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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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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译文

颜氏家训译文范文第1篇

颜之推(531年~591年),字介。颜氏原籍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北),先世随东晋渡江,寓居建康。侯景之乱,梁元帝萧绎自立于江陵,颜之推任散骑侍郎。承圣三年(554年),西魏破江陵,颜之推被俘西去。他为回江南,乘黄河水涨,从弘农(今河南三门峡西南)偷渡,经砥柱之险,先逃奔北齐。但南方陈朝代替了梁朝,颜之推南归之愿未遂,即留居北齐,官至黄门侍郎。577年齐亡入周。隋代周后,又仕于隋。“家训”一书当在隋灭陈(589年)以后完成。颜之推是当时最博学、最有思想的学者,经历南北两朝,深知南北政治、俗尚的弊病,洞悉南学北学的短长,当时所有大小W问,他几乎都钻研过,并且提出自己的见解。他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后人颇有影响,著有《颜氏家训》,是他对自己一生有关立身、处世、为学经验的总结。

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有王子侯①,梁武帝弟,出为东郡,与武帝别。帝曰:“我年已老,与汝分张②,甚以恻怆。”数行泪下。侯遂密云③,赧然而出。坐此被责,飘u舟渚,一百许日,卒不得去。北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笑分首④。

【注释】

①王子侯:皇室所封列侯。《汉书》有王子侯表。

②分张:分别的意思。

③密云:无泪,指故作悲凄之态而不掉泪。

④分首:即分手。首,“手”同音通用。

颜氏家训译文范文第2篇

摘要:《居延新简》作为研治汉语词汇史的“同时资料”,保留了丰富的口语词汇,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对书中出现的七个疑难语词考察后发现,“穿补”指衣服破旧、破烂;“调给”指调拨供应;“决绝”指了断、结束;“杻械”指戴上刑具;“贫急”指贫穷、生活窘迫;“猥言”指胡说、言不符实;“行”指传递。

中图分类号: H034 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9-4474(2013)01-0023-05

1972~1974年,我国古居延汉代烽燧遗址中发掘出土了近2万枚简牍,震惊中外,谓为居延新简①。其作为研治汉语词汇史的“同时资料”〔1〕,不仅数量巨大、内容丰富,而且保留了大量口语词,研究价值相当高。1994年,中华书局辑录其中9千余枚出版了《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以下简称《新简》)一书,本文将对其中七个疑难语词做一考察。

1.【穿补】衣服破旧、破烂

(1)三,其一毋里,完。二毋里,穿补。(EPS4T1·15)

按:例(1)中的“穿补”与“完”前后对应,知二者词义相反;“穿补”犹言破烂、破旧,系同义连文。“穿”于先秦时已有破旧、破烂义,用例如《公羊传·庄公十二年》:“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于四方’”。何休注:“穿,败也。”〔2〕《庄子·山木》:“衣弊履穿,贫也,非惫也。”〔3〕“衣弊”、“履穿”连用,可证“弊”、“穿”词义相同。传世文献中更习见“穿败”、“穿弊”等词,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费仲曰:‘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4〕。《论衡·齐世》:“譬犹衣食之于人也,初成鲜完,始熟香洁,少久穿败,连日臭茹矣。”〔5〕《新简》中亦有一例,EPT49·48A号简云:“言不愈干,冬不作缝,无缁裙褥,川空败,买后不知洗沐,多汗”。“川空败”系同义连文,其中“川”为“穿”之通假字,“川(穿)”、“空”、“败”三者均指破、敝。

“补”亦有破败、破烂义,用例如《吕氏春秋·顺说》:“田赞衣补衣而见荆王。”高诱注:“补衣,敝衣也。”〔6〕《汉书·周仁传》:“仁为人阴重不泄,常衣敝补衣溺袴,期为不洁清。”颜师古注:“故为不絜清之事而弊败其衣服也。”〔7〕

“穿补”连文亦见于传世文献,如《梁书·到溉传》:“(溉)性又率俭,不好声色,虚室单床,傍无姬侍,自外车服,不事鲜华,冠履十年一易,朝服或至穿补”〔8〕。

2.【调给】调拨供应

(1)府调给,敢言之。(EPT43·11)

(2)月禄调给有书。今调如牒。书到,付受相与校计。(EPT65·50A)

(3)名而猥言调给,解何?记到,更具言。队长后休在队,当廪者。(EPF22·382)

(4)建武四年壬子朔壬申,守张掖旷、丞崇,谓城仓、居延、甲渠、卅井、殄北言吏当食者,先得三月食,调给有书,为调如牒,书到,付受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如律令。(EPF22·462A)

(5)建……居延……卅井……官奴婢捕虏,乃调给有书,今调如牒。书到,付受相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如律令。(EPF22·580)

(6)数牒。唯府调给,敢言之。 (EPW·102)

按:上揭六例之“调给”乃近义连言,犹言调拨供应。其中“调”指调拨、征调,用例如《汉书·南夷传》:“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颜师古注:“调,发也。”〔7〕“给”指供给、供应,例多不赘举。在《新简》中,“调给”的物资通常包括粮食、俸禄或军用物品,在传世文献中则主要是指军用物资或赈济物资,如《晋书·食货志》:“魏武之初,九州岛云扰,攻城略地,保此怀民,军旅之资,权时调给。”〔9〕《梁书·张齐传》:“自画顿舍城垒,皆委曲得其便,调给衣粮资用,人人无所困乏。”〔10〕《旧唐书·崔涣传》:“纵乃悉敛军财与怀光俱来,调给具备。”〔11〕

3.【决绝】了断、结束

(1)居里女子石君王子羽,责候长李胜之钱二百九十三。谨验问胜之,辞:故与君夫彭祖为殄北塞外候,五年十二月中,与彭祖等四人供杀牛,已校计,不负彭祖钱。彭祖徙署白石部,移书责厶钱二百九十三。厶爰书自证,不当偿彭祖钱,已决绝。彭祖免归池,至今积四岁,君今复责厶钱,厶自证爰书在殄北候官,毋诣官。彭妻(EPS4T2·52)

按:该简讲述的是胜之与彭祖间的债务关系,据胜之供词,双方的债务早已结算完毕,胜之不再欠彭祖任何钱。其中的“决绝”当指了断、没有瓜葛。

“决”单独使用时不仅有割断、截断等具体义,还可表示事情结束、关系断裂等抽象义。后者用例如《史记·韩信卢绾列传》:“燕所以久存者,以诸侯数反,兵连不决也”〔12〕。《新简》中亦习见该用法,如EPT4·1号简:“国天凤一年十一月庚子朔丙辰,尉史尚敢言之,乃月十三日到居延,将候长芗良及业等还苍,即日候长芗良傅育并妻业责已决。遣队长。”“责已决”犹言债款已收回,债务关系结束。又如EPF22·20号简:“贾予恩,已决,恩不当与粟君牛,不相当谷廿石,皆证,它如爰书。”该简为寇恩与粟君的债务文书,其中“已决”指寇恩与粟君之间已不存在债务关系,因此“不当与粟君牛”。

“绝”亦有断义,“决绝”乃同义连文。该词除了可以指债务关系的了断、结束外,还可以指婚姻关系的破裂,如《史记·张耳陈余列传》:“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司马贞《索引》曰:“谓女请父客为决绝其夫,而嫁之张耳。”〔12〕以“决绝”释“决”,可证“决绝”、“决”词义相同。

4.【杻械】带上刑具

(1)不相应。谨自杻械,闭。(EPF22·486)

按:例(1)中“不”前字形不可识,但据简文文例,当为“辞”。“辞不相应”指说辞前后不符,或与他人不吻合、有出入。“杻械”犹言带上刑具、施刑,此用法在佛经文献中甚多,如失译《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二《对治品》:“是故菩萨,乃至丧失身命,终不枷锁系闭,杻械众生。”(3/131b)②又卷四《恶友品》:“父母寻时杻械恶友手脚,枷锁颈项,闭著牢狱。”(3/146b)后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长阿含经》卷六《转轮圣王修行经》:“盗贼日滋,如是无已。我今宁可杻械其人,令于街巷,然后载之出城,刑于旷野,以诫后人耶。”(01/40c)

“杻”本义为木名,表示手部刑具时通“杽”,《说文·木部》:“杻,械也。”段玉裁注:“械当作梏,字从木手,则为手械无疑也。《广雅》曰:‘杽谓之梏。’杽杻古今字。《广韵》曰:‘杽,杻古文。’”〔13〕知“杻”字形在汉代已替代了“杽”表示手部刑具义;又《木部》:“械,桎梏也。”〔14〕“械”亦有刑具义。“杻”、“械”近义连言,用作名词时表示“脚镣手铐,泛指刑具”③,早期传世文献用例如《魏书·刑罚志》:“诸犯年刑已上枷锁,流徙已上,增以杻械。”〔15〕用作动词时表示戴上刑具、施刑。简文即其动词用例。

5.【贫急】贫穷、生活窘迫

(1)贷钱三千六百以赎妇。当负臧,贫急毋钱可偿。知君者谒报,敢言之。(EPT56·8)

(2)容小,未传为译骑,皆小家子,贫急不能自给,实。(EPT58·30)

(3)河平元年九月戊戌朔丙辰,不侵守候长、士吏猛敢言之,将军行塞,举驷望隧长杜未央所带剑刃,狗少一。未央贫急软弱,毋以塞举。请(EPT59·3)

(4)始建国三年十二月丙辰朔丁丑,不侵候长茂敢言之,官檄曰:部吏九人,人一鸡,重六斤,输府。遣候史若祭酒,持诣官,会月二十日。谨案部吏多贫急,毋(EPT59·56)

按:据简文可知,“贫急”犹言贫穷、生活困难。例(3)“请”后可补出“斥免”,“斥免”即罢免,免官。汉代选官制度的一项要求就是家境好,《汉书》曾载韩信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④。1930~1931年出土的居延汉简和1983~1984年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中亦有用例,如:

(5)辞:贫急毋余财,独有私故练袭。(180·23)⑤

(6)贫急软弱,不任职,请斥免,可补者名如牒书。(231·29)

(7)贫急穷困,出入不节,疑为盗贼者公卒瘛等。(《奏谳书》,211)⑥

(8)改曰:贫急毋作业,恒游旗下,数见贾人券,言雅欲(剽)盗,详(佯)为券,操,视可盗,盗置券其旁,令吏求贾市者,毋言。(《奏谳书》,220-221)

例(5)言贫穷没有多余的钱财;例(7)中“贫急”与“穷困”连文,可证“贫急”亦穷困义;例(8)之“作业”指工作,“贫急毋作业”犹言生活贫穷没有工作,正可与简文之以剽盗为生对应

“贫急”之“急”实为危急、困难义,先秦已见,如《论语·雍也》:“君子周急不继富”〔16〕。“急”即困难、窘困。《管子·问》:“举知人急,则众不乱。”房玄龄注:“急,谓困艰也。”〔17〕汉代沿用,《史记·韩世家》:“今年旱,昭侯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谓‘时绌举赢’”〔12〕。

检文献用例,与“贫急”词义相近、组合关系相似的还有“穷急”、“困急”二词。“穷急”用例如《史记·大宛列传》:“(张)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12〕《汉书·董仲舒传》:“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7〕“愁苦”近义连文,可证“穷”、“急”义亦相近。《颜氏家训·治家》:“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卹之谓也。”〔18〕“省约”和“穷急”对文,是亦为证。“困急”用例如《潜夫论·断讼》:“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19〕

《中国简牍集成》之《居延新简》在例(1)下释“贫急”“谓特贫穷”〔20〕;《居延新简释粹》于例(3)下释为“烦琐急躁”〔21〕;张国艳认为“贫”指“絮叨、可厌”,“急”指“急躁”⑦。以上三种释义均未允当。

6.【猥言】胡说,言不符实

(1)名而猥言调给,解何?记到,更具言。队长后休在队。当廪者(EPT22·382)

按:例(1)为解释调给事件的文书,其中“调给”指调拨供给;“解何”,“以今语译文,就是‘作如何解释’。盖西汉时公牍中之习俗语。”〔22〕“记”指上对下的公文文书。唯“猥言”一词较为费解,结合文献用例和故训,该词当指言不符实、胡说。兹举《新唐书·薛逢传》一例:“会瑑当国,有荐逢知制诰者,瑑猥言:‘先朝以两省官给事、舍人先治州县,乃得除,逢未试州。’”〔23〕

“猥”有曲、胡乱、随便义。如《史记·游侠列传》:“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暴豪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12〕《汉书·匡衡传》:“计簿已定而背法制,专地盗土以自益,及赐、明阿承衡意,猥举郡计,乱减县界。”颜师古注:“猥,曲也。”〔7〕“猥言”即指胡说、言不符实。

传世文献在表示该义时更多地使用“猥曰”或“猥云”。“猥曰”用例如《汉书·律历志上》:“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言《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7〕“猥曰”与“妄言”对文,是以为证。《说文解字·叙》:“乃猥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14〕“猥云”用例如《史记·律书》:“岂与世儒于大较,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12〕《匡谬正俗》卷八“逢”条:“不应弃其本姓,混兹音读。乃猥云逄姓之逄与逢遇字别。”⑧

7.【行】传递

(1)张掖甲渠塞尉,甲渠官亭次急行,十月癸巳队长尚以来。(EPT48·118)

(2)大将军印章,诣中郎将,驿马行。十二月廿二日起(EPT49·11A)

(3)分,万年驿卒徐讼,行封橐一封,诣大将军;合檄一封,付武强驿卒。无印。(EPT49·29)

(4)等十六人,封行状。(EPT50·89)

按:例(1)“亭次急行”指依亭的顺序快速传递,与“亭行”相类的还有“邮行”;例(2)“驿马行”指骑马传递,而走路传递的称为“行者走”⑨。以上四类都是邮递的方式。《说文·邑部》:“邮,境上行书舍。”〔14〕“行”即传递,词义较然。

《新简》中还有“行书”一词,李均明指出:“‘行书’乃秦、汉、魏晋间习用语”〔24〕。如EPT65·315号简:“禹令卒庞耐行书,夜昬五分,付遮虏置吏辛戎。”EPF22·649号简:“齿廿岁,臽,左曷,行书不中程。唯官谒言府。”又有“行诏书”一语,如EPF22·64A号简:“爵疑者,作士。督臧者考察,无令有奸。圣恩宜以时布,县厩置驿骑,行诏书。臣稽首以闻。”还有“行文书”一语,如EPT48·25号简:“二月庚辰甲沟候长戎以私印行候文书事,敢言之,谨写移,敢言之。候君诣府,尉史阳。”“行书”和“行诏书”、“行文书”均指传递各类文书。例(3)中的“封橐”指密封袋,也是传递对象的一种。

又有“传行”一词,如EPT57·40号简:“半,以平起万岁队,候长、士吏传行各尽界,毋得迟时,必坐之。”“传行”连文可证“行”亦有传义,在传世文献中亦见。如汉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出现月食,百姓认为与西王母有关,《汉书·天文志》载其事:“到其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讙哗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7〕《五行志上》亦有载,作:“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槀或棷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7〕以“行”易“传行”,又其证。

“行”之传递义当由其流传义引申而来,后者于先秦文献中已见,如《孟子·公孙丑上》:“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25〕。

注释:①

早在1930~1931年,该地就曾出土过近万枚汉简,名为居延汉简。为了与其区别,本次所获简文称为居延新简。本文所引居延新简用例均出自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的《居延新简——甲渠候官》,引文末括号内是该简编号,英文字母代表出土地点,数字表示序列号。引文中“”为释文所有,表示原简简文字迹模糊未能释定者,每字一“”;“”取代了释文中的“”符号,用来表示原简折断处的文字。

②本文佛经用例均引自《大正新修大藏经》。

③关于“杻械”之名词用法,《汉语大词典》已收录。颜洽茂指出《汉语大词典》用例过晚,称“六朝译经已见”,并举东晋帛尸梨蜜多罗译《大灌顶经》为证;然中土传世文献之《魏书》中亦有用例,且年代更早。颜说详见颜洽茂《佛教语言阐释——中古佛经词汇研究》第276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④见《汉书》第1862页。关于该问题,李天虹和于振波都有详细的论述,前者见《居延汉简所见侯官少吏的任用与罢免》,刊于《史学集刊》1996年第3期;后者见《居延汉简中的燧长和侯长》,刊于《史学集刊》2000年第2期。

⑤居延汉简180·23号和231·29号简均引自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出版。

⑥张家山汉简211号和220-221号简均引自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出版。

⑦见张国艳《居延新简词汇札记》,刊于《青海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按:“贫”之“絮叨、可厌”义产生年代较晚,《汉语大词典》最早书证为《红楼梦》,因此张说尚需进一步考证。

⑧见关中丛书《匡谬正俗》,陕西通志馆印。

⑨何双全指出:“行者走”即“人步行传递,系一般邮件,多为驿卒徒步传送。”参看何双全《两汉时期西北邮政蠡测》,刊于《西北史地》199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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