分歧会导致工程造价审计出现方向的偏差。分歧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性质划分上,有人认为工程项目建设是市场行为,工程建设的双方属平等市场主体,应该用合同法来约束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为。还有人认为国家建设的工程项目大部分多为财政性资金,其目的是为了公用基础、公益性事业的建设,认为行政参与的成分多,应该用审计法来约束。由于对工程建设本质的认识不同,工程建设认定的文书也有多种形式,不光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财政部门的评审报告,还有社会中介造价咨询报告、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报告等等。不同工程采用不同的报告文书,甚至同一工程的不同环节也有不同的报告。不光会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也会给造价审计的工作带来影响,造价审计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这些文书的认定会存在审计风险。特别是当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与司法部门的司法鉴定报告意见相左时,风险更大,这类事例在现实中屡见不鲜。
2.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存在漏洞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存在漏洞,主要是建设方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工程项目建设在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本上一般比较重视,千方百计控制成本,然而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往往不重视,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有些工程项目建设甚至都没有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即使有内控制度也纯粹就是为了应付外部检查,根本未执行等等。就已经制定完整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执行的情况来看,执行效果也不如人意。或因管理人员敷衍塞责而失效,或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相互勾结而失效,或因建设环境和项目规模的改变而失效。笔者审计过的项目中,甚至出现了较多的行政干预和个人色彩,行政领导任意更改工程设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极为常见,某些项目打上了深深的个人烙印,经常会听到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相关参建人说这是“某某的工程”。
3.工程造价审计活动的实施存在问题
这种问题来自工程造价审计部门自身的在审计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因素,比如审计人员素质、审计活动的组织管理等。首先,从人员素质来看,审计人员的素质还不够专业。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常常是一个人充当多面手,边干边学,遇到审计难题时,不能有正确、合理的判断,这些缺乏专业胜任能力的表现都会产生审计风险。此外,由于某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或是知情不报,也给工程造价审计带来风险。其次,就审计活动的组织管理来看,也存在管理组织不力的情况。
(1)人员紧张而组织管理出问题。工程造价审计需要既懂专业又懂工程的综合素质人才,偶尔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紧急且合适人选暂时没有找到的的情况下,审计活动的组织上就会产生随意性。转贴于
(2)时间紧张而组织管理出问题。出于造价审计活动时间紧张的原因,有些审计组为了赶进度,简化审计操作规程,导致审计风险产生。工程造价审计活动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3)力量有限而组织管理出问题。造价审计活动中审计机关限于工程技术力量,往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协助完成工作,没有考虑所聘机构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还有回避关系等问题。虽然缓解了力量有限的矛盾,但带来了一些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
四、突破工程造价审计风险
1.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基础
(1)明确对工程造价审计文书的认定。当前特别是明确审计部门的工程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财政部门的评审报告、社会中介造价咨询报告、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报告在合同法中的法律地位,在现阶段显得尤其重要。这一认定实际上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性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